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详细]

合集下载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施工人员。

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1.组织架构:建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培训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培训对象:根据施工人员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等级,分为不同培训级别,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

4.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现场实操、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年度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内容和目标。

2.月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每月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3.实施与监督: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确保培训内容的落实和培训效果的跟踪。

四、安全教育培训要求1.全员参与: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复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特殊培训:对于新员工、转岗员工和从事高风险作业的人员,须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4.持续改进: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

五、安全教育培训考核1.考核方式:采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2.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须重新培训直至合格。

3.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1.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每位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

2.档案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

3.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七、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为了提高员工对建筑施工安全的意识和知识,保障施工场所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以下是一个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参考内容:1. 建立培训计划:制定建筑施工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等。

2. 培训课程设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关培训课程,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

3. 培训材料准备:准备相关培训材料,包括教材、PPT、视频等,以便于培训的教学和学习。

4. 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师资队伍的选择和培养,确保能够提供专业的安全知识和培训。

5. 培训方式选择: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可以选择集中培训、分组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进行。

6. 培训评估与考核: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采取测试、操作演示等方式,确保培训的效果。

7. 测试与证书颁发: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员工参与施工的资格凭证。

8. 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培训的全程可追溯。

9. 安全教育宣传: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施工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10. 追踪与持续改进: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与评估,并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制定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公司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一、培训目标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降低施工事故的发生率。

二、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1)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安全生产理论(1)安全生产的意义与重要性;(2)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3. 安全生产技术知识(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2)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方法;(3)施工现场的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估;(4)施工现场常见事故案例分析和处理方法。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1.组织机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培训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

三、安全教育培训实施1.入场教育:所有新进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日常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确保每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培训。

3.特殊工种培训:对于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管理人员的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培训形式1.集中培训:通过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

2.现场培训: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操作培训,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3.视频培训: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观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操作演示等视频资料。

4.自主学习:提供安全学习资料,鼓励员工自主学习,提高安全知识水平。

五、培训考核1.培训考核:定期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

2.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3.不合格处理: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接受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六、培训记录1.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

2.培训资料归档:所有培训资料应归档保存,方便查阅。

七、监督检查1.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记录整改结果。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指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认识和技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加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在进场前、进场时、进场后三个阶段进行。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进场前的安全培训第十一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是指在施工单位正式进场之前的培训,目的是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纳入安全管理的范围,使其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

第十二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控制措施;(五)应急救援和灭火知识;(六)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四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应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演示、教材等,使参与培训的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

第十五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进场时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进场时的安全培训是指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后进行的培训,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遵守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____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____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____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3、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3篇)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3篇)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建筑工地是高风险的场所,各种安全事故频发,对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工人在工作中的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一、培训目的本培训旨在加强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技能,减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培训对象本培训针对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也应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1. 建筑工地的安全风险分析针对建筑工地的特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评估,使工人们能够认识到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危险及其严重性。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介绍建筑工地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地方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并对其进行解读,使工人们了解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要求,增强其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3.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介绍建筑工地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高处作业等,通过理论教学和实操演示,让工人们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有效降低作业风险。

4. 安全防护知识介绍建筑工地常见的安全防护知识,如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建筑工地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标识的意义和使用方法。

5. 现场应急救援介绍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火灾扑救等,通过实操演练,使工人们能掌握应急逃生的技能,并能在事故发生时正确应对。

四、培训形式1. 理论培训通过课堂讲解,采用图文结合、案例分析等方式,把培训内容详细讲解给工人们,使其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

2. 实操演练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工地进行实操演练,让工人们亲自参与,体验操作,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 考核评估安排考核评估活动,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和实操操作考核,对参加培训的工人们进行考核,通过合格者给予培训合格证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五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五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一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具体规定如下: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

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一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每有上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黄河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0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学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1、企业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证书方准上岗。

2、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不定期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二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

