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相关论著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

第九章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本章论述,如何判断一个政府治理工 作做得好与坏。
第十章 论政府滥用职权及其蜕化的 倾向
本章讨论因政府蜕化而导致国家解体 的途径和形式。
第十一章 论政治体的死亡
本章主题是讨论政治体 —— 国家 —— 死亡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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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本章主题:维持主权权威以防止国家 死亡的办法——公民集会。
第一卷 第一章 第一卷的题旨
本章主题:人们为什么受到约束?
第二章 论原始社会
本章主要论证:在原始社会中,人们天 然地自由、平等,任何人都没有对自己的 同类天然权威,任何人都不能主张自己天 然地有统治他人的权利。 3
第三章,论最强者的权利
本章的主题是,强力本身不是权 利;任何人都不可能凭借强力获得统 治的权利。
第十三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本章继续讨论维持主权权威的办法—— 固定、定期集会。
第十四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本章更进一步讨论维持主权权威的办 法——人民集会时行政权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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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论议员或代表
本章讨论主权的不可代表性。
第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章 论政府的创制绝不是一项契约
本章主要论述人民创设政府行 为的法律性质——这不是订立契约 行为。
第四章,论奴隶制
本章主题:只有约定才能成为人 间合法权威的基础,但是,对奴隶的 统治不可能建基于约定。 4
第五章 论总需追朔到一个最初的约定
本章主题:在说明由人民中产生君 主之前,首先应当研究并说明使人民这 一集合体得以形成的最初的约定。
第六章 论社会公约
本章主题:讨论社会公约(即最初 约定)的原因、社会公约的主要目的和 公约的主要内容。 5
社会契约论

格劳修斯的两个论调
第一,他认为,既然每个人都可以转让自己
的自由给某个主人做奴隶,全体人民就也可 以通过转让自己的自由,而成为某个国王的 臣民。
卢梭认为,‚一个人毫不要求回报地把自己
奉送给他人,这实在是一件荒谬和不可思议 的事情。这样的一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 的,因为任何一个拥有健全心智的人都不会 这么做。如果说整个国家的人民都这么做, 就等于说整个国家的人民都疯了,而疯狂是 不能构成权利的。‛
二、文章脉络
第一卷,共九章。
探讨的是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的过
程以及如何将其合法化的问题。
卢梭在卷首阐明了写作本书的目的是:
‚在社会秩序中,考察就人类的实际状况 和法律的可能情形,在政治社会中能否有 某种合法的而确定的政权规则。‛P1 并且, ‚在研究中,尽力把人们对权力的许可和 对利益的要求这两者结合起来,这样,正 义和功利就不会出现分歧。‛P1 由此引出了正义和功利两个概念。
总之,卢梭通过对这两种论调的反驳,用他
的话还是想说明:‚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 都没有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 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 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他进一步地把我们引向契约论作为天然的、 合法的理论而被我们所接受上面去。
第五章、论总需追溯到一个最初的约定
相比之下,家庭中父亲对孩子的关怀是一种
爱,而国家中统治者对人民只能下达命令取 代这种爱。 卢梭说,‚假若存在天生的奴隶的话,那只 是因为首先存在着违反自然的奴隶制度。是 强力制造出了最初的奴隶,而奴隶们得怯懦 胆小使他们永远处于奴隶状态‛P9
接下来他驳斥了格劳秀斯、霍布斯乃至亚里
士多德等所主张的人天生是不平等的理论。 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理论其实是‚错把 结果当成了原因‛,即倒果为因! 卢梭认为,‚每个人生下来便是自由和平等 的,所以他们只有看到出让自由有利益时才 会出让他们的自由。‛
《社会契约论》导读材料

《社会契约论》导读材料一、著者与内容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理解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
在社会观上,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
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升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
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
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
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
家庭是最古老和自然的社会形态;但是,父母与能够自立的子女之间的联系,有必要用一系列约定来维系。
某些哲学家认为人与人之间存有的奴役和统治是天然的,但他们混淆了原因与结果;如果有些人天生为奴,那么一定是因为有反自然的奴隶制度存有为先。
社会秩序不可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能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
在那种情形下,权利与强力就要互换位置。
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须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因而,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也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
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这个论断,根据格老秀斯的理论,是人民转让自身自由的权利。
转让就是奉送或者出卖。
但一个使自己作另一个人的奴隶的人并不是奉送自己,他是出卖自己,是为着自己的生活。
一个人无偿地奉送自己,是荒谬的和不可思议的。
这样一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即使一个人能够转让自己,他也不能转让自己的孩子,孩子们生来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
半部《社会契约论》:中江兆民对卢梭的翻译与阐释

