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Safeguards-美国儿童产品的解释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儿童产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
PAHs 相关的法令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
PAHs 相关的法令法规
德国GS (Geprufte Sicherheit): 德国安全认证 • 表明产品符合《德国产品安全法》规定 • 与CE认证不同,GS认证并非强制性的法 规,但由于它确实能最大化地降低产品质 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在欧洲甚至世界范围 内得到了消费者和企业广泛的认可,具有 巨大的市场竞争力
条款要求:
一、标准 1、安全标准:SPSC将对现行的标准进行审核和评估。第二 步将采取更为严格的自愿性标准。 2、在CPSIA颁布后一年内的每6个月至少颁布2种婴幼儿耐 用品和儿童学步车的标准。 二、注册 1、随产品一起为消费者提供一份已付邮资的消费者登记表 2、制造商应保存产品持有人的登记表,包括持有人的姓 名、地址、电子邮箱及其它联系信息,以提高产品召回的 效率 3、在婴幼儿耐用品和儿童学步车上永久标注制造商的名 称和联系方式、产品名称及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4、制造商应保存登记表至少6年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儿童产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的背 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的主要 内容
在全美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进一步规范含铅玩具 玩具上加贴可追溯性标签。 将自愿性标准ASTM F963转化为强制性标 准。 对某些儿童产品实行强制性第三检测 对玩具中的6种邻苯二甲酸盐实施控制
介绍
多环芳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 指两个及两个以上苯环连在一起的化合物,如萘、蒽等 是煤,石油及其制品,木材,烟草,塑料等不完全燃烧或连续高温处 理时产生的
各国玩具标签内容要求
各国玩具标签内容要求
1.美国:
-玩具材质和成分:标明玩具所使用的材质和成分,特别是任何可能对儿童健康有害的物质。
-年龄分类:标明适合的年龄范围,以确保儿童安全。
-警告标识:标明任何潜在的危险或儿童需监督的情况。
2.欧盟:
-CE标志:标明符合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年龄分类:标明适合的年龄范围,以确保儿童安全。
-警告标识:标明任何潜在的危险或儿童需监督的情况。
-电池警告:如果玩具使用电池,需要标明安全使用电池的方法和警告。
3.日本:
-STマーク:标明符合日本玩具安全标准。
-年龄分类:标明适合的年龄范围,以确保儿童安全。
-警告标识:标明任何潜在的危险或儿童需监督的情况。
-生产国家标识:如果玩具是在国外生产的,需要标示生产国家。
4.中国:
-CCC标志:标明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产品名称和型号:提供清晰的产品名称和型号。
-年龄分类:标明适合的年龄范围,以确保儿童安全。
-警告标识:标明任何潜在的危险或儿童需监督的情况。
儿童安全座椅安全认证标识大全及简介
儿童安全座椅安全认证标志汇总及简介和爸爸妈妈们一起认识和解读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各种认证标准以及各国儿童安全座椅安全认证标志。
第一,儿童安全座椅欧洲ECE R44/04认证标准,如图:一、ECE R44认证的来源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
ECE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
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
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欧洲市场所接受的。
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具,喇叭,后视镜,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刹车片等。
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
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
对合格的产品由欧洲国家政府有关部门颁发证书,制造商可在其产品上标注E/e标识,然后才能在欧洲有关市场获准销售的一种法定程序。
ECE法规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发布,推荐给成员国采纳,不具强制力。
一旦某成员国采纳了某项法规,在该国范围内就具有强制力了。
二、什么是ECE R44认证欧洲经济委员会就有关机动车上儿童乘客的全防范系统(“儿童安全防范系统”)的认证而颁发了第44号法令,这就是ECE R44标准。
最新ECE R44标准于1995年9月通过生效,该标准的设定经过更为逼真的碰撞测试,对头部保护,安全带系统等方面作出严格的规定,堪称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
三、ECE44/04标志图中个项目所代表的内容在上面ECE44/04标志图中,已经详细标注了认证标志的各项目所代表的内容;还要详细说明两点。
1.这一标准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
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
关于ECE各成员国颁发的证书的相应编号编号:请爸爸妈妈们注意:E1—德国E2—法国E3—意大利E4—荷兰E5—瑞典E6—比利时E7—匈牙利E8—捷克E9—西班牙E10—南斯拉夫E11—英国E12—奥地利E13—卢森堡E14—瑞士E16—挪威E17—芬兰E18—丹麦E19—罗马尼亚E20—波兰E21—葡萄牙E22—俄罗斯E23—希腊E25—克罗地亚E26—斯洛文尼亚E27—斯洛伐克E28—白俄罗斯E29—爱沙尼亚E31—波黑E37—土耳其2.ECE R44/04的安全碰撞测试实验是按照国际公认的50KM/H的速度进行碰撞测试的。
美国规范儿童用品测试
所负责 检测 , 这项 附加 规定便 会适 用。
此 外,即使化验 所本 身的认 证尚
目 & m- - ∞ o∞ l 7 1 9
方 .其认 可资格 额向 消费品安 全委 员 营 的制造 商或 自有品牌 者 ,在可行 的
2 该 化验所 在 l 月 l . 0 8日或之 前.
