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意见书

合集下载

公诉意见书模板

公诉意见书模板

公诉意见书模板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XXX,男,1978年出生,户籍地X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XXXX 年XX月XX日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证据确凿,现提起公诉。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XX月XX日,被告人XXX在XXX酒吧内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并持刀对被害人进行刺伤,致使被害人多处受伤。

经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二、犯罪事实和证据。

被告人XXX因个人恩怨,故意伤害他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现场勘查发现作案工具刀具,经法医鉴定确认为被害人身上的伤口与刀具形状相符。

同时,现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也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依据。

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公诉意见。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和证据,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XXX相应的刑事处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

五、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提出对被告人的民事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相关损失。

六、结语。

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特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XXX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支持被害人的
民事诉讼请求,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公诉意见书书

公诉意见书书

公诉意见书书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事实所作出的法律判断和追诉意见的书面材料。

本篇公诉意见书针对一起盗窃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该案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以下公诉意见:一、案件基本事实被告人张某,男,1988年7月1日出生,户籍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为XX。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9月10日凌晨3时许,趁居民小区杂物间门未锁定之机,进入杂物间盗窃他人财物,共盗窃现金2000元,一部手机价值3000元,总价值5000元。

案发后,警方通过调查取证,从案发现场提取到张某的指纹,并在张某家中搜出部分被盗物品。

被告人张某对于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了部分被盗财物。

二、法律依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三、公诉意见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进入他人住所盗窃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的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被告人张某盗窃的财物金额为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因此建议对被告人张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被告人张某供述,他在犯罪后对部分被盗财物进行了退还,对此应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张某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等具体情节,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四、附带要求针对此案,检察机关还提出以下附带要求:1.要求法院依法收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的财物,并予以追缴。

2.要求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的非法所得进行限制消费措施,并冻结、扣押其银行存款、证券、债权等财产。

以上就是本案的公诉意见。

请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给予被告人张某应有的惩罚,同时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公诉意见书优秀5篇

公诉意见书优秀5篇

公诉意见书优秀5篇公诉意见书篇一致:xx公司xx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6)《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1.关于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3.关于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略)二、关于公司的股权经本所律师查证: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权或批准经本所律师查证: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

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表意见,略)四、《公司股权并购方案》的合法性本所律师审查了目标公司的《公司股权并购方案》,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2)公司股权并购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3)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经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4)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员工工资及补偿金的处理方案。

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概念

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概念

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概念
公诉意见书是指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
疑人提起公诉的意见和理由的书面文件。

公诉意见书通常由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起草,经过检察长或主任批准后正式提交法院。

公诉意见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对犯罪事实的合理解释和证据支持,说明检察机关对被告所犯罪行的定性和定罪依据。

该书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法律依据、证据材料等全面的分析和阐述。

检察机关根据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罪名、犯罪事实、证据、定性和刑罚建议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观点。

公诉意见书在刑事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起诉权的依据,也是法院判断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重要参考。

公诉意见书为法院提供了详尽的证据材料和法律分析,有助于法官对案件进行公正、准确的审理。

除了起诉意见,公诉意见书还能对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例如,对于刑事赔偿、追缴赃款赃物、社会恶势力犯罪等特殊情况,公诉意见书可以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检察机关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对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建议,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提供量刑上的参考。

总之,公诉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重要文件,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提供详实的事实依据和法律分析,有助于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准确审理,并对案件的处理提供建议和参考。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一)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3条之规定,受本院检察长指派,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对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一案支持公诉,现发表以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一)、关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本院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公诉人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讯问了被告人,宣读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辩解;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以及相关书证等,已经向法庭证明了以张甲为首的被告人大肆进行有组织犯罪的过程。

为使法庭对张甲等人进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现就本案事实结合相关证据作如下阐述:首先,,被告人张甲于9月至4月间,为了垄断宁张县汤张黄沙市场,到无锡与被告人张乙计议承包汤张沙站,并且让张乙带人护场子,后先通过欺骗手段(即以养殖户的名义)取得了黄小桥便道的铺设权,同时又组织张成带领人员看守黄小桥便道,以印制票据的形式,只允许持有张甲沙站沙票拉沙车经过便道,其他货运车辆也要交费等,形成以被告人张甲为首,以被告人张乙、张成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顾某家以及犯罪嫌疑人崔讲一、“宾子”、“毛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获取经济利益,通过修建并控制黄小桥便道为手段,强行承包经营宁张县汤张黄沙市场甘学、沈久阳、吴建强等十二家沙站,同时通过强行收取过路费等,大肆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宁张县汤张黄沙市场形成非法控制。

