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法规知识、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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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导游法规知识第一章法规常识一:熟悉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和国家一起产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体现法律的分类:a.国内法与国际法b.宪法性法律与普通法c.实体法与程序法d.一般法与特别法e.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掌握法律与政策联系与区别1政策引导法律,最终由法律来保护2.法与政策的区别a.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政策只有形成法律才能成为国家意志b.法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明确且,政策更多带有方向性和指导性。
c.法具有强制性,政策只是具有约束力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处处体现着道德的准则,在道德中遵守法律,二者互补。
a.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
法=制度范畴,道德=意识b.存在形式不同c.调整范围,道德更广泛。
d.规范内容不同e.调整方式和手段不同三:熟悉构成旅游法律行为的意思表达方式;a.口头b.书面c.推定的意思d默认掌握旅游法律行为的分类;a.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旅游法律行为b.有偿和无偿的旅游法律行为c.单方、双方和多方的旅游法律行为d.诺成和实践的游游法律行为旅游法律行为的要件实质要件a.行为人要合格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自愿c.行为人的行为内容要合法形式要件a.登记b.鉴证c.公证熟悉旅游代理行为。
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旅游法律意思表示,其权力义务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
四:掌握承担旅游法律责任的条件;a.行为具有违法性b.行为人要有过错c.要有旅游损害事实的存在d.行为过错与旅游损害事实要有关系e.行为人要有民事权力和能力熟悉旅游法律责任的种类a.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处分有8种b.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和债不履行旅游经济义务c刑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第二章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一:掌握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概念有以下三个1.旅行社主要是具体有法人资格从事旅游的企业2.旅行社主要是招徕并接待旅游者3.旅行社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为旅客提供有偿服务,以保证旅行社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旅游法教程第二章 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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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尊重权
受尊重权是指旅游者在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享 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得到尊重的权 利。受尊重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一)人格尊严
•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身份、社会地位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的 尊重。
•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应当得到尊重,意味着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受到旅游经营者和 其他人的尊重,任何人不得侵犯其人格尊严。
(一)获得赔偿权的含义
➢赔偿的缘由包括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 ➢赔偿的主体包括旅游经营者、履行辅助人、第三人等 ➢赔偿的标准包括弥补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获得赔偿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
(二)确认获得赔偿权的缘由
➢获得赔偿权是旅游者权益遭受侵害后应当享有的权益 ➢获得赔偿权是督促旅游经营者规范运营的有效机制
➢自然人 ➢消费者
二、旅游者的特点
➢旅游者进行消费主要是为了满足精神层面的需要 ➢旅游者进行消费需要亲自体验 ➢旅游者处于弱势地位
三、旅游活动的特点
➢旅游活动的异地性 ➢旅游活动涉及多环节、多要素 ➢旅游服务空间移动迅速 ➢旅游服务的正常运行需要政府的保障
第二节 旅游者的权利
旅游者的权利,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消费中所享有的, 由法律、法规确认的或由合同约定的受法律、法规保护 的权利。
(二)确认知情权的理由
➢理性决策所需 ➢共同配合达成旅游目的所需 ➢旅游消费本身的特点所需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之间的力量、信息存在不对称
三、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旅游者根据自己的主观愿望,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享有的自由选择旅游服务商、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权利,有 拒绝强制交易的权利。
《旅游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 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章-我国的旅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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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为。法律所认为的行为包括人的一切有 意识的活动。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指的 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人的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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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自主经营; (二)拒绝无合法证件人员的检查;拒绝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收费、罚款和其他处罚; (三)拒绝无偿提供服务和其他形式的摊派;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反职业道德、侮辱人格
尊严的要求; (五)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 (六)旅游经营活动中享有的其他合法权利。
不正当利益; (五)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价格标准、服务质量
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填报旅游经营情 况统计报表; (六)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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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业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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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 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分为两类:中央
行政机关,即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地方 行政机关,即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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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游者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 1.旅游者的基本权利 2.旅游者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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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旅游经营者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
