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31124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8•【字号】宁政办〔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8日西宁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政〔2015〕100号)精神,进一步改善西宁市辖区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水环境改善工作目标任务及《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政〔2016〕161号)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标本兼顾,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大力实施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项目,确保到年底全市湟水干、支流水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和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主要目标:西宁市境内湟水干流扎麻隆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黑嘴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2017年水平,达到水质Ⅲ类功能目标;出境小峡桥断面基本上达到Ⅳ类水质目标要求。
重点支流北川河峡门、塔尔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润泽桥、朝阳桥水质稳定保持2017年水平,并有所改善。
重点支流南川河老幼堡、塘马坊(奉青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水平;七一桥入湟断面稳定保持2017年水平,Ⅳ类水质目标,并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沙塘川支流入湟断面较2017年有所改善,稳定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达到50%以上;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Ⅲ类以上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全市建成区内完全消除黑臭水体并持续巩固和保持,达到“长治久清”目标;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逐步改善,控制在良好目标范围以内。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8•【字号】青政[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青政[2013]7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在湟水流域全力推行污染物“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治理措施,先后投资近23亿元强力推进治污工作,2012年10月湟水干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流域治污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由于受去冬今春严重干旱的气候影响,流域缺水性污染进一步凸显,加上西宁城区污水主干管网改造和少数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等原因,致使湟水河水质反弹。
同时,受新建污水管网与老管网不匹配、原有管网老旧失修、雨污管网合流以及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低、管理运营滞后的影响,流域水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2012年省政府107次常务会议和《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1-2015)》要求2015年末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是:全面消除流域劣Ⅴ类水质,西宁段以上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Ⅲ类标准,西宁、海东段主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国家Ⅳ类标准,国控断面小峡桥达标率80%以上。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尽快扭转湟水水质反弹趋势,按期实现流域水环境治理目标,结合《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现就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在省有关部门指导下,西宁和海东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认真研究制定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雨水排涝功能,统筹调配城市污水的收集和处理。
当前,要加快实施西宁市海湖桥至团结桥输水箱涵工程,抓紧实施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等在建工程,解决城区路段收集污水外溢问题。
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西宁市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是青藏高原的门户城市,也是青海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西宁市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西宁市制定了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二、水污染现状分析1. 已有污染源:西宁市存在着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多种污染源,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是主要污染源之一。
2. 污染物种类: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营养物质等,其中重金属对水质的影响较大。
3. 水质状况:部分河流水质严重超标,地下水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水环境质量。
三、水污染防治目标1. 到2023年,实现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 到2025年,全市地下水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
3. 到2030年,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大气、土壤、地表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水污染防治措施1. 加强污染源控制: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等重点行业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污染源头治理。
2.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净化能力。
3. 加强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水质状况,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为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水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严密的法治防线。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水污染防治保障措施1. 加强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工作合力。
3. 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科研攻关,推广先进的水污染治理技术,提高治理效果和成本效益。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思考
年平均降水量为 5 3 6 . 2 mm。森 林 和草 地 植 被 稀 少 , 生 态 环境脆 弱 , 土地总面积 7 6 4 9 k m , 其 中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除 险加 固 、 农村人畜饮水 、 水土保 持小流域 治理 、 重 点 灌 区 节 水 改造 、 水 生 态 修 复 与 保 护 等 重 点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加快 实施 小 流域 综 合 治 理 , 基 本 口粮 田等 重 点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建设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9 8 4 . 4公 顷 , 湟水流域 ( 西
宁段 ) 无 劣 V类 水 质 出 现 , 形成 亲水 、 近绿 、 怡 人 的 生 态
环境 新 格 局 。
水 资 源 短 缺 已 成 为 制 约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瓶颈 , 一 是 区域 水 资 源 贫 富差 距 较 大 , 西 宁 市 水 资 源 总 量 占全 省 水 资 源 量 的 2 . 1 , 人 均 水 资 源 占有 量 约 6 0 0 m。 , 分 别 占全 国和 全 省 人 均 水 资 源 量 的 近 1 / 4和 1 / 2 O , 属 资 源 型 重度 缺 水 城 市 ; 二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 ,
渣、 生活污水和化肥 、 农药 等有害物 质易对地 表水 、 地 下 水及土壤 环境 造成 污 染 , 严 重 威 胁 着 生 态 环 境 的 健 康
发展。
文明建设进入重要实践阶段 。西 宁市委 、 市政 府高度重
视, 积 极探索 , 率 先 开 展 了水 生 态 文 明 城 市 试 点 前 期 工 作, 以 水 生 态 文 明 城 市 建设 作 为 转 变 经 济 发 展方 式 的重 要抓 手 , 作 为关 系 人 民福 祉 、 关 乎 民 族 未 来 的长 远 大 计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高标准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高标准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6•【字号】宁政办〔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高标准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高标准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6日西宁市高标准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为深入推进西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巩固和提升西宁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协同共治,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强化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感恩奋进、拼搏赶超,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奋力谱写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新篇章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高标准循序推进水污染防治,筑牢湟水河生态安全屏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管理,加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及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提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低于100mg/L,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100%;湟水干流出市境小峡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青海省政府批复《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在 危 害 。南 运 河 因 为 保 护 区 无 纳 污 能 力 , 不 能 受 纳 污 水, 因此 , 开 展 入 河 排 污 口专项 整 治 势在 必 行 。 5 . 4 着 力 解 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建设 滞 后 问题 沧州 市 水 功 能 区 入 河 污 染 物 主 要 集 中 在 清 凉 江 保
生 态 省 建 设 与 水 资 源保 护 , 石 家庄: 河 北 科 学 技 术 出版
社 , 2 0 0 7 : 2 1 2 —2 1 6 .
