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hqc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涂料产品 (试行)北 京 中 化 联 合 认 证 有 限 公 司Beijing Zhong Hua Combination Certification Co.,Ltd.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认证依据 (1)2.1认证依据 (1)2.2认证依据变化时的要求 (1)3 认证模式 (1)4认证单元及系列划分 (1)4.1划分原则 (1)5 认证流程 (2)6 获证前的认证要求 (2)6.1认证委托 (2)6.2 认证方案 (3)6.3检查原则 (3)6.4 产品抽样检测 (5)6.5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 (6)7 获证后监督要求 (6)7.1监督方式及频次 (7)7.2 监督的实施 (7)7.3 再认证 (8)8认证证书 (8)8.1认证证书有效期 (8)8.2认证证书内容及使用要求 (8)8.3 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大/缩小 (9)8.4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 (10)8.5 证书恢复 (10)9 认证标志的使用 (10)9.1认证标志样式 (10)9.2认证标志的使用 (11)9.3加施方式 (11)10.认证责任 (11)11.收费 (11)附件1: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12)附件2:绿色涂料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14)附件3:绿色涂料产品抽样要求 (21)附件4:绿色涂料产品检测纲要 (23)1 适用范围《绿色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涂料产品》(简称细则)适用于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认证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与防水涂料2认证依据2.1认证依据《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HQC-02-J-34)(简称《规则》)《绿色产品评价涂料》GB/T 35602-2017 (简称《绿标》)2.2认证依据变化时的要求上述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
认证委托人应通过查询网站等方式主动获取相关标准的版本更新信息。
3 认证模式基本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 +产品抽样检测 + 获证后监督初始工厂检查包括:文件确认检查、工厂现场检查获证后监督可采取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等认证要素的一种或两种的组合。
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内容
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内容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是为了评估和认证产品是否符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标准而设立的一套体系。
这样的认证体系有助于鼓励生产商采用环保技术和材料,促使市场朝着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不同国家和组织可能有不同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环保标准和准则:绿色产品认证通常建立在一系列环保标准和准则之上。
这些准则可能涉及能源使用、材料选择、生产过程、产品寿命周期等多个方面。
标准的建立通常由专业组织、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领导,并反映了对环保的共识。
2.产品类别涵盖:绿色产品认证涵盖的产品范围可能非常广泛,包括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食品和饮料、纺织品等。
不同的认证体系可能有不同的产品类别。
3.生命周期评估:许多绿色产品认证体系都要求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评估。
这包括原材料的获取、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等阶段。
这有助于全面评估产品的环境影响。
4.可再生能源使用:许多绿色产品认证要求生产商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非可再生能源的依赖。
这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资源消耗。
5.废物和排放控制:绿色产品认证通常要求制造商采取措施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最小化有害物质的排放。
这有助于降低产品对环境的负担。
6.社会责任:一些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还包括社会责任的要求,例如对员工权益的尊重、社区发展的支持等。
这确保了生产商在经营过程中考虑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7.认证程序:绿色产品认证体系通常包括认证程序,生产商需要通过审核和检测来证明其产品符合认证标准。
这可能涉及第三方机构的参与。
8.认证标志: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通常可以在其包装或营销材料上使用特定的认证标志,以展示其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属性。
总体而言,绿色产品认证制度致力于推动生产商采用更环保的做法,为消费者提供更可持续的选择。
这也有助于推动整个产业向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对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对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绿色产品评价对涂料的管理体系有以下基本要求:
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涂料企业应建立和维护符合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企业的环境表现。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涂料企业应建立和维护符合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涂料企业应建立和维护符合相关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
4. 工艺控制要求:涂料企业应采取适当的工艺控制措施,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确保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的要求。
5. 废物管理要求:涂料企业应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废物管理体系,包括废物的分离、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最小化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6. 溶剂管理要求:涂料企业应采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降低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7. 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涂料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绿色产品评价要求的原料和辅助材料。
总之,涂料企业在绿色产品评价中要求建立和维护符合环境、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标准的管理体系,采取适当的工艺控制措施和废物管理措施,降低碳排放和环境影响,推动涂料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20版)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一、管理职责1、行政部:组织绿色产品管理办法的制订、推行和管制。
2、销售部:识别客户产品的绿色产品与非绿色产品要求,收集客户对绿色产品的要求标准。
3、生产部: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的确认;绿色产品的加工与过程中的标识与管理。
4、品质部:绿色产品及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及实现过程中的监控。
二、管理规定(一)销售部管理销售部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识别出绿色产品要求并收集要求标准信息,通知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行政部等商讨应对措施。
