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有限公司业务规则
典当收当业务规则
收当业务规则一、民品典当的操作程序1、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典当受理①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③赃物和来历不明的物品;④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容器;⑤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⑥国有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务文件;⑦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的身份证件;⑧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产。
2、审查当户的合法身份证件(1)出资人属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办人非法人的,应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出资人属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共有人的,应提交共有人证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出具原件核对。
3、审查当物人真假,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在禁止典当之列,某些当物需提供发票;4、当产、当物名、证照一致;5、经专业人员评估并确定当金及综合费用;6、确定当期(本行当期50-60天不等),制作发票,支付当金:当金支付一般按评估价的50%支付,变现率较高的财务,当金可支付至评估价的85%;7、将当物入库保管。
二、房产典当的操作程序1、房产典当需审验当户提供的下列文件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③契税证(原件)④房屋产权共有人(夫妻)身份证明及统一典当的证明(⑤房屋所在地户口薄上年满18周岁以上居住人的身份证明及同意典当的证明;⑥安置家庭其他成员保证函;⑦其他居住地证明文件;⑧如非房产所有权者来办理,需执产权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实地看房;3、与当户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地产典当(抵押合同);4、到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5、有关证明文件交由典当行收存;6、发放当金。
三、机动车辆典当的操作程序1、机动车辆典当需审验当户提供的下列文件资料:①《机动车登记证书》;②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③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发票(需留存复印件);④附加费凭证;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⑥交通规费查验证;⑦排污检验证⑧车辆保险单;⑨出典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需留存复印件);⑩当物是夫妻共有财产的,需出具有夫妻双方同意抵押的典当确认函;、⑪如果单位车辆出典,还需提交: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需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b、盖有单位公章的同意出典承诺书及还款承诺书;c、属股份公司的需董事会同意出典的决议书;d、单位介绍信(6,其中两需加盖财务章);2、核对牌照号、车架号(拓印)、发动机(拓印)、标牌号;3、专业人员试车检测,并根据车况、市场价格变现率、风险率等因素评估作价。
典当业务规则
典当业务规则典当业务规则》一、典当财物应提交的资料出质人属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非法人代表的,应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质人属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共有人的,应提交共有人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核对二、当物评估本行采用物品二次流通价和快速变现法进行评估,本行有专家级宝玉石鉴定师和机动车鉴定估价师以及其他专门鉴定估价人才价格较高的物品,亦可由权威部门评估核定典当行不是商业机构,收当不是购买因此任何合理的典当交易,都必须折价成交,即令当金低于当物重置之价古今中外均如此三、当金的支付和当期的确定当金支付一般按评估价格的50%至80%支付,变现率较高的质物,当金可支付至评估价值的90%房产估价因系强制性估价,预期收益计算在内,而实际变现价值差别较大,故以本行另行估价为准本行设定当期为五至九十天不等,供客户选择到期不能回赎的,客户应于期满前5日内持当票来本行申请续当,每次续当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历四、典当利息和费用(一)典当*月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档次法定*利率(含上浮)执行(二)典当质押*的综合服务费、保管费、保险费,由本行遵照国家的政策和金融法规制定综合费率,在支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五、当物保管本行对当物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当物如由毁损、遗失,本行应以评估价值为限酌情赔偿六、回赎与死当当期未满,客户若提前清偿当金,可持原证件及当票来行提前办理回赎当期届满,客户应及时如数清偿当金,持当票来本行回赎质物当期届满或续当期满后,过期赎当每日加收典当当金%的服务费,10天后仍未清偿当金回赎的质物,视为死当,本行对死当物品依法享有处置权七、当票挂失当票是客户回赎当物的重要依据,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发现遗失应及时持有关证件来行办理挂失,若挂失前当物已被冒领,本行不负赔偿责任《典当须知》受理对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典当所需文件:1、个人当户:1 当物的财产权利持有证明、来源证明2 有效身份证件3 典当行可能要求的其他补充文件1、企业当户:1 当物的财产权利持有证明、来源证明2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3 企业营业执照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5 企业章程6 股东会决议7 法人授权委托书 8 经办人身份证9 典当行可能要求的其他补充文件当物评估:典当行对当物进行估价,一般情况下,以当物的实际市场流通价格为准,当物的变现损益对估价有一定影响当物评估一般由典当行专业估价师进行,对于特殊的当物,也可以委托具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典当率:即抵、质押率典当行视当物的变现能力、质量、品相等属性的不同,按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当户发放当金对于动产当物的典当率一般为50%-70%,对于不动产当物的典当率一般为60%-90%典当借款期限:单期典当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但在典当到期后,当户仍然可以选择续当一般客户只做单月典当,到期时按月办理续当目前的典当*一般以一个自然月为最低典当期限,少数典当行的最低典当期限为7-10天当票和文本协议:当票是当户与典当行建立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是由相关国家机关统一印发的正规票据,上列建立借贷关系的所有基本要素对于某些不动产和特殊当物的典当,当户还需与典当行另行签订借款协议和补充文件典当费用:典当费用一般指借款利息、典当管理费,简称“典当息费”;另外还包括可能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加急费用等办理用时:大多数民品典当的用时很短,可以当时估价即时放款对于如车辆、物资及需要第三方评估的典当来说,基本可以做到当日申请当天放款房地产、证券、股权等品种的典当,用时取决于抵押登记的速度,一般为1-3天发放当金续当:当户在首期典当到期后的五日内可以选择续当,单次续当期在六个月以内赎当:在办理典当后至典当到期后的五日内,当户可以选择提前或到期赎当,只要归还当金本金、付清实际发生的息费和相关费用,就可以解除与典当行的关系绝当:在典当到期后的五日内,当户没有赎当及办理续当的,视为绝当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09-26 