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怎样设立组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介绍
• 判决当天,张没有到庭。
• 法官指出:按照《公司法》第190条规定,公司解散只适用三种情况: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杭州春江国际广告公司的章程也规定了公司解散的四种情况,对照法 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案中(杭州春江)国际广告公司解散不符合法 定条件。由于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使公司的某些事务陷入僵局,处 理该问题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是,邀请他人以公平
股东代表通过股东会按股投 票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每 位董事都要代表所有股东的 利益。
董事会按人投票进行战略性 决策和监控,经理层负责贯 彻和实施董事会的战略性决 策。
董事会的风格
高
对 成
乡村俱乐 部
专业化 董事会
员
董事会
间
关
系
的
关 注
橡皮图章
代表性
程
董事会
董事会
度
低
低
高
对董事会工作的关注程度
我们的现状 是什么样?
股东会中心主义是以“资本中心主义”为 理论基础并以公司“幼年时期”规模小、股 东人数少为实践基础的。
商法学
董事会中心主义
随着科技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规模朝着 巨型化发展,股权高度分散,公司管理业务也越来 越专业化,每个股东都参与决策既并非必须也做不 到,而董事会恰恰克服了这种弊端,对复杂多变的 市场情况作出及时而灵活的反应。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 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 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知识点讲解
第五单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考点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例题4•判断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答案】“【例题5 •判断题】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6年)【答案】“【考点7】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2006年多选题、2010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1. 股东会(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和改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例题•多选题】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有()。
A. 增减注册资本B. 公司分立C. 发行公司债券D. 申请破产【答案】BD【解析】(1)选项AC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决定即可,无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选项BD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 董事会(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4)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解释】(1)对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不是必设机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设经理,而设总裁、首席执行官等职务,行使公司的管理职权;(2)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则必须设立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第5版)参考答案与提示
“章后习题”参考答案与提示第1章▲简答题1)①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营要有连续性,从事的必须是同一性质的经营活动。
只是从事一次性、偶然的营利行为的,不是公司;没有固定经营内容、没有确切经营项目的,也不是公司。
②公司以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作为自己的独立财产,其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
③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其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股东不需要直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资产不足于抵偿所欠到期债务时,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④公司设立的基础是股东的投资行为,股东的投资行为形成的是公司的股东权,其与股东的身份紧密相联。
2)①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
两者既相似,又不同。
其相似之处主要在于:两者都以营利为目的;都要求有出资人的出资行为与出资份额;企业盈利的分配一般都与出资份额多少成比例等。
其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一是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立的,这需要出资人之间的合意。
公司企业的成立基础是章程行为,这是一种加入行为,即同意公司章程者即可成为公司股东。
二是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对外开展业务主要依赖于对方对合伙人的信任,其对合伙人的人身信任性很强,一般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要以其所有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其对外开展业务主要体现为资合性,即以其资金信用为主,股东对外以其出资额或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是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归企业所有,而由全体合伙人共有,没有相应的对外表意机构,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就是合伙的意志。
公司企业对出资人出资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出资人只持有股东权,由于其是法人,因此其有独立的对外表意机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经理)。
四是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不多、规模不大、存续时间不长,合伙协议到期后可续签,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一般不得任意转让。
公司企业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时非常庞大,规模也非常大,且其存续时间较长,公司股东可自由转让自己的股份是公司企业的基本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知识梳理
有限责任公司知识梳理一、有限责任公司概述1、含义:2、特征:(1)(2)(3)(4)(5)3、设立条件:(1)(2)(3)(4)(5)4、设立程序(1)(2)(3)(4)说明: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①②二、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有、、、。
2、公司的决策权一般由、行使;执行权由、、行使;监督权由、行使。
股东会:1、组成与性质2、职权:(1)(2)(3)(4)(5)(6)(7)3、股东会会议的种类: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①②③4、股东会召开: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不设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召集和主持。
公司设董事会的,由召集,主持。
5、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1)(2)(3)6、对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必须作成会议记录,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董事会:1、性质:。
对负责。
2、人数:人,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
3、成员设董事长人,可设;产生办法由规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5、董事任期由规定。
每届任期。
6、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形是。
7、董事会的决议应作成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8、董事会会议实行。
9、职权:(1)(2)(3)(4)(5)(6)(7)(8)(9)经理:1、性质:。
2、由聘任或招聘,对负责。
3、职权:(1)(2)(3)(4)(5)(6)(7)(8)监事会:1、性质:。
2、成员。
3、监事会由组成。
4、职工代表比例不得少于。
5、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组成。
5、任期。
6、不得兼任监事。
7、职权:(1)(2)(3)(4)(5)(6)(7)(8)三、公司分类四、公司法特征1、2、3、4、。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没有规定下限,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
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1)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是指国规定的设立公司所需资本的最低要求。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证券法》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根据这一规定,股东在认缴全部出资后可以分期交付出资。
对于股东分期缴付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如分几次缴纳、每次缴纳多少等。
2年或者5年的期限,是法律关于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最长期限的规定,公司章程可以作出短于这一期限的规定。
上述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和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关系是:首先,必须满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条件,即人民币3万元;其次,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确定出资额。
如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首次出资额必须先满足3万元的出资条件,其余7万元可以由股东分期缴纳;这样首次出资额就占注册资本的30%,而不能按20%计算首次出资2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2、执行机构:董事会。 董事任期:每界任期不得超过3年。 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应当有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领导层:设立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人选由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 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这个时候甲能够转让吗,应该怎么处 理?
