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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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1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务必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思考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

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务必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务必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务必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务必持续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务必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务必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为了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工作。

二、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三、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中存在八大危险作业,涉及高处作业、火焰切割、高温作业、爆炸性、放射性、有毒物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危险作业岗位。

四、具体内容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封闭式作业区域,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高处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2)每个工作期间应该有两名人员,一人作为操作员,一人负责安全监督,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3)检查、维护和安装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可靠性。

2.火焰切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隔离区域,防止人员进入。

(2)使用防火防爆器材和工具,使用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3)在离开工作现场之前,必须依靠专业人员确认已经完成了工作和关闭了所有设备和工具。

3.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确保工作区域的通风情况,加强对高温工作环境的监控。

(2)工人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视情况而定,也必须穿着特制的防护服。

(3)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并定期进行体检。

4.爆炸性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在作业现场设立防爆区域,严格禁止吸烟、明火等违禁行为。

(2)设立消防器材和应急预案,保障在发生意外时可以及时控制和处理。

(3)正确使用特殊工具和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5.放射性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保障空气和水的质量,每个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体检,以保证在工作时不会受到危害。

(2)工作现场应严格控制,进、出入应进行严格监督。

(3)使用特殊防护装备,防止放射性物质对人身危害。

6.有毒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有毒物质作业区,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2)必须穿戴防护装备,最好使用隔离式防护装备。

危险作业五项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五项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五项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作业活动的 planning、organization、execution、supervision and control.第三条公司应当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

二、危险作业认定第五条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作业物品、作业工具等因素可能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生产作业活动。

第六条下列作业活动视为危险作业:(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二)高空、井下、有限空间作业;(三)机械设备维修、安装、拆除作业;(四)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检修作业;(五)火工品生产、试验、销毁作业;(六)其他可能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作业活动。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危险作业进行辨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危险作业许可第八条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作业许可制度,明确危险作业许可的程序、权限、责任等。

第九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条申请危险作业许可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危险作业申请报告;(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三)作业人员培训、资格证明;(四)其他需要的材料。

四、危险作业实施第十一条危险作业实施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任务、作业环境、作业风险、安全措施等。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组织、指挥,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期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应做好作业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热作业、有毒有害物质接触作业、机械设备维修作业等。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作业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危险作业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危险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之前,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危险作业安全培训,并获取相关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只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员工,才能进行危险作业。

第六条企业应当购买相关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在发生危险作业事故时,应当及时组织施救,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赔偿。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有危险作业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安全奖惩制度,对于监督管理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强、防护措施完善、作业事故率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复核机制,对危险作业的作业计划、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复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经企业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热作业、有毒有害物质接触作业、机械设备维修作业等。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已达到零事故的目标。

第二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危险作业审批(一)、在进行项目部危险作业前,应由执行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由项目部批准,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由公司安监部审批;(二)、对于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

第六条、危险作业的实施(一)、作业前,项目部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二)、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作业单位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惊醒监督检查。

(五)、对于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第七条、本项目部危险作业范围(一)、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二)、起重作业;(三)、爆破作业;(四)、电气焊作业;(五)、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毒品等物质的作业;(六)、潜水作业;(七)、电工作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动火作业、进入危险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管理。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B 26164-2010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四、危险作业类别(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是指进出口有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三)破土作业破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临时电力线路、安装的各种电气、配电箱提供的机械设备动力源和照明,必须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五)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六)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的作业(七)抽堵盲板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批、确保安全。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第五条危险作业分为以下几类:(一)化学危险作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作业;(二)放射性危险作业:涉及放射性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作业;(三)电气危险作业:涉及电气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四)机械危险作业:涉及机械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五)高处危险作业:涉及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六)其他危险作业:指上述类别以外的危险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类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第七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前应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申请危险作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危险作业审批表;(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危险作业应急预案;(四)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九条危险作业审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危险作业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第四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五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五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稳定运营,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危险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挖掘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从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实施危险作业,确保各项安全规定得以贯彻和执行。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危险作业管理计划,并将计划向全体员工发布并解释,同时保证计划的全面推行。

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级管理人员应在危险作业开始前,针对具体的作业环境,编制详细的操作方案,并指派专人监督实施过程,并负责每日作业的检查和记录。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并参与安全技术宣传和培训,确保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第八条特定作业人员应获取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执行具体危险作业任务。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九条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应进行详细的作业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明确作业目标和计划,确定作业时限;(二)评估危险性和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三)确定作业人员数量和配置要求,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四)申请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作业所需的资源的可用性;(五)编制危险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六)安排现场布置和交通指引,确保作业区域的清晰可见。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条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二)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设置限制性施工区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区域;(四)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五)定期维护和检验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六)设立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应对突发事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矿山开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使用,爆破作业,电力作业,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综合治理,责任到人;(三)科技兴安,持续改进;(四)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第四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五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

第六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七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危险作业许可第八条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有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颁发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前,许可证持证人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危险作业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公司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引发伤害、事故或疾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危险作业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危险作业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职责分工、培训等内容。

