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意义.pdf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中国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以从历史中汲取经验,借鉴古代法家思想,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重要流派之一,它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实效,提倡依法治国,注重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重视法律的权威和实效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实效,认为只有依靠严明的法律和有效的制度,才能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当代中国,法律的权威和实效同样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执法机制,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应当借鉴法家思想的这一观点,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执法效能,以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实效。
二、注重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在法家思想中,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被视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法家强调要制定科学的政策和法律,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机制,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这对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我们应当注重治理技术和制度建设,加强政策和法律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以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法治的长期稳定。
三、强调依法治国在法家思想中,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法家提倡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确保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在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四、倡导法律是公器法家思想倡导法律是公器,应当超越个人、家族和利益集团的私利,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制定和执行法律。
在当代中国,我们同样需要倡导法律是公器的理念。
我们应当加强法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法律的执行不偏不倚,不被个人、家族和利益集团的私利所左右,从而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壮大,法治建设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
法治建设,就是国家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以法律为核心的社会建设。
中国自古即有法治的基础,其中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始于战国时期,代表人物有《韩非子》、《商君书》等。
法家思想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法治天下”,主张在法律的约束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必须遵守法律,实现法律权威的最大化。
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法外无情,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这与现代法治建设的理念非常相似。
法家思想具有以下启示意义:一、坚持依法治国。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国家需要以法律为准绳治理国家,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
这启示我们在法治建设中,要坚持依法治国,发展完善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用法律力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建设法治政府。
法家思想认为:“善治者,治人之心;不善治者,治人之躯”。
即治理者应该具备良好的治理能力和德行,以达到真正的治国之效。
这启示我们要建立法治政府,优化政府职能,建立公正有效的行政法制,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和权力约束,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实施法治教育。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将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这启示我们要实施全民法治教育,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与民主观念。
四、加强监察和制约。
法家思想认为,“约法三章,堂堂之制”,奉行完善的制度体系,利用制度和规则来建立和约束权力。
这启示我们在法治建设中,应加强监察与制约机制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权力制衡机制,维护权力运行的公正合理。
总之,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在于,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倡导实现法律权威的最大化,推动法治建设的发展。
在当今的中国法治建设中,我们需要发扬法家思想,坚定依法治国的信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体系中的一种重要思想流派,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注重法律的作用和地位,强调法律的实效性和统一性,对法治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为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法家强调法律应该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法律是不可撤销的。
这一思想为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念支持,强调了法律的平等、公正和权威性。
法家思想注重法律的实效性,对于提高法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家认为,法律应该具有实际效力,要能够达到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目的。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实效性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想提高法治水平,必须通过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和司法实践的监督,确保法律真正发挥作用。
法家思想注重权力的合法性和约束性,对于建立健全的权力制约机制具有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认为,君主的权力应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应该是君主权力的法定依据,君主没有无限的权力。
这一思想为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要想建立健全的权力制约机制,必须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限制,确保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约束性。
法家思想注重社会秩序的维护,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法家认为,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和安宁。
在现代社会中,建立和谐社会是我们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要想实现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成为人们行为准则的约束和规范。
法家思想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注重法律的实效性,并强调了权力的合法性和约束性,同时也强调了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这些思想都给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
