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四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
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82、183、184条要求。
(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运行和备用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____次。
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
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1.计量装置安装(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
(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由各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
2.矿行政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经营生产计划。
3.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采纳入到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瓦斯治理与采掘工程要做到“三超前”,即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超前使用。
瓦斯治理工程未完成,采掘工作面不得投入生产。
4.矿要制定年度抽采计划,计划要逐月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公司。
5.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
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和高瓦斯区域,其穿层、顺层抽采必须使用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抽采,移动泵只能作为辅助抽采设备,否则视为抽采能力不足。
6.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抽采需要。
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抽采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设计能力要有15~2.5的富余系数。
7.矿井要选择适应各开采煤层的有效抽采工艺和方法,坚持高低浓度相结合,临近层抽采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
8.规范抽采设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瓦斯抽采工程和抽采量计划。
高瓦斯及突出煤层的采区设计应编制专门的瓦斯抽采设计。
泵站、管路、计量装置等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备用泵能力不小于运行泵。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抽采钻孔施工、封堵以及系统管理,提高钻进效率和抽采效果,促进矿井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瓦斯双高,减少瓦斯对安全生产的威胁,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本质安全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完成矿井年抽采计划量,矿井平均抽采浓度35%以上。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一级,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按时完成公司和矿下达的抽采重点和节点工程。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抽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各生产科室科长、副科长、劳工科正、副科长,抽放队队长、书记、技术员,通风科分管抽放技术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抽采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
2.负责抽采工作技术指导与工作监督、检查。
3.协调抽采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以及环节沟通。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通风科科长为主抓负责人,分管抽放副科长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1、通风科每月按部署要求编制抽采钻尺、抽采量、抽采浓度以及重节点工程计划,在月底检查抽采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
2、严格出勤管理,保证抽采计划的完成。
抽放队出勤率不低于72%。
劳工科、通风科每月对劳动纪律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3、矿井抽采量、抽采浓度与抽放队钻尺挂钩。
2010年抽采量考核指标:68m3/min;抽采浓度考核指标:35%。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以3m3/min为一台阶,抽采浓度以1%为一台阶,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抽采浓度每增减1%,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4、矿井抽采量、浓度同时与通风科测流员工资挂钩。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抽采浓度每增减1%,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
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及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确保矿井安全运营,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及管理制度是职工遵守的基本工作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瓦斯抽采达标的依据为国家煤矿瓦斯抽采标准,煤矿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瓦斯抽采方案。
第五条瓦斯抽采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瓦斯抽采工作应当充分发挥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确保职工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瓦斯抽采方案的制定与审核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瓦斯抽采方案,明确抽采设备的布置和使用方法,以及相关的抽采参数。
第八条瓦斯抽采方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瓦斯抽采工作能够达到国家标准。
第九条瓦斯抽采方案应当由煤矿的技术部门进行审核,并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瓦斯抽采方案的变更应当经过技术部门审核,并及时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瓦斯抽采方案的制定和变更应当充分考虑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环境特点,确保安全高效地进行瓦斯抽采工作。
第十二条瓦斯抽采设备的布置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设备的数量和性能应当能够满足瓦斯抽采的需要。
第三章瓦斯抽采工作的操作与监督第十三条瓦斯抽采工作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瓦斯抽采工作的操作应当按照瓦斯抽采方案的要求进行,严禁擅自改变抽采参数。
第十五条瓦斯抽采工作的操作人员要按照作业权、责任、福利和纪律四个方面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瓦斯抽采工作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操作人员的操作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瓦斯抽采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抽采效果和抽采设备的检查,确保抽采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瓦斯抽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应当由煤矿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违反瓦斯抽采达标及管理制度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范本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瓦斯抽放工作安全、有效地进行,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瓦斯抽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以防范瓦斯事故为目标,遵守瓦斯抽放工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抽放过程中瓦斯的及时漏放和处理。