14:26:35)转载标签: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典当业务当物当票财经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一、机构设置与职能本公司设立总经理,下设三个部门,业务部、财务部和综合办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履行职责业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公司业务经营计划、业务管理具体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进行市场、客户的信息搜集、整理直接责任:1、负责对当物进行鉴定、评估、保管,支付当金;2、负责制定《评估标准书》;3、负责开发新业务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4、负责与典当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5、负责公司的业务技能培训;6、负责公司业务资料的管理工作财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直接责任: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完善和执行;2、负责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3、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5、负责公司与工商、财政、税收、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6、负责公司所有资金的筹集、调度、控制、使用;7、定期对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8、负责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9、负责对公司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10、负责办理公司的各项纳税事宜;11、负责编制统计表,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综合办职能与直接责任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办公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公司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直接责任:1、负责对办公场所管理;2、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3、负责制定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防范设施;4、负责制定考勤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5、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6、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7、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库房管理库房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仓库保持整洁,物品摆放稳妥、有序,活当、绝当物品分架存放,标签拴挂、粘贴牢固,签章清楚,内容齐全,字迹工整物品出入库须双人在场,入库、出库手续当场办理,齐全、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先出库后补办手续库房实行双人管理,两把库匙双线分管坚持双人开库闭库制度,作业时同进同出,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下班时警报器要布防,并确认上锁库内绝对禁烟、禁明火,禁止使用照明灯具和报警器以外的任何用电设施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库存物品设专薄逐次序时登记,妥善保管出入库票据,按期进行票物核对、帐物核对、帐票核对,月末与财务和业务部门共同点库对帐物品入库出库应严格把关,不出纰漏质押品入库时,认真查点核对,做到有单有物入库后,应按顺序放入,不得随意散放,非经有权人批准不得随意出借、拆看质押品取赎时,严格核对当票与质押品袋上所填内容是否相符,手续是否齐全三、重要空白票据管理典当行重要空白凭证主要有当票、续当凭证、银行支票以及抵押、质押物的凭证重要空白凭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保管登记簿,如实登记入库、领用、使用情况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并记载起讫号码领用人要在登记簿上签收经办人员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进行销号控制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戳记后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重要空白凭证要定期进行帐实核对重要空白凭证发生损毁、丢失、被盗的,专管员或经办人员要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及时上报的,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报表编制与报送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按要求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做好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的通知》要求,编制季度《福建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财务部应于每季度后10日内将《福建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报送当地设区市经贸委监管部门五、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热情为客户服务,认真对客户负责的思想和“服务促业务,服务出效益”的观念加强学习,努力创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貌的员工队伍,塑造优秀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服务用语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语言文雅、礼貌,在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在办公和营业场所须保持安静、和谐,不可大声说话,高声喧哗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吵架,谩骂服务质量规范:客户临柜时,员工应微笑迎接,主动招呼“您好”当遇到客户咨询,应主动招呼,并详细给予说明,做到多问不烦不燥遇到客户对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时,应虚心诚恳且站立服务认真负责,按章操作,熟悉业务,杜绝差错,正确收付现金,计算利息,保证钱币,当物真实,为客户保密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要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代班代岗营业时间,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人营业柜台内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服装洁净得体六、安全保卫管理根据公司的要求,按规定的保安项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地为公司安全服务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防盗、防爆等工作严格执行验证制度,防止示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在开展业务时如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或者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赃物,应当产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典当管理制度规定
典当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典当行业经营行为,维护典当业健康发展,保护典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当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典当经营许可1. 典当行业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典当业务。
2. 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需提出申请续期,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续期经营。
3.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经营,严禁利用典当业务进行非法活动。
三、典当经营行为规范1. 典当行业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接受、典当违法物品;2. 典当行业要对客户典当的物品进行真实、全面的鉴定,并确保鉴定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3. 典当行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客户提供放贷,不得擅自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4. 典当行业要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5. 典当行业要对典当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不会遭受损失、被盗。