会 注册并 获接纳 。认可 资格必 须符 台 情况 下获 准选择 并非 由该国 家的政 府 获委 员会接纳 以易 燃性标 准测试 方法 I O标 准 IO/I 1 0 5 2 0 . 可 所拥 有或控 制的 化验 室;( ) s S EC 7 2 : 0 5 认 2 化验所 的 进行 测试的 申请 ・
床褥 、褥垫 及 /或褥垫 套装 易燃性 标 政府 单位 的不 当干预 ; 3 相 比在同一 试 I ()
已采取防 止利益 冲突措施 的化验 没有 获得较 优惠 的待遇 ,() 比在 同 机构 的有效认 证范 畴明确包 括根据 服 4相
一
国 家的其 他经认 证化验 所的 检测结 装纺织 品易燃 性标 准、床褥 及褥垫 易
范畴必 须指明为包 括根据服 装纺织品 、 检测 结果 没有受 到任何 人包括 另 一个 准进 行韵 测试 。
所如 要取得 认可 资格 ,必须 向委员 会 国家 的其 他经认证 化验 室,该 化验所
3 .产 品是在 8月 1 8日或之 后测
4 进 行测试 时 . . 第三 方台格 评核
式 即时通 知美 国 消费 品安 仝委 员会 控 制产 品分 销的政府 机关 依据化 验所
5.测 试结 果显 示符 台现 行适 用
预 化验 所的 检测结 槊 ,会 保密 的方 机 关 作出不 当干预 ,或对 于其 他负责 的标准 及 /或 规侧 ,
美国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
美国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每个国家都有关于儿童玩具的安全标准,美国当然也不例外。
美国的儿童玩具安全标准是什么?这也是很多家长并不太了解的领域,如果使用复处理过的材料,必须将其精制以使其危险物含量符合1.3.1的要求。
易燃性玩具中使用的非纺织品(不包括纸)材料不能是易燃的,上述易燃定义按照联邦有害物质条例(FHSA)16CFR1500.3(C)(6)(VI)的规定。
为达到试验目的,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纺织物应符合16CFR 1610 的要求。
玩具易燃性的测试规程,即对16CFR1500.44 的说明,在附录A5中。
毒性有毒物质---玩具或用于玩具的材料必须符合FHSA以及根据FHSA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16 CFR 1500.85中列出了不属FHSA规定的某些种类的玩具。
上述有关规定对有毒、腐蚀性的、刺激性的、敏化的、产生压力的、放射性的、易燃的和可燃性物质规定了限量。
应注意的是,有些州对有毒物质的规定可能比联邦规定更严格。
食品的制造和包装--- 与玩具一起出售的食品的制造与包装都必须符合关于人类仪器制造、加工、包装和贮存的卫生操作条例21 CFR110。
非直接仪器添加剂---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如玩具炊具必须符合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条例(FDCA)的有关要求。
特别是21 CFR 110。
供与食品接触的玩具部件的标签--- 由供与食品接触的部件组成的玩具,如玩具炊具和玩具餐具,必须根据2.8 的要求贴上标签。
陶瓷中铅镉含量---用来或可能盛放食品的陶瓷玩具部件,例如:陶瓷茶具必须符合FDCA中402(2)(C)和FDA产品合格方针导则中的有关要求。
化妆品---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FDCA中代码为21CER的有关要求。
其中适用于化妆品的规定见21CFR700-740。
以化妆品中色素的有关规定见21 CFR中73,74,81和82。
另外,所有玩具化妆品必须符合本标准和FHSA条例的所有要求,但不包括16 CFR 1500.81和50.3(b)(ii)。
美国儿童玩具总铅测试要求
美国儿童玩具总铅测试要求在美国,所有销售的玩具都必须符合严格的安全要求,特别是对于儿童玩具中的铅含量有着严格的限制。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儿童免受铅中毒的威胁。
下面是美国儿童玩具总铅测试的要求的详细说明。
1.玩具材料测试所有用于制造儿童玩具的材料都需要经过测试,以确保其总铅含量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标准。
测试通常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进行,该仪器可以准确测量材料中的铅含量。
2.不同部件测试如果玩具由多个部件组成,每个部件都需要进行独立的测试。
这是因为一些部件可能包含更高的铅含量,因此需要确保每个部件都符合标准。
这包括嵌入式电子元件、涂料和彩色部件等。
3.表面涂层测试玩具的表面涂层也必须符合总铅含量的要求。
这通常包括颜料、油漆、油墨和涂层等。
表面涂层的测试需要将样本切割下来,并使用XRF测量其铅含量。
4.可达部分测试玩具中的可达部分指儿童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以接触到的部分。
这些部分必须符合总铅含量的限制,以保护儿童不会通过口腔、皮肤或其他方式暴露于高铅含量。
可达部分的测试通常使用模拟儿童唾液的溶液进行浸泡,并使用XRF测量。
5.具体玩具类型的特殊测试在一些情况下,具有特定特性的玩具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测试。
例如,含有水的玩具可能需要进行水中溶出铅的测试,以评估其对儿童健康的潜在风险。
6.CPSC认证所有符合总铅含量要求的儿童玩具都将通过CPSC认证。
这是一个可信的标志,向消费者证明玩具已经通过了严格的测试,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
总结:美国对儿童玩具总铅含量限制非常严格,并有相应的测试要求来确保玩具的安全性。
这些测试涵盖了材料、部件、表面涂层、可达部分以及特定玩具类型的特殊要求。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测试要求,可以确保儿童玩具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儿童免受铅中毒的威胁。
国外对儿童设施的安全标准
国外对儿童设施的安全标准对儿童设施的安全标准是国际共识,各国都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来规范儿童玩具、游乐设施、童车等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在这些安全标准中,对儿童年龄、身高、重量、智力等方面进行了考虑,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几个主要国家的儿童设施安全标准介绍:1. 美国美国的儿童设施安全标准由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制定,其主要是针对玩具、游乐设施和儿童家具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管。
比如,在美国,婴儿床必须符合CPSC标准,床栏高度不能低于26英寸,底部的床板必须能承受50磅的重量,同时还要有防止婴儿侧身越过床栏的设计。
此外,CPSC还规定了玩具的小零件大小、抗拉强度、毒性等要求,并对于一些特定的游乐设施如滑梯、秋千、攀爬架等,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标准。
2. 欧洲欧洲的儿童设施安全标准主要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技术标准化组织(CENELEC)制定。
CEN和CENELEC共同制定了EN71系列标准,主要是监管欧洲市场上的玩具安全,对于儿童年龄、身高、重量等要求,分不同的等级来考虑。
