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汇总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国有企业的长期经营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台账管理、保养维护、报废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资产管理责任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及员工要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第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资产采购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采购的资产符合要求并及时录入资产台账。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应当经过合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进行相应处置,如出售、报废、转让等。
第四章:资产台账管理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分类、登记和盘点。
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保养维护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的保养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的保养维护工作,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保养维护计划,明确保养的内容、频率和责任人,确保保养工作的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对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他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规定进行具体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以上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与有效利用。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国有资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基本财富,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因此,正确规范和管理国有资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明确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禁止违法举债、侵吞挪用、私自处置等行为。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其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设立合理的分配机制。
国有资产是整个国家的财富,应该合理配置到各个企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设立一个公正透明的分配机制,使各个企业都能够获得公平的资源分配,避免权力寻租和资源浪费,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
再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的权益。
国家应依法设立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同时,应设立合适的投资和融资机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缩水,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保护。
最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企业国有资产要实现长期稳定的增值,必须依赖于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具备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因此,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明确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作。
总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利用效益的提高,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
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目录1.介绍2.监督责任3.资产管理4.使用与处置5.监督与检查6.处罚与奖励7.附则1. 介绍本文档是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第二部分,旨在全面规范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护,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
2. 监督责任2.1 股东监督委员会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企业设立股东监督委员会。
股东监督委员会由股东代表组成,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
2.2 监管机构厦门市政府设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监管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并定期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2.3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是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者,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管理。
企业领导应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稳定和增值。
3. 资产管理3.1 资产登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并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归属关系、价值评估等内容。
3.2 资产分类企业国有资产应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常见的分类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3.3 资产评估企业应定期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了解资产的价值变化情况。
评估结果应及时报送监管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资产保护企业应采取措施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的丢失、损坏或被盗窃。
同时,应建立健全资产保险制度,避免因意外事故造成不可预料的损失。
4. 使用与处置4.1 资产使用企业国有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使用。
相关人员在使用资产时应遵守资产使用制度,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的用途或处置。
4.2 资产处置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处置程序包括资产估价、转让协议签订、公示和变更登记等环节。
5. 监督与检查5.1 监督体系监督体系是指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的体系。
制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资产登记与评估
1.国有企业应对其所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登记,建立资产台账,明确资产的数量、价值和所在位置等信息。
2.资产登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确保资产价值的公允性。
3.资产评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资产使用与维护
1.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和维护的责任主体。
2.资产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资产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资产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做好预防性维护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完好率和延长使用寿命。
四、资产处置与转让
1.国有企业处置和转让资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确保资产处置和转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资产处置和转让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价值评估,确保资产
处置和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3.资产处置和转让过程中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监督与检查
1.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监督与检查制度,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2.监督与检查应重点关注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增值,提高资产效益,促进企业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收入、支出、使用、监督管理和增值活动等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三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应当依法合法、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行为准则,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依法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的收入管理第五条国有资产的收入包括收益、利息、分红等。
国有资产的收入应当及时到账,并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所有者或用于企业发展。
第六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入,应当按照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国有资产的出租、租金的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确保租金的结算准确无误。
第八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入应当及时上缴或转入相应账户,并按照国家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支出管理第九条国有资产的支出应当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支出和长期投资支出。
第十条国有资产的日常生产经营支出应当合理、科学,严格审批,遵循合同约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的长期投资支出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投资审批程序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严格监督管理。
第四章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执行,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合理规划、科学设计、有效利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维修保养、技术改造、更新升级等,确保资产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合法、科学高效,确保国有资产的公平公正有效管理。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管理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一切具有生产经营功能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固定资产。
三、管理原则1.规范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2.科学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
3.公平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公平公正,遵循市场原则和竞争规则。
4.效益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追求效益最大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价值。
四、资产购置与验收1.资产购置应按照企业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效益进行,必须经过预算审批程序。
2.在资产购置前,应进行严格的供应商比选、评估和谈判,确保获得最佳的购置条件。
3.资产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标准要明确,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规范。
五、资产入账1.所有已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入账,确保资产的准确登记。
2.资产入账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准确记录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六、资产折旧1.固定资产应按照企业的折旧政策进行计提折旧,并严格执行国家折旧标准。
2.资产的折旧计算应科学合理,采用合适的折旧方法,并进行准确的折旧核算。
七、资产保养与维修1.资产保养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行。
2.资产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记录和报账。
八、资产盘点与清查1.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资产的数量和状态的准确性。
2.资产盘点应有专门的小组进行,盘点结果要进行核实和登记,记录每一项资产的详细情况和变动情况。
九、资产处置与报废1.对于已报废或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资产处置应进行合理的价格评估和处置方式选择,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利用和降低损失。
十、监督与检查1.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监督各级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进行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9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1、房屋及建筑物20 10%2、机器设备10 10%3、运输工具10 10%4、计算机设备5 10%5、办公家具及设备5 10%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
国有企业运营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运营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的规划、建设、采购、使用、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考核制度,根据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资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资产管理规划第九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划和政策,制定资产管理规划,明确资产管理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第十条资产管理规划应包括资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效益提高等内容,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规划应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定期对资产管理规划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确保资产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资产管理建设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系统,确保资产的存档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行业、企业性质和国家政策的 变化而有所调整和完善。同时,监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也有一定的 规定和要求。因此,国有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适合自身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 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国有企业的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增 值和合理利用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这些制度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保护国 有资产的权益,同时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产登记和归档:明确国有企业的资产范围和所有权归属,对资产进行登记和归档,建 立资产档案,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2. 资产评估和估值:定期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和估值,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和及 时性,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资产采购和处置:规定国有企业的资产采购和处置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和处置活动的 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滥用职权和损害国有资产的利益。
4. 资产使用和维护:建立资产使用和维护的规范和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延 长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资产的效益。
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制度
5. 资产监督和审计:建立资产监督和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 和纠正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6. 资产负债管理:制定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 业的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7. 资产报告和披露:规定国有企业的资产报告和披露要求,及时向相关益。
国有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资产收购、处置、使用、监管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遵循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的原则,实现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五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遵循风险控制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资产收购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收购前,应制定详细的资产收购方案,明确收购的目的、范围、方式等。
第七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收购应遵循尽职调查原则,对收购资产的质量、合法性、价值进行全面评估。
