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安全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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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民工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工学校学生的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声明:本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就读于民工学校的学生,包括初中生和高中生。

第四条学校层级管理制度分为班级管理和年级管理,班级管理由班主任负责,年级管理由年级组长和教务处共同负责。

第五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六条学校严禁打架斗殴、欺负弱小、辱骂师生、偷盗损毁公物、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作出处理并通知家长。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活动中应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不得逃课和非法离校,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不得作弊、抄袭,一旦发现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学生在校外活动时应注意安全,学校不承担校外活动引发的意外事故责任。

第十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听从师长的管理和指导,配合老师管理、参加集体活动,参加各类教育和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应保持学习态度,按时上交作业、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习任务,不得随意缺课、旷课、逃课。

第十二条学生应保持学校财产整洁,不得私自挪用、浪费学校财物,不得损坏公物。

第十三条学生应保持优良的品行,不得吸烟、酗酒、违法犯罪等,不得参与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夜不归宿、早出晚归。

第十五条学生应尊重校园纪律,不得在任何地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涂写乱画。

第十六条学生发现任何违反规定或者损害学校和自己权益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者学校有关负责人反映。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配合学校的各项教育和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八条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机会,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平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学生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学、开除学籍等不同的纪律处理。

民工学校章程

民工学校章程

民工学校章程一、授课目标:经过对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术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局政治、形式任务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渐渐地提高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建筑工地脏、乱、差的容颜,使广大的民工兄弟能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市场的挑战,保证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成立和城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办学要旨:政治上引导,生活上关心;技术上帮带,文化上提高。

三、授课对象:企业所属各在建项目部的民工。

四、授课内容:必修课主若是:道德文明;农民工劳动权益;建筑施工现场文明与环境卫生;建筑与施工基础知识;建筑安全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卫生基本知识等内容;自选课主若是因工地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工程进度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己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进行班组和授课活动讲评。

五、授课计划:1、总校编制年度授课计划,各民工学校其结合自己要求和各自特色详化、细化并形成教学安排。

2、民工学校每周原则上 1 个课时,安排教师面授每个月很多于二次,每课时很多于 1 小时,平均每个月很多于8 课时。

3、每门课民工参学率平均要达到85%以上,民工学校培训合格率平均达到60%以上。

4、各民工学校应依照授课计划进行授课活动,并依照要求成立和完满学习台帐,以便总校和行业管理部门查验。

浙江省东阳市利越市政工程有限企业民工学校管理制度一、企业成立民工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民工学校的平时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企业成立民工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民工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授课大纲,严格执行授课计划,配合做好各课的授课工作。

三、推行每周授课,开课时间不得少于 1 小时。

四、讲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研究教材,力求平时易懂,做好各课授课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讲课情况反响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定准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核查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照之一。

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工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民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工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学生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民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监控等。

第七条学生处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后勤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财务管理、设备管理、校园环境维护等。

第九条保卫处负责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设置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高民工的就业竞争力。

第十二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四、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七条学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五、教职工管理第十八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校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透明。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务规定,合理使用经费。

第二十四条学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学校章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在学校内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处理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将安全教育与培训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八条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座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九条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校园内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二条学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鼓励师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处置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章程考勤制度守则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章程考勤制度守则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章程考勤制度守则农民工学校考勤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农民工学校的考勤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考勤制度农民工学校实行全员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下午2:30-3:00进行考勤登记。

第三章考勤范围农民工学校所有职工必须参加考勤,包括教职工、后勤人员、保洁工人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1. 考勤管理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 考勤管理员在上述考勤时间,在考勤登记系统进行考勤登记。

如有无法在考勤时间内到达学校的职工,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3. 职工请假后,需在考勤登记系统上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时间和批准人,由班主任或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

4. 未经批准早退、迟到、旷工的,将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在考勤时间内未到或未请假的,算旷工处理。

5. 职工如果因公外出,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考勤登记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6. 学校安排职工加班的,应事先通知相关人员,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安排。

对于无法提前安排加班的,应在考勤登记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

7. 职工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等候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在考勤时间内离开岗位未请假的,算旷工处理。

8. 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职工定期缴纳五险一金。

职工应自觉参加社保、公积金缴纳。

第五章考勤管理制度1. 工作日考勤得分占全月总分的45%,周末考勤得分占全月总分的10%。

2. 工作日如果有迟到或早退,根据迟到或早退的时间扣除相应分数;旷工或未请假早退的扣除当日考勤得分;请假不满半天(4小时)的扣除0.5分;请假半天(4小时)以上的按0.5倍计算扣除分数。

3. 职工如在工作日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加班情况增加考勤得分。

学校章程 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 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稳定,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包括校园内、周边环境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学校的安全。