此外,欧洲还制定了EU机动车儿童座椅安全标准,该标准要求儿童座椅主要采用五点式安全带,并且会对于座椅的安装、使用以及维护等方面也有具体要求。
3. 日本在日本,日本工业标准化组织(JIS)制定了针对不同类别的儿童设施的安全标准。
比如,JIS S 3005是关于婴儿床的标准,该标准要求婴儿床的床栏高度不能低于600mm,栏杆间隔不得大于60mm,同时要求实现一定的耐震性能和稳定性。
此外,日本还制定了适用于婴儿车和童车的JIS T 9201标准,该标准包括车身强度、车轮尺寸以及刹车系统等方面的要求。
总体来说,对于儿童设施的安全标准,不仅仅要考虑儿童的年龄与体重等因素,还会考虑到产品设计的舒适性和实用性,这样才能确保产品不仅能保护儿童的安全,还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体验。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
美國玩具安全標準一、安全要求:1、安全要求1.1 材料品質-玩具中以用新的或復處理過的材料製成。
假如使用復處理過的材料,必須將其精製以使其危險物含量符合1.3.1的要求。
1.2 易燃性-玩具中使用的非紡織品(不包括紙)材料不能是易燃的,上述易燃定義按照聯邦有害物質條例(FHSA)16CFR 1500.3(C)(6)(VI)的規定。
為達到試驗目的,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紡織物應符合16CFR 1610 的要求。
玩具易燃性的測試規程,即對16CFR 1500.44 的說明,在附錄A5中。
1.3 毒性1.3. 1 有毒物質---玩具或用於玩具的材料必須符合FHSA以及根據FHSA所頒布的有關規定。
16 CFR 1500.85 中列出了不屬FHSA規定的某些種類的玩具。
上述有關規定對有毒、腐蝕性的、刺激性的、敏化的、產生壓力的、放射性的、易燃的和可燃性物質規定了限量。
5.2 為測定有毒物質含量的參考方法。
應注意的是,有些州對有毒物質的規定可能比聯邦規定更嚴格。
1.3.2 食品的製造和包裝--- 與玩具一起出售的食品的製造與包裝都必須符合關於人類儀器製造、加工、包裝和貯存的衛生操作條例 21 CFR 110。
1.3.3 非直截了当儀器添加劑---供與食品接觸的玩具部件,如玩具炊具必須符合食品,藥物和化粧品條例(FDCA)的有關要求。
特別是21 CFR 110。
1.3.3.1 供與食品接觸的玩具部件的標簽--- 由供與食品接觸的部件組成的玩具,如玩具炊具和玩具食具,必鬚根據2.8 的要求貼上標簽。
1.3.3.2 陶瓷中鉛鎘含量---用來或可能盛放食品的陶瓷玩具部件,例如:陶瓷茶具必須符合FDCA中402 (2)(C)和FDA產品合格方針導則中的有關要求。
1.3.4 化粧品---玩具化粧品必須符合 FDCA 中代碼為21CER的有關要求。
其中適用於化粧品的規定見21CFR700-740。
以化粧品中色素的有關規定見21 CFR中73,74,81和82。
CPSIA-儿童玩具
美国《消费品安全修正案》解读(儿童玩具部分)2008年7月,美国国会、联邦参议院分别以高票通过了《消费品安全修正案2008 H.R.4040》, 8月14日美国布什总统正式签署颁布了该修正案。
修正案内容涉及广泛,既包含对儿童玩具及儿童产品监管政策的调整,也包括了美国监管部门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CPSC)本身改革的内容,是近几十年来修订幅度最大的一次,新修正案将根本改变美国玩具安全监管的基本格局,已引起玩具行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就该法案涉及儿童玩具及儿童产品的法规变化部分及监管要求调整内容作了整理,以供参考。
该修正案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全美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含铅玩具、含邻苯二甲酸盐玩具,以及玩具的促销广告内容,同时将自愿性标准ASTM F-963转化为强制性标准。
修正案新增规定要求仅适用于法规签署后投入美国市场的产品,其要求不具追溯力,此前经正常途径销售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一、儿童产品中的铅(总铅)含量(第101章)适用范围:儿童产品中所含的各类物料条款要求:儿童产品的铅含量限值:1.600ppm —— 修正案颁布180天后生效;2.300ppm —— 修正案颁布一年后生效;3.100ppm(如CPSC确认技术上可行)—— 修正案颁布三年后生效(如确认技术上不可行,CPSC必须在该限期内制定一个可行的且低于300ppm的限值来代替)。
CPSC必须对上述限值定期评估,技术上确认可行时对限值进行向下修订。
以下几种情形免于本条规定:1、因有密闭覆盖物或包裹,在合理可预见的正常使用或滥用条件下,儿童无法接触的零部件。
覆盖物不包括油漆、涂料和电镀层。
修正案颁布一年内,CPSC应制订判定不可触及零部件的指引文件(在此之前依本法规描述为准)。
2、经CPSC确认的,在合理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人体吸收到铅,或不会对公共卫生和安全有任何不良作用的产品或原材料。
3、某些电子元器件 -- 经CPSC确认这类电子元器件的铅含量限值在技术上不可行,则CPSC应制订相应的条例以减少或消除接触到该类元器件中的铅的风险,并制订此类产品可行的、符合条例的时间表。
美国对儿童家具的所有要求,不包括强度与防火
Subject: US report checklist - Children Approved by: Stephan PeschTest Requirement Sample Result/RemarkChemical RequirementCPSIA Total lead content in surface coatings All accessible surface coatings shall not contain lead in excess of 0.009% (90ppm) of the weight of the total content of paint or surface coating.CPSIA Total lead content insubstrate material All accessible substrates on items intended for children ages 12 and under shall not contain lead in excess of 0.03% (300 ppm) of the weight ofthe total content.Phthalate – BBP / DBP / DEHP, DNOP / DINP / DIDP content Actual testing would be conducted on allaccessible plastics materials (including naturaland synthetic rubber), plasticizer print, scrapablesurface coatings, decals, polymeric coatedmaterials (unscrapable), adhesives and sealants(exclude adhesive for stickers), toy nail polish,reusable packaging, electrical plug or cables andinaccessible plastic sheath of electrical wiresVend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complianceof all other accessible materials and inaccessiblematerials that become accessible aftercompeting mechanical hazards