(二)行政部管理组织制订《绿色产品管理办法》和《绿色产品管理标准》并发放到相关部门运行,以满足客户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三)绿色产品的标识和使用1、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2、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对认证活动二,若需要在基本图案上标注其他识别信息的,须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3、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如使用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4、绿色产品标示方法依客户要求进行标示,如客户无要求则依本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相应追加绿色产品标签标识。
属于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相关的质量记录上写明“绿色产品”字样以利于识别。
5、绿色产品标识基本图案使用从信息平台下载的矢量图。
绿色产品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标注后应清晰可识。
6、除相关制度方案或认证机构另行要求外,企业可自主选择任意制作工艺(如印制、模压等)在产品本体、铭牌、包装、随附文件(如说明书、合格证等)、操作系统、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或展示绿色产品标识。
7、绿色产品标识的颜色应选用白色底版、绿色图案。
(四)绿色产品的检验与生产控制管理1、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对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进行确认;以及对绿色产品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和对实现的过程实施监控。
2、为监督供应商提供合格的绿色产品,本公司将每年随机抽取供应商所交之绿色产品送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实验室检测,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对不符合之供应商依5.3.3/5.3.4相关对应措施处理。
绿色工厂认定标准
绿色工厂的认定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或组织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绿色工厂认定标准和指标:
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ISO 14001认证,它具有环境管理系统的要求,要求企业建立并持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对环境方面的政策、目标和控制措施进行规划、实施、检查和审查。
2. 节能减排标准:绿色工厂需要采取有效的节能和减排措施,包括减少能源消耗、增加能源利用效率、控制废气废水排放等。
不同地区和组织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节能减排标准和指标。
3. 污染物排放标准:绿色工厂需要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排放标准。
这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各个方面的污染物排放。
4. 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工厂应该鼓励和实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回收利用,降低对新资源的依赖。
这可以包括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和回收利用、水资源的节约利用等。
5. 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绿色工厂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社区关系、公平贸易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要
注重可持续发展,平衡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利益,追求长期的可持续性。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认定标准和指标,具体的绿色工厂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组织而异。
建议根据您所在的地区或组织的相关认定标准来了解和评估绿色工厂的认定要求。
《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标准解读
参考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和有代表性涂料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企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起草制定本标准,若相关涂料企业依照此标准改进企业生产和管理,其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必将会减少能源、资源消耗,降低企业成本,减少有害物质释放。
三、标准内容解读1.标准内容框架本标准包括六个部分,主要涉及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评价要求、评价方法。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涂料产品的绿色产品评价,但不适用于防水涂料。
该标准最大限度的将符合绿色特性的涂料包容进来。
第二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该部分内容主要介绍了评价要求中具体指标的检测、计算、要求等的出处。
第三部分术语和定义术语。
该部分内容对绿色产品、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等术语进行定义。
第四部分产品分类。
该部分主要是依据涂料存在形态、溶剂含量、固化方式、使用场所、涂装方式等,将涂料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五部分评价要求。
分为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
基本要求分为生产企业基本要求和产品基本要求。
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品质属性指标。
二级指标主要包括原材料要求、原材料消耗、新鲜水消耗、产品综合能耗、污染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质量性能、甲醛释放量、生物杀伤剂含量等。
每个单项指标的基准值要求不超过该类涂料企业的10%。
第六部分评价方法。
采用的是指标符合性评价方法。
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涂料为绿色产品涂料,不超过该类涂料企业的5%。
2.评价基本要求解读基本要求分为生产企业基本要求和产品基本要求。
生产企业基本要求主要从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如企业安全生产应符合A Q/T 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制度;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并运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绿色工厂评定标准
绿色工厂评定标准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对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评价依据、评价方式、评价指标要求做了具体阐述。
GB/T 36132-2018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规定了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通则》适用于具有加工、制造、组装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可作为工业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
通过以上两个标准,我们可以看出,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
其中,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需满足指标体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进行绿色工厂申报,即一票否决项,而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参照预期性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
