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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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通过开采工程向地下水源进行探水、排水等活动。

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稳定运营,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完好,需要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资料申报和备案:煤矿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探放水方案,并进行备案。

探放水方案应包括开采区域的地质条件、设计方案、探放水施工方案等内容。

2. 探水和排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或岗位,并设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负责人。

负责人要负责探水和排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设备维护和检修:煤矿需要配备专业的探放水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 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煤矿应制定详细的探放水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监测和预警机制:煤矿应建立探放水工作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对探放水工作的效果和地下水位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

6. 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探放水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煤矿的探放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事故风险,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开采煤矿时,对矿井内积水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及时排放,将会对矿井的稳定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放水的时机和频率:根据矿井开采情况和积水情况,确定放水的时机和频率。

一般情况下,矿井积水超过一定标准就需要进行放水。

2. 放水的方法和工艺:确定适合矿井条件的放水方法和工艺。

通常有自流下水、抽水放水、压水放水等方法。

3. 放水设备的选用和维护:选择适合的放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常见的放水设备有水泵、管道、阀门等。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

(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 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探放水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查清所有采掘进区域内的积水、采空区、陷落柱、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

根据《非煤矿山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职责1.技术部、地测组负责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整体协调工作。

3.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4.技术部负责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及安全技术措施。

5.安环部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6.探放水队伍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设计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组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二、探放水规定:1.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都要坚持超前探水。

2.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需提早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1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4.探放水前,所有参加探放水人员必需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

一旦发觉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5.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

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必须准备齐全。

6.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功课时,必需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功课。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探放水管理工作,促进探放水措施的扎实落实,并确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各掘进作业地点的探放水措施并贯彻,实施对探放水施工作业的检查督促。

2、各掘进队是探放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探放水措施的落实,在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探放钻孔设计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探放水情况。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同《作业规程》一并编制贯彻和实施,不得滞后编制贯彻。

4、技术部门和带班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的同时,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钻孔布置图、探放水记录必须挂设到现场。

5、每条巷道施工结束后,技术科要认真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工作,对发现的出水点,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对出水源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技术科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软、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对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经检查发现,一并追究检查督促部门、带班矿领导及施工队的责任。

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探放水作业现场管理,预防和控制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探放水作业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探放水设计、施工、监控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探放水作业现场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探放水作业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二章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管理第四条探放水作业现场图应包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掘进工作面布置、探放水钻孔布置、水文地质观测点等内容。

第五条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的编制应由地测部门负责,根据矿井实际水文地质条件及时更新,并发放至相关作业单位。

第六条探放水作业现场图应悬挂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作业人员应熟悉图中所示内容,确保作业过程中遵循图中所示要求。

第七条探放水作业现场图应保持整洁、清晰,如有损坏或模糊不清,应及时更换。

第三章牌板管理制度第八条矿井应设立探放水牌板,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施工、监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牌板应悬挂在矿井入口、作业现场等醒目位置,便于作业人员查阅和遵守。

第十条牌板内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牌板应保持整洁、完好,如有损坏或脱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探放水作业管理第十二条探放水作业应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要求和流程。

第十三条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应做好钻孔记录、水文地质观测等各项工作,及时掌握作业情况。

第十四条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地面相关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工作总结,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矿井应加强对探放水作业现场图和牌板的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应定期对探放水作业现场图和牌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煤矿探放水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需要进行管理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为了规范煤矿探放水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探放水的合理管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三、管理范围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探放水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包括探水工程、排水系统、处理设施等方面。

四、管理责任1. 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对煤矿探放水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负责煤矿探放水的监测、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3.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负责探放水的处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五、管理措施1. 探放水监测定期监测煤矿探放水产量、水质和排放情况,建立监测记录并及时报告。

2. 探放水处理采用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对煤矿探放水进行处理,保证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 探放水回用尽量实现煤矿探放水的回用,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消耗,降低环境负担。

六、处理流程1. 探放水排放阶段确定排放点和排放标准做好监测和报告工作2. 探放水处理阶段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进行处理操作3. 探放水回用阶段确定回用方案实施回用措施七、管理制度评估定期对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总结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对保障煤矿生产和环境保护起到重要作用,需要各部门共同配合,做好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的有关文件,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特制订我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每旬对井田范围内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分析,对采掘面附近及周边的积水区、小煤窑(古窖)、断层、陷落柱。

必须有分析资料并存档管理。

对不清楚或有怀疑地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规定。

(3)在探放水过程中,钻探队队长必须跟班到位,在现场认真落实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班后认真填写跟班记录。

