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在现代医疗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
门诊服务是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天都有大量患者在门诊就诊,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制度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性、制度设计、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传统医疗体系中,患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容易因医患矛盾而产生很多纠纷。
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的出现,使患者能够在医疗过程中享有应有的权益。
这不仅能够减少医患矛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还能够增强患者的满意度,增加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其次,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需要合理的设计。
首先,要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费用等信息,医疗机构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能隐瞒或者虚假宣传。
其次,要确保患者的自主选择权。
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医疗机构、医疗方式等,医疗机构不能强制患者接受其中一种治疗或者转诊到特定医院。
再次,要确保患者的隐私保护。
医疗机构应该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此外,还要明确医患责任。
医疗机构和医生应该对患者的治疗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应该能够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反馈机制。
患者投诉应该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医疗机构应该能够根据投诉情况进行自我反省和改进。
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该对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再次,要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该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门诊服务的了解和认知。
此外,还需要加强医患沟通。
医生应该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综上所述,门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对于现代医疗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制度的设计需要合理和周密,能够确保患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保护等权益。
此外,通过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患者教育、加强医患沟通等方式,可以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篇一: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一、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患者权利和义务(一)患者权利1、享有人格尊重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到歧视。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
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
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
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
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义务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史等信息。
2、在给药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已安全了解。
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合诊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
疾病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需行特殊检查和治疗时,由责任医生用患者及家属明白的方式和语言提供诊疗信息,履行书面文件签署并存档。
篇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东一院行发[20xx]84号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望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规定。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在现代社会,健康已经成为了人们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
人们在看病治疗的时候,不仅仅是求医治,更希望能够得到合法的保障。
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了现代医疗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我国,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将对这些制度进行简单的介绍与分析。
1. 患者知情权制度患者知情权制度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能够获得丰富、准确的医疗信息,并以此做出知情选择的权利。
该制度是医疗行业中的重要一环,主要的内容包括:•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向患者告知医疗方案、治疗过程、治疗效果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和意愿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避免了医患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2.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是指医院和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坚持保护个人信息的原则,不泄露患者的相关信息。
隐私保护系统需要包括建立涉密信息管理、安全系统和监察机制等方面。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健康稳定,是医疗机构运行的基本制度之一。
3. 患者申诉制度患者申诉制度是指在就医过程中,患者遇到问题和疑虑时,应当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申诉制度中,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渠道开放:患者有权利通过多种渠道向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程序:医院及时处理患者提出的问题,并回应患者的意见,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4. 医疗纠纷解决制度医疗纠纷解决制度是针对患者与医院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而设立的,主要包括以下措施:•对医疗纠纷提供快速、便捷的解决渠道•设立专门的纠纷处理机构•在诉讼程序中,严格履行法律程序,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协商,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
5. 患者医疗安全制度患者医疗安全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患者权益保护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患者权益保护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在医疗领域,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维护患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
本文将就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介绍,并强调其对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公开透明制度公开透明制度是患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基础。
医院和医生应当对患者提供诊疗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医疗费用等。
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疾病情况,做出知情决策。
同时,医院和医生要充分尊重患者知情的权利,避免信息不对称。
二、信息保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对于患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医院和医生必须严格遵守患者的个人隐私保护,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除非事先经过患者明确的同意。
