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
新《证券法》主要条文解读笔记(一)
条文解读:本条规定了《证券法》适用范围,主要变化是增加了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之所以把后两者纳入是在实践中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等具有证券属性的金融产品当前存在不同部门监管,监管标准和监管规则不完全统一问题,有委员和地方、部门建议按照功能监管的原则,明确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统一规定相关产品的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产品的发行、交易活动。
经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研究,本条增加了一款“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另外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需要,维护境内市场秩序,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新法中明确了必要的域外适用效力,如最近发生的瑞幸咖啡事件,其经营主体在境内,上市在纳斯达克,其是否存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是否适用本条第四款进行执法或者进行司法追究责任目前媒体和学术界讨论的也比较多。
条文解读:本条是本次修改《证券法》的核心,公开发行证券由证监会核准改为了证监会注册;另外考虑到实际实施情况,授权国务院来规定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和实施步骤,但是可以明确的是IPO、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公司债券、CDR的公开发行均要实行注册制。
这里说明一下什么是注册制?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提到:要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制度。
所以注册制的基本特点就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投资者可以基于所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的价值好坏、价值高低不作实质性判断。
另外本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增加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关于突破两百人的公开发行限制,立法过程中曾考虑四类豁免注册情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众筹发行、小额发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惜最终只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豁免,这对网络众筹平台等不免感到失望。
100分《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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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
成后的()内不得转让。
• A.十八个月
• B.十二个月
• C.三十六个月
• D.二十四个月
我的答案: A
2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证券上市与退市的相关制度安排,
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B.取消了暂停上市制度
• C.证券交易所按照其业务规则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D.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 A.证券交易场所从业人员
• B.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
• D.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我的答案: ABCD
2 . 下列选项中,属于操纵证券市场手段的有()。
• A.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 B.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 C.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 D.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新证券法学习解读ppt
目 录
Contents
0
资本市场证券宪法规范体系的建立
1
0
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员工持股计划
2
0
股票发行市场化注册条件
3
0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法律体系
4
0
企业发行上市时间的可预见性
5
0
严格的欺诈发行股票回购机制
6
0
股票发行时间和发行失败制度7目 录Contents
0
规范的股票限售制度
8
0
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限制交易制度
股票发行市场 03
化注册条件
新证券法赋予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市场化法律地位,五个注册发行条件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发行条件基 本吻合,贯彻了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成果。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展开】
公开、透明,制度化的公司治理必须建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等制度建设和权力制衡 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核心技术和核心业务人员结构的稳定是保障组织机构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基础, 因此该条件成为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在股票发行注册规 则和指引制定具体的要求,如科创板要求发行人控制权及董监高最近2年保持稳定,不能有重大变化等。
新证券法以上交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为基础,明确了证券法规范的基本范畴,确立了注册制为核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了以持续 经营能力判断企业发行上市条件的基本原则;规定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及直接责任人、证券服务机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及直接责任人员与发行人因虚假上市对投资人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并进行严惩;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引入奖励举 报制度和高额惩罚机制规制和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引入长臂管辖制度规范资本市场全球化带来的证券市场失当行为;规范违法超比例举牌上市 公司行为,限制超比例部分36个月不得行使表决权,解决了恶意举牌上市公司的难题;对证券市场交易结果恒定原则做了例外规定,解决了光 大乌龙指等程序化交易事件引发的证券市场风险;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资本市场注册制合规体系基本建成。