具体讲,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大类,共细分为25项二级指标,总分共100分,其中,基础设施分值占比20%,管理体系和能源资源投入都为15%,产品和环境排放都为10%,绩效占比30%。
1、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包含通风采光良好;布局规划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浪费资源;厂区内能源计量设备要齐全等;2、要有相关的三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3、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情况,主要包含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采用新型能源,优化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设备的余热和余压;借助智能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等;4、产品评价方面,主要包含材料的选用上、种类要集中,可回收程度高;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产品的使用周期;在整个生产流程中对碳足迹进行跟踪等;5、环境排放方面,如容积率、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相关指标要达到相关绩效标准等。
绿色工厂申报加分项(资质)。
绿色工厂管理办法
【公司LOGO】绿色工厂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日期:XXX/202X.X.X审核/日期:XXX/202X.X.X批准/日期:XXX/202X.X.X版本:V1.0[XXX有限公司]1.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将工厂打造成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及制造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的工厂,从而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各部门低碳、绿色、生态发展管理。
3.定义绿色工厂: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材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4.规范性引用文件《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工厂评价要求》5.职责5.1办公室5.1.1协助总经理合理设置绿色工厂组织结构,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的绿色工厂职责和权限。
5.1.2负责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工作。
5.1.3负责对公司周边作出环境管理承诺。
5.1.4负责制定节能减排目标,并制定具体的措施,对相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5.1.5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统计。
5.1.6负责公司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5.1.7确保贮存物资合理堆放,做到规范管理5.1.8负责全公司绿色工厂要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1.9做好其它一些绿色工厂支持性工作。
5.2生产组5.2.1确保贮存物资固有质量、实施贮存产品标识,保护产品标识和绿色工厂所需状态标识5.2.2负责按生产计划、产品标准和工艺文件组织生产,并在过程中贯彻绿色工厂要求。
5.2.3负责按过程控制规定做好绿色工厂要求的过程参数的监控和记录。
5.2.4贯彻落实环境、职业健康、质量、能源等管理体系。
绿色工厂认定流程
“绿色工厂”认定流程1.年度创建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园区进行储备培育,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2.单位自主创建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
②自评价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申报主体,按工信部要求委托合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
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3.地市初审上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
初审后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式5份和电子稿)汇总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4.省级评估确认省工信委组织专家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制造体系示范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查。
5.推荐国家示范省工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
工信部将通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工作程序绿色工厂创建采用“两评两审”的形式,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是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我评价。
二是当企业达到绿色工厂标准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由工信部在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价机构中遴选发布,目前已发布两批共110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按照评价要求进行现场评价,评价合格的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工厂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和自评报告。
绿色制造工厂(水性工业涂料)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A.1 新鲜水消耗量每生产1t 产品所消耗的新鲜水量,主要包含生产工艺用水和车间清洁用水,不包括原料用水和生活用水。
新鲜水指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各种水源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蒸馏水等产品,按式(A.1)计算:cim v V =.............................(A.1) 式中:iv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生产用新鲜水量,单位为吨(t ); cm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的总产量,单位为吨(t )。
A.2 原材料消耗量每生产1t 产品所消耗原材料总用量。
原材料总用量是指产品配方中用到的所有原材料(不含水)的总投入量,按式(A.2)计算:c im m L =.............................(A.2) 式中:i m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所用原材料的总投入量,单位为吨(t ); cm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的总产量,单位为吨(t )。
A.3 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过程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按式(A.3)计算。
%100⨯+=ir rV V V K .............................(A.3)式中:r V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使用的重复利用水的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 3 );iV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使用的新鲜水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 3 )。
A.4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照GB/T2589规定进行。
A.5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每生产1吨产品排放的废水量,以Vj 表示,单位为吨每吨(t/t ),按式(A.3)计算。