信息保密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提升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三、合理收费制度合理收费制度是保护患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医院和医生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合理的医疗费用收取方式,并向患者明示。
患者有权了解自己所需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并拒绝不合理收费。
合理收取医疗费用有助于确保患者得到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
四、预约就诊制度预约就诊制度能够有效缓解患者就医难题。
医院应当建立预约就诊的服务机制,为患者提供定期就诊和号源预约服务,避免患者长时间等待。
有效的预约就诊制度可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
五、安全保障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是对患者权益的关键保护。
医院和医生应当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同时,医院应当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并给予患者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安全保障制度的健全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六、知情同意制度知情同意制度是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医院和医生在进行治疗前,必须与患者充分沟通,告知患者疾病情况、治疗方案、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并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知情同意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患者对治疗过程有明确的了解和决策权。
七、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医疗质量评价制度是患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1.目的:为保护患者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平等就医权以上权益。
2.使用范围:就诊患者。
3.定义:无4.内容:4.1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待病人,无论种族、民族、性别、职业、地位、经济情况及信仰如何,都要一视同仁。
4.2 在病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纯粹技术性的决定一般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出建议供病人及家属选择,并说明各种选择的优缺点,充分保障患方自由选择的权力。
特别是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方面的问题,医护人员应当充分尊重病人及家属的决定。
4.3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有些病人和家属要求终止治疗、撤消对病人的生命支持、放弃临终前的心肺复苏。
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背人道主义和伦理道德的前提下,我们将尊重病人和家属的这种决定,并告知病人及家属行使该决定后可能出现的后果及所要承担的责任、可选择的其他治疗方法等。
病人和家属有权以书面签字确认的方式改变放弃治疗的决定。
4.4 与病人交流尽量采用最合适的方言或普通话,做到语言交流无障碍。
如存在语言的障碍,可请家属或能与其交流的医院工作人员代为翻译。
对于无法通过语言进行交流的病人,可应用易懂的肢体语言与其沟通。
4.5 尊重和支持病人及家属捐赠器官或其他组织以供研究或移植的选择,并告知病人及家属接收捐赠的医疗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4.6 病人有权对其得到的医疗服务提出投诉,这些投诉应得到受理和尽可能的解决,并且不会影响其医疗活动正常进行。
4.7 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4.7.1 隐私包括病人不愿意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私有领域、可造成病人精神伤害的疾病、病理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身体的隐蔽部位、病人不愿他人知道的隐情等。
医护人员自觉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保护病人隐私。
4.7.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 23条规定: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护士管理办法》第 24 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对医务人员进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知情同意以及告知方面培训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有权要求非医疗人不 得参与;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 案质量的人阅读。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六、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
皆可
❖ 书面同意:法律规定
医疗法§ 63:手术或麻醉同意书之签具 医疗法§ 64:侵入性检查或治疗同意书
之签具 医疗法§ 79:人体试验同意书之签具
未附条件之同意
❖ 同意的明确性原则:
同意必须明确 附条件的同意,条件是否成就仍未知
不明确
❖明天如果我儿子从美国回来了,我就愿意开 刀
❖ 附有效期限的同意:有效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 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
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 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 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九、患者权利和义务告知与公示
1、对于门诊患者,采用公告公示的方法。 2、对于住院患者以书面文件形式,将《患者入院须
知》发至每一位患者。
3、对于特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由责任医生实事求 是地提供诊疗信息,做到与患者家属有效沟通, 履行书面文件签署并存档。
知情同意与告知义务 医疗法修法后的改变
例外:当开刀进行中,如果医师认为开刀结 果与当初临床诊断有所差别,应该当机立断 ,依照新的发现而开刀。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一、医疗机构层面1.建立完善的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法规和制度,明确患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行为。
2.设立专门的患者合法权益保护部门,负责处理患者投诉和维权事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3.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的患者合法权益教育和宣传,使医务人员充分了解患者权益的重要性,提高服务质量。
4.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制定具体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回应的流程,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5.定期组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
6.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医疗行为准则,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务人员层面1.患者隐私保护: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信息公开透明: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信息,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费用结构等,并积极回答患者的疑问。
3.尊重患者意愿: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充分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在治疗过程中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4.提供优质服务:医务人员应提供专业、高效、友好的服务,尽力满足患者的需求,关注患者的感受和体验。
5.拒绝主观判断:医务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待患者,不得凭个人主观判断对患者进行偏见或歧视。
三、相关部门层面1.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2.加强培训和考核: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3.设立维权渠道:相关部门应设立患者维权的投诉受理渠道,确保患者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和解决。
