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人力资源最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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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人力资源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1)
第三章机关招聘管理 (2)
第四章机关管理人员晋升管理 (5)
第五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8)
第六章员工培训管理 (14)
第七章薪酬管理 (16)
第八章员工特殊贡献奖励管理 (18)
第九章员工休假管理 (21)
第十章劳动纪律管理 (22)
第十一章人事档案管理 (23)
第十二章员工辞职、辞退管理 (25)
第十三章对子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27)
第十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披露 (31)
第十五章附则 (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合理布局,发挥人力资源的主导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全部内容除非特别指明,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人力资源,是指由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组成的整体团队的总称。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管理原则。
2、坚持人力资源管理与集团公司发展目标高度一致原则。
3、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原则。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六条人力资源规划是通过了解集团公司内外部信息,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制订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发展目标与实施策略,支持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指导方针。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的10月份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内容应包括:年度组织架构设置、部门职责、员工岗位工作职责及素质标准、人才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定岗定编定员明细表、员工培训需求计划等。每年6月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当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八条人力资源规划流程:提案(各部门、各单位)→汇总(人力资源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总经理) →必要时上报(董事会)。
第三章机关招聘管理
第九条招聘原则
原则上不接收应届毕业生,不直接从外部招聘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人员的临时变动造成岗位空缺,优先在机关内部现有人员中调整解决,或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通过内部招聘方式解决;确属由工作需要,接收应届毕业生或外部调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招聘条件
(一)一般管理人员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工作岗位的要求。
3、具有在相关行业或专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相应专业所需的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
(二)业务主管人员
1、具备较高的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工作岗位的要求。
3、专业能力较强,具有在相关专业及相当职级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能熟练运用相关专业所需的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
(三)中层管理人员
1、具备较高的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工作岗位的要求。
3、专业能力强,具有在相关专业及相当职级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一条内部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发布招聘信息、初选、初试(面试)、复试、录取等阶段。
1、信息发布。根据工作需要,以文件形式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2、初步筛选。通过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保留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3、笔试。为了检验应聘人知识和能力,应对初步筛选后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活动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设计试题,或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面试。对招聘名额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名,选拔应聘者面试。面试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综合测试应聘人员的学识、能力、品德及综合素质。
5、体检。对拟录用的应聘人员组织健康查体。
6、录用。面试、笔试、体检等程序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整理好应聘人员资料,相关的背景调查及面试录用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录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
(1)品行不良或有劣迹记录者;
(2)被其他单位开除者;
(3)体检结果不适合本公司要求者;
(4)未满16周岁者;
(5)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情况者。
7、报到
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被录用人员及时报到。新员工报到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下列资料:(1)被录用者的派遣通知单、报到证、商调函及调动介绍信等;
(2)原服务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或者被录用者的失业证明;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3个月内的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3张;
(5)公司指定的其他资料。
8、入职培训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对员工进行入职前的各项培训,如介绍公司概要、发展方向、经营理念、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生产工艺流程、综合管理体系等内容,并解答新员工的疑问。
9、试用期、见习期与实习期
(1)新进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其中新进应届大学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与见习期的管理参照《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现行规定执行。
(2)各部门需要接受实习的学生或学员,必须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所在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