第二章抽放设备和工具第六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验收。
第七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九条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工作场所安全第十一条瓦斯抽放工作场所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当清晰可见,提醒人们注意瓦斯抽放作业。
第十三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抽放区域,防止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进入。
第十四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设立人员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帽、安全鞋和防护手套等。
第十五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六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七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在专业监督下进行,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进行抽放工作。
第十八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遵守瓦斯抽放防爆工作程序,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遵守瓦斯抽放的安全距离要求,禁止在危险距离范围内进行抽放。
第二十条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瓦斯抽放安全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操作知识。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____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斯抽采封孔考新丰煤矿防突科____年____月核制度瓦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落实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加大瓦斯抽采和封孔的管理力度,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原则,特制定《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
一、瓦斯抽采考核制度1、根据年度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防突科根据计划制定瓦斯抽采利用月度计划。
完不成月度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
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抽采不达标。
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公司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
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____生产的对相关人员罚款____元。
4、抽放系统不完善,各种计量装置____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
5、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____%的抽采量不计入抽采完成指标。
6、瓦斯抽采工要依据施工设计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钻孔的角度、方位、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7、钻机要安设牢固,钻孔、卡制器、动力头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对有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____-____元。
9、每季度对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
10、奖罚⑴对完成月度抽采量计划的,对瓦斯抽采人员进行奖励。
每抽出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抽采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⑵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每利用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利用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⑶没完成抽采量计划的对等罚款。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l)工作面(或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4)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核定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10~15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在本煤层施工小直径钻孔塌孔、堵孔严重时,回采工作面应采用顶板走向长钻孔、抽采老空等方法抽采瓦斯。
8、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由通防管理部门提出,由矿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一)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通风地质科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列入矿月度生产计划。
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采量等.(二)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必须具备抽采条件,不具备抽采条件的工作面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施工顶板瓦斯抽采钻孔的钻场底板必须在至煤层顶板3m及以上位置.钻场开钻地点应避开煤线和泥岩。
(四)抽采瓦斯系统定期测定负压、压差、浓度等参数,并建立台帐。
单孔抽采负压不低于13KPa,钻场总浓度不低于5%,顺层孔单孔浓度不低于10%,若单孔浓度降至1%以下时,实行间歇式抽采。
(五)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干支管每天测定1次;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2次,并对抽采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瓦斯抽采泵站严禁无计划停泵.瓦斯抽采系统要每班检查1次,做到抽采管路无破损、控制闸阀使用正常、无泄漏、无积水。
(六)瓦斯抽采管路吊挂平直、整齐。
抽采顶板钻孔(包括边孔)的瓦斯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顶板钻场侧,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的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靠工作面外侧。
上隅角的抽采软管要沿端头超前支护单体吊挂整齐,不得弯曲;边孔的抽采软管要靠帮吊挂整齐;高位钻场内的抽采软管要排列吊挂整齐,沿巷帮挂出钻场。
抽采管路拆除必须经抽采队同意并按指定位置予以拆除。
