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主体
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
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电子商务法是为了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下面将以小节的形式陈述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电子商务法首先明确了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在虚拟空间中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和管理等。
二、电子商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商务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
法律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和维权等。
同时,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也有义务保护电子商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电子商务法重点关注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
法律规定了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要素,如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条件和认证要求。
此外,法律还明确了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方式,并对电子商务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如采用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四、网络支付和电子货币电子商务法给予了网络支付和电子货币合法地位。
法律规定了网络支付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措施,保障了电子商务交易的支付安全。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提供了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制度,确保电子货币的合法运营和使用。
五、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法重视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法律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保护措施,要求电子商务主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同时,法律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和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六、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执法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执法机构。
法律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负责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纠纷解决的程序。
总结: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定义和范围、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网络支付和电子货币、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监管和执法等方面。
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网络等信息网络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位于我国境内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以及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各方行为。
第四条电子商务参与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条电子商务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电子商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第七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电子商务交易、信用评价、货物或者服务信息发布等服务的网络平台。
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第八条电子商务主体包括个人经营者、企业经营者和其他组织。
第九条个人经营者应当依法注册登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企业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登记,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履行税收等义务。
第十一条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登记,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第十二条电子商务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等电子方式达成的购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合同。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双方或多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支付方式、退换货等条款。
第十五条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卖方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合同的支付方式应当合法、安全,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支付服务。
第十七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享有退换货的权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退换货义务。
第十八条电子商务合同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 第2章电子商务主体法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
1、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 1)合法经营义务 2)身份明示义务 3)信息内容记录义务 4)交易中的合同义务 5)遵守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其他民事权益的 义务
2、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与责任
(1)按照经营许可范围提供服务的义务 (2)提示身份的义务 (备案号) (3)保证信息内容合法的义务 (4)记录所提供信息的义务 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发布的时间,互联网地址 及域名,记录备份应该保存60天。 (5)停止传输非法信息并报告的义务
1.在线自然人用户是利用网络进行电子商务法律 关系行为的自然人。
2.电子商务企业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企业,具体包 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
以是否参与电子商务交易为标准分为直接主体和 间接主体。 1.直接主体是指直接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当 事人。这方面的问题多数可以通过传统法律来调 整 2.间接主体是指不直接进行交易,但是交易的进 行和完成有赖于其提供服务的参与者,可分为三 类: 一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具体分为网络内容服务提 供商(ICP)和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ISP),ISP 又分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IAP)和主机服务提 供商。 二是电子认证服务提供商 三是在线金融服务提供商
3、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公告)提供者 的义务和责任
(1)提示身份的义务(备案号) (2)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的义务 (3)不得发布非法信息并删除非法信息的义务 (4)信息监控的义务 (5)记录信息的义务 (6)保密的义务
4、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应当承担的义务: a.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b.对标的物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c.对标的物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5、遵守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其他民事权益的 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二版)教学课件:第02编本论_第04章 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
2、法人的主体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是指具有民 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不同性质的法人,目的范围不同,其民事权利能力 的范围也不同。
2、法人的主体资格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 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点: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享有的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 享有的时间一致;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一致;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者代表人实现。
1、自然人的主体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一切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自然人不能抛弃也不能转让自己的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1、自然人的主体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 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 为能力三种。
(二)我国立法
1 网络中介服务商的义务
(1)监控义务 (2)协助调查义务
2 网络中介服务商的责任
(1)直接侵权责任 (2)共同侵权责任
思考题:P68 简述电子商务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 简述网络平台服务商的责任?