testing.Children’s toys and childcare articles in the asreceived state shall not contain concentrations ofmore than 0.1% BBP, DBP or DEHP, individually.Children’s toys that can be placed in the mouthor childcare articles in the as received state shallnot contain concentrations of more than 0.1%DINP, DIDP or DnOP, individually.Soluble heavy metals The metal content of the soluble material shouldnot exceeds the levels by weight (mg/kg) of thecontained solid including pigments, film solidsand driers [Antimony (Sb) 60, Arsenic (As) 25,Barium (Ba) 1000, Cadmium (Cd) 75, Chromium(Cr) 60, Lead (Pb) 90, Mercury (Hg) 60, Selenium(Se) 500]Flammability Requirement Flammability of solids (16 CFR 1500.44) Maximum allowable limit should not greater than0.1 inches per second in horizontal burningFlammability - California Technical Bulletin 116 & 117 Shall meet the applicable requirements specifiedby the actual product (see TP-09033-US)Labeling Requirement Manufacturer or Distributor’s Name & Address(City, State & Zip)Product Description,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 (FPLA) & Uniform Packaging and Labeling Regulations (UPLR)Net quantity of contents (U.S. and Metric units).Country of Origin (19 CFR 134) Country of origin should legibly, permanentlymark. Must be visible at time of purchase.Subject: US report checklist - Children Approved by: Stephan PeschTest RequirementSample Result/Remark Plastic Bag WarningShall be at least 0.00150 in (0.03810 mm) innominal thickness but the actual thickness shallnever be less than 0.00125 in (0.03175 mm) asrequired based on length and perimeter criteria.Alternatively, sheeting with an average thicknessof less than 0.00150 in. (0.03810 mm) shall be perforated with defined holes so that a minimumof 1 % of the area has been removed over anyarea of 1.18 x 1.18 in. (30 x 30 mm).Otherwise, a warning label shall be printed on thebag.Tracking labels for children's products A permanent and distinguishing mark or code onthe product and its packaging, to the extentpracticable, allows the manufacturer andpurchaser to ascertain the name of themanufacturer or private labeler, location and dateof production of the product.Verified the Presence only. The accuracy oftracking label will not be verified.Note: Manufacturer or Private Labeler name cannot be coded.Requirements for Consumer Registration of Durable infant or toddler products (16 CFR 1130) Applicable for:full-size cribs and nonfull-sizecribs; toddler beds; high chairs, boosterchairs, and hook-on chairs; bath seats;gates and other enclosures for confininga child; play yards; stationary activitycenters; infant carriers; strollers;walkers; swings; and bassinets andCradles; Children’s folding chairs, changingtables, infant bouncers, infant bath tubs, bed rails and infant slings. On the product, it shall permanently marked withthe maunfacturer name, and contact information(U.S.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toll free ifavailable); model name and number; date ofmanufacture. (16 CFR 1130.4)And a registration form/ card with complying thecontent and the format per 16 CFR 1130.5-1130.7 shall be attached to the surface of eachdurable infant or toddler product.Law Label & Flammability Tag RequirementLaw Label & Flammability Tag Refer to the report if failure existed Construction & WorkmanshipSmall Part (16 CFR 1501) Items used by children under 36 months (3 years) of age shall not include removable, liberated components, or fragments of toysbefore and after use that are small enough(without being compressed) to fit entirely withinthe small parts cylinderSharp Edge (16 CFR 1500.49) Items