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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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咱们得承认,外派人员管理这事儿,真心不简单。

它涉及到的不仅是人才的选拔、培训、考核,还包括了人员的激励、沟通与协调,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下面,我就结合自己十多年的经验,和大家分享一下“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一、选拔与培训2.开展专项培训。

针对外派岗位的特点,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培训,让员工具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3.建立培训档案。

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记录,为今后的人员选拔、晋升提供依据。

二、考核与激励1.制定考核标准。

根据外派岗位的职责,设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如业务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等。

2.定期进行考核。

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了解他们在岗位上的表现,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

3.建立激励机制。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晋升、加薪、培训等,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沟通与协调1.建立沟通渠道。

确保员工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2.加强内部协调。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3.提高沟通技巧。

培训员工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提高与客户、同事的沟通效果。

四、人员关怀与保障1.关注员工心理健康。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帮助员工调整心态,应对工作压力。

2.提供福利保障。

为外派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意外伤害保险、住宿补贴等,确保员工的权益。

3.加强人文关怀。

关心员工的生活,了解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实施方案的执行与监督1.制定实施计划。

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2.加强过程监督。

对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评估实施效果。

定期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了解其实际效果,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我想说,管理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

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找到最适合自己公司的管理模式。

希望这个实施方案能给大家带来启发,让我们一起为公司的美好未来努力吧!注意事项:1.人员选拔别太急躁,要慢慢来,稳扎稳打,看人要看准,不能光看表面的光鲜,得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能力。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派往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合作单位的所有外派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三)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并重;(四)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一)政治素质高,忠诚集团;(二)业务能力强,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程序:(一)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外派人员名单;(二)经集团领导审批,确定外派人员;(三)外派人员到任后,与派驻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的战略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二)参与派驻单位的管理和决策;(三)监督和指导派驻单位的工作;(四)维护集团利益,维护外派人员合法权益。

第七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根据派驻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二)对派驻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对派驻单位违反集团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集团;(四)享有集团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评价:(一)外派人员的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方面;(二)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调整岗位、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培训和提升:(一)集团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二)鼓励外派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待遇与保障:(一)外派人员享受集团规定的薪酬待遇;(二)集团应关心外派人员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住房、交通等保障;(三)外派人员在派驻期间,享有带薪休假、探亲假等福利。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

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

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

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2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2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保证____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分公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总监室、总经理室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____对外派人员工作期的考核,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对其业绩____考核。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____,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各分公司的业务联系,____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集团公司总监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驻在企业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董事局所拟定的营业规划,预算指标,____、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驻在企业各项目标。

1.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2.1根据集团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人选,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监室、总经理室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____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保管。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规定Quality is the life of an enterprise. December 2, 2022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外派人员指受集团公司委派,代表集团公司权益,出席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包括外派董事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外派监事含监事会召集人;第二条外派人员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考核总经理任免;外派董事、监事由集团公司高管或经营管理部人员出任;第三条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考核、奖惩、薪酬、福利等接受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必须依据法律和集团章程行使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第五条外派人员应及时将派驻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第六条在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外派人员要在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题,征求、收集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拟发表意见,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第七条在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外派人员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意见,行使职权;如果出现对未曾商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应及时报请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研究决定,不能擅自做主;第八条在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结束后,集团公司外派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及资料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将会议资料妥善保管归档;第九条外派人员的任期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继任;第十条外派人员履行董事、监事的职责和贯彻集团公司的意图要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一条外派人员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由组织人事部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给与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予以更换;第十二条外派人员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职给集团公司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视情节予以更换、处分、直至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的修改与补充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对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确保外派人员顺利完成公司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有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集团企业文化,坚守职业道德,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集团利益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工作,确保外派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五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和聘用:1. 外派人员应从集团内部优秀员工中选拔,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外招聘。

2. 外派人员选拔标准: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适应派驻单位工作环境的能力。

3. 外派人员聘用程序:提交申请,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调配:1. 外派人员应接受集团的工作调配,服从集团的管理。

2. 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外派人员,集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如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等。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1. 外派人员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上级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

2. 外派人员离职手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工作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1. 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派驻单位的工作职责,维护集团形象和利益。

2. 外派人员应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外派人员应积极参与派驻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 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外派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福利与保障第十条外派人员享有与集团内部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薪酬、保险、休假等。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高效、合规地履行职责,保障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派驻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合作单位的全体外派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限、考核与激励,以及管理流程。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情况,优先考虑集团内部优秀员工。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应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为1-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及派驻单位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集团战略决策,推动派驻单位业务发展;(二)负责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关系;(三)监督派驻单位财务、人事、安全等工作,确保合规运营;(四)负责派驻单位的团队建设,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五)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驻单位的人事、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二)根据派驻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批准后实施;(三)对派驻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四)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考察等活动。

