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终止别人可以用吗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专利权是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的一项特权,但在一些情况下,专利权可能会终止。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况:1.专利权期满:专利权的有效期限通常为20年,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一旦有效期限结束,专利权自然终止,该专利就成为公有财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和实施。
2.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主动放弃其专利权,也就是不再行使专利权,并向专利局提出放弃申请。
一旦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该专利权即终止,他人可以自由使用专利技术。
3.专利权无效:专利权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宣告无效。
例如,在专利申请中存在欺诈行为、对先前公开的技术进行简单改进或未达到创新之程度等情况下,他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如果专利局认定专利权无效,将会对专利进行宣告无效处理,专利权即终止。
4.专利权过失终止:在维持专利权需要缴纳维护费用的国家,如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维护费用,专利权将会终止。
5.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一旦专利权转让完成,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该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即终止。
6.专利权许可终止: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使用,但在一些情况下,许可的约定可能会导致专利权的终止。
例如,专利权许可协议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协议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实现等。
7.专利权侵权诉讼失败:专利权人如果对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并且诉讼未能成功,专利权将会终止。
8.使用专利技术的禁令终止:在一些情况下,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对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发出禁令,禁止被告继续使用专利技术。
然而,如果专利权人未能按照法律程序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禁令可能被法院终止,专利权也将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情况,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国家而异,而且具体情况也有可能会受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调整和修改。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专利权人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更新和变化。
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吗
一、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吗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原专利法中,规定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的程序,除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外,还有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程序。
由于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理由是请求人认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性条件。
这种请求理由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发生重合。
新专利法去掉这一程序,在立法上使各条文更加统一和严密。
另外,依照原专利法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只能在专利被授予后6个月后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6个月内提出,这就使得对许多在专利权授予后6个月内被公众发现的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发明创造,无法及时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新专利法将这一时间提前到自专利法授予开始,弥补上(1)原立法上的漏洞。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一)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专利,是否已经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否属法定理由等。
(二)合议审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不得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
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可主动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
专利技术转让与使用许可与保护
专利技术转让与使用许可与保护专利技术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而专利技术的转让与使用许可则成为技术创新与经济利益之间的桥梁。
在转让与许可过程中,保护专利技术的合法权益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专利技术转让与使用许可的相关问题,并分析专利技术保护的重要性。
一、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转让双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其他机构。
专利技术的转让通常以签订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来实现。
合同中应包含转让双方的详细信息、转让范围、转让方式、转让费用等内容。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专利技术转让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结合。
转让技术可以使技术创新成果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技术转让也可以为专利权人带来经济收益,鼓励其进行更多的创新研究。
因此,在专利技术转让中,转让双方应充分考虑技术的效益与经济的利益,确保双方获得公平合理的回报。
二、专利技术使用许可专利技术使用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的行为。
使用许可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专利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来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双方的详细信息、使用范围、使用方式、许可费用等内容。
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规范技术使用行为,保护专利技术的合法权益。