for children under 8 years of age shall nothave accessible, potentially hazardous sharpedges before or after use.Sharp Point (16 CFR 1500.48) Items for children under 8 years of age shall nothave accessible, potentially hazardous sharppoints before or after use.Subject: US report checklist - Children Approved by: Stephan PeschTest RequirementSample Result/Remark Workmanship Shall have no components missing, malformed,and/or fractured, no discernible surfacedegradation including crazing, shivering, denting,bubbles, cracks, stains, deformations, chips,fractures, heavy lines, waves, shear marks,scratches, scuff marks, indentations, or blisters.Pinching or scissoring points - folding chairs (ASTM F2613) The distance between two moving parts, duringthe operation of folding or unfolding, are lessthan 0.210 in (5.30 mm) or greater than 0.375 in(9.50mm) (except at points where hinges, bolts,rivets or other fixing devices are placed). If afolding chair has arm rests, each componentribbing, supporting member or protruding part ofthe underside of the arm rests must be less than0.210 in (5.30 mm) or greater than 0.375 in(9.50mm) in radius. This test applies to pinchingor scissoring point where there are two moveablecomponents.Hinge line clearance - folding chairs (ASTM F2613) The hinge line between a stationary portion and amovable portion of a sample must admit a 0.5 in(13mm) diameter rod if it admits a 0.188 in(5mm) diameter rod.Circular Holes in Rigid Materials (ASTM F2613) Furniture which has an accessible, circular holein any rigid material less than 0.062 in. (1.58 mm)in thickness can admit a 1/4-in. (6-mm) diameterrod to a depth of 3/8 in. (10 mm) or greater, itshall also admit a 1/2-in. (13-mm) diameter rod.The product shall be evaluated in allmanufacturer's recommended use positions.Environment Tests Resistance To Corrosion (Metal Components) (ASTM B117) (mod.) Withstand 24 hours in 1% salt spray (fog) with nomajor corrosion or visual change.Mod. = modification of 1% salt sprayEffects Of Humidity (ASTM D4332) No change after 24 hours at 90% RH & 32° C(90° F); report if entire item was placed in thechamber or only certain pieces/sections. Listwhich pieces were tested, before and afterpictures of the pieces should be included.Moisture content - wood components and MDF For Indoor Use: Shall not exceed 12%For Outdoor Use: Shall not exceed 15%Resistance to Hot Water (ASTM D1308) Place 25ml of distilled hot water on a horizontalsurface, wait 1 hour, wipe the spot clean andexamine for alterations in the surface includingdiscoloration, changes in gloss, blistering,softening, swelling, loss in adhesion, or otherspecial phenomena.Stain Resistance (ASTM D543 / ASTM D3023) Place 0.5ml of each stain on a horizontal surface,cover with filter paper, wait 2 hours, dry, clean,and examine for graying, spotting, wrinkling,discoloration, or other film defects. Placement:wine, ketchup, mustard, grape juice, cooking oil.No objectionable stain by above list of householdchemicals after 2 hours.Subject: US report checklist - Children Approved by: Stephan PeschTestRequirement Sample Result/Remark Effects of extreme temperaturechange No failure or visual change after 24 hours at 0 ° F and 120 ° F - report if entire item was placed in the chamber or only certain pieces/sections. Listwhich pieces were tested, before and afterpictures of the pieces should be included.Colorfastness tests Colorfastness to light (AATCC 16): Grade 4.0 @ 10 hoursColorfastness to (rotary) crocking (AATCC 8/116): Dry: Grade 4.0, Wet: Grade 3.0Colorfastness to Water Spotting (AATCC 104): Minimum Class 3.5Textile characteristics