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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单位疫苗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疫苗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疫苗管理制度一、疫苗的计划与供应(一)第一类疫苗: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本地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地区年度第一类疫苗计划,计算公式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将年度一类疫苗计划上报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根据当地疫苗运转频率按单月或双月填写并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库存和需求数量报表"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上级调整和分配疫苗供应计划的依据。

严禁因计划制定不合理出现第一类疫苗浪费的情况。

(二)第二类疫苗: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月或双月制定第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并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采购。

接种单位采购第二类疫苗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从辖区疾控中心购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进第二类疫苗。

各单位应根据物价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本单位疫苗供应价。

二、疫苗的验收、出入库、盘存、报废管理(一)验收接种门诊在接收疫苗时,应做好接收准备,确保疫苗到达后顺利验收和入库。

验收时查看是否符合上报的疫苗采购计划,疫苗有无破损或过期,包装是否完好,疫苗配送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票、货、款数量是否一致,随货同行资料是否完整,批签发(药品通关单)等资料。

对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提供上述相关单据的不得接收。

(二)出入库1.接种门诊对于验收合格的疫苗,由药剂科采购员或单位疫苗管理员按照本单位疫苗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出入库管理并做好记录。

记录应包括疫苗的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或批号)、有效期、(购销、分发)单位、数量、(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不可漏项。

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2 .疫苗的出库,要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有效期先出的原则。

3 .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苗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各环节的冷链监测温度记录并归档保存。

疫苗定期检查制度2023

疫苗定期检查制度2023

成人预防接种门诊
疫苗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为落实《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加强疫苗管理,防范疫苗质量风险,制定本制度。

定期检查时间: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
定期检查小组成员:
负责人:
组员:
检查主要内容如下:(后附检查表)
一、每次接收疫苗时应检查疫苗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所列事项是否清晰、完整、准确;运输温度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并对到货疫苗进行抽查,开箱开盒查验疫苗质量。

对于标识不清、来源不明,运输温度不符合要求,质量有问题的疫苗拒绝接收;对于效期不足3个月的疫苗不得接收,特殊情况除外。

分发疫苗时,要认真核对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外观等,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二、每日对存储有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现场查看并好监测记录。

熟练运用“药品冷链监测平台”,绑定微信公众号并实时浏览,对疫苗储存温度预警信息要及时核查处置。

三、每月最后一日对库存疫苗进行清点盘查,确认有无过期疫苗和1个月内效期疫苗。

对于效期在1个月内的疫苗放置警示标志,对于过期疫苗要隔离存放并按规定进行报废。

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疫苗发生变色、变质等质量问题,或库房受损、存储温度异常等其他可能影响疫苗质量安全情况,要及时进行评估,必要时向卫健局、区疾控和药监局报告。

疫苗接种管理制度

疫苗接种管理制度

疫苗接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管理,提高疫苗接种服务水平,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疫苗接种管理机构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筹疫苗接种管理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接种管理工作。

3.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内疫苗接种管理工作。

三、疫苗接种管理制度1. 疫苗接种计划(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根据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制定本地区疫苗接种计划。

(2)疫苗接种计划应根据疫情形势、人口构成和疫苗供应情况确定。

(3)疫苗接种计划应定期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调整。

2. 疫苗接种对象(1)疫苗接种对象包括婴幼儿、儿童、青少年和成人。

(2)疫苗接种对象应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和本地区疫苗接种计划进行接种。

(3)接种对象应按照接种规定进行接种,接种过程中应仔细了解接种对象的基本情况,确保接种安全。

3. 疫苗配送和储存(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疫苗配送和储存体系,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及时配送。

(2)疫苗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疫苗的存储温度和环境符合要求。

4. 疫苗接种服务(1)各级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应提供优质的疫苗接种服务。

(2)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确保接种过程安全有效。

(3)疫苗接种服务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接种对象应提前预约接种。

5. 疫苗接种记录(1)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应建立健全接种记录,记录接种对象的基本情况、接种时间、疫苗种类等信息。

(2)接种记录应保存完整,确保追溯和评估接种效果。

6. 疫苗接种监管(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疫苗接种监管系统,对接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发现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接种工作规范有序。

7. 疫苗接种宣传(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疫苗接种的宣传教育,提高接种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接种意识和能力。

(2)疫苗宣传应科学、全面、准确,避免夸大宣传和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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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验收和定期检查管理制度
1. 疫苗的采购应根据我区疫苗使用的需要对购进疫苗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购,数量应保障本行政区域内2—3个月以上常规使用量,并及时供应给本地区的接种单位。