技术使用许可可以使专利技术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被许可方可以利用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或其他商业活动,提高其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而授权方也能够通过技术许可获得经济收益,扩大技术的影响力。
在技术许可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许可方合法使用专利技术,许可费用的支付也需要公平合理。
三、专利技术保护的重要性专利技术保护是确保技术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专利技术的保护能够鼓励创新者进行更多的技术研究,提高创新积极性。
同时,保护专利技术能够防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转让或盗窃技术创新成果,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专利技术保护时,需要加强法律保护和技术手段的应用。
专利侵权免责的情形
专利侵权免责的情形
专利侵权免责的情形通常涉及一些特定的法律概念和原则。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专利侵权免责的情形:
1.专利失效:如果涉及的专利在某些方面无效或已过期,可能会
导致免责。
无效的专利可能是因为技术不新颖、不具创造性,
或者未能满足专利法的要求。
2.合法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在一些国家,专利法规定对于研究和
开发活动的合法使用是免责的。
这通常涉及在特定条件下对专
利技术进行合法的研究、试验和开发。
3.无意的侵权:如果侵权方在侵权行为时是无意的,并且没有合
理地应该知道他们的行为构成侵权,可能会减轻或免除责任。
4.事先许可:如果专利持有人事先授予了侵权方专利使用的许可,
或者有其他形式的协议,侵权方可能免责。
5.专利申请中:如果专利权尚未被授予(即专利申请正在审批中),
则专利权暂时不生效,侵权可能会免责。
6.合法竞争活动:在一些司法体系中,对于合法竞争活动中的技
术和创新可能享有一定程度的免责权。
请注意,这些情形的适用性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有所不同。
专利侵权案件往往是复杂的,需要深入了解相关的专利法和判例法律。
当事人最好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以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的请求,应按以下程序处理:1.对专利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请求书中是否说明了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出的理由是否符合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的格式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要求请求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对请求书中未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请求将不予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收到的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不得扩大原专利权保护的范围;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理。
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实质审查,是指审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即审查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是否确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条件的情形,包括审查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否符合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标准;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同申请日以前已公开发表或者已公开使用过外观设计是否存在相同或者相近似;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法、违反公德和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等等。
专利许可使用的具体流程
专利许可使用的具体流程1. 确定许可使用的专利•首先,需要确定希望使用的专利。
这可以是自己拥有的专利,也可以是别人的专利。
•如果是自己拥有的专利,需要明确该专利是否适合许可使用。
可以考虑专利的商业价值、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等因素来评估是否许可使用。
•如果是别人的专利,需要与专利持有人进行许可谈判,确保获得合法的许可使用权。
2. 准备许可合同•在确定许可使用的专利后,需要准备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付费方式、保密条款等内容。
•许可合同可以由专业律师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起草,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许可合同中应包含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限、地域等限制条件,以及专利持有人的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
3. 进行许可谈判•在准备许可合同后,需要与专利持有人进行许可谈判,以达成许可协议。
•许可谈判的内容包括许可使用的费用、支付方式、许可期限、使用范围等。
•在许可谈判过程中,双方可以商讨适合双方利益的许可条件,以达成共识。
4. 签订许可合同•当双方达成一致后,需要签订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
•许可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公证机关或法律机构等第三方的见证下进行,以增强合同的可靠性和证明力。
•签订许可合同后,双方应保存好合同原件,并保留相关的购买记录和支付凭证等。
5. 履行许可合同•在许可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许可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以确保被许可人能够顺利使用专利。
•被许可人应按时支付许可费用,并遵守合同中的约定使用专利。
6. 年度报告和监督•根据许可合同的约定,许可人有权要求被许可人提交年度使用报告,以了解专利的使用情况和效益。
•被许可人应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并允许许可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果发现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未履行义务,许可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7. 许可终止和纠纷解决•许可合同可以根据约定的期限自动终止,或者双方协商解除。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专利权是指对发明或创造的独占性权利,可以阻止他人在特定期限内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该发明或创造。
然而,专利权并非永久有效,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终止。
本文将介绍法律状态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原因和影响。
1.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概念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在法律上失效或被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有多种原因,包括到期、放弃、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等。
