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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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安全标志标准

包装安全标志标准

包装安全标志标准是指用于指示包装材料或产品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的图形符号和文字说明。

这些标志有助于提醒和指导操作人员注意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包装安全标志标准:
1. 联合国危险品标志:根据联合国《危险品运输规则》(UN危险品规则),危险品包装上应贴有相应的危险品标志,以表明物质的分类和潜在危险。

2. NSF标志:NSF(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认证的包装表示该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和相关卫生标准。

3. 食品安全标志:一些国家或地区有特定的食品安全标志,如美国的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志,表示包装材料或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环保标志:如美国的绿叶标志,表示包装材料是环保的,对环境友好。

5. 易碎标志:用于指示包装内的物品易碎,需要小心处理。

6. 防潮标志:用于指示包装材料或产品需要保持干燥,防止受潮。

7. 防火标志:用于指示包装材料或产品具有防火性能。

8. 生物危险标志:用于指示包装材料或产品可能含有生物危险物质,需要采取特殊处理和预防措施。

9. 腐蚀性标志:用于指示包装材料或产品具有腐蚀性,可能会对其他物质或容器造成损害。

10. 重标记:用于指示包装材料或产品非常重,需要特别注意搬运和处理。

这些标志通常根据国际或国家标准来设计,如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EN(欧洲标准)等。

包装安全标志的设计和使用应遵循相应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包装材料和产品的安全性。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 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
40
4.1.8 贮存条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 注:必选 食用方法
41
4.1.9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注:GB 255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HG 2616-2005 《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 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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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标示?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 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 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 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 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 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推荐的标示方式为:在复合 配料名称后加括号,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 名称,如“酱油(含焦糖色)”。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应在配料表中 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 顺序一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其中加入量不超过食 21
36
• 4.1.6.2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
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 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 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注:邮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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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和保质期……

包装规范国标

包装规范国标

包装规范国标包装是商品销售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步骤,它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消费者购买的满意度。

因此,包装规范的制定对于提升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销售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包装行业不断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或低劣的包装现象,这对于长远发展和行业形象的提升都是不利的。

为此,2020年新版的《包装设计通则》已经发布,这也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包装规范的标准和管理。

首先,新版《包装设计通则》主要对包装设计原则、标识规范和质量要求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包装设计原则上,注重了“易开盖、易分拣、易识别、易组装”的基本原则,而在包装标识方面则更加重视“真实、准确、清晰”的标准,以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快速且准确地获知包装内部产品信息。

同时,在质量要求方面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内容,包括材料选择和工艺要求等。

这些新规定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低劣包装产品的存在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

其次,新版《包装设计通则》在国际化方面的理念也非常重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包装业在对外贸易和经济交流方面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在制定国家包装标准时,应该遵循国际标准规范,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和变化。

在新版《包装设计通则》中,更加注重与国外标准的对接,这也将有助于我国包装业的产业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最后,包装规范国标的出台,并不仅仅只是标准的建立,更需要各行业和企业的积极配合和落实。

各行业具体的标准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进行进一步细化,企业应该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包装规范,并且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政府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以保证国家包装规范国标的有效实施。

总的来说,包装规范国标的出台,对于我国包装行业的规范发展非常重要。

新版《包装设计通则》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升行业形象和增强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管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在国际化方面的适应也将有助于我国包装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进步,这也需要各行业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2020年(包装印刷造纸)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2020年(包装印刷造纸)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包装印刷造纸)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第四章包装标志包装标志是为了便于货物交接、防止错发错运,便于识别,便于运输、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查验等工作,也便于收货人提取货物,在进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明的记号。

第一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

2 标志的名称和图形图示标志共17种,其名称和图形如表1所示。

3 标志的尺寸和颜色3.1 标志的尺寸标志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表2。

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2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3.2 标志的颜色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如果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对比色,最好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应避免采用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

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橙色或黄色。

4 标志的使用方法4.1 标志的打印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

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4.2 标志的数目和位置4.2.1 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4.2.2 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a) 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b) 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c) 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d) 集装单元货物:应位于四个侧面。

4.2.3 下列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a) 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见表1标志1的使用示例)。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l相同的位置上(见表1中标志3示例a所示)。