半部《社会契约论》:中江兆民对卢梭的翻译与阐释彭姗姗(北京大学)卢梭的政治学说,尤其是《社会契约论》,不仅在他自己的年代引起过剧烈的社会变革,也曾在一个多世纪以后,再次于日本、并经由日本于中国引起了革命性震撼。
十九世纪末,日本先后出现了三个《社会契约论》译本。
服部德的《民约论》(1877年)、原田潜的《民约论复议》(1883年)都是全译本,中江兆民1的《民约译解》则为节译本。
1882年10月出版的单行本《民约译解》仅包括《社会契约论》第一卷,在《政理丛谈》杂志上连载的《民约译解》(1882-1883年)也只到第二卷第六章为止。
然而,中江的节译本却在三个译本中脱颖而出,对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2产生了巨大影响。
3在中江的宣传下,卢梭的政治学说逐渐成为自由民权运动的重要理论基石,中江也因此获得了“东洋卢梭”的美誉。
4虽然“东洋卢梭”之美誉已为人熟知,但中江与卢梭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却远未真正引起深思。
很长时期以来,学者们都对《民约译解》中那个显而易见的问题熟视无睹:中江为何只译半部《社会契约论》?据笔者所知,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几乎没有研究。
日本学者中村雄二郎在1962年曾经提出过一种解释,认为这是由于中江采用汉文来翻译,1中江兆民,幼名竹马,长而改名笃介,号兆民;此外,还有别号青陵、秋水、南海仙渔、木强生等等。
(参见幸德秋水:《兆民先生》,《幸德秋水選集》第一卷,平野义太郎编,東京:世界評論社,昭和二十三年[1948年],第5页)以下行文中一律简称为“中江”,注释文献则依当时的署名。
中江1847年生于土佐藩首府高知城的一个低级武士家庭。
14岁时,父亲去世,中江继承成为足轻(最低一级武士)。
1862年,中江入藩校文武馆学习。
1871年12月到1874年3月,作为公派留学生赴法国学习。
1874年10月,中江在东京创办了佛兰西学舍,后改称“佛学塾”。
1881年,中江先后任《东洋自由新闻》和《自由新闻》主笔,正式参与自由民权运动。
社会契约论

民与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间体,以便两者得以互相 适合,它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
三、政府的创制绝不是一项契约 假设创设政府的行为乃是人民与他们给
自己所加上的首领(行政官或君主)之间的一 项契约:
首先,主权者的权威被挑战。主权者已经 是最高的结合体,不允许和他同等的结合体出 现。所以,政府的创制不是主权者和政府以及 和他人的契约。主权者最高无上的权威是不能 加以改动的,正如它是不能转让的一样; 限 制它也就是摧毁它。说主权者给自己加上一个 在上者,这种说法乃是荒谬的、自相矛盾的; 自己使自己负有服从一个主人的义务,那就是 使自己又恢复了完全的自由。
社会契约下的全体人民的结合体被称为主权者。 主权者是由所有获得主权的公民共同组成的团体, 它取决于公共意志和共同利益,是国家的关键组成 部分。具有代表全体人民表达公意的能力,享有立 法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卢梭说,政府滥用法律的危害之大远远比不上立法 者的腐化,而那正是个人观点之必不可免的后果。
国家
原理
全体人民
主权者
二、政府的创制 《山中书简》第 6 书:“法律由于它的本性,是不能
有一个特殊的、个别的目标的;但是法律的应用则要落实 到特殊的、个别的目标上。因此,立法权力——它就是主 权者——就需要有另一个权力加以执行, 也就是说把法 律转化为特殊的行动。这第二种权力应该由下述的方式而 确立,即它永远执行法律并且永远仅只执行法律。由此便 有了政府的建制。”
全体公民既然根据社会契约是人人平
等的,所以全体就可以规定什么是全体所 应该做的事,同时又没有一个人有权利要 求别人去做他自己所不做的事。这是使政 治体得以生存与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权利; 主权者在创立政府时所赋予君主的,就正 好是这种权利。
社会学必读经典书目强烈推荐

社会学必读经典书目强烈推荐第一部分:经典原著1、迪尔凯姆:《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2、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出版3、迪尔凯姆:《自杀论》冯韵文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4、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出版5、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出版6、帕森斯、斯梅尔瑟:《经济与社会》刘进等译华厦出版社1989年出版7、默顿:《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林聚任等译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8、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译华厦出版社1989年出版9、达伦多夫:《现代社会冲突》中国社科出版社2000年出版10、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赵月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出版11、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黄爱华等译浙江人民1989年出版12、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孙非等译华厦出版社1987年出版13、布劳:《不平等与异质性》王春光等译中国社科出版社1991年出版14、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包凡一等译华夏出版社1991年出版15、库利:《社会过程》洪小良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出版16、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高铭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出版 17、费孝通:《江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18、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出版19、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20、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赵旭东等译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21、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译等译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22、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23、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出版24、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出版25、布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26、福柯:《癫狂与文明》三联书店1999年出版27、利奥塔:《后现代性与公正游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28、舒茨:《社会世界的现象学》台湾桂冠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出版29、帕累托:《精英的兴衰》上海人民出版社30、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31、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二部分:综合论著1、戴维.波普诺:《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出版2、科塞(主编):《社会学思想名家》3、M.沃斯特:《现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4、J.亚历山大:《社会学二十讲》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5、R.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6、谢立中:《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7、贾春增(主编):《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8、张志斌:《后现代理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9、R.默顿等:《美国社会学传统》陈耀祖译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7出版10、边燕杰(主编):《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三部分:方法论1.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2.霍曼斯:《社会科学的本质》杨念祖译桂冠图书公司1987年出版。
第五讲 卢梭:《社会契约论》

