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初稿)
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经理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2. 公平公正:对所有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3. 合理有序:确保公司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激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同时加强约束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流动管理范围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退休等。
2. 调动:包括部门间调动、岗位调动等。
3. 晋升:包括职位晋升、等级晋升等。
4. 降职:包括职位降职、等级降职等。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五条管理人员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提交离职申请:离职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
2. 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3. 办理离职手续:离职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 退还公司财产;- 结清工资、奖金等;- 完成离职交接;- 签署离职证明。
第六条离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法处理。
第四章调动管理第七条管理人员调动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调动申请:调动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及意向。
2. 审批:人力资源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 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 办理调动合同变更;- 完成工作交接;- 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章晋升管理第八条管理人员晋升应遵循以下程序:1. 推荐:由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推荐具备晋升条件的管理人员。
2. 考核: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业绩、综合素质等。
3. 审批: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4. 办理晋升手续:晋升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 办理晋升合同变更;- 完成工作交接;- 办理晋升手续。
部门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人员流动管理,保障部门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人员流动范围及条件第四条人员流动范围:1. 内部调动:指员工在本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动。
2. 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正式离开公司的行为。
3. 外部招聘: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外招聘员工。
第五条人员流动条件:1. 员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权提出流动申请。
2. 员工在提出流动申请前,需完成本岗位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 员工在试用期内,如需流动,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 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六条内部调动程序:1. 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内部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和意愿。
2. 部门经理审核员工调动申请,并在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第七条离职程序:1. 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
2. 部门经理对员工离职原因进行调查,并要求员工完成交接工作。
3.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外部招聘程序:1. 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外部招聘需求。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发布招聘信息。
3. 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筛选,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员。
第四章人员流动纪律第九条员工在流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不得虚报、隐瞒个人信息。
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流动人员管理办法
流动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流动人员是指在国内居住、工作或研究的人员,不具备户籍。
流动人员的管理对于社会秩序和稳定非常重要,也是人才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关键。
二、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流动人员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对于流动人员的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3. 便利高效:流动人员管理应当便利、高效,提供便捷的服务和便利的条件。
三、管理措施1. 流动人员登记:流动人员应当在到达新居住地后及时进行登记,提交必要的个人信息和材料。
登记信息将用于统计分析和管理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
2. 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员可以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是流动人员在新居住地的身份凭证,便于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3. 就业管理:针对就业流动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就业管理制度,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
4. 教育扶持:对于流动人员的子女,应当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相关扶持措施,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平的教育资源。
5. 社会关怀: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四、管理机制1. 组织管理:建立流动人员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2. 信息平台:建立流动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3. 联动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推进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4.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流动人员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五、责任与义务1. 政府责任:政府部门应当做好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员权益,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2. 个人义务:流动人员应当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以上为流动人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流动管理,规范人员进出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内部调动、晋升、降职、离职等人员流动行为。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人员流动范围第四条人员流动范围包括:1. 内部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2. 晋升:员工因工作表现突出、业务能力提升,经考核合格后,晋升至更高一级岗位。
3. 降职:员工因工作表现不佳、业务能力不足,经考核不合格后,降职至较低一级岗位。
4. 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提出离职申请。
第三章人员流动流程第五条人员流动流程如下:1. 员工提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流动申请,并填写《人员流动申请表》。
2. 部门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资格条件、岗位需求等。
4. 公司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5. 办理手续: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变更、社会保险转移等。
6. 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薪酬结算等。
第四章人员流动管理要求第七条人员流动管理要求如下:1. 员工提出流动申请时,应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审批时,应严格把关,确保流动申请符合公司规定。
3. 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确保人员流动的合法、合规。
4. 公司领导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和员工个人发展。