以上事实有被告人张甲等人在宁张县看守所的供述、被害人季玉春等人陈述、证人魏贤猛、魏永、王芳举、张维普、甘西岭等人证言以及相关书证等证据证实。

由此可以看出该组织的一下特征:1、组织特征: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而且组织结构较为稳定,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1)在本案中,形成了以张甲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张乙、张成为骨干成员,顾某家、崔讲一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等级结构。

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的区别在法律中有很多类型的意见书,其中包括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那么这两者有哪些区别?概念上有什么不同,他们的写法是怎样的,在写作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的区别⼀、概念上的不同1、公诉意见书的概念公诉意见书是在⼈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全⾯地揭露被告⼈的犯罪⾏为,证实被告⼈的犯罪⾏为,分析犯罪⾏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进⾏补充和阐发,从⽽进⼀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的犯罪⾏为。

2、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向同级⼈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时制作的书⾯⽂件。

起诉意见书是法律应⽤写作中常⽤的⽂种。

依法制作的起诉意见书具有区别罪与⾮区别罪,保障是犯罪⼈受到法律追究的重要作⽤。

起诉意见书是司法实践中运⽤频率很⾼的⽂书,任何⼀个刑事案件⾃侦查终结时都必须制作此⽂书。

⼀般是⼀案⼀份,对于共同犯罪案件,需要提请起诉数名犯罪嫌疑⼈的,和写⼀份⽂书,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制作。

对共同犯罪中不需要起诉的犯罪嫌疑⼈,仍应当将共同犯罪的事实说清楚,并注明对未起诉的犯罪嫌疑⼈的处理情况。

⼆、写作⽅法不⼀样1、公诉意见书据最⾼⼈民检察院44号⽂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证据分析,认定被告⼈的罪⾏。

(3)进⾏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项内容可写,哪⼏项内容重点写。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被告人_____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在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等环节,本案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晰地展现在大家面前。

为了进一步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阐述本案的社会危害性,现发表如下公诉意见:一、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_____在担任职务名称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具体犯罪手段,如虚报账目、收受贿赂等,非法获取了大量的财物,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首先,证人证人姓名 1、证人姓名 2等的证言,均证实了被告人在相关工作中的违规操作和不正当行为。

其次,相关的书证,如财务报表、审批文件等,也清晰地反映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轨迹和过程。

再次,从被告人处查获的赃款、赃物,更是直接证明了其犯罪所得。

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具体罪名被告人_____的行为,完全符合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

从主体上看,被告人身为职务名称,具备该罪的主体资格。

从主观方面来说,被告人明知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仍积极追求非法利益,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

在客观方面,被告人实施了具体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三、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职务犯罪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首先,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被告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物,本应用于国家的建设和人民的福祉,却被其据为己有,导致公共资源的流失和浪费。

其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职务犯罪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使那些遵纪守法、勤奋工作的人失去了应有的机会和待遇,严重挫伤了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再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国家公职人员本应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但被告人的行为却让人民对公职人员的信任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写公诉意见书

写公诉意见书

写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我院受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经审理结束。

根据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证据和事实,我作为公诉人,特向贵庭提交本公诉意见书,提出以下意见。

一、案件基本事实被告人张某在2021年1月1日晚上与被害人刘某在某夜总会内的小包房内发生口角,之后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肢体冲突。

经法庭查证,被告人与刘某的矛盾由于一次误会而产生,但张某在未了解真相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的暴力手段对刘某进行了殴打。

经医院诊断,刘某受伤较为严重,导致多处骨折及内伤。

二、证据证明1. 证人证言:本案中,经法庭传唤的证人对案发经过进行了真实、详尽的陈述,证明了被告人张某在事发过程中存在暴力行为。

2. 伤情鉴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刘某的伤势属实,骨折及内伤是由暴力行为造成的,刘某的伤势严重程度对被告人的暴力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

