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依照《____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要求,公司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由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应当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临时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程序____筹备。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按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实施细则规定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案送达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职工____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以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多级民主管理制度,所属的二级单位可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有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第二十六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____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征集职工____,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____工作。
2024年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院工会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____、推进公司____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坚持、完善和发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共同的责任。
第三条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四条公司职代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支持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教育引导职工爱岗敬业,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公司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公司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公司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和实行司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审议职工奖惩办法、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薪酬改革方案、合同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在审议、____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同意或否决决议。
三、评议监督权。
建立健全每年评议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制度,按规定的评议程序和评议的原则进行;以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向职工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职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
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第十八条职代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所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职代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一条职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临时的或经常性的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完成职代____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召集职代会各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代会与工会第二十三条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一、____职工选举职工代表;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____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四、____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____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七、____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处室、班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四条各处、室的民主管理工作,基本上由各分会主持和开展。
应以处、室领导为核心吸收职工代表和分会主席及委员参加____成民主管理核心,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班组的民主管理,应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吸收工会小组长和职工代表参加,开展班组的民主管理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和监督权。
其职权是:(一)定期听取企业的工作报告和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的其他各项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五篇)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灌区改革和发展,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灌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接受处机关党委的政治、思想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闭幕后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维护单位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具体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____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和维护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行政领导也要依法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处长的工作报告及对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政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单位提出的职工聘用聘任、奖惩、工资福利分配制度、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实施细则、____合同草案。
(三)审议决定本单位福利费管理使用以及职工生活福利安排方面的其它事项,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民主评议和监督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奖惩、任免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领导人选。
(五)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推荐先进工作者。
第六条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决定的报告、规划、方案等大____文件,应交有关会议审定。
大会主要文件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民主程序纳入大会议程。
第七条单位行政领导负责职工____的____处理和大会对有关综合经营、行政工作方面决议的____实施。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单位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按行政领导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职代会应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职代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三)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四)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第六条职代会由企业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四)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第八条职工代表产生方式:(一)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由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由车间、科室、班组等基层单位推选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任期届满,应当重新选举产生。
第十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职代会主席团职责:(一)召集和主持职代会会议;(二)组织实施职代会决议;(三)组织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四)负责职代会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联系。
第十二条职代会设立办公室,负责职代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十三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二)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 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企业改革、改制、兼并、破产等重大事项;3. 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4. 企业工资、福利、奖惩等重大事项;5. 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重大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依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员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员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所属各管理部建立员工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领导人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代表大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企业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和业务招待费使用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听取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等情况;审议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企务公开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审议企业提出的企业改制中的员工安置方案、员工奖惩办法及企业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经企业和工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和《女员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审议提案征集处理落实、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内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选举与管理工作,包括职工代表选举程序、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职工代表权利与义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等。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代表集体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并监督企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发挥民主监督和协商议事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民主权益,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护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确保职工代表在大会中畅所欲言,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
第二章职工代表选举程序第六条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选举章程。
企业工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选举章程,明确选举的程序、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等。
(二)设置选举委员会。
工会应当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选举活动,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三)公布候选人名单。
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提供公示期间供职工了解。
(四)投票选举。
选举委员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投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计票与公示。
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工作,并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示选举结果,接受职工监督。
(六)补选程序。
如遇职工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补选。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会议通知。
工会应提前通知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放,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
(二)会议组织。
会议应当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确保职工代表的参会率和会议秩序。
(三)会议议程。
工会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2. 职代会必须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3. 职代会应保证厂长(或经理)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积极支持厂长(或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厂长(或经理)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4. 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1. 职工代表的产生:凡是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厂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职工代表以分厂(车间)、公司、处室为单位,依照职工代表的条件和分配的代表名额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2. 职工代表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管理局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3.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工代表有权参加职代会,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向职代会提出提案和质询;有权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代会的工作机构1. 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代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工会应当根据《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职代会的职权1. 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包括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
2. 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包括厂长(或经理)的任期目标、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安全生产等。
3. 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如企业制度改革、企业结构调整等。
4. 审查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
五、附则1.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企业性质和规模等因素有所不同。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3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指规定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组织形式、参与范围、权力职责等事项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例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负责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决策并协助企业领导履行职责。