5. 人员流动过程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流动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员工人员的流动,包括招聘、职位变动、人事调动、晋升、降职、辞退等流动情况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内部人员流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阻挠流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透明、便捷的流动渠道,及时通知员工有关流动的政策规定、程序等内容,同时根据流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流动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流动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流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流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改进与完善。
第二章招聘第七条企业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聘进行歧视或偏向。
第八条企业应当充分考核招聘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确保招聘人员的符合企业的岗位需要和发展方向。
第九条企业应当规范招聘程序,明确招聘流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招聘。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招聘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企业的了解和融入速度,确保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新员工的成长规划及培训体系,促进新员工在公司内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第三章职位变动第十二条职位变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职位调整或变更。
第十三条职位变动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技能、个人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职位变动。
第十四条职位变动程序应当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和规章进行,不能绕开程序私自进行职位变动。
第十五条职位变动需要经过企业相关部门的审批,不得越权擅自进行职位变动。
第十六条职位变动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实际情况,尊重员工的意愿,充分沟通协商,确保职位变动的公正和合理。
第四章人事调动第十七条人事调动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而需要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调动。
第十八条人事调动应当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技能、个人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调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人事调动。
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保障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人员流动的行业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人员流动登记与审核第四条从事流动工作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单位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时,应核实其身份信息、工作性质、居住时间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六条对流动人员的工作性质、技能水平、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七条流动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人员流动管理与服务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措施。
第九条加强流动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对流动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其劳动权益,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对流动人员进行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加强流动人员住宿管理,确保住宿安全。
第四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理第十四条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流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对流动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等,确保疫情不扩散。
第十六条对有疫情风险地区的流动人员,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第十七条加强流动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疫意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对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建立流动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对各单位流动人员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XX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人员流动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然现象,合理的人员流动有助于企业人才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了规范企业人员流动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员工的人事变动、招聘、解聘、辞职、辞退等人员流动情况。
企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管理的规范化和人性化。
二、人员流动程序1. 人事变动(1)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和员工表现,可进行内部调动,调整员工岗位、职务、职级。
(2)企业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确保员工顺利适应新岗位。
(3)人事变动过程中,涉及薪资、福利等方面的调整,应遵循企业相关规定。
2. 招聘(1)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和人才需求,进行外部招聘。
(2)招聘过程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渠道的畅通。
(3)对新入职员工,企业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引导,帮助其快速融入企业文化。
3. 解聘、辞职、辞退(1)企业应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员工辞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3)企业辞退员工应遵循合法、合理、公正的原则,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人员流动管理要求1. 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人事变动、招聘、解聘等情况。
2. 企业应保密员工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3. 企业应尊重员工的人权,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原因歧视员工。
4. 企业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和培训机会。
5. 企业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听取员工对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措施。
四、人员流动管理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设立人事部门,负责人员流动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 企业应定期对人员流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3. 企业应建立投诉机制,受理员工对人员流动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人员流动管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入职、离职、调动、休假等。
三、人员流动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人员流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流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人员流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度要求。
3. 员工应自觉遵守人员流动管理制度,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人员流动相关手续。
四、人员流动管理流程1. 入职(1)员工通过招聘渠道进入本单位,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力资源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使其了解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2. 离职(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好离职手续办理。
(3)离职员工需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还公司物品、清还借款等。
