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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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最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安排,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一)到xx年底前。

1.“一网通办”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00项。

2.“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两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到xx年底前。

1.“一网通办”方面: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50项。

2.“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两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工作原则及责任区分(一)工作原则。

1.按照“市软环境办公室总体牵头协调,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动,市直各任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县(市)区按序时进度同步推进”的原则,高标准落实改革任务。

2.按照“任务随着职能走”的原则,现行各市直单位承担的建设任务,在全市行政机构改革后任务跟着职能平移,保证改革任务连续性。

3.按照“总体方案为主,补充方案调整”的原则,方案中既定建设指标、完成时限、任务要求等如有更新和变动,将适时印发补充方案,确保改革任务与省要求同频、同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6〕1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级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切实承担相关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制定详细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部署推进本系统的实施工作。

其中,宁波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纳税证明项目由宁波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对本级政府该项实事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

鉴于不动产登记的部门职责正在移交整合,计划于2016年下半年完成该项职责整合的地方,由当地政府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房屋权属信息数据或查询接口,配合完成房屋权属证明的实施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对已实现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在线服务,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在前后端业务整合、服务方式等的实现深度上不断推进,更好地促进全流程业务一站式运行,拓展应用服务覆盖面,不断优化互联网用户体验。

三、各地、各部门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相关系统的建设、改造和运维所需经费要予以优先保障;省级有关单位要按季度汇总“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情况,并通过省政府办公厅非涉密内网工作平台邮件系统报送至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联系人:金加和,电话:*************)。

附件(见原件下载):1.“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推进计划表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1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发〔2019〕17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发〔2019〕17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现将《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1日滨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8〕23号)要求,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供给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和协调机制,精心组织,上下协同,集中攻关,加快完善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集、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2019年底前,全力确保市、县级自建业务平台与滨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10月底前权责清单内依申请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年底前所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数据共享、应用能力显著提升,不断推进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的建设和应用;建成全市统一掌上服务,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理;线上线下服务充分融合,政务服务全面向基层延伸,群众办事体验感显著增强。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2日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省市政务服务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市级“一张网”铺到底的总体设计,各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统一使用“滁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含后台支撑系统)。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x〔x〕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全面重塑我省营商新环境,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快建设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创建全国一流的营商发展环境。

x年9月底前,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x年12月底前,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x年底前,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x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编制全省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总目录,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数据。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目录之外无权力。

同步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拓展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其他要素的统一范围,进而实现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同待遇办理。

各市地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2022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实施方案互联网政务效劳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开展信息惠民试点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效劳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效劳为主动效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形势和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良政务效劳。

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2个部门组织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福建省建成了电子证照库,推动了跨部门证件、证照、证明的互认共享,初步实现了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一号式〞效劳;广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门式〞效劳改革,简化群众办事环节,优化效劳流程,提升了办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过建设社区公共效劳综合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根本实现了政务效劳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协同办理。

但是也应看到,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众重复提交办事材料、往返跑腿,给群众办事创业带来诸多不便。

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效劳型政府,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总结和推广试点区域的成功经验,借鉴兴旺国家依托公民号、社会平安号等开展面向公民社保、医疗、养老、纳税、信用等“一号〞管理效劳的经验,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效劳渠道,着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效劳体系。

二、总体思路(一)根本原那么。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5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统一技术构架、数据标准、版面设计、考核评价和管理规范,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等栏目和服务功能,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抓好信息惠民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联动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

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数据交换共享系统。

整合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城市服务等数据资源,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支持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为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x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国务院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护,提高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上述年度任务涉及省内主要工作,要在x年底以前完成,为总体目标实现提供基础支持和完善空间。

二、工作任务(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

省、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所属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统一规范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

全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XX〕55号)和《X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发〔XX〕65号),结合《XX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我市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深化顶层设计,强化“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创新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构建网上政府平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政务公开,推动政府治理的创新与开放,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XX年底,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网上政府初步形成。

全市各级政府服务大众、服务市场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效率大幅度提升;政务运行规范、公开、智慧程度明显提高;政府治理的开放性与多元化水平明显改善;以大众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政务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一)强化网上政府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1.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推进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化建设。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服务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态、行政管辖等,对所有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市统一的服务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府办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府办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府办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55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8年11月底前,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贯通省、市、县、乡和省直各部门。

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家平台互联,覆盖全省的省级统筹、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5〕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十三五”期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6〕15号)等精神及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效能,按照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事项上网、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和平台融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政务服务高效化,更好感知社会需求、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初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进网上服务集中办理、服务信息全面公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20年底前,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五化”。