2019年新版证券法修订要点解读
* 相比201904三审稿,上述可豁免注册条款未被采纳
10
首次公开发行行新股IPO的基本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
行 良好的组织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机督构 1
* 2014证券法及201904三审稿规定, “具有持续盈利利能力力,财务状况良
管理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第12条 2
具好有” 持续经营能力力
人 最近三年年不不存在贪污、贿赂、 4 3 最近三年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无保留留意见审计报告
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 2014证券法及201904三审稿规定,
* 相比2014证券法及201904三审稿为新增
“最近三年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条款, 证监会IPO办法及实务中已执行行
, 无其他重大违法行行为”
•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公开/非公开)的条件,授权证监会制定 • 公开发行行CDR的,应符合新股IPO条件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股票公开发行行的一般程序
• 按国务院及证监会规定,交易易所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行申请 • 交易易所判断发行行人是否符合发行行条件、信息披露露要求
2014.08 一审稿
• 拟取消发行行审核 • 确立股票发行行注册制
2015.12 二审稿 2018.02
三审稿 2019.12
• 注册制暂不不作规定
• 科创板注册制设专节
• 收购制度;投资者保护等 • 200人突破;众筹发行行
; 小额豁免等
05
《证券法》2019年年修订要点概览
最全题库《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100分答案
最全题库《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返回上一级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1 .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A.三十年• B.二十年• C.十五年• D.十年2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时,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B.依法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C.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D.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1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如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 B.证券公司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证券公司证明自己合法,而非投资者证明证券公司违法• D.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制定2 . 以下()可以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 A.上市公司董事会• B.独立董事• C.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D.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1 . 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
对错《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1: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1.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境内外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权证等衍生品种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1.3 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四条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五条1.5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第六条2.1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2.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市场中违规增持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
证券市场中违规增持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摘要: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违规增持现象愈演愈烈。
《证券法》(2019年修订)生效后,有关证券市场中违规增持行为的行政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规制违规增持行为的渠道几乎被行政责任所占据。
因此,正确分析证券投资者违规持股行为的法律效力,辨析此类行为的行为特征,与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和虚假陈述行为进行对比,并提出完善违规增持行为的民事责任的建议。
关键词:违规增持行为;信息披露;限期转让;民事责任一、违规增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争论与评价(一)违规增持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学者陈洁认为:“当违规超比例增持时,该行为可能构成内幕交易。
”[1]内幕交易是一方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严重影响证券的价格,进而获得违法收益的行为。
[2]其本质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了还没有公之于众的信息,来从事证券活动,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
[3]违规增持与内幕交易在内幕信息、主体和行为要件上有重叠的部分,从构成要件的角度来看,违规增持可以认定为内幕交易,二者虽然存在竞合关系,但是并不代表着是绝对等同的。
(二)违规增持构成操纵市场行为学者梁上上认为违规增持股份与操纵市场存在“亲缘关系”。
[4]在违规增持行为构成要件中,一方面,投资者存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特别是利用信息优势;另一方面,存在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
所以,持股超5%后继续交易完全符合该条款所描述的行为特征,可以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三)违规增持构成虚假陈述学者莫壮弥认为违规增持行为中的违反“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类似于虚假陈述的行为。