我们应当通过学习和研究法家思想,不断改进和完善法治体系,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和启示

2019年10月(上)法制博览法治论坛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和启示苗丽娟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22摘要: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先秦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一派,其中韩非子集法家思想之大成,提出以法治国的一套完整的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
法家的“以法治国”是当今“依法治国”的基础,“以法治国”的某些思想从侧面反映出了当今社会治理国家时运用的方法和策略。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家为我们当代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
虽然法家所主张的“以法治国”与现代社会所强调的“依法治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二者推崇的法治思想并不等同于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法治,在各方面仍存在很大差异。
通过研究两者之间的异同,将对我国建设法治社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以法治国;依法治国;法治;区别;启示中图分类号:D9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8-0214-02作者简介:苗丽娟(1993-),女,汉族,山西朔州人,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文化发展。
韩非子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他在当时极为混乱的社会政治秩序中开辟出一条富国强兵的变法之路,通过对各家思想的批判继承和取舍,将“法、术、势”融为一体,构成了“以法治国”思想体系的核心,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1]。
一、先秦法家“以法治国”与现代“依法治国”的区别(一)主体对象、本质目的不同先秦法家倡导“以法治国”,主张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法律是一种用来治国的工具,这是传统意识下的管理主义的法律观念,这种“法治”,主体是国家机关,是手中掌握权力的人,治理的对象是老百姓。
当代“依法治国”是指治国必须依法,即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这体现了当代控权主义法律观念,这种“法治”,主体是人民,治理的对象包含一切可能滥用国家权力的当权者和人民群众。
(二)法家“法治”与专制相联,现代法治与民主相联法家的“法治”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1. 引言1.1 探源法家思想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思想的重要流派之一,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子等,他们主张法律应当严明,执行应当严厉,以法治国。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工具,是统治者管理国家的重要手段。
在法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古代曾经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如战国时期的法家变法和秦代的法家法制。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约束和执行,主张以法治国,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启示。
在当今社会,我们也可以借鉴法家思想,加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正确认识和继承法家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1.2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石和关键之举。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法治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则和规范,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可预期的法律保障,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设法治国家,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实施效果,才能更好地构建法治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2. 正文2.1 依法治国与法治精神依法治国是指国家治理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
法治精神是指在法治国家中,人们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倡导法律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治国与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儒家、道家之后的第三大哲学流派,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中国古代,法家思想曾充当了国家政治的主导角色,对法治制度和社会管理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而在当代中国,借鉴法家思想,对法治建设进行深入探讨,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思路与方法。
本文将就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进行深入探讨。
法家思想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法家认为,礼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统治的工具。
法家强调法律的权威和严明执行,主张以严厉的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秩序,防止混乱和动荡。
法家的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而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严明执行,对于加强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法治建设中,我们需要重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确保法律能够真正成为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的有效工具。
法家思想强调政治中心化和权力集中。
法家认为,国家政治权力应当集中于一人或一小群体手中,以确保政治决策的高效性和执行力度。
法家主张对国家事务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秩序。
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同样具有启示意义。
在当今社会,我们需要在法治建设中重视政治中心化和权力集中,建立起健全的国家政治管理体系,强化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监督,确保政治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
法家思想强调奖罚分明和利益观念。
法家主张对人民进行奖赏和惩罚,以激励人民追求积极的行为和惩治不良的行为。
法家认为,以奖罚的方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能够有效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法治建设中,我们需要秉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强调对社会和个人的奖励和惩罚,以正义的方式来引导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法家思想强调以法治倡导道德。
法家认为,法律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而道德则是对人们内心的约束和规范。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现代法治的作用分析-法制教育论文-法学论文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现代法治的作用分析-法制教育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我国古代的思想高度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文化繁荣、言论自由,在加上各国管理方式不同,为多种学说和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形成了的壮观盛况,其中以儒、道、法三家为首,形成了关于法律思想的争论与学派。
