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水质恶化、改变水体功能、污染饮用水源、危及人体健康工业废水的分类污染物性质:有机废水、无机废水、重金属水、放射性废水、热污染废水污染物种类: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酚废水、含丙烯晴废水、含铬废水产生废水工业部门:冶金工业废水、化学工业废水、纺织工业废水、煤炭工业废水、石油工业废水产生废水的行业: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印染工业废水、焦化工业废水、啤酒工业废水、制革工业废水废水来源与受污染程度:生活污水、冷却水、洗涤废水、工艺废水、地表径流(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易降解、可降解、难降解无机污染物:N/P、重金属、氟化物、氰化物悬浮物:有机、无机病原体油类热污染放射性工业废水的特点:1 种类繁多,治理技术远比城市污水复杂2. 组分复杂——难用单一处理技术解决——费用高3. 污染物浓度高——处理工艺复杂4. 可能排放有害有毒污染物——影响处理技术选择5. 废水排放量大6. 水质水量变化幅度大,使处理工艺复杂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原则:三大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政策和法规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策略:1. 积极推广与实施清洁生产,实行污染预防、工业污染生产全过程控制,促进工业持续发展2. 提倡工业废水与城市污水的合并处理3. 调整乡镇企业的布局与产品结构,综合防治乡镇企业水污染4.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环境标准的分类: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09)GB强制性国家标准;GB/T推荐性国家标准;GB/Z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CJ城镇建设行业标准;HG化工行业标准;HJ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Y 海洋行业标准;JB机械行业标准;JC建材行业标准;JG建筑工业行业标准;NY农业行业标准;QB轻工行业标准;SL水利行业标准;WS卫生行业标准;DB+*强制性地方标准DB+*/T推荐性地方标准第一类污染物: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2 年。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规定了现有企业、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 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钢铁生产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 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1992)同时废止。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 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2 年 6 月 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 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19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 水质 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钾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0-1989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T 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工业废水对水坏境的污染:水质恶化、改变水体功能、污染饮用水源、危及人体健康工业废水的分类污染物性质:有机废水、无机废水、重金属水、放射性废水、热污染废水污染物种类: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酚废水、含丙烯晴废水、含馅废水产生废水工业部门:冶金工业废水、化学工业废水、纺织工业废水、煤炭工业废水、石油工业废水产生废水的行业: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印染工业废水、焦化工业废水、啤酒工业废水、制革工业废水废水来源与受污染程度:生活污水、冷却水、洗涤废水、工艺废水、地表径流(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易降解、可降解、难降解无机污染物:N/P、重金属、氟化物、亂化物悬浮物:有机、无机病原体油类热污染放射性工业废水的特点:1种类繁多,治理技术远比城市污水复杂2.组分复杂一难用单一处理技术解决一一费用高3.污染物浓度高一一处理工艺复杂4.可能排放有害有毒污染物一一影响处理技术选择5.废水排放量大6.水质水量变化幅度犬,使处理工艺复杂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原则:三大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政策和法规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策略:1.积极推广与实施清洁生产,实行污染预防、工业污染生产全过程控制,促进工业持续发展2.提倡工业废水与城市污水的合并处理3.调整乡镇企业的布局与产品结构,综合防治乡镇企业水污染4.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 掃品汐呎........................环境标准的分类: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09)GB强制性国家标准;GB/T推荐性国家标准;GB/Z国彖标准化指导性牧术丈件CJ城镇•建设行业标准;HG化工行业标准;HJ环境保炉行业标准;HY海洋行业标准;JB机械行业标准;JC建材行业标准;JG建筑工业行业标准;NY农业行业标准;QB轻工行业标准;SL 水利行业标准;WS卫生行业标准;DB+*强制性地方标准DB+*/T推荐性地方标准第一类污染物: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
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在我国的工业领域有很多的分支,例如纺织、造纸、化学、煤炭、电镀、制糖等行业,这些行业都有污水的产生,但是直接排放是明令禁止的,需要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才行,下文就各个行业的污水排放标准给您罗列出来。
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三、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四、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五、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六、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七、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八、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九、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十、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十一、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 十二、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水质恶化、改变水体功能、污染饮用水源、危及人体健康工业废水的分类污染物性质:有机废水、无机废水、重金属水、放射性废水、热污染废水污染物种类: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酚废水、含丙烯晴废水、含铬废水产生废水工业部门:冶金工业废水、化学工业废水、纺织工业废水、煤炭工业废水、石油工业废水产生废水的行业: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印染工业废水、焦化工业废水、啤酒工业废水、制革工业废水废水来源与受污染程度:生活污水、冷却水、洗涤废水、工艺废水、地表径流(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易降解、可降解、难降解无机污染物:N/P、重金属、氟化物、氰化物悬浮物:有机、无机病原体油类热污染放射性工业废水的特点:1种类繁多,治理技术远比城市污水复杂2.组分复杂——难用单一处理技术解决——费用高3.污染物浓度高——处理工艺复杂4.可能排放有害有毒污染物——影响处理技术选择5.废水排放量大6.水质水量变化幅度大,使处理工艺复杂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原则:三大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政策和法规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策略:1.积极推广与实施清洁生产,实行污染预防、工业污染生产全过程控制,促进工业持续发展2.提倡工业废水与城市污水的合并处理3.调整乡镇企业的布局与产品结构,综合防治乡镇企业水污染4.