[5]虚假陈述可以存在于证券发行的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后续的权益披露过程中。
但是违规增持只能是发生在后续的权益披露过程中,不会存在于证券发行的阶段。
所以,只能在发行后的阶段来探讨二者的关系。
违规增持可能构成虚假陈述。
但是二者并不是直接等同的,虚假陈述是需要违规人去积极作为才可达成目标的,而违规增持主要依靠的是不作为,也就是不履行申报义务。
股市大事件新《 证券法》 ,违法违规“零容忍”
资本新局62忽悠市场的“獐子岛们”,利润长期造假的“二康”(康得新和康美药业),以及那些内幕交易者,何时能在A 股市场绝迹?证监会负责人说,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2020年上半年,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数量和金额,已经远超去年同期——作出行政处罚98份(2019年全年135份),罚没金额合计38亿元(2019年全年4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索共59件(2019年全年57件)。
高层多次强调“零容忍”2020年,官方和高层已多次提及落实“零容忍”的要求。
6月18日,刘鹤副总理在给陆家嘴论坛的书面致辞中表示,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快发展资本市场。
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发行、退市等基本制度,着力增强交易便利性、市场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健全鼓励中长期资金开展价值投资的制度体系。
强化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管,大幅提高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推动证券代表人诉讼机制落地,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上市仪式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零容忍”是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的重要保障。
只有保持“零容忍”,才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减少管制、增强活力创造有利条件。
新 《证券法》 ,违法违规“零容忍”《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孙庭阳12月3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易会满署名文章《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这篇文章被编在“‘十四五’规划建议辅导读本”中。
易会满写道,要“构建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良好市场生态”“以全面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落实‘零容忍’要求,加强立法、行政、司法的协同配合,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良性循环”。
“行政执法”与“刑事惩戒”相结合2020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力度加大。
这一年的案例中,既有A 股历史上单笔最大“罚单”,也有立案快速、依法审查刑事回转案件的事例,不断地向市场传递着“零容忍”的信号。
新证券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影响的分析
新证券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影响的分析摘要:2020年3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正式实施。
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交易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改革,通过增加信息披露,加大中介机构欺骗惩罚力度等手段,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为规范证券市场经济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文以五洋建设债券欺诈案为例,着重梳理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内容,分析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并提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当如何应对挑战的措施。
关键词:新《证券法》注册会计师行业影响1.五洋建设债券欺诈案介绍1.五洋建设债券欺诈发行过程1.虚假发行公开债券2015年7月,因自身经营资金需求量大,五洋建设为了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在不具备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自身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明显不足以支付所发行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情况下,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明知该做法违反会计准则,但五洋建设还是利用“对抵”的方式,同时虚减企业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这一手段导致虚增企业利润,行为极其恶劣。
同年五洋建设利用虚假财务数据编造了债券发行申报材料,欺骗了证监会,并顺利拿到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
2.虚假发行非公开债券2015年11月,在骗取公开发行债券后,五洋建设继续其欺诈行为,为了发行非公开债券,又以相同手段制作了私募债券披露文件,吸引投资者购买,并于同年12月和次年4月分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丑闻曝光2016年4月,五洋建设公司高层人员集体“分赃”,擅自挪用募集资金,这一丑闻被曝光之后立即受到了上交所关注,五洋建设因此被通报批评;在发行债券后,五洋建设未按时如实披露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在此期间,五洋建设还陷入多起纠纷,由于其不遵守商业规则,扰乱市场秩序,被多次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五洋建设未说明不披露年报理由,直至2017年8月都未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竞合及民事权利优先救济机制探讨
摘要:证券市场上的民事责任制度一直使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薄弱环节,投资者的民商赔偿维权行动一直举步维艰,尤其对中小型投资者的保护仍然不容乐观,已然成为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性制度缺陷。
其相应的配套法律制度依然不完备,在证券交易领域,虽然新《证券法》的出台化解了一些多年的难题,但是对民事责任的权利救济的规定依然笼统。
多是用行政手段或是刑事手段的强制力约束证券市场主体,被侵害的投资者在民事权利救济上依然薄弱且民事权利得不到优先救济,摆脱“重公法,抑私权”的桎梏,利用民事责任机制作为主要解决证券不法行为的手段,协调利用行政刑事手段,优先实现民事权利救济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证券违法行为 民事权利优先 责任竞合 权利救济一、证券违法行为民事权利优先救济的困惑(一)证券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机制不足现状民事权利优先救济,就是民事私权利救济优先于行政罚款、刑事财产刑的承担,优先受偿民事赔偿金。