分别 为 1 0 9 3 5 . 5 2 t / a 、 2 6 6 0 . 8 5 t / a , 分 别 占 沧 州 市 水 功 能
区的 9 8 、 9 9 。从 水 污 染 源 看 , 基 本 全 部 为 沿 河 城 镇
项 目。
5 . 3 开展南运河 保护区入河排污 口专项整治
南运河是南水北调东线 的主要 输水河 道 , 南 运 河 作
5 . 5 完 善 水价 形 成 机制 , 促 进 节 水 防 污 型 社 会 建 设 节水是减污的重要途径 , 水 价 是 促 进 节 水 的 有 效 杠
杆, 建设节水 防污 型社会 , 改 革 水 价 是 必 然 趋 势 。 在 水
水政 , 资源 2 0 1 4 年第5 期
停 取缔 , 确保企 业 污 出境断面的水质 , 对县( 市) 实 行跨界 出境断 面水质 目 标 责任 制 , 对 跨界 出境 断面水 质超标 的 , 按 超 标 倍 数 扣 缴生态补偿金 , 扣 缴 的生 态 补 偿 金 用 于 水 污 染 治 理 。
护区、 青静 黄排 水渠 缓 冲区、 北 排 河 和 宣 惠 河 工 业 用 水 区、 沧 浪渠 农 业 用 水 区 , 主 要 污 染 物 COD 和 氨 氮 入 河 量
西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践
水CHINA WATER RESOURCES 2019.012013年7月,青海省西宁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西宁市以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为抓手,按照“一横、两纵、三群、四片、五块”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以着力构建科学严格的水管理、安全高效的水利用、健康优美的水环境、特色鲜明的水文化为总目标,着力破解水生态矛盾。
试点期末,累计投资75.37亿元,超额完成了13类42项具有高原特色、集水生态修复和水文化展示为一体的重点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以湟水河为“彩带”,湖、渠、库、湿地为“明珠”,彩带明珠交织贯通的区域性大水网系统和城市水环境生态圈。
一、主要做法1.强化顶层设计,夯实试点建设工作基础(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西宁市坚持项目带动,突出特色,编制了《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按照“一横、两纵、三群、四片、五块”的总体布局,坚持“水管理、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协调发展的主线,确定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源配置等13类42项工程项目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紧紧围绕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水污染综合治理、水资源优化配置等关键环节,强调把水系做活、做精、做美,最终实现湟水三河六岸“水清、流畅、岸绿、景美”治理目标。
(2)以上率下,有序推动西宁市将试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23家单位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试点办组织总体协调、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试点工作格局。
西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专题研究试点工作,解决影响试点工作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管理方式转型与能力升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把水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约束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构建“三条红线”约束下的绿色用水方式,西宁市按照上下结合、综合平衡、兜住底线、分期控制的原则,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打造了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13]65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13]65号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海东市要按照任务分工,尽快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自治州人民政府要参照《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2013年9月23日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2013年9月)建设中的东部城市群(以下简称“区域”),以全省2.2%的面积承载了全省61%的人口、52%的耕地和70%以上的工矿企业,GDP占全省的56%,工业产值占66%,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青藏高原最宜居的地区之一。
随着区域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并呈现“河谷型”、“复合型”、“多源聚合型”特征。
近年来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以西宁市为重点的湟水河谷区域大气环境首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其中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主,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年均浓度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偏低。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不容乐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发布部门】西宁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16【实施日期】2018.1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6月23日西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18年8月30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2018年9月1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市环境保护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将环境保护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本市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并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环境监管行为进行公开报道,开展舆论监督。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5•【字号】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刘宁2020年1月15日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节水优先、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节约用水工作,推进节水型村镇、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将节约用水计划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节约用水重大项目、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节水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节约用水的有关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节约用水制度和具体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7•【字号】宁政〔2013〕146号•【施行日期】2013.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13年-2014年)》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8月27日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13年-2014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善西宁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良好环境,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大气污染是困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的一个突出问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西宁城市形象。