2. 法律状态专利权终止的原因2.1 专利权到期专利权的有效期限通常为20年,这是受到《专利法》规定的。
一旦专利权到期,专利所有人将失去对该专利的独占性权利,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利用该专利。
2.2 放弃专利权专利权所有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可能是由于商业考虑、技术发展变化或其他原因。
一旦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将终止。
2.3 专利无效宣告专利权可能被宣告无效,即专利权被认定为无法生效。
这可能是因为专利权没有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或者存在其它的技术或法律缺陷。
2.4 专利权被撤销专利权可能被撤销,即专利权在生效期间被取消。
专利权被撤销通常是由于违反了专利法律或其他专利权人的权益。
3. 法律状态专利权终止的影响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将带来一系列影响。
3.1 专利权利用权的丧失一旦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所有人将失去对该专利的独占性权利。
这意味着其他人可以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该发明或创造,专利权所有人无法再限制其他人的行为。
3.2 技术创新和竞争的增加专利权的终止意味着该发明或创造进入了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和利用该技术。
这将促进技术创新和竞争,有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3.3 商业利益变动对于专利权所有人来说,专利权终止可能导致商业利益的变动。
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所有人可以通过销售和授权专利来获取收入。
然而,一旦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所有人将失去这些商业机会。
3.4 知识共享专利权的终止也有利于知识共享。
当一个专利进入公有领域后,其他人可以通过研究和改进该专利来推动技术的进步。
2024年版专利许可使用合同标的范围界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专利许可使用合同标的范围界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专利许可的范围1.1 专利名称1.2 专利号1.3 专利权人1.4 许可使用的技术领域1.5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1.6 许可使用的期限第二条许可使用的权利2.1 使用权2.2 生产权2.3 销售权2.4 许权利第三条被许可人的义务3.1 遵守专利法律法规3.2 不得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3.3 不得将专利许可转让给第三方3.4 不得将专利许可用于非法用途3.5 配合专利权人进行专利权的维护第四条专利权人的义务4.1 提供专利文件和相关的技术资料4.2 保证专利权的有效性4.3 不得干预被许可人的正常经营活动4.4 不得将专利许可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五条许可使用费的支付5.1 费用的金额5.2 支付的方式5.3 支付的期限5.4 费用的调整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双方的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争议解决的地点7.3 争议解决的适用法律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8.3 合同的终止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范围9.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9.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第十条知识产权保护10.1 专利权保护10.2 商标权保护10.3 著作权保护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11.1 合同的解释11.2 适用法律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通知和送达12.2 合同的副本12.3 合同的修订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日期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专利许可的范围1.1 专利名称:高效率能量转换器专利1.2 专利号:ZL 2024 100001.3 专利权人:华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4 许可使用的技术领域:该专利技术应用于新能源领域1.5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全球1.6 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专利的保护范围实例
专利的保护范围实例
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法律保护下所享有的权利
范围。
下面是几个实例来说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1.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实例:
假设某人获得了一项发明专利,该专利描述了一种新型的手机
屏幕解锁技术。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该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了
该技术的实施方式以及与之具有同样技术效果的变种。
换句话说,
其他人如果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或进
口类似的手机屏幕解锁技术,都可能构成侵权。
2.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实例:
假设某人获得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描述了一种新型的
折叠式自行车。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该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包
括了该折叠式自行车的结构特点以及与之具有同样结构特点的变种。
其他人如果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或进
口类似的折叠式自行车,都可能构成侵权。
3.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实例:
假设某人获得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描述了一种新型的汽车车身造型。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了该汽车车身造型的整体外观特征以及与之相似的变种。
其他人如果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类似的汽车车身造型,都可能构成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根据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描述以及权利要求来确定的。
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保护范围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并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其他人也可以通过对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分析,避免侵权行为,从而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