(4)每次探放水结束____小时内,对所有探水钻孔进行分析并由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报地测科长、调度室、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准,队组执行。

(5)严格落实探放水过程管理和探后资料汇总,并建立探放水专项台帐。

台帐必须记录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钻孔数量、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内涌水、漏风、探水时间、班次、科班跟班人员鉴定表等。

2.我矿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规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学习,不准开工;要求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贯彻学习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对全队职工未组织措施贯彻学习,不得进行开工。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准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各环节排水能力必须大于地质预报最大涌水量和生产实际最大涌水量的两倍,否则不得组织施工。

(3)防治水探测工作不到位,不准生产;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单,报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或恢复生产;凡未进行防治水探测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

3.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公司有关防治水有关规定。

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探放水工作安全管理,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探放水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探放水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专(兼)职探放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班组探放水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探放水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探放水工作规程》,做好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2. 对探放水区域进行详细调查,掌握水文地质情况,编制探放水方案。

3. 探放水作业前,必须进行探放水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6.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四、探放水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

2. 加强探放水人员培训,提高探放水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开展探放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加强探放水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5. 对探放水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事故处理1. 发生探放水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3. 对事故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与考核1. 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探放水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探放水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旨在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确保探放水作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体系。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由矿井防治水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探放水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防治水规划,明确防治水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探放水培训,提高矿井探放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探放水技术规范,明确探放水的方法、程序、要求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第三章探放水工作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和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三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和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过程中,应按照探放水计划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探放水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采取综合探测方法,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等。

探放水工作应确保探测范围全面、准确。

第十六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分析探测数据,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矿井在发现水害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煤矿井下开采作业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地下水的问题。

地下水可能会影响井下的通风条件、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因此,煤矿井下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探放水管理制度,以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目的和原则目的:建立科学合理的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是探放水管理制度的首要原则。

2.依法依规原则:制定的探放水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综合治理原则:探放水管理制度需要综合考虑地震活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4.规范决策原则:决策需要科学论证,考虑风险、效益等因素,避免盲目行动。

三、探放水责任制1.矿长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2.井下探放水工作按照矿长统一安排,由专职责任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四、探放水工作程序1.地下水勘察:通过调查矿区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地下水的分布、走向、水位等信息,为制定探放水方案提供依据。

2.探放水方案编制:根据地下水勘察结果,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方案,包括水源的选择、放水的方式、量化指标等。

3.探放水工程建设:按照探放水方案,进行相关工程建设,包括水井的打造、水管的铺设等。

4.运行监测:对探放水工程进行运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技术改进:根据运行监测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技术,提高探放水工程的效果。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1.矿井进入口设置防水措施,确保进入口附近的地下水不进入井下。

2.井下通风系统要与进入矿井的地下水隔离,避免地下水对通风系统的影响。

3.各采区设计合理的水泵井,提供必要的排水设备和保障。

4.设定放水的时间和量化指标,严格按照放水原则进行放水。

5.建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井下的水位、水质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制度

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制度

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所有探放水作业的现场监督管理。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应由矿长负总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指挥部,由矿长担任指挥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等担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防治水指挥部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决策、指挥和组织落实。

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科,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防治水科主要职责如下:(一)编制和修订矿井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和水害预测预报;(二)组织探放水作业的设计和审批;(三)对探放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四)分析水害预警信息,提出防范措施;(五)组织水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六)负责矿井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第七条矿井应设立探放水队伍,负责具体的探放水作业。

探放水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探放水作业的安全和有效。

第八条矿井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探放水现场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探放水作业前,应进行地质调查和物探工作,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探放水点和钻孔参数。

第十条探放水作业应按照设计进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钻孔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探放水作业中,应做好现场记录,及时掌握钻孔水位、水压、水量变化等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矿井防治水指挥部。

第十二条探放水作业后,应分析总结探放水成果,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探放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探放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并严格执行。

煤矿探放水管理

煤矿探放水管理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36号文)、《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结合公司各矿井具体情况,特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望各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各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要求三、矿长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负责人。

四、各矿必须建立水害防治中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的矿井不少于1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不少于3名。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历。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地质、采矿、安全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应每3年至少接受1次技术培训。

矿井专用探放水钻机要配备3台以上,且至少有1台钻井能力在200米以上。

物探设备要配备有坑透和瞬变两种及以上物探设备(公司整体配置亦可)或与有物探资质乙级以上的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物探工作。