第四章外派人员考核与激励第十条集团对外派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业绩;(二)团队建设;(三)合规经营;(四)个人素质。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团队建设成果;(三)合规经营状况;(四)个人素质提升。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派人员,集团将进行约谈、提醒,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召回。

第五章外派人员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管理流程包括:(一)选拔与任用;(二)培训与指导;(三)考核与评价;(四)奖惩与激励;(五)离职与交接。

集团外派管理制度

集团外派管理制度

集团外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外派员工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外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外派至境外或境内分支机构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支持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外派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外派工作职责,维护集团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外派准备阶段第四条外派派员工应在获得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程序和流程,完成外派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外派人员应提交辞职申请,经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签署相关协议,明确派驻机构、职责、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

第六条外派员工应在派遣前进行必要的培训,熟悉目的地国家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作方式等,做好心理和身体的准备。

第七条外派员工应在启程前,办理签证、保险、签约、金融结算等手续,确保出行顺利。

第八条外派员工应如实向集团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和紧急联系人,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与集团公司联系。

第三章外派工作期间第九条外派员工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派遣机构交办的任务,完成目标和指标。

第十条外派员工应严格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和文化,不得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外派员工应积极与当地员工和上级领导沟通,分享经验,解决问题,努力实现团队合作和共赢。

第十二条外派员工应遵守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外派员工应定期向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考核和评价,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外派返回阶段第十四条外派员工在派驻期满后,应向集团公司提出返程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离境手续。

第十五条外派员工需要将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报告递交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以供今后工作参考和借鉴。

第十六条外派员工在返程后,应接受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和总结会议,反馈工作情况和感受,提出建议和意见。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经2013年8月4日六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

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

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1. 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2. 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3. 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4. 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是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至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财务、成本、材料系统的外派人员统称为垂直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为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外派人员范围第五条外派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财务管理人员;2、工程成本管理人员;3、材料采购管理人员;4、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至所属单位担任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人员。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六条外派人员一律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集团定级为普通职员的,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主管至部门副经理职级的,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的,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第七条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实行3-6个月试用期。

第四章薪资管理第八条派至各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其薪酬套靠集团公司标准,并由集团公司直接发放。

第九条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总经理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原则上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半年奖直接按年薪的10%核发,年终奖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由集团公司核算,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条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下职级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若所在公司核定的标准高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按照所在公司的标准执行;若低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在年度考评结束后,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在集团公司的定级标准,结合年度考评结果补差。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核发给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核发给其他外派人员的薪酬补差,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全额承担,特殊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另行报批。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doc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doc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第1条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派人员管理,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海外参股、控股单位(以下简称“注册公司”)的员工。

3参考文件4管理内容4.1外派人员人事管理4.1.1公司外派人员由公司统一任免。

其中,委派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正式文件推荐任命。

其他外派人员将由公司的工程部调配。

4.1.2外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和人事档案关系保持不变,仍在公司总部。

4.1.3外派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并与公司员工建立和谐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4.1.4对于公司派遣的外派人员,如果附属公司认为他们不称职,则无权更换和调整他们。

应向公司总部提交一份详细说明不称职原因的报告。

经核实后,公司将根据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决定部署。

4.2外派人员补偿保险及其他福利管理4.2.1工资、公司外派人员社会保障由公司统一管理。

公司派遣到外派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应符合公司的标准。

其他派驻人员的工资标准按派驻公司的工资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公司的工资水平。

被派遣公司应提供被派遣员工每月应付工资明细、奖金、补贴等相关报告,由公司综合部发放工资。

4.2.2外籍人士享受公司的所有相关福利。

4.3外派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4.3.1外派人员考勤管理按照派遣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外派人员应符合派遣公司的实际情况。

4.3.2外派人员的月出勤情况由注册公司记录,并根据公司总部出勤的相关规定上报公司综合部,作为工资支付的依据。

4.3.3外派人员的休假管理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4外派人员的人员评估管理4.4.1外派人员的日常评估由注册单位进行。

年度考核应执行公司总部的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5补充规定5.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注册单位之间的转让协议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6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6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6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五、外派待遇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外派人员指,本集团员工或集团聘用人员,派至承资企业或其他单位任职(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外派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集团公司,身份不变。

第三条外派人员中在被服务企业(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挂靠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外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放,外派人员个人不得在被服务企业(单位)获取工资、福利。

第五条外派人员可适当享受服务企业(单位)的通讯费补贴,具体由各企业(单位)自定。

所享受的通讯费补贴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外派的全职人员的工资性费用,由集团公司向被服务企业(单位)结算。

第七条外派人员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工作情况,反映被服务企业(单位)的营运情况。

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4]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了进一步规范国资营运机制,加强集团内部各项管理,完善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实施方案》(嘉委[2006]40号)精神,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重组后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和有公益项目及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集团公司投资的生产、流通类经营性子公司不整体纳入编制口径,仅在集团公司经营预算中反映其长期投资、投资收益。