经过无数的争论与研究,儒、道、法三家各自形成了完整的法律思想,对古代各国的立法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对于现代法治的创立和实施也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本文将通过对比分析儒、道、法三家,总结中国古代关于法律的思想对现代社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古代思想,现代,法律思想,儒道法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改进和创新,现代的法治建设工作也在不断的改良和创新。
然而近期法治的发展却陷入了低谷,实践与预设不相符、预期效果难以达标等问题使法治的改革难以进行。
但是法治不同于其它领域,是时时刻刻渗透于民众生活之中的,需要在实行的过程中进行改革,并且要求改革创新要高速度、成效好。
正是因为这样,法治的改革显得至关重要,在向前展望停滞的时候,不如回顾总结前人的经验,对法治的改革和法律发展的方向都有深刻的指导。
一、法治发展的瓶颈及面对的问题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法治建设工作中,许多法律是直接在国外已成文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改编的,其实本质上就是移植了国外的法律,这就导致了中国法律在发展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不接地气,许多法律条款越来越难实现。
由于法律条款难以实现,架空的法律对实际的法治建设没有实质上的作用,就导致现代法治建设逐渐进入瓶颈期。
所以现代法治建设的一个重点是要对现行法律进行筛查,在移植的法律中选取适合中国的法律,摒弃不恰当的法律,这是任务量较大的工作却也是现代法治建设向前发展的必要部分。
需要对国外的法律进行筛查,主要是由于各国的制度和实际国情不同,在看待法律问题的角度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上不会完全一致。
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及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分析

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及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分析发表时间:2018-01-25T17:16:27.823Z 来源:《知识-力量》2017年11月上作者:覃晋豪[导读] 同时也是国家治理行为权威性的直观体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需要进行现代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够坚持并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覃晋豪松滋市第一中学高三(17)班湖北省松滋市邮编 434200。
摘要:在中国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法家思想是古代思想史发展结出的丰硕果实,中华民族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直在进行各种形式的法制建设尝试,“明法审令”、“尚法明刑”等法家思想便对中国历史的政治思想改革以及社会法制建设发挥重要引导作用。
本文通过对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及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法家思想产生的背景、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精髓、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旨在促进对于法家思想的深入理解,同时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法家思想;思想主张;法制建设;现实意义一、引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保证现代社会科学健康发展的基本准绳。
法家思想是最早进行国家治理问题研究的学派,倡导“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等思想理念,通过诸学者的理论研究,形成了完整体系化的先秦法律理论和研究方法,是我国封建社会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针对法家思想的思想主张对我国法制建设现实意义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促进我国法制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法家思想产生的背景法家思想主要产生和发展与春秋战国时期,这一历史时期是我国古代历史中社会动荡以及历史变革的重要发展时期,由于西周王室的败落,社会政治格局极不稳定,连年征战已经使社会的经济建设以及民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阶级矛盾突出。
儒墨道法四家便针对社会发展现状提出了自身的救世主张,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以及思想流派,主张以法治国的理论,提出“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一断于法”的思想理念,这于现代社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内在思想的一致性。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法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法治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
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应从中国传统法治人手,通过德治和法治相结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顺应时势变化,完善赏罚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及主要思想(一)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法家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主要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
其思想源头可追溯到春秋,当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管仲、子产。
到战国时得到了李俚、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的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其中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提出法、术、势相结合,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随着儒家逐步成为中国古代的统治思想,法家成为了被忽视的一部分。
到中国近代由于受到西方思想的冲击,梁启超、胡适等人开始对法家进行深入研究,以图完善中国近代法治。
在当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的提出,使得法家再次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二)法家思想的主要思想法家是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学派,维护的是地主阶级的统治。
它强调中央集权,维护皇权。
法家的主要思想有:法家提倡以法治国,认为法律不仅要做到惩罚犯罪,更要做到预防犯罪;主张“刑无等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崇尚法律的至上性,十分重视法律的权威,认为法律是判断人们功过是非的唯一标准;认为人性本恶,实行道德会扰乱社会秩序,不提倡德治;提倡不法古不循今,认为法律不能一成不变,因循守旧,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变化。
商鞅变法时过度注重刑罚,使法家走向了重刑主义,引起了当时各阶层的不满,这也是后来法家走向没落的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法家虽然注重法律、倡导依法治国,但是其认为君主不受法律的约束,法律也正是为了维护君主的权利而存在的。
二、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的启示(一)在中国法治建设中应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大多数的法家思想家都认为人性本恶、主张法治,忽略德治。
试论法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试论法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试论法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内容简介:这是一篇法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虽然法家治国策略中包含有重法、重势、重术三个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都只是治国的一些策略,并没有实际的内涵意义,法家思想的核心还是法。
