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及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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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 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补充:
❖ 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因为小时工 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 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 可以不签合同、不调档案、不用去社保 办保险、辞退不需要理由、可随时辞退、 还不用支付补偿、而且还符合法律规定。 这与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就有了天壤之别。
(二)劳动合同应当何时签订? 不签劳动合同到底对谁更有利?员 工拒绝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时间:用工之日起
用工之日 ——— 一个月 ——— 一年 ———
合法
双倍工资 视为无固定
❖ 1、在政策设计上,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都是对职工有利,对企业是绝对不利。因此最好 的做法是在实际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续签合 同的,必须在原合同期满前履行完续签手续;
❖ 2、在实际用工之前劳动者拒绝订立合同,企业 应当终止录用关系。用工之后拒绝签订合同,除 非企业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否则 将推定是企业没依法办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 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3、如果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又出 现违纪、工伤、怀孕等企业将非常难处理;
❖ 2、《劳办发[1996]100号劳动部办公 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 等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因劳动者不能
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 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 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 除上述之外的调整,必须协商;
❖ 合同中“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的约 定无效;
劳动用工违法举报方式:
❖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 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 部门进行举报,广州地区受理举报劳动违法 行为热线是12333,各区县也都设立了投诉 举报电话,具体号码可以在广州劳动保障信 息网上查询。
解读:
❖ 1、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从未规定必须 使用政府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也未规定合 同书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法律规 定的必备条款不能少。因此,劳动合同书可 以由企业提供。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 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及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第八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 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 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 项。
最低工资的包含项目:
❖ 最低工资标准可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两项属个人支出项目,可 在其工资中进行代扣代缴。
❖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 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 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二)加重企业违法成本
◇双倍工资处罚
1)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试用期约定违法,支付双倍工资.
3)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的,自应当签订 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经济补偿金处罚
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wk.baidu.com除补发解除期间工资外,应
当继续履行
或者
主要内容
❖ 新《劳动合同法》特点及对劳动者的优势 ❖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 解除、终止等应注
意的问题 ❖ 案例分析
一、新《劳动合同法》 特点及对劳动者的优势
(一)新劳动合同法特点
劳动合同书面化 劳动关系长期化 试用期严格化 竞业限制合意化 解雇保护重点化
经济补偿全面化 集体合同特别化 合同条款规范化 员工辞职自由化 合同效力严肃化
3、规范化企业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 工资=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其他
◇工资表结构: 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 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标准工资、加班 工资、劳保费用、福利费用、计划生育费用、住 房公积金等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个人承担社保、 所得税、罚款、赔偿费)、金额及其工资帐号等 记录。
在校学生实习只能签订实习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家庭雇佣保姆(非家政公司派遣)、农 民雇帮工、摄制组雇演员、筹备处雇临 工、无照摊商雇工、黑作坊雇工、个人 承包者自己雇工、按《民法通则》调整, 不在《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
本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
劳动合同的订立初期的另一问题:
◇禁止扣押证件、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
◇违反后果 责令退还,且处500-2000元/人的罚款, 并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
(三)《劳动合同书》能否由企业单方 设计并印制?劳动合同书的工作岗位及劳 动报酬应当如何约定?
❖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 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 );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 50%至100%的赔偿金处罚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 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 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 变更、 解除终止过程中 不可回避的若干重要话题
(一)什么样的用工必须签订 劳动合同?什么样的用工不应当 签订劳动合同?
解读: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使用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与其他任何单 位均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必须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
上述单位使用外单位内退职工、退休反 聘职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 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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