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操纵业务风险,明确责任、标准治理,依照《公积金治理条例》和《西宁市公积金贷款治理方法》,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一章贷款申请受理[人员]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员。
(以下简称贷款经办员)[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受理贷款申请,搜集贷款申请资料。
审核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操作大体要求]一、同意咨询贷款经办员同意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说明申请贷款应具有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贷款经办员依照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按贷款治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要紧包括:1.西宁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贷款审批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3.户籍证明(户口簿);4.婚姻状况证明(成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5.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六、首付款收据;7.商品房生意合同或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建房的证明;八、一方为个体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及近期的税票;9.有第三方担保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及担保人担保许诺声明;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纳的公积金和银行交缴证明及明细清单;1一、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衡宇生意契约、契税发票、衡宇评估报告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三个月内有效)。
贷款经办员依照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判定贷款申请是不是符合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判定要点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公积金交纳是不是正常;2.借款申请人年龄是不是符合所申请贷款年限的要求;3.借款申请人可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4.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第二章贷款调查[人员]贷款经办员、中心信贷员。
[职责]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参与客户谈话,签署调查意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包括利率调整、受理、审批、担保、签约、贷款发放、还款、贷款转列、合同变更、贷款风险等级分类、贷款催收、结清、贷款计息和异地贷款等功能。
2、利率调整应根据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执行利率,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
3、受理、审批应根据政策规定,确定贷款资格、额度、期限、利率、共同借款人信息等。
4、担保应先建立抵押物信息、质押物信息和保证信息,再根据不同的担保类型将贷款分别关联抵押物信息、质押物信息和保证信息。
5、签约应根据审批和担保结果,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信息和担保合同信息。
6、贷款发放应包括资金结算、账务处理、生成凭证和数据平衡检查环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资金结算环节,应根据贷款金额进行实时结算,记录银行结算流水信息;(2)账务处理环节,应根据结算金额建立个人住房贷款账户信息,登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明细信息;(3)生成凭证环节,应根据结算金额生成记账凭证号和会计(4)数据平衡检查环节,会计分录的发生金额应与实际发放金额一致。
7、还款应包括归还贷款本息、资金结算、账务处理、生成凭证和数据平衡检查环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归还贷款本息环节,应根据当前实际发生额进行罚息、利息、本金按期拆分,还款总金额等于实际发生额;(2)资金结算环节,应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实时结算,记录银行结算流水信息;(3)账务处理环节,应根据实际发生额、贷款业务明细类型,登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明细信息;(4)生成凭证环节,应根据结算金额生成记账凭证号和会计分录;(5)数据平衡检查环节,会计分录的发生金额应与实际发生额一致。
8、贷款转列应包括贷款转逾期、计算罚息、账务处理、生成凭证环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贷款转逾期环节,应根据还款情况、合同约定记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登记信息,信息系统中应设计可配置化的节假日管理模块,支持逾期计算按节假日顺延与不顺延两种模式;(2)计算罚息环节,系统应分别计算本金和利息的罚息。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及办理指南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及办理指南一、贷款流程↓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简介: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自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贷款。
借款人贷款时必须提供贷款担保。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优势1 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贷款,利率比任何一家银行住房贷款都低。
2 贷款申请灵活:平顶山公积金贷款实行购房属地化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可到购买房产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缴纳地限制。
3 多种担保方式可供选择:借款人可自愿选择期房抵押或现房抵押担保,也可选择担保公司担保。
4 还款便捷多样:既可直接从还款帐户中还款,也可用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冲还贷款,这样可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有效使用公积金。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凡按规定在平顶山市辖区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申请人及配偶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有稳定收入,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申请时具备购房合同已在房产部门备案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中心完成项目备案并与中心签订楼盘合作协议)、二手房、自建房且取得工程形象进度50%后和单位集资房资金不足时均可向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额度、期限最高额度:30万元且不超过房价的70%(90平米以下的不超过房价的80%),用现房抵押贷款的且不超过评估价的70%第二套住房贷款的,不超过房价的40%。
最长期限:30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
具体贷款金额将根据购、建房总价款,抵押房产价值,家庭收入(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5%)及负债,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状况,等综合考虑。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设立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受委托银行根据个人账户开户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1.单位名称变更。
(1)企业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供:①《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③变更后单位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④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供:①《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②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单位名称变更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许昌住房公积金_公积金_买房全攻略
许昌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一、贷款申请条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的我市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商品住房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2、身份证和户口簿: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2份;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4、借款人家庭《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收入证明;6、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7、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8、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二)二手住房办理要件:除购买商品房“1-5”规定要件外还需出具:1、《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后)原件、复印件2份;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2份(使用权类型必须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3、《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复印件各1份;4、首付款收据(银行盖章转账凭证)和过户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2份;5、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6、售房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2份;7、售房人及配偶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8、《河南省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或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9、产权交易确认表复印件2份;10、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三)自建住房办理要件:除购买商品房“1-5”规定要件外还需出具:1、宅基地使用证,城建、土地、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2份;2、建房合同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复印件2份;3、50%的建房自筹资金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复印件2份;4、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业务办理场所:市管理中心、县(市、区)管理部和受委托银行。
