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教师违规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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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四篇)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四篇)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__通知》及修文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在开展不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中,我志愿作出以下保证:一、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未经学校同意,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七、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组织或参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志愿接受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__通知》的相关条款的处罚。

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盖章)保证人(签名):____年月日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二)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规章制度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规章制度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违规办班补课,是指教师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以盈利为目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教育活动。

第三条禁止行为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办班补课:(一)在课堂教育教学中,违反教学纪律,擅自停课、缺课、提前下课或者占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组织学生补课的;(二)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外,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的;(三)在学校教学计划之外,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的;(四)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者暗示学生参加其举办或者参与的有偿补习班的;(五)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组织或者参与有偿补习的。

第四条处罚措施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

对首次违规的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罚款。

对再次违规的教师,处以其违规补习收入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取消评优资格。

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取消其当年及以后两年的评优资格。

(四)调离教学岗位。

对三次以上违规的教师,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其调离教学岗位,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吊销教师资格证书。

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吊销其教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监督举报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第六条责任追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处不力、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八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行政部门。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实施方案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实施方案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教育竞争的日益激烈,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这种现象不仅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在职教师队伍的形象。

为了规范教育市场,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必要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现象,维护教育公平。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在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 规范教育市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原则1. 公平公正:对所有在职教师一视同仁,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

2. 宣传教育: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及家长的认识。

3. 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执行。

4. 疏堵结合:既要严格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又要关注学生实际需求,提供合法合规的辅导途径。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在职教师管理1. 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 在职教师不得在课外辅导机构兼职或从事有偿教育教学活动。

3. 在职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二)完善教育制度1. 建立在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在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3. 建立健全举报和查处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三)宣传教育1. 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

2. 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政策规定。

3. 组织在职教师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家校合作1. 家长要正确看待课外辅导,不盲目追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2. 学校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

3. 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五)提供合法合规的辅导途径1. 学校要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及教师的教育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偿补课,是指中小学校及教师在法定教学时间之外,以营利为目的,对学生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偿补课行为。

二、禁止行为第四条中小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在法定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有偿补课。

第五条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推荐、诱导或者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六条教师不得在法定教学时间之外,以有偿补课的名义,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七条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推广有偿补课服务。

第八条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以有偿补课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三、监督管理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不得进行有偿补课。

第十二条学生及家长有权举报中小学校及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四、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负责解释。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的补充内容对于有偿补课的界定,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教育应该是一种公益行为,而不是一种商业行为。

教师作为教育的执行者,他们的职责是传授知识,引导学长,而不是追求经济利益。

因此,有偿补课不仅是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更是对教育公平的破坏。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推荐、诱导或者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禁止补课相关规定

禁止补课相关规定

禁止补课相关规定
根据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的新规定,全国范围内禁止补课。

违反这一规定的个人和机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具体来说,禁止补课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进行有偿补课。

2.学校不得组织或允许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

3.家长不得为孩子报名参加有偿补课班。

4.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在课余时间为学生提供补课服务。

违反这些规定的个人和机构将面临以下可能的处罚:
1.对于教师: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学校:可能会受到警告、通报批评、降低评价等级等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家长:可能会被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补课费用,并接受行政处罚。

4.对于培训机构: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取消办学资格,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政府还将加大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和学生权益。

2024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如下:
2024年,中学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将被严格监管,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为有效落实政策,以下将对实施禁止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方案进行详细规定。

首先,教师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或校外承接有偿补习或办班服务。

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撤销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等。

教育部门将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估制度,对学校和教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施禁止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政策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对有违反行为的学校和教师将严肃追究责任,保障政策的顺利推进。

拓宽职业发展渠道,提升教师的待遇水平,鼓励教师在学校内专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减少对有偿补课的需求,从而消除有偿补课的市场需求。

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学生学业负担的监督管理,推行素质教育,减轻学生学习压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从根本上减少有偿补课的需求。

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学校管理的监督,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从而保障教育质量,提升教育公平。

2024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的介绍到这里,以上为2024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的全面内
容。

希望相关政策能够有效执行,提高教育公平,保障学生权益,助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制度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制度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制度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与此同时,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从政策法规、管理机制、监督措施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必要性1. 有偿补课违背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而有偿补课使得学生在教育机会上存在不平等,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失衡。