现场探放水作业人员单班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严禁用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五、采掘工作面遇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加强探放水作业。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2。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3。

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相关要求,遵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节职责划分第一条地质测量科负责矿井探放水设计的编制、探放水钻孔的标定和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钻机队根据探放水设计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和措施的要求施工。

第三条施工区队负责探放水工程所在巷道的加固、支护、铺底、水沟等的管理,以及探放水期间排水设备(供电、供风、水泵、管路)的管理,确保排水系统满足探放水要求。

第四条通防科负责探放水地点的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管理。

第五条安监处负责对探放水措施的监督执行。

第六条调度室负责探放水地点的通讯、工程的调度管理。

第二节技术管理第七条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

第八条地测科要定期对周边小窑、采空区、老巷道、导水断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进行调查和上图,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探水线。

第九条地测科根据生产计划和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并上报矿总工程师。

由总工程师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条采掘工作面到达探水线时必须进行探放水。

第十一条探放水结束后,地测科根据探放水情况,写出探放水总结。

第三节现场管理第十二条钻机队在接到探放水设计后,应当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学习贯彻,筹备探放水所需物资、材料。

施工探放水钻孔前,全体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钻探目的、探放水钻孔各类技术参数、地层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十三条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施工,在确定主要探放水钻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探放水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煤矿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矿井做好水灾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我矿现行的采掘工作面都位于-150m水平采空区的下部,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活水源)。

并且这一水体直接威胁着现采矿工作面的安全,所以进行探放水工作已成为目前当务之急。

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此探放水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执行:一.我矿的水害源为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

根据《规程》规定,必须采用钻机探放水。

在探放水之前,首先要分析查明水害源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及水压,以此确定探水线。

探水前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报矿长审批,比较重要的探放水工作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为了防止探放水时水压过大,在探放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进行耐压实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

在安装钻机前,必须有探水孔的设计,并明确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的数目。

三.孔口管开孔的孔位应选择在煤(岩)比较完整的地方。

开孔直径应比空口管的外径大15-30mm,钻进到预定深度后停止钻进。

然后用固定架焊在孔口管底部,再将孔口管下入孔内使其固定,不使下滑。

再用水玻璃固定,待其凝固后进行耐压实验。

四.探放水时探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的全过程。

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出水量。

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放水时应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五.安全技术措施:1、探水前,必须做好排水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正常排水。

2、做好巷道、水沟、水仓的清理工作,确保水流畅通和水量的调节。

3、提起确定探放水水流路线,确保水流按正常的水流路线通行。

4、安装钻机之前,应加强钻机附近巷道的支护工作,钻机附近的电器设备应安放在不被水淹的位置。

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5、为防止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向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并设有躲避场所。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煤矿探放水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探放水制度的原则、要求、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探放水制度的原则1. 有掘必探:在进行煤矿掘进作业时,必须进行探水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 先探后掘:在进行煤矿掘进作业时,应先进行探水工作,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进行掘进作业。

3. 探放结合:探水和放水工作应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隐患。

4. 科学决策:根据探放水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掘进方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探放水制度的要求1. 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

2.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进行探放水工作。

3. 井下所有施工巷道(煤巷)在接到生产办施工图纸后均要编制探放水设计。

4. 探水距离不小于60米,超前距离不小于30米,即探60米可掘进30米。

5. 探水孔应扇形布置,要根据巷道顶底板宽度合理布设钻孔角度。

6. 钻孔按设计施工完成后,无异常,无出水,方可掘进30米,之后再钻进60米,掘进30米,依次循环掘进。

若出现异常,应立即逐级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掘进。

7. 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区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断层破碎带等其它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后方能探水。

8. 有水患威胁的掘进工作面,在探放水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探放水安全措施。

三、探放水制度的流程1. 矿井水害分析预报2. 调查分析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3. 编制探放水设计4. 施工探水钻孔5.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6. 掘进作业7. 循环探放水工作8. 异常情况处理四、探放水制度的注意事项1. 加强探水地点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挡板。

2. 施工位置要安设水泵,并保证可以正常运转,巷道水沟也要清理疏通,否则不允许开钻施工。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严禁顶水作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

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____个孔、在垂向上每____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____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

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渐减少和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煤矿探测放水成为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探放水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煤矿探放水的水资源保护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探放水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矿区周边水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2. 原则:(1)科学合理:探放水方案要基于煤矿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科学确定探放水规模和目标。

