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安排,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一般应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
第六条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在启动项目申请工作前,应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发布项目指南或优先领域,并依据计划的性质、宗旨和功能定位,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目标方向等,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方式。
第七条项目指南和优先领域已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并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应当依据《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申请项目的申请者(包括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国籍)等方面要求;(二)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三)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四)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第九条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第十条申请项目应提供以下三部分材料:(一)项目申请表(由科技部统一印制);(二)项目建议书(由申请者按照科技部要求的内容框架编写);(三)项目建议书的附件(与项目建议书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专家评议意见、相关单位的项目推荐意见)。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科技成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本院承担的公益科研、公共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
第三条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相互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院正式发布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细则作为本办法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项目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项目策划、申报、立项论证(审查)及项目承接等前期工作;(二)负责组织合同谈判、招投标工作,负责科技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三)负责立项任务下达,监督项目执行进度、质量,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报告项目运行情况;(四)负责项目合同台账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五)负责项目对外委托和采购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项目技术审查、阶段评审和绩效管理工作;(七)负责项目评审、验收、产品交付、顾客回访工作;(八)负责项目成果鉴定、报奖、推广和科技宣传工作;(九)负责院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业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申报、立项论证、合同谈判的技术工作,负责技术文件、合同技术条款和项目预算的编制;(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经费使用控制,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三)负责项目对外委托、采购具体工作;(四)负责编写项目各阶段报告、评审及验收所需的技术文件;(五)负责项目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及归档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参与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二)负责项目经费收支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三)负责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四)负责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七条申报立项的项目应符合单位性质及事业发展需求,突出创新性、公益性和服务性,通过项目开展促进科研能力提升及事业发展。
第八条项目管理部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各部门获得项目委托或任务信息后应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
第九条对于公益科研和公共服务项目,项目管理部根据上级或相关部门的需求、通知、指南等,制定并公布项目申报计划,及时发布申报通知并组织项目策划;业务部门应按时完成申报文件填报工作。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内政策规定,制定本《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1. 项目申报(1)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需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科技发展战略方向,明确创新目标、组织机构和项目执行计划等相关内容。
(2)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研究方案、预算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 项目评审(1)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主要由专家组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及预期成果等。
(2)评审结果将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如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申请人应在限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三、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1. 项目立项(1)经评审通过的科技计划项目将予以立项,并发布项目批准书。
(2)项目批准书包括项目名称、批准金额、执行期限、组织机构及责任单位等信息。
2. 合同签订(1)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与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将签署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2)项目合同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工作内容、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项目管理要求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1. 项目实施(1)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动,须及时向项目经费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报备批准。
2. 项目管理(1)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将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进展报告、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确保透明、合规使用项目经费。
五、项目结题与验收1. 项目结题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编制项目结题报告,报送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2. 项目验收(1)项目结题报告将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成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
(2)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将办理结题手续,并进行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三条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科技项目。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第六条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技项目。
第七条科研开发优先支持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技项目。
第八条科技示范工程优先支持选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和技术公告中推广技术的工程项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
第九条科技示范工程选用的技术应优于现行的技术标准,或满足现行技术标准但采用的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选用的技术与产品应通过有关部门的论证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通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
第十条科技示范工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第十一条申报单位应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鼓励实行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的方式;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等方式联合申报。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对公司承担及参加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课题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政策,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与课题有关的二级单位。