3、要定其轮训项目经理,并取得《安一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本企业实施安全卫生管理。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亲朋岗位的安一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5、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学徒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一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版(4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版(4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建筑工程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是本单位的基本安全要求,员工必须参加并按规定完成培训。

第四条基于工种的特点,制定不同层次和内容的安全培训课程,需根据工作岗位给予不同的安全培训。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五条安全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建筑工程安全法规和标准的基本知识;2.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案例分析;3.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和方法;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5. 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如高处作业、电焊等;6. 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培训要求第六条安全培训应由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培训主要以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员工应按照单位安排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课程,并在培训结束后参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员工应认真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培训,需提前向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请假,并按规定补充培训。

第九条已经参加过本单位安全培训课程的员工,在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时限内应参加定期的复训,以巩固和更新知识。

第四章培训形式第十条安全培训可采取面对面授课、视频教学、培训手册等形式进行。

具体形式可根据培训内容和员工情况灵活选择。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讲解清晰明了,禁止使用隐晦或不具体的措辞,以确保员工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安全培训结束后,员工应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测试。

第十三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80分以上。

第十四条未通过考核的员工,需进行补考。

若连续两次未通过考核,将进行额外的强化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应对每次安全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版(三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版(三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本培训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本培训制度的要求参加培训,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工程的安全风险认知:包括各类建筑工程的安全风险、事故案例及其教训等。

2. 建筑工程的安全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规程等。

3.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安全责任等。

4. 建筑工程的安全操作技能:包括使用工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等。

5. 建筑工程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逃生自救等。

6. 建筑工程的安全意识培养:包括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等。

第六条培训内容应根据员工的不同职责和岗位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七条每年制定一份建筑工程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

第八条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分别制定基础培训和进阶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员工参加培训,并落实培训计划。

员工应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培训。

第十条培训计划中应包含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员工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安全培训可以采取课堂培训、现场教学、讲座、实操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可以通过PPT讲解、视频展示、案例分析等形式呈现。

第十三条可以邀请专家、行业相关人员等作为授课教师,提高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第十四条培训中员工应积极参与,提出问题和意见。

第五章考核与评估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完培训后,需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六条培训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一、概述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工艺复杂,工程施工作业场面多变,各种危险因素较多,建设工程具有很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有利于提升全体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文化,落实“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6.建设行业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三、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1.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旨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体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施工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等。

3.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2)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知识- 施工现场常见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作业高度和深度防护- 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建筑材料堆放要求及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3)建设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分析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引导施工人员认识到不良的作业习惯和不安全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并提醒他们要警惕危险,注意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筑安全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内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各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各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规法规;(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三)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安全规范;(四)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培训;(五)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知识培训。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培训效果。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一)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二)组织专家授课,讲解安全知识;(三)组织实地参观和交流学习;(四)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评估教育培训效果,针对性地进行持续改进。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负有保障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阶段考虑工程施工和安全防护的相关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保障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总监和安全监督员等人员。

第三条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培养。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制度的学习;(三)建筑工程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养;(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五)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六)员工健康知识和环保意识的培养;第六条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针对不同的工种和职责,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具体安排由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决定。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和形式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和形式:(一)理论教育:通过课堂教学、宣讲等形式,讲解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二)实操培训:通过模拟演练、实地指导等形式,培养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三)视频教育:通过播放安全教育视频,普及安全知识和案例分析;(四)参观考察:组织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参观国内外优秀工程,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五)在线学习:通过互联网、平台和手机应用等途径,进行在线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应定期进行,具体时间由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安排。

第九条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应签到,并填写相应的培训记录,作为其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和责任第十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做好自己部门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每个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教育培训者,负责部门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培训目的: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减少和预防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培训内容:1.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介绍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安全规定。

2. 安全管理制度:介绍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让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 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教育员工如何识别建筑工程安全风险,包括高空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电气设备使用等,以及如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 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建筑工程中的常见操作规程,包括高处作业、搬运作业、焊接作业等,强调操作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流程。