四、典当经营行为规范1. 典当行业要建立完善的典当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对客户信息进行登记备案;2. 典当行业要合法合规地采用公示方式,发布典当信息,包括相关规则、业务流程、服务条款等;3. 典当行业要依法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进行欺诈、误导行为;4. 典当行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客户提供还款服务,不得强迫客户;5. 典当行业要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公示拍卖,不得私自处置客户典当物品。
五、监督检查与处罚处理1. 防范典当行业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典当行业的监督检查;2. 对于违反典当经营规定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措施;3.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配合处理。
六、附则1. 本典当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典当行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遵守本制度;3. 典当行业要定期对典当业务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以上典当管理制度制定后,必须严格落实到位,确保典当行业规范经营,维护典当权益,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
典当行业务规则
典当行业务规则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业务操作,加强公司从业人员的行为自律,维护公司以及当户合法权益,防微杜渐,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业务规则。
一、经营范围(一)本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如金银饰品、珠宝、家电、古玩字画等物品质押业务,以及交通工具、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产成品等物资的质押业务。
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企业股权、林权等;有价证券、票据、仓单、提单等.3、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的典当。
5、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6、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二)本公司不得经营下列业务:1、《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典当的财物一律不予典当;2、非绝当物品的销售;3、动产抵押业务;4、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5、发放信用贷款。
二、资产管理(一)本公司资产按照下列比例进行管理:1、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2、对公司股东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入股金额;3、公司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时,各股东应当按比例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4、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
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
(二)负债管理1、公司不得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并且不得从本市(地、州、盟)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2、与其他典当行拆借资金;3、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三)公司不对外投资三、经营规则(一)典当期限1、典当期限最短为5天,最长为6个月,不足5天按5天计算.2、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届满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提前赎当的,典当期限按实际天数计算.(二)典当费用及费率1、典当费用:典当费用分为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典当管理办法2021
典当管理办法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典当机构应当在城市或县域设有法定单位。
典当机构应当具备典当业务管理工作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典当机构应当有健全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并依法制定典当经营规则。
第二章典当机构的设立和业务经营第四条典当机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城市规划规定、土地使用规定和安全等级标准。
第五条典当机构设立应当申请典当业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规模和区域从事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许可机关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对典当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复核,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予以续展。
第七条典当机构应当定期向许可机关报送经营情况和经营报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典当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典当业务许可证号、有效期、经营范围、业务受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承诺等信息。
第九条典当机构不得向未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转让典当机构的经营权。
第十条典当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在规定区域内设立经营网点。
第十一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典当业务记录管理制度,对各类典当业务的登记、审核、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典当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重要物品鉴定标准和价值评估标准,并严格执行。
典当机构不得降低鉴定标准和价值评估标准,以获取不当利益。
第十三条典当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各类财务费用标准。
第十四条典当机构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对财务费用标准进行隐瞒、虚报或者故意误导,不得以任何手段变相提高借款利率。
第四章典当业务的保密管理第十五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典当业务的保密管理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典当机构不得泄露借贷人的个人信息和业务信息,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典当业务目的。
第十八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典当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可持续经营分析。
典当行业务经营规则
典当行业务经营规则典当行业是一种古老且传统的金融服务业,其经营规则对于保护典当行业的正常运作和消费者的利益至关重要。
以下是典当行业的经营规则:1.专业资质要求:典当行业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认可和相关资格认证,如要求经营者持有有效的典当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其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典当物品的收取:典当行业有权接收各类财产,如珠宝、艺术品、房屋等作为抵押品,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规定可典物品的范围、限制和手续。
3.公平公正的估价:典当行业在接收典当物品后必须进行准确、公平和公正的估价,以确定贷款金额。
估价应基于市场价值,同时考虑物品的品相、年限、存放条件等因素。
4.合理的贷款利率:典当行业设定的贷款利率应基于风险评估和市场利率,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行业应明确公开利率,并不得随意调整。
5.明确借贷条件和权益:典当行业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借贷条件,包括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
借款人的权益也应得到保护,包括对物品的保管和保险要求等。
6.合法合规的行为:典当行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如洗钱、逃税、偷税漏税等。