公司承担的其他省部级课题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会”)对公司承担或参加的课题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科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课题的管理、监督及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承担或参加课题的二级单位应设立课题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课题的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科委会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承担或参加的课题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二)负责组织贯彻、传达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相关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三)负责审定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四)负责决策与课题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科委会办公室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制订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二)负责落实科委会的决议;(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关于国家课题的政策、法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将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促进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四)组织课题任务书、课题预算书的形式审查与签订,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工作;(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实施课题的相关经验;(六)汇总课题出现的问题,并商讨解决的方案;(七)审核课题年度及季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汇总后报送有关管理部门;(八)协助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课题验收工作,推动课题成果宣传扩散。
第九条公司各相关二级单位应设立课题管理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一、引言科技项目管理是指在科技创新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导、运营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管理。
科技项目管理的目标是有效地利用资源,合理安排任务,确保科技项目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的创新成果。
本文将以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为主题,结合现实情况,分析科技项目管理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科技项目管理的重要性1. 实现科技创新科技项目管理通过合理规划和组织,有助于科技人员集中精力进行创新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科技项目管理能够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计划和监控,通过合理的资源调度和风险管理,提高整个项目执行的效率。
3. 确保项目质量科技项目管理通过建立清晰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对项目进展和质量的监督,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
4. 控制项目成本科技项目管理可以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利用,帮助控制项目成本,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科技项目管理的关键要素1. 项目规划科技项目管理需要进行项目的全面规划,包括明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源和风险等。
2. 项目组织科技项目管理需要合理组织项目团队和相关资源,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项目执行科技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进展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4. 项目评估科技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结果来指导科技项目的改进和提升。
四、科技项目管理的注意事项1. 制定明确的目标科技项目管理需要制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包括技术和商业目标,并确保团队成员对目标有清晰的认识。
2. 进行风险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3.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科技项目管理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项目团队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强化项目监控科技项目管理需要进行全面的项目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执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7.01•【字号】赣质监计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赣质监计发[2009]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科技项目管理,促进全省质监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以及江西省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实施,由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主要包括质监管理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测试技术研究,标准化和计量相关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
省局的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申报国家科委、省科技厅项目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项目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质监系统科技项目(含软科学研究)的申报、评议、立项、实施和监督、变更和撤销、验收、成果鉴定和经费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省局计划财务科技处作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省局的项目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二)组织建立全省质监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重点项目计划;(三)负责科技立项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和省局中心工作的重点需求,下达项目的指导性建议;(四)组织项目的申报、评议、立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五)按计划进度拨付合同约定的项目补助经费;(六)指导全系统各单位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系统内科技活动,处理系统外有关单位的科技开发等问题;(七)负责组织协调与国家质检总局、省科技厅和其他科技部门有关的科技工作。
第五条设区市局及省局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和省局的科技工作管理规定;(二)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三)协调省局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定项目合作(协作)单位;(四)督促项目配套经费的落实,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五)协助或受省局委托主持项目的验收;(六)协助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七)承担省局授权的其他工作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项目研究计划,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进度完成研究任务;(二)为项目研究提供人员、经费、场地、设备等必要条件和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三)接受省局和所属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四)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研究经费;(五)依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加强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公司科技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进步,培养创新人才,规范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委会组织立项、并由公司科技发展基金拨款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按“支撑发展项目、重点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三个类别组织实施。
(一)支撑发展项目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行业科技发展趋势,对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前沿技术和前瞻性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培养领军人才的项目。