二、在线交易主体资格的认定 主体的特征
主体表现虚拟性 主体属性不确定性 数量、种类多于传统交易
跨地域性
二、在线交易主体资格的认定 1、在线自然人用户 对于自然人是否可以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包括电子商务活动,《民法通则》未作明确规 定。
电子商务法律条文
电子商务法律条文电子商务法律条文一、电子商务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是指在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网络环境下,以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子数据报文、电子数据交换协议(EDIIINT)等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商品、服务、资金、信息等要素的交换、购买、销售、支付、咨询等活动。
二、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条文1. 电子商务许可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条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主体应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和备案。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并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电子商务活动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违法者将面临处罚。
2. 网络安全保护与隐私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加强用户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滥用。
任何未经用户同意而收集、使用、转让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责任将由相关主体承担。
3. 电子合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四条,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条款和条件,并确保消费者完全理解并同意。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电子支付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选择合适的电子支付方式,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
电子支付过程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支付信息泄露、篡改和盗用。
对于未经用户许可而扣款、盗用用户资金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5.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概论知识点
电子商务法概论知识点电子商务(E-commerce)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电子通信技术进行商品交易、资金结算、信息传递等商务活动的一种商业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也逐渐形成并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电子商务法的概念、法律主体、合同法律制度、电子合同与签约方式、电子支付、知识产权保护等几个知识点进行论述。
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称。
它包括有关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网络交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二、法律主体在电子商务法中,法律主体是指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主体。
电子商务法赋予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资格,同时,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进行一些合法的电子商务活动。
三、合同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核心文件,合同法律制度为电子合同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与传统纸质合同并无区别,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果。
四、电子合同与签约方式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达成,比如电子邮件、短信、网页点击等。
电子合同的形成不再要求双方在纸面上签字,但要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双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数据电文签署和认证方式。
五、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重要环节。
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支付的方式和安全规范,强调电子支付机构必须经过监管机构的授权和备案,并制定了电子支付业务的操作规程,保障了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六、知识产权保护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对电子商务中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追究和处罚,同时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
七、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重要议题。
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并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要求。
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总和。
(1)狭义上讲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
(2)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法除了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中交易行为本身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问题。
2. 电子商务法主体:参与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3. 电子合同:是数字化形式表现的合同。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依托,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拟定的合同,即利用处理系统通过数字信息的传输所签订的合同。
4. 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5.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6.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7. 数据电文:是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8. 电子代理人:是指电子自动交易中全部或部分独立地发起某种行为或应对电子记录或履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第一节电子商务平台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章,电子商务平台在经营活动中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本节将详细介绍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内容。
第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的主体责任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场所、信息发布和共享、电子支付等服务的经营者。
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对其平台上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把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公示义务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质、等基本信息,并向用户提供合理便捷的。
第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发布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对于发布在其平台上的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发布者相同,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并禁止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第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的维权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维权机制,及时受理用户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资金安全保障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建立用户资金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用户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节电子商务交易纠纷解决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自愿协商、网络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
第六条自愿协商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纠纷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应当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网络仲裁解决当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网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网络仲裁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仲裁职责,并对仲裁结果予以执行。
第八条诉讼解决当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或网络仲裁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案件,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第三节电子商务行业监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章,电子商务行业需要进行有效监管,严禁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电子商务行业的注册管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并向相关行政机关报备相关信息。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电子商务活动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基础,利用电子等日常生活成为服务项目,以经济为基础的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消费者。