第三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拟议的重大决策事项;(二)选举和监督企业领导层;(三)制订和修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四)代表职工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等。
第四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由代表出席,决议由出席代表多数通过。
会议的决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五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公开、公正、民主,遵循程序和原则,保障代表的发言权、提案权和选举权。
第六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领导层负责组织和召集,代表的选举实行民主选举原则。
企业领导层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确保代表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公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不服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代表的选举和产生第九条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平等。
代表的产生方式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普选、代表团选举、行业选举等。
第十条代表的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竞选有序、选举结果公平等原则。
选举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干预和操纵。
第十一条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尊重职工的摄影和意愿,尽量实现代表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第十二条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示,代表当选后应当签署职责书,并参加相关培训、调研等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行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实行细则。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情势,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益机构。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代会在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贯彻实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应当积极支持公司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科研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益和作用。
第六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对企业的工资调剂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职工的嘉奖办法以及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
三、审议决定权:对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定。
四、评议、监督权定期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对总经理的任期目标和应实行的职责进行监督,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形可向总经理提出夸奖、嘉奖、晋升或批评、处罚、免职的建议。
五、民主选举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并将选举结果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职代会的任务一、协同党政部门抓好“两个”文明建议,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职代会要教育公司职工支持总经理行使职权,动员职工贯彻所的各项规定,自觉遵照纪律,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围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集中制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和监督权。
其职权是:(一)定期听取企业的工作报告和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管理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的其他各项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精品资料欢迎阅读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必须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成为总经理实现任期目标的坚强后盾,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生产指挥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1精品资料欢迎阅读第二章职权、形式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定期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中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和建议。
2、审议通过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司领导关于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的事项。
4、民主评议、监督分司领导,并提出奖惩发起。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1、职代会召开前应做好充分的筹备工作。
工会和行政共同拟定职代会的指导思想,协商确定职代会主要议题,提交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2、在职XXX正式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并将审议文件发至各代表小组进行充分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基层____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____工会法》、《____劳动法》、《____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____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行企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____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工资____协商、签订和履行____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并就上述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改革、改制1方案,企业裁员、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安臵方案,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定实施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对违纪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____合同草案、工资____协议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困难职工补助办法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和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公司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同时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的部署,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人选或民主选举经营者;依法选举、罢免、调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____的职工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的具体规定,是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有效性的重要文件。
下面详细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大会的召开与组织1. 职工代表大会定期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大会的召开时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参会代表,并公示于单位内,确保代表参会。
2. 职工代表大会由单位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大会主席主持大会议事。
大会主席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 大会的组成:职工代表大会由各部门或工作岗位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名额应满足一定比例的男女平衡。
代表的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代表名单应及时公布。
4. 大会代表的产生:代表由本部门或本岗位职工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普选、平等、直接、秘密,代表任期为两年。
二、大会的议程与决策1. 大会议程由大会主席根据工会工作建议和职工要求制定,提前一周公示于单位内。
大会的议程应包括工会工作报告、职工权益保障、工资福利等事项的讨论。
2. 大会在既定议程下进行讨论和决策。
讨论时,代表应遵守会议纪律,发言应围绕议题展开,坚持客观、理性的原则,尊重他人意见,不得互相攻击。
3. 决策方式和程序:大会的决策以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为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对于较为重要的决策事项,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保证代表的自由表达。
三、大会的权益与责任1. 代表的权益:代表享有会议参与权、发言权和表决权,代表还可以向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提案等。
单位应尊重代表的权益,在大会召开期间,不得擅自解除代表的职务。
2. 代表的责任:代表应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勤勉工作,积极参与大会活动的筹备与组织。
四、大会的监督与评议1. 大会的监督:大会结束后,应进行大会工作的评估与总结,与会代表有权对大会的组织与运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大会的评议:根据大会的议程和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对工会工作进行评议,对工作不力的工会负责人可以进行问责。
3. 代表的奖励和处罚:单位根据代表的工作表现,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代表因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和监督权。
其职权是:(一)定期听取企业的工作报告和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的其他各项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全总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条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职代会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二、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职代会的筹备、召开和日常工作;(二)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三)监督企业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和决定;(四)开展职工民主管理教育和培训;(五)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三、职代会的职权第七条职代会有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二)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决策;(三)监督企业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四)审议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五)审议企业经济责任制和工资、福利、奖励等制度;(六)其他应当由职代会行使的职权。
四、职代会的召开和表决第八条职代会的召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三)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九条职代会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五、职代会的监督和保障第十条企业应当保障职代会的正常开展工作,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和设备。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职代会的监督,确保职代会的决议和决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对违反职代会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职工可以向企业工会委员会或者上级工会组织投诉、申诉。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3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在单位管理和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最高权力机关,是职工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集体议事和决策的机构。
第三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决定全年的工作任务、发展规划、经营计划、预算和决算;(二)选举和更换企业领导人;(三)监督和评价企业领导人及其团队的工作;(四)决定企业重大投资、贷款和资金使用;(五)调整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六)听取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工会工作计划和预算;(七)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和原则性政策;(八)其他职工代表大会法定职权。
第四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按照代表式民主原则,实行选举产生的方式,确保代表会议的代表性和代表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后,应当及时组织新一届的代表选举产生。
第六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履行职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选举和产生代表第七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公开、平等、竞争、直接、秘密进行。
第八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是在职工中享有良好声誉、履职能力较强、代表性较强的人员。
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企业,忠诚于职工;(二)具有高度的民主意识和组织纪律性;(三)理论水平较高,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有较强的争取职工权益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符合以下程序:(一)提前制定选举方案,明确选举标准和程序;(二)广泛宣传选举工作,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三)按照选举方案组织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报名;(四)组织代表候选人进行宣传和群众评议;(五)按照选举方案进行代表选举;(六)公布选举结果,并组织代表进行宣誓。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和监督权。
其职权是:(一)定期听取企业的工作报告和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的其他各项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和监督权。
其职权是:(一)定期听取企业的工作报告和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的其他各项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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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公司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公司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公司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高层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批准。
2、高层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
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公司(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公司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5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
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
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