3. 调动(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申请调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2)调动员工需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原岗位工作不受影响。
4. 休假(1)员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等规定,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人员流动管理要求1. 人员流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2.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档案,妥善保管员工个人信息。
3. 员工在流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人员流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和完善。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流动人员,维护单位安全和稳定,制定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内的流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派遣人员、外聘人员、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流动人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流动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激励、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应与《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形成完善的体系。
第五条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岗位主管负责,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支持和监督。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六条招聘流动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人才适才的原则,对符合单位要求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七条招聘流动人员的岗位要求应当明确,包括工作内容、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
第八条招聘流动人员的程序应当严格执行,包括招聘公告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九条招聘流动人员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招聘流动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材料。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对于新招聘的流动人员,应当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安全规定等内容。
第十二条对于特殊岗位的流动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保障其安全和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对于在职流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四章考核激励第十四条对于流动人员的工作绩效应当进行定期评价,激励优秀人员。
第十五条对于流动人员的奖惩制度应当明确,对于优秀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于不称职的人员应当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合同期满,并表现良好的流动人员,应当及时转正,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内的流动人员应当遵守岗位相关安全规范,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特殊工种的流动人员,应当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明确其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对于流动人员的作业场所、工具、设备等应当保障其安全。
第六章离职管理第二十条流动人员离职需提前提交离职申请,经单位同意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岗位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岗位流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岗位流动管理,规范员工岗位调整行为,提高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岗位流动管理,包括岗位调整、岗位轮换、岗位晋升等。
第三条员工岗位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相结合。
二、岗位调整第四条岗位调整是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特长等因素,对员工进行的岗位变动。
第五条岗位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调整方案应充分考虑员工个人意愿、业务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员工岗位调整前,应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员工了解新的岗位要求和职责。
调整后,员工应尽快适应新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三、岗位轮换第七条岗位轮换是指员工在公司的不同岗位上进行短期工作体验,以拓宽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第八条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轮换计划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制定,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员工参与岗位轮换,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轮换期间,员工应积极学习新岗位的知识和技能,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十条岗位轮换结束后,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和所在部门提交轮换总结报告,分享轮换经验。
四、岗位晋升第十一条岗位晋升是指员工在原有岗位上因表现优秀,得到晋升机会,承担更高层次的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岗位晋升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晋升方案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员工个人能力制定,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员工晋升前,应进行岗位胜任能力评估,确保员工具备更高岗位的工作能力。
晋升后,员工应尽快适应新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公司领导申请裁决。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有序、合理。
第二章流动管理范围第四条人员流动管理范围包括:(一)入职、离职、调动、转正、试用期满、试用期延长等手续办理;(二)员工请假、出差、出差审批、出差报销等手续办理;(三)员工加班、加班审批、加班工资核算等手续办理;(四)员工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办理;(五)其他与人员流动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流动管理程序第五条入职程序:(一)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经过面试、考核等环节,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办理社保、公积金、银行卡等;(四)参加入职培训,熟悉单位规章制度。
第六条离职程序:(一)员工提出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离职申请,核实离职原因;(三)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归还单位物品等;(四)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证明。
第七条调动程序:(一)员工提出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调动申请,核实调动原因;(三)办理调动手续,包括调整薪资、社保、公积金等;(四)调整岗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请假、出差程序:(一)员工提出请假、出差申请,说明请假、出差原因;(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请假、出差申请,核实请假、出差原因;(三)办理请假、出差手续,包括审批、报销等。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九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各项手续,确保手续办理的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对人员流动进行管理,确保人员流动的合规、有序。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1一、搞好流动人员的登记。
对安全小区的外来流动人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认真搞好协查。
居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派出所配合,与流动员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二、协助管理好重点人口。
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
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要指定人员专门与住户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
三、法制教育。
安全小区要经常与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四、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人员流动管理规定