Fabric weight (ASTM D3776): unit in “oz. / sq. Yd”Fabric defects & Evenness of color (ASTM D3990): No major defects / two minor defects (Max.) &Shall provide uniform colorFabric strength – length & width (ASTM D5034): Min. 50 lbAbrasion resistance (ASTM D3884): Abradant: H18, head wt: 500g,200 cycles for leather, corduroy and vinyl only,300 cycles for other fabrics,Less than 10% weight lossTear strength - for leather – fill & wrap (ASTM D4704): Min. 1.5 Lbs.Tear strength - for most fabrics except leather - fill & wrap(ASTM D1424): Min. 6 Lbs.Instruction & Assembly InstructionUse/care instructions Shall be clear, understandable, accurate, legible, free from grammar and spelling errors, shall beprovided in language appropriate to destinationcountries.Assembly InstructionShall be accurate & easy to follow. Assembly cannot shear screw heads, break screws or causeother problems. Assembly time need to be noted.Overall result: passed failed Signature:……………………………… The decision about which tests need to be conducted is made by the person in charge (see header). Additional remarks should be added on the back page!。
美国_消费品安全法_规定儿童产品须有_可追溯标签_外讯
中国包装报/2009年/6月/16日/第002版
综合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规定儿童产品须有“可追溯标签”
外讯
本报讯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第103章要求,2009年8月14日以后生产的所有儿童产品(专指适用13岁以下儿童的所有产品)及其包装上必须带有永久的“追溯标签”。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各州的司法部长将负责执行这一法令。
追溯标签的目的是在安全召回时,消费者可以准确地识别产品。
该规定要求追溯标签内容必须包括:
1.产品的生产商;
2.生产日期和地点;
3.具体的产品识别信息(如该产品的批次号)。
但是,关于这项要求,有2点需要说明:第一,只有在“可行的”情况下,生产商才需要在其生产的儿童产品和包装上加贴追溯标签;第二,如果不提供包含所需信息的标签,生产商可以在产品和包装上加贴可以使消费者“查找到”这些信息的卷标(如网站地址等)。
但遗憾的是,美国国会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目前尚未对上述两点何时以及如何应用于具体产品提供详细信息。
2009年5月13日,美国消费品委员会杏诀了一项关于推迟实施第103章条例的申请。
目前很多零售商已经开始要求其供货商就这一要求的符合性提供证明。
第1页共1页。
美国华盛顿州严控儿童用品有毒金属含量
美国华盛顿州严控儿童用品有毒金属含量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6年第5期文/菁菁近日,美国华盛顿州相关政府部门发出指引文件,对儿童用品中铅、邻苯二甲酸酯和镉进行限制。
据了解,华盛顿州的法律禁止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故意销售、提供销售或分销含有以下成份的儿童产品或产品组件,按重量计,铅含量超过0.009%(90ppm);按重量计,镉含量超过0.004%(40ppm);按重量计,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过0.1%(1000ppm)。
根据相关法规,“儿童产品”包括玩具;儿童化妆品;儿童首饰;制造商设计或拟用于帮助儿童吸吮或咬嚼,促进儿童入睡、放松或进食,供儿童穿着的任何产品;儿童汽车座椅。
“儿童首饰”涵盖为12岁以下儿童制造、出售供他们使用或向他们出售的首饰。
“儿童化妆品”则涉及为12岁以下儿童制造、出售供他们使用或向他们出售,以涂抹、喷洒或喷雾、引入,或其他方式施于人体或其任何部分,用作清洁、美化、增加吸引力或改变外貌的物品,以及用作这些物品组件的物品,但不包括肥皂、膳食补充剂或得到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批准的食品及药物。
没有纳入“儿童产品”定义的物品有电池;吊索及弹射器;有金属尖点的飞镖;玩具蒸汽机;脚踏车和三轮车;可连接到屏幕,以额定电压超过24伏特操作的视频玩具;化学实验玩具;电子消费品,包括个人电脑、音频及视频设备、计数机、无线电话、游戏机,以及结合屏幕的手提设备,用于存取互动软件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用于休闲和娱乐的互动软件,如电脑游戏及其存储媒体(如光盘);BB枪、子弹枪和气步枪;滑雪器材,包括滑雪橇、滑雪杖、雪靴、滑雪板、雪橇和固定带;运动器材,包括球棒、球、手套、棍棒、冰球和垫;溜冰鞋;踏板车;模型火箭;有楔子或钉的运动鞋;小刀和多用途工具。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对若干类儿童产品所含的铅、邻苯二甲酸酯和镉,以及其他物质实施限制,禁止各州对联邦法例有所规管的同一消费品作出相关物质含量限制,除非该州法规与联邦标准相同。
美国出台婴幼儿背带强制性新标准
美国出台婴幼儿背带强制性新标准
作者:文/安琪
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5年第4期
文/安琪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宣布,通过框架式婴幼儿背带强制性安全新标准。
框架式婴幼
儿背带是在金属管或其他框架上盖上缝制布料,专门为携带16至50磅的婴幼儿而设,婴幼儿
可以在未有附助物的情况下坐直身体。
护理者可以把框架式婴幼儿背带负在背部,通常用于远足,与登山背包十分相似。
据了解,新标准采用了《ASTM F2549-14a消费品安全规范—框架式婴幼儿背带》中的内容,处理了与框架式婴幼儿背带相关的已知危害,包括尖点、小部件、涂料含铅量、易燃性、开口、露出的螺旋弹簧、锁定装置(可摺叠收藏的背带)、无意摺叠(配备脚架以便直立)、标签、保护
性部件、结构坚固性、腿部开口、动态强度、静态载荷、稳定性(可直立的背带)及手挽坚固性等,能够防止背带在使用时破裂或分离。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规定,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须就12类供5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婴幼儿耐用品发出强制性标准:包括全尺寸婴儿床及非全尺寸婴儿床,幼儿床,高脚椅、升高
