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6•【字号】潍政办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09〕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九年二月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构建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加大事故隐患路段整改力度,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上保持了平稳态势。
但我市交通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2008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4.4%和96.67%。
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平安潍坊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了提高全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驾驶员和机动车管控,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进行,油田公司决定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近期,我国部分地方连续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又正值雨季特殊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严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查找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抓细、抓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抓好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XXX、油田公司有关交通安全方面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全员交通安全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全员交通安全素质,形成全员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实际,认真梳理相关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管理使用程序,落实责任、严格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全过程受控运行。
为进一步严格公有车辆使用管理,践行交通安全领导负责制,油田公司决定:凡乘坐公有车辆到天津市区及以远地区、节假日(含周六、日)非生产使用公有车辆都要进行出行前的安全提示教育和批准(审批表见附件),将批准同意的审批表报车务管理中心或各单位后方可派车,否则视为违规。
紧急或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批准,结束任务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需要公司主要领导提示及批准;各处室、各单位副职领导需公司各主管领导提示及批准;其他人员依照上述原则由各处室、各单位参照执行。
书面审批手续和路单保存在派车单位备查。
四、进一步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
关于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txt 关于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确保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交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交通宣传教育
1.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通过传单、宣传车、广播等方式,
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
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加强交通监管执法
1.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维护交通秩序。
2.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监测和维护,确保道路交通设施完好
有效,保障交通畅通。
三、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
1.建立健全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2.加强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伤员
生命安全。
四、加强交通数据分析和科学研究
1.加强交通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交通运行情况,为
交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交通安全科学研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请各级政府部门、交通行业单位和广大公民积极落实以上要求,共同努力,确保交通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此致
XXX部门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交通安全措施,特此发出此次通知。
一、加强红绿灯管理红绿灯是道路交通安全中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为了更好地管理红绿灯,应该加强对红绿灯的日常维护和操作,确保各地方红绿灯的正常运转。
同时,应该加强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
二、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机动车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应该加强机动车的管理,特别是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要进行严厉打击,对于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和处罚,以保护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
三、加强对行人的管理行人是道路交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路上保障行人的安全也是一项必要的任务。
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应该强调安全行走和安全过街,加强对行人常识的宣传,提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加强对驾驶人的培训驾驶人是机动车的驾驶者和管理者,必须具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和安全交通意识。
为了提高驾驶人的素质,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教育,培养出更多具有良好观念和高水平的驾驶人,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对道路设施的维护道路设施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需要保证道路设施的安全和完好无损。
为了加强道路设施的维护,我们应该加强对道路设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所有的道路设施都能够正常使用。
六、建立交通安全教育体系交通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对交通安全的教育。
为了建立交通安全教育体系,我们应该制定出科学规范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教育体系,以提高社会整体的交通安全素质。
总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只有通过不断的强化管理体制、完善细节、加强教育意识,才能够实现交通安全的大幅度提升。
盼各同事能够积极响应此次通知,共同努力,为保障交通安全贡献出一份力量。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背景
近期,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交通事故频发,给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工作,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特发出以下通知。
工作要求
1.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全体市民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牢记交
通法规,遵守交通信号,文明驾驶,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2. 加强交通警示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交通警示设施的建
设和维护,确保道路标识清晰可见,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行,保障交
通秩序的顺畅。
3. 强化交通执法力度: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和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对酒驾、超速、以及危险驾驶等严重违法
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 增加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推广安全驾驶知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考核措施
1.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2.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2•【字号】昆政办[2010]73号•【施行日期】2010.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10〕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扭转当前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努力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2月25日),全市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369起,造成61人死亡,4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7.2万元,特别是嵩待高速公路“2·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6死5伤,给今年的事故防控工作造成了巨大压力,给全市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
对此,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克服麻痹松懈和疲劳厌战思想,进一步增强预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研究本地区道路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研判,认真查找事故预防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思路和重点,狠抓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扭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从即日起,各地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查找本地区在安全监管、路面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通知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通知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30号),根据《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21〕103号)、《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21〕106号)要求,制定本地、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要认真组织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深化开展大检查,坚持自查、督查相结合,切实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
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要求,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牵头组织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落实试点的主体责任,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
要形成一套简明、管用、易操作、可推广的事故防范有效模式,编制事故防范手册,在辖区内进行推广,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共同探讨工作方案,并进一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形成模式,全面推广,可供全市各地学习借鉴。
三、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要求,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确保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9•【字号】川办函[2011]215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2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但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我省机动车数量和道路里程不断增加,人员和物资流动日渐频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压力日趋增大,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呈上升趋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为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研究解决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检查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
结合工作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充分优化监管队伍结构。
逐步增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投入,保障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隐患点段整改、交通安全宣传等所必需的资金。