“结合的行为包含着一项公众与个人之间的 相互规约;每个个人在可以说是与自己缔约 时,都被两重关系所制约着:即对于个人, 他就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而对于主权者, 他就是国家的一个成员。”(第26页) “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种根本法律 是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体的,哪怕是社会契约 本身。”(第27页) “人民永远是可以作主改变自己的法律的, 哪怕是最好的法律;因为,人民若是喜欢自 己损害自己的话,谁又有权禁止他们这样做 呢?”(第73页)
“至于平等,这个名词绝不是指权力与财富 的程度应当绝对相等;而是说,就权力而言, 则它应该不能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有凭职位与 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一个 公民可以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 民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这就要求大人物这一 方必须节制财富与权势,而小人物这一方必须 节制贪得与婪求。”(第69-70页) 解读:卢梭摒弃绝对平等观,主张财富占有 上尽可能平等。完全的社会平等是不可能的, 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不平等 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立法者的任务就是去维 护平等。卢梭还反对贫富分化。
契约的条款“在普天之下都是同样的,在普天之 下都是为人所默认或者公认的。这个社会公约一旦 遭到破坏,每个人就立刻恢复了他原来的权利,并 在丧失约定的自由时,就又重新获得了他为了约定 的自由而放弃的自己的天然的自由。”(第23页) “从政府篡夺了主权的那个时刻起,社会公约就被 破坏了;于是每个普通公民就当然地又恢复了他们 天然的自由,这时他们的服从就是被迫的而不是有 义务的了。”(第115页) 解读:当政府违背了契约的条款而滥用权力时, 政府就解体了,人们又获得了天然的自由,人们就 可以重新立约了。
“即使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 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 为义务。„„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 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第12-14 页) “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 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 便只剩下来约定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 基础。”(第14页) 解读:人们并不能从强力中获得合法性,同 时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那么唯有契约才能 带来合法性。社会秩序源自契约,不是自然的 产物。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论联合政府》有感5篇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论联合政府》有感5篇第一篇:读卢梭《社会契约论-论联合政府》有感卢梭在这一篇中提到,单一制和混合制都是不存在的。
从通篇来看,卢梭的提法比较模糊,这个也源于当时的社会环境。
在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这些观念传播以后,任何一个政府在建立之初的本意,都是希望行政效率极高,并能一心为民办事,也当然是绝对的公平正义。
现当今的社会制度,适合地区发展的有资、社两种。
如果模糊的说,资本主义算是混合政府,而社会主义和那些军人、寡头政府就应该是单一制(个人认为)。
我的观点是去掉单一制和混合制政府概念,假设将资、社两者结合起来,每个省或者州都是当地人民选举产生,如果连任两届以上,就凭政绩选举进入中央;再经过一届或者是两届的考察和表现经过全国大选成为国家首脑,这样既能让执政者积累相当的政治经验,也能减少国家动荡(比如美国总统被杀),保证每届政府的平稳过渡,并减少寡头经济和私人垄断企业与民争利,保证政府部门能公平、公正的办事,减少受利益集团的控制。
现在是国与国竞争的大势,只有完全放活私营企业的创新力,去掉国企的束缚力,让国企变活,变成为不是国家的依附着,而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建设者。
改建政府部门的政府职能,不是政府的自我发现和完善,那只会是跟不上人们的需要,所以,任何政策与组织结构的变化,都是以人们的需要为主导的。
建立以上制度的理由是,全面参与的过程是民智开启的过程,因为现在的中国老百姓,也可以说世界大部分的民众还是畏惧强权、暴力的;同样对自己所本应拥有的权力是不知道怎么运用的,是不会运用的,不敢运用的。
我的观点也具有时代性,个人认为这个时代的人类就处在与民智开启相适应的政府制度,这也是让人民相信政府,增加公信力的唯一和最佳途径。
所以在我看来,在社会需要新制度时,我们这些人只能是最大限度的符合可行性并公平、公正的进行假设。
如果我们这些鸟人在设计时都不能大胆,那就麻烦了。
每篇或每本著作,都是想告诉人们,已经存在淡原本没有被发觉的事实,也都希望给别人或者后来者,一个方向,并希望他们少走弯路,并被别人采纳而感到高兴。
社会契约论哲学的经典著作

社会契约论哲学的经典著作社会契约论是一种政治哲学理论,它通过探讨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试图解释为什么人们选择成立政府和遵守法律。
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人们在进入社会组织时,是出于自愿且基于彼此之间的互利协议。
在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中,存在多本经典著作,其中几本备受推崇和广泛引用。
以下将对其中的几本经典著作进行介绍和分析。
1. 托马斯·霍布斯的《利维坦》:《利维坦》是托马斯·霍布斯的著名作品之一,该书于1651年首次出版。
霍布斯认为人类本性自私,为了逃避无序状态中的恶性竞争,人们自愿地将自己的权力和自由交给了一个强大的统治者(利维坦)。
因此,政府的建立是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
霍布斯的观点强调了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性,同时反映了他对人性的悲观看法。
2. 约翰·洛克的《论政府》:约翰·洛克的《论政府》于1690年出版,是社会契约论的另一重要里程碑。
洛克相信人们天生平等和自由,政府的目的就是保护人们的自然权利,例如生命、自由和财产。
他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并主张如果政府无法履行其职责,人们有权反抗甚至推翻政府。
洛克的观点对后来的民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3. 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于1762年出版,与霍布斯和洛克的观点相比,提出了一种与之不同的社会契约理论。
卢梭认为人们在社会中应该保持自由和平等,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的一致意愿。
他主张个体应该将自己的权力和自由交给集体,以实现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
卢梭的观点对后来的民主、人权和社会正义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以上所述的几本经典著作是社会契约论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它们在政治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概念和原则通过这些著作得以阐释和发展,并为今天的政治体系和社会秩序奠定了基础。
尽管这些经典著作在某些观点上存在差异,但它们共同探讨了个体与社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复杂关系,为我们理解和思考现代社会和政治的组织方式提供了宝贵的思路。
社会契约论——卢梭

