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风险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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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目前是我国保险公 司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我国保险 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四大国有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 国人寿"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 再保险"
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 “中国太平”
以上规定意味着:
1、目前我国保险业经营者应当采取公 司制,而且只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 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
2、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公司以外的保 险组织形式,目前虽无规定,但不 排除将来会有所突破。
Ⅰ按资本构成和组织结构划分:
(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指经国家保险监 管机关批准设立、经营保险业务的国 有独资保险公司。
第一节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概述 第二节 保险ຫໍສະໝຸດ Baidu司经营风险的识别 第三节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技术
第一节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概述
一、保险公司的概念与分类 二、保险公司风险形成机制 三、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含义与目标
一、保险公司的概念与分类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指依法成立 (直接保险公 司和再保险公司)专门经营保险业务 的公司。 它是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 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 权利。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其有义务 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监事会
《保险法》:“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设立 监事会。”
“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专 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
2.保险产品在服务上的特例性
产品:以特定风险(可保风险)为前 提,以数理知识为基础,以经济补偿 为职能。
注:不是所有风险都能承保;计算的 结果一般是理论上的一种预测;结果 能以经济价值来衡量;被保险人只能 得到补偿而不能得到意外的收益。
服务时期一般较长:自承保起,到承 保时,承保后都会服务于被保险人 (投保人),直至保险合同终止。
董事会制订并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投资计划;
《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 会由三到九名董事组成。”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

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是董事会决议的具体的执行者;
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
《公司法》:“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 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 员可以兼任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
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权利 通过股东会行使;
而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国家是惟一的 股东,因此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董事,授权董 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 股东负责;
3.保险经营成果核算的特殊性
成本:主要依据历史经验或数据作出 的一种平均标准,但和未来实际产生 的成本有差距,从而其成本核算是不 确定的。
利润 =保费-——保险赔款——营业 费用——税金——正常准备金——其 它准备金
4.保险经营的是负债业务与资产业务 的统一
保险基金来源:自有资金+保费收入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销售保 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

注册资本要求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 币资本。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 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 额。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二)保险公司的特点
1.保险基金的代理人和管理者
投保人:缴纳保费,将风险转移给保 险人。
保险人:管理由保费形成的保险基金, 将少数人的风险分摊到大多数不发生 风险事故的被保险人中去。
所以,一般地,最终无论结果如何, 保险人在本质上没有用自有资金对可 能出现的(已经出现的)损失作出赔 偿!
5.保险公司及其经营活动与社会公众 关联密切
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广,涉及投保人和 被保险人数量多,其经营活动的稳健 性和偿付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生产生 活的稳定。
6.保险公司的风险性
监管的力度与范围:监管不足,必然 会造成保险业风险增加;监管过度, 也会使保险公司疏于防范,从而风险也 会增加.
保险合同首先应该保护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法》
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 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制定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法律特征:
1、国家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惟一股东;
2、国家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代表国家出资的机构或部门必须获得国家授 权;
4、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不设股东会;
5、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 的机构或部门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拟定, 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批准,并报经中国保 监会核准后生效。
保险基金主要用途:对被保险人进行 赔偿和给付
但由于收取保费与理赔或给付在时间 与规模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也正是 保险公司存在的前提与动机),基于 货币的时间价值,保险人不得保证保 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从而,保险人可以以保险基金为基础 进行相关投资活动。但保险人在本质 上以是的提供保险保障和服务的企业, 这就决定了其负债业务是主要的,资 产业务是次要的。
保费定价:保费一般是以历史数据和经 验作出的,过高,社会公众难以接受;过 低,保险公司将会遭受损失.
(三)保险公司的分类
我国《保险法》:“经营商业保险业 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 司。”
“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独 资公司。”
“本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性 质的保险组织,由法律、行政法规另 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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