建立严格的督办奖惩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明确任务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根据本地城市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县城、县级市城市建成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二、加快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努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有关规定,每年确保按规定数量完成波形护栏或防撞墙、标志标牌的安装任务。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2•【字号】永政办明电[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0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近段时间,我市连续发生多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惨重的损失。
当前,春运即将启动,人流、物流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严峻。
为了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志。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教育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认真分析局势,把握事故的规律、特点,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各运输企业、车主单位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单位驾驶人员加强教育管理,督促他们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进行考核;做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业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专业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突出,经处罚不改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为春运做好准备。
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范文
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临近年关,各单位要从高度重视本单位安全管理,结合一季度公司开展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同时加强对道路、铁路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安全畅通出行,现对公司道路、铁路交通安全提出如下要求:一、道路交通安全1、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厂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程序》、《主生产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并督促私家车(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同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及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行车安全。
3、公用事业部及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道路照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照明系统工作正常。
4、凡厂区内通行的所有行人、乘员、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沿道路右侧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识和交通信号指示等交通规则;对上下班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员工,一律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违规行为,一律视为违章处理。
5、禁止无牌无证、证件不合法的机动车辆上路上行驶。
6、凡厂区内通行的所有机动车辆,实行限速行驶,车辆严格按照限速牌行驶。
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遇有铁路道口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蛮行。
7、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严禁驾驶室内超员或驾驶员接打电话、吸烟、饮食、脚穿拖鞋、使用高音喇叭。
8、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装载的安全管理,严禁装载车辆超高、超宽装载及飘洒。
对路面出现的洒落行为,按照公司《厂区现场环境管理考核规定》对承运单位进行考核。
9、检修单位要加强对用于运输检修物资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人货混装,并遵守机动车限载(长、宽、高)规定。
10、矿山单位涉及露天矿山、排土场、井下斜坡道等运矿汽车不得超速行驶,工作面不得超过20km/h,特殊地段或雨雾天气,一律不得超过15km;在排土场、破碎站等场所卸料时,应安排人员指挥。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2.08•【文号】交运明电〔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期,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山东、云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等多地发生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安全事故。
事故暴露出道路运输,特别是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突出。
为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立即部署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当前已经进入冬季,春运将于2017年1月13日开始,这段时期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抓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及包车、客运班线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省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以下简称槽罐车)安全隐患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要购置、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槽罐车,不得擅自改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车辆和罐体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罐体技术状况完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浙政办发[2010]80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加快建设“平安浙江”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力争今后三年内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一)各级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汉政办发[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08〕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促进平安和谐汉中建设,现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道路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关乎民生问题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特别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深入开展车管所规范化活动,车管所等级化评定取得优异成绩;妥善处置“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全面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城乡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严格规范执法,促进了公安交警依法行政。
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领导对交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落实到位,交通管理力度不大;二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三是交通安全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不少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还比较淡漠;四是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经费困难等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公安交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安全控制指标,确保全市主要干道、高速公路和城区主干道安全畅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号:桂政发[1999]100号发布日期:1999-12-3执行日期:1999-12-3生效日期:1900-1-1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据统计,今年11月份以来,全区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0起,造成65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300%。
其中11月18日凌晨,平南县一辆客车在梧州市坠入桂江造成32人死亡,是近年来我区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交通事故。
12月1日上午8时40分,在南梧二级公路贵港市路段,发生一起客、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
冬季是交通运输高峰期和事故多发期,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澳门回归和元旦、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现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领导,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从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安全组织,结合本地区的交通事故和特点,认真查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着力研究和制定针对性强、管理有效、适应本地情况的新手段、硬措施,层层分解职责,强化督促检查,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的综合治理局面。
二、以公路客运为重点,立即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
各地从即日起,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辖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大检查,检查内容以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为重点:一是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逐一进行检查,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客运车辆一律收回牌证,坚决强制报废,在此之前已经批准延期报废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长途客运;对检验不合格和非法改装的双层客车,一律收回牌照,限期修复和恢复原状;二是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客运单位交通安全有关制度不落实,存在事故隐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停运整顿;三是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资格进行审查,凡今年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或者二次(含二次)以上严重违章(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重超载、驾驶机件失灵或者不合格车辆)受到处罚,或者有身体健康原因长期不参加安全组织学习、教育的驾驶员,坚决禁止其从事公路客运。
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院属各单位:时值隆冬,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薄弱环节也在增加,为有效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59号),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交通安全预防各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方面,要求各单位(包括设备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按照车主身份的性质,分类管理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定车、定责管理。
(一)对在用被租车辆,要严格执行院租车管理规定,核实被租车辆的安全性能、使用年限、行车里程,与车主及时签订车辆租用合同,严禁不签合同就租车或租用车辆手续不全或者无任何手续的黑车,具体要求是:1、被租车辆手续(车主身份证、行车证、保险、客货车营运证)齐全;2、要明确租赁用车事故赔偿责任,单位只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租车费、加油费、过路费、司机工资等费用,对被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3、要求车主委派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有有效证件(驾驶证、身份证、客货司机准驾证),负责生产期间单位人员、设备器材的安全运输,决不允许本单位职工既当车主又当司机。
(二)对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定责管理。
要求各单位要与司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目标、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和每天应履行的工作,促使司机加强车辆维护保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做好三个方面的管理工作:一是增强司机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要求各单位领导在生产项目开工前,组织所有司机(包括被租用车的司机)交通安全法规和我院制定的司机安全工作岗位作业指导书,使他们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驾车不仅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而且还要为所有司乘人员、机动车辆的安全负责,交通运输安全是他们出车的全部工作任务,保持谨慎开车,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5•【字号】宝坻政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1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做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一)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
不断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
