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产生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解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解释1】所有的监事会均由股东代表和职⼯代表组成,职⼯代表由职⼯⾃⼰选举和更换。
职⼯代表的⽐例不得低于1/3。
因此,股东会(股东⼤会)只能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全部监事。
【解释2】国有独资公司和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代表,职⼯董事由职⼯⾃⼰选举和更换。
因此,其股东会只能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不包括职⼯代表。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出资时,应当由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公司法》删掉了该项职权。
2.股东会的会议制度(P44) (1)⾸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解释】①公司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②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③董事会或者执⾏董事不能或者不履⾏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3)表决权(P44)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例⾏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只有上市公司才有独立董事的,并且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肯定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任职的,应该说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权利是比较大的,因为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并不受到其他管理层的限制。
对公司的执行董事,大多数的劳动者还是比较清楚的。
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如今有一些有限责任公司是有专门的独立董事的,虽然说独立董事,并没有具体的在公司的内部任职,但是依然可以对公司的相关事务做出独立的判断。
下面,大家可以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关于独立董事,最早应该是1999年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在境外上市公司中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于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则是采取了许可的态度,而并非鼓励的态度。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意见》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同时,200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肯定并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新《公司法》也明确规定了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是否必须是同一个人?1、首先必须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做一近似的类比:公司股东会相当于人大会议(权力机构),董事会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决策机构),董事长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任,法定代表人相当于国家主席。
公司法关于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I am only responsible for the excitement, and God has its own arrangement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公司法关于董事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第109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在一个企业中是一个完整的核心,它的地位非常的重要,关系到一个企业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成功与否,一个企业是否盈利达到最高限度。
董事会的地位高,权利大,但是并不是说董事会就只手遮天了。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也有很多相关规定。
那么公司法关于董事的规定有哪些?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有哪些类型 董事会
董事会有哪些类型董事会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区别在于董事会是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而监事会不参与,选举产生不一样。
两者的联系是会检查公司的财务、会召开临时会议等等。
一、什么是董事会法律常识:董事会是企业股东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
负责公司、企业和经营活动的指挥管理,对公司股东大会或者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须执行股东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对公司、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公司法董事会设置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会设置是怎样的?1、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的任期是多久?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许多公司都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着决策作用。
不过董事会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必须设立的,在设立董事会时对董事会成员的设定也有一定的要求。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的职责有哪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怎么组成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它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者其他方式产生的董事组成的领导集体,并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是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有大有小,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设置董事会和董事会组人员的人数。
除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置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外,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数,少则可以五人,最多可以十三人。
董事会成员人数通常应为单数,防止董事会在作出决定时出现赞成、反对各半的僵局出现。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董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也可以有职工董事,以有利于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
为了保证职工董事真正从公司职工中产生,代表职工利益,职工董事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能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必备且常设的集体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采取会议体制,有必要设置董事长,在董事会内部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等程序事务,协调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法律中未作规定,应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也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后,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还可以规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大小决定由谁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等。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每届法定任期最高年限为三年,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短于三年的任期。
董事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在章程中确定董事可以连续任职的届数。
董事任期届满或者辞职,其职责自动终止。
但在出现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时,如果董事职责自动终止,则董事会将因董事缺额而无法履行职权,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职务。
公司法中董事如何产生?
公司法中董事如何产生?根据我国《公司法》,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
一、如何选举董事?根据我国《公司法》,除职工董事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他董事一般由股东提名,再由股东会选举。
选举董事是股东会的法定权利,不得予以限制和排除。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董事的选举一般按持股比例进行表决。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首任董事由公司成立大会选举,之后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股东会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可防止控股股东完全操纵选举,避免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
例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17条就规定,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18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提名、选任程序,保障董事选任公开、公平、公正。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第15条规定,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董事候选人。
商业银行应当在章程中规定,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或更换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不存在任职资格瑕疵,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的详细选举程序
公司董事会的详细选举程序概述公司董事会的选举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它决定了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选举程序的公平和透明,以下是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详细程序。
1. 选举委员会的成立- CEO将在选举前组建一个选举委员会,并委任一个独立的董事为主席,负责主持选举程序。
- 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应该是公司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但不能是董事候选人。
2. 宣布选举通知- 选举委员会将发布选举通知,通知全体股东和董事董事会选举将于何时举行。
- 选举通知应提供有关候选人资格和提名程序的详细信息。
3. 董事提名过程- 在宣布选举通知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股东可以提名合适的候选人。
- 股东应向选举委员会提供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和背景信息,并确保候选人符合公司相关的资格标准。
4. 候选人审查和筛选- 选举委员会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审查,以确保他们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期望。
- 选举委员会可能会与候选人进行面试或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5. 候选人公布和宣传- 选举委员会将公布通过筛选的候选人名单,并向全体股东提供候选人资料。
- 公司应确保及时向股东宣传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以促进透明度和选择的参与。
6. 董事选举投票- 股东将通过投票决定最终的董事会成员。
