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受检者防护制度在受检者进行放射检查过程中,在保证安全和检查质量的前提下,为保护体检者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辐射,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如下:一、放射防护设施: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放射机房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闭门装置,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机房外安装醒目的电离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警示灯;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机房周围设置防护知识宣传栏和防护安全检查告知。
二、受检者人员识别:1、体检科录入受检者体检信息,由引领人员带领,在放射科登记室进行信息确认,取得检查号并登记在检查申请单上;2、引领人员带领受检者至受检机房候诊区,按顺序排队候诊,并宣讲检查注意事项;3、放射技师依据体检申请单,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杜绝错误的发生。
4、检查技师做好患者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一进行影像投照工作,并在引领单上签字确认。
三、防护用品使用1、放射检查机房必须配备齐全、充足的防护用品,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2、防护用品种类包括:可调节照射野大小的升降式防护屏风或其他防护用品三套(铅帽、铅围脖、铅围裙);3、防护用品使用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对受检者进行规范化的防护,尤其是对重点人群和重点部位的防护。
四、室内候诊管理1、放射机房内严禁设置受检者候诊区和候诊椅;2、绝对禁止放射检查时,放射机房内存在他人候诊情况的发生;3、放射机房室内禁止放置和检查设备无关的物品,减少有害散射线的产生;4、放射机房内可以设置受检者更衣设施,但应控制数量,以满足受检者需要为宜。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如受检者因身体原因,确实需要他人陪检时,应严格控制陪检人员数量,并严格做好陪检人员的防护。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搁射科受检者防备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
一、医师应付于X线查看的符合症与合理性举止评介,决定适合的查看要领,正在赢得相共诊疗效验的前提下,尽管预防采与搁射性查看诊疗技能,合理使用X线查看,缩小没有需要的映照.
二、技能人员应流利掌握查看支配技能,并根据被查看者简直情况造定映照条件,尽大概采与下电压、矮电流,普及射线品量,缩小被查看者交受剂量.
三、搁射科必须修坐战健康X射线资料的备案、保存、提与战借阅造度;没有得果资料管造及病人转诊等本果使受检者交受没有需要的映照.
四、统造百般健壮体检中的惯例胸部X线查看;统造X 线的隔断时间,交尘工人的X线胸部查看隔断时间按有闭确定实止.
五、临床医师战搁射科医师尽管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举止诊疗,特地是婴幼女、少年女童;没有得使用有防备缺陷的X射线机举止X射线查看.
六、对于育龄妇女的背部及婴幼女的X线查看,应庄重掌握符合症;对于孕妇,特地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没有得举止下背部X射线查看.确有需要者应搞佳精细的防备步伐并举止知情告知.
七、搁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与适合的步伐,缩小受检者受照剂量;对于相近映照家的敏感器官战构造举止屏蔽防备.
八、候诊者战伴护人(病人必须被扶持才搞举止查看的
除中),没有得正在无屏蔽防备的情况下正在机房内停顿.
九、科室应筹备仄安地区,保证候检者没有受射线辐射.。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放射性物资处理、放射性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和合法用途、最佳效果与经济合理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在员工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操作和存储时,必须遵循放射防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不得故意破坏或违反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放射防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组织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责任人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放射防护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处理。
第十条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放射防护的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操作区域必须经过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必须在专门的操作间中进行处理,禁止在无放射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放射性化合物的储存应按照防护规定要求储存在固定容器和区域中,标识清晰,防止误食和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禁止私自丢弃和倾倒。
第四章放射防护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和污染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未超过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率定期进行核实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4-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重庆西京医院
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一、在无适当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候检者不得停留在X射线检查室。
二、不允许妊娠妇女或18岁以下的人来扶持病人进入X线检查室。
三、在X射线透视时,使用影像增加器,应避免延长透视时间,增加患者不必要的受照剂量。
四、在进行X射线摄影时,要选取适当的照射体位,对患者非受检的辐射敏感器官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开有用线束的直接照射。
五、在进行X射线透视时,应使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
-1透视条件,使患者皮肤表面入射剂量常在5MGY/min以下。
六、对青少年做X线检查时,应注意做好非投照部位的防护工作。
七、育龄妇女受孕期间,特别是妊娠8-15周的妇女,非急救等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各种X线检查。
八、临床医师或受检人员进入机房进行X线检查,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重庆西京医院
2007年12 月20日。
受检者防护制度
xxxx卫生院受检者防护制度
为了保护受检者的健康安全,防止受检者过度接受辐射,制定了以下受检者防护制度:
1、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筛选,了解其基本信息、病史、过敏史、孕育情况等,判断其是否适合进行放射诊断或治疗。
2、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评估,根据其年龄、性别、体重、部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辐射剂量参数,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3、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风险评估,根据其辐射剂量水平、个体敏感性、遗传因素等因素,评估其可能发生的辐射损伤或后果,提供相应的预防或干预措施。
4、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知识教育,了解辐射的概念、特点、影响等,增强其辐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程序教育,了解辐射诊断或治疗的目的、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消除其恐惧和顾虑,增强其配合和信任。
6、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按照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眼镜等),正确摆放姿势和部位,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xxxxx镇卫生院
2023年2月6日。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一、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一)放射科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放射诊疗活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查、诊断报告。
3. 加强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放射诊疗人员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剂量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5. 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6. 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原则,对有诊断参考价值的X射线胸透检查应当尽量采用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
(二)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安装、维修或更新X线机、CT、DR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2. 定期进行放射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防护检测和检查。
3. 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放射防护知识。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5. 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对不遵守防护规定者,不得进行放射检查。
6.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并按时送检。
7.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射科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每日工作前检查设备的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放射科岗位职责(一)放射科主任职责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医学影像科射线受检者防护制度
医学影像科射线受检者防护制度
一、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减少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在可获得临床诊断的前提下,避免使用放射线。
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
二、在进行医用诊断X射线检查前应对受检者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内容见下面附表),让受检者了解X射线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在征得其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照射。
三、必须配置X射线防护服,并按规定使用。
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四、建立和健全影像资料的登记、保存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五、对于婴幼儿和孕妇,避免常规使用X射线进行检查诊断。
儿童接受医用诊断X射线机检查时必须进行非投照部位的屏蔽防护。
六、实施X射线照射操作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病人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附:告知内容
X射线对健康有一定潜在危害。
根据人体接受X射线剂量的不同以及接触射线时间的长短,会产生不同的效应。
但是,只要增加防护意识,采取适当防护,可减少这种危害,不会产生不良后果。
女性病人摄片前要详细了解其是否处于怀孕期;摄片前须告知患者穿铅衣的重要性并协助其穿好铅衣。
摄片中患者要积极配合,尽量一次成功,避免重复照射。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断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在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放射防护知识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
2、对孕妇实施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才可进行。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带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是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每次检查实施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摄影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以及辐射剂量。
