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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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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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20xx年,市下达我县死亡控制指标10人。1—12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7起,同比下降10.83%;直接经济损失350.12万元,同比下降6.19%;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0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火灾事故死亡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人),同比持平,未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夹江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试行)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4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3次,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其他领导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71次,按照县委书记抓安全“四个一次”的要求,8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集中开展了一次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谈心对话;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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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县级领导开展了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研究解决了一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集中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省安委会办公室书记谈(抓)安全专刊第6期刊登了廖克全书记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调整充实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原来的38个调整为44个。调整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煤矿行业管理职责由县经信局划归县安监局。落实了经开区和高陶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每一名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的监管职责。
2.落实乡、村两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安办[20xx]38号)要求,县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两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夹安委办[20xx]82号),全面开展乡、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五覆盖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2个乡镇、231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五覆盖工作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县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专项行动的通知》(夹安委办[20xx]60号),要求企业必须落实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共同领导责任,必须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截至目前,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已全部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1.煤矿、非煤矿山。
(1)严把节后复产复工关。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复工管理办法》规定,对牛马溪煤矿进行了节后复产验收;县安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夹安委办
[20xx]18号),委托乡镇对全县22家非煤矿山开展了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确保了全县煤矿、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生产安全。
(2)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坚持了每月一次的煤矿安全检查,强化了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共下井检查煤矿10矿次,配合省煤监局川西分局检查煤矿3矿次,配合市安监局检查煤矿3矿次,发现隐患46余处,发出隐患整改指令9份。强化了煤矿驻矿安监员的驻矿监管责任,实现了煤矿“零死亡”控制目标。
(3)落实煤矿三级挂包责任。县安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挂包责任的通知》(夹安委办[20xx]52号),落实了县级领导、县安监局、产煤乡镇和驻矿安监员的煤矿挂包责任,明确了县级领导挂包煤矿的九项工作职责和县级部门、产煤乡镇、煤矿驻矿安监员挂包煤矿的十一项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
(4)高效推进煤矿关闭工作。按照全省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要求,经煤矿业主自愿申请,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确定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为全省第四批第一批次关闭矿井,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和《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关闭以奖代补方案》,成立了华头红星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3月31日,夹江县华头红星煤矿按时完成井下设备回撤和井筒封闭任务,实现煤矿关闭“零伤亡”工作目标,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在全市率先完成煤矿关闭任务。
(5)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通过四批煤矿关闭工作,我县仅存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1家煤矿企业,该矿与峨眉山市张沟煤矿等4家煤矿联合重组为年生产能力57万吨/年的“峨眉山市科安煤业有限公司”。牛马溪煤矿兼并重组方案报乐山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并以乐煤重组办[20xx]13号文进行了公示。目前,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由于技改资金短缺和煤炭市场下滑等原因,该矿于6月29日向县安监局书面申请缓建1年,经审查同意,县安监局于7月9日出具了《关于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申请缓建的批复》(夹安监[20xx]24号),同意其缓建1年。
(6)完成关闭煤矿水患普查工作。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五地质队于10月底完成对关闭煤矿水患普查工作,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7)开展煤矿测量,落实“打非治违”责任。我县始终将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乐山市煤矿测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政府对煤矿测量工作高度重视,20xx年划拨煤矿测量专项经费6万元,确保了煤矿测量工作有效开展,为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撑。全年共对夹江县牛马溪煤矿进行了5次动态测量。
夹江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通过省煤监局量化考评达标。
(8)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巩固机械化开采成果。全县非煤矿山实行了机械挖掘、机械铲装和无炮采作业,确保了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按照四川省非煤矿山关闭(退出)整顿工作要求,全县22家非煤矿山全部退出高危行业,20xx年关闭非煤矿山4家,正常生产矿山7家,长期停产矿山11家。全年共检查非煤矿山48矿次,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