采购疫苗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

2. 验收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

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效期、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

验收记录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3. 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bOP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4. 疫苗的有效期应专门检查记录,并由科室疫苗管理人员定期(每月)到冷库检查(抽查)并作好记录,对存在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采取隔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

并如实记录处置情况,处置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5.有效期疫苗应按种类、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发现临近失效期的疫苗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以便调剂使用。

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
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6.各预防接种门诊领取疫苗时,应科学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疫苗使用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医院疫苗管理制度

医院疫苗管理制度

医院疫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疫苗管理的科学规范和安全运行,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疫苗管理的相关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各级医院、疫苗接种门诊、疫苗供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医院内全部疫苗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疫苗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严格依法依规管理疫苗,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四条加强疫苗管理的科学性,严格依照疫苗管理流程操作,确保疫苗采购、配送、接种等环节的准确无误。

第五条重视疫苗信息的完整与准确,建立健全疫苗监控体系,通过科学分析和有效管理,提升疫苗管理效果。

第六条保障疫苗管理的透亮和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公正公平,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疫苗管理的具体要求第七条疫苗采购管理要求(一)疫苗采购计划的编制1.依据患者接种需求和医院疫苗消耗情况,定期编制疫苗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应秉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疫苗的品质和有效期。

(二)疫苗采购供应商的选择1.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疫苗供应商。

2.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采购方式,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三)疫苗验收与入库1.严格依照国家标准验收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2.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入库,并建立疫苗入库台账。

(四)疫苗库存管理1.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过期疫苗。

2.做好疫苗库存信息的登记和更新工作,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五)疫苗配送与运输1.确保疫苗的冷链运输和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标准。

2.配送过程中,做好疫苗信息追踪和监控。

第八条疫苗接种管理要求(一)疫苗接种登记与预约1.对接种患者进行登记,建立电子接种档案,并及时更新。

2.鼓舞患者提前预约接种,合理布置接种时间。

(二)疫苗接种操作与监测1.确保医务人员接种前进行必需的防备措施,避开交叉感染。

2.对接种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确保接种操作规范、准确无误。

(三)疫苗接种后监测与不良事件报告1.对接种后患者进行察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反应。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疫苗采购、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疫苗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疫苗使用管理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实行全程冷链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疫苗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采购和储存第五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疫苗采购应当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进行,确保疫苗的质量和供应。

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疫苗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提供疫苗质量安全信息。

第八条疫苗储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实行全程冷链管理。

储存疫苗的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疫苗储存质量。

第三章疫苗运输和接种第九条疫苗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实行全程冷链管理。

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疫苗温度符合要求,防止疫苗质量受到影响。

第十条疫苗接种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接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一条疫苗接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受种者应当被告知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

第十二条疫苗接种后,接种单位应当填写疫苗接种卡,并将疫苗接种信息上传至全国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章疫苗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疫苗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疫苗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疫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疫苗质量控制,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疫苗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苗接种管理制度,加强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以及疫苗接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一套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疫苗管理制度的目的疫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规范疫苗的生产、贮存、运输、接种等环节,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疫苗管理制度的内容1. 疫苗生产管理(1)疫苗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生产。

(2)疫苗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等环节。

(3)疫苗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和外部质量评估,确保疫苗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疫苗贮存和运输管理(1)疫苗贮存和运输场所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等条件。

(2)疫苗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冻、防晒等措施,确保疫苗的质量不受伤害。

(3)疫苗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 疫苗接种管理(1)疫苗接种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配备,确保接种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疫苗接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接种证明、接种记录表等。

(3)疫苗接种机构应定期进行疫苗接种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接种技能和知识水平。

4. 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1)疫苗接种机构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疫苗不良反应情况。

(2)疫苗接种机构应配备专门的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更新知识。

(3)疫苗生产企业应配合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5. 疫苗信息管理(1)建立全国统一的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疫苗生产、贮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查询。

(2)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数据库和网络保护措施,确保疫苗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应提供便捷的查询和统计功能,方便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疫苗管理和监督。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铁门乡卫生院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疫苗效期预警工作制度

疫苗效期预警工作制度

疫苗效期预警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疫苗管理工作,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过期疫苗不进入储存和接种环节,制定本制度。

1.县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门诊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效期的监测和管理。