多年来,省、市高度重视西宁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煤改气"整治、城市清洁能源改造、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工作,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改善。
但是由于受特殊的地理和气象条件、不尽合理的工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城市扬尘、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等诸多因素影响,西宁市区大气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
特别是在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大气污染的压力更加突出,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全市上下必须从保民生、促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将其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来抓,扎实做好西宁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2023年修订)
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7届〕第7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七号《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已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7月11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的决议(2023年6月2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批准《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由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2009年8月21日西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9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12年4月26日西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3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23年1月10日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2023年6月2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用水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全过程节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水,是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采取工程、管理、技术、经济等措施,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损失,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践与思考
水生态环境 .53.
西宁市水生 态文明 城 市建设实践 与思考
薛林 琳
(青 海 省 西 宁市 水 政 水 资 源 办 公 室 ,西 宁 810001)
摘 要 :青 海省 西 宁市 2013年 7月被水 利部 列为 全 国 45个水 生 态文 明建设 试 点城 市之 一 ,目前 面临干 旱 缺 水 、水 生 态 脆 弱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水 环 境 恶 化 等 主 要 问题 ,严 重 制 约 着 区域 经 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本 文 主 要 阐 述 了 西 宁市启 动水 生态 文明城 市建设试 点 以来 ,牢 固树 立“治宁 方略 、水 为大 政”的治 水理 念 ,边 实践 边探 索 ,实施 “清 水 入 城 ”工 程 、北 川 河 城 区 核 心 段 景 观 提 升 改 造 工 程 ,积 极 打 造 西 宁 市 “三 河 六 岸 ”绿 色景 观 生 态廊 道 ,积 极 探 索 半 干 旱 高原 区水 生 态 系统 建 设 模 式 ,更 好 更 快 地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先 行 区 ,将 西 宁 打 造 成 “更 加 繁 荣 、更 加 美 丽 、更 加 宜 居 ” 的青藏 高原 中心城 市 。
关 键 词 :水 生 态环 境 ;文 明城 市 ;建 设 实践 ;思 考
水生 态 文 明是 生 态 文 明 的 核 心 组 成 部 分 ,加 快 水 生 态 文 明建 设 是建 设 美 丽 中 国 、实 现 中 国 梦 不 可 或 缺 的重 要 保 障 和 支 撑 。党 的 十 八 大 把 水 利 放 在 生 态 文 明 的 突 出化 置 ,为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指 明 了 方 向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委 、I’H政 府 高 度 重 视 水 资 源 问 题 ,把 水 利 建 设 作 为 基 础 设 施 建设 的优 先 领 域 ,提 出 了 “治 宁 方 略 、水 为 大 政 ”的 发 展 理 念 ,全 力 推 进 以 水促 发 展 、以 水 惠 民 生 、以 水 保 生 态 的 “大水 利 ”格 局 。 为缓 解 水 资 源 矛 盾 ,在 水 利 部 和 省 水 利 厅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2006年 以来 ,西 宁 市 率 先 开 展 节 水 型 社 会 试 点 建 设 ,2013年 又 被 水 利 部 确 定 为 全 国 水 生 态 文 明 城 市 建 设 试 点 市 ,积 极 探 索 、努 力 实 践 ,不 断 优 化 水 资 源 配 置 ,节 约 保 护 水 资 源 ,改 善 水 生 态 环 境 ,以水 资 源 承 载 能 力 全 面 保 证 经 济 社 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践与思考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践与思考薛林琳【摘要】2013年7月,西宁市被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针对水资源短缺短板,提出“治宁方略、水为大政”的发展理念,通过构建部门分工协作与行业协调联动机制、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安全高效的水利用体系、先进特色的水文化体系,探索了半干旱高原区水生态建设模式,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经验借鉴.【期刊名称】《中国水利》【年(卷),期】2016(000)011【总页数】3页(P46-48)【关键词】水生态文明建设;半干旱高原区;西宁市【作者】薛林琳【作者单位】青海省西宁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810000,西宁【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X171.4青海省西宁市是一个有着2 100多年悠久历史的高原古城,是古“丝绸之路”南路和“唐蕃古道”的必经之地,自古以来就是西北交通要冲和军事重镇,古有“西海锁钥”之称。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有着“中华水塔”的美誉,水资源总量为629.28亿m3,然而西宁市水资源总量却只有13.14亿m3,境内河流水系主要由湟水干流及北川河、南川河、西纳川河等支流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31.08万人,总面积7 649 km2,人均水资源量约570 m3,仅占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近1/20,属资源型重度缺水城市。
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通过积极立项申报,2013年被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并针对水资源短缺这一短板,提出了“治宁方略、水为大政”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半干旱高原区水生态建设模式,彰显湟水流域水系特色,争做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排头兵。
1.协同推进,形成纵横联动工作合力西宁市委、市政府把水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水务、发改、财政等2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部门分工协作和行业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合力兴水的浓郁工作氛围。
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24修正)