行业应建立内部风控和合规机制,确保业务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7.借贷合同的保护:典当行业应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合同要以借款人明确同意并签字确认为前提,充分保护借款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于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人提供典当服务,应进行严格审查和监护。
8.违约惩罚和违规处罚:典当行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违约处理机制,对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的情况进行催收和追索,包括加收罚息、报案追诉等手段。
对于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行业应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9.保密和信息安全:典当行业应对借款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行业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10.客户投诉和纠纷解决:典当行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通过媒体和网站公开投诉处理情况。
典当行业的规章制度
典当行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典当行业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在典当行业实施的各项规则,均应依法实施。
第三条典当企业应当依法操作,维护行业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典当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不得违法经营,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五条典当企业应当注重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典当业务规则第六条典当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典当业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典当企业应当依法收取当物或其他抵押物,防范风险,维护自身利益。
第八条典当企业应当对当物或其他抵押物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第九条典当企业应当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债务人、债权人和抵押物的相关信息,规范合同内容。
第十条典当企业应当在办理典当业务时,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第三章典当行业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典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合规、有序。
第十二条典当企业应当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典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十四条典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机制,严格审核典当业务经营者的资格。
第十五条典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
第四章典当行业监督管理第十六条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典当行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十七条典当企业应当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行业政策、新闻动态等信息,引导市场发展。
第十九条典当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典当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本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典当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金融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可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典当管理制度》
《典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第九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典当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6页)
典当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50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典当业务的公司。
公司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拥有员工50人,其中包括专业鉴定师和客服人员。
公司拥有先进的典当管理系统,保障客户权益,是市场上信誉良好的典当机构之一。
第二章:公司管理组织1. 公司管理架构公司设立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管理体系清晰明了。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决策、统筹公司各项工作。
2. 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运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公司的合规运营。
第三章:员工管理1. 培训制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保证典当业务的顺利进行。
2. 岗位责任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公司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根据绩效进行激励或调整,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四章:经营管理1. 风险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典当政策,确保典当物品的真实性和价值,降低贷款风险,保护公司利益。
2. 客户服务公司注重客户体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建立了快捷、便捷的典当流程,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赢得客户信赖和支持。
第五章: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流向和财务状况进行定期监控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透明。
2. 成本控制公司注重成本控制,提高盈利能力,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和费用管理措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典当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承“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提升服务品质,努力成为行业的领头羊,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典当服务。
典当业务行业规则
典当业务行业规则为了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典当行业务规则”。
一、典当行1、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是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行属特种行业管理,因此,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
2、典当行,是指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4、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5、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
二、典当行的制度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三、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四、典当行的经营规则1、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动产抵押业务:(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四)发送信用贷款:(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2、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务(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产。
