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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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销售合同
需方:长沙东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长沙市雨花区文和砂石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条款:
第一条:供应材料的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施工单位:长沙东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城投三号地临时围墙工程
4、工程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第二条、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1、以上价格为供应材料送达到甲方工地落地价,且含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项目地点。
2、乙方须保证供应材料的供货数量、质量,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提供证书、出产证明。
3、乙方对甲方销售之产品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产品使用后因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保证而产生的问题,乙方负责立即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甲方的损失。
4、乙方对所交付的供应材料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
5、供应材料最终供货量以甲方指定人员李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为准。
6、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供应材料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乙方应及时补充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人书面确认后才能作为当批次供应材料价款结算依据,乙方自行承担补货费用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等。
7、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技术质量要求供货,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供应材料经甲方代表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乙方应及时核实并予以更换。
8、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者不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甲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它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索赔。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费用。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工地。
2、交货日期:以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3、交运方式:乙方应负责货物自装运地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水路或内陆运输、订立货物运输合同、货物下卸,并承担相关税收和应缴费用。货物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合格接收前,货物灭失及运输安全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1、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验收,验收标准以乙方提供给甲方封样之产品为依据如乙方所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合同约定的货物,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清点及验收乙方交付货物,如发现规格、数量与订单不符合者,乙方应立即按照订单要求更换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甲方的损失。
3、甲方验收,如发现所接到之产品与订单规格不符,可将其妥为保管(免费保管,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并可在验货7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要求更换不符合产品。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出面处理并全力配合给予解决。
5、供方材料验收标准需达到国家标准、长沙市质监站验收标准并承担每批
次检测费用
第六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材料供应无预付款,甲方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材料结算款的。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约向乙方支付材料结算款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长沙市雨花区文和砂石场
开户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账号:8008 1070 0104 3877 8012
第七条材料供货
1、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供货。
2、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3、本工程所用产品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如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产品,且交货时间不顺延。
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可不予签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时间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工地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材料的型号质量等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材料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从第三方采购材料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经乙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支付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需方单位(盖章):供方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