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27•【字号】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7届〕第16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10月24日西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4月28日西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10年5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4月26日西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13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2月8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18年5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30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1年3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四次修正根据2024年3月4日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经2024年5月2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第五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保护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利用第四章取水、用水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一
的 流 域 水 系 是 全市 赖 以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重 要 生态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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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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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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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 障 和 基 础 以 改 善 湟 水 水质 为 核 心 的 水 生态 环 境 标 以 大 力 实 施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和 贯 彻落 实 国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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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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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状况有 所 好转 水 环 境 质 量 稳 中 趋 好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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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
统 筹 制 定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和 年度 实施 方 案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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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山 青 的 美丽 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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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全 市 湟水 干 支 流 水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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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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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宁市2015年水污染防治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宁市2015年水污染防治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5.12.30•【字号】青环发〔2015〕520号•【施行日期】2015.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宁市2015年水污染防治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青环发〔2015〕520号西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上报西宁市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总体实施方案的函》(宁政函〔2015〕71号)悉,2015年12月18日,我厅组织对你市2015年水污染防治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体方案共涉及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共16个子项目:(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类项目(5项)1、西宁市黑泉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程:对压占天然湿地的耕地进行退耕,修复天然湿地42.9公顷,在湿地上游建植面源生物阻隔带;对宝库河、猫儿刺沟、火烧沟、察汗河、寺堂沟等5条主要汇入水体共计28公里河道进行生态整治;在G227线一侧新建高标准隔离围栏11.5公里,修缮水库南岸围栏8公里;设置库岸边坡生态护岸工程8.7公顷,靠近天然林一侧20米范围内,防护面积约为11.2公顷;新建6座雨污应急池,利用孔家梁沟村、察汗河口村原有民房设置2处应急物资库;综合整治寺堂村1100亩搬迁地,外沟口建设800米×10米浆砌石面源阻隔槽1处,内填充8000立方米卵石过滤层,上覆土0.3米种植灌木;水库上游1000m新建1处污染物应急阻隔坝,坝顶长60m,坝高12m。
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套,并与各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项目投资概算为26956.12万元,其中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6600万元。
2、西宁市第四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生态修复项目:修缮泵房屋顶260平方米、外围墙1820米,更换泵房房门13扇和外围墙大门13扇,墙面粉刷10155平方米;设置水井编号标示牌26块、泵房墙壁标识标示39处、水源保护区界标19块、道路警示牌7块、宣传牌8块、宣传语喷刷52处、宣传牌20块、保护区划分公告牌3块,水源地安全保护通告牌3块;水源地保护区破坏含水层沙坑及裸露沙地生态治理工程破坏含水层沙坑填埋填埋10000平方米,裸露沙地覆土恢复11250平方米,植被恢复32500平方米。
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01•【字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十月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保、价格、规划、建设、卫生、质监、财政、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遇到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第六条对执行本办法和在保护城市供水水源,维护供水设施,确保供水安全,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供水规划和工程建设第七条城市供水事业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应逐步向周边地区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一体化。
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发展城市供水事业。