四、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季一次对放射科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医院
2017年3月8日。
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缴交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材料定本制度。
一、防护用品主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二、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其他工作。
四、对受检者而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五、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之前,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六、在透视及拍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有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日常用品,已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七、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权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障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八、患者对放射科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扩展阅读:XXX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眼表职业健康管理体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成长,制定本制度。
1、该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执法人员篮球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依据有资质的体候机构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不同的设备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配置;
2.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至少一套;
3.对于同室操作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面对辐射应急处理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二、受检者防护制度
1.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放射工作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2.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3.在透视及摄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4.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应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防治职业病;。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受检者和患者的健康安全,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和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全面防护,确保安全。
二、组织与管理1. 放射科应当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 放射科主任是放射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放射防护工作全面负责。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掌握放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科应当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保障放射科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防护需求。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操作时,应当穿戴防护用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对于受检者的非照射部位,应当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防止放射性物质对受检者的伤害。
4. 对于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当尽量避免照射,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下腹部盖上铅衣等。
5. 在进行透视和拍片时,其他人员不得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接受放射性照射。
6. 放射科应当加强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四、放射防护培训与教育1. 放射科应当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能力。
2. 放射科应当对受检者和患者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放射防护监督与检查1. 放射科应当建立放射防护监督机制,定期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放射科应当建立放射防护工作档案,记录放射防护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以备查阅。
六、放射防护应急预案1. 放射科应当制定放射防护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提高放射科应对放射性事故的能力。
2. 放射科应当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处理能力和效果。
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
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
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查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
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杨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线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线胸
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
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
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
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侯诊者和陪护人病人必须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
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侯检查者不受射线辐射.。
医务人员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防止放射性物质和放射线的辐射伤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受检者。
三、组织管理1.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办公室,负责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四、放射诊疗防护要求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放射防护知识,掌握放射诊疗防护技术。
2.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3.放射诊疗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帘等,并保持良好状态。
4.放射诊疗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在保证诊断影像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受照剂量。
五、放射防护措施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1)进入放射诊疗场所前,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操作放射诊疗设备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放射源。
(3)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放射诊疗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受检者:(1)告知受检者放射诊疗的目的、风险及防护措施。
(2)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防护,如对辐射敏感器官进行屏蔽保护。
(3)严格控制放射诊疗操作的频次和剂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3.放射诊疗场所:(1)设置射线防护展板,提示受检者做好射线防护。
(2)机房入口处安装辐射危害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3)严格控制非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入放射诊疗场所。
六、放射防护培训和考核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入职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七、放射防护事故处理1.发生放射防护事故时,立即停止放射诊疗工作,及时报告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一个重要的科室,承担着各种放射影像检查工作。
在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中,以保护患者的身体和健康为首要目标。
以下是一个关于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介绍。
首先,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保证受检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
在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出现其他人员在场,同时要保证受检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妥善保管受检者的相关资料,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其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确保受检者的辐射剂量尽量低。
在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根据受检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检查方式和辐射剂量。
在检查前,工作人员应向受检者详细解释检查的目的和过程,并告知受检者有关辐射的相关知识,以增强其对检查的理解和配合程度。
同时,在进行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辐射剂量的控制,选择合适的参数和技术手段,以使受检者的辐射暴露达到最低限度。
另外,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确保受检者的安全和舒适。
在放射影像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关注受检者的安全和舒适感。
例如,在进行一些需要固定体位或者长时间保持特定姿势的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受检者,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以减轻其身体上的不适感。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对受检者的各种需求和问题予以耐心解答和满足。
最后,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做好放射影像检查结果的解读和分析。
放射影像检查是一门专业技术,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影像识别能力。
工作人员应通过对影像的解读和分析,准确判断受检者的病情,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以供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综上所述,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是一个关于保护患者身体和健康的重要制度。
通过保护受检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控制辐射剂量,确保受检者的安全和舒适,以及做好检查结果的解读和分析,放射科工作人员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总之,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医院放射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放射线防护工作制度