5. 应急救援措施:培训员工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包括火灾、事故等,教育员工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紧急救援。

6.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7. 安全意识培养:通过案例剖析和实际事例,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让他们明白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培训方式:1. 公开培训:定期组织公开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员工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2. 内部培训:建立内部培训团队,由具有相关安全知识和经验的员工担任培训师,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交流和分享安全经验和实践。

3. 定期督促:定期综合评价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和纠正,确保员工不断提升安全能力。

四、培训效果:通过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得到提高,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技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减少和预防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

同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为员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联络提供参考依据。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篇)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二节目的和要求第二章培训计划与组织第一节培训计划第二节培训组织第三章培训内容和方法第一节培训内容第二节培训方法第四章培训评估和反馈第一节培训评估第二节培训反馈第五章培训教材与工具第一节培训教材第二节培训工具第六章培训管理与监督第一节培训管理第二节培训监督第七章培训宣传与推广第一节培训宣传第二节培训推广第八章培训成果与记录第一节培训成果第二节培训记录第九章附则第一节相关法规和规定第二节附录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建筑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专业和领域的协作,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高风险工作环境和操作,如高空作业、起吊吊装、电气作业等,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节目的和要求1. 目的: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其具备健全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减少事故发生。

2. 要求:(1)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2)培训过程应注重互动交流,提供实际案例和模拟操作,培养学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3)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纠正不足之处,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组织第一节培训计划1. 培训计划是根据工程特点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和工种确定的,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数、培训课程等。

2. 培训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报经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节培训组织1. 培训组织应由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监负责组织,明确责任人员和分工。

2. 培训组织应与培训需求相结合,合理安排培训资源,确保培训效果。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方法第一节培训内容1. 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安全风险特点和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应急救援知识等。

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人员了解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安全技能,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从而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培训对象1.全体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

2.全体作业人员:包括施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材料运输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安全法规与政策:包括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安全技术知识: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机械设备安全操作、防火防爆知识、职业病防治等。

3.安全管理知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方法、事故预防措施等。

4.应急救援知识: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响应程序、现场急救知识等。

5.案例分析: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安全培训,邀请专家或内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授课。

2.现场培训: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操作培训,确保人员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技能。

3.自主学习:提供安全学习资料,鼓励员工自主学习,提高安全知识水平。

4.网络培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线上安全培训,提高培训效率。

五、培训要求1.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标准应符合相关要求。

2.培训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确保人员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

3.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六、培训考核1.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

2.理论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实操考核在施工现场进行。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前言建筑工程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会给工程项目带来严重的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培训内容1. 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的危害、安全责任制度等,帮助施工人员正确认识安全问题,增强安全意识。

2.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各类设备、机械的操作规程,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要求,帮助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技巧,减少操作失误。

3. 紧急救援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急救知识、紧急逃生方法、应急处理措施等,帮助施工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冷静应对,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现场安全管理:培训内容包括建筑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隐患排查等,帮助施工人员了解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 安全责任:培训内容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安全违章行为的处理办法等,帮助施工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三、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定期组织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进行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紧急救援知识培训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2. 线上培训:建立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平台,定期发布安全教育视频、资料,让施工人员进行自主学习,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 现场指导: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指导,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备、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培训考核1. 考核方式: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包括书面考核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知识、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考核标准要求严格,确保施工人员掌握了必要的安全知识。

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5篇)

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5篇)

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b施工(生产)安全要求;c与生产技术过程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d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e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f公司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g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h伤亡事故的抢救方法、报告程序;i“三防”应急组织程序。

3.安全技能教育与培训a定义安全技能:就是结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

b内容1)安全防护技术;2)劳动卫生知识;3)安全操作规程及规则。

4.事故教育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过程中,结合典型事故进行教育,通过本公司或国内外类似行业的典型事故对职工进行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对职工进行遵法守法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2)引言:建筑工地是一个存在各种潜在危险的工作环境,很多事故和伤害都是由于违反安全规定和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所造成的。