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环境标准的分类: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GB强制性国家标准;GB/T推荐性国家标准;GB/Z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CJ城镇建设行业标准;HG化工行业标准;HJ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Y海洋行业标准;JB机械行业标准;JC建材行业标准;JG建筑工业行业标准;NY农业行业标准;QB轻工行业标准;SL水利行业标准;WS卫生行业标准;DB+*强制性地方标准DB+*/T推荐性地方标准第一类污染物: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年九月 1目次1 任务来及工作过程11.1 任务来源.11.2 工作过程.12 制订本标准的必要性52.1 钢铁工业发展概况52.2 现行排放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62.3 制订本标准的必要性..83 制订本标准的法规政策依据、技术依据及编制原则..8 3.1 法规政策依据..83.2 技术依据.23.3 编制原则.34 铁合金生产工艺、产生的污染物及昀佳控制技术.5 4.1 铁合金生产工艺及产生的污染物54.2 污染物的特点与昀佳控制技术..75 国内外生产铁合金大气污染物控制水平调查..85.1 国内生产铁合金大气污染物控制水平调查..85.2 国外生产铁合金大气污染物控制水平调查116 本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116.1 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116.2 排放限值的确定依据126.3 操作控制要求..146.4 环境监测要求157 实施本标准的技术、经济、管理可行性分析.157.1 技术可行性分析..157.2 经济可行性分析..157.3 管理可行性分析..1518 达标可行性分析.159 本标准与现行排放标准及国外标准的比较..169.1 与现行排放标准的比较..169.2 与国外标准的比较.1610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和实施成本分析.16 10.1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分析.1710.2 实施本标准的社会效益分析.1710.3 实施本标准的经济效益分析.1710.4 实施本标准的成本分析1711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现行排放标准的关系.1711.1 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1811.2 与现行排放标准的关系1812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1812.1 管理措施建议.1812.2 技术措施建议1912.3 其他建议..192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编制说明1 任务来及工作过程1.1 任务来源为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引导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规范和加强钢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办函[2003]517号文《关于下达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列国家标准制订任务的通知》,向中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下达了制订《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列国家标准》的任务,并按钢铁联合企业的工序流程,分为采选标准、烧结标准、炼铁标准、铁合金标准、炼钢标准、轧钢标准、联合企业总排口废水排放标准等七个分项标准。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21)公布时刻:[2009-12-27] 扫瞄:1877--------------------------------------------------------------------------------前言本标准附录A为标准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卫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王新国、马召坤、迟智香、张建国、邓丽丽。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了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吨产品最高准许排放量,以及采样、监测和环境保卫治理的相关。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钢铁工业的烧结、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和钢铁联合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操纵,也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工程环境碍事评价,建设工程环境保卫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污染物的排放治理。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1-1995 环境保卫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T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4919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GB/T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GB/T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T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吡啶-巴比妥酸光度法GB/T74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光度法GB/T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7494 水质阴离子外表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11889 水质苯胺类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11890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 水质色度测定稀释倍数法GB/T11906 水质总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11911 水质总锰的测定火焰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GB/T11912 水质总镍的测定火焰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GB/T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汲取法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那么HJ/T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T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7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率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标准CJ3082-1999 污水排进都市下水道水质标准DB37/599-2006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2006 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64-200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75-2007 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 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 术语及定义以下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及定义.....................................................................................................................................................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 5 污染物监测要求.............................................................................................................................................8 6 实施与监督................................................................................................................................................... 1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实用标准(GB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批准日期1992-05-18实施日期1992-07-01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7 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GB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技术内容3.1 工艺分类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a. 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 烧结:烧结和球团;c. 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 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 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 连铸:连铸厂(车间);g. 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 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
吹氧转炉炼钢
废气:60标米3,含CO70%-80%,含尘浓度80-120克/标米3,NOx5ppm,氧化氢1ppm或尘量10-15千克。
废水:湿式除尘水1-3吨,悬浮物2000-5000毫克/升。
废渣:钢渣0.2-0.3吨;萤石渣0.1吨
废渣:3-4吨(湿法排渣)
钨钼硬质合金
废气:15万米3,盐酸气80千克。
废水:270吨,含酸0.7吨或40-90克/升,砷100毫克/升,铜180毫克/升。
废渣:1.5-1.8吨.