3. 视频证据:法庭上播放的夜总会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了案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证明了被告人的暴力行为。

4. 被告人供述:被告人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对刘某进行了殴打。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证据和事实,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他对刘某进行了明知他人存在受伤可能的暴力行为,造成了刘某的伤势。

2.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过激,且伤情严重,人身安全受到了直接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3. 鉴于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惩处。

对于他的暴力行为,应予以严惩,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基于上述理由,我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提出以下公诉意见: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2.建议法院从严惩处,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以及伤情严重程度,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3.建议法院查明和追究刘某所涉及的责任,以便进一步保护刘某的合法权益。

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

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

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XXX,男,XX岁,XX籍贯,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是XX市XX 县XX镇某某村的农民。

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许,被抓获归案。

二、案件事实201X年X月X日,X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某小学的食堂发生了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导致数十名学生食物中毒。

经初步调查,被告人XXX系该小学食堂的厨师长,负责食品加工和配餐工作。

经查,该小学食堂经营许可证上明确规定了该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人为被告人XXX,并明确规定了食品加工和配餐的操作规范。

但被告人XXX在工作中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未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卫生措施,导致食堂食品产生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调查发现,被告人XXX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不洗手、不戴口罩,将生食直接与熟食接触,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此外,被告人XXX还使用了过期食材作为食堂食品的主要原料,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的罪行。

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后,经查明事实,现将本案公诉意见书提交给法院,以便依法审理。

三、犯罪责任及证据被告人XXX的行为已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以下是本案中收集到的相关证据:1. 被告人XXX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2. 获取的食堂经营许可证明及规定;3. 目击证人的证言;4. 检验报告及食品检测证据;5. 食堂卫生检查记录。

根据以上证据,可以清楚地证明被告人XXX在食品加工和配餐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其对学生们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

四、证人证言和物证在审理过程中,证人XXXX、XXXX等多名证人作证均指出,他们亲眼目睹了被告人XXX在食品加工和配餐中的违法行为。

此外,经过食品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表明,食堂所使用的食材中存在大量的过期食品。

五、被告人的辩解在案发后的讯问过程中,被告人XXX承认了自己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违法行为,但辩称其主要是执行校方的安排,并没有直接进行食品加工。

公诉意见书正文

公诉意见书正文

公诉意见书正文尊敬的法院审判长、审判员:我系公诉机关,受理了被告人某某涉嫌×××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现将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相关情况向贵庭作出如下公诉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某某,男,××岁,×××身份证号码,系×××单位员工。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年×月×日起,被告人某某利用其担任×××单位部门主管之职务便利,多次伪造并运用单位文件、公章及单位账户,违法占有单位财产共计人民币××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之规定,构成贪污罪。

经对被告人某某的贪污行为进行细致调查,衡量其行为所涉及的金额、持续时间以及其在单位中的职务地位,发现其行为的性质恶劣,影响巨大,损害了单位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这种不法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予了极大的打击。

对于这种侵权行为,公诉机关坚决予以追究,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对被告人某某要依法严惩不贷。

二、事实和证据1. 并非独立作案通过对被告人某某与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某某并非独自作案,他的行为同其他相关人员有着紧密联系。

根据相关人员的证言,被告人某某将所得财物进行分配,分给其他相关人员一定比例的贿赂金。

这一事实充分证明被告人某某的犯罪行为存在合谋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出清赃款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某某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涉案财物开展了详细的梳理和追踪,确认了一定金额的赃款已经在被告人某某的协助下全部被出清。

这一事实表明被告人某某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消除证据,以逃避法律的追究。

因此,对于被告人某某的行为,法院应当给予严厉的判决,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罪恶得到应有的制裁。

三、法律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百○十条之规定,贪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私财物的行为。

公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

公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

公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公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文件,它们分别代表了检察机关和被告人的立场和观点。

下面将分别对公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进行详细阐述。

一、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出公诉的立场和观点。

它起到对案件进行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分析的作用。

首先,公诉意见书中会详细列举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具体的犯罪手段等。

在列举犯罪事实的同时,会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物证和书证等,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成立。

其次,公诉意见书会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适用分析,包括罪名认定和刑事责任认定。

根据犯罪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公诉意见书会明确指出被告人所犯的罪名,并对其刑事责任进行界定。