第九条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1年修正)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11.24•【字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1993年5月25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根据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第三章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第四章饮用水安全保障第五章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第六章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应当遵守水法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节约用水制度。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的涝池和管理的水库等水工程中的水,归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农牧民在自家庭院和承包地上自挖水井的水,归个人使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应当与水资源综合规划相适应。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并增强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意识。
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应当加强对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宣传。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州(地、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31124
三、主要实施内容
河流廊道的生态修复
上游建设沉沙池 与沉沙湿地,蓄清 排洪,减少非汛期 河道泥沙,为湖泊 水体改善循环创造 条件,同时改善河 流水景观 城区直立式护岸 生态修复与景观与 水文化建设;城区 封闭式湖泊的水循 环改进。 采用石笼+湿生植 物措施、近水平台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实施方案
汇报人:杨爱民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13.11.25
汇报内容
1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2 目标与任务 3 主要实施内容
4 组织实施、预期效益、保障措施
汇报内容
1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2 目标与任务 3 主要实施内容
4 组织实施、预期效益、保障措施
%
% % % 亿 m3 m3
56.2
80 0 85 6.69 86.8
60
95 10 100 8.08 65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用水效率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
m3
% m3
68.2
70 0.45 653
55
75 0.51 450
发改委、经 委、水务局 水务局 农牧局
个
1
场
个 万册 首 个 1
1
2 20 2 2 林业局、 水务局、 大通县
宣传部、 水务局、 广电局
29
二、目标与任务
(三)总体布局
以“一横、两纵、三群、四片、五块”水生态系 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为支撑,以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安全高效的水利用体系 建设为助力,以先进特色文化建设为推手,全面 构建四大水生态文明体系,形成点线面相结合、 硬工程与软工程相耦合的水生态文明建设空间格 局,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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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0 85 6.69 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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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用水效率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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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70 0.45 653
55
75 0.51 450
发改委、经 委、水务局 水务局 农牧局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一)中央战略部署
十七大报告 要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 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 态文明观念。
4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十八大报告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 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 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 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 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构建 健康 优美 的水 生态 体系
构建 安全 高效 的水 利用 体系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 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与核心。
11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四)西宁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特有条件
典型的半干旱高原区 水生态系统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东部 边缘,属大陆性高原半 干旱气候,北川河、南 川河、湟水河三川汇聚 于西宁城区,孕育了得 天独厚的半干旱高原区 水生态系统。
23
二、目标与任务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安全高效 的水利用体系、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和先 进特色的水文化体系四大水生态文明体系, 实现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水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四水统筹高效用、 “五位一体“共发展”的总体目标。
24
二、目标与任务
试点期目标
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
节水器具推广普及率
%
%
21.1
90
16
92
供水集团
建委 房产局 27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考核指标体系
基础能力
科学 严格 的水 管理 体系
用水计量率
%
85
95
建委、供水 集团、水务 局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达标率
水管理 制度 取水许可实施率
%
80
95
水务局
%
80
90
28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考核指标体系
“三群”:建设湟水河、南川河与北川河沿 线的湿地公园群。
湟水河沿线:海湖新区 湿地公园、人民公园 (西湖和东湖)、鲁青 水上公园、东郊湿地公 园(宁湖湿地公园)等; 南川河沿线:南川河湿 地公园、儿童公园等; 北川河沿线:北川河湿 地公园、北海公园等。
35
三、主要实施内容
(一)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西宁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西宁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提出了 “治宁方略、水为大政”的发展理念, 为将西宁市打造成“更加繁荣、更加美 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中心城市”、 “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 “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 福之城”,着力构建水资源管理、城乡 供水节水、防洪抗旱、水环境保护“四 大体系”, 为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奠 定了坚实基础。
21
汇报内容
1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2 目标与任务 3 主要实施内容
4 组织实施、预期效益、保障措施
二、目标与任务
(一)试点范围与试点期
试点范围:西宁市 全部行政区,包括 大通县、湟中县、 湟源县和西宁市城 区,总面积7649 km2。 试点期:2013~ 2015年。 基准年:2011年。
16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西宁市存在的水问题
水资源短缺 人均水资源600 m3,分别为全国和全省平均水 平的1/4和1/20,属资源型重度缺水城市。 水资源利用效率低 万元GDP用水量为86.8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 水量68.2 m3,中水回用试点工程启动较晚,水 的重复利用率低,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45。