第四条学校将定期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设立安全检查组,定期对校园及相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学校设立安全培训小组,负责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学校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各项规定。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校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学校安全责任第十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配合解决。

第十六条学生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不得进行任何危害行为。

第十七条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工作,关注学生的安全情况,及时与学校联系沟通。

第五章学校安全监督第十八条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学校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校纪律。

1.1 学校纪律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学校
纪律。

1.2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和作息时间,
不得擅自离校或迟到早退。

1.3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师长的教导,尊重老师和学长学姐,不得违抗、辱骂或攻击他人。

1.4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不得擅自在校内
吸烟、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条学习纪律。

2.1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学习安排,按时上课、认真
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2.2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考试制度,不得作弊、抄袭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2.3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和课外阅读,不得逃课或擅自离校。

第三条生活纪律。

3.1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不得私自携带危险物品。

3.2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饮食安排,不得擅自外出就餐或买零食。

3.3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危险行为或参与违法活动。

第四条处罚制度。

4.1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将按照学校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罚。

4.2 学生如有不服处罚的,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

4.3 学生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为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农名工学校章程

农名工学校章程

农名工学校章程农民工学校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学校名称为农民工学校,以下简称本校。

1.2 宗旨:本校旨在为农民工提供职业培训、教育和社会融入的机会,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改善生活质量。

1.3 法律依据:本校依法成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组织架构2.1 学校领导机构:2.1.1 学校理事会:由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

2.1.2 校长:由学校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2.2 学校教职工:2.2.1 教师团队:由专业教师组成,负责教学工作和培训课程的设计。

2.2.2 行政人员:负责学校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2.3 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代表学生利益,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

三、学校管理3.1 招生录取:本校招收具备农民工身份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招生标准进行录取。

3.2 课程设置:本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制定适应农民工就业和社会融入的职业培训课程。

3.3 教学管理:本校教师团队负责课程教学,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3.4 学生管理:本校建立学生档案,定期进行学生评估和反馈,关注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5 资源管理:本校合理利用和管理校园资源,确保教学设施和学习环境的良好状态。

四、教育教学4.1 教学目标:本校旨在培养农民工学生的实际职业技能,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4.2 课程设置:本校根据不同职业需求和学生特点,设置多个职业培训项目,包括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社会融入等方面的课程。

4.3 教学方法:本校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操作、案例分析和模拟练习等,注重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4 教学评估:本校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对学生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教学改进。

农名工学校章程

农名工学校章程

农名工学校章程农民工学校章程一、总则为了促进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就业能力,推动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名称本学校名称为“农民工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三、学校宗旨1. 本学校的宗旨是为农民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培训服务,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促进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2. 学校致力于培养农民工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提供实用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指导,匡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

四、学校管理1. 学校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2. 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五、学校课程设置1. 学校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市场需求,制定适应性强的课程设置。

2. 学校开设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素质培训课程、职业指导课程等,涵盖多个行业和领域。

3. 学校注重实践教学,提供实际操作和实际工作环境的摹拟训练,以增强学生的实际能力。

六、学校招生与就业1. 学校招收年满16周岁的农民工作为学生,不限制学历和文化程度。

2. 学校招生采取自愿报名、面试、测试等方式,确保学生的学习意愿和适应能力。

3. 学校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实习机会,促进学生顺利就业。

七、学校教师队伍1. 学校教师队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

2. 学校注重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教学方法和教育理论的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3. 学校鼓励教师参预行业实践和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

八、学校设施与资源1. 学校建设适合农民工学习和生活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基础设施。

2. 学校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实验仪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3. 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九、学校评估与监督1. 学校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通过学生评价、教师评估等方式,不断改进教学质量。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校宗旨。

农民工学校旨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学校纪律。

1.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互帮互助,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

2.不得在校内进行赌博、斗殴、吸烟、酗酒等违法行为。

3.不得擅自离校,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旷课。

第三条学习规定。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认真听讲,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2.不得抄袭、作弊,严禁考试作弊行为。

3.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喧哗,打闹影响教学秩序。

第四条校园安全。

1.学生应注意校园安全,不得在校园内玩耍、奔跑,不得攀爬
栏杆、树木等危险行为。

2.不得擅自进入校内禁止进入的区域。

3.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滑板等交通工具。

第五条惩戒措施。

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
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以上为农民工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
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工地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工地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工地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地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宗旨1. 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培养他们的职业素养;2. 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3. 强化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4. 增进农民工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三、学校组织与管理1. 学校由项目经理负责,成立农民工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2. 学校设立教务处、培训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学、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3. 学校实行班主任制度,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组织教学和协助解决农民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学校教学与培训1. 教学内容:包括文化课、专业课、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等方面;2.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实践操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3. 教学时间: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确保教学效果。