最后,公诉意见书会对量刑建议进行说明。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公诉机关会对被告人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以便法院判断定罪和刑期。

二、辩护意见书辩护意见书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对指控的犯罪行为提出的辩护立场和观点。

它是被告人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

首先,辩护意见书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会针对公诉机关列举的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和质疑,提出相关的证据和理由,以辩护自己的无罪。

其次,辩护意见书会对公诉机关的法律适用提出异议。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会就公诉机关对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和刑事责任进行法律评析,提出不适用的法条或法规,并指出自己的合法行为和合理防卫等辩护理由。

最后,辩护意见书会对量刑建议进行说明。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会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评估和辩护,提出减轻刑罚或免除刑罚的理由和证据,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分别代表了检察机关和被告人的立场和观点,起到了诉讼双方辩证辩护的作用。

通过公诉意见书和辩护意见书的撰写和交互辩论,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法性。

公诉意见书书样式

公诉意见书书样式

公诉意见书书样式公诉意见书尊敬的法庭,我作为公诉人,就被告人XX的犯罪事实及法律责任向贵庭提出如下意见:一、犯罪事实:被告人XX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在某某地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

经调查取证,以下是公诉人对于被告人XX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和描述:被告人XX在2021年5月1日晚上9点左右,潜入了被害人家中的卧室,盗走了其价值5000元的手机和3000元现金。

这一犯罪行为被被害人家人发现后报警,随后警方对现场进行勘验并调取了相关监控录像,确认了被告人XX的身份。

警方在随后的调查中,收集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被告人XX的犯罪事实存在不争议。

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XX无故侵入他人住所并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1. 被害人的陈述和报警记录;2. 现场勘验笔录和照片;3. 监控录像;4. 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的证言。

四、公诉意见:根据以上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作为公诉人认为,被告人XX的行为明显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建议贵庭判处被告人XX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 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其供词的真实性存在质疑。

但是,通过其他证据的佐证和证人的证言,可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因此被告人的供词不会对本案的审理结果产生影响。

2. 被告人未在庭审过程中提供有效的辩护证据,也未提供能够推翻公诉方指控的相关材料,其辩解也多为无关紧要的言辞。

基于以上事实和证据,被告人无力推翻公诉指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录:根据以上事实、法律依据及证据,我以公诉人的身份,建议贵庭依法审判被告人XX,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建议贵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正义。

公诉人:(姓名、职务)。

公诉意见书2

公诉意见书2

公诉意见书2尊敬的法庭:我作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某某某(个人信息已做隐私处理)犯(罪名)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现向法庭提交以下公诉意见。

一、案件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包括犯案时间、地点、被告人身份等)二、指控罪名及事实依据被告人某某某具体犯罪事实如下:(具体列举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针对这些事实提供法律依据和证据)三、指控罪名适用法律条款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公诉机关认为涉嫌构成(列明具体罪名),并依据(法律条款)提出以下指控:(列举指控罪名,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款依据)四、故意犯罪的证据及认定公诉机关依法提供了丰富的证据,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这些证据包括(列举一些重要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银行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在较大程度上可信度高,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证明被告人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

五、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鉴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性,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以下刑罚:(具体列举刑种和刑期,并提供量刑依据)同时,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追缴,返还给受害人或国家。

六、犯罪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的分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以下后果和危害:(列举具体后果和危害,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七、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悔罪表现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悔罪表现进行了分析:(对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进行分析,并评估其悔罪态度和表现)八、对证人和其他参与案件的人员的保护和奖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诉机关对证人和其他参与案件的人员提出保护要求,并建议对其予以奖励,以保障案件的正常进行。

九、其他请求事项(如请求法庭严肃审理、公正判决,保护合法权益等)十、代理人或主办检察官的签名最后,公诉机关代理人或主办检察官署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公诉机关:XXX,日期:XXX。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案号:XXXXX被告人:XXX职务:XX公诉机关以被告人XXX涉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审判。

一、案件基本事实被告人XXX任职XX单位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为目的,采取XXX方式非法收受XXX,数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经侦查机关调查取证,证据表明:被告人XXX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其职权和相关职责,利用XXX等环节,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共计XXX元。