人员流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员流动的管理,提高组织效率,增强员工职业发展的机会,特制定本人员流动管理规定。
第二章人员流动的定义与目的1. 人员流动是指公司员工在不同职位之间、不同岗位之间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2. 人员流动的目的是激励员工发展潜力,促进员工个人成长,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并且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章人员流动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人员流动应基于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岗位需求进行公平评估和选择。
2. 鼓励公开竞聘原则:员工有权参与内部岗位竞聘,公司将提供平等而公正的机会。
3. 适应业务发展原则:人员流动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员工流动,保障各个岗位的正常运作。
4. 保护员工利益原则:人员流动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应确保员工在流动后继续享有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四章人员流动的程序与方式1. 内部岗位竞聘:公司将定期公布内部岗位空缺信息,员工可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进行申请。
2. 内部调动: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进行内部调动,包括岗位调整、部门调动等。
3. 培训提升:为提供员工继续发展的机会,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安排相应的培训和学习计划。
4. 转岗申请:员工如需转岗,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批。
第五章人员流动的限制与约束1. 任职期限要求:员工在当前岗位任职满一定期限后方可申请其他职位,以保障岗位稳定运作。
2. 考核要求:员工在人员流动前需经过绩效考核,确保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3. 岗位需求优先原则:公司内部人员流动遵循岗位需求优先原则,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
第六章人员流动的评估与奖励1. 人员流动评估:公司将定期对人员流动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流动效果和员工发展目标的实现。
2. 流动奖励措施:对于流动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包括晋升、加薪、培训机会等。
第七章人员流动的退出与离职1. 流动退出原则:员工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定期限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再次流动。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我公司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优化。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人事调整和晋升等情况。
2. 人员流动的类型和程序2.1 调动类型2.1.1 试用期内调动试用期内员工的调动属于管理层的自主权,但应遵循公平、公正和合法的原则进行。
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内部部门调动或职位变动。
2.1.2 正式员工调动正式员工调动主要包括内部调动和跨部门调动两种类型。
2.1.2.1 内部调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同一部门内不同职位之间的调动。
此类调动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估和批准,同时需征得员工本人的意见。
2.1.2.2 跨部门调动跨部门调动是指员工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此类调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协商和评估,员工本人也需要提出申请,并经过理事会的批准。
2.2 调动程序2.2.1 调动申请员工如需申请调动,应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明确申请的类型、原因和其他相关信息,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2.2.2 调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必要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经过综合评估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理事会提交调动申请的审批报告。
2.2.3 调动通知理事会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申请人发出正式的调动通知,明确调动的职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具体信息,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调动的顺利进行。
3. 人员流动的原则和权益保障3.1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的人员流动都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因个人因素或歧视性因素而影响调动决策。
3.2 个人意愿原则员工的个人意愿应作为调动决策的重要依据,员工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动,并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3.3 权益保障员工在人员流动过程中,享有正当权益保障。
这包括保留原有的工作待遇和职位等,同时也应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业务需要。
4.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加,给社会治理和基础设施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对于流动人口,不论其来源地、职业或其他身份特征,都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2. 公正原则: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不歧视任何一方,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3. 便民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以方便流动人口和社会为目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 公共安全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与公共安全密切结合,做好风险排查和控制工作,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流动人口登记管理1.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确保其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2. 流动人口登记程序:流动人口登记应尽量简化流程,提高登记的便捷性,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登记,确保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
3. 口头登记补办: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口,可以采取口头登记的方式,并尽快为其办理合法身份证明。
四、流动人口社会保障1. 医疗保障:对于流动人口,应提供公共医疗保障,确保其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建立医疗卡或者健康档案等制度,实现跨地区医疗保障的互通互认。
2. 教育保障:流动人口的子女应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资源,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 劳动保障: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灵活就业的机会,保障其劳动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劳动歧视。
五、流动人口公共服务1. 公共交通: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方便其出行,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
2. 公共租赁住房:针对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应加大租赁住房的建设与供给,提供合理的租金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3. 公共就业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提高其就业机会和职业技能。
六、流动人口管理协作机制1.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
学校区域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区域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区域内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流动人员管理范围流动人员指在学校区域内非学生、非教职工身份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访客、家长、快递人员、装修工人等。
第二条流动人员管理流程1.流动人员在进入校园前,需向门卫处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临时通行证等,并填写进校登记表格。
2.门卫人员对流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如行李包、包裹等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校园内的安全。
3.流动人员进入校园后应遵守校园内的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流动人员在校园内需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未对外开放的区域,如教学楼、实验室等。