专利视为撤回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权是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所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在我国,专利权的取得必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和授权。
然而,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专利权被视为撤回。
本文将探讨专利视为撤回的法律后果。
二、专利视为撤回的情形1.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申请费、维持费或审查费。
2.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3.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复意见或修改文件。
4. 申请人主动提出撤回专利申请。
5. 专利申请因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要求而被视为撤回。
三、专利视为撤回的法律后果1. 专利权自视为撤回之日起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专利权自视为撤回之日起失效。
”这意味着,一旦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专利权将自视为撤回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2. 专利权人无法主张专利权专利权被视为撤回后,专利权人将无法再主张其专利权。
在市场竞争中,其他主体可以自由实施该专利技术,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3. 专利权人无法获得专利许可费专利权被视为撤回后,专利权人将无法获得专利许可费。
这不仅影响了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导致其研发投入无法得到回报。
4. 专利权人无法申请专利权恢复专利权被视为撤回后,专利权人无法申请专利权恢复。
这意味着,一旦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专利权人将失去再次获得该专利权的可能性。
5. 专利申请文件成为公知技术专利权被视为撤回后,其申请文件将不再受到保密限制,成为公知技术。
其他主体可以自由查阅、使用该技术,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6. 对其他相关方的影响专利权被视为撤回后,可能会对其他相关方产生影响,如:(1)投资方:投资方可能会因专利权被视为撤回而遭受损失,如投资无法收回、研发成果无法实现商业化等。
(2)合作方:合作方可能会因专利权被视为撤回而失去合作机会,如无法获得专利许可、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等。
(3)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可能会利用专利权被视为撤回的机会,加大市场竞争力度,对专利权人造成冲击。
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
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1.专利权的到期:专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到期而终止。
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有效期限可以是20年、15年或10年。
一旦专利权到期,他人就可以在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进行使用、生产和销售。
2.专利权的放弃:专利权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的方式通常是向专利局或者其他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放弃专利的原因和意愿。
专利权一旦放弃,他人就可以在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进行使用、生产和销售。
3.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当他人认项专利权是无效的时候,可以向专利局提起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局会对该请求进行审查,并在审查结果确认专利权无效后,作出无效宣告的决定。
一旦专利权被宣告为无效,他人就可以在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进行使用、生产和销售。
4.专利权的剥夺:在一些情况下,相关法院可以判决剥夺其中一专利权。
例如,当专利权人违反法律或者其他相关规定,或者专利权人故意滥用专利权,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法院可以判决剥夺其专利权。
5.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专利权的转让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当转让完成后,专利权就完全属于新的专利权人。
转让专利权后,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该专利的任何权利。
转让专利权的方式通常通过书面合同来实现。
6.专利权的终止申请:专利权人可以自愿申请终止控制的专利权,例如,当专利权人认为该专利已经无法商业化或不再有利可图时,可以主动申请终止控制的专利权。
7.封存与终止:在一些情况下,专利局可以决定暂时封存专利,并在一定期限后进行终止。
当专利权人无法继续支付专利费用或者满足其他相关规定时,专利局可以决定封存并最终终止专利权。
8.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局可以主动对其中一专利权进行无效宣告,例如,当专利局认为该专利不满足专利法的要求时,可以作出无效宣告的决定。
专利申请撤回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申请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
然而,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申请人可能会选择撤回专利申请。
本文将探讨专利申请撤回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参考。
二、专利申请撤回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专利申请被受理后,自行撤回专利申请。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被受理后,因特殊原因需要撤回的,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撤回申请。
三、专利申请撤回的法律后果1. 专利权丧失专利申请撤回后,申请人将失去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内的独占权。
这意味着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自由使用该技术,而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 专利申请费用不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被受理后,因自身原因撤回的,已缴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3. 影响后续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撤回后,申请人若再次就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提出专利申请,可能会受到以下影响:(1)审查周期延长:专利局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对撤回的专利申请进行深入调查,导致后续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延长。
(2)审查难度加大:由于撤回的专利申请已经涉及的技术领域,后续申请可能被认定为与现有技术相同或相似,从而加大审查难度。
4. 损害企业或个人声誉专利申请撤回可能会对申请人的企业或个人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一方面,撤回的专利申请可能被外界解读为申请人缺乏技术实力或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撤回行为可能会被竞争对手利用,作为攻击企业或个人的手段。