为了确保工人在建筑工地上的安全,建立一个有效的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全面的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并提供培训内容和方法的建议。

第一部分:制度概述1.1 制度目的建立一个全面的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旨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工地事故和伤害发生的可能性,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稳定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工作的人员,包括工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工地管理人员。

1.3 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本制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建筑工地安全标准。

第二部分:培训内容2.1 安全意识培训工人应该接受必要的安全意识培训,了解常见的工地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原因,学习如何预防和应对突发情况。

2.2 安全操作培训根据工人的具体工种和任务,提供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使用安全设备的技能。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详细]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详细]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详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需要对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首先,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每年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

其次,项目经理需要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教育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和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

最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组织安全和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每年培训、研究不少于4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于新工人,需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首先,在没有分配到施工现场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当人数较少时,可以由安全员和施工队长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当人数较多时,可以由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报告,采用组织座谈、参观阅读有关文件等方式进行教育。

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及应吸取教训、急救常识、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事故现场等。

其次,现场教育由主管工、工地安全员带领,包括本施工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机构设备特点、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方法等;本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纪律;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要求等,培训讲解15学时。

最后,岗位教育由班长级讲解以下内容:本班级施工特点、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注意事项;经常使用的施工机构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等。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装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和架子工。

这些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发证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一、前言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环境。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注点。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进行,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非常关键的。

二、目的和意义三、培训对象和内容1.培训对象:(1)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2)工程设计、监理和顾问单位的相关人员;(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培训内容:(1)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2)安全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3)常见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4)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5)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护;(6)其他相关安全知识。

四、培训模式和方式1.培训模式:(1)集中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由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和演示,通过考试评估培训效果。

(2)现场培训:利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教学,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2.培训方式:(1)面对面培训:由专职培训师进行传统的面对面授课,与学员进行互动,解答问题。

(2)网络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学习,通过视频、文档等形式进行教学。

(3)自学培训:提供学习资料给学员,让学员根据指定时间进行自学,并进行考核。

五、培训管理措施1.建立培训档案:(1)对每一位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建立档案,记录个人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机构等。

(2)定期进行档案的检查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持续跟踪培训效果:(1)通过随机的考试或互动交流,了解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

(2)根据培训效果的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培训效果。

3.审核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质:(1)严格审核培训机构的资质,确保其教学能力和水平符合要求。

(2)培训师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评估其培训能力和水平。

六、培训经费和支持1.经费保障:(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确保培训的正常进行。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为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安全法律、规程及政策,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育培训对象。

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现场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类别。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教育。

(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三、教育培训时间、内容。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培训大纲》所确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

(一)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需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公司持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教育。

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施教,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本公司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4.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他人历史上发生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六)工程队教育。