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是千百年来历史沉淀下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这是一篇法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虽然法家治国策略中包含有重法、重势、重术三个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都只是治国的一些策略,并没有实际的内涵意义,法家思想的核心还是“法”。
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是千百年来历史沉淀下来的历史文明文化的精髓,一个国家能否稳定持续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传统的历史文化。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家思想提出了法律治国的必要性,这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具有很大的作用。
法家思想的核心精髓就是强调法治,这些基本的理论依据对后来的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而后汉朝也沿袭了这种法制制度来治理国家,在古代的法制建设体系上,法家思想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法家主要探讨了法律的发展与起源、法律的本质、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问题,并揭示了一些关于人性、道德伦理、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律之间存在的关系。
法家思想对法律产生的作用的重视从法家思想可以看出,法律的主要作用表现为:第一,兴功惧暴,让人们不要害怕恐惧那些暴戾之徒,而是要树立一种不断建立战功的思想,建立战功对于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是很有帮助的,而且还可以强化人们的爱国意识;第二,定纷止争,强调的是具体物体的归属权,如果一件物品没有具体的归属于某一人,就会引起争执和抢夺,而一旦有了归属,这种纷争自然就停止了。
人性主张“就利避害” 就利避害,就是避开有害的,接近有利的条件,这是管仲提出的“人性论”,他主张统治者对人民进行礼仪上的教化,和天下人保持一致的礼仪思想,便于统治者做好封建制度的维护,管仲提出,商人日夜兼程不会感觉到劳累,打渔者不顾自身生命安全出海打渔,都是受利益的驱动,这种思想,对于统治者带来的启示就是:每个人都好自己的喜好,要根据这种喜好来治理人民,治理国家。
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108文|王 喆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摘要:法治中国建设是当代我国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从传统法家文化入手,介绍了法家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与主要内容,并努力吸收其内容中的优秀成分,从立法、执法与变法三个方面深入探析了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法家;法治思想;启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当代我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社会共识。
我国的法治建设既需要结合当代社会现实进行深入落实,同时也需要从传统文化中探寻理论支撑。
深入研究法家的法治思想,将其中的积极成分与我国当代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推动当代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一、法家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法家在法治方面具有很多优秀思想,纵观法家法治思想,其理论基础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即“好利恶害”的人性观和社会进化的历史观。
法家认为人有一种“好利恶害”的本性,并且这种本性是难以改变的。
管子认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有追求物质利益满足自身需要和逃避危险祸患来保护自己的本性。
慎到曰:“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
”对人性持“自为”的观点。
”商鞅从人的自然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人性是“自利”的。
法家把人性总结为好利恶害,并利用这一人性观来对社会进行治理,从而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地位。
除此之外,面对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剧变,法家主张面对现实,与时俱进。
在法家看来,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与发展的,历史也是向前推进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二、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法家法治思想的内容较为丰富,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其在立法、执法与变法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在立法方面。
法家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化的,因此国家的法律制度以及治国方法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完善。
法家反对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在立法方面提出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及社会的发展,强调法令要适应形势,因时制宜。
同时,基于“好利恶害”的人性观,法家认为立法应顺应于人民,把握人的本性,以人民的好恶为标准进行赏罚,使法令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
韩非子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韩非子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发布时间:2021-03-03T15:15:57.087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11月31期作者:陈泽闻[导读] 法家思想是中国先秦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研究为君为臣之道、以期达到富国强兵目的的重要思想,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在《韩非子》一书中系统阐述了这一思想陈泽闻(龙华中学,福建莆田 351264)摘要:法家思想是中国先秦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研究为君为臣之道、以期达到富国强兵目的的重要思想,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在《韩非子》一书中系统阐述了这一思想。
基于十九大之后的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诉求进行研究,旨在对今后的法律学科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地位、指导全面依法治国、辩证继承法家文化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结合社会实践以及新时代的国家治理背景,笔者针对内容及主要特征研究总结出几点启示建议。
主要从时代层面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从实践层面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化选人用人机制,从国家层面统筹抓好中央与地方机构改革。
关键词:韩非子;法家思想;法制建设;1引言现代中国法治思想对中国传统法治思想吸收较少,多为西方话语体系。
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受到当时社会动荡、百家争鸣的影响,以及中国几千年封建帝制的社会限制,因此始终脱离不了具有封建性质的传统法治的束缚,其目的在于巩固君主的最高统治权以及维护统治阶级的最终利益。
近代以来,中国的法治思想不得不从西方国家的法治文明与制度中学习接收,形成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的现代法治。
近代以后的中国法治建设主要是西方法治思想为轴线发展的。
康德认为人类所经历的每一场灾难,都可被理解成人类为了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中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步履维艰,随着不断的变法、改良运动,中国主动向西方学习法律和政治,效仿西方国家,建立本国的政治体制与法律体制。