(二)重点攻关项目以重大项目、难点工程等为载体,为攻克生产、经营、管理中关键技术难题,进行重点研究开发,培养专家型人才的项目。
(三)成果转化项目对推动公司自主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再创新,孵化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技术骨干人才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行政决策与专家论证相结合。
项目管理注重过程检查、总结验收和实施单位的监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会”)负责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一)科委会负责确定公司重点科研领域和方向,制定年度科技项目立项计划;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审定、验收,负责组织科技项目实施及变更管理;(二)科委会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科技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和验收评审;(三)科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中: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审核科技项目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的账务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科技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六条二级单位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具体实施。
(一)根据公司发展方向和本单位需要,组织申报科技项目,并审核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二)组织完成本单位承担的科技项目,为科技项目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指导和协助科技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开展科研工作,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三)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自验收,并向公司科委会提交相关材料;(四)配合公司科委会办公室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步伐,增强学校科研创新能力与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一定程序下达的科研项目等)、横向科研项目(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等)、校内科研项目(学校科研发展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研工作实行学校、专业学院(部)两级管理。
科技处代表学校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审查与签订科研合同,组织已立项项目的检查、验收及校内联合申报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各专业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及过程管理,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条件,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科研活动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外聘人员、在校学生。
第五条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与立项第六条科技处依据有关科研计划的项目申请通知、招标指南及其它相关信息,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并统一组织、集中受理。
各专业学院(部)负责组织申报。
第七条项目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后,集中报送科技处。
第八条科技处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和汇总。
初审合格的科研项目,经主管院长审查同意后上报。
第九条纵向科研项目的申请,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统一将项目申请书按要求上报各有关科研项目主管部门。
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须及时到科技处备案。
校内科研项目的申请,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统一受理。
第十条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为我校正式编制人员。
如外聘教师或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人员作为项目的主持人申请项目,项目的申请单位和管理单位均应明确为我校,项目负责人应与所在校内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项目申请与立项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请与立项应充分考虑国家战略方向和市场需求,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研发规划,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者需详细阐述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时间安排、预算和资金来源等信息,以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策略。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1.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经理、项目成员等层级结构,明确各级别职责和权限。
2. 职责分工与人员配置: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依据任务性质合理分配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 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定期的项目沟通会议制度,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协调发展。
4. 考核与激励制度:制定合理的项目考核标准和激励制度,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1. 项目计划与进度表:根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2. 进度跟踪与调整: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适时调整项目计划。
3. 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成果达到预期水平。
4. 成效评估:定期对项目进行成效评估,深入了解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为后续项目改进提供依据。
四、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1. 风险识别:及时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对预案,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迅速采取行动,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3. 风险监控与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关注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验收与成果评估1. 验收标准与流程:制定明确的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预期要求。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范文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档案科学技术讨论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市档案科技创新、促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报经市档案局立项、审核、成果鉴定、申报评奖和推广使用的档案科技项目。
第三条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项目讨论选题指南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审核和批准、项目合同的鉴定、科研资助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鉴定验收、结题以及成果应用推广、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投标等。
第四条市档案局负责全市档案科技项目的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档案局科技处负责。
各项目担当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帮助做好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其次章项目讨论范围第五条档案科技项目的讨论范围包括:1、档案学基础理论讨论及其应用和档案工作讨论。
2、档案工作标准化讨论,包括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有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地方标准、业务规范、工作制度。
3、档案载体材料、档案装具及其他专用设备讨论。
4、档案修复技术、保管环境(条件)及爱护技术的讨论。
5、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讨论,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讨论、情报服务及技术处理等讨论。
6、国外新理论、新学问、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阅历的讨论和推广。
7、档案科学领域中具有肯定新奇性、先进性的理论和技术。
8、对本市档案事业宏观进展有指导意义并带有讨论性质的示范工程。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管理第六条档案科研项目按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分类管理。
一般项目主要解决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技术难题。