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见表1标志3示例b所示)。

c)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见表1标志7的使用示例)。

d)标志11“由此夹起”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8.2袋类包装件的分类图示标志放在两大面的左上 角,收发货标志的其他各项,见图4
8.3桶类包装的分类图示标志放在左上方,收发货 标志的其他各项,见图5。
8.4筐,篓捆扎件等拴挂式收发货标志,应拴挂在 包装件的两端,草包、麻袋拴挂在包装件的两上角,见 图6。
8.目内。
5粘贴标志应贴在包装件的5、
个面的有关栏
应幸免采纳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除非 另有规定,一样应幸免采纳红色、橙色或黄色。
4标志的使用方法
4.1标志的打印
可采纳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 标志。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 外框线及标志名称能够省略。
4.2标志的数目和位置
4.2.1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 应按照包 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3术语和定义
GB/T 129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标准。
ty
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和统一代三委员会 (U CC)规定的、用于标识商品的一组数字,包括EAN/UC C-13、EAN/UCC-8和UCC-12代码。
3.2标准版商品条码bar code for commodity
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和统一代三委员会 (U CC)规定的、用于表示商品标识代码(3.1)的条码,包 括EAN商品商品条码[E]AN-13商品条码(3.2.1)和E AN-8商品条码(3.2.2)和UPC商品条码(UPC-A商 品条码(3.2.3)和UPC-E商品条码(3.2.4)]。
③国内销售的商品包装上不填英文项目。
4商品分类图示标志
4.1图示标志尺寸见表2
表2
单位为毫米
包装件高 度
(袋按长 度)
分类图 案 尺寸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第四章包装标志包装标志是为了便于货物交接、防止错发错运,便于识别,便于运输、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展查验等工作,也便于收货人提取货物,在进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明的记号。

第一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

2标志的名称和图形图示标志共 17 种,其名称和图形如表 1 所示。

3 标志的尺寸和颜色3.1标志的尺寸标志尺寸一般分为 4 种,见表 2。

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2 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3.2标志的颜色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假设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楚,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比照色,最好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应避开承受易于同危急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

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开承受红色、橙色或黄色。

4标志的使用方法4.1标志的打印可承受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

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4.2标志的数目和位置4.2.1一个包装件上使用一样标志的数目,应依据包装件的尺寸和外形打算。

4.2.2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a)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b)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c)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d)集装单元货物:应位于四个侧面。

4.2.3以下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a)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全部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见表 1 标志 1 的使用例如)。

1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l 一样的位置上(见表 1 中标志 3 例如a 所示)。

当标志 1 和标志 3 同时使用时,标志 3 应更接近包装箱角(见表 1 标志 3 例如b 所示)。

c)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全部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见表 1 标志7 的使用例如)。

d)标志11“由此夹起”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注:燕窝月饼 调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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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1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
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4.1.5.2 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
注:整体(“净含量”+“数字”+“单 位”) 体积:升(L、l )、毫升(mL、ml ) 质量:克(g)、千克(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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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4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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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
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 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 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注: 杯装食品 文字、符号、数字
12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
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 注 注: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 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 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 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装上 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 一标示。 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 (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 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 内容
复合配料需要标示其原始配料的, 如果部分原始配料与食品中的其他 配料相同,如何标示?
见上页第2种标示方式 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合配料中的各原始
配料,各配料的顺序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 总量决定
22
关于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合香辛 料作为食品配料的标示?
如果某种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加入量超
过2%,应标示其具体名称。 如果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单一的或合计 的)加入量不超过2%,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 各自的具体名称,也可以在配料表中统一 标示为“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 合香辛料”。 复合香辛料添加量超过2%时,按照复合配 料标示方式进行标示。 23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最新国标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最新国标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热轧、冷轧及涂镀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574钢产品分类GB/T18253钢及钢产品检验文件的类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包装package将一件或一件以上产品裹包或捆扎成一个货物单元。

3.2标签label固定在包装件上的纸条或其他材料制品,上面标有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等内容。