椅及悬挂椅,沐浴椅,围护儿童用的门闸及其他围栏,游戏园,固定活动区,幼儿背带,婴儿车,学步车,秋千,摇篮车和摇篮。
这些标准必须与现行的自愿性标准相同或更加严格,消费
品安全委员会才会认为标准可以进一步减低产品所带来的损害风险。
该委员会定期审核及修订
标准,以确保安全水平。
海外父母:选儿童用品安全第一
海外父母:选儿童用品安全第一
美国消费品平安委员会(CPSC),是依据美国《消费品平安法案》于1972年设立的一个独立的联邦监管机构,负有“爱惜公众免遭与消费品有关的、不合理损害与死亡风险”的职责。
据报道,每年CPSC的预算中有一半用于儿童产品。
并常年派遣流淌检查组督察国产和进口的有可能导致各种危害(电子、热能、机械、化学或易燃等)的儿童用品。
在近几年年召回产品中,涉及儿童使用危险或潜在危险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窒息危险
CPSC在2003年共接到因玩具导致15岁以下儿童死亡案例11起,其中一半都是因儿童在操作玩具时不慎被窒息而导致死亡。
美国为防止儿童窒息危险,也实行了种种措施。
如:美国玩具平安标准要求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通过小部件测试,遵从16CFR1501,力求避开窒息危险。
同时,CPSC也据此进行市场监管。
如:2004年10月21日,CPSC召回螺旋型摇铃玩具。
起由于该制造商收到一份该玩具螺旋部分可分别的报告。
虽未收到任何损害报告,考虑到由于摇铃的螺旋部分可分别,里面的珠子可能掉出来,对幼儿有造成窒息的潜在危险,准备召回该玩具。
其他可能造成窒息的物品通常为:衣服上的纽扣或饰品,可能脱落的拉锁头,毛绒玩具的填充物,组合式玩具中的小零件等等。
·勒死危险
1996年2月,CPSC曾发布有助于防止儿童被诸如夹克衫、运动衫等上装颈部和腰部的拉绳缠住甚至勒死的指南。
例如:2004年12月9日,CPSC宣布召回女式有拉绳的带帽运动衫,就是由于出于“该带帽运动衫有拉绳,有造成儿童被勒死的危险”的考虑。
美国通过儿童产品检测认证规定
美国通过儿童产品检测认证规定菁菁【摘要】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通过两项关于儿童产品检测和认证的最终规定。
第一项规定是订立准则,以确保儿童产品得到定期检测,而当产品设计或制造过程出现重大改变时,也会进行检测。
这项规定同时订立了保障条文,以防生产商对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施加不适当影响,并设立了消费品标签程序,以显示产品已符合认证要求。
这项最终规定将于2013年2月8日生效,要点包括以下内容:【期刊名称】《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年(卷),期】2011(000)012【总页数】1页(P86-86)【关键词】产品检测;儿童产品;认证;美国;安全委员会;定期检测;制造过程;产品设计【作者】菁菁【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958.22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通过两项关于儿童产品检测和认证的最终规定。
第一项规定是订立准则,以确保儿童产品得到定期检测,而当产品设计或制造过程出现重大改变时,也会进行检测。
这项规定同时订立了保障条文,以防生产商对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施加不适当影响,并设立了消费品标签程序,以显示产品已符合认证要求。
这项最终规定将于2013年2月8日生效,要点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商必须向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提供足够数量的儿童产品样本,或在各重要方面都和该儿童产品一样的样本,以便进行检测,作为认证的依据。
2.假如某款儿童产品的生产过程能持续制造出成份和品质一致的制成品,生产商可以提供较少样本。
相反,假如生产过程制造出成份或品质不一的制成品,则生产商须提供更多产品样本。
除非儿童产品安全规定另有指明,否则可以利用部件检测来支持认证检测。
3.假如某个产品样本未能通过认证检测,即使其他样本已通过同样的认证检测,生产商仍须查找产品样本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行动纠正该等问题。
4.所有儿童产品生产商必须定期检测产品,而这些检测必须由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进行。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定期检测必须至少每年一次。
SGS-Safeguards-美国儿童产品的解释
• 范例部份第1200.2(d)节中, 小型激光光盘 (CD) 及数字 多功能光盘(DVD) 产品的使 用者年龄分类已被删除。在 原 草 案 中,专 为 ‘ 婴 幼 儿 ’ 制 造的CD及 DVD产品通常由 成人或看护人操作。而最终 规 则 中,如 果 CD 及 DVD 产 品专为提供予12岁或以下儿 童制作或销售,则不论该产 品与儿童的互动性,均被视 为儿童产品。
5. 书籍
书籍的内容可确定其拟定读者。儿童书籍通常包含可匹配12岁或以下儿童的兴趣和 认知能力的主题、词汇、插图以及封面。
通过SGS遍布全球的网络,我们能够依照各种国际产品安全和管理标 准,提供各类儿童产品的咨询和全面测试服务。如需更多详细信息, 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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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及婴幼儿产品 深圳 电话:+86 (0)755-25328315 传真:+86 (0) 755-83182846 tjp.shenzhen@ 上海 电话:+86 (0)21-61072713 传真:+86 (0) 021-54500353 tjp.shanghai@ 青岛 电话:+86 (0) 532-68999888 传真:+86 (0) 0532-80991952 tjp.qingdao@
玩具及婴幼儿产品纺织品180102010年11月附加分类艺术材料科学设备及乐器第12002d若分销商或零售商透过以12岁或以下儿童为目标的渠道以教育性质大量销售或租借一般用途的产品此类产品无需视为儿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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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S 消费品测试服务
玩具及婴幼儿产品,纺织品
NO. 180/10 2010年11月
在判断产品适用的年龄组时,可 以考虑产品吸引的不同年龄组以 及那些年龄组的能力。
美国市场儿童产品、儿童护理品、儿童玩具,具体怎么定义?
美国市场儿童产品、儿童护理品、儿童玩具,具体怎么定义?
近年来,美国CPSIA法规更新频繁,要求日趋严格,因儿童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召回事件也频繁发生,给很多企业造成了大量损失。
那么,如何满足美国市场监管法规要求日益成为很多儿童产品生产商及出口商所面临的难题,也是他们赢得美国市场的关键。
儿童产品、儿童护理品、儿童玩具,具体怎么定义?
1. 儿童产品是指为12岁及12岁以下儿童设计的和使用的消费品。
2. 儿童护理品是指为3岁及3岁以下儿童设计的产品,是为其入睡或喂食,或帮助吮吸或磨牙的消费品。
3. 儿童玩具是指为12岁及12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用于儿童玩耍的消费品。
儿童产品如何划定年龄界限?