第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第五条电子商务平台是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消费者提供发布信息、搜索、交易撮合及支付结算等服务的网络平台。
第六条电子商务消费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享受补偿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第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明示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规格、产地、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欺诈、误导、虚假宣传;3.交易安全: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交易数据安全;4.售后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退货、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5.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6.纠纷处理:及时解决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标注和提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销售或者非法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监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电子商务信息的发布、电子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新格局。
第四条国家保护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稳定,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第五条电子商务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
第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的交易支撑技术,连接电子商务经营者与购买者的平台。
第八条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运营服务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第九条电子商务合同符合电子合同法的规定,适用电子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邮件、短信、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
第十二条网络商家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等信息,明确商品的主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供应者等事项。
第十三条网络商家应当履行退换货、维修、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义务。
第四章电子支付第十四条电子支付应当符合电子支付业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五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第十六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户安全保护制度,保障用户的账户和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预防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职责,配合相关机关开展监管工作。
《电商法》出台,线上线下公平对待
《电商法》出台,线上线下公平对待正文:电子商务已成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制定并颁布了《电子商务法》。
本文旨在对《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挪移网络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商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条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交易、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
第三条电子商务的权利主体电子商务的权利主体包括电子商务主体、消费者、第三方平台等。
第二章网络交易第四条网络交易的合同成立网络交易的合同成立应符合电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应当保障交易各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五条网络交易的交付与归属网络交易的交付与归属应当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确保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网络交易的商品质量网络交易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三章电子支付第七条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电子支付提供方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的保密。
第八条电子支付的费用电子支付提供方应当公示电子支付相关费用,并合理设置费率。
第四章电子合同第九条电子合同的形式电子合同应符合电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应当以可查验的形式保存。
第十条电子合同的效力电子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并对交易各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电子合同的撤销和解除电子合同的撤销和解除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附件:1. 电子商务法全文2. 电子合同样板3.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范本4. 电子商务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主体:指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第三方平台:指为电子商务主体提供销售、展示、推广、支付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用程序等。
3. 电子合同:指通过电子方式表达真实意思,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文件或者数据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商品、服务交易和其他商务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保证公平竞争,促进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电子商务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安全、合法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和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监管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督。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依法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像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自己的身份信息、经营信息和商品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交易信息。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履行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等法定责任,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交易、刷单等方式夸大销售业绩,不得提供虚假广告和欺骗性宣传。
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信息。
第三章电子商务交易第十三条电子商务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自愿达成合同。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违约。
第十五条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应当遵守信息真实、完整和及时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交易的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交易安全和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电子商务交易应当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退换货等权益。
第四章电子商务合同第十八条电子商务合同是指通过信息网络订立的、具有交易内容和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第十九条电子商务合同应当经过各方自愿、真实和意思表示一致进行订立。
第一章 电子商务法导论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法律规范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第一节电子商务概述第二节电子商务法概述第三节电子商务立法概况(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2,狭义的电子商务:仅仅将通过因特网进行的商业活动归属于电子商务。
广义的电子商务:则将利用包括Internet、Intranet、LAN等各种不同形式网络在内的一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所有商贸活动都归属于电子商务。
2,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它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其目的是要摆脱传统书面这一单一媒介条件下产生的束缚,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富于弹性的、开放的规范体系,以利于多媒体、多元化技术方案的应用.4、EDI商务:一般译作电子数据交换.EDI是不同计算机系统之间用电子手段传递按约定的电文标准组成的信息数据的应用技术。
5、互联网商务:互联网商务是计算机网络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采用开放的,依据TCP/IP的协议传递信息和交易的一种新的交易平台.6、Intranet商务:是在Internet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企业内部网,或称内联网。
它在原有的局域网上附加一些特定的软件,将局域网与互联网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企业内部的虚拟网络。
(二)简答题1,简述电子商务的基本内涵.首先,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
其次,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第三,电子商务是企业信息化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一种贸易形态,电子商务不等于商务电子化. 2,简述电子商务的主要类型1)按交易对象分类:(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C电子商务。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B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主体