五、学校管理措施1. 签订培训协议:农民工参加培训前,需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出勤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的农民工进行通报批评;3. 学籍管理:建立农民工学籍档案,记录其学习、培训情况;4. 质量监控: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5. 考核与奖励:对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农民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学校后勤保障1. 生活保障: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确保饮食卫生;2. 健康保障:定期组织农民工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3. 安全保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农民工学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农名工学校章程

农名工学校章程

农名工学校章程农民工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工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为农民工提供教育培训、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机会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增强其社会融入能力,提高生活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第四条学校的任务是:开展农民工教育培训,提供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推动农民工就业创业。

第五条学校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实效,服务农民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的领导班子,具体人数由学校实际情况决定。

第七条校长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培训部、就业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具体设置由学校领导班子决定。

第九条学校设立教师队伍,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组成。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招生、学籍管理和学生服务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十一条学校开展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 职业素质培训:培养农民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提高其工作态度和职业素质。

3. 创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匡助他们实现自主创业。

第四章招生与就业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和教育资源,制定招生计划,择优选拔学生。

第十三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与用人单位对接,促进农民工就业。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就业情况,为学生提供后续服务。

第五章资金保障第十六条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拨款:学校可以向政府申请教育经费拨款,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行和教育培训。

2. 捐赠与赞助:学校可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用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设施建设。

民工学校管理制度(章程)

民工学校管理制度(章程)

浙江省永康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工学校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的指导意见》(浙建管[2007]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弘扬“关爱民工、和谐发展”的企业宗旨,卓有成效的办好二建公司民工总校和符合条件的项目部民工学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1、结合全企业实际,在公司设立民工总校的基础上,建立由项目部组成的二级管理网络。

总校有人力资源处牵头,工程管理处、党群工作部、工会及建盛劳务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组织。

2、总校校址设在建盛劳务公司。

(总校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及师资配备见文件建工建设[2007]7号)。

3、各项目部凡符合公司建设[2007]7号文件所规定条件的设立民工学校,并在项目部悬挂规格统一为65×45cm的“某项目部民工学校”牌匾。

二、教学要求1、教学内容分必修课和自选课。

围绕“创建文明工地,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树立行业形象”这一主线,以《建筑业企业农民工素质教育读本》为必修课,自选课因工地而宜,结合工程进展、工程特点和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设置相应的课程。

授课内容既要有系统的通俗易懂道理,更要有比较典型的形象生动示例,要与平时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存在的问题边学边整改,引导农民工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工作和生活中,使民工听得进,坐得牢,记得住,用得上。

原则上每批进场民工均要完成必修课和一次选修课的学习。

2、教学计划安排。

各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编制教学计划。

在授课时间上,原则每月一般集中上课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尽量安排在雨天或晚上等空闲时间。

3、学员管理:1)、总校统一制定《学员守则》。

2)、各项目部民工学校必须建立学员花名册,上交一寸照片一张(作结业证书用),并上报民工总校。

3)、各项目部民工学校必须建立基础管理台帐:主要有学员花名册、教学台帐和学员签到簿。

4)、颁发结业证书。

农民工在民工学校学习结束后,颁发由市建委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记录每次教育内容、课时等情况,并加盖市建委统一刻制的学习结业专用印章。

民工学校_制度

民工学校_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农民工素质,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农民工,满足农民工自身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性质民工学校是面向农民工开展文化、技术、技能培训的公益性教育机构,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农民工为主要服务对象。

三、学校目标1. 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农民工;2. 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3. 促进农民工的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学校组织架构1.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办学质量、师资队伍等进行决策;2. 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质量;3.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4. 实践基地: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5. 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确保学校财务安全、合规;6. 办公室:负责学校的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五、学校管理制度1. 教学管理: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2. 师资管理: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的教师,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权益;3. 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4. 财务管理:学校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合规,合理使用资金;5. 校舍设施管理:学校应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舒适;6. 信息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学校信息,方便师生了解学校动态。

六、学校经费来源1. 政府拨款:政府应按照规定,对民工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2. 社会捐赠:鼓励社会各界对民工学校进行捐赠,支持学校发展;3. 自筹资金: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培训、服务等途径,自筹资金,保障学校运行。

农民工夜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夜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夜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农民工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夜校是指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了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第三条农民工夜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农民工素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工的脱贫致富。