第八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收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或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收购应加强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资产收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收购台账,记录资产收购的全过程及相关文件材料。
第三章资产处置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前,应制定详细的资产处置方案,明确处置的目的、方式、价格等。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处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或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加强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资产处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处置台账,记录资产处置的全过程及相关文件材料。
第四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制定资产使用计划,合理规划资产的使用方式、时间和范围。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加强资产使用监管,确保资产使用符合公司规定,并及时处理资产的损坏和报废。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使用台账,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及盘点情况。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保护国有股东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国有资产的评估、登记、处置、使用、监督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应依法、依规、依约进行,不得违法占有和挪用国有资产。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组织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和权责关系。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规范化水平。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 将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内容第十条对于国有资产的评估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评估的公正和客观。
第十一条对于国有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合乎法律法规,确保处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确保资产管理的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的管理应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章,遵循合法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处置的合法和规范。
第五章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应履行好职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法占有和挪用国有资产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资产管理目标1.实现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2.确保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降低资产损耗。
3.加强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资产的正确登记和准确反映。
4.优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三、资产管理部门1.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2.资产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资产管理工作。
四、资产登记和标识1.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转移、处置等行为应及时登记,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所有固定资产应标识,包括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方便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资产验收和验收标准1.资产购置前应进行审批程序和资产验收,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企业需要。
2.资产验收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资产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六、资产盘点和评估1.每年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2.对于负责的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
七、资产维护和保护1.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应及时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2.加强资产的防火和防盗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八、资产处置和报废1.对于无法维修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及时清理。
2.资产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九、资产负责人责任固定资产的负责人应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对资产的安全和使用负责。
十、附则如国家和企业对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更为严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效益,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国有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该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情况(4篇)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指对国家所有的资产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一套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国有资产的性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情况报告,包括制度的规定和实施情况。
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1. 国家拥有全民所有的重要资源和产业,实行国有资产所有权制度。
2. 国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和政策,明确国有资产的管理、保值增值和监督责任。
3. 国家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督和评估。
4.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登记、核实和评估,并建立资产清单。
5.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制定合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和投资策略,确保国有资产的效益和安全。
6.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建立国有资产投资决策制度和审批程序,加强对重大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7.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
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1. 国家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各地设立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并逐步建立起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
2. 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登记、核实和评估工作进行了推进,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资产清单。
3.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推动了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一些国有企业通过改革提高了资产效益,实现了增值。
4. 国家加强了对国有资产投资决策和审批的监督,提高了国有资产的投资效果和风险控制能力。
5. 国家通过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
但是,也存在以下问题和挑战:1.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2. 国有资产的评估和估值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和管理效能亟待提高,需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4. 国有资产投资决策和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待加强,防范国有资产运作中的腐败问题。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规范资产管理流程,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工作职责,设立必要的职务岗位,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报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产管理的原则第七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原则,根据资产特性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第九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章:资产管理的内容第十条:资产登记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系统,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登记。
2.资产登记管理包括资产购置、移交、处置等环节。
第十一条:资产分类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属性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2.资产分类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分类。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合理安排资产使用,确保资产利用效率。
2.资产使用管理包括资产维护保养、合理使用、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十三条:资产处置管理1.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资产。
2.资产处置管理包括报废、出售、调拨等处置方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结语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4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国有资产所有人依法履行对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保护和管理职责,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以及国有资产评估、处置、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和流转,提高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本的最大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体安排、部门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依法与经营者分工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勤政为民、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结合、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类型、性质和经营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第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指依法履行职责,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保护、增值和流转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八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配备,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组织设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总体安排、经营者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体管理的体制;(二)建立健全与企业发展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岗位和岗位职责;(三)依法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监测、处置等职责,并建立专门的评估、监督、监测、处置部门;(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第十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二)具备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统一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利用,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企业控股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保值增值,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确保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以政府依法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基础,将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战略、平衡和调节作用。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政策;(二)组织实施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三)编制并执行企业的国有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合理的投资方案,确保企业的投资安全和收益;(四)编制并执行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营计划,提出合理的运营方案,确保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五)监督和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置,确保其在合法、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六)监督和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会计和审计,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七)制定并执行国有资产审计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检查和审计企业的国有资产;(八)组织开展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国有资产管理能力。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分类和管理第九条国有资产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可分为生产性资产、财务投资和其他资产三类。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大全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管理活动,包括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有企业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经营、合规经营、诚信经营、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国有资产的利益。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党的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设立监事会、董事会等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经济责任,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实施。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审计、风险管理等体系。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评估、资产采购、资产调整、资产监管等方面。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产清晰、权责明确。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评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增值机制,通过有效经营管理提高资产的收益率。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保护国有资产,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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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制度汇总
1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 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企业改制
第三节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节资产评估
第五节国有资产转让
第六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它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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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制定。
第十条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能够授权其它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二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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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第十四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六条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它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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