“四片”:在城区、大通、湟中和湟源县四片区域 内对河流、水库等水生态系统产生直接影响的陆 域生态环境建设,包括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农 业生态等工程。
36
三、主要实施内容
(一)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五块”:五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包括湟中多巴水源地、大通塔尔水源地(第 四水厂)、西纳川丹麻寺水源地(第五水厂 )、北川石家庄水源地(第六水厂)、黑泉 水库水源地(第七水厂)。
8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三)水生态文明内涵及地位
水生态文明
是指人与水、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 、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文明形态,其实质 是人与水和谐、人与自然和谐。
水生态文明基本内涵
9
水生态文明基本内涵
水生态行为文明 水生态制度文明 构建 科学 严格 的水 管理 体系 水生态意识文明 建构 先进 特色 的水 文化 体系
17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水土流失严重 现有水土流失面积 5056.80 km,占总 土地面积的65.75% 。西宁站近20年平 均含沙量仍有2.0 kg/m3。湟水流域 西宁段年侵蚀模数 1110~ 2740 t/km² 。
18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水环境质量不高 一级、二级水功 能区达标率为 56.2% ,水质污 染严重的水功能 区主要分布在湟 水干流、南川、 北川和沙塘川。
7
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二)水利部落实中央精神的要求
2013年1月水利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 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拉开了全面建设水生态 文明的序幕。 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在更深层次、更 广范围、更高水平上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的重要 任务,是促进人水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 要实践,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建设美丽中 国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25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考核指标体系
类别
一级 指标 二级指 标 三级指标 重要保护区 单位 2011年 2015年 宝库河黑 泉水库以 上河段 部分Ⅲ类 水功能区 耐污种类 数量减少 主要责任 单位
处
无 耐污种 类占比 例大 没有鱼 类 现状 现状 49.5 73.11 29.6 37.6
水生 生物
林业局
26
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考核指标体系
防洪安全 河道防洪达标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 % % 65 99 80 99 水务局 环保局 水务局 湟管委 水务局 经委 环保局 水务局
水质安全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城镇污水处理率 污染治理 安全 高效 的水 利用 体系 城市中水回用率 工业废水处理率 水资源开 发利用 用水总量 万元GDP取水量
37
三、主要实施内容
(一)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2)建设内容
重要地表水水源地与水生态系统保护 黑泉水库: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生活污水 处理、水源保护检查站等。 宝库河:察汗河景区的河流生态保护 、梯级 电站运行保障生态流量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 四、六水厂水源保护区围栏。 山丘区水土保持 河流廊道生态修复
到2015年,初步构建起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安全高效的水利用体系、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 和先进特色的水文化体系等四大水生态文明体系 ,地表水、地下水、雨水和中水得到有效利用, 水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 人心,积极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显著提升 西宁市的城市品位和国际影响力。
38
三、主要实施内容
河流廊道的生态修复
上游建设沉沙池 与沉沙湿地,蓄清 排洪,减少非汛期 河道泥沙,为湖泊 水体改善循环创造 条件,同时改善河 流水景观 城区直立式护岸 生态修复与景观与 水文化建设;城区 封闭式湖泊的水循 环改进。 采用石笼+湿生植 物措施、近水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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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内容
1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2 目标与任务 3 主要实施内容
4 组织实施、预期效益、保障措施
三、主要实施内容
(一)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1)总体工程布局
建设各项水生态系统保护 和修复工程,形成陆域水 域保护相呼应、地表水地 下水保护兼顾、点线面保 护相结合的“一横、两纵 、三群、四片、五块”的 总体工程布局。
32
三、主要实施内容
(一)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一横”:建设横贯西宁市东西的兼顾防洪作 用的湟水绿色生态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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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实施内容
(一)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两纵”:建设纵跨西宁市南部的南川河绿色 生态走廊与建设纵跨西宁市北部的北川河绿色 生态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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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实施内容
(一)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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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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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独特的河湟文化
湟水河孕育了古老的河湟 文化,河湟文化是黄河文 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 上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交 往十分频繁,形成了河湟 文化的多元性。西宁市文 化艺术的发展具有浓郁的 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是 河湟文化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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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水生态脆弱 湟水河土著鱼类主要为鲤科和鳅科,共6个属 11种。水生生物多样性还很少,鱼类几乎没有 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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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西宁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是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生态文明和水利部建设水生态文 明战略部署的需要。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强市之基、利民之本、荣市之要。 对于提高西宁市生态文明水平,全面促进“五位一体” 协调发展,提升西宁市的国际竞争力和城市品位,将西 宁打造成“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 原中心城市,引领我国西北半干旱高原区水生态文明建 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