第八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要求、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危险作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条安全措施是保障危险作业安全的关键,应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明确危险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合作,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应考虑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根据危险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3篇)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3篇)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那些有可能对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造成危害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焊作业、泥石流防治作业等。

第四条危险作业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危险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安全第一。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危险作业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和完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八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是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管理的依据,必须由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危险作业的定义和范围;(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三)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四)危险作业的培训和教育要求;(五)危险作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六)其他与危险作业管理相关的要求。

第十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应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全员进行培训后,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及时进行,修订内容应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应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三章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掌握危险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一)危险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二)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技能;(三)危险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四)其他与危险作业相关的知识。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培训应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有资质的培训师进行,培训记录应及时和完整地保存。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电气作业、吊装作业等。

第三条责任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的管理工作,制定危险作业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危险作业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培训1. 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掌握危险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安全防护措施1. 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2. 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3.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七条作业许可1. 对危险作业实施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 作业许可证应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3. 未经许可,严禁进行危险作业。

第八条现场监管1. 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管,确保作业安全。

2. 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 对发生的意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九条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1. 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 进入天棚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禁火区动火作业。

7.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1. 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 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单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单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单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危险作业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单位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防护与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温作业、高处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目的是:规范单位危险作业的组织管理、作业程序、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危险作业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危险作业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管理和安全防护。

第六条单位应当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流程、责任、措施等内容,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检查、评估和改进,不断完善危险作业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对危险作业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危险程度和作业特点划分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危险作业申请制度,员工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审核机制,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危险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危险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程序、操作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危险作业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危险作业记录档案,详细记录危险作业的申请、审核、实施情况,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应急预案,规定危险作业发生事故时的处理程序,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紧急救援。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安全风险,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险作业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险作业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作业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3. 责任到人,奖罚分明;4. 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内容1. 作业审批制度所有危险作业必须事先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 作业人员培训制度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5. 作业过程监控制度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应全程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确保作业安全。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7.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高空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使用安全绳,地面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

(2)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保无危险气体,作业人员应佩戴呼吸器,地面应设置警戒线。

(3)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经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和审批,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

(4)焊接作业:焊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现场应设置防火隔离带。

(5)机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机械安全运行。

(6)化学作业:化学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安全生产三危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三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作业和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3.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三危管理内容1. 危险化学品管理(1)采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符合安全标准、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

(2)储存:设置专用储存仓库,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确保储存安全。

(3)使用:使用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4)废弃: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危险作业管理(1)审批:进行危险作业前,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作业安全。

(2)监护:危险作业期间,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3)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

3. 危险场所管理(1)标识:对危险场所进行醒目标识,明确警示标志。

(2)防护: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场所安全。

(3)巡查:定期对危险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制度及相关安全知识。

3. 对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停职等处罚。

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作业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危险作业识别,列出危险作业清单,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进行以下评估:(一)作业环境的安全性;(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三)作业人员的技能和培训需求;(四)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附上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实施与监控第八条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九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章奖惩规定第十三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辞退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须包含安全生产内容,明确工程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独立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5.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擅自修改。

如确需修改,应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3. 对未按计划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实施时间、地点、责任人、检查人等,以便追溯和总结。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对未按要求执行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严格审查和论证,确保其安全性。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2. 技术交底应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及事故案例等内容。

3. 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由施工人员签字确认,并保存归档。

4. 技术交底应定期重复进行,尤其在关键工序、特殊作业或施工人员变动时,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和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定本公司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管理及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具体按照相应的制度执行。

如需进行其他危险作业需经本厂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3 术语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3.1危险作业范围:a 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 带电作业。

c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d在轻质屋面(铁皮棚、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e其它危险作业。

本公司的危险作业有: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

临时用电:在本公司内正式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性用电。

动火作业:动用明火或可能形成着火源(可导致着火)的作业,如产生明火的气割和焊接作业等。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 危险作业审批4.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危险作业单位应填写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4.2现场作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3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 危险作业的实施5.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5.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5.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安全生产三危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三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危险、高空作业等高危领域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三危领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三危领域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三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4.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四、管理制度1. 危险化学品管理(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2)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分类存放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3)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4)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火灾爆炸危险管理(1)加强火灾爆炸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3)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应急能力。

3. 高空作业管理(1)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2)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4)定期对高空作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三危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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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定本公司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管理及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具体按照相应的制度执行。

如需进行其他危险作业需经本厂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3 术语
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3.1危险作业范围:
a 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 带电作业。

c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d在轻质屋面(铁皮棚、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e其它危险作业。

本公司的危险作业有: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

临时用电:在本公司内正式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性用电。

动火作业:动用明火或可能形成着火源(可导致着火)的作业,如产生明火的气割和焊接作业等。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 危险作业审批
4.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危险作业单位应填写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4.2现场作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3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 危险作业的实施
5.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
令的危险作业。

5.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5.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负责现场的工作监护。

5.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危险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5.8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作业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

5.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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