1.网上服务事项规范化。

结合编制通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细致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各级依申请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以“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基准,实现“三级八同”,即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统一,组成全省政务服务清单体系,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7•【字号】铁政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铁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7日铁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与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一网办理、部门协同、整体联动,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格局,使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让政府服务更具智慧化,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工作原则(一)问题导向、创新突破。

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收费多”等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政务服务目标和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完善政务服务机制。

(二)总体设计、规范先行。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技术体系指南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全市统一实施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科学建设、集约管理,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

(三)统筹建设、分级使用。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化发展,市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需求,节省资金投入和运行维护管理资源。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冀发改办〔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改办〔2017〕19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我委《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4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推行公开透明服务,促进营商环境改善,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本委和委属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规范编制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017年8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市直各有关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X府厅明〔20XX〕58号),针对群众最关心的85个办事堵点,提出了分批次解决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好《方案》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协调推进。

要对照《方案》,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责任和时限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人员),将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工作联系表(附件2)在6月25日前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系人:XXX)。

要按照提高可办理率、方便办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精简办件材料,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严格按照省里提出的时间要求,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在6月30日前解决教育、身份证明等26个堵点问题;在8月15日前,解决59项涉及解决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类堵点问题;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XX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在12月31日前,在实现相关部门之间高质量数据互通共享基础上,建成全市人口信息共享数据库、全市法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全市电子证照共享库。

二、明确职责分工。

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做好优化办程、精减证明材料和具体协调工作,确保各单位积极、主动开展该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字〔20XX〕99号)中“六个一批”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材料和证明;85个堵点问题中,对群众办事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找出堵点的症结,分层级提出本系统内科学合理的数据共享需求(即涉及乡镇、街道的部门共享需求统一由对口市直部门汇总审核),数据提供部门(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要提供本级开发系统的端口,主动找市信息中心对接端口,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数据,并实时将数据推送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落实数据资源共享要求。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内容描述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强化政府数字化转型意识,深化政务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从线下到线上的全面升级。

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

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包括政策查询、业务办理、在线支付、进度跟踪等全方位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上网。

梳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制定详细的上网计划,逐步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迁移至网络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覆盖。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借助互联网技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纸质材料使用。

强化数据共享与安全保障。

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减轻企业和公民的信息负担。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政务服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

通过线上评价、反馈等方式,实时收集公民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建设。

开发移动政务应用,方便公民和企业随时随地获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的可达性和便捷性。

1. 背景介绍(当前政务服务现状、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的融合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政务服务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需进行改进和创新。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广与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政务服务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服务流程、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些政务服务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线下办理方式,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

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有待提高,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与此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具备了更高效、更便捷、更智能的可能性。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5•【字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湘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5日湘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共享、创新发展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创新创业,扩大公众参与,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力争2017年底前,按省要求基本完成市级一体化平台六大业务模块(业务办理系统、实体大厅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大数据分析应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升级,并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

2018年底前,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覆盖到村(居),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覆盖。

逐步推动实现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为基础的“一号”申请,以综合窗口设置和统一受理平台为支撑的“一窗”受理,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体服务大厅等为支撑的“一网”通办。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邢政字〔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字〔201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日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7年11月底前,建成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连省级平台,贯通市、县、乡和市直各部门。

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家和省级平台互联,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伊州政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发〔2018〕2号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都拉塔口岸管委会:《伊犁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5日伊犁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39号),深入推进自治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时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覆盖自治州各县市(口岸)、乡镇(街道)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并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促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020年底前,互联网成为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方式,政务服务协同化、主动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信息、共享服务成果,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二、工作任务(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2018年上半年,参照自治区目录,编制州级、县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

建立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更新调整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清单,并依托州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津滨政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滨海新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及繁荣宜居智慧新城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为推进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推动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全面完善政务信息资源采集、更新、共享、交换、利用机制,全面建成“门、网、端、线”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区级统筹、部门协同、多级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打造天津市乃至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07•【字号】黑政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7〕3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第80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2月7日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统一技术构架、数据标准、版面设计、考核评价和管理规范,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等栏目和服务功能,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抓好信息惠民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联动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

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019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数据交换共享系统。

整合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城市服务等数据资源,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支持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为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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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X〕45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电〔201X〕36号)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1X年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初见成效,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各级30个高频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乡村各级10个高频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X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办理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乡村各级30个高频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服务能力1.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电〔201X〕36号)的要求,市、县两级梳理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经本级编制和法制部门合法审查后,录入政务服务系统进行统一发布。

各县(市、区)可直接在政务服务事项库中选取。

各县(市、区)要梳理各乡镇(街道办)、村法定或授权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经各地编制和法制部门审定后,由X市统一建立固定事项库和自主事项库,纳入市统一建立的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库。