3.3标志mark用于标识钢材特性的任何一种方法,如喷印、打印等。

3.4吊牌tap用钢丝、U形钉等固定在包装件或容器上的一种活动标签。

3.5捆扎方向bundle direction3.5.1横向transverse direction垂直于钢板轧制方向的方向。

3.5.2纵向longitudinal direction钢板的轧制方向。

3.5.3周向circle direction钢带(卷)的外圆周方向。

3.5.4径向eye direction钢带(卷)中心轴方向。

3.6重量(包装件)weight(package)3.6.1毛重gross weight货物本身的重量和所有包装材料重量之和。

3.6.2净重net weight货物本身的重量。

3.6.3理论计重theoretical weight根据钢材的公称尺寸和密度计算的重量。

3.7字模喷印stencil利用预先裁制好的模板进行喷印作标志。

4包装4.1一般规定4.1.1钢板和钢带(卷)应包装紧实、捆扎结实,标签应牢固、字迹应清晰。

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贮存期间不致松散、受潮、变形和损坏。

药品标识国标

药品标识国标

药品标识的国家标准包括以下几项:标识内容:药品标识应当有药品名称、药品包装标识、药品说明书、药品批号、产地和数量等内容。

标识颜色:不同的药品标识有不同的颜色规定。

例如,非处方药的标识为红色和绿色,其中红色为甲类非处方药,绿色为乙类非处方药。

标识尺寸:药品标识的尺寸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大小适中,清晰易读。

标识字体:药品标识的字体应当清晰易读,不得出现模糊、重叠或过于细小的文字。

标识材质:药品标识的材质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相关规定,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标识位置:药品标识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进行标注,不得随意移动或粘贴。

合法性:药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虚假、误导等违法内容。

除了以上几项,药品标识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如《药品管理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

同时,药品生产企业也应当保证其生产的药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的药品标识。

货物包装与标识规定

货物包装与标识规定

货物包装与标识规定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乙双方希望就货物包装与标识进行规范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第一条货物包装规定1. 甲方将根据每种货物的特性、规格及目的地要求,合理选择包装材料,并确保不会对货物造成任何损害。

2.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以确保货物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

3. 甲方应对货物的包装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包装质量与标准相符。

第二条货物标识规定1. 乙方应在货物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货物标识应清晰可辨,以确保运输和仓储过程中的准确和方便。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标识样品,以便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三条质量保证1.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包装和标识方面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2. 若因乙方的包装和标识问题导致货物损坏或遗失,乙方应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包装和标识的合格性。

第四条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包装和标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 若乙方未能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甲方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争议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有效期届满前,如无一方提出终止的通知,则自动延长两年。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随着全球化和社会化的发展,包装成为商品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成为商业竞争力的标志之一。

在国内外一些知名品牌的包装中,包装标识成为品牌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包装标识的统一性和标准化,我国出台了相关国标,以规范和规定包装标识的要求、内容和使用方法,下面我详细讲述一下关于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一、概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993年发布了GB 12914-1991《商品包装标识通则》国家标准,然后于2013年发布了《商品包装标识》国家标准,这两个国家标准是关于包装标识的行业标准。

这两个标准涵盖了包装中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包括包装的规格、组成、原材料、制造厂商和品牌等信息。

这些信息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因此在产品市场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包装标识要求1、包装标识的主体包装标识的主体是包装,应在包装表面、内部或标签上标明。

包装表面是指商标等标识的可视区域,内部是指无需将包装进行分解或打开就能够识别的区域,标签是指与包装本身不同材质或不同颜色的标识。

包装标识应在产品购买及使用过程中方便识别且清楚易懂,不得误导消费者。

2、包装标识的内容包装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品名称商品名称应与实物保持一致,同时须说明商品的特点与用途,名称不得夸大或误导消费者。

(2)规格规格标志应表明商品的尺寸、重量和容量等信息。

(3)保质期或有效期限保质期或有效期限标志应表明启封后的保质期或有效期限以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截至日期两项内容。

(4)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标明注册地及厂址,用于消费者查证产品质量问题时的追溯。

对进口商品,须标注生产国家和地区。

(5)产品认证标志经国家认证的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明相应的认证标志,如3C认证等。

(6)条形码条形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识产品信息的内容应与其他标识保持一致。

3、包装标识的位置包装标识应在产品的易于识别的区域标注,并应明显清晰。

商品包装上载有的标识中,商标、规格标志和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应占据显著位置。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 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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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贮存条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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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7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
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 标示规格。 注:规格 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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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 标签标示要求 ?
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果该销售单
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 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 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 外包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 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 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 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 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注:酱油(…苯甲酸钠、山梨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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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5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
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 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 注:饮料 固液相食品 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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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6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表中
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 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 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注:果绿 吉士粉 面包乳化剂 巧克力(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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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3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纸箱对码标识国标规范