4.加强法规宣传: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提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总之,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应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多方面入手,建立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以确保患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这样才能够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双赢。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一、医院应向医护人员宣传患者的权利,医护人员做到知晓患者权利的内容及内涵。
二、医院应定期进行与患者权利相关的满意度调查。
三、医院的病历资料中应含有医患沟通记录,医务人员应按照医患沟通记录的规定将疾病进展情况、治疗方案、治疗风险、预后等情况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要求患者及其家属在医患沟通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患者属于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昏迷、精神病发作期、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的,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代为行使患者的合法权利。
医务人员发现陪护人员侵犯患者生命健康权的或发现患者涉嫌刑事犯罪至伤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五、当医疗侵权行为对患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护人员投诉,接待投诉的人员应告知其权利的内容及院内接待投诉的部门。
六、当医疗侵权行为对患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务部投诉,医务部接待人员应记录患者投诉的内容,并告知其权利的内容、维权的方式及其他接待投诉的部门,例如: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等。
七、当医疗侵权行为对患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要求查阅、复印及封存病历资料。
八、维护患者权益落实与监督1.维护患者权益涉及法律事务,由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指导临床科室开展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工作,并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维护患者权益相关法律制度。
2.医务部工作人员应定期随机抽查院内运行病历的医患沟通记录,主要检查医患沟通记录中是否履行对患者权利的告知义务,工作人员发现病历中医患沟通没有履行对患者权利的告知义务,应记录该病历的病案号和主管医生姓名,并向医务部主任报告,根据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奖罚办法进行处理。
3.医患关系办公室组织开展医患沟通大赛,鼓励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保障患者知情同意选择权。
4.患者手术、特殊有创治疗(操作)方案为 2 种及以上的,医生通过选择替代治疗方案与患方沟通。
5.医生有权利通过申请术前第三方见证途径邀请第三方见证人员介入协助维护患者知情同意选择权。
三甲医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患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人格尊重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密及隐私权、医疗自主选择权、对医疗服务的选择及监督权、监督维护自己医疗权利实现的权利等。
二、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人格尊重权:(1)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续的诊治;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
(2)有权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3)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师及护士的姓名。
(4)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患者提出的关于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要求,在客观条件允许和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应充分配合,尽量满足。
2、平等医疗权:患者在医疗中都享有得到基本的、合理的诊治和护理的权利,在医务人员面前,患者是平等的。
医务人员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
医院不得拒绝患者的求医,并应提供与医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服务;在条件不具备时,医院应依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对患者提供评估、紧急医疗措施及转院。
3、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我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
4、保密及隐私权: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保密及隐私权,严格遵守我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医务。
5、医疗自主选择权:(1)患者有权自主选择到任何一家合法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
(2)患者在任何医疗处置或治疗前,医师应告知其有关的详情:包括目的、危险性、预后及其它可选择的方法等,以帮助患者做出决定。
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
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是指为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机制和制度安排。
医疗过程中,患者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和关怀,同时也需要合法权益的保障。
下面从信息公开、知情同意、隐私保护、投诉处理等方面来探讨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
首先,信息公开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医院应当积极公开相关信息,让患者了解医疗机构的资质、医生的资质、医疗服务的详细情况等。
同时,医院还应当公开定价、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确保患者对医疗费用有所了解。
信息公开不仅能增加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也能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从而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知情同意是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
医院在进行治疗或手术前,应当向患者详细介绍治疗或手术的内容、风险、效果、费用等信息,让患者做出知情同意。
医院还应当确保患者具备充分的决策能力,没有被迫或欺骗的情况下作出决策。
知情同意能有效保护患者的自主权和知情权,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此外,隐私保护也是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的重要方面。
医院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患者的病历、检验结果等个人隐私信息。
医生在进行诊疗时,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保护患者的个人尊严。
对于需要公开的隐私信息,医院应当征得患者的同意,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最后,投诉处理是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让患者能够便捷地提出投诉,并保障患者的投诉权利。
医院应当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对于投诉属实的情况,医院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医院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是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而建立的一系列机制和制度安排。
在信息公开、知情同意、隐私保护、投诉处理等方面,医院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只有建立健全的保护机制,才能提高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促进医患双方的和谐关系。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首先,各国均有保护患者隐私的法律法规。
例如,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及健康信息进行保密,并明确规定法律责任。
医院和医疗机构也应建立和完善保护患者隐私的内部制度,对违反隐私的行为进行惩罚。
其次,各国都设立了医疗纠纷处理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处理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并给予患者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
例如,法院、仲裁机构或独立调解机构可以提供仲裁、调解或审理纠纷的服务。
另外,各国还建立了医疗事故调查制度。