(七)抽采钻场(钻孔)现场有测定记录牌板,室内有各种记录、台帐齐全.(八)抽采瓦斯及抽采瓦斯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九)设置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遵守《规程》规定.另外:1、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硐口必须悬挂泵站名称牌板;2、泵站内需施工混凝土地坪,泵站内电缆吊挂整齐,各类牌板制度挂放整齐;3、泵站司机每班需清扫、冲洗地坪,擦拭泵、牌板等上的灰尘;4、泵站内需设置桌子和椅子,记录本整齐的挂在墙上或放在桌子上;5、泵站内及泵站进出口30m范围内的瓦斯抽采管路每季度用红漆油漆一遍,每台泵上需喷写泵的编号(按1#、2#、3#等顺次编号管理)。
瓦斯抽采管理及规章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各级矿山管理部门应当认真执行。
第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全面监管,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的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瓦斯抽采工作的相关记录和档案,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做好瓦斯抽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瓦斯抽采管理第九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瓦斯抽采的计划和方案。
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瓦斯抽采的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
第十一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的巡检制度,确保瓦斯抽采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激励他们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瓦斯抽采的奖惩机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瓦斯抽采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三章瓦斯抽采规章第十六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矿井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瓦斯抽采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八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关注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现场的巡视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瓦斯抽采工作的参数和设备。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范文1. 安全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 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瓦斯抽放的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2. 瓦斯抽放设备- 瓦斯抽放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 抽放口、排气口等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以保证排放效果。
3. 检测与监控- 企业应配备瓦斯检测仪器,并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测。
- 如发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瓦斯积聚。
4. 瓦斯抽放操作- 专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瓦斯抽放操作,并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 在瓦斯抽放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抽放效果,确保排放通畅。
5. 应急预案-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瓦斯抽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预案中应包括瓦斯泄漏处置、紧急疏散和事故报告等内容。
6. 人员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瓦斯抽放安全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 培训内容包括瓦斯抽放操作规程、瓦斯检测技术和应急预案等。
7. 安全信息公示- 企业应公示瓦斯抽放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 公示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瓦斯抽放设备的使用说明等。
8. 监督检查- 政府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的瓦斯抽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
9. 安全记录与报告- 企业应做好瓦斯抽放的安全记录,包括抽放时间、瓦斯浓度、操作人员等。
- 如发生瓦斯泄漏事故,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10. 安全奖惩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抽放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表现突出和违规行为进行奖惩。
- 奖惩措施包括发放奖金、记功等,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11. 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在瓦斯抽放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 企业应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确保瓦斯抽放过程的合法合规。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作为企业瓦斯抽放管理的参考标准。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落实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定,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XX煤矿通防科作为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
XX 煤矿其它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四条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标准体系。
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矿井必须设立瓦斯抽采管理机构、配备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七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
第八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第九条提前3-5年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同时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瓦斯抽采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实现矿井“抽掘采”平衡。
第五章瓦斯抽采技术工艺第十条矿井应当按照上级瓦斯治理要求,根据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具体制定地面预抽采、采空区抽采等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抽采半径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应当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GB50471-2018)规定。
进行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 10 27-2006)规定。
第十一条在矿井开拓布局和煤层开采程序方面,应坚持瓦斯抽采工程优先的设计原则。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5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保钻孔负压得到进一步提高,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井下打钻管理制度(一)开机前的准备1、检查各油管、钻具、接插件、管件、套管、钻杆等配件情况。