典当管理法规(最新)
典当管理法规(最新)背景典当业是一种以财产抵押为基础的金融服务行业,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发展。
为了规范典当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典当管理法规不断完善和出台。
目的本文档旨在对典当管理法规进行简要的介绍,使读者了解最新的相关法规信息,以便遵守和操作。
典当管理法规以下是几个最新的典当管理法规:1. 典当法:该法规定了典当业务的主要法律关系和基本规则,包括典当合同的订立、抵押物的评估和鉴定、利率和费用的收取等内容。
2. 典当业务管理办法:这个法规详细规定了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要求,包括典当公司的设立条件、经营范围、资本金的要求、风险防控措施等。
3. 典当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该法规明确了对典当公司的监督管理要求,包括资金监管、贷款风险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规定。
4. 典当行业协会章程:典当行业协会是行业组织,负责协调行业内成员的合作和交流,该章程规定了协会的组织机构、职责和会员权益等。
重要内容典当管理法规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包括:1. 典当业务交易流程:法规明确规定了典当业务的交易流程和要求,包括抵押物的评估和鉴定、典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贷款利率和费用的规定等。
2. 风险防控措施:法规对典当公司的风险防控措施提出了要求,包括资金监管、贷款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规定。
3. 鉴定机构资质要求:典当业务中的抵押物鉴定是一个重要环节,法规对鉴定机构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规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总结典当管理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为典当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典当从业人员和相关当事人应遵守最新的典当管理法规,以确保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和行业形象。
以上是关于典当管理法规的简要介绍,仅供参考。
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
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
典当公司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典当业务,为客户提供典
当贷款和典当物品买卖等服务。
为了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典当公司需
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典当业务规则。
其次,典当公司应该明确规定典当物品的种类和最低价值。
不同的公
司可能典当不同类型的物品,如首饰、贵金属、钟表、名牌包等。
对于每
种物品,公司应该规定每件物品的最低价值,以保证借款金额的安全性。
再次,典当公司应该有明确的评估和鉴定程序。
在办理典当业务时,
典当公司需要对客户提供的物品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物品的真实价值。
评估和鉴定的程序应该公正、科学,确保物品的价值被正确评估,并避免
评估失误给公司和客户带来损失。
最后,典当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借款和还款管理制度。
在客户办理典
当业务时,公司应该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权益保护。
同时,公司应该建立日常的还款管理制度,及时提醒客户还款,并确保借
款本息的及时回收。
总之,典当公司的典当业务规则应该包括客户资格要求、典当物品的
种类和最低价值、评估和鉴定程序、借款利率和期限,以及借款和还款管
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则的制定旨在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维护
典当业务的正常运行。
同时,典当公司还应该根据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
及时调整和完善典当业务规则,以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化。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文(三篇)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文是指关于典当业务管理的具体规定和细节操作的文件。
下面是典当管理办法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1. 典当业务资格:规定典当业务从业人员的条件和资质要求,例如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或经过培训合格证明等。
2. 典当业务许可:规定典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的程序和条件。
3. 典当物品的标准和规范:规定典当物品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等。
4. 典当利率和费用:规定典当机构对典当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5. 典当贷款和赎回程序:规定典当业务的申请、审批、落实和赎回等流程,包括所需的材料和手续等。
6. 典当物品的评估和估价:规定典当业务中物品评估的要求和程序,包括评估人员的资质和评估方法。
7. 典当期限和逾期处理:规定典当期限的最长时间和逾期处理的办法,涉及逾期利息、罚息、拍卖或变卖物品等措施。
8. 典当合同和协议:规定典当业务中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要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 典当业务风险防控:规定典当机构应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监管等。
10. 典当纠纷的处理:规定典当业务中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这些细则通常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和发布,以确保典当业务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业务的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典当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典当业务,遵守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典当机构应当保持合法、规范的经营行为,提供高效、优质的典当服务,履行信息披露和知情权保护等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指以质押权为基础,以当事人交付的动产作为抵押物,发放典当款并办理典当登记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典当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第五条申请从事典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二)具有与开展典当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设备;(三)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四)具备典当经营所需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无不良信用行为。
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