重大项目是为满意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重大科技需求而开展的讨论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程序及条件:1、市档案局每年第三季度末制定和下一年度科研项目指南。
2、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档案局依据市档案局科研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一般项目主要由各单位自行申报,重大项目可向社会公开招标。
XXX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XX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公司 (以下简称XX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管理,保证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目标实现,依照《XXX集团(股份)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中〔2020〕号)和《XXX集团(股份)公司科技投入管理暂行办法》(中〔2021〕号),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公司科技项目紧密围绕XX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坚持“业务主导、问题导向、顶层设计、分类管理、合规运行”的科技项目管理原则,聚焦行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需求,着力解决当前和未来发展面临的重大瓶颈技术难题,促进成果快速转化应用,为支撑引领XX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机关,公司所属单位。
XX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全资子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XX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应依据《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企业规范管理。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四条 XX公司科技项目根据经费投入主体,划分 A 类、B 类、C 类、 D 类,并按投入主体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 A 类项目为国家级科技项目,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归口管理部门以“国家”或“全国”名义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项目(课题、专题)。
第六条 B 类项目为以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和专业分公司投入经费为主立项管理的重大科技专项、基础超前研究项目、重大共性技术项目、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重大技术现场试验项目、重大技术专项推广项目,以及按照国家级科技项目要求、由集团公司配套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
第七条 C类项目为以XX公司投入经费为主、立项管理的科研攻关、新技术推广、现场试验、科技情报调研和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按照上级科技项目要求、由XX公司配套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
第八条 D类项目为XX公司所属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及生产需求,自主投入经费、立项管理的本单位特色生产应用技术项目(含科研攻关、新技术推广、现场试验、科技情报调研)。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正文:----------------------------------------------------------------------------------------------------------------------------------------------------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遴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项目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成都市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成都市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活动。
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以下。
第三条项目组织应逐步建立市场决定项目形成和经费配置的机制,应建立备选项目库制度。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科技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服务机构等四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立项、实施、监理、验收、绩效评估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二章计划设立第六条成都市科技计划包括企业能力提升计划、产业升级牵引计划、区域创新示范计划、校(院)地协同创新计划、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创新环境优化计划。
(一)企业能力提升计划,主要是全面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二)产业升级牵引计划,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为抓手,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集群。
(三)区域创新示范计划,主要是通过典型示范、分类突破、梯次推进,推动区(市)县立足自身禀赋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
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市自筹项目”)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实施效果,鼓励全市各类创新主体自主创新,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结合市自筹项目性质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自筹项目是指以科技政策扶持、引导,列入市科技创新项目范围,由各类创新主体自主承担,项目经费自行筹措,并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示范及相关科技活动。
按照专题类别,市自筹项目包含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题。
根据我市科技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市自筹项目的具体专题类别可进行调整。
第三条市自筹项目按照“市级统筹、分工组织”的原则,“单位推荐、入库培育,择优出库、事后认定”的方式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自筹项目的推荐、入库、出库、终止、监管等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各方职责第五条市自筹项目组织实施主体包括:市科技局、区科技行政部门、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等。
第六条市科技局是市自筹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发布年度项目入库申报通知;(二)组织审查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推荐项目,汇总公示全市拟入库项目,发布项目入库培育通知;(三)对在库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在库项目出库审核、评审和终止,汇总公示全市项目出库审核、评审和终止结果,发布项目出库、认定及终止通知;(五)组织市自筹项目绩效评价和信用管理、科技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区科技行政部门是本区市自筹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按相关规定组织辖区内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属事业单位项目入库申报;(二)对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申报项目信息等开展形式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市科技局;(三)对本区在库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本区在库项目出库审核、评审和终止,并将结果报送市科技局;(五)受市科技局委托开展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1. 引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验收等环节,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本文档旨在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分工、流程和责任,以帮助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更好地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工作。
2. 项目管理原则2.1 项目目标导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以项目目标为导向,明确项目的技术目标、经济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确保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与项目目标保持一致。
2.2 统筹协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需要统筹协调各个环节和参与方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包括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的协调和沟通。
2.3 风险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需要及时识别和评估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项目的安全和稳定。