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方能开机。
2、____钻机时,将钻场顶部的活矸及底板的浮煤、杂物清理干净,保证见实底实顶,立柱必须戴木帽,安设底木必须摆好摆平,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处理好。
3、钻机机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和压力表,随时检查施工地点钻场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要及时切断钻机电源并安排机上人员撤离至瓦斯不超____%的新鲜风流中,并汇报通风调度及时处理;发现顶板、支护有问题,及时处理。
4、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立柱必须固定牢固,有防倒措施。
固定夹头把钻机前端与固定装置的横梁连接,必须拧紧螺栓。
防止松动跑偏。
5、钻机在固定装置上作业时,定位必须适当。
使其在不同的高度水平,能平稳作业。
6、开机前要将润滑剂注入钻机的润滑孔内。
(每一个循环加注一次)7、钻机试运行时,给进、旋转应试运转1—____次,钻头马达空转均以最高转速旋转,空转时间不宜过长,避免马达升温。
8、所有施工人员穿着必须贴身,打钻过程中,加杆、上卡人员不得出现随意敞开衣服的情况,严禁戴手套作业。
(二)____钻机前的准备工作1、进入____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杂物。
2、钻机供电和开关必须实现瓦斯电闭锁。
3、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三)____钻机时的操作规范1、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在进风巷道安设钻机时,应留下安全行人道。
2、钻机安设地点底板应平整。
3、钻机、操纵台、油箱摆放要合理,各路油管按序排放。
4、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封孔材料摆放在指定位置,并挂上封孔材料堆放牌。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3篇)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E、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4、瓦斯抽放设计必须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抽放泵站硐室必须按瓦斯抽放设计的位置和规格施工。
6.瓦斯抽放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
抽放管路要做到平、稳、直、密。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3篇)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
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
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____‰下降坡度安设,每200—____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____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
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及管路状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
10、施工每个钻孔都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打钻时间、开孔终孔的孔径、孔深、见煤部位、施工人,及打钻过程中塌孔、喷孔等事故记录。
11、每个瓦斯孔打完必须立即封孔合管抽放,否则应将钻孔堵严防止喷瓦斯。
在瓦斯压力大地点打钻,要有防止推钻、防止喷孔的措施。
封孔必须封严,其长度不得少于3m。
拆除钻孔必须经通风井(区)长批准。
12、打钻钻场内必须设断电仪或便携理研。
13、井下移动瓦斯抽放须设在全风压新风流中、设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排放管口必须引入总排。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本(2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安全、高效进行,遵循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抽采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进行严格管理。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瓦斯抽采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第二章瓦斯抽采管理组织和责任一、瓦斯抽采工作由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二、瓦斯抽采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瓦斯抽采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权限。
三、瓦斯抽采领导小组由瓦斯抽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瓦斯抽采班组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四、瓦斯抽采班组负责人是瓦斯抽采现场的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五、瓦斯抽采班组负责人应当制定详细的抽采方案,并提前报告瓦斯抽采领导小组。
第三章瓦斯抽采设备和工具一、瓦斯抽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
第四章瓦斯抽采作业管理一、瓦斯抽采作业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瓦斯抽采作业期间,必须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抽采效果和作业场所的安全。
三、瓦斯抽采过程中,一旦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或其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瓦斯抽采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并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瓦斯抽采安全教育和培训一、瓦斯抽采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瓦斯抽采的基本知识、作业规范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三、瓦斯抽采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瓦斯抽采工作。
第六章瓦斯抽采事故应急处理一、瓦斯抽采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和后果。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1. 引言为确保企业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订立本《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本企业从事煤矿、煤化工等相关生产和开采工作的部门、岗位和员工。
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
2. 定义•瓦斯:指煤矿、煤化工等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
•瓦斯抽放:指将瓦斯从煤矿、煤化工等相关工作场合安全、高效地抽放排出的工作行为。
3. 瓦斯抽放管理标准3.1 瓦斯抽放设备与设施1.全部瓦斯抽放设备和设施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定期检查和维护。
2.抽放设备和设施必需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保持清楚可见。
3.瓦斯抽放设备和设施的操作必需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
3.2 瓦斯抽放工作流程1.瓦斯抽放工作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
2.针对不同的工作区域,订立相应的瓦斯抽放方案并进行实施。
3.在瓦斯抽放过程中,必需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并依据浓度变动做出相应调整和处理。
4.瓦斯抽放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瓦斯浓度超标),必需立刻停止抽放工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3 瓦斯抽放安全防护1.瓦斯抽放作业区必需配备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全部从事瓦斯抽放工作的员工必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含防毒面具、防滑鞋等。