5. 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增加专利申请撤回后,若涉及的技术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申请人可能面临知识产权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维护自身权益,甚至可能付出高额的诉讼费用。
四、应对措施1. 充分评估撤回专利申请的后果:在决定撤回专利申请之前,申请人应充分评估撤回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专利使用许可解除协议
专利使用许可解除协议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本专利使用许可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许可方(以下简称“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方(以下简称“被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许可方拥有专利号为______的专利权(以下简称“专利”),并被许可方已获得该专利的使用许可,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解除该专利使用许可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范围1.1 本协议解除后被许可方不再享有对该专利的使用权;1.2 本协议解除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使用该专利的行为;1.3 本协议解除后,被许可方应归还所有与该专利有关的资料、技术文件等。
二、解除条件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2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下:(1)被许可方在解除协议前已支付完毕所有专利使用费用;(2)被许可方无任何违约行为;(3)双方达成解除协议的共识。
三、解除程序3.1 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按照约定程序办理专利使用许可解除手续;3.2 许可方应在解除协议后及时办理相关专利权登记手续;3.3 双方应在解除协议后一个月内互相书面确认解除事宜。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4.2 许可方未按约定解除专利使用许可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4.3 被许可方未按约定停止使用专利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五、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放弃使用协议书
专利放弃使用协议书甲方(放弃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项专利权,专利号为:___________,甲方基于自愿的原则,决定放弃该专利的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专利权的放弃1.1 甲方同意放弃对上述专利的使用权,并将该专利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1.2 甲方放弃使用权后,乙方有权独立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专利。
1.3 甲方放弃使用权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专利。
第二条专利权的转让2.1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专利权的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供必要的资料等。
2.2 专利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成为该专利的合法使用权人。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2 甲方在放弃使用权后,对于涉及该专利的商业秘密,仍应继续保密。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4.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析知识产权许可的终止
解析知识产权许可的终止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益,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的许可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然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并非永久有效,它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终止。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许可终止的情形和原因进行解析。
一、解析知识产权许可的终止原因1. 达到约定的期限:知识产权许可协议通常规定了许可的期限,当许可期限届满时,许可自动终止。
2. 违反协议约定:若许可方或被许可方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对知识产权的使用超出了授权范围,或未按照规定支付许可费用等,许可方有权终止该许可协议。
3. 不可抗力因素:当遭受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情况严重影响了许可方或被许可方的履约能力时,许可协议可能被终止。
4. 出售或转让知识产权:当许可方出售或转让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后,许可协议也会终止。
因为新的权利人可能不愿意或无法继续许可。
5. 公共利益:如果知识产权的使用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对公众健康、安全或环境带来威胁,相关机构有权终止知识产权许可。
二、解析知识产权许可的终止方式1. 通知终止:许可方可以向被许可方提前给予书面通知,声明将终止知识产权的许可。
在通知生效后,许可终止。
2. 双方协商:许可双方可以协商解除许可协议并签署解除协议书,以终止知识产权许可。
3. 违约追究: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追究违约一方的责任,终止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4. 司法介入:当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知识产权许可。
三、解析知识产权许可终止的法律后果1. 终止后的知识产权:一旦知识产权许可终止,被许可方将不再拥有使用该知识产权的权利。
2. 企业形象影响:若企业曾依靠许可方的知识产权建立起一定的品牌形象,许可终止可能会对企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3. 争议解决机制: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可能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当许可终止后,双方可能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高校关于专利权终止还能做晋升职称材料文件
高校关于专利权终止还能做晋升职称材料文件【主题:高校关于专利权终止还能做晋升职称材料文件】1. 前言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专利权成为了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的重要资产之一。
然而,有时专利权的终止给人们带来了困扰。
特别是对于那些积极参与科研并依靠专利权来证明自己技术能力的高校教师来说,专利权的终止可能会对他们的晋升职称产生一定影响。
那么,高校关于专利权终止还能做晋升职称材料文件吗?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2.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及影响专利权终止有多种原因,包括专利期限到期、未缴纳维持费、申请人故意放弃权益等。
