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区绿地计算办法
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
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居住区绿地率计算简介居住区绿地率是指在居住区内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是衡量居住区绿化质量和生活环境的重要指标。
下面将介绍居住区绿地率的相关规则及计算方法。
相关规则1.绿地定义:绿地包括各类公园、绿化带、庭院、草坪等未被建筑物覆盖的土地或水域。
2.总用地面积:计算居住区总用地面积时,需包括所有居住用地、道路、停车场、商业用地等。
3.绿地面积:计算居住区绿地面积时,需按照绿地定义,剔除建筑物、道路及其他人工设施所占地面积,在此基础上计算绿地总面积。
4.计算公式:居住区绿地率 = 绿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100%。
解释说明举例说明居住区绿地率的计算方法:假设某个居住区的总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绿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根据上述规则,可以计算出该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 = 20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 = 10000平方米根据绿地率的计算公式,可得:绿地率 = 绿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100% = 2000 / 10000 × 100% = 20%因此,该居住区的绿地率为20%。
居住区绿地率的计算可以帮助评估居住区的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为城市规划和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计算注意事项1.准确测量:在计算绿地面积和总用地面积时,需要进行准确的测量和统计,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绿地定义遵循规定:在确定绿地面积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绿地定义进行界定,避免将非绿地区域计算在内。
3.数据来源可靠:绿地面积和总用地面积的数据来源应可靠,可以通过地籍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获取。
4.更新频率:绿地率应定期更新,以反映居住区绿化水平的动态变化。
结论居住区绿地率的计算是衡量居住区绿化质量的重要指标,通过计算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可以评估居住区的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准确测量绿地面积和总用地面积,遵循绿地定义和数据来源可靠的原则。
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
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住宅小区作为城市居民的主要居住场所,其绿化面积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绿化面积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提高居住质量,还能够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音污染,增加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因此,如何准确计算住宅小区的绿化面积,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是指通过对住宅小区内的绿地、草坪、花坛、林地等绿化区域的面积进行测量,计算出小区的总绿化面积的一种数学公式。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的具体内容。
一、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的基本原理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对住宅小区内的绿地、草坪、花坛、林地等绿化区域的面积进行测量,将它们的面积加总得到小区的总绿化面积。
具体而言,可以采用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1、测量小区内各绿化区域的面积:使用测量仪器(如GPS、测距仪、面积仪等)对小区内的绿化区域进行测量,得到它们的面积数据。
2、计算各绿化区域的面积占比:将各绿化区域的面积数据除以小区总面积,得到它们的面积占比。
3、计算小区的总绿化面积:将各绿化区域的面积占比相加,得到小区的总绿化面积。
二、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的具体内容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计算公式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绿化区域的分类:住宅小区的绿化区域可以分为绿地、草坪、花坛、林地等几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绿化区域在计算公式中的权重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绿化区域的面积测量:绿化区域的面积可以采用GPS、测距仪、面积仪等测量仪器进行测量。
在测量过程中,需要注意测量的精度和准确度,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
3、绿化区域的面积占比计算:绿化区域的面积占比可以通过将各绿化区域的面积数据除以小区总面积得到。
例如,假设小区内的绿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草坪面积为2000平方米,花坛面积为500平方米,林地面积为100平方米,小区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则绿地的面积占比为1000/5000=0.2,草坪的面积占比为2000/5000=0.4,花坛的面积占比为500/5000=0.1,林地的面积占比为100/5000=0.02。
绿地面积计算方式
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与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等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
绿化覆盖率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形式上于绿地率的计算公式是一样的。
但两者的具体技术指标是不相同的。
绿地率:管得严,标准高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超级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即使是级别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 米,面积不小于400 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 (含水面),至少要有1/3 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直接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 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
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 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
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 ,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平方米的规模。
绿化覆盖率:管得松,绿得广若是严格依照绿地率的要求建设绿化,小区建设的本钱虽能降一些,但幅度非常有限,坏处很多。
最直接的就是小区的环境会很糟糕,小区的品位会降低,这都不利于销售。
谁不喜欢绿草如茵呢?北京市要求“黄土不露天”,像地下车库这样大面积的底下设施,它的地表虽然种不了树,但可以种草呀,即使一种花种草,也要专门做地面铺砌;像距建筑外墙1.5 米这样的范围,虽然不算正式绿地,但如果能种一些草,总比地砖铺砌更吸引人吧?……在小区规划设计中,计算绿化覆盖率所指的绿地,简单地说,就是有块草皮便可以计入,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 以上。
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1)
附: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1、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绿地均可计入绿
化用地面积指标.
2、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绿地面积的计入:地下设施顶
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达1.5米(含1.5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1:1计入;覆土厚度达1.0米(含1.0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实有绿化面积的60%计入;覆土厚度达0。
5米以上(含0。
5米)其绿化面积可按实有绿化面积的20%计入.
3、绿地内的铺装(不超过该块绿地面积的20%)、水面(各
类水体面积之和≤30%)均计入绿地面积.
