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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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足球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维护协会合法的权益,根据有关会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会财务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设立财务监督组进行审核,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自收自支。
二、我会的收入与支出管理:
l、协会各项收入(会员费、捐赠、政府资助及拨款、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必须全部入账,不得坐支和设账外账。
2、严格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制度,按照批玳的开支计划和范围办理开支。
3、协会的各项经费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开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分配、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4、协会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管理制度办理支出。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报销。
三、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各项费用列支前,所有单据须经财务人员就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过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支出和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务人员不得办理付款和报销。
2、报销单据应注明报销用途并由经办人、分管(证明)、秘书长签字方可报支。凡开支3000元及以上的开支要由一个以上分管(证明)人员审核后交秘书长市批方可报支。
3、因紧急情况须预借款项。应开出借条须经秘书长签字确认,财务监督组成员一人以上(含一人)签字确认方可预支;预借款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归还财务处。
四、财务监督管理:
l、我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本办法,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会计法》上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会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2、财务人员要按照规定对原始凭证认真进行审核,坚决杜绝“白条凭证”和假发票。各项开支标准要参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提高或任意白定开支标准。要严格贯彻《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禁坐支和套取现金。严禁私存放公款。不得截留、隐藏、非法转移资金。
3、我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季度向财务监督组成员提供财务报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年度预算须经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实行。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依法依经严肃处理。
4、我会变更银行账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财政、民政、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我会的银行账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
单位和个人使用。会计人员调换,必须与按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财务监督组成员:邱键、孔志强、齐鹏。
6、本制度由扰州市足球协会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同起施行。
临川区足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正式名称为《临川区足球协会》(下称协会)。本协会是在临川区体育局、临川区体育总会领导下,在临川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并监管下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协会是临川区足球专项的、并具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体育团体。
第三条协会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
1.活跃足球爱好者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广大足球爱好者的友谊和交流:
2.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搭建一个愉悦身心和展现自我风采的平台;
3.团结爱好足球运动的全市居民,通过开展足球运动,促进全市足球运动的发展,提高足球运动水平,达到增强全市足球爱好者的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
4.发挥组织作用,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并通过训练、比赛及各项协会活动提高足球爱好者的身体素质和凝聚力,更好地投入到建设祖国的各项工作中去:
5.积极参与中国足协、省足协举办的足球比赛及其它各项活动,促进协会与国内足球界的交流和友谊。
第五条主要工作和任务:
1、积极组织各项活动,通过训练、比赛、观摩等活动,提高我市
足球爱好者的足球运动水平;
2、以球会友,以人为本,加强与周边县、区以及省内外足球界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3、组织实施全市足球爱好者的足球赛事;
4、不定期举行协会内部对抗赛及表演赛;
5、积极发动会员联系其它企事业单位足球队进行比赛;
6、争取参加江西足协举办的各项赛事活动;
7、不定期根据协会会员需要组织观看其它较高水平比赛及组织对提高协会会员身体素质、有益推进全民健身的公益活动。
8、定期召开协会总结会议。
第六条协会办公地点设在临川区青云巷5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理事会。
第八条理事会组织人员设置及职责如下:
理事会组织人员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教练、顾问组成,每届任期5年。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由全体会员代表出席。
名誉会长职责:关心协会发展,听取协会工作汇报,帮助协会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指正协会工作中的欠缺。
会长职责:领导协会全面工作,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
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业务,为会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关心协会发展,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秘书长职责: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及时向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
副会长汇报协会的工作动态,发挥联系纽带作用。
常务理事职责:积极参与协会日常管理,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监督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各项活动。
教练职责:从协会下属各球队选拔协会球队队员,制定训练计划及组织训练、比赛,为协会打造一支精品球队。
顾问职责:支持协助协会各成员工作,对协会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指正意见,当好协会的参谋。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由秘书长主持,并向大会做工作汇报。
第十条理事会下设常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协会网站的管理;协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资料归档;协会文秘往来;理事会产生的各项决议的发布;协会会员的建议汇总报理事会研究;根据协会需要进行外务联系等事宜。
2、球队管理部:负责对参加协会的各球队及球队队员进行登记注册并通过办公室进行公布;制定球队管理办法报理事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3、裁判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协会的裁判员进行登记、注册,并通过办公室进行公布;制定裁判员选择及评分办法报理事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4、竞赛部:负责对理事会决定开展的竞赛进行组织、策划;根据球队管理部在册球队、球员以及裁判委员会在册的裁判制定详细的比赛规程并予以实施。
5、协会会员管理部:负责制定本协会会员的准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并报理事会研究通过后实施;负责协会会员的登记注册等相关会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