办理流程:职工贷款申请→中心审核资格→银行办理→贷款发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办妥抵押登记,贷款资金核审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2024版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版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贷款政策概述1.1 住房公积金定义1.2 贷款政策依据1.3 贷款对象与条件第二章:贷款申请条件2.1 申请人资格2.2 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2.3 信用状况要求第三章:贷款额度与期限3.1 贷款额度确定3.2 贷款期限规定3.3 贷款额度与期限的关系第四章:贷款利率与还款方式4.1 现行贷款利率4.2 利率调整机制4.3 还款方式选择第五章:贷款申请流程5.1 申请材料准备5.2 申请提交流程5.3 审批与放款流程第六章:贷款担保与保险6.1 贷款担保要求6.2 担保方式说明6.3 贷款保险选择第七章:贷款使用与管理7.1 贷款用途规定7.2 贷款账户管理7.3 贷款变更与展期第八章:提前还款与逾期处理8.1 提前还款条件8.2 提前还款流程8.3 逾期还款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责任9.2 争议解决方式9.3 法律适用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10.1 政策变动通知10.2 信息披露与咨询10.3 附加服务说明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申请人签字11.2 贷款机构代表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贷款政策概述1.1 住房公积金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2 贷款政策依据本贷款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贷款对象与条件1.3.1 贷款对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1.3.2 贷款条件申请人需满足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______个月等条件。
第二章:贷款申请条件2.1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 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申请人需在沈阳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______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2.3 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贷款额度与期限3.1 贷款额度确定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邯郸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活动。
第三条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为在邯郸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五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无不良信用记录;4. 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5. 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六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还款能力、所购住房的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第八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市场利率变化适时调整。
第四章贷款程序第九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婚姻状况证明;4. 收入证明;5. 住房情况证明;6. 首付款证明;7. 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
第十一条贷款批准后,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贷款偿还第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但需提前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章贷款担保第十四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采取抵押、质押或者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
阳江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阳江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阳江境内居民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01 缴存服务
03 提取服务
目录
02 账户设立称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 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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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
提取服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下岗未再就业①下岗满5年;②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应提供本人、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 人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及流程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及流程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及流程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基础条件: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4、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购房款;7、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推荐阅读: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济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热点解读贷款流程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一手房贷款所购商品房应为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按揭楼盘,具体流程如下: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贷款材料2、银行受理并进行初审3、管理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4、审批通过,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5、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指南 - 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指南凡是在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并且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包括部分和全部提前结清)。
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于放款日的次月10日开始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还款。
需要提前还贷的借款人,请选择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至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期间(双休、法定节假日、每月10日除外,如10日为非工作日,则前一个工作日除外)通过还款银行预约办理提前还贷登记手续。
组合贷款的商业部分按各家银行规定办理。
1.客户通过电话和银行预约提前还款,并确定大致还款金额。
2.客户到银行相应窗口办理提前还款登记。
3.银行登记提前还款业务并打印《业务受理单》、《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提前还款补充协议书》(部分还款)交客户签字确认。
4.银行返还《业务受理单》给客户。
5.申请提前结清登记的当日晚上银行系统会进行扣款,第二天确认借款人已成功扣款后,银行打印相关证明并移交给省直公积金中心。
贷款期间的每一个年度,最多可申请一次部分提前还款,部分提前还款每次起点为3万元,全部提前还清无金额限制。
贷款期限的缩短必须与部分提前还款同时申请。
贷款结清后,全部结清贷款的借款人请于提前还款扣款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1楼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服务大厅6号、7号窗口领取抵押注销材料,同时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三证到服务大厅中的杭州市产权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余杭区、萧山区、大江东区的房屋除外);有保险的客户可凭身份证、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申请受理单领取保险单正本。
部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成功后到银行领取《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提前还款补充协议书》。
1.部分提前还贷后贷款利率档次不变。
2.提前还款登记日当晚银行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次日生成提前还款证明,如扣款失败该提前还款业务自动失效,客户需重新申请提前还款。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须知.doc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须知一、贷款申请条件1、贷款申请人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月距最近一期汇缴不超过三个月。
3、购买住房为长治市行政区域内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4、贷款申请人(含配偶)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已与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合同签订、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6、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7、贷款申请人(含配偶)信誉良好,有稳定的家庭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含配偶)月收入的60%。
二、贷款额度1、贷款申请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2、最高贷款额度与贷款申请人的缴存年限挂钩,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数/12取整加1计算。