硅
废气:4万米3,氟化氢2吨。废水:50万吨。废渣:20吨,含砷0.2-0.3吨
炼钢混铁炉(铁水)
废气:130吨混铁炉烟气量为200000-300000米3/时,温度100-120摄氏度,600吨炉150000-200000米3/时,300吨炉800墨30%-40%,铁47%-49%.含钒钛铁水,烟尘无石墨粉,含钛70%-80%.
重型钢材(方坏,初轧坯)
废水:1.5-6吨,其中含氧化铁皮1000-5000毫克/升,含油50-500毫克/升。
中型钢材轧制
废水:2.5-7吨,含氧化铁皮1000-5000毫克/升,含油为50-500毫克/升。
轻型钢材轧制
废水:8-15吨,含氧化铁皮1000-5000毫克/升,含油50-500毫克/升。
废石:2-3吨。露天开采时剥离废石量:大型矿山≤8-10吨;中型矿山≤6-8吨;小型矿山≤5-6吨
选矿(铁精矿)
废水:3-5吨,浮选为3吨
含悬浮物500-2500毫克/升,最高达5000毫克/升,浮选废水还含有黄药和2#油。
废尾矿:0.5-1.0吨,可按选矿比n0计算,Kn=n0-1.
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法规,其制定和执行对于减少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物、重金属、悬浮物、氮、磷等,这些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程度和影响效果不同,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排放标准来进行控制。
首先,对于有机物的排放标准,一般是以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为指标来进行限制。
COD是指废水中的有机物和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所需的氧化剂的量,而BOD则是指微生物在一定条件下对有机物进行生物降解所需的氧气量。
对于不同行业的工业废水,其有机物排放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是根据工艺特点和水质要求来制定。
其次,重金属是工业废水中的另一个重要污染物,包括铅、镉、汞、铬等,这些重金属对水体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都有潜在的危害。
因此,针对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排放,需要严格控制其浓度和总量,以保证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此外,悬浮物也是工业废水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它会导致水体浑浊,影响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因此,工业废水中的悬浮物排放标准也需要进行限制,一般是通过浊度和悬浮物浓度来进行控制。
另外,氮、磷等营养盐也是工业废水中的重要污染物,它们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藻类大量繁殖,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因此,对于工业废水中的氮、磷排放也需要进行相应的限制,以保护水体的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减少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因此,各行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也伴随着大量的水污染物排放。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和监管。
本文将就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首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包括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
例如,对于重金属污染物,应当规定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排放水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同时,还应当对其他有机物、无机物等污染物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以全面控制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不同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特点。
不同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会导致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不同,因此在制定排放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差异性,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标准要求。
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能够提高钢铁生产的资源利用效率。
另外,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还应当注重监管和处罚机制的完善。
一旦发现企业违反排放标准,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同时,对于排放达标的企业也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鼓励企业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最后,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国际标准和国际经验。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日益凸显,因此我国在制定排放标准时应当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和标准,避免重复造轮,提高我国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充分考虑到排放浓度限值、生产工艺和设备特点、监管和处罚机制以及国际标准和国际经验等因素。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制定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够有效地减少钢铁工业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推动我国钢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整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92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7 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GB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技术内容3.1 工艺分类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a. 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 烧结:烧结和球团;c. 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 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 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 连铸:连铸厂(车间);g. 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 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813456-92)批准日期1992-05-18实施日期 1992-07-01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代替GB4911 — 85废水部分及GB8978 — 88钢铁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 — 05 — 18批准1992 — 07 — 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引用标准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918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 4919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6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72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2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7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GB 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1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澳化容量法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铭酸盐法3技术内容工艺分类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a.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烧结:烧结和球团;c.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连铸:连铸厂(车间);g.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总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工业废水污染物及其排放标准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水质恶化、改变水体功能、污染饮用水源、危及人体健康工业废水的分类污染物性质:有机废水、无机废水、重金属水、放射性废水、热污染废水污染物种类: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酚废水、含丙烯晴废水、含铬废水产生废水工业部门:冶金工业废水、化学工业废水、纺织工业废水、煤炭工业废水、石油工业废水产生废水的行业: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印染工业废水、焦化工业废水、啤酒工业废水、制革工业废水废水来源与受污染程度:生活污水、冷却水、洗涤废水、工艺废水、地表径流(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易降解、可降解、难降解无机污染物:N/P、重金属、氟化物、氰化物悬浮物:有机、无机病原体油类热污染放射性工业废水的特点:1 种类繁多,治理技术远比城市污水复杂2. 组分复杂——难用单一处理技术解决——费用高3. 污染物浓度高——处理工艺复杂4. 可能排放有害有毒污染物——影响处理技术选择5. 废水排放量大6. 水质水量变化幅度大,使处理工艺复杂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原则:三大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政策和法规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策略:1. 积极推广与实施清洁生产,实行污染预防、工业污染生产全过程控制,促进工业持续发展2. 提倡工业废水与城市污水的合并处理3. 调整乡镇企业的布局与产品结构,综合防治乡镇企业水污染4.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环境标准的分类: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09)GB强制性国家标准;GB/T推荐性国家标准;GB/Z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CJ城镇建设行业标准;HG化工行业标准;HJ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Y海洋行业标准;JB机械行业标准;JC建材行业标准;JG建筑工业行业标准;NY农业行业标准;QB轻工行业标准;SL水利行业标准;WS卫生行业标准;DB+*强制性地方标准DB+*/T推荐性地方标准第一类污染物: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