二、证据的确切性和充分性1. 手机通讯记录经过对被告人XXX的通讯记录进行调查和分析,证实被告人与他人频繁通话,并在特定时间段存在密集通话,这些通话的对象正是向其行贿的人员。

2. 财产调查报告经过对被告人XXX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其名下存在大量无法解释的财物。

其中包括大额存款、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与其合法收入明显不符。

3. 证人证言多名证人的证言表明被告人XXX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证实了相关事实的真实性。

这些证人殷勤地提供了多个案件线索,有力地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七条,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1. 贪污数额与刑量:根据职务犯罪的性质和实质,被告人XXX所涉嫌贪污数额巨大,已达到XX万元,因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2. 影响社会效应:被告人XXX作为一名公务员,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和社会风气。

此举不仅对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害,还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巨大影响。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建议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XXX犯有贪污罪,对其判处XX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XX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国家公诉意见书

国家公诉意见书

国家公诉意见书尊敬的法庭:我作为国家公诉人,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对被告人某某犯罪行为提出国家公诉意见书如下:一、被告人某某身份及基本情况被告人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某某省某某市人,高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址为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号。

二、立案和审查情况本案于某年某月某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审查和调查,查明以下事实:三、指控及其事实依据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我国家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某某罪。

具体指控如下:1.指控罪名:【罪名】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某某罪的构成要素包括【构成要件及其解释】。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被告人某某的行为符合某某罪的构成要素。

事实依据:被告人某某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位于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号二楼住所内违法务虚,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已经造成了某某后果。

2.指控事实:【罪名】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某某罪的构成要素包括【构成要件及其解释】。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被告人某某的行为符合某某罪的构成要素。

事实依据:被告人某某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位于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号二楼住所内对被害人某某实施了某某行为,其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权益,已经造成了某某后果。

四、量刑建议根据被告人某某的犯罪事实以及其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本公诉机关建议本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某某适当的刑罚。

具体量刑建议如下:1.关于【罪名】的量刑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罪名】的最低刑罚为【刑期】,最高刑罚为【刑期】。

考虑到被告人某某的【主观、客观情节】,以及【个人、家庭、社会等背景信息】,本公诉机关建议本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某某【刑罚】,并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措施或改造教育等相关措施】。

2.关于【罪名】的量刑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罪名】的最低刑罚为【刑期】,最高刑罚为【刑期】。

考虑到被告人某某的【主观、客观情节】,以及【个人、家庭、社会等背景信息】,本公诉机关建议本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某某【刑罚】,并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措施或改造教育等相关措施】。

起诉书 公诉意见书

起诉书 公诉意见书

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被告人X犯XX罪一案起诉书尊敬的XX法院:XX年XX月XX日,我院依法对被告人X犯XX罪一案立案侦查。

我作为本案的公诉人,依法行使追诉权,现将对本案提出如下公诉意见:一、案件事实被告人X在XX年XX月XX日XX时许,位于XX地,趁夜份从事倒卖假冒商品的违法活动。

经查证,被告人X以非法手段获取一批假冒XX品牌的商品,并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涉案金额共计XX元。

二、证据确凿1. 证人证言:经查证,我院将涉案的购买者作为证人,证实被告人X以低价销售XX品牌商品,并且确认其并非原品。

2. 调取的购买记录:经过我院与相关网络平台合作,调取了被告人X在该平台的销售记录,证实其非法销售XX品牌假冒商品的事实。

3. 审讯笔录和调取的监控录像:被告人X在接受审讯时,对其销售假冒商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提供了销售渠道以及商品来源的重要线索。

此外,我院还调取了相关监控录像,证实了被告人X在销售非法商品的过程。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清晰、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X犯下了XX罪。

三、法律适用被告人X的行为已经构成了XX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XX款,被告人X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量刑建议根据被告人X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对犯罪的认罪悔罪态度,公诉人建议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X一定刑期,并处以罚金作为刑事制裁,以起到惩罚的作用,同时也要适度考虑被告人X的个人情况,有条件地进行社区矫正。

综上所述,被告人X犯下了XX罪,公诉人依法提出上述公诉意见,请法院据此对被告人X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XXXXX年XX月XX日。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导读:本文公诉意见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诉意见书(一)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今天,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根良,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吴根良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无论是现行《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还是79年《刑法》第188条所规定的徇私舞弊罪,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