- 投票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也可以通过电子投票或其他安全有效的方式进行。
7. 结果公布和接管程序- 选举委员会将公布选举结果,并向当选的董事通知他们的选举结果。
- 新当选的董事应尽快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将其职责和权力正式接收。
总结公司董事会选举程序的透明和公正对于保持公司治理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确保选举委员会的成立,提供详细的选举通知,进行候选人审查和筛选,并进行公开的董事选举投票,我们可以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并选出合适和符合要求的董事。
公司法董事长的选举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董事长的选举有什么规定1、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董事长的位置都是十分重要的。
董事长有权利决定公司的一些决策,和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所以说,谁来担任这个董事长往往显得尤为重要。
其实董事长在选举的时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关于董事长的选举也是要遵循我国公司法的规定,那么公司法董市长的选举有什么规定呢?▲一、公司法董事长的选举有什么规定?1、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公司法中董事长选举要走什么程序?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何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2)也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后,由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的多少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人选;(3)还可以规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大小决定哪些股东出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等等。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法对董事长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对董事长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对董事长的规定律师解析:《公司法》对董事长的产生作出了如下规定:1、董事会由规定人数的董事组成,而董事会会设立一人担任董事长;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吗法律没有规定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法律只规定了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所以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的,则董事长就享有此权利;反之如果公司章程中对此没有做出规定的,则董事长就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里面董事长的权利有哪些公司里面董事长的权利有如下: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会选举程序
董事会选举程序董事会我想⼤家都对它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
那么董事会选举程序是什么呢?它的哪些内容⼜是对于法律⽽⾔有所触及到的呢?董事会的改动和选举⼜应该是什么呢?以下内容均为店铺⼩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下内容能为您⼼中的疑惑找到答案.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规定具体步骤:1、提出候选⼈。
候选⼈是职⼯的,需要通过职⼯代表⼤会选举产⽣。
2、召开股东⼤会,进⾏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公⽰,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期结束,进⾏任命。
《公司法》第四⼗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三⼈;但是,本法第五⼗⼀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代表由公司职⼯通过职⼯代表⼤会、职⼯⼤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董事会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董事职务。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故解除其职务。
当选和除名董事可以因为辞职或者去世⽽离开。
在⼀些法律体系中,董事可以被其他董事协商罢免(在⼀些国家,这需要符合⼀定的条件,但是在另外⼀些国家,则没什么限制)。
⼀些司法权也允许董事会直接任命董事,来填补因退休或去世⽽出现的空缺,或者作为现有董事的补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逆袭计划】组织机构中的各类人员规定
逆袭宝典十八:组织机构中的各类人员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原则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需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2)例外:允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 1 至2 名监事。
(3)董事会的设置:由股东会选举产生(4)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三、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四、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健全下列组织机构:证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a. 董事长、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b. 内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1/5 以上。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 1/2,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
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任何人员最多可以在 2 家证券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提示1】合规负责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公司章程规定的机构报告,同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自律组织报告。
【提示2】证券公司解聘合规负责人,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例题】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下列关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独立董事不得在本证券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Ⅱ. 独立董事可以兼任本证券公司监事Ⅲ. 独立董事可以兼任本证券公司稽核审计部门的负责人Ⅳ. 独立董事不得为本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A.Ⅰ、ⅣB.Ⅰ、Ⅱ、Ⅲ、ⅣC.Ⅱ、ⅢD.Ⅰ、Ⅱ、Ⅲ【答案】A【解析】证券公司可以设独立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职权【最新版】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董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第四单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考点 2】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2008年简答题、 2011年简答题)( P42 )1 、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 1/3 。
2 、董事会( 1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包括职工代表。
( 2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包括职工代表,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以及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但职工代表的比例并不受 1/3 的限制。
【解释】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因此,股东(大)会只能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 2019 年简答题)【例题1 · 单选题】下列关于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7 年)A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B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C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D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答案】 A【例题2 ·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可以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 1/3B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但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 1/3C 、没有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D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 1/3【答案】 D【解析】( 1 )选项 A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但不受 1/3 的限制;( 2 )选项 B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 3 )选项 C :没有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监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
董事会人数为偶数可以吗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董事会人数为偶数可以吗现代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少不了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拥有决定能力,是公司重要组成部分。
董事会的成员构成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及管理。
以决策形式存在的董事会人数为偶数还是奇数好呢?赢了网小编将在下文对于董事会的成员构成及职能做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1、成员构成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股东职权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召开流程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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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成员产生办法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的作用,全面代表公司股东利益,执行股东会决议,科学决定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切实履行董事会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三人。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一名为职工代表。
第五条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选举或者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第七条公司董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公司联系工作满三年;
(二)能遵守公司章程,认同公司价值观,维护公司和股东长期利益;
(三)作风正派,热心公司事业;
(四)具备相应决策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八条公司股东会有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罢免或者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非职工代表身份董事。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可以罢免或者更换职工代表身份董事。
第十条本办法由股东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