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人民享有主权/ 国家具有最高权威 “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自由”在卢梭的理论中最本质的涵义就是自主。为了在 社会中实现自主,卢梭提出一种独特的社会契约。这一契 约的实质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 给整个集体。”这样,“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 的力量置于公意的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 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一社会契 约中,每个人全部转让了自己的天然自由,公意是全体成 员的共同意志。这样,当个人服从公意时,他“不过是在 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象以往一样自由。
一、卢梭的生平与著作:
1712年出生于日内瓦新教家 庭,母亲早逝;
10岁遭父亲遗弃,此后青年 时代常受庇护 1728年流浪到法国,遇到了 华伦夫人
1741/1743年左右,定居巴 黎,从事许多职业,并结识 了不少社会显贵与学界名流
应征第戎科学院征文《科学与艺术》获大奖,一举成名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年 《新爱洛伊丝》 (小说) 1761年 《社会契约论》 1762年 《爱弥尔》(教育学)1762年
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契约,卢梭建立了他的人民主权理论。 自由意味着自主。我只应服从我自己的良心,自己的决定。 任何他人强加于我的决定对我只能是一种奴役。人民主权 制度是唯一可以既建立权威又不丧失自由的制度。舍此之 外,一切制度都是非法的制度,都是对人民的奴役。
2、人民主权理论:
主权实质上由公意构成,主权是公意的运用 主权不可转让 主权不可分割 主权不能被代表 (反对代议制,主张直接民主制)
书摘:《社会契约论》对后世的影响及历史地位

书摘:《社会契约论》对后世的影响及历史地位《社会契约论》深刻地影响了全世界,地位举足轻重。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所表达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思想矛盾直指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特权,成为了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有力武器。
受:《社会契约论》思想影响最为直接的,首先是1789年爆发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
在法国大革命中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曾经一版再版,形成了对他的空前的“政治崇拜”。
卢梭的公意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以及人民用暴力手段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思想极大地鼓舞着法国广大的农民,城市平民和手工业者,等下层人民群众,唤起了他们的民主意识,激发了他们的革命激情,而这些人正是推动法国大革命不断发展的主要力量。
《社会契约论》为法国大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人权宣言》中的部分条文都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和反映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
不仅如此,借助卢梭的信徒罗伯斯庇尔等大革命时期的领袖,《社会契约论》中的部分思想也得以付诸实践。
在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美国资产阶级政治活动家和思想家也深受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影响。
其中尤为突出的是美国杰出的民族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杰弗逊。
在由杰弗逊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契约论》的影子。
一个多世纪后,《社会契约论》来到了近代中国,也产生了巨大影响。
1898年《民约通义》在上海同文书局刻印出版后,1900年,留日学生杨廷栋即根据日译本转译此书,在留日学生刊物《译书汇编》上进行连载,1902年又以《路索民约论》为书名由上海文明书局出版单行本,立即引起轰动。
卢梭被国人视为是西方近代最伟大的自由倡导者。
他们从卢梭著作中得到的最大启迪是,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
如果罪恶政府限制人民的天赋自由,人民应以革命的手段推翻这样的政府,恢复其天赋自由。
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契约论》对近代中国人进行了一次思想启蒙,推动了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天赋人权”,“人民主权”的观点,他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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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必读经典书目强烈推荐社会学必读经典书目强烈推荐第一部分:经典原著1、迪尔凯姆:《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2、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出版3、迪尔凯姆:《自杀论》冯韵文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4、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出版5、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出版6、帕森斯、斯梅尔瑟:《经济与社会》刘进等译华厦出版社1989年出版7、默顿:《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林聚任等译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8、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译华厦出版社1989年出版9、达伦多夫:《现代社会冲突》中国社科出版社2000年出版10、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赵月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出版11、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黄爱华等译浙江人民1989年出版12、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孙非等译华厦出版社1987年出版13、布劳:《不平等与异质性》王春光等译中国社科出版社1991年出版14、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包凡一等译华夏出版社1991年出版15、库利:《社会过程》洪小良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出版16、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高铭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出版17、费孝通:《江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18、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出版19、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20、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赵旭东等译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21、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译等译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22、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23、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出版24、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出版25、布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26、福柯:《癫狂与文明》三联书店1999年出版27、利奥塔:《后现代性与公正游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28、舒茨:《社会世界的现象学》台湾桂冠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出版29、帕累托:《精英的兴衰》上海人民出版社30、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31、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二部分:综合论著1、戴维.波普诺:《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2、科塞(主编):《社会学思想名家》3、M.沃斯特:《现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4、J.亚历山大:《社会学二十讲》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5、R.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6、谢立中:《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7、贾春增(主编):《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8、张志斌:《后现代理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9、R.默顿等:《美国社会学传统》陈耀祖译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7出版10、边燕杰(主编):《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三部分:方法论1.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2.霍曼斯:《社会科学的本质》杨念祖译桂冠图书公司1987年出版3.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95年出版4.E.莫兰:《社会学思考》阎素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四部分:研究方法1.K.贝利:《现代社会研究法》许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2.E.巴比:《社会研究方法》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3、袁方(主编):《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4、李沛良:《社会研究的统计应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5.布莱洛克:《社会统计学》付正元译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社会契约论译本排名