电子商务主体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也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和竞争环境。
而在电子商务的复杂生态系统中,电子商务主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电子商务主体,简单来说,就是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各方。
这包括了消费者、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物流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等等。
消费者是电子商务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他们是电子商务的需求方,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服务。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设备的广泛应用,消费者能够更加便捷地进行在线购物。
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浏览和比较各种商品,选择符合自己需求和预算的产品。
同时,消费者的评价和反馈也对其他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以及商家的经营策略产生重要影响。
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另一个关键主体,包括了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等。
对于企业来说,电子商务为他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更低的运营成本。
通过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或者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店铺,企业能够将产品和服务推广到更广泛的客户群体中。
此外,电子商务还使企业能够更加精准地了解市场需求,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是连接消费者和企业的桥梁。
像淘宝、京东、拼多多这样的知名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场所和相关的服务支持。
它们制定交易规则,保障交易的公平、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平台还通过数据分析和营销推广等手段,帮助商家提升销售额,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物流服务提供商在电子商务中承担着商品运输和配送的重要任务。
高效、准确和及时的物流服务是保证消费者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之一。
从商品的出库、运输到最终送达消费者手中,物流企业需要确保整个过程的顺畅和安全。
近年来,随着物流技术的不断发展,如智能仓储、无人机配送等,物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
支付服务提供商则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了资金流转的渠道。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
△电子商务主体就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商业交易的 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 。在一定意义上,所有的 网络用户都是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
1.1 电子商务企业 △广义的电子商务企业也就是通过电子化手段来 完成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 务等活动的企业。
●电子商务企业的两个特征 (1)主体表现虚拟性 (2)主体属性难以判断
2经营性网站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设立的条件由《办法》第6条和《电信条例》 第13条作出 在线个人用户
1△在线个人用户是指通过向网站经营者申请注册 登记,付费或免费获得网站提供的信息或信息传 输服务的个人
●每个人均可以从事电子商务,在线个人用户是 构成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
●电子商务企业的种类 (1)企业网站(浙江海正药业) (2)在线商店 (当当网) (3)在线商城 (京东商城) (4)在线交易中心 (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 (5)网络公司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1.2 电子商务企业的设立
1我国对网站的管制政策
解读《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颁布, 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共 27条,该法的颁布,切实加强了互联网站管理 工作,规范、细化了互联网行业管理流程,促进 了我国互联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制定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对市场经济活 动进行宏观调控
电子商务法
2 电子银行 角色: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 责任:如约执行资金划拨 ,妥当接收所划拨资金 3 认证机构 角色:买卖双方签约、履约的监督管理者 责任:提供身份验证
4 第三方物流 角色:第三方服务者 责任:承担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物流业务
5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的政府
电子商务的主体
电子商务的主体电子商务的主体是指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所有个体和组织,它们构成了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基础。
这些主体包括消费者、企业、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商。
电子商务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创新。
首先,消费者是电子商务中最直接的参与者。
他们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商品和服务,享受便捷的购物体验。
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直接影响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和变化。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设备的广泛应用,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和行为模式也在不断演变。
其次,企业是电子商务的另一重要主体。
它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拓展市场,增加收入。
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角色不仅限于销售,还包括采购、供应链管理、客户服务等多个方面。
随着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数字化转型策略,以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政府机构在电子商务中扮演着监管和服务的角色。
它们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子商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同时,政府还通过提供基础设施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金融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它们提供支付服务,确保交易的安全和便捷。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创新,推出各种在线支付工具和金融服务,以满足消费者和企业的需求。
最后,第三方服务商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这些服务商包括物流公司、数据服务提供商、网络安全公司等。
它们通过提供高效的物流配送、数据分析、网络安全等服务,帮助电子商务主体更好地开展业务。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它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和合作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健康运行的关键。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扩大,电子商务主体的角色和功能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法律法规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行为,维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第三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有权平等自愿地选择交易对象,自由选择交易方式,独立决定交易条件。
第四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交易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诈交易对象。
第五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应当保护交易对象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第六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应当履行交易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等履行义务。
第七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交易过程中的交易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他人的交易信息。
第三章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第八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行政处罚等。
第九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如故意虚假宣传、欺诈交易对象,将面临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如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如泄露、篡改他人的交易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附件:1. 电子商务交易示范合同模板2. 电子商务交易纠纷处理流程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指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电子商务平台等。
2. 交易主体:指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包括买方、卖方及平台运营者等。
3. 交易信息安全:指保护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泄露、篡改等行为的影响,保证交易的真实、完整、保密等特性。
4. 知识产权: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通过法律保护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商标、发明等。