2.4 信息共享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推动信息共享,加强项目间的交流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2.5 资源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合理配置和优化资源,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最大化。
3. 项目管理任务分工3.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第一步,科研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内容、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
3.2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是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项目的科研和经费支持情况。
评审专家组应根据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和打分,最终确定项目的立项情况。
3.3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包括项目的具体研究和开发工作。
科研人员需要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验、数据分析、结果验证等工作,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达到预期成果。
3.4 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是对项目成果和效益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科研人员需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参加评审会议等活动。
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的技术进展、成果质量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和确认。
4. 项目管理流程4.1 项目申报流程1.准备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
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大学科技项目是大学各个学科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科技创新、推进学科发展的有效途径。
科技项目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对于大学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科技项目管理的目的科技项目管理是为了确保科技项目实施的全面性、协同性和高效性,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推动科技项目的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其中,全面性主要指科技项目在计划、实施、调整和验收阶段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协同性主要指各参与方在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互相沟通、协调、合作、交流,形成合力;高效性主要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经济、可行、有效,达到预期目标。
二、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一)项目前期管理1. 立项申报:根据学校和科研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科技项目负责人需要提出研究方案、科技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交立项申报书。
2. 项目选择:通过专家评审、学校科研领导层审议和决策,选定最终的科技项目。
项目负责人需要根据选定的项目,组织团队、制定详细实施计划、申请科研经费等。
3. 项目立项:学校科研部门完成立项手续后,科技项目负责人要签订项目承诺书,并组织团队开始项目实施前期工作。
(二)项目实施管理1. 计划管理:项目负责人需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措施,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能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2. 资源管理:对项目计划和资源之间的匹配进行优化,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人力和技术等方面的保障。
3. 风险管理: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加强监控和评估,保障项目最终成功完成。
(三)项目验收管理1. 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定期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交结题申请,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2. 阶段性成果验收:每个项目的验收都要通过专家组的评估,主要目的是核实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符合预期目标,是否满足项目计划和要求。
3. 最终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实施完毕后,组织提交全面、真实、完整的成果材料和数据,经过专家评审后,获得结项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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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根据《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和《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按照“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缜密实施”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科技项目研究的主要领域:(一)重大发电关键技术研究。
(二)重大电站建设、运行技术。
(三)电站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技术。
(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五)重大中间试验和示范工程项目。
(六)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审批的科技项目计划和项目费用计划, 批复区域各单位的科技项目计划和项目费用计划。
其中,单项金额在200 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科技项目,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进行管理。
公100 万元及以上且低于200 万元的科技项司负责对单项金额目进行管理。
单项金额低于万元的科技项目由各单位进100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区域公司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公司各单位的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和费用计划的审批,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计划,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区域公司各单位申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商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确定各单位科技费用年度计划。
审查、编制、下达区域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二)负责单项金额100 万元及以上且低于200 万元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
包括立项审查、技术方案审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协助集团公司对200 万元及以上科技项目进行管理。
(三)组织编制科技项目研究进展报告。
(四)监督检查科技项目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区域公司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区域公司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国家有关技术开发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会同安全生产部审定科技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公司政治工作部负责对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科技项目立项审查、技术方案审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环节。
第十条区域各单位对各自的科技项目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编制本单位范围内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报公司。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科技项目研究工作。
负责本单位100 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及时编制完成本单位范围内的科技项目研究进展月度报告,并于每月第2 个工作日前上报公司。
(四)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科技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国家有关财政和税务政策,可集中提取科研开发费用于开展科技项目研究工作。
公司鼓励区域各单位积极争取政府科技资金支持。
第十二条各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根据项目属性,在成本或投资中列支科技经费。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科技经费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相关内部财务审核制度。
第四章科技项目报批和年度计划管理第十四条科技项目申请于每年9 月进行。
9 月底前,区域各单位应向公司行文上报下年度本单位范围内的科技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