但民事责任机制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随着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出台,多年来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也许迎刃而解,对于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违法犯罪行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及处罚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详尽的规定,这使得行政执法、刑事定罪量刑在实践中的执行和操作有了明确的依据。
但是遗憾的是,新《证券法》对于民事赔偿的制度设计依然一带而过,含糊不清。
仅在《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提到笼统含糊的概括性救济条款。
目前,受疫情影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在疫情防控与经济建设两手抓的态势下,优化营商环境更显得尤为重要,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灵活性和自由度,但是政府创造的优惠便利条件绝不能让违法者“偷吃”,加强监管完善法律制度要同时并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才能增加普通投资者的信心,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的证券交易行为,只能对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法律的生命在于斗争,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耶林曾在《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举例农民、军官和商人的例子,三类群体都非常看中维持自己特殊生存条件的正确情感,因为注重自身的特殊生存条件的价值观才会为之斗争,那么在证券交易领域,维持其自身特殊生存价值的应当是信用和公平,这正是证券交易领域所为之奋斗的目标。
新证券法修订解析及实操解读
新证券法修订解析及实操解读2020年3月1日《证券法(2019修订)》生效施行。
本次修订后形成的新《证券法》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一一分述如下。
一、新《证券法》的法律渊源与注册制推进安排(一)新《证券法》的法律渊源从法理上看,新《证券法》的法律渊源不仅限于《证券法(2019修订)》,而由“一法”(一部法律)、“三规”(三个规范性文件)和“两则”(两个业务规则)构成:1.《证券法(2019修订)》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下称“国办5号文”)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4.《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14号)5.《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上证发〔2020〕13号)6.《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号)(二)注册制的推进安排新《证券法》的第一大亮点就是正式推出注册制。
境内公开发行证券审核制度,先后经历了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三个发展阶段。
所谓审批制,是经行政机关层层实质审查最后决定是否批准的制度,特点是没有公开透明的标准,完全计划发行。
所谓核准制,即虽有公开透明的标准,但仍需行政机关予以实质审查然后予以发行许可的制度。
所谓注册制,就是不但标准公开透明,而且注册主管机构仅对发行人提交的材料作形式审查,核查无误后予以发行许可的制度。
过去29年中,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经过了如下演变过程:1990年至1999年,证券市场实行单一审批制。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施行,核准制与审批制并行,直至2005年12月31日才告结束。
2006年1月1日,《证券法(2005修订)》生效施行,实行单一核准制。
2019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下称“证监会2号公告”),注册制在新开设的科创板率先试点。
新《证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修订要点解析
新《证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修订要点解析⽬录⼀、修订背景和历程⼆、主要修订内容三、信息披露相关内容重点解读⼀、修订历程和背景2013年6⽉2016年7⽉(调整⽴法思路)2015年12⽉注册制授权稳中求进,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有限⽬标,简洁务实2015年4⽉⼀读2017年4⽉⼆读2019年4⽉三读2019年12⽉表决通过专节规定科创版注册制?众筹发⾏、⼩额发⾏豁免全⾯推⾏注册制?继续提⾼违规成本2020年3⽉1⽇起施⾏注册制暂不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上市公司收购?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2018年2⽉注册制授权延期2018年11⽉总书记宣布设⽴科创板并试⾏注册制全⾯修改?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12章240条14章226条背景拓展全⾯推⾏注册制:降低发⾏门槛,提⾼信披要求修法主线为市场化、法制化改⾰⽅向;强化信息披露是全⾯推⾏注册制的⼀⼤前提、重要保障措施之⼀;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的“灵魂”。
确⽴“以信息披露为核⼼”的监管法律制度框架前端市场化放开,后端强化监管执法,⼤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新法正式将现⾏证券法第三章“证券交易”中第三节“持续信息披露”扩充为专章规定全⾯升级三、四审稿进⼀步强化⼀审稿就将信息披露升级为专章规定,⼆审稿丰富内容01正式规定02信息披露专章规定约束机制2、⾃律监管——有利于发挥交易所⼀线监管职能明确交易所系依据业务规则开展⾃律管理认可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普适效⼒4、司法约束——重在克服集体⾏动困境有中国特⾊的集体诉讼制度?投保机构代位诉讼制度3、市场约束——有助于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严格了“关键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征集表决权显著提⾼了虚假陈述等违法⾏为的处罚标准充实监管⼯具箱,明确监管措施法律地位,建⽴健全有奖举报1、⾏政监管——丰富⼿段、强化责任信息披露监管分⼯证监会对“信息披露⾏为”进⾏监督管理?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为”进⾏监督强化交易所⼀线监管是新证券法的⽴法导向?市场约束、⾏政监管和司法约束将与⾃律监管形成更强⼤的监管合⼒优化⾃律监管,与其他约束机制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提⾼上市公司质量对监管理念的影响中介机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从业资格影响?监管协作:投保机构可能带来的影响?对⽇常监管带来的潜在影响⼆、主要修订内容全国⼈⼤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稳中求进,实现有限⽬标,坚持问题导向,⼒争简洁务实。