一旦专利权终止,教师就不能再以此为依据来证明自己的科研能力,可能对其晋升职称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在评审晋升职称时,高校通常会重视科研能力和贡献,而专利权的终止可能会使教师在这方面失去一项重要的支撑。
3. 从简单到复杂:专利权终止的理解与应对为了更好地理解专利权终止对晋升职称的影响,我们需要对其进行逐步深入的探讨。
3.1. 理解专利权终止的含义专利权终止意味着专利权的丧失或无效。
在晋升职称的材料中,过去所持有的专利权可能会被视为无效,从而失去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有效凭据。
3.2. 制定科研规划与风险管理对于高校教师来说,经营自己的科研项目和专利权应视为一项长期规划和风险管理的过程。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只依赖于一项专利权来证明自己的科研能力。
应该制定多元化的科研项目计划,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增加科研成果的多样性和数量,以减少专利权终止对晋升职称的潜在影响。
3.3. 加强专利权的管理与维护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专利权的终止,高校教师需加强对专利权的管理和维护。
定期缴纳维持费、及时跟进专利续展事宜、密切关注专利权法律政策动态等都是必要的操作。
高校应提供相应支持,如财务和行政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教师有效管理和维护自己的专利权。
4. 专利权终止并非全部虽然专利权的终止可能对晋升职称产生一定影响,但这并非绝对。
专利许可协议终止协议解除专利许可关系的法律约定
专利许可协议终止协议解除专利许可关系的法律约定专利许可协议是指甲方(专利权人)与乙方(被许可人)之间就特定的专利权进行授权和使用的一种合同协议。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可能会在协议期限内或协议期满后选择终止协议并解除专利许可关系。
本文将讨论专利许可协议终止协议解除专利许可关系的法律约定。
一、协议终止原因的约定专利许可协议终止的原因可以根据双方的需要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原因可能导致协议的终止:1. 协议期限届满:专利许可协议通常规定了具体的协议期限,一旦协议期限届满,协议将自动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根据协议约定遵守终止程序,并对终止后的权益进行处理。
2. 违约行为:协议中可能约定了一系列违约行为,例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专利使用费、违反协议内容等。
当一方触发了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
3. 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程序和权益处理1. 终止通知:协议通常规定了终止协议的通知期限和方式。
一方要求终止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回复。
2. 专利许可关系的解除:协议终止后,双方需要解除专利许可关系。
解除的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协议约定进行,例如对使用过的专利技术进行撤出或禁止使用。
3. 终止后的权益处理:协议终止后,如何处理终止前已经履行的权益是一个重要问题。
一般情况下,终止协议并不会影响终止前已经享受的权益,但终止后应停止使用专利技术,避免继续产生使用费等义务。
三、争议解决机制的约定在协议中,可以约定专利许可争议的解决机制,为双方提供一种争议解决的途径。
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 和解协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在和解协议中约定解决争议的具体办法和条件。
2. 仲裁条款: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可以较为快速和廉价地解决争议。
在协议中可以约定仲裁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等。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终止协议解除知识产权许可关系的法律约定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终止协议解除知识产权许可关系的法律约定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是指权利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合法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
然而,在现实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矛盾和纠纷,导致许可协议的终止和知识产权许可关系的解除。
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法律对于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终止和知识产权许可关系解除做出了相关约定。
本文将就这一主题展开分析。
一、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终止的情形及法律约定1. 合同期满或完成合同目标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一般规定了合同的期限或者合同目标的达成条件。
一旦合同期满或完成合同目标,许可协议即告终止。
根据合同自动终止原则,无需特别解除程序,协议双方应依法终止相应的许可关系。
2. 协议双方一致达成终止协议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协议双方可以自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双方一致终止的许可协议即告解除,可依法终止相应的许可关系。
3. 协议双方达成解除协议的一方提前通知根据合同约定,一方可以提前通知对方解除许可协议,但需要提前一定的通知期限。
在通知期限届满后,许可协议终止并解除相应的许可关系。
通常,通知期限的长短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通知期限,也可以参考相关法律的约定。
4. 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具体许可协议的约定,还可能存在其他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
比如,当被许可方严重违反许可协议的约定,严重损害许可方的权益时,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终止许可关系。
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存在主观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变动等情形,这些情形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和知识产权许可关系解除。
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解除知识产权许可关系的法律约定1. 一方严重违反许可协议约定当一方严重违反许可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了严重损失或损害其合法权益时,对方有权解除许可协议并解除相应的许可关系。
但需要注意,解除合同应受合同法的规定,并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具体许可协议的约定,还可能存在其他导致知识产权许可关系解除的情形。
专利授权许可协议
专利授权许可协议一、背景以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为例,当一个公司或个人在进行研发和创新时,可能会发明一些新的技术或发现一些新的发明。
这些技术和发明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并获得独占的权利。
然而,有些公司或个人可能无法充分利用这些专利,或者他们可能希望将这些专利的使用权开放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签署专利授权许可协议来授权其他人使用他们的专利。
二、定义1.授权人(Licensor):指拥有特定专利的公司或个人,他们将其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