全文结束。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二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二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范本一:第二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本文旨在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总结。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指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法律效力。
本章将从不同角度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行细化的介绍。
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概述1.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活动,具有便捷、高效、全球化等特点。
2.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障各方利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
二、国家层面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规明确了电子商务主体、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平台等概念,并规定了网络交易的行为准则、合同订立和履行等方面的规定。
2.《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该法规对网络交易活动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包括网络交易主体的资质要求、信息发布的规定、交易支付方式的规范等。
三、行业自律规范1.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范是由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或协会制定的,包括平台监管机制、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是针对电子商务行业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和使用的规范,如《网络安全法》等。
附件:本文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全文。
注释:1.电子商务: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活动。
2.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
3.网络交易: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行为。
4.电子商务主体:指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品和服务交易场所的网络平台。
范本二:第二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本文旨在系统地介绍和梳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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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概念
电子商务主体 电子商务特殊主体 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内容提供者 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它分为哪几类? 2.简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3.简述网络内容提供者的概念和范围。 4.简述网络内容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5.简述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概念。 6.简述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划分。 7.政府应该怎样对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进行监
(9)不良信息及垃圾邮件举报处理机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3)信息披露 4)维护交易秩序 5)维护用户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 6)保存交易记录,保证数据安全 7)监督平台信息 8)维护系统安全
本章小结
电子商务主体,是指参与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可以传统 民法的角度和电子商务法的特别角度对电子商 务主体进行分类。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在电 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 的人。网络内容提供者是指通过互联网为用户 提供信息的人。在电子商务中,专门从事网上 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者被称为网上交易服务提 供者,是网络内容提供者的一种。本章分别对 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2.3.1网络内容提供者的概念和范围
所谓网络内容提供者 (Internetcontentprovider,ICP),是指通 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信息的人。
ICP的Leabharlann 围非常广泛,但凡互联网上存在的网 站或者网页,都可以算得上是ICP。
2.3.2网络内容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2)ICP责任概述 (1)ICP设立上的责任。 (2)ICP经营上的责任。
聊天室经营者
(5)信息搜索工具提供者
2.2.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1)合同责任 2)侵权责任 3)搜索引擎的法律责任 (1)搜索引擎与商标权 (2)搜索引擎与著作权 (3)搜索引擎与虚假广告 (4)搜索引擎与欺诈点击 (5)搜索引擎与个人信息
2.3网络内容提供者
2.3.2网络内容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2)ICP责任概述 (1)ICP设立上的责任。 (2)ICP经营上的责任。
2.4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
2.4.1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概念
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网上交易提供交易 平台服务或者网上交易辅助服务的经营者。
网上交易平台是平台服务提供者为开展网上交 易提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互联网、 计算机、相关硬件和软件等。
(1)意思表示的电子化。
管? 8.简述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规范。
本章结束
第3章电子合同法
3.1电子合同法概述
3.1.1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1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主要标志是电子合同 (electroniccontract)。电子合同是指当事人之 间通过电子法律行为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 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4.2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划分
在我国,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可以分为三 种类型:
第一种是单一型平台服务提供者 第二种是混合型平台服务提供者 第三种是居间型平台服务提供者
2.4.3政府对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监管 1)市场准入制度 2)网上交易服务备案制度 3)电子商务纠纷网上救济机制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主体
2.1电子商务主体概述
2.1.1电子商务主体的概念
所谓电子商务主体,是指参与电子商务法律 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电子商务主体有两方面的特殊性:
电子商务主体必须是实施电子行为的人,而 非一般的民事主体。这是电子商务主体区别 于一般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
电子商务中出现了一类特殊主体,此类主体 专门为介入互联网提供接入服务或者为电子 商务参与者提供交易服务等。
2.2网络服务提供者
2.2.1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概念
法律意义上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在电子商 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这个概念具有以下特征:(1)网络服务提供 者是一类电子商务主体,当然它也是民事主体。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范围是为用户提 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平台服务,本身不 提供信息。
(2)网络平台提供者(Internetpresenceprovider, IPP),指为用户提供服务器空间,或为用户提供网 页空间,供用户上载信息和进行信息交流的服务者; 或为用户提供超文本链接等方式的搜索引擎服务的服 务者。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具体类别 (1)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 (2)狭义接入服务提供者 (3)网络主机服务提供者 (4)电子布告板系统经营者、邮件新闻组及
电子合同属于合同范畴,具有合同的共有特征:
(1)电子合同是一种电子法律行为。 (2)电子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
行为。
(3)电子合同是在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 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相比,实质是相同的,但 是由于缔约方式和载体产生了革命性变化,因 此它表现出自己的独特性,并区别于一般合同, 形成了自己的特有特征:
2.4.4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规范
1)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2)规范服务,完善制度
(1)用户注册制度; (2)平台交易规则;
(3)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4)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5)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6)广告发布审核制度;
(7)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备份制度;(8)争议解决机制;
2.2.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分类
1)分类概述
(1)接入服务提供者(Internetaccessprovider, IAP),包括为信息传播提供光缆、路由、交换机等 基础设施服务的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以及为上网提 供接入服务的电子商务特殊主体。为上网提供接入服 务的电子商务特殊主体也被称为狭义的接入服务提供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