社会契约论译本排名
摘要:
1.社会契约论的概念和背景
2.社会契约论的译本排名
3.社会契约论的影响和重要性
正文:
社会契约论是一种政治哲学理论,其主张国家是一个社会契约的产物,人们通过契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以换取社会秩序和保护。
这一理论源于17 世纪和18 世纪欧洲启蒙运动,许多著名的哲学家如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都曾对其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近年来,社会契约论在我国逐渐受到关注,各种译本也应运而生。
根据目前的排名,以下是一些较为知名的社会契约论译本:
1.霍布斯的《利维坦》:该书是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作之一,描绘了一个绝对的君主制国家。
2.洛克的《论政府》:洛克主张社会契约应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
3.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卢梭主张人民应当通过契约来建立一个民主的国家,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
4.康德的《论永久和平》:康德对社会契约论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国际主义的理念。
社会契约论对我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国家与个人关系的视角,而且也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支
持。
社会契约论译本排名

社会契约论译本排名摘要:一、社会契约论简介1.社会契约论的起源和发展2.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点二、社会契约论译本排名1.排名标准2.排名前三的译本a.卢梭《社会契约论》b.托马斯·潘恩《人的权利》c.约翰·洛克《论政府》三、各译本的优缺点分析1.卢梭《社会契约论》2.托马斯·潘恩《人的权利》3.约翰·洛克《论政府》四、如何选择合适的译本1.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2.对比多个译本3.参考专家和读者的评价正文:社会契约论作为政治哲学的重要理论体系,起源于17世纪,发展至今已有数个世纪的历史。
社会契约论主张政治权力来源于民众的同意,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民众的代表之上。
这一理论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影响,多个译本相继问世。
本文将对社会契约论的译本进行排名,并分析各译本的优缺点,以帮助读者选择合适的译本。
一、社会契约论简介社会契约论起源于17世纪,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其代表作之一。
此后,社会契约论不断发展,产生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家,如托马斯·潘恩和约翰·洛克等。
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点是政治权力来源于民众的同意,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民众的代表之上。
二、社会契约论译本排名本文根据译本的质量、翻译的准确性、可读性和影响力等因素,对多个社会契约论译本进行排名。
其中,排名前三的译本分别为:1.卢梭《社会契约论》:作为社会契约论的经典之作,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我国享有很高的声誉。
此译本翻译准确,文笔优美,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点。
2.托马斯·潘恩《人的权利》:潘恩的《人的权利》是一部重要的社会契约论著作。
此译本遵循原文,表达清晰,对于理解社会契约论的基本理念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约翰·洛克《论政府》:洛克的《论政府》是社会契约论的重要补充。
此译本翻译流畅,注释详尽,有助于读者深入了解社会契约论的政治思想。
三、各译本的优缺点分析1.卢梭《社会契约论》:优点是翻译准确、文笔优美,缺点是对于初次接触社会契约论的读者来说,可能有一定的阅读难度。
普赛尔名词解释

普赛尔名词解释普赛尔名词解释:普赛尔:英国著名的医生。
《爱弥儿》一书即以他的名字命名。
卢梭在他的自传体小说《爱弥儿》中,对他十分推崇。
普赛尔的著作有《论健康》、《人类本性与医药关系》、《论文集》等。
普赛尔:十八世纪法国作家。
1832年12月出生于昂古莱姆的一个有产者家庭,自幼博览群书。
他曾在军队服役并开始文学创作,20岁时被捕入狱,在狱中开始写作《心灵的复活》。
出狱后结识一批青年知识分子,参加他们的“共和主义”运动,他写了大量思想激进的政治论文,抨击欧洲资产阶级革命。
1830年,“共和主义”运动遭到失败,普赛尔流亡比利时,与达尔杜会面,受其影响。
1831年至1831年间,普赛尔发表《新爱洛伊丝》、《情感教育》等著作,反映自己的政治观点,在同时代的法国文学界起过很大影响。
普赛尔发表的主要著作还有:《论美》、《论爱》、《论宗教》、《新国家》、《社会契约论》、《论永久和平》、《法国对外政策》、《波斯和印度战争史》、《旧制度与大革命》、《政治遗嘱》等。
《新爱洛伊丝》被誉为“现代启蒙主义杰作”,奠定了他作为18世纪法国最杰出的思想家的地位。
《爱情》(1838)是卢梭自传体小说的代表作,描写一个贵族青年的精神探索,赞扬为追求理想而献身的精神。
这部小说被誉为19世纪初期最优秀的散文作品之一。
《新爱洛伊丝》(1836)也是卢梭早期重要的哲学论著,提出“返回自然”的主张。
这两部著作以其“自然与人联系在一起的亲密关系”,成为现代社会改革者的最初思想源泉。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代表作。
在这部政治理论著作中,他否定了“君权神授”,提出了建立资产阶级政治国家的“人民主权”思想,认为人民主权可以使人民成为一切权力的真正主人。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论政府》是他的政治主张的论述。
他强调政府只能建立在公意的基础上,反对暴力,指出:“只有当大多数人感到统治者是好的时候,才可能有一个好政府。
”在《爱弥儿》中,他第一次用独白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政治见解。
社会契约论