自此中国法制现代化才步入新的历史轨道。
由此看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主要是基于西方法治话语体系发展壮大,而对中国传统法治思想吸收的较少,对于韩非子法家思想的借鉴更是稀少。
法家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法家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法家思想,那可是咱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呀!依法治国,这四个字听起来好像挺严肃,挺高大上的,但咱今儿个就把它拉到生活里来好好唠唠。
你看啊,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庭。
要是家里没个规矩,那还不乱套啦?每个人都想干啥就干啥,那能行不?这就好比马路上没了红绿灯,车都乱开,那不撞得稀里哗啦的呀!法家的依法治国,就是给这个大家庭立规矩,而且是大家都得遵守的规矩。
这规矩有啥好处呢?比如说,有人犯了错,就得受到惩罚,这样才能让其他人知道,哎呀,这事不能干,干了就得倒霉。
这就像小时候咱爸妈给咱立的规矩,不准玩火,不准玩水,咱要是不听,就得挨揍,下次就不敢啦。
再想想,要是没有法律来管着,那坏人不就无法无天啦?好人还能有好日子过吗?就像一个村子里,要是没有个村长来管事儿,那些恶霸不就到处欺负人啦?所以啊,依法治国就是要让坏人不敢作恶,让好人能安心生活。
咱平时生活中也能处处看到依法治国的影子呢。
比如排队,大家都按顺序来,这就是一种规则呀。
要是有人插队,大家肯定都不高兴,这时候就得有人出来管管,让插队的人回到后面去。
这其实不就是一种小小的法治嘛。
还有啊,工作中也得有规矩。
老板说上班不能玩手机,那咱就得遵守,不然就得扣工资。
这也是一种法呀,虽然是公司里的法,但也是为了让大家能好好工作嘛。
有人可能会说,哎呀,法律那么多条条框框,多麻烦呀!可是咱想想,要是没有这些条条框框,那社会不就乱了套啦?就像盖房子,没有钢筋水泥的框架,那房子能盖得起来吗?能结实吗?法家的依法治国,可不是死板的,它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呀。
就像咱的衣服,冬天穿厚的,夏天穿薄的,得与时俱进嘛。
法律也是一样,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哪有网络犯罪这一说呀,现在有了网络,法律不也得跟上嘛。
咱国家这几十年发展得多快呀,要是没有一个好的法治环境,能发展得这么好吗?那些大老板敢放心投资吗?咱普通人敢大胆创业吗?肯定不敢呀!所以说呀,依法治国可太重要啦,就像咱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重要。
论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论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作者:叶佳琪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8期摘要:法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张建设一种法治社会,尽管这种法治是最低层次的法治,但这对我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在当前我国正在倡导建设法治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学说再度引起人们的重视。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法家所提出的法治思想和相关理论,探索其对于我国当前法制建设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法家法家思想法制建设一、法家思想的产生和主要代表人法家思想以五行文化和八卦文化中的民生主义原则、辩证思维精神为基础,同时吸取儒道两家的文化和谋略思想的部分,逐渐自成一派。
法家思想渊源最久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主要先驱为管仲、子产,战国前期的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为其实际创造者。
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法家的代表作有《商君书》和《韩非子》。
其内部虽有观点不同,但均主张以“法”治国。
二、法家思想概述春秋战国时期,政治和社会面临巨大的转折和变型,在此时期,西周时期稳定的宗法制、等级制和分封制等各项制度逐渐遭到破坏,周王衰落,诸侯割据势力日益壮大,这使得原本统一的中央王权逐渐分崩离析,社会矛盾不断激发,整个社会民不聊生,混乱不堪。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种学术思想运动应运而生,出现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现象。
众多参与的士人各抒己见,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提出了多种救世之道,并根据不同的观点分别形成了相应的派别,其中最为被后人熟悉的就是儒、墨、道、法四家。
儒家以贵族的立场为出发点,主张“克己复礼,以仁治国”;墨家站在平民的立场上,提出了“兼爱非攻”等主张;道家则以自然为准则,倡导“无为而治”。
这些主张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的思想解放,但都没有使社会摆脱混战连天、四分五裂的状态。
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法家提出了“以法为治”的主张,从此登上历史的舞台。
法家作为社会革新的产物,春秋时期其主要主张为“依法治国”,该时期的主要代表人有管仲、子产和邓析。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的一种重要思想流派,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
示和借鉴意义。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
法家学派认为法律应当是普遍适用于全体
人民的,而不是特殊人或特殊利益的工具。
这一观点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应当注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以确保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
公正性。
这意味着法律必须平等对待所有人,不论是普通百姓还是权贵。
法律应当是具有
普遍适用性的,而不是为了满足特定人或特定利益群体的需要而存在的。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尊严性。
法家学派认为法律是一种神圣而严肃的存在,
它应当得到全体人民的尊重和遵守。
这一观点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
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应当注重提升法律的尊严性和严肃性,以确保人民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这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使人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于违法行为应当实施严格的执法和惩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尊严性。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应当注
重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尊严性,提高法律的效率和公正性,
以及完善法律的完备性和系统性。
这将有助于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取得更加全面和卓越的成果。
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演变与中国现代法治建设

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演变与中国现代法治建设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对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中国作为一个源远流长的文明古国,其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不断演变和发展,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就是法家思想。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演变以及其在中国现代法治建设中的应用。
一、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演变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分支,在其漫长的历史中,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
最初,法家思想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崛起的,其代表人物是韩非和李斯。
在这个时期,中国处于分裂的时期,各国互相争斗,战争不断,社会秩序极为混乱。