纸箱对码标识国标规范

纸箱对码标识国标规范
1、开槽型纸箱(02型)
为最常用的外包装纸箱,基本上由一片瓦楞纸板组成,通过钉合或粘合等方法将接缝封合制成纸箱,有顶部及底部折片(俗称上、下摇盖)构成箱底和箱盖。

运输时可以折叠平放,使用时箱盖封合。

2、套合型纸箱(03型)
由几页箱坯组成的箱,其特点是箱体与箱盖(顶盖、底盖)分开,使用时,箱盖和箱体是套接的。

3、折叠型(04型)
通常由一片瓦楞纸板组成,折叠而成箱的底,不用钉合或粘合。

为提高对内装物的保护力,允许用隔挡、衬垫、底座、模切件等纸箱附件。

在具体的产品用箱技术文件中应对所用附件的种类、代号及其用料、尺寸、结构等作出规定。

用纸箱的内尺寸长、宽、高表示纸箱的规格,并按下列顺序和代号给出尺寸,单位用毫米。

长度(L):箱内底面积长边尺寸;
宽度(B):箱内底面积短边尺寸;
高度(H):箱内顶面到底面尺寸;
根据内装物的重量和尺寸,优先选用GB4892-85《硬直方体运输懈
装尺寸系列》规定的以下底面积外尺寸:400X600:400X300;400X200;400X150;300X 200;300X133;300X100;200X150;200X133。

也可根据被包装物品的特点选用其他的尺寸。

箱子长、宽之比建议不大于 2.5:1:高、宽之比不大于21并不小于0.15:1。

小家电包装国标

小家电包装国标

小家电包装国标小家电包装国标的正文如下:近年来,随着小家电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小家电包装也在不断升级和优化。

为了保障小家电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国家相关机构对小家电包装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形成了相关的国标。

小家电包装国标的主要内容包括:1. 包装规格和容量:国标要求小家电包装必须符合相关的规格和容量要求,以确保小家电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包装材料:国标要求小家电包装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环保、安全、耐用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小家电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3. 包装标识:国标要求小家电包装必须具有清晰的标识和标注,包括产品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包装规格、容量等,以方便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进行判断和选择。

4. 包装保护:国标要求小家电包装必须能够保护小家电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包括防潮、防晒、抗氧化等性能。

除了以上主要内容外,小家电包装国标还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和创新: 1. 包装自动化: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自动化包装技术逐渐成为小家电包装的主流趋势。

国标要求小家电包装必须具备自动化生产线,实现自动化生产和包装。

2. 包装智能化:国标要求小家电包装必须具备智能化技术,包括智能化检测、智能化控制等,以提高包装效率和质量。

3. 包装环保化:国标要求小家电包装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可以采用可回收材料进行包装,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小家电包装国标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小家电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小家电包装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随着小家电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小家电包装国标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

包装标识的相关国标包装标志是为了便于物资交接、防止错发错运,便于识不,便于运输、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查验等工作,也便于收货人提取物资,在进出口物资的外包装上标明的记号。

第一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物资的运输包装。

2 标志的名称和图形图示标志共17种,其名称和图形如表1所示。

3 标志的尺寸和颜色3.1 标志的尺寸标志尺寸一样分为4种,见表2。

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能够比表2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3.2标志的颜色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如果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对比色,最好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应幸免采纳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

除非另有规定,一样应幸免采纳红色、橙色或黄色。

4 标志的使用方法4.1 标志的打印可采纳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

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能够省略。

4.2 标志的数目和位置4.2.1 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应按照包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4.2.2 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a) 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b) 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c) 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d) 集装单元物资:应位于四个侧面。

4.2.3 下列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a) 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见表1标志1的使用示例)。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l相同的位置上(见表1中标志3示例a所示)。

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见表1标志3示例b所示)。

c)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见表1标志7的使用示例)。

d)标志11“由此夹起”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2)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畴内。

国标8817关于包装标记无色素的说法

国标8817关于包装标记无色素的说法

国标8817关于包装标记无色素的说法根据国家标准GB 8817-2004《食品包装材料无色素标识》,食品包装材料的使用是为了保护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确保食品在加工、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受外界环境的污染。