2.县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近效期的疫苗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疫苗名称批号,数量和效期等关键信息。

3.县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门诊在领取或购进疫苗时,疫苗的效期一定要录入xx省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中,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条件,做到每次接种日对近效期三个月内的提醒工作。

4.县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门诊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效先用的原侧则,对超过有效期或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及时移除冷链设备隔离存放,并填写“预防接种门诊报废疫苗登记表”,按照规定上报以及在客户端里面登记好报废原因。

待报废疫苗应储存于安全的单独的空间(可为上锁的箱或柜等),并贴好醒目标识。

5.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定期对待报废疫苗移交给县疾控中心,并提供相应手续。

县疾控中心对各预防接种门诊提交的报废疫苗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卫健局监督下销毁,并保存记录5年。

疫苗管理制度文库

疫苗管理制度文库

疫苗管理制度文库一、疫苗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疫苗生产管理(1)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疫苗。

(2)疫苗生产企业应建立疫苗生产记录和质量档案,确保疫苗生产过程的追溯性和可控性。

(3)疫苗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外部第三方审核,确保疫苗生产的合规性和质量稳定性。

(4)疫苗生产企业应及时报告不良反应和质量事故,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和修复措施。

2. 疫苗贮存和运输管理(1)疫苗贮存机构和配送单位应严格遵守疫苗贮存和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疫苗贮存机构应建立疫苗贮存记录和监测系统,对疫苗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确保疫苗的质量稳定性。

(3)疫苗配送单位应建立配送记录和监测系统,对疫苗的运输温度和运输时间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疫苗的质量不受影响。

(4)疫苗贮存机构和配送单位应按照疫苗管理规定对疫苗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对已过期或有异常情况的疫苗及时处理和报告。

3. 疫苗接种管理(1)疫苗接种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接种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系统,对接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培训考核,确保接种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疫苗接种单位应建立疫苗接种记录和疫苗接种监测系统,对接种人员的接种情况和不良反应进行定期记录和监测,及时处理接种异常和不良反应。

(3)疫苗接种单位应保证接种环境的卫生和安全,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外界污染和交叉感染。

4. 疫苗监管管理(1)卫生主管部门应建立疫苗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疫苗的抽检和监测,对疫苗的生产、贮存、运输和接种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苗企业和接种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行为的评价和处罚制度,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的疫苗生产、贮存、运输和接种单位的处罚力度。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疫苗管理制度第一篇:疫苗管理制度(一)疫苗的使用需要有计划,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制定合理的用苗计划。

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第二篇:疫苗管理制度(二)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篇:疫苗管理制度(三)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疫苗效期管理规定

疫苗效期管理规定

疫苗效期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确保我卫生院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条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
第三条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
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使用.
第六条必须从县疾控中心疾控采购疫苗;
第七条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第八条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第九条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疫苗定期检查制度

疫苗定期检查制度

疫苗定期检查制度介绍疫苗定期检查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健康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疫苗的安全和有效性。

本文档将介绍疫苗定期检查制度的背景、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背景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疫苗的制作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定期检查疫苗的质量和效果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目的疫苗定期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效果,防止疫苗失效或引发意外的副作用。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疫苗品质问题,保证人们接种的疫苗是安全和有效的。

具体内容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疫苗供应商资格审查:对从供应商采购疫苗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必要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措施。

2. 疫苗批次检测:对每一批次的疫苗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成分含量、纯度、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查,确保疫苗符合标准。

3. 应急事件响应:建立应急事件响应机制,及时追踪和处理因疫苗接种引发的意外事件,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

4. 数据监测和分析:建立疫苗接种数据监测和分析系统,追踪接种效果和副作用情况,为进一步的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实施方法为了有效实施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 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疫苗质量和效果的要求,并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执行。

2. 建立疫苗质量评估机制,对供应商和疫苗批次进行定期评估,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 增加公众对疫苗安全和效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和参与度。

4.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分享疫苗质量控制和监督经验,提高全球疫苗管理水平。

结论疫苗定期检查制度是保障疫苗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措施,对于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可以确保人们接种的疫苗是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的,为公众健康提供保障。

一类疫苗管理制度

一类疫苗管理制度

一类疫苗管理制度
1.遵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受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局监察。

2.产科护士长根据每个月分娩数,到妇保所领取乙肝疫苗、乙肝免疫球蛋白和卡介苗,并放入冰箱,并有登记交接使用记录。

3.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发、买卖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