依照法律规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徇私、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l、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本案的被告人吴根良是开化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是公安局行政首长、一把手,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

2、主观方面是故意。

即明知而故犯,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和冤枉好人,结果是出入人罪,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徇私,也可以是徇情。

被告人吴根良正是接受许xx、胡x等人的说情、请吃,并考虑到今后开展工作上的顺利,才实施了枉法行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表现为三种情况:(1)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2)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3)利用司法权,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作出枉法裁判。

公诉意见书讲解

公诉意见书讲解

公诉意见书讲解公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在破案后,对涉嫌犯罪的人员提出的起诉建议书,公诉意见书的编写是起诉的前提和依据。

下面是关于公诉意见书的讲解:一、公诉意见书的基本内容:公诉意见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案件基本情况概述:公诉意见书会简单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发时间、地点、犯罪事实和涉嫌犯罪人员等。

2. 刑事责任认定:公诉意见书会对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作出认定,以及相应的罪名和刑事责任。

3. 证据的证明:公诉意见书会列举并解释案件中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和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

4. 公诉的理由:公诉意见书会给出起诉的依据和理由,说明为什么涉嫌犯罪人员应该受到起诉和公诉。

5. 请求的刑罚:公诉意见书会提出对涉嫌犯罪人员的刑罚建议,包括量刑的依据和建议。

二、公诉意见书的重要性:公诉意见书是起诉的前提和依据,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影响力。

1. 法律效力:公诉意见书是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正式文件,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提出起诉建议。

2. 影响力:公诉意见书对法院的判决和案件的结果起到重要的影响,它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之一。

三、公诉意见书的编写要点:在编写公诉意见书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要点和准则。

1. 客观公正:公诉意见书应该客观公正,依据证据和事实,对犯罪事实和责任进行准确的认定。

2. 逻辑严密:公诉意见书的表述应该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证据和结论之间的推理应该严密。

3. 简洁明了:公诉意见书应该简洁明了,不使用含糊或模糊的文字,让读者易于理解。

四、公诉意见书的作用:公诉意见书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1. 为法院审理提供依据:公诉意见书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提供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提供了依据。

2. 合法合理的追诉手续:公诉意见书是依据法律程序,合法合理地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重要文件。

3. 规范起诉决策:公诉意见书的编写可以规范和标准化起诉决策的过程,保证起诉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区别

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区别

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区别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是刑事案件中的两个不同概念。

公诉意见书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进行认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的书面文件。

而起诉意见书是指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的书面文件。

下面将详细阐述两者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公诉意见书侧重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和罪行的定性,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处罚建议。

而起诉意见书则更侧重于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判断,即是否具备起诉的法定条件。

其次,两者的目的不同。

公诉意见书的目的在于向法院传达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认定和处罚建议,对法院来说,公诉意见书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而起诉意见书的目的则是为了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法院进行诉讼,即起诉。

再次,两者的主体不同。

公诉意见书是由检察机关编写的,由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担任起草人,经过内部审议后出具。

而起诉意见书则是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调查结果和事实证据,结合适用法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的书面文件。

最后,两者的程序不同。

公诉意见书在案件侦查工作基本完成后,由检察机关编写,移送至审判机关,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

而起诉意见书一般是在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事实已经具备起诉条件时,由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并准备好起诉意见书,向法院申请审理。

综上所述,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在概念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公诉意见书侧重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处罚建议,而起诉意见书则侧重于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判断,并用于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法院起诉。

两者在目的、主体和程序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差异。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黄坚段坤
案由:交通肇事
起诉书文号:夷检刑诉【2000】第108号
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人段坤交通肇事罪及黄坚包庇段坤一案,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我们受湖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院长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监督。

现对本案案件情况及证据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在刚才结束的法庭调查中,就我院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黄坚、段坤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庭审调查,庭审调查的结果已清楚地证明了本院指控被告人黄坚包庇罪,段坤交通肇事罪,现特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现发表以下的公诉意见:
一、本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及第157条的规定,法庭调查合法公正。

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段坤、黄坚,并依次举出了各项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这些证据,由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在法庭上亦已经过公诉方和辩护方的质证,并被法庭记录在案。