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业务规则第一章业务范围一、本典当行经营下列业务: 1、动产质押典当;2、房地产抵押典当;3、财产权利质押典当;4、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5、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6、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二、本典当行不能经营下列业务1、非绝当物品的销售及旧物收购、寄售;2、动产抵押业务;3、集资、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4、发放信用贷款;5、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三、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2、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 1 -3、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4、对外投资第二章收当规则四、收当应提交的材料:办理典当的当户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且必须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户为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典当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五、当户典当时,应先填写《典当申请表》,典当行业务人员应根据第四条规定查验当户证件原件,并登记、复印备查六、查验当物规定1、下列财物一律不得收当: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2 -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其他财产2、查验当物权属当户合法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才能收当;共有财产的典当必须共有人一起办理;查验当物是否合法,防止收当赃物发现有赃物嫌疑的,发现当户可疑或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人员的,应立即向公安要关报告七、当物为房地产的,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当物为机动车的,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再办理质押典当手续其他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八、在查验当户、当物符合以上规定的前提下,对当物进行鉴定评估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的当金数额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估计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 3 -第三章当票及当物保管九、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款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十、当票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典当行机构的名称及住所;2、当户姓名、住所、有效证件及号码;3、当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估价金额、当金数额;5、利率、综合费率;6、典当日期、典当期、续当期;7、当户须知十一、典当行和当户应当真实记录并妥善保管当票,不得将当票转让、出借或者质押给第三人当票遗失,当户应及时向典当行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在挂失前被他人赎当,典当行无过错的,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十二、当物应当区分类别妥善保管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质押当物在当期内或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到不可抗力导- 4 -致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章当期及续当、赎当十三、典当期限双方约定,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典当期内或典当期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当户需持原当票及第二章第四条办理典当所需证件重新办理续当手续十四、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起计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另换当票十五、典当行凭旧当票收取客户利息,凭新当票收取综合服务费续当期利率以初当期利率为基础可以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十六、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当户持当票及第二章第四条办理典当所需证件,结清当金本息和综合费用后办理续当十七、提前赎当的,利息不足5日的按5日计收,超过5日按日计收超过内当期5日内赎当的为延期赎当,延期每日最高加收典当金额%的服务费第五章典当利率、费率十八、典当当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 5 -构6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预扣十九、典当行收取的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其费率如下:1、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当金的42‰;2、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当金的27‰;3、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费用二十、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到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第六章绝当及绝当物的处理二十一、典当期限或续当限期届满后,当户应当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二十二、绝当物品的处臵遵循以下规定:1、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2、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 6 -或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典当行规章制度总纲
典当行规章制度总纲第一条,总则。
1.1 典当行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机构,依法从事典当业务。
1.2 典当行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经营范围。
2.1 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质押、典当物品的评估、存放、展示和拍卖等业务。
2.2 典当行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接受非法来源的典当物品。
第三条,典当物品的评估。
3.1 典当行应当配备专业的评估师,对典当物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
3.2 评估师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评估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 典当行应当依法制定贷款利率,公示在典当行的显著位置,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4.2 典当行不得擅自调整贷款利率,不得实施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保管义务。
5.1 典当行应当对典当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保证典当物品的安全。
5.2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的保管制度,确保典当物品不受损失或损坏。
第六条,典当期限。
6.1 典当行应当依法规定典当期限,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典当期限。
6.2 典当行应当在典当期限届满时,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典当物品的赎回义务。
第七条,违规处理。
7.1 典当行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典当物品存在违法来源时,应当立即报警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7.2 典当行发现自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立即纠正,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第八条,监督管理。
8.1 典当行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和审计。
8.2 典当行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建议。
总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同时,典当行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合法经营的责任,确保典当业务的健康发展。
典当公司业务经营规则
典当公司业务经营规则作为典当公司,我们的业务经营规则是基于保护客户利益、维护企业声誉和合规经营的原则。
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推动行业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以下是我们的业务经营规则的主要内容:1.保护客户利益: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典当服务。
我们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不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