(2)安全高效:采用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水库及输水管线的安全运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经济合理:合理配置水资源,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煤矿经济效益。

(4)环境友好:采取措施减少探放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保护水生态环境。

三、探放水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的全面组织和领导工作。

2. 运营部门负责具体的探放水方案制定、实施和运营管理工作。

3. 监管部门负责对煤矿探放水运行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资源利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四、探放水方案制定和实施1. 探放水方案应由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制定前应开展水文地质调查、试验研究等。

方案应包括探放水的规模、时间、周期、水质要求等详细内容。

2. 在制定方案时应评估探放水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实施探放水方案前,应进行水质监测、管线检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输水系统安全可靠。

4. 实施过程中,运营部门应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探放水操作,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五、安全管理1. 控制水源:严格控制探放水水源和放水量,避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损害。

2. 定期检测: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放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安全设施:建设完善的输水管线及水库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4. 应急预案:建立煤矿探放水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六、环境保护措施1. 探放水中应控制悬浮固体物质、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二、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报灵石国泰公司批复后,方可探放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小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导水陷落柱等水文地质复杂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可能与河流、湖泊、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未封钻孔或封孔不良钻孔时;(6)接近积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风氧化带时;(8)接近其它有可能出水地区时;三、探放老空水设计:(1)调查积水区积水情况、积水最低位置、积水区外缘标高,并外推60m 作为探水警戒线,狡算积水量和水头压力,估算单孔放水量。

掘进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并在积水线3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基本放尽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2)对前方不明采空积水区,探放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上成扇行。

,钻孔终孔平距以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并至少各有一个见煤层顶板和底板的钻孔。

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大于75mm。

(3)回次探放水间要在设计停掘位置前IOn1有防治水科下发停掘探水通知单;留足不小于30m的超前距。

四、各探放水钻孔要现场验收,回次探放水结束后,提出探查总结报告,编制允许掘进通知书,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向施工队下发后,方可采掘。

五、探放水必须安设牢固的控水装置。

探放老空水水头高度在4m以内时,孔口管可采用裸管打入加固或缠海带、棉布打入等方法固管。

老空水头在4~10m时,孔口管安装视煤壁完整情况而定。

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采用注水泥浆固结套管。

孔口管外侧要安装控制水阀门和测压表,确保排水能力不足时能控制放水。

六、探放水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进行施工,不经防治水科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公司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长职责,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一、职责: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管理工作,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收集相关水害防治资料、制定水害防治措施、编制矿井中长期及年度水害防治规划。

防治水科长: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技术政策,积极组织防治水工程的实施,明确责任,落实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全面完成防治水工作。

二、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如实填写探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发现有水害情况,探水队必须根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二)、水害防治工作日常巡检考核制度一、防治水日常巡查制度1、防治水日常巡查由安监及防治水人员按巡查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煤矿各分管领导组织防治水隐患排查在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科,由防治水科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各有关科、队进行限期整改,安监科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雨季来临前,防治水科完成矿井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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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4809-32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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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
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在
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
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
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
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
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
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
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
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严禁顶水作
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
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

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 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在垂向上每5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

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
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9、在矿界、导水构造等受水害危胁区域,要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编制专门设计报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批复后执行。

10、探放水工程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如情况发生变化,要重新编制设计和措施,审批后方可重新开工。

1K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

所有必要的设备必须准备齐全。

12、探放水施工地点要保证后路畅通,在附近要设专用电话,安装水害报警系统,设瓦斯检查点定时检查,瓦检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
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

钻机必须打好地锚、仓戈好点柱, 钻场及周边巷道要加强支护,工作面迎头要打好立柱和挡板。

13、加强井下钻探施工管理,施工中发现异常,如顶钻、塌孔、掉钻、循环液消失、岩石破碎、钻场及周边压力异常、底鼓、出水等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分析原因,情况不明不许掘进。

14、钻探施工过程中的开孔、下孔口管、耐压试验、接近异常区等关键工序,防治水专业人员应现场监督验收和盯班。

15、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

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16、设置防治水五条红线,触犯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免职,工人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进行探放水工作进行采掘的;
二、擅自开采防、隔水煤柱的;
三、不按探放水设计施工,虚报钻孔数量、进尺、注浆量等虚假行为的;
四、发现水文情况异常,未及时采取措施,仍进行采掘的;
五、掘进工作面超出允许掘进距离,盲目掘进的。

17、探放水管理制度尚应配套制定如下制度:
一、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二、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三、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四、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五、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四、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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