2、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由
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4月 1日
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 的
(2)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普通情形下: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主持。
特殊情况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 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 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练习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 的有( )。 A、不设股东会 B、必须设立一名董事长和一名副董事长 C、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 D、监事由董事长任命
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概念
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 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特点 1、投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会成员;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B、定期会议:一般一年一次。
C、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之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由公 司临时召集的股东会会议。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规定范文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规定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和有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本文旨在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的目的1.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2. 搭建明确的安全管理层次结构,明确各级安全职责;3. 加强安全管理与责任分工,提高安全管理效能;4. 优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1. 合理性原则: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规模大小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确保其能够适应企业的需求。
2. 协调性原则: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与企业其他管理部门相互协调,形成紧密的工作合力。
3. 稳定性原则: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避免频繁调整造成工作混乱。
4. 简洁性原则: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应简洁明了,层级不宜过多,避免冗余。
四、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的具体内容1.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的战略方针、政策和目标,并组织实施,以及协调各级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成员由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企业领导作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安排和组织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处理和调查安全事故等。
3.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职责包括:对企业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设立的时间和期限: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第七条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第八条公司企业类型: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营业执照:第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第十四条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第十八条公司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变更:第二十条其他事项:第二章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权益: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第二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议: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东决策程序: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九条公司监事会:第三十条公司经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分支机构:第四章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议:第三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决议:第三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执行事项:第三十五条公司监事会主要职责: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第三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责任:第三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报告: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第六章公司股权转让第四十条公司股权转让:第四十一条公司股权转让条件:第四十二条公司股权转让程序:第四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审批:第七章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四十四条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八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九章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审计:第十章公司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公司法律责任:第十一章公司章程的变更第五十条公司章程的变更:第十二章其他事项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第五十二条公司章程的附加条款:第五十三条公司章程的生效和修改日期:附件: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 公司股东名册3.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文件4. 公司董事会决议记录5. 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6. 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手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
(5)有公司住所。
在我国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
最少则为一个,此种情况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做了多元制的规定: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企业组织机构设计
1、有机结构:团队参与性分权 化
2、很多不同的部门广泛的边界 跨越
3、很少整合作用
3、很大的整合作用
4、模仿迅速
4、广泛的模仿
5、计划性导向
5、广泛的计划、预测
简单
复杂
二企业战略目标 一个以销售渠道和研发技术为核心能力
将产品生产外包给合作伙伴的企业其组 织机构中设计部、销售部、市场部、协 作部是关键部门
■扁平结构的条件
一是分权管理成为一种普遍趋势二 是企业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三是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㈢虚拟扁平化
虚拟扁平化是在传统金字塔组织结构 的基础上应用现代信息处理手段达到 扁平化的基本目的
㈣实行组织扁平化的问题
■扁平化与集权管理的矛盾 ■扁平化与职位等级制的矛盾 ■扁平化与职位薪酬体系的矛盾
事业部制主要有以下具体形式:
产品事业部 事业部形式
区域事业部
三.模拟分权制
它是介于直线职能制和事业部制之间 的结构形式所谓模拟就是要模拟事业部 制的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而不是真正的事 业部实际上是一个个生产单位
四.矩阵组织结构 ■在组织结构上把既有按职能划分的垂直
领导系统又有按产品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 关系的结构称为矩阵组织机构它是为了改 进直线制机构横向联系差缺乏弹性的缺点 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
稳定性 经营环境
复杂性
低不确定性
中低不确定性
稳 1、机械性结构:规范、 1、机械性结构:规范、集权化
定 集权化
2、部门很多某些跨越边界
2、部门很少
3、很少整合作用
3、无整合作用
4、某些模仿
4、很少模仿
5、某些计划
5、当前经营导向
中高度不确定性
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
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
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执行委员会、部门和职能部门。
每
个机构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责任,以确保公司的有效运作和管理。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通过投票决定公司