3.瓦斯抽放作业区必需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4 瓦斯抽放记录和报告1.全部瓦斯抽放记录必需如实填写,包含抽放时间、地方、抽放量、监测数据等内容。
2.瓦斯抽放记录必需进行分类存档,保存至少三年。
3.瓦斯抽放记录必需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并定时提交报告。
4. 考核标准4.1 抽放任务完成情况依据瓦斯抽放任务书对各部门、岗位和员工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抽放装置的运行状态和效果•抽放效率和抽放量的达标情况•抽放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的合规性4.2 安全生产情况依据瓦斯抽放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各部门、岗位和员工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作业区的通风系统运行情况和效果•个人防护装备的佩戴情况及使用效果•环境标识的完整性和清楚度4.3 瓦斯抽放记录和报告对部门、岗位和员工的瓦斯抽放记录和报告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上报和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存档管理的规范性5. 惩罚与嘉奖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惩罚制度进行处理,并可能对涉及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追责;任何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造成重点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矿井的抽放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规范操作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水平。
第五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矿井应当成立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区长、抽放区区长等有关领导成员组成。
第八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二)审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重大技术方案;(三)监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协调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九条矿井应当设立抽放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抽放瓦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三)监督检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放方法和技术,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抽放方法、抽放参数、抽放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抽放瓦斯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2024年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抽采工作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第三条瓦斯抽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抽采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四条瓦斯抽采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义务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瓦斯抽采管理责任制度第五条矿长是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抽采管理工作,确保瓦斯抽采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监测员是瓦斯抽采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监测、报警和抽采设备检修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定期组织开展巡检、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确保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瓦斯抽采工作流程第八条瓦斯抽采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安排计划:根据矿井情况和生产需求,制定瓦斯抽采计划,确保抽采工作与生产工作协调。
2. 设备准备:检查抽采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必要维护和保养。
3. 环境检查:对井下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可能存在的隐患,确保抽采现场的安全。
4. 瓦斯抽采:根据计划进行瓦斯抽采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抽采的顺利进行。
5. 监测报警:配备专职监测员进行现场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安全措施。
6. 记录报告: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记录,包括抽采量、设备使用情况和抽采效果等,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瓦斯抽采安全管理第九条瓦斯抽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条瓦斯抽采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瓦斯抽采现场应设立警示标识,明确瓦斯抽采的区域,方便人员分辨和辨认。
第十二条瓦斯抽采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通风装置、排放管道等,确保现场的通风和排放工作。
第十三条瓦斯抽采现场应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现场的安全状况。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有效的瓦斯抽采管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
本文将从瓦斯抽采管理的意义和目标、瓦斯抽采设备和技术、瓦斯抽采操作规范以及瓦斯抽采管理的质量保障等方面,探讨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一、瓦斯抽采管理的意义和目标瓦斯是煤矿中一种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引发爆炸和中毒事故。
瓦斯抽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合理利用和安全排放瓦斯,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并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瓦斯抽采管理的意义在于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安全水平。
二、瓦斯抽采设备和技术1. 瓦斯抽采设备:瓦斯抽采设备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瓦斯抽采泵、瓦斯抽采管道和瓦斯抽采控制装置等。
这些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抗爆能力和稳定的工作性能,确保瓦斯抽采的效果和安全。
2. 瓦斯抽采技术:瓦斯抽采技术包括传统的机械抽采、人工抽采和电动抽采等。
不同的矿井和条件下,应选择适合的抽采技术,并确保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瓦斯抽采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对于提高瓦斯抽采效率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三、瓦斯抽采操作规范1. 安全措施:在瓦斯抽采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防护装备,确保工人的安全。