包装材料的无色素标识是指包装材料不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有机物质,例如,不含有有毒、致癌、致突变或致畸变物质。

根据国标8817的相关规定,无色素标识的说明如下:1.无色素的含义无色素指的是包装材料中不添加食品着色剂,也不添加任何会改变食品颜色的化学物质。

这样能够保证食品的外观色泽自然,不受包装材料的影响。

2.无色素标识的使用范围无色素标识适用于与食品接触或与食品密封的包装材料。

例如,塑料包装袋、纸箱、玻璃瓶等。

3.无色素标识的示意无色素标识通常使用一个简洁明了的图形表示,图形中包含一个椭圆或圆形的背景,中间有一个黄色的"无"字样,表示该包装材料不含有色素。

4.无色素标识位置要求无色素标识应该清晰可见,放置在包装材料上的显著位置,以便于消费者迅速识别。

5.无色素标识与其他标识的关系无色素标识与其他食品安全标识可以同时使用,例如,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等,以进一步说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等级。

6.无色素标识的规范性无色素标识的使用需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否则可能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总结来说,国标8817关于包装标记无色素的要求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权益。

标记无色素的包装材料不含有任何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有机物质,从而确保食品的外观色泽自然,不受包装的影响。

这一标识的使用范围主要是涉及与食品接触或食品密封的包装材料,包括塑料包装袋、纸箱、玻璃瓶等。

无色素标识的示意图形简洁明了,中间有一个黄色的"无"字样,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标识迅速识别该包装材料不含有色素。

无色素标识应该放置在包装材料上的显著位置,以便于消费者识别。

同时,无色素标识和其他食品安全标识可以同时使用,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等级的信誉度。

食品标签标识常见问题汇总

食品标签标识常见问题汇总

表 5、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未标示,如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第二十五条规定:“复合配料中
酱油应标示酱油(含焦糖色)。
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
配料 表
4.1.3.1.4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
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7、复配食品添加剂如泡打粉等未标示在终端产品中具有功能 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第三十一条对复配食品添加剂规 定:“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
4.1.1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
12、漏标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规格、贮存条件等内容。
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 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食品 名称
食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或未选用产品标准所规定 的名称。属性指事物(实体)本身固有的性质。食品的品名 要求直接反应食品的真实属性。例如饮料、啤酒、咖啡、饼 干等,观其名即可知道其属性。但有些食品标签的品名却不 能或很难反应其本质属性,如大米标示为“泰香”、“雪花 粘”, 膨化食品标示为“龙虾条”、“牛肉串”。
C)。 4.1.5.5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规格 4、桶装饮用水、大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字体高度不符合要求。 4.1.5.4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5、未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如体积单位标示为“公升”,质量 4.1.5.2 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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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公路、水路和空运的货物外包装上的分类标志及其他标志和文字说明的事项及其排列的格式。
2含义
外包装件上的商品分类图示标志及其他标志和其他的文字说明排列格式的总称为收发货标志。
3内容
内容详见表1。
表1
序号
项目
含义
代号
中文
英文
1
FL
商品分类图示标志
CLASSIFICATION MARKS
表1标志名称和图形
序号
标志名称
标志图形
含义
备注/示例
1
易碎物品
运输包装件内装易碎品,因此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2
禁用手钩
搬运运输包装件时禁用手钩
3
向上
表明运输包装件的正确位置是竖直向上
4
怕晒
表明运输包装件不能直接照晒
表1(续)
5
怕辐射
包装物品一旦受辐射便会完全变质或损坏
6
怕雨
包装件怕雨淋
7
重心
表明一个单元货物的重心
表明商品类别的特定符号。见本标准第3章。
2
GH
供货号
CONTRACT NO
供应该批货物的供货清单(出口商品用合同)
3
HH
货号
ART NO
商品顺序编号。以便出入库,收发货登记和核定商品价格
4
PG
品名规格
SPECIFICA TIONS
商品名称或代号,标明单一商品的规格、型号、尺寸,花色等
5
SL
数量
QUANTITY
本标志应标在实际的重心位置上
8
禁止翻滚
不能翻滚运输包装
9
此面禁用手推车
搬运货物时此面禁放手推车
10
禁用叉车
不能用升降叉车搬运的包装件
11
由此夹起
表明装运货物时夹钳放置的位置
表1(续)
12
此处不能卡夹
表明装卸货物时此处不能用夹钳夹持
13
堆码重量极限
表明该运输包装件所能承受的最大重量极限
14
堆码层数极限
包装容器内含商品的数量
6
ZL
重量(毛重)(净重)
GBOSS WT
NET WT
包装件的重量(k8)包括毛重和净重
7
CQ
生产日期
DATEOF PRODUCTION
产品生产的年、月、日
8
CC
生产工厂
MANUFACTURER
生产该产品的工厂名称
9
TJ
体积
VOLUME
包装件的外径尺寸长×宽×高(cm)=体积(m3)
6收发货标志的颜色
6.1纸箱,纸袋,塑料袋,钙塑箱,按商品类别以表3规定的颜色用单色印刷。
表3
商品类别
颜色
商品类别
颜色
百货类
红色
医药类
红色
文化用品类
红色
食品类
绿色
五金类
黑色
农副产品类
绿色
交电类
黑色
农药
黑色
化工类
黑色
化肥
黑色
针纺类
绿色
机械
黑色
6.2麻袋,布袋用绿色或黑色印刷,木箱,木桶不分类别,一律用黑色印刷,铁桶用黑,红、绿、蓝底印白字,灰底印黑字,表内未包括的其他商品,包装标志的颜色按其属性归类。
备注
外框线宽
内框线宽
500及以下
50×50
1
2
平视距离5m,包装标志清晰可见
500~1000Hale Waihona Puke 80×8012
1000以上
100×100
1
2
平视距离10m,包装标志清晰可见
4.2图示标志图形
12类图形,见图1—1~图1—12。
5收发货标志的字体
标志的全部内容,中文都用仿宋体字,代号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数码用阿拉伯数码,英文用大写的拉丁文字母。标志必须清晰、醒目、不脱落、不退色。
相同包装的最大堆码层数,n表示层数极限
15
禁止堆码
该包装件不能堆码并且其上也不能放置其他负载
16
由此吊起
起吊货物时挂链条的位置
本标志应标在实际的起吊位置上。
17
温度极限
表明运输包装件应该保持的温度极限
表2标志尺寸单位为毫米
尺寸
序号