cg j m m V =.............................(A.5)式中:gm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生产排放的废水量,单位为吨(t ); cm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年)产品的总产量,单位为吨(t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编号:CNCA-CGP-02:2020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涂料2020年3月26日发布2020年3月26日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 (1)2认证模式 (1)3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 (1)4认证申请 (1)5初始检查 (3)6产品抽样检验 (7)7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8获证后的监督 (8)9扩大或缩小申请 (10)10认证证书 (10)11认证标识的使用 (11)12收费 (12)13其他 (12)附件1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 (13)附件2绿色产品自评价表 (15)附件3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 (33)附件4抽样检验方案 (40)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各类涂料的绿色产品认证,包括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涂料产品,不包括各类防水涂料。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2认证模式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3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3.1认证流程认证的基本流程包括:1)认证申请2)初始检查3)产品抽样检验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5)获证后监督注: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3.2认证时限自正式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之日止,一般不超过90天,包括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因委托人未及时提交资料、不能按计划接受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时寄送检验样品、未及时缴纳费用,以及特殊的样品检验周期等原因导致认证时间的延长时,不计算在内。
4认证申请4.1认证单元划分涂料产品的认证单元划分见表1,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应在认证证书或其附件中予以界定。
表1认证单元划分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认证单元水性涂料a 水性建筑涂料内墙涂料[光泽(60°)≦10单位值]主要成膜物质不同,划分为不同认证单元内墙涂料[光泽(60°)>10单位值]外墙涂料腻子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内墙用外墙用水性工业涂料木器涂料地坪涂料室内用常温自干型防腐涂料其他工业涂料腻子粉末涂料木质板、家具用-其他-辐射固化涂料b 水性塑胶用其他非水性喷涂其他高固体分涂料底漆-中间漆-面漆(含清漆)-无溶剂涂料--a不包括水性辐射固化涂料;b不包括辐射固化粉末涂料。
CNCA-CGP-02-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涂料目录1适用范围 (1)2认证模式 (1)3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 (1)4认证申请 (1)5初始检查 (3)6产品抽样检验 (7)7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8获证后的监督 (8)9扩大或缩小申请 (10)10认证证书 (10)11认证标识的使用 (11)12 收费 (12)13 其他 (12)附件1 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 (13)附件2 绿色产品自评价表 (15)附件3 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 (33)附件4 抽样检验方案 (40)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各类涂料的绿色产品认证,包括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涂料产品,不包括各类防水涂料。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2认证模式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3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3.1认证流程认证的基本流程包括:1)认证申请2)初始检查3)产品抽样检验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5)获证后监督注: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3.2认证时限自正式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之日止,一般不超过 90 天,包括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因委托人未及时提交资料、不能按计划接受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时寄送检验样品、未及时缴纳费用,以及特殊的样品检验周期等原因导致认证时间的延长时,不计算在内。
4认证申请4.1认证单元划分涂料产品的认证单元划分见表 1,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应在认证证书或其附件中予以界定。
表 1 认证单元划分4.2认证依据标准认证依据标准为 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涂料》。
4.3申请文件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同时随附以下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书面申请书;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3)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
绿色建材认证实施规则涂料
水性木器涂料
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 涂料
水性地坪涂料 聚合物水泥复合地坪涂
装材料 无溶剂地坪
内墙底漆、内墙面漆 外墙底漆、外墙中涂漆、外墙面漆 内墙弹性涂料、外墙弹性中涂、外墙弹性面涂 内墙单色型、内墙厚浆型、内墙岩片/砂粒型、 内墙复合型、外墙单色型、外墙厚浆型、外墙岩 片/砂粒型、外墙复合型 PVDF 类、FEVE 类和含氟丙烯酸类 内用水性多彩建筑涂料、外用水性多彩建筑涂料 内用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外用合成树 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 内用罩光清漆、外用罩光清漆 内墙底漆、内墙面漆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 一般型室内用腻子、柔韧型室内用腻子、耐水型 室内用腻子 普通型建筑外墙用腻子、柔性建筑外墙用腻子、 弹性建筑外墙用腻子 无机干粉内墙涂料、无机干粉外墙涂料 硅藻泥装饰壁材 地板用面漆、家具用面漆、装修用面漆、底漆和 中涂漆。 地板用面漆、家具用面漆、装修用面漆、底漆和 中涂漆。 底涂、中涂、面涂
液砂壁状建
筑涂料
有害物质
外用
质量性能
复层建筑
有害物质
内用
涂料
质量性能
VOC、甲醛含量、游离甲醛含量、四苯
CTS 060001-2018
总和、重金属含量
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
GB 24408-2009
底漆 JG/T210-2007
型式检验项目
中涂漆 GB/T9755-2014 表 2
面漆 GB/T9755-2014 表 3
• 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性文件、记录; • 清洁生产相关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证明; • 主要原材料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证明材料; •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6)生产企业环保方面合规证明 • 证明生产企业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