4、实施屋顶绿化绿地面积的计入:二层以下(含二层)具
有对外公共步梯的建筑屋顶或平台实有绿化面积的30%可计入绿地面积;三层以上(含三层)、六层以下建筑的屋顶或平台实有绿化面积的10%可计入绿地面积.
5、乔木按种植密度计算绿地面积:株行距>6x6米的,按每
株树1。
2x1.2米树池面积计算;3x3米<株行距≤6x6米的,按其场地面积的30%计算绿化用地面积;株行距≤3x3米的,可全部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
孤植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为绿地面积。
单行种植的乔木按1.5米宽度计算绿化面积。
单行种植的乔木下有绿化带,不足1.5米的按1。
5米宽度计算,超过1。
5
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
6、林荫停车场满足绿化遮阳面积≧停车场面积30%的停车场,采用嵌草铺装的绿地按40%计算,未采用嵌草铺装的绿地按30%计算。
7、嵌草砖铺装不计入绿地面积.
8、建筑物墙体、透空围栏等进行的垂直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不计入绿地面积,可按20%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上海市居住区绿地面积的量算
9.8 居住区绿地面积的量算9.8.1 居住用地范围内扣除建筑物及构筑物用地、停车场用地、大面积的硬质地面、以及宽度4米及4米以上的道路用地以外,用于种植的用地(含水面)计为绿地。
9.8.2 停车场绿地包括停车场周边绿地和停车场内绿地,停车场内绿地类别及计算方法如下:①停车场内的绿化按块状或条状布置时绿化用地按实际的绿地种植面积计算;②停车场内的绿化为预制砖缝植草,可按植草场地总面积的10%计为绿化用地面积;③停车场内移栽的独立乔木大树(树径大于10厘米)按每棵2.5m2计为绿化用地;④成排栽种乔木的按总长度乘1.5米宽的计算方法计。
9.8.3 非地面的绿化面积可部分折算为绿地规定如下:①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当覆土层厚度大于2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含三层)以下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25%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1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半地下建筑物屋顶上的绿化,可按实际绿化水平面积的40%折算绿地面积,但半地下建筑屋顶覆土面最高处不得超出地面1.5米,超过1.5米时按25%折算。
天面折算绿地的覆土层厚度少于20厘米时,绿地面积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②上述每一项绿化面积折算后面积大于50平方米时才可计为绿地面积。
9.8.4 在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时露天全地下室顶面绿地面积的确认和折算方法:地下室顶板结构面层标高低于该建筑物或临近建筑物室外地面高度时,方可按以下条件计为绿地面积,否则按半地下室屋顶绿化计算:①覆土厚度最薄处大于20厘米时按60%折算绿地面积;②覆土厚度最薄处大于30厘米时按80%折算绿地面积。
9.8.5 [color=Red]在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时对建筑底层架空用作绿化用地时,该用地可按实际绿化用地大小按比例折算为绿地面积:当底层净空(包括建筑净空及外墙开口净空的最小值)大于6米时按80%计;当底层净空大于4米时按40%计;当底层净空小于4米时按10%计。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组团道路和小区道路边缘1米为准,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缘;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绿地;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包括亭、台、楼、阁、廊、喷泉、雕塑、假山石、游泳池、硬覆盖地活动场等)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30%的部分,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大于30%的部分,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四)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1米以内,且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3计算为绿地。
(五)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1/3计算为绿地。
(六)零星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8米时,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1米计算为绿地。
(八)空心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九)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城市绿化程度和生态环境质量。
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地面积/建筑用地面积)×100%。
其中,绿地面积指的是城市内的公园、绿化带、绿地等各类绿化用地的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指的是城市内各类建筑用地的总面积。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清晰地计算出城市的绿地率。
其次,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根据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和规划要求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枢纽等)对绿地率的要求也不同。
例如,居住区的绿地率一般要求在30%以上,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休闲需求;而商业区和工业区的绿地率要求相对较低,一般在15%左右即可满足城市的功能需求。
另外,绿地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绿化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
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要合理布局各类绿地,保障城市绿地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还需要根据城市的发展情况和人口密度等因素,科学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
最后,绿地率的计算标准还需要考虑城市的更新改造和土地资源利用。
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变得越来越紧张,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也需要根据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要合理规划和设计绿地空间,提高绿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城市绿地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利用。
总之,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关系到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可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希望各地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能够充分重视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取消该款)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绿地率计算标准
合肥标准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即使是级别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直接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
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建筑周边1.5米内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一米不算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四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
也就是说一个车位四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呢。
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侧开口的算作绿地。
水体算作绿地。
计算绿地率时,小园路不用扣除。
建筑周边1.5米内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一米不算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四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
也就是说一个车位四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呢。
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侧开口的算作绿地。
水体算作绿地。
计算绿地率时,小园路不用扣除。
绿地率计算各地有标准,有的比较细有的比较粗。
我没有找到合肥的,只是找到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
这些地方的标准还要细。
北京标准3.1一般规定1.成片绿化的用地面积, 按绿化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
绿化设计中园林设施的占地, 计算为绿化用地;非园林设施的占地, 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组团道路和小区道路边缘1米为准,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缘;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围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围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绿地;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的园林设施(包括亭、台、楼、阁、廊、喷泉、雕塑、假山石、游泳池、硬覆盖地活动场等)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30%的部分,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大于30%的部分,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四)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1米以,且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3计算为绿地。