放射线防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放射线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防止放射线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放射线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放射线防护工作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护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放射线工作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进行。
二、放射线防护组织与管理1. 放射线防护组织:成立放射线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线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放射线防护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放射线工作部门负责人、放射线防护专家组成。
2. 放射线防护管理:放射线防护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放射线防护工作的落实。
放射线工作部门应设立放射线防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放射线防护管理人员,负责放射线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放射线防护设施与装备1. 放射线防护设施:单位应根据放射线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设置必要的放射线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风、防护罩、警示标志等,确保放射线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 放射线防护装备:放射线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如铅围裙、铅眼镜、铅手套等,确保放射线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受到合理的防护。
四、放射线防护培训与教育1. 放射线防护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放射线防护培训,使放射线工作人员了解放射线防护知识、掌握放射线防护技能,提高放射线防护水平。
2. 放射线防护教育:单位应加强对放射线工作人员的放射线防护教育,提高放射线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放射线防护措施与操作规程1. 放射线防护措施:放射线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线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合理设置照射角度、缩短照射时间等,降低辐射剂量。
2. 放射线防护操作规程:放射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放射线操作规程,确保放射线作业的安全。
放射线操作规程应包括放射线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放射线作业过程中的防护措施等内容。
六、放射线防护监测与评估1. 放射线防护监测:单位应定期对放射线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剂量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二、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四、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五、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六、在透视及拍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已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七、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八、患者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扩展阅读:XXX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一、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1、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放射科防护组织。
2、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和法规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4、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5、配备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用品。
6、放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证.7、工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8、正确采用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9、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放射工作场所。
二、CT机房管理工作制度CT是高度精密的大型设备,必须实行严格的管制。
1、保持温度(20±2℃),温、湿度电源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机,采取有效的措施。
2、保持良好的清洁度,定时清洁地面及机器。
工作人员及病人进入机房应换本室专用拖鞋,机房内不准随便堆放杂物,室内物品应放置整齐。
3、医技人员使用机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器,发现机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做好记录。
4、维修人员要做到每日有检查,每周小检查,每月大检查。
5、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认真填写工作日志.6、非CT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CT室,重症患者可由家属或医务人员陪同进入机房,以免发生意外,陪伴应佩戴铅围裙以免不必要的射线照射.7、CT室内应备急救药品和器械.三、X线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放射科。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人员协助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
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影像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影像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1、临床医师应对X射线(DR及CT)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 合理使用X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及扫描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查者接受剂量。
3、影像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DR及CT)检查资料保存、提取和复制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要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及CT检查;控制X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触粉尘工人的X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尤其是婴幼儿、少年儿童。
同时,婴幼儿及少年儿童,若非病情急需,应尽量避免进行CT扫描。
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设备进行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及CT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T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怀孕3 个月以下的妇女不得进行CT检查,孕期超过3个月的妇女也应谨慎选择。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影像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侯诊者和陪护人,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病人必须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陪检者应穿戴防护服。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侯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区人民医院影像科。
医院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1、各室机房设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
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
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2、各类X线机透视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使用范围内,对转让或修复的旧机器,必要要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3、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应尽量减少受检查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监测,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
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的照射剂量。
除危重患者外,监察室内应减少陪伴人或尽量减少时间。
5、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等。
6、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
7、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8、对刚开始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两者合格后,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
凡从事X线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佩带铅眼睛、铅手套、铅帽等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10、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
休假期间避免再接受X线照射。
11、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不同的设备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配置;
2.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至少一套;
3.对于同室操作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面对辐射应急处理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二、受检者防护制度
1.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放射工作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2.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3.在透视及摄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4.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应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防治职业病;
5.患者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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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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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
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
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查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
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杨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线
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
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
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
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侯诊者和陪护人(病人必须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
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侯检查者不受射线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