第四条农民工夜校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行使职权,独立办学,自主管理。

第二章招生与就学第五条农民工夜校实行自愿报名的原则,不得随意强制劝课。

第六条农民工夜校开设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两大类课程,由农民工自愿选择报名。

第七条农民工夜校在招生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费。

第八条农民工夜校对于报名学员,应当进行学习情况和身体状况的核实,保障学员的学习权益。

第三章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第九条农民工夜校的教学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条农民工夜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队伍,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的教师。

第十一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学员的个体差异,注重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学风和纪律第十二条农民工夜校提倡严谨求实的学风,鼓励学员勤奋学习,互相学习,实现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课旷课,不得作弊。

第十四条学员应当尊重教师和同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学校的秩序和稳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农民工夜校对于学习成绩优秀的学员,可以给予奖励,鼓励学员继续努力。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员,农民工夜校可以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民主管理第十七条农民工夜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学校师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听取教师和学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农民工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民工学校的管理和运行,包括学校组织架构、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经费管理、学生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

二、组织架构第三条农民工学校设立理事会、校长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机构。

第四条理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发展、重大事项决策等。

第五条校长室是学校的行政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管理等。

第七条学生处负责学生的招生、学籍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第八条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

三、教学管理第九条学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

第十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能,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开展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四、师资队伍第十三条学校应引进和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第十四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十五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五、经费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学费等。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六、学生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对学生实行学籍管理,建立学生档案。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安全保卫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维护校园安全。

八、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农民工学校理事会负责解释。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第一条学校宗旨。

农民工学校旨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就业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条学校管理。

1.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三条学生管理。

1.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的管理和教育。

2. 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完成作业,不得迟到早退。

3. 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树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风尚。

第四条教师管理。

1. 教师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严格要求,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潜能。

2. 教师应按时上课,认真备课,不得迟到早退。

3.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五条安全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2. 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3.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防止校园欺凌和其他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纪律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的纪律要求。

2.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七条奖惩制度。

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奖励制度,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努力学习。

2.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惩罚制度,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其他规定。

1. 学校应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2. 学校应加强师生沟通,及时解决教学和生活中的问题。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工地民工学校_制度

工地民工学校_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地民工的综合素质,促进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地民工学校是专门为工地民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构,旨在提高民工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法律法规意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工地民工学校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立校长一名,副校长一名,下设教务处、培训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

第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实施教学、培训、科研等各项工作;3. 负责学校内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4. 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社区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2.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3. 监督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效果;4.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第六条培训处负责学校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2.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 培养民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4. 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七条后勤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2. 管理学校的教学设施和设备;3. 负责学校的卫生和安全管理;4. 组织学校的文化活动。

第三章教学与培训第八条学校应开设文化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法律法规课程等,以满足民工的不同需求。

第九条文化课程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等,以提高民工的文化素养。

第十条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建筑技术、电气安装、管道安装、焊接技术等,以提高民工的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课程主要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以提高民工的法律意识。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对每位民工建立学籍档案,详细记录其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民工入学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民工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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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安全学校章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事政治、形势任务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施工作业场地脏、乱、差的面貌,使广大的民工兄弟能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市场的挑战,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为构建和谐企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教学对象:
企业从业人员和所属各外协施工作业单位的民工。

三、教学内容:
必修课主要是:民工维权、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培训、技术交底等内容;自选课主要是因企业生产认为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施工作业进展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进行班组和教学活动讲评。

四、教学计划:
1、根据总校编制的年度教学计划,本民工安全学校结合自身要求和自身特点详化、细化并形成教学安排。

2、民工安全学校每周原则上2课时,安排教师面授每月不少于1次,每课时不少于2小时,平均每月不少于2课时。

3、本民工安全学校要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根据要求建立和完善好学习台帐,以符合建校要求。

浙江东邦船厂民工安全学校
民工安全学校管理制度
一、民工安全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民工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民工安全学校总校,各外协施工作业单位成立民工安全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各课的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加以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民工安全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浙江东邦船厂民工安全学校
2010年5月
民工安全学校教育计划
5月份: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分析(光盘教育、案例分析)6月份: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7月份:防高温、防台、防汛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教育
8月份: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9月份:船舶修造企业标准化概述
10月份: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培训
11月份:4S管理、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培训
12月份:讲授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
12月份:自救、互救、急救方法和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浙江东邦船厂民工安全学校
2010年5月
民工安全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
企业名称:
民工安全学校名称:
民工安全学校月课时安排计划表民工安全学校名称:浙江东邦船厂民工安全学校
浙江东邦船厂员(民)工安全学校教学台帐
企业名称:浙江东邦修造船有限公司(盖章)学校名称:浙江东邦船厂员(民)工安全学校成立时间:二O一O年五月
校长:盛志明
副校长:邱海斌
教务负责人:夏君波
2010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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