当出现医疗事故时,相关机构将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
这样可以保障患者的权益,促使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有些国家还实施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购买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以保障患者在医疗事故发生时获得经济赔偿。
这样可以确保患者在遭受损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还有一些国家实施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可以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寻求和解。
通过调解可以尽量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促进医患双方的和谐关系。
另外,一些国家还鼓励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评估。
医疗机构可以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满意度评估的结果可以为患者选择医疗服务提供参考。
此外,还有医疗救助制度。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患者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一些国家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
这些制度可以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的补贴或免费医疗服务。
最后,各国还设立了医疗监管机构,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监管,并追究其违规行为。
这些机构可以确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是医疗卫生系统的重要使命之一、各国通过建立法律法规、设立纠纷处理机构、调查医疗事故、强制购买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推行满意度调查、实施患者救助制度、建立监管机构等一系列措施,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任度,促进医患双方的和谐关系,推动医疗服务的持续发展。
医患权益保护管理制度
医患权益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本医院订立本《医患权益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和患者,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医务人员以及住院患者、门诊患者等患者。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促进医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部门为本医院的医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第二章医生的权益保护第五条医生有权利要求患者供应真实、详尽的病史和病情资料,以便医生能够做出准确的诊断和订立治疗方案。
第六条医生有权利拒绝非急诊患者不合理的要求,例如无关紧要的检查、治疗等。
第七条医生有权利对患者的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包含但不限于转变药物剂量、更换治疗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
第八条假如医生遇到患者显现暴力行为、恶意威逼等不文明行为,医生有权利要求安保人员介入,并保护医生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医生对患者的隐私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患者本人授权,医生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章患者的权益保护第十条患者有权利获得与其疾病匹配的合理治疗方案,并得到医生的认真解释和引导。
第十一条患者有权利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并享受公平、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患者有权利知晓治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医生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
第十三条患者有权利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医院将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保护患者免受任何欠妥侵害。
第十四条医院将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除非在法律法规允许或患者本人授权的情况下。
第四章医患互动与沟通第十五条医生应当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充分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看法,并尽可能解答患者的问题。
第十六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以专业、负责、公正的态度对待患者,不得鄙视、虐待患者,不得违规诊疗或索取不合理费用。
医院保障患者权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尊重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就医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制度内容1. 医患沟通制度(1)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患者需求,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准确、全面的医疗信息。
(2)医院设立医患沟通平台,定期召开医患座谈会,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2.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1)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医院设立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对病历、影像资料等实行严格保密。
3. 患者的权利及义务告知书(1)医院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患者的权利及义务,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申诉权等。
(2)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医疗信息,了解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法和费用等。
4. 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办法(1)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质量监控体系,确保病历完整、准确、规范。
(2)医务人员应认真书写病历,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医疗费用等。
5. 收费透明制度(1)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2)医院实行一日清单制度,每日向患者或家属提供费用清单,确保费用透明。
6. 投诉渠道畅通(1)医院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方便患者或家属反映问题。
(2)医院对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四、责任与奖惩1. 医院各部门应认真落实本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障。
2. 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患者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在保障患者权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患者合法权益、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合法权益、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患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是医疗领域中应当严格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在接下来的1200多个字中,我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首先,一项基本的制度是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医疗机构和医生在进行任何医疗活动之前,必须向患者详细解释其疾病情况、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预期效果等,并征得患者的明确同意。
这样可以确保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选择医疗方案并参与决策过程。
对于无法给出知情同意的患者,例如婴儿和意识丧失的患者,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与其监护人或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以合理和符合患者利益的方式进行治疗。