在确认某一消费产品是否主要为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时,应参照下列因素:
制造商关于产品用途的声明(如果该声明具有合理性),包括产品上的标识。
产品在包装、展示、促销或广告等方面是否表明该产品适合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
消费者是否普遍认为该产品适合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
委员会工作人员于2002年9月发布的《年龄划分指南》以及后来发布的类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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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是否公认为供12岁或以 下儿童使用的消费品。
评估消费者有关产品供儿童 使用的理解,包括合理预见 的用途。可考虑以下因素:
• 特性与特征:尺寸、特性、 安全性能、装饰性色彩基调 和主题、玩耍价值。
• 产品的基本用途
• 成本
• 儿童的互动性
4. 委员会工作人员于2002年9 月发布的《年龄划分指南》 以及后来发布的类似指南。
在判断产品适用的年龄组时,可 以考虑产品吸引的不同年龄组以 及那些年龄组的能力。
示例 家具及设施
收藏品
• 儿童产品: 设计或拟定主要供儿童使用的家具或学校设施: 如婴儿浴盆、浴椅、幼稚装饰的小型豆袋椅、儿童主题床等。 • 一般用途产品: 装饰性物品,如节日装饰品和家庭季节性物品,仅拟定为展示之用。
成人收藏品: • 可收藏型长绒毛熊价格较高,且高度复杂,具有易碎配件、陈列橱。 • 专为爱好者制作的模型轨道及列车产品。
• 根 据 第 1200.2(d)2 节,专 为 爱好者而设计、拟定以及销 售的模型轨道及列车产品已 加入收集品的范例列表,并 视为一般用途产品。
玩具及婴幼儿产品,纺织品
NO. 180/10 2010年11月
• 附加分类艺术材料、科学设备及乐器 (第1200.2(d) 5、7及9节)。 若分销商或零售商透过以12岁或以下儿童为目标的渠道,以教育 性质大量销售或租借一般用途的产品,此类产品无需视为儿童产 品。然 而 在 确 定 产 品 性 质 时,必 须 考 虑 某 些 因 素,如 包 装 设 计 图、推广等。
2. 产品的包装、陈列、推广或广告是否说明其供12岁或以下儿童 使用。
• 如果制造商的广告明确声明产品供12岁或以下儿童使用,则产品 可认定为儿童产品。
• 如果产品的物理位置接近儿童产品并非决定性因素。
• 涉及非儿童产品的产品或营销并非判断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的决 定性因素。
依照《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儿童产品”指“专门设 计或拟供12岁或以下的儿童使用的消费品”。
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规(CFR)第16部分第1200条
儿童产品 一般用途产品
专门设计或拟供12岁或以下的儿童使用的消费品。 一般用途产品指并非专门设计或拟供12岁或以下的儿 童使用的消费品。
其他产品指明确不为12岁或以下的儿童所使用的消费 品。委员会惯例上告诫成人将此类产品(如打火机、 蜡烛以及烟火)远离儿童。
最终规则大致上与最初的指南草案文件相同,只有部分略作替代:
• 在 讨 论 儿 童 产 品 定 义 的 文 本 中,最 终 规 则 删 除 了 术 语“误 用 (misuse)”一词。删除该词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制造商或进口商 在评估产品拟定用途和‘合理可预见滥用’的情况时,辨别是否 ‘误用(misuse)’。而在上述阶段,分析产品的主要用途应该 足够。
• 范例部份第1200.2(d)节中, 小型激光光盘 (CD) 及数字 多功能光盘(DVD) 产品的使 用者年龄分类已被删除。在 原 草 案 中,专 为 ‘ 婴 幼 儿 ’ 制 造的CD及 DVD产品通常由 成人或看护人操作。而最终 规 则 中,如 果 CD 及 DVD 产 品专为提供予12岁或以下儿 童制作或销售,则不论该产 品与儿童的互动性,均被视 为儿童产品。
尺寸、装饰性以及销售针对12岁或以下儿童的材料,如蜡笔、手指颜料、以及造型
粘土,均可认定为儿童产品。
• 科学产品
可供成人以及儿童使用的显微镜、望远镜以及其他科学设备均可认定为一般用途产
品。此类产品的玩具版本均认定为儿童产品。
• 乐器
乐器,包括适用于成人音乐家的电子辅助仪器,为一般用途产品。主要拟定供儿童
5. 书籍
书籍的内容可确定其拟定读者。儿童书籍通常包含可匹配12岁或以下儿童的兴趣和 认知能力的主题、词汇、插图以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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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香港:电话:+852 2334 4481 传真:+852 2144 7001 电子邮箱:mktg.hk@ 欧洲—伦敦—英国:电话:+44(0) 20 8991 3410 传真:+44(0) 20 8991 3417 电子邮箱:ukenquiries@ 非洲和中东地区—土耳其:电话:+90 212 225 0024 传真:+90 212 296 47 82 电子邮箱:sgs.turkey@ 美洲-美国:电话:+1 973 575 5252 传真:+1 973 575 1193 电子邮箱:@
使用的乐器可从其尺寸和销售主题上与成人乐器进行区别。
若分销商或零售商透过以12岁或以下儿童为目标的渠道,以教育性质批量销售或租
借一件一般用途产品,如学校或夏令营,此类营销策略不一定将一般用途产品转换
为儿童产品。然而,如果一件一般用途产品的包装或推广所使用的图示或主题说明
其供儿童使用,则此类产品可确定为儿童产品。
(待续)
玩具及婴幼儿产品,纺织品
NO. 180/10 2010年11月
(续上)示例
3. DVD、视频游戏以 专为12岁或以下儿童设计并向其销售,且对年长观众存在极低吸引力的CD和DVD
及计算机产品
产品,如电影、视频游戏或音乐,可认定为儿童产品。
4. 艺 术 材 料 / 科 技 设 • 艺术材料:
备/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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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及婴幼儿产品,纺织品
NO. 180/10 2010年11月
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规(CFR)第16部 分第1200条:“儿童产品的解释”
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规就《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公法110-314》所使用的术语“儿童产品” 颁布最终解释规则。最终解释规则规定评估儿童产品时应考虑因素的附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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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草案中规定,当鉴定“一件消费产品是否主要供12岁或以下儿童使 用”时,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要求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制 造 商 就 此 类 产 品 拟 定 用 途 的 声 明,包 括 产 品 标 贴(如 声 明 合理)。
制造商关于产品拟定用途的声明,包括产品标贴,应与产品的预 期使用模式一致。如果产品主要吸引12岁或以下儿童使用,则制 造商有关产品非儿童使用的声明不得排除产品作为儿童产品管制 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