《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对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对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绿色产品评价是衡量产品环境友好程度和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于涂料等化学产品来说,绿色产品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符合环保法规要求:涂料生产企业应该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规,以确保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这包括符合国家有关废气排放、废水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法规要求。
2.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涂料中常见的化学物质,在挥发过程中会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因此,绿色涂料应具有低VOC含量,在使用过程中减少挥发物的释放,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3. 使用可再生和可回收材料:涂料的生产过程应尽可能使用可再生的原材料,减少对有限资源的消耗。
同时,涂料的包装材料应是可回收的,方便后续回收利用,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4. 产品功能与性能:虽然环保性是绿色涂料的关键特点之一,但也不能忽视产品的功能与性能。
绿色涂料应具备良好的涂装性能,如平整度、耐候性、附着力等,以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5. 可追踪性与标识:绿色涂料应具备明确的生产信息和溯源能力,能够追踪原材料的来源和加工过程,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此外,绿色涂料应明确标识其环保特性,方便用户进行选择。
6. 培训与宣教:绿色产品评价还应包括企业在使用过程中进行培训和宣教的要求。
企业应向用户提供使用绿色涂料的正确方法,教育用户了解绿色涂料的环保优势,以促进用户对绿色涂料的认知和接受。
总之,绿色产品评价对涂料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体系要求,包括符合环保法规、低VOC含量、使用可再生和可回收材料、具备产品功能与性能、可追踪与标识、培训与宣教等方面。
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涂料企业才能生产出真正的绿色涂料,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2
1) 书面申请书; 2) 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 3) 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当委托
方为经销商、进口商时,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 的合同证明); 4) OEM/ODM 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 5) 产品工艺流程图; 6) 生产厂组织机构图; 7) 生产许可证(适用时); 8) 生产厂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 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材料,不超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的声明; 9) 生产厂按 GB/T 19001、GB/T 24001 和 GB/T 45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 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0) 生产厂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符合 GB 18597 相关规定的声明、危险废物处置协 议、危险废物处置方的经营许可证明(适用时); 11) 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且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 测机构出具); 注:若相关标准中有等级区分,应达到最高等级要求。 12) 产品中有害物质符合特定领域健康和环保标准要求的有效的检验报告(适 用时,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13) 按认证单元提交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见附件 1)。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类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涂料产品,不包括各类防水涂料。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 范围调整,应以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2 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2) 现场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对于与绿色产品认证相 关,但处于生产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和部门,可视情况选择 适当的检查方案,包括采信企业的自我声明或其他合格评定结果。
绿色产品认证 标准
绿色产品认证标准绿色产品认证是指对产品在生产、使用、回收等环节中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对其符合环保标准的程度进行认证的一种制度。
绿色产品认证的标准是指对产品环保性能的要求和检测方法的规范性文件,是衡量产品是否符合环保标准的重要依据。
首先,绿色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
科学性是指制定标准应当依据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展水平,对产品的环保性能进行科学评价,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正性是指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其次,绿色产品认证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可操作性是指标准应当具有明确的测试方法和评价指标,以确保认证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实用性是指标准应当符合实际生产和使用的需要,能够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选择环保产品,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
另外,绿色产品认证标准应当注重国际化和标准化。
国际化是指标准应当与国际接轨,与国际通行的环保标准相一致,以便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认可。
标准化是指应当建立统一的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避免各地区、各行业的认证标准不一致,造成认证壁垒。
最后,绿色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应当注重动态性和更新性。
动态性是指标准应当随着科技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而不断更新,以适应环保技术的发展和环保要求的变化。
更新性是指应当建立健全的标准修订机制,及时修订和更新标准,确保标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总之,绿色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注重国际化和标准化,以及注重动态性和更新性。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5.05•【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相关任务要求,推动绿色产品标识整合,配合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开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5月5日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规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市场导向、开放共享、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
使用绿色产品标识时,应遵守本办法所规定相关要求。
第三条绿色产品标识适用范围。