4.冰箱内外分别设有温度计,以监测温度状况,每天观察两次并登记。

5.遇有停电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保持冷链状态,保证疫苗质量。

6.由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护士负责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婴儿进行预防接种,并依据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记录。

同时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7.根据疫苗的接种情况,每个月有专人负责有报表上报区病控制中心。

疫苗管控管理制度

疫苗管控管理制度

疫苗管控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内疫苗的使用、储存和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订立本疫苗管控管理制度。

第二条疫苗采购和储存2.1 采购程序(1)疫苗采购需经医院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依据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数量。

(2)采购部门负责人应当与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疫苗采购合同,并保存相关合同、发票等文件。

(3)医院采购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核查疫苗供应商的资质,并对采购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

2.2 疫苗储存(1)医院设有特地的疫苗冷链储存库,确保疫苗储存温度符合规定要求。

(2)疫苗冷链储存库应配备专人管理,负责监测储存温度,并定期进行温度记录、检查和校准。

2.3 疫苗储存条件(1)疫苗储存库温度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避开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疫苗变质。

(2)疫苗储存库内应干燥、通风良好,避开阳光直射。

(3)疫苗储存库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以免影响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2.4 疫苗库存管理(1)医院疫苗库存应定期盘点,确保疫苗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全都。

(2)疫苗库存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疫苗库存记录,做好疫苗购进、领用、归还等相关记录。

第三条疫苗使用和审批3.1 疫苗使用(1)医院应依据患者需要和疫苗适应症,合理使用疫苗。

(2)疫苗使用前,医院医务部门应进行必需的疫苗接种宣教和知情告知。

(3)医院应建立疫苗使用记录,包含疫苗接种日期、剂次、批号、接种部位等信息。

3.2 疫苗审批(1)医院设立疫苗使用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疫苗的使用申请。

(2)疫苗使用审批委员会由医院的医务部门、药学部门、感染掌控科等相关部门构成。

(3)申请人应依照程序向疫苗使用审批委员会提出疫苗使用申请,并供应必需的相关证明料子。

第四条疫苗接种操作和安全4.1 疫苗接种操作规范(1)医院应设立特地的疫苗接种门诊,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疫苗接种操作。

(2)疫苗接种操作应依照相关操作规范执行,包含疫苗的准备、接种部位的选择、注射方式等。

(3)医护人员在接种过程中应注意接种操作的细节,确保疫苗的有效接种。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标题:疫苗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疫苗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疫苗的生产、存储、运输、接种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体系。

建立健全的疫苗管理制度能够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保障公众健康。

一、疫苗生产管理1.1 生产工艺控制:确保疫苗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交叉污染和质量问题。

1.2 质量控制:严格把关疫苗生产中的原材料、生产环境和操作流程,确保疫苗质量稳定可靠。

1.3 质量监管:建立疫苗生产监管机构,对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保障疫苗质量和安全。

二、疫苗存储管理2.1 温度控制:建立完善的冷链系统,确保疫苗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避免疫苗失效。

2.2 环境监测:对疫苗存储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环境干净、整洁,避免细菌和病毒污染。

2.3 库存管理:建立疫苗库存台账,定期盘点和更新库存信息,避免疫苗过期或者短缺。

三、疫苗运输管理3.1 运输温度控制:确保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稳定,避免温度波动导致疫苗失效。

3.2 包装标识:对疫苗包装进行标识,明确疫苗的种类、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方便追溯和管理。

3.3 运输监管:建立疫苗运输监管机构,对疫苗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疫苗运输安全可靠。

四、疫苗接种管理4.1 接种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疫苗接种计划,确保不同人群接种适当的疫苗,提高免疫效果。

4.2 接种记录:建立个人接种记录档案,记录接种的疫苗种类、时间和剂量,方便追踪疫苗接种情况。

4.3 接种监测:建立疫苗接种监测系统,对接种后的免疫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调整接种策略。

五、疫苗安全管理5.1 不良反应监测:建立疫苗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接种后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

5.2 疫苗风险评估:对疫苗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通报疫苗的安全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5.3 疫苗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苗的相关信息,包括疫苗种类、生产企业、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等,提高公众对疫苗的认知和信任。

医院疫苗管理制度

医院疫苗管理制度

医院疫苗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中心内疫苗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2.标准2.1 预防接种工作由医院感染控制科监督管理,疫苗的领发、使用、监控由药剂科负责,各有关用疫苗科室的护士长负责检查监督本病区的疫苗使用、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对各科室疫苗的保管、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执行疫苗注射的护士或者其他医护人员,必须持有《免疫预防接种从业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