我们不妨认为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首领就是父 亲的影子,人民是孩子的影子;而且,每个人生而自由、平 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全部的 区别就在于:在家庭里,父子之爱就足以报偿父亲对孩子的 关怀了;但是在国家之中,首领对他的人民没有这种爱,于 是发号施令的乐趣就取而代之。
论及到主权权力的界限,作者认为主权者与
公民是相通的,但又区别二者权利,因而自 认是矛盾的。卢梭得出结论即社会公约建立 平等的公民关系,公民遵守同样条件享有同 样权利,公约约束全体公民,主权者权力限 度取决于公民意志,公民对自己的规定。这 些规定或公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权利与义 务关系,实现权利也必须履行义务,遵守自 己意志下的公约,反过来才能保障公民的利 益。
为使公约不至于成为空文,防止个人具有的个别意志与公 意相违,作者认为社会公约包含着一中规定:“任何人拒 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 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
参考原文 P23、P24页
论社会状态
人们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经历万千变化,其中有
得有失,他们的行为中正义就取代了本能,而且也被 赋予前所未有的道德性。虽然他们被剥夺许多好处, 但他们却得到巨大收获,如理性、智慧、幸福等。
近些年发生的一系列因强拆抢占造成的暴力事件
第二卷
在论述建立社会公约的基础和条件后,卢梭在本
卷进一步研究立法中的问题。作者在文中反复强 调建立在公意基础上并具有共同利益,社会才得 以存在,以公共意志运用的主权不可转移,同时 也不可分割。他认为主权权威下的派生并非其构 成部分,它们从属于主权并以最高意志为前提。 虽然公意总是对的,但是人们并不总能做出明智 的判断。
读《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八章论社会形态之总结

读《社会契约论》第⼀卷第⼋章论社会形态之总结2017年1⽉29⽇00时34分《社会契约论》第⼀卷第⼋章论社会形态。
开篇即说:“⼈类从⾃然状态⼀进⼊社会状态,他们便发⽣了⼀种巨⼤的变化:在他们的⾏为中,正义代替了本能,从⽽使他们的⾏为具有了他们此前所没有的道德性;只是在义务的呼声代替了⽣理的冲动和权利代替了贪欲的时候,此前只关⼼他⾃⼰的⼈才发现他今后不能不按照其他的原则⾏事,即:在听从他的天性驱使前先要问问他的理性。
”继⽽⼜说:“尽管在这种状态中他失去了他从⾃然界中得到的⼀些好处,但他也得到了许多巨⼤的收获;他的能⼒得到了锻炼和发展,他的眼界开阔了,他的感情⾼尚了,他的整个⼼灵提升到了如此之⾼的程度,以致,如果不是由于滥⽤这种新的状态,因⽽使他们往往堕落到⽐他原先的状态还糟的地步的话,他将⽆限感激使他进⼊社会状态的那⼀幸福时刻,因为正是从这个时刻起,他从⼀个愚昧的和能⼒有限的动物变成了⼀个聪明的⽣物,变成了⼀个⼈。
”在卢梭的《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书中,作者提到了社会⼈和⾃然⼈的概念。
⾃然⼈的理性思考能⼒成就了社会⼈的理性社会形态,变的“聪明”了。
转换的起点也许是有⼀个⼈开始思考别⼈为什么抢夺⾃⼰的⾷物开始。
再怎么演变,也许只能靠现代⼈类的幻想了。
像书中所说这种转变使⼈类的能⼒、眼界、感情、⼼灵均得到了进步和提⾼,从⽽变得聪明,变成了⼈。
我想这个过程假设是建⽴在⼀个不存在的原因和存在的结果之上,且不清楚过程。
除了我们能够看到的以外都是不⼀定存在的,所以我们不得不利⽤⼈类的最⾼级功能即想象⼒来思考世界。
最后卢梭提到“服从⼈们为⾃⼰所制定的法律,才是⾃由。
”此观点在上⼀章中已应⽤过。
但什么是⾃由还需要进⼀步了解。
从⾝边的⼈对⾃由概念的理解来看,要么从未考虑过,要么⾮常局限地思考过。
绝⼤多数的⼈都没有⾃由的概念,⼀部分⼈认为⾃由就是⾃⼰完全不受控制,更倾向于极端⾃由状态,极少⼀部分⼈清晰地⼈知道有限⾃由论,⽽限制来⾃于哪⾥需要思考。
卢梭-社会契约论(“法国”相关文档)共9张