2019会计继续教育课后测验答案(一)
2019会计继续教育课后测验试题答案选择:1、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强调了会计人员诚信的重要性。
A、及时B、真实C、可靠D、完整正确答案:BCD2、《指导意见》指出要把()作为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的重要环节,加大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力度,发挥行为规范的约束作用,使会计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
A、激励B、惩罚C、教育引导D、监督正确答案:C3、会计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将列入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的有()。
A、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B、做假账C、挪用公款D、贪污正确答案:ABCD4、《指导意见》指出应该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会计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将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作为()的重要依据,强化会计人员诚信责任。
A、升职加薪B、岗位聘用C、考核评价D、绩效考核正确答案:BC5、下列选项中,属于小企业快要素的是()。
A、净资产B、支出C、资产D、负债正确答案:CD6、小企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
A、持续经营B、会计主体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正确答案:ABCD7、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自有资产,体现了()原则。
A、实质重于形式B、重要性C、谨慎性D、可理解性正确答案:A8、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的内容有()。
A、实收资本B、资本公积C、盈余公积D、未分配利润正确答案:ABCD9、小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作用不包括()。
A、弥补亏损B、转增资本C、扩大小企业生产经营D、对外投资正确答案:D10、影响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因素的有()。
A、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B、预计净残值C、使用寿命D、累计折旧正确答案:ABC11、以下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应计提折旧B、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C、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D、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无需计提折旧正确答案:BCD12、以下不属于影响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因素的是()。
2020年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内容整理
证券法证券法律制度目录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证券的概念与种类(二)证券市场(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监管原则(四)证券法二、证券发行(一)证券发行概述(二)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三)服票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发行(五)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六)证券发生的程序三、证券交易(一)证券交易概述(二)证券上市四、上市公司收购(一)上市公司收购概述(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三)要约收购(四)协议收购(五)其他合法方式收购(六)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五、信息披露(一)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二)信息披露的原则与要求(三)证券发生市场信息披露(四)证券交易市场信息披露(五)董事、监事、高管的信息披露职责(六)信息的发布与信息披露的监督(七)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六、投资者保护(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二)证券公司与普通投资纠纷的自证清白制度(三)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五)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与受托管理人制度(六)先行赔付的赔偿机制(七)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八)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代表诉讼制度(九)代表人诉讼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证券的概念与种类1.证券的概念。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做成的一种书面凭证。
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证券是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的经济权益的书面凭证,包括资本证券(股票、债券、证券衍生品等),货币证券(汇票、本票、支票等),商品证券(提单、仓单、栈单等)。
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这也是证券法所介绍的证券。
2.证券的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证券可以分为不同种类,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有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二)证券市场1.证券市场的结构。
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场所,证券发行市场一般被称为一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也就相应被称为二级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再区分为不同的市场。
新《证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修订要点解析
• 科创板证券的上市、终止上市等事宜,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后续本所将根据《证券法》完善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退市有关规定及配套业务规则,优化退市 指标、简化退市程序
对日常监 管带来的 潜在影响
中介机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从业资格影响 监管协作:投保机构可能带来的影响?
