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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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第一篇建筑设计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二、主要条文宣贯: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的部分强条)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强条)三、专题报告: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四、典型问题答案: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按文件形式分为: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地方标准(北京DBJ)企业标准QB(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推荐性标准(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通用图集技术措施实施导则(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同名2020)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同名2020)

1总则为规范房子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一致房子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拟订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子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行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房子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一定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房子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恪守本规范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1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依照有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目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房子建筑在固定地址,为使用者或占用物供给包庇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余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供给生产用的各样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备等。

民用建筑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所、办公楼、少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铺、体育馆、旅店、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照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照以下文件:1 经鉴定经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鉴定经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 经鉴定经过的其余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工程实行过程中的计量应依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有关规定履行。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联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质状况,确立此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恪守以下规定:1以“ t ”为单位,应保存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 m”、“ m2’’、“ m3”、“ kg”为单位,应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 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还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已经包含达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所有工作内容。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详解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详解
• • • • • • 1.明确基本程序及其任务、要求 2.提出对设计和施工的基本要求 3.设定结构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4.分级与设限 5.规定设计基本参数的选取 6.设定必须的计算环节及内涵--确保结构计 算的正确性及完整性--不漏项 • 7.材料与构造
(一)明确基本程序及任务、要求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1.0.2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 进行抗震设计。 • 1.0.4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办法的文件(图件)确定。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下列工程必须进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1)国家重大建设工程(2) 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 腐蚀物质大量泄漏或其它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3 )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和设施 工程(4)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重大价值或 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 工程建设的时代特征 • 工程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复杂 • 规范越来越多,条文越来越详细,体系不 上仍不完备;圆圈的圆圈--矛盾越来越多。 学者观点越来越难以统一 • 管理越来越细致--质量没有质的提升
• 强条之惑 • 无论是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还是 行政主管部门,对强条的理解、掌握和执 行往往容易走极端--要么台中市,要么不当 回事
• 强条本身存在模糊性与工程设计要求的准 确性之间的本质矛盾。 • 法律语言中存在许多词,他们所指对象模 糊,我们找不出他们与客观事物的一对一 的、直接而明确的关系。如抗震设计规范 中的延性、不规则等,难以用简单明了的 语言表述清楚
• 规范条文是确定性与模糊性的混合体。如: 8度(0.2g)抗震设防区砖混结构最大高度 限值为18m。18.01m可否?18.1m可 否?......目前常以18.49m为界,以四舍五 入的方式来执行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还是 对规范应有之意的曲解?

2013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知识有哪些

2013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知识有哪些

2013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知识有哪些住宅设计规范是很多人都在讨论的问题,合理的住宅设计能够带来舒适生活环境,然而有很多开发商却不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来进行施工,很多业主都不了解这些,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2013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知识。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

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共用部分;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

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3.0.1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同名2020)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同名2020)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同名2020)1 总则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1 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新旧版本比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新旧版本比较
,是促使急剧膨胀的房地产开发过热的势头能逐步回稳,走上 一种健康的、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同时也是 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一项惠民、利民的政策。当然房地 产开发在国民经济中所涉及的问题很复杂,土地、资源、金融
、建筑、建材、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等等,搞好了是国民经济的
支柱,搞不好将危及国民经济的发展,甚至可能会出现经济衰 退和危机!当然这是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研究为课题,作为建 筑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我们是无能为力的。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
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 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0 m ,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 ,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 用面积的 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 室、起居室(厅)时,其 1/2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 于2.10 m。
(老规范总则中的条文)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 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产品,促进住宅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 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
3.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 化及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 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广工业化设 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 3.0.7 住宅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 适用和耐久的要求。 3.0.8 住宅设计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 的规定,并应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3.0.9 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 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 要求,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 装位置。 3.0.10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 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注:《住宅建筑规范》9.5.1-1(同)
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

住宅设计规范GB1介绍

住宅设计规范GB1介绍

住宅设计规范GB1介绍住宅设计规范GB1是中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项重要的建筑设计标准,旨在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功能性。

该规范涵盖了住宅建筑的各个方面,包括总平面、单体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消防设计、安全疏散等。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总体布局和室外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范要求建筑规划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简洁,避免干扰。

同时,要求室外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高,活动设施丰富,满足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单体设计进行了规定。

要求建筑造型简洁大方,符合当地的建筑风格和城市规划要求。

建筑立面要美观大方,色彩协调,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

同时,要求建筑内部空间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要求结构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采用安全可靠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结构设计要考虑到地震、风载、雪载等自然因素,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机电设计也进行了规定。

要求机电设备配置合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同时,要求机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消防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同时,要求建筑内部的装修材料符合消防标准,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住宅设计规范GB1对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也进行了规定。

要求建筑内部的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明显易见。

要求建筑内部的应急照明设施齐全有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引导居民安全疏散。

住宅设计规范GB1是住宅建筑设计的重要标准之一,旨在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功能性。

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住宅建筑的设计水平和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

压力表上的读数可以用来直接计算出压力的大小。

()温度计上的读数可以用来直接计算出温度的大小。

()如果一个压力表的读数为0,那么它一定没有压力。

2013住宅设计规范(免费下载)解析

2013住宅设计规范(免费下载)解析

7.1.3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 光。 7.1.5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窗洞口的 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
7.3 隔声、降噪
7.3.1 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2. 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37dB; 3. 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7.3.2 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隔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空气 声隔声评价量(RW+C)应大于45 dB; 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 量(RW+Ctr)应大于51 dB。
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 6.6.2 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15m,并应 以斜坡过渡。

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6.6.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 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 小于1.50m。 6.6.4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20m。
6.10 附建公共用房
6.10.1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 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以及产生噪 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 施。 6.10.4 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 口应分开布置。
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
7.1.1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 日照。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 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 至少有1/2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精编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精编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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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
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
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平米;
2 单人卧室为6平米;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平米;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米。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米。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平米;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平米;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平米。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操作台最小宽度为0.5m,考虑操作人下蹲打开柜门、抽屉所需的空间或另一人从操作人身后通过的极限距离,要求最小净宽为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平米;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平米;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平米;
4、单设便器的为1.10平米;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平米);
——套内使用面积(平米/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平米);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平米);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平米/套);
——套型阳台面积(平米/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
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10m。

3.6.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3.6.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3.7 阳台
3.7.1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
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
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
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7.4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

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
设分户隔板。

3.7.5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3.8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
3.8.1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
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
运家俱。

3.8.2套内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0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0m;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
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壁柜内应平整、光洁。

3.8.3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
于0.90m。

3.8.4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
手边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3.9 门窗
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
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3.9.2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
防卫措施。

3.9.3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

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3.9.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3.9.5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表3.9.5 门洞最小尺寸
注:1 表中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2 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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