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施教。

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1、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2、项目经理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教育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和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每年比少于3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上级举办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组织安全和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每年培训、学习部少于40学时,并经上级年度能力考核合格.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1、新工人在没有分配到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当人数少时,可由安全员及施工队长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当人数多时,可由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报告.组织座谈、参观阅读有关文件等方式进行教育,其内容主要有:(1)、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3)、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4)、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及应吸取教训;(5)、急救常识;(6)、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事故现场等;2、现场教育由主管工、工地安全员带领将军以下内容:(1)、本施工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机构设备特点、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方法等;(2)本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纪律;(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要求等,培训讲解15学时.3、岗位教育、由班长级讲解以下内容:(1)、本班级施工特点、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注意事项;(2)、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注意事项;(3)、经常使用的施工机构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4)、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装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架子工.1、必须经考核、发证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由企业所在建筑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3、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采用多种方式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如:安全活动日、安全月、班前班后安全会,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进行教育.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制度1、在法定假期为3天以上的重大节日前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工人进行施工、消防、生活用电、交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教育.2、在高温、严寒、台风、雨雪等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教育.3、建筑施工工人在同一施工现场内变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复岗的,应进行转岗复岗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和学习时间同三级安全教育中的班组级安全教育.4、建筑施工工人违章违纪行为达三次或因违章、违纪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进行违章违纪教育.5、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现场工人进行事故教育,吸取事故教训.班前安全教育制度由班组长利用上班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形成制度、警钟长鸣,班前教育的主要内容:(1)、回顾班前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即将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2)、分析班组安全生产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式注意事项;(3)、各班、组作业人员之间相互照应关系;(4)、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设备是否到位,正确佩戴.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对变换工种及换岗的生产人员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安全2、教育、换岗教育3、对变换工种人员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新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注意事项4、变换工种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5、变换工种人员的成绩要记录入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采用“四新”时,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度规程.2、技术部门会同专职安全员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知识教育.3、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4、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记录入卡.〈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一章事故报告第一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二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第五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六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七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八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第十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第二章事故调查第一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三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四条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五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第六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第八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九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三条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四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第十六条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第十九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第二十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三〉、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制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能否正确对待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问题.“安全技术交底”应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方可使用.3、要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各工种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写出对各工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4、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危害,从安全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5、要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以及施工周围的不同环境,制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并力求细致全面.6、工程项目部实行二级安全技术交底,即项目部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安全技术交底随任务单,按工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可靠性及可行性,写明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1、防火责任人1.1、项目经理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1.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技术指导、监督责任;1.3、施工现场安全员、值班员、材料保管员分别实施消防工作.2、消防器材的配备2.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米2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2.2、仓库或堆场内,应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3、各级消防对负责人的职责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3.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操作制度.3.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3.4、领导专职、义务消防(员)队,加强管理教育和业务训练,组织职工扑灭火灾,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3.5、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3.6、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3.7、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职工进行专业防火安全知识教育.3.8、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危险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4、消防的定期检查制度4.1、定期实行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4.2、消防器材应设置在便于使用又醒目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4.3、保证消防车通道、仓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畅通无阻.4.4、消防设施和器具,应当由专人实行挂牌管理、检查、维修与更新,使消防器具保持完好的临战状态.4.5、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安全检查必须制度化、经常化,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未然.〈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是指:电工作业(电工)、金属焊接作业(焊工)、起重机构作业(起重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架子工)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特种作业人员需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在公司上岗作业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6、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入卡.〈六〉、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1、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科长、公司专职安全员.2、项目部每月组织三次或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3、班组每天进行上岗前检查和作业中得检查,参加人员:施工现场安全员、班组长.4、检查应结合工程的季节特点进行,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对暴露出来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或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等情况做好记录,对一般问题或隐患当即口头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问题或隐患应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做到边查、边改、边复查.5、要建立并保持相应的检查记录,尽量采用规定格式和内容的检查记录评分表示.6、对核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视危险程度和严重性按标准(事故隐患的控制)规定要求进行分析和处理.7、隐患处理后复查验证: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由工程项目部门安全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并做好记录,只有当险情排除,采取了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使用或施工.8、上级或政府待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由工程项目部及时性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同时制定措施,实施整改,自查合格报公司主管部门复查后,再报有关上级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七〉、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制度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公司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生效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一)、起重吊装工程;(二)、脚手架工程;(三)、拆除、爆破工程.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作出切实可行的结论时,方可组织实施.〈八〉、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1、公司施工起重机械主要指:汽车式起重机,使用施工起重机械要组织有关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2、项目工程在使用起重机械设备要做好登记、登记程序是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资料员作好记录.3、登记内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原值、折旧、已使用年限、检修情况、完好程度,是否经安监部检验合格,自购式租用.〈九〉、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1、严禁使用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2、在施工中不准使用滑轮吊装预制构件,不准使用自制的龙门吊,不准使用无产品合格证的其他起重机械,不准使用过时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准使用过时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破旧的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3、施工设备、机具、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建立报废淘汰工艺和设备台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