各地乡镇(街道办)、村结合本地情况直接在政务服务事项库中自由选取。

编制办事指南:统一规范事项名称、大小项划分,制定统一的受理标准、审查标准、决定标准和监管标准。

规范明确申办受理的标准,要重点规范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内容、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办理时限、基本流程等要素。

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办事群众提供清晰的指引;提供可下载的材料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让群众看得懂、会办事;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各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编制业务手册:细化量化受理、审查、决定以及监督检查等环节的裁量基准,明确各环节审查或检查的内容、要求和方法,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进驻审批大厅各相关部门,201X年7月31日前完成)2.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模式创新。

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重点整合缩减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环节。

对跨层级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由市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县市区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扁平化的要求逐步简化为一级办理。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进驻审批大厅各相关部门,201X年5月31日前完成)(二)实行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和业务办理系统统一运行,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X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两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统分建设任务分解》的要求,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统一建设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系统, 提供给市级、县级、乡级、村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使用,实现事项受理、办理和反馈等功能,各县(市、区)配合实施,不再重复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系统,存储和计算服务由市大数据办统一提供,各县(市、区)无需采购。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负责建设,201X年7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4.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政务大厅相关智能化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接入市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包含排队叫号、双屏互动评价、智能服务平台、LED大屏显示、触摸查询、智能填单台、样表机、自助机、短信告知、微信通知等系统),实现便民智能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功能,根据各县(市、区)不同情况,可充分利用银行、电力或大型企业等各类人员密集地点增设便民服务自助终端。

相关设备参数由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下发具体指导意见。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三)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推行无差别服务5.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将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基层。

加强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点的场地、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建设,整合基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网点,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政务服务网集成,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设立综合受理窗口,配备能够支撑“一窗受理”窗口运行所需的设施设备、受理人员,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201X年9月30日前完成)6.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涉及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全部进驻街道、乡镇实体大厅;涉及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分类进驻市、县(市、区)级实体大厅;少数专业性强的部门可根据业务需要保留少量专业办事大厅。

将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业务链条等相近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分类整合集中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方便服务对象对关联业务一次性办理,并推动部门审批流程的整合优化。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进驻审批大厅各相关部门,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7.推动实体大厅去层级化,打造面向全市的无差别“综合服务大厅”,统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三级服务大厅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全市通办。

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全市政务大厅的统一规范和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全市通办。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X年5月31日前完成)(四)建设自助服务区,构建24小时智能服务8.各县(市、区)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依据大厅办件量和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智能化设备,提供一般事项查询、自助办理、证明打印、远程咨询等服务。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市直进驻审批大厅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9.有条件的县(市、区)协调水、电、暖、气等业务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对接整合,实现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府网站上查询和缴费。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进驻审批大厅各相关部门,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五)编制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实现数据互联互通10.梳理市本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办件基本信息(申请材料、表单等)、过程信息、结果信息(含批文、证照)等数据,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统一注册、发布、申请、授权、获取、维护和交换,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一号申请。

(责任部门:市直进驻审批大厅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11.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对接整合,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各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局、房地产管理局等)要加快改造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事项动态同步管理、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办件基本信息、过程信息、结果信息(含批文、证照)等办件全流程信息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交换。

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建立单个部门孤立的信息系统。

市直各部门负责省、市级系统的对接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级业务系统的对接任务。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201X年12月30日前完成)(六)拓展12345服务功能,确保呼有所应12.建立完善各级服务大厅网上和现场热线咨询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全市政务服务咨询信息知识库,重点拓展网站、微信、短信、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网络渠道的服务,切实为申请人提供全面、准确的政务服务咨询。

依托政务服务咨询体系,及时受理和处置来自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推动12345便民服务电话和政务服务咨询平台互联互通,逐步推进12345平台从传统“语音服务模式”向“网络服务为主,电话服务为辅”的转型发展,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七)梳理中介服务组织,实施集中管理13.中介服务管理系统统一发布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信息,推行企业自选、随机抽取、网上竞价等中介机构选取方式,建立中介机构信用系统,并实现与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系统等互联互通和有机整合。

各县(市、区)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办事指南等基础信息梳理报送至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统一发布,实时动态调整。

建设全市统一的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平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共用。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八)开展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和挖掘,提供精准服务14.运用“互联网+”手段,整合分析政务服务申请行为数据、政务服务数据库等资源,形成方便为市民和企业服务的数据资源体系。

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精简事项环节,优化事项流程。

在全市逐步推进网上办事过程的智能服务,提高用户体验,并积极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跨时间的综合分析,有效分析群众办事行为,精准把握群众需求,实现主动为群众服务。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X年10月31日前完成)15.依托网上大厅评价、实体大厅评价、第三方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

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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