韩非和李斯认为,秦国之所以能够成为霸主,就是因为它有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使国家有序地运行,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他们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认为国家的治理应该依靠法律,而不是依靠礼仪和道德。
二人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法家学派的基础。
在秦朝统一中国之后,法家思想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低谷,但随着汉朝的崛起,它重新得到了发展。
汉代法家把“法”的概念从狭义上转化为广义上的制度,并且加以运用。
这个时期比较重要的法家学者有贾谊、司马迁等,他们在文化上和学术上的成就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到了唐宋时期,法家思想发生了比较大的转折。
唐代的法家学者魏征,提出了“以礼治国”的思想,认为国家的治理不仅仅是法律的制定,还需要礼制的建立,以此来调节社会秩序。
宋代的陆佃、吴敦等学者则进一步深化了魏征的思想,提出了在法治的基础上加强德治、礼治。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法家思想是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其核心思想始终是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管理方式。
二、中国现代法治建设中的应用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法治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现代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也派上了用场。
首先,在现代法制的建设中,中国政府借鉴了古代法家思想中的许多理念和思想,包括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管理、制定科学的法律体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等。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制建设的积极zuo用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制建设的积极作用一、法家思想及历代对其评价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代表新兴的地主阶级利益,主张“以法治国”的学派,它形成于战国中期,先秦法家,一般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所谓前期法家,是指战国初期和中期新兴地主阶级在各诸候国内进行改革的法家,其代表人物是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所谓后期法家是指战国后期新兴地主阶级在各诸侯国内进一步巩固政权,并争取实现统一的法家,其主要代表人物有韩非,李斯等战国初期的李悝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撰成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较集中地反映了一些根本的封建立法思想。
战国中期的商鞅,对变法和任法重势和重术作了理论上的论证,提出了系统的“法治”理论,他是法家思想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同时,主张“势治”的慎到和主张“本治”的申不害都对法家理论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战国末期的韩非,继承和发展了李悝,商鞅等人的思想,形成了更完整的“法治”理论,成为先秦法家说的集大成者。
韩非的同学李斯也属先秦法家,又是先秦法家理论在秦的实践者,人们称他为法家事业的集大成者。
在漫长的中国思想史中,人们对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评价并不一致,从汉代到近代以前,由于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先秦法家长期受到贬斥和批判,汉人司马淡在《论六家要旨》中说:“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
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
故日:“严而少恩”。
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
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
率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到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谈到法家的缺点:“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到了宋代,苏轼说:“韩非著书,言治天下无刑名之贤,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
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
……”然秦韩之治行于一时,而其害见之久运使韩非不幸获用于世,其害将有不可胜言者矣。
法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法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国法律思想史期末论文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千百年来历史沉淀下来的文化精髓,一个国家能否稳定持续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传统历史文化。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家思想提出了法律治国的必要性,这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很大的作用。
本文从法家思想的基本精神及其局限性进行探讨和分析,从中获得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有价值的方法与建议。
法家思想的积极精神。
1、尊崇“法治”。
主张“以法治国”。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对法的起源、本质、目的与作用以及立法原则、法治与君主政治的关系等问题都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探讨,将中华法系的体系实现了一次理论上的升华。
概括地说,法家的“法治”理论主要内容体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特别重视法律的作用。
第二,法律必须是统一、稳定的;立法应考虑民情的好恶,量民力而行。
第三,法律应当是成文公开的,并且还要设立法律知识普及化的机制。
第四,执法必须公平公正,严格要求。
第五,要以法制为中心,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政治制度。
2.注重实际,正视现实,主张求真务实。
法家文化在社会历史观上是比较彻底的唯物论者,主张从实际出发,反对过分理想化的学说或主张。
法家以“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的现实主义态度,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思想和实践的最高宗旨,这种求真务实的作风使他们在制度创新方面显示出不同寻常的智慧和超人的能力。
3.与时俱进,励精图治,追求变法革新。
法家把历史进化论作为自己基本的理论支点和变法依据,从富国强兵、诸侯争霸的实际需要出发,主张励精图治、变法革新。
商鞅认为,社会历史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凡事都要因事而制宜。
韩非则主张反对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求统治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尤其难能可贵的,大多数的法家人士如管仲、李悝、申不害、吴起、商鞅等,并没有坐而论道。
而是积极投身于变法革新的时代大潮中去.勇于变法,甚至不惜以身殉法。
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意义

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意义法家思想是古代中国思想文化的重要流派之一,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法律、社会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法家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内的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的意义。
一、法家思想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基本观点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是维护国家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而统治者应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