5.离开校园时,流动人员需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手续,如有需要再次进入校园,需要重新办理进校手续。
第三条流动人员管理要求1.流动人员进入校园需佩戴身份证或临时通行证,以便校园内的巡逻人员进行身份核查。
2.流动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学校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如有特殊需要,需向校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入。
3.流动人员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如广告推销、兜售商品等行为。
4.流动人员不得擅自在校园内进行宣传、集会等活动,如有特殊需求,需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流动人员管理责任1.门卫人员有责任对进入校园的流动人员进行身份和物品检查,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2.校园巡逻人员有责任对校园内的流动人员进行监控和引导,确保他们在校园内的活动符合规定。
3.学校管理部门有责任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流动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公告栏、学校网站等途径对本管理制度进行宣传,让校园内的流动人员了解相关规定,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遵守规定的意识。
第六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流动人员,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限制其在校园内活动的区域、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等。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精选3篇)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篇1为了保障所有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上司的疫情对策要求,严格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一、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
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因工作原因进入学校必须先报告,批准后再进入。
二、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入学者安康代码检查和红外体温检查制度。
三、严格执行访问登记制度,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学者通过安康代码检查和体温检查正常后,可以在门户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除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外。
五、外来者进学校前要积极出示安康代码进行门卫检查。
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入学前要严格执行身份检查、体温测量、入学信息登记等流程,实行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者入学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篇2一、小区需采取封闭防控,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通道,通道口设立防控站点、公示封闭管理告知信息等。
二、门卫应24小时值守,负责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原则实行最严格门禁制度,对出入小区人员信息登记,对身份证等进行核验,对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进入小区车辆进行消杀。
信息登记应由专人专笔进行,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发现身体发热异常者,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三、门卫工作时应戴口罩、手套,要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定期进行自身体温监测,一旦发现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四、门卫需规范文明上岗,能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能够了解新发布的政策和防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西安市网格化管理制度。
对于通过“一场五站”进入的业主,应要求业主出示个人专属二维码,并由专人扫码核验及登记信息无误后,安排专人将其送入家中,并在门口张贴居家留观隔离温馨提示,同时做好每日早、晚打卡及体温监测工作。
银行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人员流动管理,确保银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维护银行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所有员工的流动管理,包括内部调动、离职、退休、转岗等。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有序性。
第二章内部调动第四条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银行内部不同岗位、不同机构之间的调动。
第五条员工申请内部调动,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和目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请后,应进行审核,确保调动符合银行整体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内部调动过程中,员工原岗位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应保持不变,调动后根据新岗位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内部调动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九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要求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将工作交接清楚,确保工作连续性,不得泄露银行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工作证件、离职证明、离职交接清单等。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在离职期间,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离职不影响银行业务运营。
第四章退休管理第十四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在收到退休申请后,应进行审核,确保退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退休员工应按规定享受退休待遇,银行应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退休证明、退休金发放手续等。
第五章转岗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申请转岗,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在收到转岗申请后,应进行审核,确保转岗符合银行整体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
第十九条转岗过程中,员工原岗位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应保持不变,转岗后根据新岗位情况进行调整。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初稿)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员工流动管理,引导员工合理流动,以达到人岗匹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管理权限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员工入职、流动手续的办理及监督。
4员工入职4.1 新进员工的报到程序新录用的员工携带所要求的报到材料,于入职当日到综合部进行报到,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以其报到日为起薪日。
4.2 新员工报到当日所需材料新员工报到材料如下:(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国民教育、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中专)等取得的学历、授予学位证明材料等;另,当年未毕业可用公司开具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当年毕业未参加工作的不需要);(4)人体检健康证明;(5)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4.3 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综合部应同时建立入职员工的内部人事档案。
4.3.1 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4.3.1.1 必备档案除以上4.2所列各项新员工报到所需材料外,还需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以及劳动者转正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3.1.2 补充档案工作交接清单、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解聘通知书等。
其他有关材料: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表彰奖励以及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受到的处分决定、通报批评等。
4.3.2 归档要求具体如下:4.3.2.1 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部门和个人签字及形成时间的日期。
4.322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的三日内建立其基本人事档案。