我们承诺对客户的贵重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不损坏、盗窃或遗失。
2.公平合理定价:我们坚持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以高利贷的方式对客户收取费用。
我们将根据物品的价值、典当期限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定价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标准。
3.严格审查物品真伪和合法性:我们对客户典当的物品进行严格的真伪鉴定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所典当的物品具有所有权和交易合法性。
如果发现客户提供的物品存在问题,我们将拒绝接受典当并及时告知客户。
4.清晰明确的交易合同:我们与客户签订明确的交易合同,详细记录了典当的物品、价值评估、典当期限、费用计算方式和赎回条件等重要信息。
合同中会对风险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确保客户对典当交易有明确的认知和了解。
5.合规经营: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不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我们要求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合规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我们注重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6.客户权益保护:我们尊重客户的权益,确保客户在典当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我们建立客户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改进服务质量。
如果客户对典当交易有异议或不满,我们将尽力协调解决。
7.不变更协议条件:在典当过程中,我们不会擅自变更典当协议的条件,包括物品的价值评估、典当期限和费用计算等。
只有在客户自愿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对典当协议进行修改。
8.合法教育广告:我们在宣传和广告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做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我们积极宣传典当行业的合规经营,并告知客户典当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典当规则
青岛华商典当有限公司业务规则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业务操作,加强公司从业人员的行为自律,维护公司以及当户合法权益,防微杜渐,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业务规则。
一、经营范围(一)本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以上为例):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如金银饰品、珠宝、家电、古玩字画等物品质押业务,以及交通工具、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产成品等物资的质押业务。
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企业股权、林权等;有价证券、票据、仓单、提单等。
3、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的典当。
5、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6、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二)本公司不得经营下列业务:1、《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典当的财物一律不予典当;2、非绝当物品的销售;3、动产抵押业务;4、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5、发放信用贷款。
二、资产管理(一)本公司资产按照下列比例进行管理:1、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2、对公司股东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入股金额;3、公司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时,各股东应当按比例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4、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
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
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
(二)负债管理1、公司不得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并且不得从本市(地、州、盟)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2、与其他典当行拆借资金;3、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三)公司不对外投资三、经营规则(一)典当期限1、典当期限最短为5天,最长为6个月,不足5天按5天计算。
2、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届满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典当行业务操作规则
典当行业务操作规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操作规程抵押物范围:个人、企业名下的已经取得房产证的住宅、经济适用房、成本价住宅、危改回迁房、商品房、别墅、写字间、商铺和经营性用房、厂房、土地等。
借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的 %。
收费标准:每月按借款金额支付相应的息费。
一、房地产权属审查所需材料:个人房产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共有人声明。
4.提供第二套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声明等)。
5.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公司房产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5.公司资产负债表、最新的财务报表。
在建工程1.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营业执照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审查手续及评估作价1.查看相关证件,与客户交流了解房产情况,确定房产属于完全产权。
2.实地勘察:最少两名业务员去实地查看房产真实性(地名、新旧、朝向、布局、装修情况、周围环境等),并设法了解资金用途及计划还款来源。
3.对该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不超过二手房实际成交价 %。
三、签署合同事宜与客户签订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房地产最高额典当抵押合同、授权委托书(客户授权典当行在发生绝当情况下可以处理房产)、声明书(共有人签名)。
须办理委托公证或强制执行公证。
四、抵押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根据业务需要,到对应不动产中心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或注销抵押登记。
五、发放当金公司出纳在审查典当合同、当票和房屋他项权利证无误后发放当金。
六、续当典当到期五日内客户可以申请续当,填制全国统一续当凭据,签订续当合同后,交纳当期综合费和上期典当利息。
七、赎当客户凭身份证和当票、续当票在绝当前可以赎当,赎当时先交纳当金和上期典当利息,公司出纳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填制赎当凭据,公司业务人员根据当票和赎当凭据,让客户在赎当凭据上签收当物后,当面检查封条,现场拆封,交还该房产原件资料。
典当行业务经营规则
典当行业务经营规则典当行业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服务业,其经营规则主要涉及到典当合同、典当商品的收取和保管、利率和费用的收取、典当商品的评估和拍卖等方面。
以下是对典当行业常见的经营规则的简要说明。
1.典当合同:典当合同是典当业务的基础,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典当物品的描述、典当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
合同还应注明当事人的权责、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该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存在,典当行应保留一份副本,以备查验。
3.利率和费用的收取:典当行经营的基本利率应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随意提高或变相收取高额利息。