信息披露 监管分工
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交易所对“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总体修订情况
(一)总体修订情况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稳中求进,实现有限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力争简洁务实。”
(二)规范关键少数
第八十二条
1.强化董监高的信披责任,要求监事也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 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发行人应当披露。发行人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 接申请披露。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适用 • 2月28日交易所发布《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
安排
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执行证券法第82条规定。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能力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能力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2019年真题)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创新时,应当建立相关机制,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与()沟通,履行创新业务的报备(报批)程序。
A.中国证券业协会B.沪深交易所C.中国证监会D.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答案】 C2、()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A.实际控制人B.关联关系人员C.高级管理人员D.控股股东【答案】 A3、下面有关公募基金向公众发布宣传推介材料,说法错误的是()。
A.①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答案】 C4、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对以任何方式知悉的敏感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证券公司采取的以下保密措施错误的是()。
A.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B.与公司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文件C.对可能知悉敏感信息的工作人员使用公司的信息系统或配发的设备形成的电子邮件、即时通信信息和其他通信信息进行监测D.证券公司聘用外部服务商的,无权要求其对在服务中获知的敏感信息进行保密【答案】 D5、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证券公司持续合规状况主要根据司法机关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价B.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主要根据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C.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价首先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1〇〇分D.分类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2月28日【答案】 D6、(2016年真题)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A.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B.董事会业务执行部门—业务决策机构分支机构C.股东大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D.股东大会—业务执行部门—业务决策机构—分支机构【答案】 A7、《证券法》的修订要点包括()。
2020年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
2020年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导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的发布从证券考试的角度来看,对考试内容有较大影响∶考试大纲及教材中涉及证券法有关内容以新修订版为准。
那么这次《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呢?新《证券法》共十四章,基本保持了现行《证券法》的框架结构。
由于落实注册制、删除上市条件等相关规定,条文总数由240条精简为226条,新增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专章。
本次修订主要从发行制度、民事赔偿诉讼、提高违法成本等方面,对证券市场基础制度进行了系统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拓展证券适用范围,统一监管标准一是统一证券监管标准。
将存托凭证(CDR)明确规定为法定证券,为海外独角兽企业A股上市奠定法律基础。
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写入证券法,明确了证券法上位法地位,授权国务院按照证券法的原则设定统一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保持现有多头监管格局下,统一各类资管产品的监管原则,从法律层面解决历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和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增强证券监管的统一性和性。
二是为期货法统一规范各类期货及期权产品奠定坚实基础。
新《证券法》删除现有的证券衍生品种的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主要理由是权证等证券型衍生品可作为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直接适用《证券法》;股指期货等契约型衍生品适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将来纳入《期货法》调整。
这为期货法统一调整各类期货期权产品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确定,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新《证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进行系统修改,证券发行审查制度从实质审查转向形式审查,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第五章)。
这主要包括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要求;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将发行新股的要求由“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修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调整证券发行程序,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改由交易所审核申请材料,证监会进行注册。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为了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政府通过了《证券法》的修订案。
本文将介绍《证券法》(2019年版)的主要修订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新法修订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一、证券市场基础法律地位的确立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了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将市场基础法律地位与行政法规地位相结合。
这一修订意味着证券法律具备了更高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
二、证券发行与注册制改革新修订的《证券法》取消了原有的批准制,引入了市场机制,推行了注册制。
这一改革使得发行上市更加市场化和便捷化。
发行人主体准入门槛有了明确规定,标准更具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活力。
三、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新《证券法》的修订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版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证券发行人须实施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对披露行为的追责力度。
此外,修订版还增加了信息披露的方式和范围,加强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新《证券法》做了相应修订。
新法规定了证券业协会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此外,新法增加了投资者维权渠道,提高了投资者维权的效率和便利性。
五、信息技术的应用新《证券法》明确支持信息技术的应用。
修订版规定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管理,为金融科技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这一修订内容有助于促进证券市场的创新与发展,并推动证券业从传统向数字化转型。
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新修订的《证券法》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修订版规定,对于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和主动退市的公司,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这一规定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七、行政处罚措施的加强新《证券法》加强了行政处罚措施,增加了一系列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和力度。
这一调整有助于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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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证券上市与退市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B.取消了暂停上市制度
• C.证券交易所按照其业务规则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D.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2 .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内不得转让。
• A.十八个月
• B.十二个月
• C.三十六个月
• D.二十四个月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下列选项中,属于操纵证券市场手段的有()。
• A.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 B.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 C.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 D.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2 . 在我国境内,以下()适用《证券法》。
• A.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 B.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交易
• C.存托凭证的发行和交易
• D.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