同时,法家还强调了法律的实效性,即法律不仅要有形式上的规定,还要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以便更好地达成社会管理和治理目标。
二、法家思想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1.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家思想中,法律的有效性是法治实现的根本条件。
因此,现代中国需要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法律在实施中的作用得到了完整体现。
2. 建立以法律为基础的治理手段法家思想强调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因此,建立以法律为基础的治理手段,可以更好地推进现代中国的法治建设。
同时,这也有利于发挥法治的作用,强化治理的合法性和反腐败力度,维护国家秩序和社会稳定。
3. 把握法制建设的时机和方向法家思想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成就,是因为它能够把握国家发展的时机和方向。
现代中国也需要有选择地吸收先进的国外经验,同时,更注重针对本土化的需求,确保国内法制建设能够在适应国家发展环境的同时,发挥最大的效用。
4. 重视实效性,注重法律的落地实施法家强调法律的实效性,现代中国也应该从法家思想中汲取经验。
特别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实践操作并不断创新,更好地促进法律的落地实施。
5. 重视文化与法制的融合法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巨大的,中国文化与法律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代中国应该更加注重文化与法治的融合,促进法治的发展与文化的传承。
三、结论从古代到现代,法家思想一直是中国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了中国历史上政治治理方面的许多实践,这对于当前的国内现代法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关于法家思想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影响

关于法家思想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影响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
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
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
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 1 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 2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 3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 4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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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
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
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
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
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
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
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
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
《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
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
《韩非子》说:“法者,宪令着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
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
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
《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
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
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
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
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
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
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
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
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
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
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
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1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
”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
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
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
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
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3.2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
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
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
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
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
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3.3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
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
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
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
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
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3.4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
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
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
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
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
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
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
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
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
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
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
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
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