的战略方向和决策,监督公司的运营,并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董事会通常
由主席、执行主席和独立董事组成,他们负责监督公司的管理层并确保公
司的长期发展。
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计划。
执行委员会由首席执行
官(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他们负责监督公司的日常运营,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公司业绩。
部门是公司的各个功能区域,如销售部门、市场营销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每个部门负责处理特定领域的工作和任务,并向执行委
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和结果。
部门经理负责管理部门的人员和资源,制定部
门的目标和计划,并确保部门的顺利运作。
除了上述机构和部门,公司还可以设立特定的委员会或项目组来处理
特定的任务或项目。
例如,公司可以成立一个筹备委员会来准备一个新项
目的启动,或者成立一个跨部门的项目小组来处理公司内部的改进项目。
每个机构和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责任。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
方向和决策,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计划,部门负责处理
特定领域的工作和任务,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支持和服务。
总之,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旨在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和运作。
不同的机构和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注册公司时常见的四种企业类型
注册公司时常见的四种企业类型
最近有老板想要注册一家公司,但是又不知道该选择哪种类型的,今天财大大小编就给大家列举出注册公司时常见的四种企业类型,希望可以帮到您。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
设立条件: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
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将对公司债务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组织机构:法人、监事
特别提示: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
设立条件:股东2 名以上50 名以下(自然人、法人都可以)
承担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依法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组织机构:股东会(最高权力机构)、法人、监事,可设立董事会(至少3 人)、可设立监事会(至少3 人)
3、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设立条件:一个自然人
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机构:无
常见形式:事务所、工作室、服务中心、管理中心……
特别提示: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经营项目实行核定征收,分红时无需交纳分红税
4、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共同点: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组织机构:合伙事务执行人
常见形式:事务所、工作室、管理中心、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经营项目实行核定征收,分红时无需交纳分红税。
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设计方案
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设计方案1. 引言大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其组织结构的合理设计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的设计方案,旨在实现公司的高效运作、协同工作和信息流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2. 组织结构设计原则在设计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2.1 清晰的层次结构组织结构应具有明确的层次结构,使员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下级关系。
清晰的层次结构能够促进沟通和协作,避免信息传递的混乱和决策的延误。
2.2 分工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明确划分,避免职责重叠和责任模糊。
分工明确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落实,确保每个员工能够专注于自己的工作领域。
2.3 协同工作组织结构应鼓励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和信息共享,促进团队合作和知识传递。
协同工作有助于提高整个公司的绩效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发展。
2.4 员工发展和晋升机会组织结构应提供员工发展和晋升的机会,激发员工的动力和工作积极性。
员工发展路径和晋升机制的明确性将有助于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贡献价值。
3. 组织结构设计方案基于以上原则,设计一个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3.1 董事会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整体战略和决策。
董事会由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董事组成,他们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确保公司的长期利益和股东权益。
3.2 执行层级执行层级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分为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
•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汇报,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各部门经理负责各自部门的运营和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财务、市场、生产等部门。
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并负责部门内部员工的管理和协调。
3.3 项目组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的创新和项目实施,可以设立项目组来负责特定项目的策划和执行。
项目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组成,他们协同工作,专注于特定项目的目标实现。
公司概论简答题-小抄2011年(已整理)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主要控制手段?1)股权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控制是指母公司借助于对子公司的资本投资,取得所有者或出资人的资格,再凭借这种资格以及所有权所赋予的控制权,对子公司进行战略、人事和财务控制。
(2)战略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所实施的战略控制包括经营控制和战略协调。
经营控制是为了整合相互依赖的经营网络,由集团总部对分散的子公司所实施的控制,主要涉及物流管理、技术转移、内部转移价格等。
战略协调则通过赋予子公司不同的战略使命和资源,使整个企业集团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3)人事控制。
人事控制是指母公司通过控制子公司的董事会进而控制子公司重要的人事任免。
(4)财务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控制财务人员来控制财务活动,母公司掌握子公司财务总监的任免权。
二是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和采覾3财务技术来控制子公司的财务活动。
(5)文化控制。
文化控制是指母公司利用其组织文化不断对子公司进行渗透、同化。
2、公司设立方式?各自适用于哪类公司?(1)发起设立方式。
又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全部资本额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具有程序简单和成本较低的优点,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
(2)募集设立方式。
又称募股设立、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资本,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
募集设立较为复杂,但其在广泛地募集社会巨额资金方面有着发起设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
3、什么是公司重整?公司重整的程序?公司重整是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予以整顿,使之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重整一般需经过以下四个步骤: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关系人的确定、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重整程序的结束。
4、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及原因?(1)职权分明又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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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4.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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