这些证据充分证实了本院起诉书对于被告人段坤交通肇事罪、黄坚包庇罪的指控,从公诉人举出的证据来看,在书证方面有被告人段坤、黄坚的户籍证明、被告人黄坚的驾驶证,肇事车辆及被撞车辆的照片、被害人伤情照片和尸体照片、现场刹车痕、撞击痕等痕迹照片及道路
交通现场图,公安交警部门的查询记录材料,证实被告人段坤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事实。

公安机关于抓获段坤经过的材料,段坤自首的书面材料,在证人证言方面,夜明珠的矿工王刚证言,证实了段坤驾驶货车离开矿地,作为交通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王明证言,证实段坤驾驶货车,在黄色警示灯闪烁时,为避免红灯而加速行驶(无超速)在过警戒线时警示灯变红),恰遇高军驾驶的摩托车,两车相撞,致高军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见段坤撞到人后,留下黄坚在事故现场,而自已逃跑。

在被告人供述方面,被告人段坤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黄坚的供述,证实其让段坤驾车,在段坤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顶替段坤承担责任,包庇段坤的事实。

在鉴定结论方面,有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车辆技术鉴定书,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证实该车符合安全要求,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被告人段坤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的事实,法医学监床鉴定书,证实被害人高军系因颅脑损伤,符合交通事故致死的特征。

除此之外,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证实交通事故现场的情况。

这一系列证据,彼此之间关联紧密、互相印证,客观、全面地证实了案件的事实。

因此,公诉人认为,本院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定罪量刑的坚实基础。

二、本案被告人段坤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黄坚的包庇行为严重妨碍了刑事诉讼活动,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段坤在明知自已驾驶技术不行,且无驾驶证的情况下,仍要求被告人黄坚让其驾驶货车,在黄灯闪烁时,段坤本应停下来,但为躲避红灯,加速行使,(无超速)撞到了迎面驶来的摩托车,造成了高军死亡的严重后果。

且在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责任,与黄坚合谋,答应给黄坚3万元作为报酬,让黄坚为其顶罪,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自已则逃跑,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交通肇事罪虽然是一种过失犯罪,但直接威胁到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后果不可谓不严重。

被告人段坤造成了高军死亡,侵犯了其生命权,众所周知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

被告人黄坚在段坤撞到人后,没有叫段坤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是与段坤合谋,让段坤逃跑,自已承担该起交通事全部责任,到公安机关去报案,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包庇罪,这种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应该依法查处。

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交通肇事包庇罪案件,准确打击交通肇事人和冒名顶罪人,从而遏制冒名顶罪案件的再次出现。

三、对本案被告人段坤、黄坚的犯罪行为的定性及适用法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坤交通肇事罪。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犯罪构成的主体方面:)是否要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
的法律责任。

因此,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

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

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有的被告人称,自已是因为怕被害人及其亲属打自己才离开现场,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本案中黄坚的犯罪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在犯罪构成方面,1包庇罪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包庇罪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后未被羁押、逮捕归案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被依法羁押、拘禁而逃跑出来的未决犯和已决犯3包庇罪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犯罪分子被侦查、审判之前,也可以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中至判决后服刑之中。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作假证包庇犯罪分子,其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本案中被告人黄坚明知段坤犯交通肇事罪,而向侦查机关作虚假供述,掩盖其罪行,黄坚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被告人段坤的行为符合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件,被告人黄坚的行为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自愿接受法律处罚的行为,又符合投案自首。

是在两种主观故意的支配下,实施的两个行为,前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已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的,又能够认定自首。

因此应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定罪量刑。

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幅度内按照自首的量刑原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种:
四、被告人段坤有逃逸行为,依法可以从重处罚,且后来有自首表现,依法
可以从轻事或减轻处罚。

第二种:
四、四、被告人段坤有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事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段坤案发逃跑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

因此,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

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

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公安机关发出通告期间,感到内疚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的行为。

自愿接受法律处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其行为符合投案自首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是在两种主观故意的支配下,实施的两个行为,前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已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的,又能够认定自首。

因此应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定罪量刑。

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幅度内按照自首的量刑原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被告人已经构成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特提请合议庭对公诉人所发表的公诉意见予以充分考虑,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的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这里。

公诉人:吴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