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例重症急性胆管炎治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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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例重症急性胆管炎治疗分析
目的:分析重症急性胆管炎治疗的方法。方法:86例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治疗,其中10例进行保守治疗,76例采取外科手术治疗。结果:采用保守治疗的10例患者中,痊愈7例,痊愈率为70.0%;死亡3例,死亡率为30.0%。而采用外科手术治疗的76例患者中,痊愈65例,痊愈率为85.5%;死亡11例,死亡率为14.5%。采用保守治疗的10例患者中,有1例患者因其家属不接受转为外科手术治疗导致死亡;采用手术治疗的76例患者中,有5例于术中死亡,而在实行手术后死亡6例,患者因器官功能发生衰竭及中毒性休克而死亡。结论:要积极并及时地为患者进行抗休克与抗感染治疗,对机体器官功能实行严密监测;为手术治疗创造条件,并及时手术将梗阻解除,降低患者病死率。
标签:重症急性胆管炎;治疗;手术
中图分类号R657.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1674-6805(2012)31-0128-02
重症急性胆管炎是一种临床常见病,患者大多起病急且病情汹涌,有过胆道手术治疗史或胆道疾病治疗史;若不能对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进行及时的治疗,可能导致其出现中毒性休克现象,内脏器官发生功能性衰竭,进而严重危及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的生命[1]。此病是造成良性胆管炎疾病患者死亡的高发原因。因此,如被确诊为重症急性胆管炎,则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案,为患者补充血容量,并行抗感染与抗休克治疗,尽快实行手术治疗。本文对86例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的治疗作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的对象为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86例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在86例患者中,男45例,女41例;年龄最小19岁,最大78岁,平均45.8岁,其中在60岁以上的患者有25例。在86例患者中,初次发病26例,而再次发病与多次发病60例,此外有23例患者曾经有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胆道手术治疗史。体温高于39 ℃或低于36 ℃,右下腹出现反复性疼痛或持续绞痛的患者有71例;黄疸患者62例,伴随神志改变的患者有50例;血液中白细胞数>20.0×109/L 的30例,脉搏>120次/min的65例;出现休克症状的32例。
1.2 方法
对86例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采取的具体治疗方案如下:对10例患者进行保守治疗,在其入院后给予及时地心电监护,实时监测患者机体重要器官运行功能;出现休克症状的患者给予30 mg地塞米松行静脉滴注治疗;及时为患者补充血容量及补液,将白蛋白的水平提高,使酸碱维持平衡状态,纠正紊乱的电解质;联合应用足量抗菌药物以帮助患者对抗感染,并积极治疗基础疾病。行外科手术治疗的76例患者,行连续硬膜外及全身麻醉,其中30例患者切除胆囊,并将胆总管切开取石,放置T管用于引流;27例患者行胆总管切开术,取石后放置T管用于引流;11例患者采用胆管空肠的吻合术;其余8例患者则行胆总管切开取石术、胆囊切除术及空肠吻合式手术。
2 结果
86例患者治疗结果,详见表1。采用保守治疗的10例患者中,有1例患者
因其家属不接受转为外科手术治疗导致死亡;采用手术治疗的76例患者中,有5例于术中死亡,而在实行手术后死亡6例,因器官功能发生衰竭及中毒性的休克而死亡。
3 讨论
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的病情较重,且死亡率较高,相关研究资料表明,在国外此病的死亡率为18%~53%,而在我国死亡率为17%~20%。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易发生胆道感染与急性胆管梗阻、寒颤、高热、腹痛及黄疸等并发症,临床治疗重症急性胆管炎的常用方法为手术治疗与保守治疗[2]。医学上将重症急性胆管炎划分为四级,Ⅰ级是急性梗阻化脓胆管炎;Ⅱ级则是急性梗阻化脓胆管炎,并伴感染性的休克[3];Ⅲ级是急性梗阻化脓胆管炎,并伴胆源肝脓肿;最后一级为Ⅳ级,指的是急性梗阻化脓胆管炎,并伴脏器功能发生衰竭。
疾病早期,患者的胆管不完全梗阻,炎性反应与毒血性的改变症状较轻,在恢复期内可采用保守治疗的方法,联合应用抗菌药物、补血补液,并对重要器官进行实时监控,为出现休克症状的患者实施抗休克的治疗方法,药物地塞米松可以结合体内毒素,具有抗感染与抗毒作用,使机体细胞不再遭到炎性介质与自由基的损害,对机体细胞起了保护作用,缓解休克症状[4]。但是当患者应用大量抗菌药物后,并未发现临床症状出现有效改善,且出现了持续高热、明显加重的腹痛现象及血压下降的情况,应及时转为外科手术治疗。在一般情况下,应在休克发生前,为患者实行急诊手术,如发生了休克症状,则应进行抗休克治疗,在病情出现好转后,视具体情况针对性地采取外科治疗。外科手术治疗目的为解除梗阻与引流胆管,及早实行解除梗阻、胆道引流是治疗重症急性胆管炎的关键。因此,必须注意将引流口之上的狭窄或胆道梗阻进行及时解除。为患者行手术治疗可以帮助解除梗阻,减压胆管,并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将结石取尽[5]。在为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实行手术治疗时,要遵循以下原则:简单、快速、有效,尽量减少患者在手术中的出血量,将手术中对患者造成的损伤最小化,以挽救患者生命为主。临床实践中,发现在患者发病24 h内实行手术治疗,具有较低死亡率;而超过了72 h才实行手术治疗,则容易出现并发症,同时增加了手术风险,死亡率也随之上升。此外,要为患者实行综合治疗,综合治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抗菌药物治疗。(2)抗休克治疗。(3)白蛋白补充治疗。(4)预防患者的肾功能发生障碍。(5)可以为患者进行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此激素能保护机体细胞与器官,避免其再次受损,在治疗过程中可大剂量使用。(6)细菌感染与胆道梗阻能间接或直接对血小板或血管的内皮组织造成损害,还可激活凝血系统,致使凝血因子能力下降与凝血过程中清除中间产物的能力下降。凝血功能发生障碍不但是重症急性胆管炎的合并症,而且与其他炎症的产生有密切关系。因此,在臨床治疗上要注意实时监测。(7)对重症急性胆管炎患者要严密监护,预防其出现器官的功能不全等状况。(8)注意对重症急性胆管炎的合并疾病进行治疗。
参考文献
[1]蒋天业,高山,任肖燕.老年重症急性胆管炎113例治疗分析[J].中国基层医药,2009,15(4):646-647.
[2]高明,项和平,耿小平.急性重症胆管炎的诊断与治疗[J].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2011,14(2):276-277.
[3]蔡潇然,邓媚英.急性重症胆管炎手术时机和方式探讨[J].临床医学工程,2011,18(6):86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