(整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批准日期1992-05-18实施日期1992-07-01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7 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GB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技术内容3.1 工艺分类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a. 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b. 烧结:烧结和球团;c. 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d. 炼铁:炼铁厂(指普铁);e. 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f. 连铸:连铸厂(车间);g. 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h. 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是工业、农业以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含有污染物的水体,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为了控制和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各行业都制定了相应的废水排放标准。
本文将以不同行业为单位,介绍各行业的废水排放标准和相应的规范措施。
一、工业工业废水是指工厂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污染物种类,我国制定了统一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分别针对不同行业确定了排放限值,旨在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1. 钢铁行业钢铁行业是重工业中的典型代表,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有重金属和高浓度有机物的废水。
为了控制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我国规定了钢铁行业的废水排放标准。
根据具体的工艺流程和生产要求,钢铁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废水处理技术,将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降至规定的限值以下,以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国家标准。
2. 石油化工行业石油化工行业是高度排污的行业之一,其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和化学物质。
为了避免废水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石油化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常见的废水处理措施包括物理化学方法、生物降解方法等,通过这些方法,将废水中的污染物去除或降解至符合排放标准的水平。
3. 化学制药行业化学制药行业是生产药品和化学制剂的行业。
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有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
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人民的健康,化学制药企业要求对废水进行严格的处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排放。
常用的废水处理技术包括活性炭吸附、气浮、生物处理等,这些技术可以有效地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和重金属,使得废水满足排放标准。
二、农业农业废水主要来自于农田灌溉、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产生的污水。
由于农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营养物质和微生物,如果直接排放到水体中,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和生态系统破坏。
为了减少农业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农业生产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废水处理和排放。
1. 畜禽养殖废水畜禽养殖废水是农业废水中的一个重要来源,其中含有大量的氨氮、硫化物和硝化物等有机和无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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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92
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
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7 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 技术内容
3.1 工艺分类
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
a. 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
b. 烧结:烧结和球团;
c. 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
d. 炼铁:炼铁厂(指普铁);
e. 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
f. 连铸:连铸厂(车间);
g. 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
h. 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3.2 标准分级
本标准分三级。
3.2.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3.2.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的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2.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3.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3.2.1和3.2.2的规定。
3.2.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3.3 标准值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最低允许循环利用率、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3.1 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1执行。
表1
注:1)包括以单独工艺生产并设有自己单独外排口的企业
2)丰水区:水源取自长江、黄河、珠江、湘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为丰水区;
缺水区:水源取自水库、地下水及国家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缺水的地区为缺水区。
3.3.2 1989年1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之间立项的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及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2执行。
表2
注:1)包括以单独工艺生产并设有自己单独外排口的企业
2)焦化的氨氮,指标1994年1月1日执行。
3)丰水区:水源取自长江、黄河、珠江、湘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为丰水区;
缺水区:水源取自水库、地下水及国家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缺水的地区为缺水区。
3.3.3 1992年7月1日起立项的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及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3执行。
表3
注:1)由于农业灌溉需要,允许多排放的水量,不计算在执法的指标之内。
2)选矿为原矿、烧结为烧结矿、焦化为焦炭、炼铁为生铁、炼钢为粗钢、连铸为钢坯、轧钢为钢材、钢铁联合企业为粗钢。
3)丰水区:水源取自长江、黄河、珠江、湘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为丰水区;
缺水区:水源取自水库、地下水及国家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缺水的地区为缺水区。
4)使用地下水作冷却介质,排水指标均为7m3/t产品(不采用冷冻水)。
焦化的氨氮指标1994年1月1日执行(表格空白栏没有数值。
)
4 监测
4.1 采样点
采样点应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六价铬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采样),排放口应设置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永久性标志。
4.2 采样频率
采样频率应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集一次。
废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4.3 排水量
排水量应包括生产排水量和间接冷却水量。
吨产品废水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
4.4 统计
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4.5 测定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按表4执行
5 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北就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宏明、张宏、宋伟民、滕静、孙同九、张勤、曾正平、傅铁铭、韩应健、张凤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