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计算。
其中缴存月数为贷款申请人实际缴存月数之和。
3、购买二套房贷款,提取了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贷款的,在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4、二手房贷款以《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计税价格为房屋价格认定标准,同时按所购住房建成时间对应的贷款比例确定贷款额度:(1)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2)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 年(含2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3)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晋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晋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晋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是针对晋城市区域内的职工,为
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以下是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贷款对象:适用于在晋城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职工,且已缴存住
房公积金的个人。
2. 贷款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 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 无不良信用记录;
-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相关要求。
3. 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收入水平、购房价
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4.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的年龄相加不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6. 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
7. 贷款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
- 审核评估: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贷款条件进行审核;
-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 贷款发放:合同签订后,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至指定账户。
8. 提前还款:允许申请人在贷款期间提前还款,但需遵守相关提前还款规定。
9. 违约责任:如申请人未按时还款,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 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管理办法以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帮助个人购房的贷款方式,具有低利率和长期还款的优势。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流程,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指南。
第一步:了解政策和条件首先,要仔细研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和条件。
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找到。
了解贷款额度、利率、贷款期限和申请条件等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步:办理公积金账户如果你还没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你需要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如贷款申请表格、银行卡等。
填写申请表格后,递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你将获得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第三步:缴纳公积金在获得公积金账户后,你需要每月将一定比例的工资以及雇主缴纳的公积金存入账户中。
这部分存款将用于购买房屋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步: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在满足公积金缴存要求后,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
通常,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了购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和装修贷款等不同种类的产品。
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类型。
第五步:提交贷款申请在选择好贷款产品后,你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的材料,如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
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给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六步:等待审核贷款申请提交后,你需要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通常,审核时间需要一段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
在等待期间,你可以咨询贷款进度以及补充一些可能需要的材料。
第七步:签署合同一旦贷款申请审核通过,你需要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贷款合同。
在签署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提前了解还款方式及相关规定。
签署合同后,你将获得公积金贷款。
第八步:房屋交易如果你是购买新房,你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房屋交易程序。
如果你是购买二手房,你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九步:按期还款一旦房屋交易完成,你将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操作指南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操作指南
贷款用户可选择通过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皖事通APP-公积金等渠道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下面对通过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和皖事通APP两个渠道的操作流程做简要介绍。
一、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1、登陆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图标,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
2、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选择个人用户进行登陆(如无账户可先进行注册)。
3、登陆完成后,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在右侧菜单栏选择“贷后管理”,点击“贷款结清证明申请”按钮。
4、仔细核对结清证明中的数据,如没问题则点击“结清证明申请须知”。
5、仔细阅读“结清证明申请须知”。
6、如已仔细阅读证明须知后且对结清证明内容无异议的情况下则点击“申请签章”,申请开具结清证明。
7、申请成功后点击“证明下载”即可;
二、皖事通渠道
1、进入皖事通APP。
2、登录账号。
3、选择城市,定位到宿州市。
4、选择更多服务。
5、选择公积金。
6、进入页面
7、选择“贷款结清证明开具”
8、结清证明开具
9、申请签章、证明下载。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1.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发放贷款。
2.购买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应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规定的首付款比例后,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 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3.申请贷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还款能力,选择适当的受托银行、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后一般不 得更改。
4.贷款期间,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逐月还贷、提前部分转账还贷和一次性转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
2.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 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 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材料
1.件(原件1份)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原件1份)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均需提供。 3.收入证明(原件1份) (1)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且个人年收入低于12万元的,无须提供收入证明。 (2)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且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均须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购房合同(原件1份) 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装订整齐、若有补充协议应一并提供。 5.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1份)
2.贷款额度不超过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以申请贷款时为准)。住房公积金存储余 额包括正常汇缴、补缴、提前预缴、外市转入资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
(2)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借款人 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的20倍不足36万元的可放宽至36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 条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不足18万元的可放宽至18万元。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服务指南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服务指南一、提取服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7、偿还商业银行的购房贷款本息的;8、租房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的;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能再就业又不符合托管的;10、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办理场所: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707室、公积金服务大厅2号窗口、公积金服务大厅二厅3号窗口及县(区)管理部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见以下附表注:1、以上所需手续均需原件及其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并由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3、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4、如需要转支取人指定的和人结算账户,还需要提供相应复印件。
