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政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数量)doc资料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人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持证上岗。
见证取样的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连接)试件等应取样检测,取样应在见证人员旁站下进行,取样数量及方法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抽取。
见证取样送样程序: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并持有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证书》。
授权证书应写明本受监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持证号。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活动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测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一.钢筋混凝土、砂浆用材料1.1水泥1.1.1检测参数: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
1.1.2水泥的交货与验收:(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2000]211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因此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的内容和范围1. 内容①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后由市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由见证单位授权后,方可履行职责。
③见证取样和送检实行登记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将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名单报质监站登记。
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将见证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及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要求取样人员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标识、封志。
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并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工作程序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登记备案;②.施工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一起送样检测;④.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⑤.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并进行检测;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得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与材料得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与送检就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得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得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与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得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得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与材料见证取样与送检得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得30%.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与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与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得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得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得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与砌筑砂浆得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得混凝土中使用得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得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得其它试块、试件与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得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得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得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与负责该项工程得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得取样与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与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与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与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市政、建筑见证取样要求规范全集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水泥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2 冷弯 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3 尺寸偏差逐支一般就用力学性能试件做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4 重量偏差不少于5于500mm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 1在每(任)盘中随机切取,拉伸弯曲(反长约450mm,弯曲长约350mm22复)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随机抽取,每根钢筋只能截取1根拉伸,1根弯曲试样。
先去掉钢筋端部500mm后,再截取试样。
试样长度:取偶数倍节距,且不2 冷弯 1应小于4倍节距,同时不小于500mm。
2.2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台帐)范本
质控(建)表4.1.4.8共页第页
工程名称
G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市政配套部分(新碧段)工程
施工单位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材料
类 别
原材料(砼普通砖、烧结普通砖)
检测
单位
缙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检测室
见证单位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见证员
吴慧新
见证证号
331150810600004
发证
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进场日期
取样日期
名称(部位)
规格/等级
取样
数量
取(送)样人签名
送检日期
报告日期
报告编号
试验结果(Mpa)
使用日期
2017-1-17
2017-1-18
综合、电力、给水、手孔井
MU15
15块
施建任
2017-1-18
2017-2-6
SZ201700013
25.1
2017-3-19
施工单位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材料
类 别
原材料(砂、碎石)
检测
单位
缙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检测室
见证单位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见证员
吴慧新
见证证号
331150810600004
发证
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进场日期
取样日期
名称(部位)
规格/等级
取样
数量
取(送)样人签名
送检日期
报告日期
报告编号
试验结果
2017-3-19
2017-4-5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人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持证上岗。
见证取样的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连接)试件等应取样检测,取样应在见证人员旁站下进行,取样数量及方法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抽取。
见证取样送样程序: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并持有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证书》。
授权证书应写明本受监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持证号。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活动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测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一.钢筋混凝土、砂浆用材料1.1水泥1.1.1检测参数: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
1.1.2水泥的交货与验收:(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资料
4、通用硅酸盐水泥技术指标
物理指标:安定性、 强度、凝结时间、细 度、稠度。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任何一项不符合技术 要求为不合格品。
水泥委托单:
二、 粉煤灰
1、粉煤灰取样方法
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 煤灰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 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 mm的立方体试件,用 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 。
每次取样应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 中取样制作。
预拌混凝土的检验规则 依据GB/T14902-2019