便来自《社响, 从罗伯斯庇尔到列宁都曾用《社会契约 论》为自己的政权做解释。
地位及评价
梁启超评价卢梭的《民约论》是在 “欧洲学界犹如旱地起一霹雳,如暗界 放一光明,风驰云卷……《民约论》法 国大革命之原动力也;法国大革命,十 九世纪全世界之原动力也。
《社会契约论》影响
对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和发展起到了 法国大革命,十九世纪全世界之原动力也。
《论科学与艺术》等。
催化和推动的作用,其思想是法国大革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梁启超评价卢梭的《民约论》是在“欧洲学界犹如旱地起一霹雳,如暗界放一光明,风驰云卷……《民约论》法国大革命之原动力也;
命中雅各宾派的旗帜 。 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便来自《社会契约论》。
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年~1778年,出生于瑞士
日内瓦,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
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
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
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
物之一。他的才思文藻风靡了当时的 我把我的一生献给真理。
整个欧洲,并为后人留下了一系列划时
----让-雅克-卢梭
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便来自《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还对 的《独立宣言》产生了重要影响,从罗伯斯庇尔到列宁都曾用《社会契约论》为自己的政权做解释。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 梁启超评价卢梭的《民约论》是在“欧洲学界犹如旱地起一霹雳,如暗界放一光明,风驰云卷……《民约论》法国大革命之原动力也;
卢梭是指引我的第一人,对我思想的基本倾向有着决定性影响。 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便来自《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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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姓名:学号:班级:日期:《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17621.《"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潘云华(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江苏,无锡,214063)“社会契约论”自诞生以来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在古代和近代,它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方法宣布了国家的本质,其方法虽然武断但却是革命的.在当代,"社会契约论"体现为程序理性,即发现正义的方法."社会契约论"的这种由实质理性向工具理性转换的趋势体现了法律对程序正义的重视."社会契约论"程序理性的理念是可取的.一国的宪法在形式上往往具有"社会契约"的性质.如果说,我国的宪法还须进一步完善的话,那么强调工具理性的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启迪.2.《社会契约论与民主政治》张传有(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著名的政治哲学理论,它阐明了国家或政府公权力的来源,说明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卢梭).因此,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之一,也成为现代民选政治实践的范本.而中国政治哲学中虽有"君轻民贵"思想,但未能形成西方的权利转让学说,由于缺乏社会契约论的认同和对公权力来源的追问,因而导致官僚政治的产生.3.《作为人权的和平权初探——以社会契约论为视角》杜学文(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战争并没有随着<联合国宪章>的制定和冷战的结束而结束.<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集体安全保障体制和禁止在国际关系上使用武力的原则面临挑战.因此,我们必须转换视角,以人权的范式--和平权来对抗国家主动发动战争的权力.因为战争是人类最大的威胁.是对人的生命、尊严、自由、财产和生存环境这些基本人权最严重的破坏.和平权被称做第三代人权,是对全球相互依存现象的回应.目前我国学界都把和平权作为一项国际集体人权,但对和平权的研究还基本处于真空状态,以社会契约论可对和平权加以初步论证.4.《从社会契约论到契约社会》李红霞(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社会契约的观念源远流长.与其说社会契约论是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不如说它是一种提供民主社会建设蓝图的学说.而且,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契约论这一理想性观念已经和正在变成现实的契约社会.5.《从社会结构的分层看卢梭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异同》舒远招(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洛克的公民社会由掌握立法权、行政权的政府和接受政府统治的人民两个层次组成,但他同时认为政府立法机关的立法权是由人民交给立法机关的;卢梭的共和国由人民—政府—人民三个层次组成,政府之上的人民作为主权者掌握立法权,政府负责执行法律,并依照法律来统治作为臣民之全体的人民.从社会结构的分层来看,卢梭与洛克社会契约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主权的归属不同:洛克把主权即立法权交给政府中的立法机关,而卢梭则让人民直接掌握立法权,这便是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的区别.但卢梭最终却让神明般的立法者来为人民立法,这是卢梭民主理论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从总体上看,卢梭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确有诸多区别,但卢梭的思想毕竟是由洛克的思想演变而来的,因而存在深刻的继承性和一致性.6. 《对西方近代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再思考》王元华 [1] 张铭 [2](扬州大学,管理学院,江苏,扬州,225009)在西方近代社会契约论发展过程中,是格老秀斯完成了由古代契约论向近代契约论的最终转型,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通过其社会契约论主张共同开创了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则出现了明显的激进主义的转向,20世纪后期的契约论复兴则远离了其过去的超验色彩,更具工具性特点.7. 《政治视野中的契约精神--社会契约论的挑战与复兴》杨先保(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63)契约精神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形成的一系列原则和规范所凝聚而成的精神.从政治视野看,它主要由自由精神、平等精神、权利至上精神等要素构成.近代霍布斯、洛克、卢梭等把经济领域的契约精神运用到社会领域并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之后,社会契约论思想受到功利主义和黑格尔的有力的挑战;上世纪罗尔斯对功利主义进行了批判,提出了他的公平正义论,使得契约精神在当代复兴. 8. 《国家起源的社会契约论背景》龚岱辰徐玲(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国家起源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古今中外的学者们从人类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等角度入手研究国家的起源问题.