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瓦斯抽采设备和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2. 环境监测:对矿井内外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处理异常情况。
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和报警机制,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3. 瓦斯抽采效果评估:定期对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检验瓦斯抽采设备和技术的运行情况。
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瓦斯抽采管理的依据,及时调整操作策略和设备配置。
四、瓦斯抽采管理的质量保障1. 管理责任:明确瓦斯抽采管理的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并落实管理责任。
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知识,能够制定和执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 信息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记录、瓦斯浓度的监测数据、瓦斯抽采效果评估结果等。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1.引言为了保障煤矿勘探开采作业过程中安全稳定,规范瓦斯抽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定义瓦斯抽放:通过井下设备抽取煤层瓦斯,将其输送到地面或其他地点,降低煤层瓦斯压力。
3.管理要求3.1.瓦斯抽放设备要求所有瓦斯抽放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审核,方可投入使用。
所有设备应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以及清洗保养工作。
3.2.瓦斯抽放工作人员要求从事瓦斯抽放工作的人员必须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方针,具有扎实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经过煤矿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
3.3.瓦斯抽放作业要求瓦斯抽放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相应作业规程进行,确保操作流程正确规范,禁止未经授权和未经培训人员随意开展瓦斯抽放作业。
3.4.瓦斯抽放监测要求瓦斯抽放作业进行时,应严把瓦斯抽放出口,禁止出现任何泄漏,24小时对瓦斯抽放出口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当地规定极限值,发现瓦斯浓度超标,立即停止作业。
4.安全保障4.1.防瓦斯爆炸瓦斯抽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瓦斯抽放设备与瓦斯抽放井必须进行差异化掘进,开设有隔离门,并且应定期进行通风换气,确保掘进巷道不积聚瓦斯。
4.2.应急处理瓦斯抽放过程中,如果发生瓦斯突出、瓦斯爆炸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瓦斯抽放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尽快报告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发生的事故最小化。
5.管理措施5.1.日常检查对于瓦斯抽放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环境应进行定期检查。
在瓦斯抽放过程中,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质量监督、检测。
5.2.数据汇总按照国家规定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对瓦斯抽放作业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形成报告,对瓦斯抽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安全、高效。
6.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企业应按照本规定,严格执行瓦斯抽放全过程管理,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和本行业标准,建立相关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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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落实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定,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XX煤矿通防科作为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
XX 煤矿其它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四条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标准体系。
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矿井必须设立瓦斯抽采管理机构、配备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七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
第八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第九条提前3-5年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同时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瓦斯抽采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实现矿井“抽掘采”平衡。
第五章瓦斯抽采技术工艺第十条矿井应当按照上级瓦斯治理要求,根据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具体制定地面预抽采、采空区抽采等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抽采半径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应当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GB50471-2018)规定。
进行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 10 27-2006)规定。
第十一条在矿井开拓布局和煤层开采程序方面,应坚持瓦斯抽采工程优先的设计原则。
第十二条抽采工艺方案的选择应按下述条件进行:(一)高瓦斯、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采瓦斯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
(二)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抽采半径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应当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瓦斯量和效果等。
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第十四条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一)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二)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它保障措施。
(三)矿井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四)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审查。
第十五条区域及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根据煤层原始含量、可抽采时间、抽采系统能力、衰减系数、煤层透气性、抽采半径、地质等参数情况,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应当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矿井必须具备以下瓦斯抽采图纸、记录、报表、台账:(一)抽采瓦斯系统图、泵站平面布置图、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抽采瓦斯系统图按季绘制,按月补充修改。
(二)抽采钻孔施工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泵站运行记录。