5、混凝土试件的制作GB50081-2019《普通混 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 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 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一、水泥
1、 GB50204-20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 范》中对进厂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7.2.1条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 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 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 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等的规定。
D.0.1条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 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试行)一、见证取样制度1、每个单位工程设定1—____名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
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
见证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任职。
单位工程见证人设定后,建设单位用向承监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进行备案。
见证人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2、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在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试验业务。
3、应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以下项目。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____天标养)。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试块、试件和材料。
(14)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5)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寻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检验。
二、见证记录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用填写《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列入工程档案,承担有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试验文件和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2、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____%,试验总次数在____次以下的不得少于____次。
3、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见证取样规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质[2000]578号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市施工试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质量,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现将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并制定以下补充规定,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市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除按《规定》第六条执行外,同时增加对道路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道路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为:1、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或矿渣)无机结合稳定材料。
2、沥青混合料(含磨耗层、上面层、下面层)。
必试项目:马歇尔流值和稳定度。
抽样频率:每6000平方米或每三个工作班抽取一组。
二、承担本市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业务的对外试验室,应于2001年6月1日前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否则取消对外试验资格。
三、原《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除与《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废止外,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二OOO年十二月十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定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0年12月14日印发共印300份建设部文件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试件检验项目执行标准及取样数量
《见证取样和送检试件检验项目、执行标准及取样数量》(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外窗;(十二)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十三)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序 /样品/参数名称 /所需数量 /代表批量 /备注1 水泥 /12kg/ 200t /袋装12kg /500t/ 散装2 热轧带肋钢筋 /500mm 2根+300mm 2根/ 60t3 热轧光圆钢筋 /500mm 2根+300mm 2根/ 60t4 冷轧带肋钢筋 /500mm 1根+300mm 2根/ 60t5 冷轧扭钢筋 /500mm 2根+300mm 1根 /10t6 圆盘条 /500mm 1根+300mm 2根 /60t7 机械连接 500mm 2根+300mm 2根/ 500个 /母材/500mm 3根/500个/ 连接件8 焊接/ 500mm 3根+300mm 3根/ 300个 /闪光对焊/500mm 3根 /300个 /其他焊接10 型钢 /500mm 1根+300mm 1根 /60t /加工至20mm宽11 型钢焊接 500mm 2根+300mm 2根/ 300~600个/ 加工至20mm宽12 铝合金 /管状型材300mm /2根13 砂/石 /20kg/10kg /400m3/600t14 砼配合比 /每组送:砂:30kg/ 水泥:20kg/石:40kg / 做抗渗,数量翻番15 砂浆配合比 /砂:20kg/水泥:3kg/ 掺合料等16 砂浆抗压 /6块/组 /250m3 /棱长70.7mm立方体17 /砼抗压 /3块/组 /100m3 200m3/ 连续浇捣1000m3以上19 粘土实心砖 /15块 /15万块20 加气块 /18块 /1万块21 蒸压灰砂砖 /10块 /10万块22 烧结多孔砖 /15块 /15万块23 轻集料空心砌块 /8块 /1万块24 粉煤灰砖/瓷砖 /15块/30片 /10万块/5000m225 防水卷材/涂料 /2.0m2/3.0kg /1万m2/5~15t26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 /8套/ 3000套/①送10套;②需提供同批合格证。
建筑、市政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数量)doc资料
1、2送样数量、批量及注意事项(建筑)钢筋:机械连接:500个一组3管件管材要求(建筑)PVS 管材:1、颜色:管材一般为灰色或白色,其他颜色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外观:管材内外壁应光滑,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管材两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3、规格尺寸:4、不圆度:5、维卡软化温度:> 796、纵向回缩率:w57、拉伸屈服强度:(Mpa) : > 408、落锤冲击试验TLR:w 10% PVC管件:1、颜色:管件一般为灰色或白色,其它颜色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定。
2、外观:管件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
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浇口及溢边应修除平整。
3、规格尺寸:4、维卡软化温度:》745、烘箱试验:符合GB/T8803-2001 中指标规定6、附落试验:无裂痕、无破裂PP-R 管材1、外观:管材的色泽应一致,管材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凹陷、气泡和其他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
管材不应含有可见杂质,管材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2、规格尺寸3、耐内压:20C、环应力16Mpa 1h三个试件无破裂、无渗漏4、纵向回缩率:w 2注明:S 系列PP-R 管件:1 、外观:管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裂纹、气泡、脱皮和明显的杂质和缩行以及色泽不均、分解变色线等缺陷。
2、不透光性:应不透光。
3、规格尺寸(mm)4、静液压试验:20C、1h, 3.11Mpa(S系列对应值)无破裂、无渗漏注明:S系列见证取样、送检一览表(市政)试验取样项目表(市政)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检测要求(市政)水泥混泥土面层施工检测要求(市政)3市政工程常用材料检测要求市政排水灌渠、排水泵站施工检查要求市政桥梁工程施工检测要求引用标准:1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定(CJJ44-1991) 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5、水泥混泥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7、市政排水灌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80-1998)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I-90)6、市政桥梁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准(CJJ2-90)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规范(GBJ107-87)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城市道路工程路基施工检测要求说明:1表中压实度数学均为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工程名称:实施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人员)对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承担对外业务的检测单位还应具有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对外试验资质证书)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1 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1.2 建设地点:1.3 建设单位:1.4 勘察单位:1.5 设计单位:1.6 施工单位:1.7 工程概况: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六中西侧地块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位于义乌市东部廿三里街道,义乌六中西侧,东临金麟路,北接永泰路,南部靠规划路。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8553.82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共计230339.56m2,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为 78214.26m2。