旅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营者主要指旅行社、饭店、车(船)公 司、商店、游乐场所、旅游点等旅游经营单位。 旅游经营者以自己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 通过开展业务经营,享有旅游权利,承担旅游 义务。从各国旅游法的规定和实践看,依法注 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既是国家授予旅游经营单位 的经营权利,又是旅游经营单位对国家应尽的 经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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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法规资料整理导游法规知识笔记第一章法规常识一、法规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总和。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国务院----法规国务院各部委---规章二、法律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才是法。
3、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
4、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四、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有国家制订和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五、法律的职能和作用1、职能:调整性职能;保护性职能2、作用: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具有统治阶级的职能,起着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阶层之间关系的作用。
六、法律的分类1、国内法和国际法2、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立法的基础3、实体法和程序法①实体法:凡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称为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②程序法:凡规定实现实体法的诉讼程序或手续的法律是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①从时间效力看,a.适用于该法律在修改或废除前的任何时期的法,是一般法。
b.只有在特定时期内有效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戒严法》②从对人的效力看,a. 对全国公民都有效的法,是一般法。
b. 对特定公民有效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③从空间效力看,适用于特定地区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经济特区条例》5、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七、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指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
导游法规知识第二章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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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法规知识第二章、旅游社管理法律制度。
1、旅行社是旅游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
2、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旅行社管理条例》,这是我国旅游业第一部行政法规,3、2009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旅行社条例》,取代《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一节、旅行社开办的法律规定旅行社(概念):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炎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一、旅行社经营范围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一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二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二、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及申报(一)设立旅行社的条件1、设立条件:A有固定的经营场所B有必要的营业设施C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2、质量保证金,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二)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三)旅行社的核准1、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部门提出。
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2、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2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3、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四)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1、(1)、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的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
(2)、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
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3)、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导游法规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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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商贸旅游系教案(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2、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一)境内旅游;(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四)入境旅游;(五)其他旅游业务。
3、旅游业务经营规则(1)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3)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4)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5)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6)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7)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二)导游和领队1、导游证和领队证的申请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他条件。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思考:质量保证金用于哪些方面?注意: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思考:如违反了该如何处置?思考:两者的区别于联系?的费用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法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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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知识点总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旅游法是为了规范旅游行为、保护旅游者权益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是旅游法的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旅游活动的立法基础1.《旅游法》的颁布背景和意义:旅游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旅游法的制定有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 旅游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活动。
第二章旅行社和导游的管理1. 旅行社的资格条件和登记手续: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必须具备一定资金、场所和资格条件,完成登记手续。
2. 旅行社责任:旅行社需提供真实的旅游信息、组织旅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安全和权益。
3. 导游的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导游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有导游资格证书、在旅游活动中要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和遵守导游行为规范。