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二)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管理责任,加大交通安全工作投入。
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
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三)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加强客运班线监管,合理安排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运营。
积极推动长途客运车辆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等做法。
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限速和严禁夜间通行危险路段等要求,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
建立客运线路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
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和驾驶时长要求。
加强客运车辆的运营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7•【字号】甘政办发电[2011]181号•【施行日期】201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1]18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明显好转,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0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12月23日发生在青兰高速公路长庆桥收费站入口1公里处(平凉市泾川县境内)的货车与中型普通客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薄弱、驾驶人员违法违规驾驶等突出问题。
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XXX,省委副书记、省长XXX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结合冬季道路交通特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尽快扭转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被动局面。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8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活动过程中,能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
交通安全意味着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接受的;若这种可能性超过了可接受的水平,即为不安全。
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各园办:20XX年11月13日20时41分,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新农村附近,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另有3人受伤送往医院救治,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胡和平作出批示,要求省市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处置,西安市、省卫计委要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公安部门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省长刘国中批示要求,迅速组织专家对伤者进行抢救,安排力量妥处善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和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工作。
11月14日下午,省、市专门召开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安排部署以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年终岁尾道路交通安全,现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公安局、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认真汲取11.13事故教训,增强敏锐性,充分认清冬季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形势和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强化警示,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16号)、《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安委办发〔20XX〕159号)及《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XX〕112号)要求,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素,注重道路交通领域排查重点,全面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立即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二、严肃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年终岁尾,恰逢冬防期来临,部分商混站、货运企业、建筑工地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赶工期,极易出现冲动性生产甚至违法违规生产,水泥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混凝土罐车、渣土车极易出现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这些问题预计在年底前后将进一步凸显。
因此,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小型客车超员的打击力度,紧盯劳务市场超员拉客、乡村客运超员,加强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客货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查看车辆载客货情况,了解连续驾驶时间、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要倒查企业负责人责任,依法上限处罚。
对于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运企业,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对客货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处罚。
三、大力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公安局、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除对今年确定的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点)进行彻底整治外,还要以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农村危险路段以及通往景区复杂道路为重点,加大冬季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隐患,增加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市政道路照明,明晰道路标线,加强道路维护、养护,及时修补坑洼路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扎实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务用车、客运车、货运车、出租车、渣土车、校车、洒水车等各类车辆企业或单位的日常管理。
要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要加强车辆源头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定期维修、检测和出车例检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带病上路。
要督促各类车辆所属单位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防止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上下客和串线经营等行为。
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各类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深刻吸取教训,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加剧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再次对辖区道路交通在人、车、路、企、管各方面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大源头监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易结冰、事故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重点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采取增设提示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铺撒砂石等措施,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对近期无法整改的危险路段,要设岗引导,加强管控。
县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逐一检查客运车辆轮胎花纹深度、刹车磨损程度等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秩序管理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加大路面投警力度,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要坚持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镇人民政府、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依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四、加强应急处置县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和协作联动,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做好道路交通影响评估,并视情分级启动应急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加强预案演练。
要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设备,提高应急手段和能力。
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第一时间实施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金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树牢红线意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最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根源,极易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当前,正值旅游高峰,人流车流密集,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高发期。
各镇和公安、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要切实消除侥幸心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大检查,坚持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力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立即专题分析本辖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全县交通秩序暨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重点监管,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各镇和公安、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立即行动起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
一是清查重点路段交通隐患。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道路、事故多发点段,迅速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重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对正在施工的公路要进行全面检查,严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特别对通往旅游风景区道路及景区所在道路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进行系统、细致、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没有防护栏、防护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崖、傍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在未得到有效整治前,及时设立明显提示或警告标牌,必要时派人驻点把守,确保景区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清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旅游客运、危化品等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是否履行,车辆安全状况是否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是否处理,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清查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强化车辆安全性能,深入排查七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督促两客一危、校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等企业和车辆所有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暑期结束后,迅速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开展专项检查。
四是清查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
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集中清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曝光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控各镇和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下沉到路面,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采取过硬措施,持续深入开展三反一查暨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重点路口、人流密集处的警力部署,严格车辆停放管理,及时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