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基金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奖惩基金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激励全体员工奋发上进,促进公司事业的健康发展,真正落实“制度决定行动”的管理准则,更好的发挥奖惩基金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杭州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全体员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奖惩行为,但不包括绩效考核而产生的奖励和扣罚。
3.0 基金来源
3.1 客户对项目的货币奖励(10000元以下的按不低于50%的比例留存给项目;10000元以上(含)留存比例另定);
3.2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罚款金(不包括各类赔偿款和品质扣款);
3.3 经公司批准的其他特殊收入(如项目废品出售收入等)。
4.0 基金管理
公司设立奖惩基金管理中心,由公司总部薪资专员专人管理。按项目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建立明细台帐,并在每月18号公布一次明细台帐。财务部对奖惩基金的实施进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5.0 基金使用
5.1 当具备了必须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奖励或处罚的条件时,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申报,填写《奖惩通知书》,并上报总部办公室主任审核;
5.2 办公室主任按第“
6.0条”规定给予审核,有异议反馈项目负责人,无异议报总经理签批;
当出现申报奖励的金额大于项目奖励基金总金额时,办公室主任有权调整奖励的金额;
5.3 由办公室主任最终将总经理签批意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汇总当月公司所有员工奖惩情况分发各项目、部门,以达到公司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5.4 总部薪资专员将已审批的当事员工的奖励金或处罚金做进当月工资表,在工资中发放奖励金或扣除处罚金。
6.0奖惩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
1.《履职管理规定》;
2.《员工服务行为规范》;
3.《员工仪表仪容标准》;
4.《安全管理制度》;
5.《质量互查和管理人员夜查制度》;
6.《员工入职管理规定》;
7.《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8.《清洁工具及物料的管理规定》;
9. 《奖惩制度》;
10.其它足以应受到公司嘉奖或处罚的特殊事例。
7.0 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行。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