(三)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其中抽采量年、季、月报表经矿井总工程师审阅后,由通防科备案。
(四)抽采设备台帐、抽采工程台帐、抽采量台帐。
第六章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第十七条瓦斯抽采泵应使用水环式抽采泵,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第十八条设置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到临时抽采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新鲜风流中;抽采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应加设绝缘段并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位置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行人和运输;下风侧栅栏外1m以内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并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栅栏外的瓦斯浓度应符合该巷道瓦斯浓度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井下采空区低浓度瓦斯抽采时,应在靠近可能的火源点一侧的管道上安设抑爆装置。
第二十条瓦斯抽采泵有计划检修、停运和调整运行工况,要制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如因停电、故障等原因瓦斯抽采泵临无计划停止运转,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立即向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及相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必须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瓦斯抽采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地点必须设置检测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计量装置,并设置抽采观测牌板。
瓦斯抽采参数人工测定时,泵房内每2小时测定1次,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地点每周至少测定1次。
瓦斯抽采泵站的主管路应留设有用于人工检测参数的检测口。
抽采队每旬对抽采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及时除渣、堵漏、放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并遵守以下规定:(一)瓦斯抽采泵站进气管或总进气管必须同时安装人工和自动检测流量、压力、浓度、温度的装置,采空区抽采管路入口10~15m范围内安装CO传感器。
(二)井下瓦斯抽采主管、干管、支(分)管必须按装设标准要求安装流量、浓度、压力自动或人工检测计量装置。
计量装置安装在巷道口50m范围以内。
(三)每个瓦斯抽采钻场、抽采评价单元及汇流管必须装设流量、浓度、压力自动或人工检测计量装置。
瓦斯抽采钻孔应装设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装置。
第二十三条安设检测、计量装置的地点应设置观测、管理牌板,定期进行及时检测,检测结果记入现场管理牌板。
(一)瓦斯抽采泵站每1h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每7d人工检测一次,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校正。
(二)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每7d至少检测一次,并进行汇总分析。
(三)矿井抽采量报表以泵站人工检测数据校准值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煤层预抽采管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管路中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采空区抽采管路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管路中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二十五条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瓦斯抽采钻孔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放水、除渣,发现钻孔抽采效果不好或者有发火迹象等问题时,及时处理。
根据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检测分析结果,及时对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钻孔进行调整或调节,保证高效抽采。
抽采系统瓦斯浓度、抽采量、负压发生较大变化时,通防科必须查明原因,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第七章瓦斯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第二十六条敷设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一般应设在回风井(巷)内。
敷设在运输巷道内的瓦斯抽采管路,其高度满足通车需要。
瓦斯抽采管路通过通风设施时,必须设置防止压挤管路的装置,设施两端封堵严密不漏风,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在选择瓦斯抽采管路时,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金属管路。
采空区(封闭区)埋设的抽采管路应使用检验合格的非金属材质管路。
(二)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抽采系统支、干、主管径,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保持通用性。
抽采管路联接使用的绝缘管、变径管、柔性接头,其断面应不小于被联接管路断面。
(四)瓦斯抽采主管、干管应敷设在回风巷或专用回风巷内,抽采管路通过回风井到达地面。
井下临时抽放泵站的正压管路不得敷设在进风巷道内。
第二十七条瓦斯抽采管路安设完毕后,应逐段对瓦斯管路进行气密性试验,保证管路严密不漏气。
第二十八条加强敷设抽采管路巷道的维护,保证支护完好,巷道畅道,无积水。
凡因巷道积水或失修,造成工作面不能正常抽采瓦斯时,工作面必须停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瓦斯抽采管路上的控制阀门必须编号管理,阀门开启角度、方向标识清楚。
主要阀门角度调节实行挂牌管理,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十条瓦斯抽采钻孔和抽采管路应设置除煤粉(渣)装置,定期进行除排渣,防止钻孔或管路堵塞。
瓦斯抽采管路必须采取防冻、防撞、防静电等措施。
在温差变化较大的地点,应设置防止抽采管路热胀冷缩的伸缩装置。
第八章瓦斯抽采工程管理第三十一条钻孔施工前应编制有钻孔设计、打钻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如钻孔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异常或其它原因需要改变钻孔设计时,由通防科编制抽采钻孔变更设计,报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钻孔施工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严格按钻孔设计参数和有关要求施工。
第三十二条钻孔钻进过程中,应对孔深、见顶、见底或地质构造、吸钻、喷孔、卡钻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对异常情况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钻进。
第三十三条加强有害气体现场检测。
在煤层中施工抽采钻孔或施工其它长钻孔时,必须在钻孔下风侧连续监测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
甲烷或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时,应立即采取停止钻进,撤离回风侧人员,停止供风,加大供水等安全措施,并进行汇报与分析。
施工钻孔发现有异味时,要加强回风流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第三十四条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及时冲洗钻孔,确保封孔前钻孔无塌孔、无积水、无煤渣。
封孔时应确保钻孔封孔严实。
瓦斯抽采钻孔应编号管理,并悬挂钻孔管理牌,准确记录钻孔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封孔负责人及钻孔接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