申请的科技项目计划应包括以往年度结转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本年度拟立项的科技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
公司适时下达区域公司科技项目计划,包括第十五条以往年度结转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本年度新立项的科技项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将组织专家目计划。
对单项金额在200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时批复项目的技术方案及项目经费。
科技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公司科技第十六条)和《公司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1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并附科技查新报告以及知识产权分报告》(格式见附件2析报告。
科技项目的实施第五章科技项目课题组长应由区域公司内各单位在职第十七条周岁以下,并具有较高的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年龄在55水平,对其研究项目涉及领域的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较强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原则上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不担任项目课题组长。
第十八条科技项目的招标应严格按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9 号)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项目合作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时间及任务要求完成科技项目研究任务。
如因特殊原因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时,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书面提出延期申请。
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
第二十条项目的中止(一)项目执行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公司申请中止项目:1、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已落后,经实践证明,所选技术路线不合理或成果无实用价值的。
2、项目所依托的工程发生重大变化,已不能继续实施的。
3、项目承担单位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正常实施,项目延期超过一年仍无法完成的。
4、项目课题组长或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需要中止的科技项目,在公司批复后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总结报告,做出经费决算,连同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并送达公司核批。
第二十一条建立科技项目研究进展月报制度。
各单位应于每月第 2 个工作日上报科技项目研究进展月报(格式见附件3)。
上报的信息和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全面,能够反映项目进展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直接负责对单项金额在100 万元及以上且低于200 万元的科技项目的验收工作。
单项金额在200 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由集团公司直接负责。
对于单项金额为100 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其验收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组织验收,结果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项目申请验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一)项目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及正式公文。
(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三)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
(四)项目经费决算表(格式见附件5)。
(五)项目固定资产一览表。
(六)项目依托工程建设运行、成果应用等资料及效益分析报告。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的人员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作为项目验收成员参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五条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结题和不通过验收三种。
按规定日期完成任务、实现约定的技术指标、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验收;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全部完成的,或完成了规定的主要目标,而其它目标无法继续完成的,为结题。
第二十六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一)非因客观原因,未达到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
(二)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不真实的。
(三)项目研究的内容、目标、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认可的。
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课题组长3 年内不得承担公司科技项目。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验收结论意见,及时做好项目的有关完善工作,并将最终项目成果材料报公司。
项目完成时间以公司收到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材料的时间为准。
第六章知识产权第二十八条公司科技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由项目承担单位拥有。
由多个单位出资、共同完成的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及知识产权原则上由各出资单位共同拥有。
成果的权属、权益和技术秘密的条款应在相关合同或协议中予以确定。
第二十九条公司科技项目形成的论文及专著应当标注“公司科技项目”字样以及项目编号。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公司科技项目申请书课题名称:申请单位:月月至起止时间:年年课题组长:机:手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月申请日期:年二〇一一年元月课题名称单位姓名课题组专业性别门部组长年龄称职职务新技术技术新产品新技术软科学技术引进基础研目项发试制推开广研究究攻关消化吸收类分课题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其中数初级职称人研究生协作单位课题总金额( 万元)经费来源研究起止年月[ 课题内容]课题内容、意义和预]课题意义[期成果摘要[ 预期成果]一、本研究课题的科技依据(包括科技意义和应用前景,国内外研究概况、水平和发展趋势;应用理论基础研究课题应阐述学术思想,立论根据,特色或创新之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及出处;推广课题说明成果成熟程度,适用范围,以及成果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课题背景][ 应用前景][ 国内外研究概况]二、研究、推广应用内容和预期成果(说明课题的具体研究、推广内容、技术关键和重点解决的技术问题,预计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预期成果和提供的形式及其依托工程,应用该成果的单位落实情况和可能应用的其它工程或单位及效益)[ 课题内容][ 技术关键][ 技术经济指标]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 技术路线]四、总体工作进度及年度经费计划研究内容经费计划时间段序号12345第一年计划经费(万元)五、实现本课题预期目标已具备的条件(包括过去的研究工作基础,现有的主要仪器设备、研究技术人员及协作条件,从其它渠道已得到、已申请或申请的经费情况及金额等)[ 课题组组长][ 已具备的条件]六、课题组成员情况投入课年序本课题工作题工作姓名职称职务专业号中分工龄单位总月数123 4 5 6 7 8 9 10 111213141516*七、课题经费预算单位:万元科目金额备注(一)直接费用1.人员费(1)研究机构人员费(2)临时工工资2.设备及软件费(1)购置(2)试制3.业务费(1)材料费(2)资料费(3)外协测试试验及加工费(4)会议费(5)差旅费4.其他直接费用(二)间接费用1.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2.直接管理费用3.其他间接费用(三)协作研究支出协作支出1合计注:与课题有关的前期研究( 包括阶段性成果) 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列入本课题预算。
八、合作单位意见(对合作研究内容、参加人员及保证研究试验等签署具体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公章)年月日注:如有与合同单位的意向书,可不必在此栏中盖章,但应注明另有附件并随《申请书》一同上报。
九、申请单位领导审查意见(对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有无其他经费来源,能否偿还贷款,能否保证研究计划实施所需的人力,工作时间等基本条件提出具体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十、二级机构审查意见(审核申请单位的技术、研究能力、工作条件以及经费的来源,说明为完成本课题所必须的工程试点的落实情况)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附表2:公司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课题名称:申请单位:月起止时间:年年月至课题组长:机:手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月申请日期:年二〇一一年元月一、目的和意义2.阐述课题成果的主要形式3.课题成果对技术现状和技术发展的作用;4.阐述课题成果的意义二、国内外研究水平综述编写要求:1.与课题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技术发展历史的简要回顾;2.国内外研究水平的现状和发展趋势;3.介绍国外研究机构或者公司对本课题的研究情况;4.介绍国内其他研究单位对本课题的研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