2.受让人(Licensee):指被授权使用专利的公司或个人。
三、许可条件1.专利描述:授权人应在协议中明确描述受让人将被授权使用的专利。
这包括专利的名称、申请号和授权日期等。
2.授权范围:授权人和受让人应明确规定专利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专利的地理范围、时间范围和使用方式等。
3.许可费用:受让人可能需要向授权人支付使用专利的许可费用。
许可费用可以是固定的金额,也可以是根据专利在市场上的应用和产生的价值来确定的。
4.知识产权保护:受让人应承诺在使用授权的专利时,遵守所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规定,并保证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5.终止条款:协议应规定终止协议的条件和程序。
例如,可能存在一方未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或者在特定情况下授权人或受让人有权终止协议。
四、权利义务1.受让人的权利:在获得授权后,受让人将获得享有授权专利的使用权,并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范围使用专利。
2.授权人的权利:授权人保留所有未明确授权给受让人的权利,并且可以根据需要限制许可的范围或终止授权。
五、违约责任在协议中,双方应明确指定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补救措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应受到适用的法律管辖,并规定当协议的执行发生争议时,应选择仲裁还是诉讼来解决争议。
七、保密条款双方应承诺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继续保守所有有关专利的机密信息,并不得披露给第三方。
专利放弃制度
专利放弃制度
专利放弃制度是指专利权人自愿放弃其专利权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自愿放弃其专利权,放弃专利的方式包括书面声明放弃和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等情形。
在实践中,专利权人放弃专利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专利权的滥用,防止阻碍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同时,放弃专利还可以使其他有创新能力的人或企业有机会在该领域进行创新和研发,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放弃专利权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放弃。
同时,放弃专利权也需要权衡利弊,考虑到放弃后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
总之,专利放弃制度是专利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专利终止别人可以用吗
专利终止别人可以用吗
可以的,专利权终止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专利技术。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二、专利使用费的规定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
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
此外,市场上是否有可供选择的替代技术,技术改进的前暴,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也是影响使用费的因素。
根据《合同法》第325条的规定,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
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总算和提成费两种方式各有优缺。
总算的方式,专利权人得到款项早,风险较小,但有可能需要缴纳的税多些,而且如果以后产品的销路好,专利权人就得不到额外的好处。
当然,如果以后产品达不到预期的销售额,这种方式就会给被许可人带来风险。
如果提成费是分期支付的,则被许可人承担的风险比较小,但是如果以后产品的销售情况非常好,则专利权人就可以获得较高的提成费。
在许多情况下,专利使用费是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结合的方式支
付的。
三、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总算,包括一次总付和分期支付两种具体方式。
这是指合同中约定被许可人应支付给许可人的使用费总额。
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以一次性取得使用费,经济利益有切实的保障。
哪怕被许可人不能实现经济利益,也不影响。
但是,如果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后效益很好,获利甚巨时,专利权人也不能分享,更何况确定使用费总额时有可能没有发现其价值而估价偏低,则其利益损失较大。
②对于被许可人来说,虽然在一次付款后,今后的利润均归自己,但是在未实现利润前就付出使用费,被许可人经济上压力较大。
另外,由于专利实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果产生不了一定的效益,则被许可人的投资损失较大,而专利权人已取得使用费,不再与其共担风险,且可能不再关心被许可方的生产经营。
因此,一次总算对于被许可人来说是不利的,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2、提成支付,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一定的比例从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后的收益中提取使用费。
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许可他人实施后,并不能立即得到使用费,以往的各项投资和费用不能马上收回。
其利益的实现取决于被许可方的实施情况,因此同样具有不稳定性,而且专利权的收益取决于被许可方的生产成绩。
这就需要专利权人检查、监督其会计帐目,又增加了专利权人取得使用费用的难度和不稳定性,增添了专利权人的工作量。
因此,这种支付方式是专利权人所不宜采用的。
②对于被许可方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不仅在实施前不必投更大的资金,减轻其资金负担,而且促使专利权人关心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技术、销售各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有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帐目的处理减少计算提成费的计算基数(当然这是非法的)。
3、入门费加提成,这是协调合同双方利益的最佳方式,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实务中最普遍的做法。
入门费是合同生效时被许可方向专利权人支付的部分使用费,一般包含专利权人为获得专利权和维持专利权有效所付出的一切费用、专利权人的适当报酬和利润,使专利权人在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后不论实施情况如何,均能有稳定的收入,以保证其利益,而又不致使许可人难以承受。
提成是专利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取的使用费的另一部分。
提成又可能分为:①固定比例提成,把合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额、利润,固定在某一数额上,并在合同约定比例和提成期限提取;②滑动比例提成,在合同中约定按每年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者销售额或者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或者逐年递增,或者逐渐递减。
在实务中,为使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实现,应采用第二种即按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销售额作为基数按约定比例提成,这样可以使双方利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