其次,医疗机构和医生还必须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不得将其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医疗机构可以建立相应的信息保护措施,如设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此外,医疗机构和医生还应当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有权拒绝或接受治疗,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过程,并有权就治疗方案和效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医生和医疗机构应当给予足够的信息和支持,帮助患者做出明智的决策,并且尊重患者的决定。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投诉反馈和处理机制。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不满或不公平待遇的情况,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并得到及时和公正的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并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此外,医疗机构还可以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从而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最后,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患者权益的尊重和维护。
政府可以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职责和义务,惩处侵犯患者权益的行为。
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让所有就诊患者诊疗过程中得到安全有效的诊治,让患者切实感受到合法权益在就诊各环节得到体现,根据《医师执业法》、《侵权责任法》、原卫生部《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2019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维护患者享有人格尊重权与平等医疗权(一)患者的人格尊重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国籍、民族、信仰、病情轻重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患者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平等医疗权是指任何患者诊治时都有权得到与就诊医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二)医院对所有患者应提供与二级医院相适应的热情优质的医疗服务。
患者尤其是急诊患者有得到及时医疗救治的权利。
除特殊情况外(如确诊传染病患者),不得拒绝患者的就医。
因设备及技术水平条件所限,无法提供适当医疗的,应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近亲属详细说明,并建议转诊。
(三)患者有权利获得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医师应告诉患者有关其出院后或治疗结束后的注意事项,如有需要也应告诉患者复诊、复查的具体时间。
(四)医务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治疗操作和护理时,动作要轻柔,态度要和蔼,操作前要向患者解释,操作后要感谢患者的配合;医务人员应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忌增加患者负担,同时要恪守医德。
(五)在门诊大厅设立:(1)服务台,提供导诊、分诊、预约挂号、轮椅推车及各类咨询服务;(2)在显著位置悬挂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动态公示常用检查项目名称及价格;(3)设立门诊专家及专科门诊时间一览表和患者就诊流程;(4)公布医院投诉电话,诊区指示牌等标示明确,方便患者就医。
各科室应制作比较醒目的医师、护士介绍栏,使患者来院就诊时能得到他们认为最满意的医护人员为自己服务。
二、医师应维护和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一)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疾病诊断、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他特殊治疗,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各科室:为了践行医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间的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特制定我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医务人员要认真研究,严格遵照执行。
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一)享受平等医疗权。
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
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
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三)享有知情权。
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医治计划和预后景遇;有权知晓手术缘故原由、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医治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四)享有选择权。
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意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五)享有隐私权。
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六)享有获得权。
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
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七)享有投诉权。
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
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签字为据。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一)享受平等医疗权。
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
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
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三)享有知情权。
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四)享有选择权。
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五)享有隐私权。
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六)享有获得权。
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
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七)享有投诉权。
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
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签字为据。
五、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信息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瓦房店第三医院
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特制定本规定,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1. 制定维护与尊重患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和服务规范。
如:医患沟通制度、遵守保护患者的隐私规定、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规定、患者告知书.告知患者,患者有医疗权、知情权、决定权、隐私权、申诉权。
2. 患者对病情、预后、医疗有知情权,患者有选择和同意治疗计划的权利。
在入院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签署意见.
3. 履行告知义务必须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或进行相关诊疗施术者负责,必要时由上级医师负责,并在病历中记录。
4. 在手术、麻醉及高危诊疗操作等特殊诊疗前,由施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大中型手术或全麻等高危麻醉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负责。
5. 特殊诊疗必须在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后进行,紧急抢救又无法签署知情同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2010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6. 明确告知患者在危及生命安全时紧急处置的必要性和规定,紧急处置应及时记录并由处置主持人确认。
7. 为了监督、保障告知义务的落实,将维护患者和家属权益的情况列为患者满意度调查的重要内容。
8.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相关能力与技巧的培训。
通过患者调查、运行和归档病历检查,评价职工对尊重与维护患者权益认识的知晓程度和落实情况。
9.经治医生必须对每位住院患者进行权利与义务的告知,同时要签署《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二O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