2.2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用的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由药剂科统一在院区所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登记建册后发放到各有关科室使用。

2.3 临床医生要严格掌握各种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

2.3.1 新生儿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由医生开具临时医嘱在其出生后24小时内执行。

2.3.1.1 新生儿入室后(包括母婴同室、特护婴室、病婴室)由第1次体检的儿科医生根据疫苗接种的适应症、禁忌症决定能否接种并开医嘱。

2.3.1.2 在对每一个符合疫苗接种适应症的新生儿进行接种前,都必须向其法定监护人交代疫苗接种的相关事宜,并在病情告知书上进行签字。

该患儿出院时应该将卡介苗、首针乙肝疫苗的病情告知书夹入病历内一同归档。

2.3.1.3 医护人员应该对每一个接种了疫苗的新生儿进行密切观察,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者病情告知书未记载的少见、严重不良反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上交医务部、院感科和护理部。

2.3.1.4 医护人员应该在新生儿的《XX省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详细记录在医院内已经接种的疫苗,包括名称、接种日期、规格、剂量、疫苗生产厂家及批号、接种单位、接种者签名。

2.3.2 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疫苗,在接到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通知后由医院感染控制科发文通知各有关病区执行。

由医生开服食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医嘱,护士执行。

2.3.3 对于有任何疫苗接种禁忌症的新生儿,在禁忌症解除之前应该暂缓接种。

2.3.3.1 凡不适宜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的,医生要在“生理婴入院记录”或“新生儿入院病历重点补充”栏内说明原因及暂不接种,并向新生儿的法定监护人解释、说明。

疫苗管理制度(完整版)

疫苗管理制度(完整版)

疫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背景为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员工及社区居民的健康,特制定此疫苗管理制度。

1.2制度目的通过规范的疫苗管理程序,确保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记录等环节符合标准,降低疫苗风险,提高疫苗接种效果。

1.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疫苗的管理与操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仓储人员、运输人员等。

1.4法律依据制定本制度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疫苗管理法》等。

第二章疫苗采购与接收2.1疫苗采购2.1.1确保采购的疫苗来自合法渠道,具备生产许可和质量合格证明。

2.1.2与供应商签署正式合同,明确交付日期、数量、价格等细节。

2.2疫苗接收2.2.1接收疫苗时,应与实际到货数量进行核对,确保一致。

2.2.2对于有疫苗损坏或异常的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记录。

第三章疫苗储存与运输3.1疫苗储存3.1.1按照疫苗生产商提供的储存条件,设立专门储存设施。

3.1.2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确保符合要求。

3.2疫苗运输3.2.1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卫生要求,定期维护和清洁。

3.2.2运输过程中确保疫苗的温度稳定,避免剧烈震动。

第四章疫苗接种与记录4.1疫苗接种4.1.1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负责进行疫苗接种。

4.1.2接种前必须核对疫苗信息,包括疫苗名称、批号、有效期等。

4.2疫苗记录4.2.1在接种前必须建立详细的疫苗接种记录,包括接种时间、接种人员、接种地点等。

4.2.2对于接种后出现不适应反应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第五章疫苗废弃与过期处理5.1疫苗废弃5.1.1废弃的疫苗必须按照卫生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和记录。

5.1.2废弃原因必须明确,废弃记录应保存一定时期。

5.2疫苗过期处理5.2.1确保不使用已过期的疫苗,避免使用风险。

5.2.2过期疫苗应及时封存,并按规定销毁。

第六章疫苗信息管理6.1疫苗信息收集6.1.1建立完善的疫苗信息收集系统,包括疫苗接种信息、不良反应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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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验收和定期检查管理制度
1. 疫苗的采购应根据我区疫苗使用的需要对购进疫苗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购,数量应保障本行政区域内2—3个月以上常规使用量,并及时供应给本地区的接种单位。

采购疫苗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

2. 验收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

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效期、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

验收记录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3. 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bOP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4. 疫苗的有效期应专门检查记录,并由科室疫苗管理人员定期(每月)到冷库检查(抽查)并作好记录,对存在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采取隔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

并如实记录处置情况,处置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5.有效期疫苗应按种类、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发现临近失效期的疫苗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以便调剂使用。

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
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6.各预防接种门诊领取疫苗时,应科学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疫苗使用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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