拟建物层高3F~32F, 拟建场地下均有一层高为3.9m的地下车库(底板高程61.50m)。
2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依据2.1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测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规定》建(2000)211号文件2.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4 相关规范、标准2.5 地方相应规定要求2.6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监理合同2.7 监理规划、细则和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3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根据原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3.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3.2 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3.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3.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3.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3.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3.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3.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 (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房建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完整)市政道路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理工农组团主干道路及桥梁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编制:审批:杭州三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理工农组团主干道路及桥梁工程项目监理部二O一五年十一月目录一、工程概况二、见证取样依据三、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质、岗位职责、要求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五、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六、本工程的道路、排水、桥梁除主材外的其他试验取样频率七、各种桩的取样频率一、工程概况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理工农组团主干道路及桥梁工程位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项目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1500米,桥梁3座,最大单跨14米.根据校区建设计划,道路分近远期阶段实施,工程为一期道路,桥梁一次性实施到位。
主干路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吉英路(万安路—中润路)和万安路(艺博路—吉英路),吉英路长约840米,宽24米,万安路长约687米,宽24米,均为校内主干路。
主干路桥梁工程主要包括万安路15号桥、和吉英路16号桥、17号桥。
万安路15号桥为三跨实腹式钢筋混凝土拱桥,桥宽24.5米,桥梁长26。
6米,最大单跨度为14米;吉英路16号桥为三跨实腹式钢筋混凝土拱桥,桥宽24米,桥梁长26。
2米,最大单跨度为14米;吉英路17号桥为三跨实腹式钢筋混凝土拱桥,桥宽24。
5米,桥梁长26。
6米,最大单跨度为10.7米.二、见证取样依据1、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号)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建建发[2000]185号)2、设计文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等设计资料.3、《监理规划》4、《施工组织设计》5、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工程实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2000年9月26日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3.见证取样检测取样数量及规定
三、现场问题汇总1、主体实测实量包括什么项目楼板厚度检测、砼回弹检测、钢筋间距根数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钢筋锚固抗拔检测。
均为现场检测。
砼垂直度、平整度、截面尺寸、标高等等,一般包括楼板厚度检测、房建开间进深实测、门窗洞口位置实测、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实测等等附件一、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附件二、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一、水泥1、水泥的进场检验:(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这里要特别注意,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通常是7d的,这样不能作为最后竣工资料,而必须要求提供28d的水泥检验报告;水泥送试验室后,有时候试验室出的报告,也可能会有3d或者28d的,28d才是我们最后竣工资料需要的),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
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a. 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
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
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
b. 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
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
二.钢筋(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
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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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样数量、批量及注意事项(建筑)
钢筋:机械连接:500个一组
3
管件管材要求(建筑)
PVS管材:
1、颜色:管材一般为灰色或白色,其他颜色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外观:管材内外壁应光滑,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管材
两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3、规格尺寸:
4、不圆度:
5、维卡软化温度:≥79
6、纵向回缩率:≤5
7、拉伸屈服强度:(Mpa):≥40
8、落锤冲击试验TLR:≤10%
PVC管件:
1、颜色:管件一般为灰色或白色,其它颜色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定。
2、外观:管件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
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浇口及溢边应修除平整。
3、规格尺寸:
4、维卡软化温度:≥74
5、烘箱试验:符合GB/T8803-2001中指标规定
6、附落试验:无裂痕、无破裂
PP-R管材
1、外观:管材的色泽应一致,管材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凹陷、气泡和其他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
管材不应含有可见杂质,管材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2、规格尺寸
3、耐内压:20℃、环应力16Mpa、1h三个试件无破裂、无渗漏
4、纵向回缩率:≤2
注明:S系列
PP-R管件:
1 、外观:管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裂纹、气泡、脱皮和明显的杂质和缩行以及色泽不均、分解变色
线等缺陷。
2、不透光性:应不透光。
3、规格尺寸(mm)
4、静液压试验:20℃、1h,3.11Mpa(S系列对应值)无破裂、无渗漏
注明:S系列
见证取样、送检一览表(市政)
试验取样项目表(市政)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检测要求(市政)
水泥混泥土面层施工检测要求(市政)
市政工程常用材料检测要求
市政排水灌渠、排水泵站施工检查要求
市政桥梁工程施工检测要求
城市道路工程路基施工检测要求
说明:1、表中压实度数学均为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
2、表列深度范围由路床预算起
引用标准:1、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定(CJJ44-1991)2、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80-1998)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I-90)
5、水泥混泥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6、市政桥梁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准(CJJ2-90)
7、市政排水灌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规范(GBJ107-87)
市政工程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说明:1、其它未包含的部位和工序如有必要、也可实行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3、本表规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是参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202】
189号制定的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参照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