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
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2、单位初审。
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上加盖单位印签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对、审批。
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按照规定核对支取金额;收集备案资料;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签署审批意见。
4、办理提款手续:划入缴存人本人或继承人个人结算账户(含银行卡)或银行活期账户。
办理时限:要件齐全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大单位集中办理除外)。
二、贷款服务(一)贷款办理申请条件:1、凡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以上,个人缴存满一年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借款人):1. 姓名/名称:2. 性别/类型:3.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4. 地址:5. 联系方式:乙方(贷款人):1. 名称:2. 地址:3. 联系方式:第一条贷款金额与用途1. 甲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 甲方承诺所贷款项仅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条贷款期限1. 甲方的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2. 甲方应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及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第三条贷款利率1. 甲方的贷款利率为____%。
2. 贷款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利率调整,甲方应按新的利率执行。
第四条还款方式与还款计划(1)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偿还相等的金额,包括一部分本金和一部分利息,直至还清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偿还相等的本金,利息随剩余本金减少而减少,直至还清贷款本息。
(1)贷款发放之日起,第一个月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以后每月还款金额按约定的还款方式计算。
第五条担保与保险1. 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2.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购买相关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1)要求甲方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2)依法行使担保权利。
2.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贷款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之日终止。
甲方(借款人):乙方(贷款人):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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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2016-03-04]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不予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限制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二) 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三) 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四) 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五) 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六) 《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七)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四、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网点(一)中心受理网点1.天河区咨询电话:85503869面签电话:85503925抵押办理:85503507服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3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2.荔湾区咨询电话:81304063服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2层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3.黄埔区咨询电话:暂无服务地址: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4.增城咨询电话:82689080(新塘)32851277(荔城)服务地址:新塘镇荔新13路73号新塘公积金分理处(农商银行)2楼;荔城街荔园路1号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5.花都咨询电话:36925521面签电话:36935112抵押办理:86707496服务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5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6.番禺咨询电话:34606606服务地址: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2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7.从化咨询电话:37900985办理抵押:37900913服务地址: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93号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8.海珠区咨询电话:34066210服务地址:新港西路162号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9.白云区咨询电话:36549491服务地址: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10.南沙区咨询电话:31150577服务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二)银行受理网点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职工购买一手期房,应向受托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并在相应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办理流程:(二)职工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办理流程: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限《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
即当职工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办理手续的时间。
七、贷款可贷额度计算(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
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
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
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八、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
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九、组合贷款的首付款要求职工就同一房产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十、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
十一、还款方式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一)等额本金还款法。
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等额法”。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
十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十三、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提前还款日期为每月的固定还款日,当月提前还款不成功,可在下月再次申请。
(一)办理流程: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受理网点审批→中心审批→偿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和提前还贷日期→受理网点审批→中心审批→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还款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二)申请条件:1.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且还款时间满1年以上;2.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3.申请人在提前还款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三)申请时间: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四)办理地点:各受理网点十四、申请展期(一)借款人在以下情况可申请展期:1.收入情况严重下降;2.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等情况。
(二)按以下要求申请:1.展期后不能超过最高贷款期限;2.借款人提供需要展期的书面材料;3.在还款满1年后才可提出申请;4.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5.借款人需填写展期申请表,本人签名确认及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6.审核通过后,即时按新的还款期限计算月供款。
十五、申请缩期借款人如需申请缩短贷款期限,按以下要求申请:(一)可单独提出缩期申请,也可与部分提前还款一并提出申请;(二)还款满1年后才可提出申请;(三)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四)借款人需填写缩期/部分提前还款申请表,本人签名确认及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五)审核通过后,当月正常还款成功后,下一个还款月按新的还款期限计算月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