第三章旅游者的权益和义务1. 旅游者的权益:旅游者有信息权、安全权、文明旅游权、隐私权等,旅游法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 旅游者的义务: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合同,不损害他人利益,维护旅游景区环境清洁。
第四章旅游合同和旅游投诉1. 旅游合同的内容和解释:旅游合同应包括旅游产品、服务内容、价格、安全保障、投诉解决等条款。
2. 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者有权了解旅游产品和服务内容,有义务按旅游合同履行支付费用、遵守旅游合同约定。
3. 旅游投诉的处理:旅游者可以通过旅游投诉渠道对旅行社、导游等提出投诉,并要求合理解决。
第五章旅游安全保障1. 旅游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旅行社、导游等旅游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2. 旅游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章旅游行政管理1. 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等工作。
2. 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旅行社、导游等旅游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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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旅游者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三)严格履行权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四)受尊重权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五)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六)救助保护请求权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义务(一)五个应当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二)三个不得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三个配合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入境旅游者的“二个不得”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一、旅游经营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导游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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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法律法规第一篇:导游法律法规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大纲第一章宪法常识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序言及总纲的内容,2.熟悉《宪法》规定的我国基本国策、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机构,基本国策:1、计划生育;2、男女平等;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我国第一个在单项法中明确的基本国策)4、对外开放;5、环境保护;6、水土保持;7、节约资源。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国家机构:①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②国家主席;③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④国家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⑤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⑥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3.掌握《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的规定。
现代民主国家公民权利分为四类:法律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参与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参与人格权;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护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国旗:五星红旗;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国徽: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首都:北京。
第二章旅游发展战略1.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目标;重大意义:①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②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③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某年版《导游法规知识》新教材内容
![某年版《导游法规知识》新教材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b89ac27deefdc8d377ee3202.png)
2009年版《导游法规知识》新教材内容整体删除教材中第十一章(旅游投诉法律制度),因为目前该制度已全面废除。
第二章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旅行社是旅游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它与其它旅游业要素不一样,旅行社具有中介性质,必须依靠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加进组合创意和导游服务,形成自己的产品,向旅游者销售。
因而旅行社为整个行业“串糖葫芦”,承担着风险和义务,旅行社在旅游业中起龙头作用。
为强化旅行社的经营管理,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主要有:1996年10月15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同日生效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这是我国旅游业第一部行政法规。
随后,《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相继出台。
2001年,中国加入WT O后,《旅行社管理条例》作了符合新情况的调整,随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作了重大调整。
2009年,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法制环境。
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5月1 日实施取代《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旅行社条例》。
为促进旅行社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具有重大意义。
据此,国家旅游局发布并实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其他相关法规、规章也在陆续调整中。
第一节旅行社开办的法律规定《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
《条例》明确了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主营业务和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主要业务,并向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相关旅游服务是指: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娱乐等服务;提供导游、领队服务和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接受委托,为旅游者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委托代理服务;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为企业的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二章讲义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二章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d292a171915f804d2b16c1af.png)
第二章:宪法的基本知识第一节:概述一、宪法概念和法律地位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 宪法的特征①内容: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②效力: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效力。