费用主要包括典当费、保管费、物品清洗费等。
典当行应公示各项费用的标准并通过合法方式向当事人明示。
4.典当商品的评估和拍卖:典当行应聘请专业人士对典当物品进行评估。
评估应公平公正,并非以最低价评估。
如果典当期限到期后,典当行与当事人无法达成续约协议,典当行可以依法拍卖典当物品。
拍卖应公开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5.客户隐私和信息保密:典当行应尊重客户的个人隐私,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
未经客户同意,典当行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客户的个人资料和交易信息。
6.诚信经营和风险防控:典当行应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
同时,典当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监测和评估典当物品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7.争议解决:典当行与当事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典当行业的经营规则主要涉及到典当合同、典当商品的收取和保管、利率和费用的收取、典当商品的评估和拍卖等方面。
遵守这些规则,能够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行业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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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有限公司业务规则
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业务操作,加强公司从业人员的行为自律,维护公司以及当户合法权益,防微杜渐,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业务规则。
一、经营范围
(一)本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为例):
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如金银饰品、珠宝、家电、古玩字画等物品质押业务,以及交通工具、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产成品等物资的质押业务。
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企业股权、林权等;有价证券、票据、仓单、提单等。
3、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的典当。
5、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6、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二)本公司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1、《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典当的财物一律不予典当;
2、非绝当物品的销售;
3、动产抵押业务;
4、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5、发放信用贷款。
二、资产管理
(一)本公司资产按照下列比例进行管理:
1、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
2、对公司股东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入股金额;
3、公司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时,各股东应当按比例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
4、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
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
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
(二)负债管理
1、公司不得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并且不得从本市(地、州、盟)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
2、与其他典当行拆借资金;
3、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三)公司不对外投资
三、经营规则
(一)典当期限
1、典当期限最短为5天,最长为6个月,不足5天按5天计算。
2、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届满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提前赎当的,典当期限按实际天数计算。
(二)典当费用及费率
1、典当费用:典当费用分为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
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2、综合费用在发放当金时预扣,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3、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4、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5、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6、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7、综合费率与当金利率可根据当地市场价和当户信用情况实行折扣让利,但最低不低于5折。
若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按约定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三)估价与当金
1、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典当行专业人员对当物进行合理估价,并征得当户同意后,按估价的30%-90%确定当金数额。
3、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
4、当物估价金额不足人民币贰佰元的,一般不予办理典当。
(四)收当
1、当户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必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交与原件相符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核实后备档。
委托典当
的,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证件包括单位授权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同时提供与上述证件一致的复印件以核实后备档。
3、当户必须递交有关抵押、质押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合法证明材料。
4、收当人员对相关材料、物品验讫并验证收妥当物后,向当户开具当票(凭据)后支付当金,同时预扣综合费用。
5、大宗典当业务的,须另行签定合同,必要时办理公证。
6、本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
(五)续当
1、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2、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
3、续当时,当户应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4、续当时,当户应将当票退还典当行,由典当行另行开具续当凭证。
(六)赎当
1、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
2、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同时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当户应退还当金,结清费用和利息,典当行退还当物及相关权证。
(七)绝当及绝当物处理
1、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
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2、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3、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4、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
(八)赔偿规则
1、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
2、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
3、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规则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规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