第三条经营预算编制的原则1、积极稳健的原则。

预算收入应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留有后备。

2、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收益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收益权, 完善和规范收益分配的管理程序,强化收益收缴力度,使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建立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

3、注重效益原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国有资本金绩效为核心,力求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植增值。

商业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商业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商业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行为,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人员在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价值。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岗位要求,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个人素质等方面。

第五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资格证书;(二)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对外派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集团公司文化和价值观;(二)外派岗位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外派地区的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四)外派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外派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工作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应遵守派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派驻单位的管理。

第九条外派人员应按照集团公司和派驻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保持与集团公司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寻求支持和帮助。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集团公司和派驻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福利与待遇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应享受集团公司规定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工作补贴和差旅费用按照集团公司和派驻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考核与激励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外派人员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工作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对外派人员进行奖惩。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工作效率,保障外派人员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外派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向国内外各单位派遣人员进行工作的情况。

外派人员是指公司派遣到外地、外国或者其他合作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员工行为准则以及外派地或单位的工作纪律,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外派人员的选拔和使用,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不正当因素限制外派人员的权益和发展。

第五条外派人员一经派遣,即视为公司员工,享有公司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第六条为了确保外派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公司将组织选拔工作,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外派岗位。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将依据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并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第八条外派岗位的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应变能力;4.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将由公司的人事部门根据选拔结果进行决策,并签署外派合同和岗位津贴协议。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权益与福利第十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基本权益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将获得公司提供的适当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享有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以及合理休假的权利,但需要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三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外派人员的工作,公司将提前与外派人员进行沟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管理与纪律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或单位的工作纪律,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保障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外派至国内外分支机构、项目、合作单位等所有外派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外派对象及条件第四条外派对象:1. 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 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第五条外派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熟悉集团业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4. 身体健康,能适应外派工作环境。

第三章外派任务及职责第六条外派任务:1. 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2. 推进集团战略部署,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3. 落实集团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合规合法;4. 培养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提高员工综合素质;5. 聚焦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实现利润最大化;6. 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第七条外派职责:1. 贯彻落实集团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 将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3. 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4. 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友谊集团团队精神。

第四章外派纪律第八条外派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2. 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集团商业秘密;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五章外派管理第九条外派人员的管理:1. 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2. 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监督检查;3. 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对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或各单位总经理负责。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总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人员异地外派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人员异地外派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人员异地外派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对总部派往外地的全资、控股或参资公司(以下均称派驻公司)任职的外派人员(以下简称任职外派人员)和派往公司总部驻地以外地区)进行项目拓展(以下简称项目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薪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

2 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外派人员。

经公司总部批准的下属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

3 职责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工资津贴标准的制订、发放及休假的审核。

3.2财务部负责外派人员各类费用的报销审核,并按审批结果报销。

3.3各派驻公司负责按月(下月 5 日前)向总部报告外派人员在本公司取得的上月工资、各类补贴、福利等各种收入及考勤等情况。

4 工作程序4.1外派人员派出程序4.1.1派驻公司中层级(含)以上人员的外派,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4.1.2派驻公司中层级以下人员的外派,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4.1.3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外派安排,填写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并通知外派人员,同时抄送给原用人单位。

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派驻公司报到。

4.2外派人员结束程序4.2.1 外派人员需结束外派工作时,按照 4.1.1 、4.1.2 管理权限的程序进行审批。

4.2.2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结束外派安排,填写结束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本人,抄送给接收单位。

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关接收单位报到。

4.3外派人员的工资及津贴待遇4.3.1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工资及有关福利待遇应按外驻公司的额的外派津贴[《外派人员职级对应津贴标准表》]。

4.3.2外派人员在派驻公司领取与其所任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等收入。

4.3.3 项目外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外派津贴统一由总部发放。

4.3.4 派驻公司每月 5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外派人员的考勤情况表。

4.4外派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4.4.1 外派人员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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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治理方法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治理,特制定本方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治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治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职员团队;
3、聚拢品牌商品、开辟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治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降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制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治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治理,安排日常工作及日子,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落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落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落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别良妨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具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外派人员日子补助标准:900元/人.月
4、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总助以上:1200元/月
其它人员:800元/月
北京、上海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苏州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县级地区下浮200元/月。

六、驻外休假
1、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

原则上外省3月一次,每次5天;本省1-2月一次,每次2天。

2、具体休假时刻所在单位依照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经营单位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政工部报批。

七、附则
1、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连友字(20xx)第3号对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未回本地休假,其家属可前往探亲的,集团可报销其往返交通费1人/次;
3、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开会)时申请,一并休假。

八、自本方法公布之日起,原字(20xx)第3号《对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并且废止。

集团有限公司
20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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