4.3.2.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应盖章的,必须盖章。
4.3.2.4 部门领导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两年,其他员工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一年。
4.3.2.5 此人事档案为公司内部建立的档案,其中材料为公司留存份,员工离职不返还。
4.4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4.4.1 试用期的考核试用期考核应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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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规员工流动管理,引导员工合理流动,以达到人岗匹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管理权限
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员工入职、流动手续的办理及监督。
4 员工入职
4.1 新进员工的报到程序
新录用的员工携带所要求的报到材料,于入职当日到综合部进行报到,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以其报到日为起薪日。
4.2 新员工报到当日所需材料
新员工报到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国民教育、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中专)等取得的学历、授予学位证明材料等;另,当年未毕业可用公司开具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当年毕业未参加工作的不需要);
(4)人体检健康证明;
(5)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4.3 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综合部应同时建立入职员工的部人事档案。
4.3.1 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围:
4.3.1.1 必备档案
除以上4.2所列各项新员工报到所需材料外,还需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以及劳动者转正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3.1.2 补充档案
工作交接清单、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解聘通知书等。
其他有关材料: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表彰奖励以及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受到的处分决定、通报批评等。
4.3.2 归档要求
具体如下:
4.3.2.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部门和个人签字及形成时间的日期。
4.3.2.2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的三日建立其基本人事档案。
4.3.2.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应盖章的,必须盖章。
4.3.2.4部门领导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两年,其他员工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一年。
4.3.2.5此人事档案为公司部建立的档案, 其中材料为公司留存份,员工离职不返还。
4.4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
4.4.1 试用期的考核
试用期考核应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并实施。
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应该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评价表》,新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事地做出自我评价总结。
部门负责人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出具考核评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留用转正、延期、辞退依据。
4.4.2 转正
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员工试用期满之前一,做出同意转正或不予录用的决定,并将《员工转正考核评价表》提交领导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对于试用员工表现特别优秀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部门详细说明其提前转正的理由报领导审批,领导根据其申请的情况经了解确实符合提前转正的,可以给予提前转正。
审批核准日期为转正正式日期。
综合部按正式员工核定薪资,通知本人,材料存入档案。
5 员工辞职
适用于公司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即是员工主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5.1 辞职程序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劳动者向综合部递交辞职申请书,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劳动者向综合部递交辞职申请书,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有辞职员工必须填写辞职申请表及工作交接清单,重要或特殊岗位需要有书面交接材料,交接材料及辞职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签字,公司领导审批后可离职。
如员工擅自离岗且未办理辞职手续者,则冻结当月工资,限定在当月底办理完相关手续者予以发放,否则不予发放。
公司为辞职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签订服务协议的,公司有权向辞职员工索赔违约金。
公司已为辞职员工提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辞职人员必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公司为其多缴纳的部分如数退还公司,并由综合部和财务人员确认保险交接完毕后,可办理离职手续。
5.2 辞职审批程序
部门领导以下人员辞职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辞职由公司领导审批。
5.3辞职人员薪资
凡公司辞职人员,从辞职批准之日起,停发工资,且辞职当月的工资仅按基本岗位工资的日标准累计发放。
6 解聘(辞退)
6.1 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6.1.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6.1.2重违反规章制度者;
6.1.3重失职,徇私舞弊,损坏公司办公设备、艺术品,违
反及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6.1.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1.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1.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1.7擅离职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全月累计五天以上或全年旷工达十天者;
6.1.8请事假超过一个月,在假期满三日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
6.1.9工作期间,打架斗殴、酗酒闹事、重影响工作秩序者;
6.1.10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6.1.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2参加非法组织者。
6.2 劳动合同关系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6.2.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6.2.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容达成协议的。
6.3 解聘手续
根据公司的决定,综合部负责填写《解聘(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同时送达对。
部门领导以下人员解聘,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及以上人员解聘,由公司领导审批。
6.4 解聘人员薪资
凡公司解聘人员,从解聘批准之日起,停发工资。
6.5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责任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该人员离开公司后,无论发生任事情,由其自己负责,公司不承担任责任。
格日勒皮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17年8月日
附件1:
员工转正考核评价表
附件2
工作交接清单
单位:年月日
附件3
员工辞职申请表
年月日
附件4
解聘(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部门:
注意事项:
1、如果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
请本人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持本证明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2、本人应自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之,持本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凭其出具的失业保险金单证领取失业保险金。
3、此证明一式二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本人持一份下次就业时验用。
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同志:
单位于年月至年月连续缴费个月;个人于年月至年月连续缴费个月。
年月日(单位公章)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备注:此表填写务必真实准确,如有虚报,一经查实,公司可作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