③规范: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④程序: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宪法的法律地位(1)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 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1.国家的根本任务(1)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指导思想(1)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1) 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基本人权原则(1)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 宪法规定了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
3.法治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坚持宪法的权威性。
(3)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权力制约原则(1)指国家权力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制约,从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二节:国家的基本制度一、我国的基本政治原则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1)国家性质①我国的国家制度: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②是人工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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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旅游者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三)严格履行权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四)受尊重权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五)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六)救助保护请求权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义务(一)五个应当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二)三个不得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三个配合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入境旅游者的“二个不得”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一、旅游经营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一)旅行社依据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探、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导游法规知识、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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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服务合同
(一)旅游合同的内容。
(二)旅行社订立旅游合同的规定。
(三)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规定
1、旅游合同转让
2、旅游合同解除
(四)客观因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承 担
(五)违约责任的承担和承担方式。
1、旅行社违约责任
2、公共交通经营者违约责任。
3、旅游者违约责任
三、旅游安全的保障。
1旅游经营者的概念,
2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和经营范围。
3包价旅游合同的含义。
教学难点
1旅游合同的内容。
2安全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3旅游者安全保障中应尽的责任。
更新、补 充、删节 内容
课外作业
教学后记
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旅游经营者的概念,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和经 营范围。包价旅游合同的含义,旅游合同的内容。安全保障中政府 的责任,旅游者安全保障中应尽的责任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这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三、旅游安全的保障。
(一)政府部门的责任
(二)旅游经营者的责任
(三)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课堂教学安排
教学过程(含教学方法、 进度安排与时间分配等)
主要教学内容
复习旧知
导入新课
新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解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
一、旅游经营
(一)旅行社
1、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2、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3、旅游业务经营规则
(二)导游和领队
教案纸首页
授课日期
授课班级
授课课时
2授课形式新授
授课章节 名称
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 第二节旅游经营者活动
使用教学 器材准备
多媒体
教学目标
导游法规第二章(1)
![导游法规第二章(1)](https://img.taocdn.com/s3/m/ca828ac84b35eefdc9d33345.png)
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黉舍商贸游览系教案〔大众根底课程、专业技艺课程〕课程称号向导法例常识讲课班级讲课章节讲课课时2讲课时刻第二章第二节游览运营运动〔单位〕教学目标经过进修,熟习并控制游览法执法轨制中游览运营运动的相干规则,从而能更好的控制游览法,依法服务,依执法己。
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更新、补充、删省的教学内容游览运营的执法规则游览条约的执法相干规则无教学构造布置教学运动构造辅佐教学手腕古代信息技巧使用教学内容老师运动先生运动展现视频:“零团费〞的游览社你敢选择吗?《游览法》中明确规则,零团费将不再存在。
考虑答复、谈旧事事情导入新授本人对《游览法》的见解视频播放第二节、游览运营运动一、游览运营PPT考虑了解并做好条记游览运营者是指游览社、景区以及为游览者供给交通、留宿、餐饮、购物、文娱等效劳的经营者。
〔一〕游览社1、设破游览社的前提老师总结:设破游览社,招揽、构造、接待游览者,为其供给游览效劳,〔一〕有牢固的运营场合;该当存在以下前提,获得游览 主管部分的答应,依法操持工 商注销:〔二〕有须要的 营业设备; 〔三〕有契合规 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须要的 运营治理职员跟 向导; 〔五〕执法、行 政法例规则的其 他前提。
考虑了解PPT2、游览社的运营范畴 〔一〕境内游览; 〔二〕出境游览; 〔三〕边疆游览; 〔四〕出境游览; 〔五〕其余游览营业。
游览社运营前款 第二项跟第三项 营业,该当获得 响应的营业运营 答应,详细前提 由国务院规则。
3、游览营业运营规那么 (1)游览社不得出租、出借游览 社营业运营答应证,或许以其 他方法合法让渡游览社营业经 营答应。
考虑答复 考虑:品质保障 金用于哪些方 面?〔2〕游览效劳品质保障金 〔3〕游览社为招揽、构造游览 者宣布信息,必需实在、精确, 不得进展虚伪宣扬,误导游览 者。
触类旁通 用于游览者 权利侵害赔 偿跟垫付旅 游者人身安 全遇有风险 时紧迫救济 的用度〔4〕游览社及其从业职员组 织、招待游览者,不得布置参 不雅或许参加违背我国执法、法 规跟社会私德的工程或许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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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
一、旅游经营
(一)旅行社
(二)导游和领队
(三)景区
(四)旅游经营者
二、旅游服务合同
(一)旅游合同的内容。
(二)旅行社订立旅游合同的规定。
(三)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规定
(四)客观因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承担
(五)违约责任的承担和承担方式。
1旅游经营者的概念,
2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和经营范围。
3包价旅游合同的含义。
教学难点
1旅游合同的内容。
2安全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3旅游者安全保障中应尽的责任。
更新、补 充、删节 内容
课外作业
教学后记
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旅游经营者的概念,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和经 营范围。包价旅游合同的含义,旅游合同的内容。安全保障中政府 的责任,旅游者安全保障中应尽的责任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这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教案纸首页
授课日期
授课班级
授课课时
2授课形式新授
授课章节 名称
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 第二节旅游经营者活动
使用教学 器材准备
多媒体
教学目标营范围。掌握 包价旅游合同的含义,掌握旅游合同的内容。熟悉安全保障中政府 的责任,掌握旅游者安全保障中应尽的责任。
教学重点
三、旅游安全的保障。
(一)政府部门的责任
(二)旅游经营者的责任
(三)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