(一)认证活动一: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二)认证活动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以下简称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涉及绿色属性的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以下简称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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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涂料行业绿色发展,做好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认定工作,根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国涂料工业绿色发展六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申请、评审(评价)、认定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绿色工厂”,是指企业根据绿色发展理念,在规划开发和生产运行等各环节,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涂料类工厂。
本办法所称的“绿色产品”,是指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设计开发并生产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效等特性的产品。
第四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认定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五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认定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涂料协会”)负责,对于通过认定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由涂料协会发布、表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涂料协会设立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公室”),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工作目标、计划和评审标准,组建评审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是由行业知名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在认定办公室的组织下负责开展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申报和认定条件
第八条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九条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职业伤害等事故。
(三)“三废”达标排放。
第十条绿色工厂认定基本标准
(一)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等符合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管理职责明确,管理体系健全。
(三)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及工艺装备,并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四)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建立了循环发展体系,并在工厂容积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水循环利用率、固废综合利用率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五)具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六)产品满足国家对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第十一条绿色产品认定基本标准
(一)产品满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二)原材料使用、消耗等资源属性指标,能源使用、消耗等能源属性指标,“三废”治理及排放等环境属性指标,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产品性能等产品属性指标都应满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的评价指标要求。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认定申请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并按照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可通过地方协会或大型集团公司推荐申报,也可直接向认定办公室自荐申报。
第十三条申报材料
(一)绿色工厂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承诺书;
2、基本信息表;
3、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申请报告;
4、支撑申报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绿色产品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承诺书;
2、基本信息表;
3、涂料行业绿色产品自评价报告;
4、支撑申报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第十四条组织评审
(一)认定办公室负责受理各企业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
(二)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专家评审。
(三)认定办公室对初审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或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后,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认定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名单上报涂料协会批准并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认定及授牌
涂料协会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公示的工厂和产品进行认定,授予“涂料行业绿色工厂”、“涂料行业绿色产品”称号。
通过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名单将在涂料协会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有效期为三年。
在有效期内,
涂料协会将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后监管,其评价结论作为“涂料行业绿色工厂”、“涂料行业绿色产品”称号有效性的判定依据。
有效期过后,企业应重新进行申报和认定。
第十七条在有效期内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若发现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职业伤害、环保事故以及环保违法行为等问题的,或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估后发现情况不属实、弄虚作假的,将暂停或撤销认定并进行公告。
自暂停或撤销之日起,原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涂料行业绿色工厂”、“涂料行业绿色产品”称号用于宣传。
第十八条涂料协会在企业绿色工厂创建和绿色产品评价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
第十九条对有效期内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将优先推荐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评价和认定。
第二十条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对于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称号者,将予以撤销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申请、评审及认定工作不收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涂料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