自古希腊文明以来,西方的政治学者们讨论国家的形成,国家的概念定义,并进一步讨论国家是如何形成的.社会契约论从理论假设出发,发展出了独有的关于国家起源的解释理论,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9. 《卢梭公意理论的模型建构与当代运用——基于博弈分析的视角》蓝剑平(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福州,350001)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公意就是一种社会契约形成后代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公共意志.以博弈论观之,公意理论的分析逻辑在于:公意来源于人类捍卫自由的共同需要,确立于集体签订的合约,执行于一种设计精巧的政治机制,实现于外在的强制性法律,延续于可操作的选举权利,异化于走火入魔的人类理性.公意理论在当代世界仍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可以维护政治公平和推进自由民主;另一方面却又导致诸多恶行,比如多数暴政.10.《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观及与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关联》王刚(南阳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南阳,473061)近代社会契约论热衷于探视国家负载的公共性精神,霍布斯等经典的社会契约论者都以国家为看护个人权利与社会福利的公共性工具。
社会契约论中的国家是社会的工具,国家是中立性的为社会公众所用的一种技术工具;依凭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马克思则将国家判认为了(统治)阶级的工具。
从社会的工具到阶级的工具,马克思并未彻底否定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观念,从而否认国家的公共性;但是,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却也由此被置入了国家阶级性的话语情境之中。
11.《权威立于自由之上: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威的重建》田健伟契约论是西方政治传统中一个古老且十分重要的理论,其在17、18世纪成为西方政治思想的的主流理论,它对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以及欧洲近代国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近代社会契约论一般以人性分析作为理论起点,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建构出一个理想的国家;就此而言近代社会契约论是一种革命性、建构性的政治理论。
在西方政治传统中,政治权威的起源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从古希腊到中世纪之前的自然论的政治权威,二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政治体系下的神义论的政治权威,三是近代以来的社会契约论的政治权威。
与自然论和神义论的政治权威不同,契约论的政治权威的基础是个人自由,因而个人自由与政治权威的关系构成了近代社会契约论的核心问题;“自由之人何以服从政治权威”是社会契约论力求回答的时代命题,而把政治权威视为自由之人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产物也成为近代社会契约论的一般特征。
尽管社会契约论几乎成为近代新思想家思考政治问题的统一范式,但是社会契约论本身却并非一个标准答案,不同的思想家运用社会契约论建构出了迥异的解决方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三种政治理论,并由此形成了三种社会契约论模式,即霍布斯的权威主义模式、洛克的自由主义模式和卢梭的共和主义模式。
围绕个人自由与政治权威这一核心问题,三位思想家从政治权威的必要性、政治权威的基础和形成以及个人自由与政治权威的调和等方面对政治权威进行了全方位的建构。
近代社会契约论并未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成为绝响,它对欧洲近代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从欧洲三个主要国家英国、法国和德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中不难发现,这三种政治现代化模式与三种社会契约论是不谋而合的。
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人类历史中,政治社会的形成是按照社会契约论的建构进行的,但是社会契约论对近代国家政治实践的影响却毋庸置疑。
这些影响并非表现为近代国家的政治制度在多大程度上与社会契约论建构的政治制度相符合,而是体现在社会契约论对人性的判断、对自由价值的理解、对政治权力边界的限定以及对个人与政府关系的论证在何种意义上从一种政治理论的概念成为政治实践的准则。
个人主义的兴起是近代西方社会的时代背景,在这一背景下社会契约论思想家对政治权威的重建问题进行了探索。
对当下而言,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个人主义盛行以致泛滥的时代,同时又是政治权威无处不在却又空前乏力的时代,如何在保护个人自由的同时重塑政治权威同样是这个时代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因此研究近代社会契约论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回答不仅有利于认清当下问题的渊源与本质,也可以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帮助。
这正是本文写作的根本目的,也是其意义所在。
12.《社会契约论视野中的和谐社会的构建》郑镇(《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源于古希腊的社会契约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西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过重要作用.这一理论所蕴含的丰富的社会和谐思想内容,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今天要实现社会和谐,一是要使社会成员的角色从"身份"向"契约"转化.二是进一步从法律上和实际行动上维护个人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三是要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尤其是诚信守约意识.四是要学会理性的妥协,在民主宪政的政治框架内解决社会利益矛盾与其他社会矛盾.五是要转换政府角色,建设服务型政府.13.《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法律思想》毛晶晶卢梭在"社会契约"问题上与霍布斯、洛克有不同的观点.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讨论了构成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各种因素及其各种关系,尤其重点探讨了法律问题.法律的目的是保障人的自由,人的自由只有在因"社会契约"而成的理性共同体中才能体现出来.法律具有多层内涵,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意",即法律具有人民性.法律在本质上必须体现为正义论的法律价值观.14.《公共管理模式嬗变——基于社会契约论的演化分析》战建华(《长白学刊》– 2009)社会契约论是解释剖析公共管理模式嬗变的重要视角.从君权神授到主权在民,社会契约论颠覆了统治行政模式的合法性信仰,推动了统治行政模式到管理行政模式的嬗变.面对管理行政模式工具理性的困境,新社会契约论以公民参与为内核重构公共管理的价值理性,促成服务行政模式对管理行政模式的超越.15.《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思想》张浩成探究《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关于人民主权的思想,对空想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对我国当前的民主、法制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