(五)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1/3计算为绿地。
(六)零星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8米时,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1米计算为绿地。
(八)空心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九)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 有利于居住区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之欧阳索引创编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组团道路和小区道路边缘1米为准,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缘;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绿地;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包括亭、台、楼、阁、廊、喷泉、雕塑、假山石、游泳池、硬覆盖地活动场等)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30%的部分,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大于30%的部分,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四)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1米以内,且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3计算为绿地。
(五)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1/3计算为绿地。
(六)零星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8米时,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1米计算为绿地。
(八)空心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九)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欧阳家百(2021.03.07)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上海市居住区绿地面积的量算
9.8 居住区绿地面积的量算9.8.1 居住用地范围内扣除建筑物及构筑物用地、停车场用地、大面积的硬质地面、以及宽度4米及4米以上的道路用地以外,用于种植的用地(含水面)计为绿地。
9.8.2 停车场绿地包括停车场周边绿地和停车场内绿地,停车场内绿地类别及计算方法如下:①停车场内的绿化按块状或条状布置时绿化用地按实际的绿地种植面积计算;②停车场内的绿化为预制砖缝植草,可按植草场地总面积的10%计为绿化用地面积;③停车场内移栽的独立乔木大树(树径大于10厘米)按每棵2.5m2计为绿化用地;④成排栽种乔木的按总长度乘1.5米宽的计算方法计。
9.8.3 非地面的绿化面积可部分折算为绿地规定如下:①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当覆土层厚度大于2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含三层)以下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25%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1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半地下建筑物屋顶上的绿化,可按实际绿化水平面积的40%折算绿地面积,但半地下建筑屋顶覆土面最高处不得超出地面1.5米,超过1.5米时按25%折算。
天面折算绿地的覆土层厚度少于20厘米时,绿地面积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②上述每一项绿化面积折算后面积大于50平方米时才可计为绿地面积。
9.8.4 在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时露天全地下室顶面绿地面积的确认和折算方法:地下室顶板结构面层标高低于该建筑物或临近建筑物室外地面高度时,方可按以下条件计为绿地面积,否则按半地下室屋顶绿化计算:①覆土厚度最薄处大于20厘米时按60%折算绿地面积;②覆土厚度最薄处大于30厘米时按80%折算绿地面积。
9.8.5 [color=Red]在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时对建筑底层架空用作绿化用地时,该用地可按实际绿化用地大小按比例折算为绿地面积:当底层净空(包括建筑净空及外墙开口净空的最小值)大于6米时按80%计;当底层净空大于4米时按40%计;当底层净空小于4米时按10%计。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合肥标准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即使是级别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直接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
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建筑周边1.5米内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一米不算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四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
也就是说一个车位四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呢。
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侧开口的算作绿地。
水体算作绿地。
计算绿地率时,小园路不用扣除。
建筑周边1.5米内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一米不算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四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
也就是说一个车位四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呢。
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侧开口的算作绿地。
水体算作绿地。
计算绿地率时,小园路不用扣除。
绿地率计算各地有标准,有的比较细有的比较粗。
我没有找到合肥的,只是找到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
这些地方的标准还要细。
北京标准3.1一般规定1.成片绿化的用地面积, 按绿化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
绿化设计中园林设施的占地, 计算为绿化用地;非园林设施的占地, 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面积计算方法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组团道路和小区道路边缘1米为准,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缘;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绿地;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包括亭、台、楼、阁、廊、喷泉、雕塑、假山石、游泳池、硬覆盖地活动场等)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30%的部分,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大于30%的部分,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四)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1米以内,且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3计算为绿地。
(五)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1/3计算为绿地。
(六)零星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8米时,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1米计算为绿地。
(八)空心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九)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居住区绿地率的规划控制
1、关于居住区绿地率
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greening rate)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2、居住区绿地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地率=(居住区绿地总面积/居住区用地总面积)×100%。
3、一般新建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应低于25%。
4、居住区绿地面积的计算
居住区绿地面积:
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称,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总指标不应少于1m2/人。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4)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
(5)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距路边1m,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沿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计算至红线。
(7)地下建设项目覆土深度大于0.6米,地表进行绿化的,可以计入地表绿地率。
(8)关于地面停车场,株行距在6×6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
边缘栽植有高大树木的停车场或只是铺设草地砖、从空隙处长满青草的停车场都不能作为绿地面积计算在居住区绿地率中。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在新城区的,不低于30%;在旧城区的不低于25%。
其中公共绿地人均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