1
70
50
2
140
100
3
210
150
4
280
200
第二节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c)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见表1标志7的使用示例)。
d)标志11“由此夹起”
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2)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X围内。
e)标志16“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见表1标志16的使用示例)。
7收发货标志的方式
7.1印刷
适用于纸箱、纸袋、钙塑箱、塑料袋。在包装容器制造过程中,将需要的项目按6.1规定印刷在包装容器上。有些不固定的文字和数字在商品出厂和发运时填写。
SHIPPING PIECES
发运的件数
`说明
①分类标志一定要有,其他各项合理选用。
②外贸出口商品根据国外客户要求,以中、外文对照,印制相应的标志和附加标志。
③国内销售的商品包装上不填英文项目。
4商品分类图示标志
4.1图示标志尺寸见表2。
表2单位为毫米
包装件高度
(袋按长度)
分类图案
尺寸
图形的具体参数
应避免采用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橙色或黄色。
4标志的使用方法
4.1标志的打印
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4.2标志的数目和位置
4.2.1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10
XQ
有效期限
TERM OFVAIIDITY
商品有效期至×年×月
11
H
收货地点和单位
PLACEOFDESTINATION AND CONSIGNEE
货物到达站,港和某单位(人)收(可用贴签或涂写)
12
FH
发货单位
CONSIGNOR
发货单位(人)
13
YH
运输
SHIPPING No
运输单
14
JS
发运件数
4.2.2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
a)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b)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c)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d)集装单元货物:应位于四个侧面。
4.2.3下列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
a)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见表1标志1的使用示例)。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l相同的位置上(见表1中标志3示例a所示)。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见表1标志3示例b所示)。
图示标志共17种,其名称和图形如表1所示。
3标志的尺寸和颜色
3.1标志的尺寸
标志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表2。
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2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3.2 标志的颜色
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如果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对比色,最好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第四章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是为了便于货物交接、防止错发错运,便于识别,便于运输、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查验等工作,也便于收货人提取货物,在进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明的记号。
第一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X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
2标志的名称和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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