2. 有偿补课影响教育质量。

教师在课堂上未能充分传授知识,导致学生依赖课外补习,进而影响整体教育质量。

3. 有偿补课损害教师形象。

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容易导致利益冲突,损害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二、治理乱订教辅资料的必要性1. 乱订教辅资料增加学生负担。

过多、过难的教辅资料使学生陷入题海战术,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2. 乱订教辅资料导致资源浪费。

大量教辅资料的订制和购买,浪费了教育资源,增加了家长负担。

3. 乱订教辅资料影响教育质量。

教辅资料质量参差不齐,容易误导学生学习,影响教育质量。

三、治理措施及实践1. 完善政策法规,明确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让广大教师、家长和学生明确知晓相关政策。

2.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

3. 加强监督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 提高教师待遇,减轻教师负担。

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5.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提高教育质量。

6. 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教辅资料,减轻学生负担。

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合理使用教辅资料,避免过度依赖。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教育部最近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了严格禁止措施。

这一举措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尊严。

以下是一些关于这一禁令的重要信息:背景过去,许多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有偿补课,以获取额外的收入。

然而,这种行为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包括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教师过度工作和教育质量下降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教育部决定严格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禁令内容教育部发布的禁令规定,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这包括但不限于为学生补、辅导或提供额外的课外培训。

禁令适用于所有中小学,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

禁令的目的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目的是多方面的:1. 维护教育公平:有偿补课导致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给那些无法支付额外费用的学生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2. 保护学生权益:有偿补课可能导致学生过度研究和学业负担过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3. 提升教育质量:有偿补课可能分散教师的精力和时间,影响他们在正式课堂上的教学质量。

4. 尊重教师职业:禁止有偿补课可以确保教师专注于正式教学工作,提升他们的职业尊严和社会地位。

处罚措施教育部明确表示,对于违反禁令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些处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和解聘等。

政策宣传和监督教育部将加大对禁令的宣传力度,向全社会普及禁令的目的和意义。

同时,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禁令的执行。

结论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严格禁止,以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尊严。

这一禁令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教育质量和保护学生权益。

所有中小学及在职教师都应该遵守禁令,并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共同努力。

---以上为文档内容。

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

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

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他们的个性,激发他们的潜能,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了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我郑重承诺:一、严禁违规补课1. 我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关于禁止教师违规补课的规定,自觉维护教育公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2. 我将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更多的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3. 我将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提高学习效率,不依赖补课来提高成绩。

4. 我将积极与家长沟通,宣传禁止违规补课的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学习环境。

二、严禁违规征订教辅资料1. 我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关于教辅资料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强制学生征订、购买任何教辅资料。

2. 我将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合理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不以教辅资料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

3. 我将关注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向家长推荐价格过高、质量低劣的教辅资料,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4. 我将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等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不依赖教辅资料来提高教学质量。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对学生的危害,也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

我将以此次承诺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家长和社会贡献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1. 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钻研教材,研究学生,改进教学方法,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有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成长,为学生提供耐心、细致的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3.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同事、家长密切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奖惩方案

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奖惩方案

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奖惩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教育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教师开始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活动,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也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

为了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奖惩方案,旨在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奖励措施1. 举报奖励: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违反本方案规定的教师。

对于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表彰奖励:对于严格遵守本方案规定,无任何违反教育教学行为记录的教师,学校将定期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晋升优先:在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遵守本方案规定,表现优秀的教师。

三、惩罚措施1. 违规查处:对于违反本方案规定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2. 取消评优资格:对于违反本方案规定的教师,学校将取消其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各类评优资格。

3.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本方案规定的教师,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

4.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教师,学校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实施和监督1. 学校设立专门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并对教师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 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3. 学校通过家长会、公告栏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方案,提高社会对教师违规行为的认识。

4.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违规行为档案,对教师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方案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方案经批准后生效。

通过以上奖惩方案的实施,我们希望建立起一个规范、公平、有序的教育环境,让教师能够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让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成长。

教师违规乱补课处理办法

教师违规乱补课处理办法

教师违规乱补课处理办法教师乱补课处理办法
为了防止教师乱补课行为的发生,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参与有偿补课。

二、学校认定以下行为为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
2.强迫、诱导、暗示、唆使学生(家长)参加补课;
3.被举报补课并经查实;
4.为他人有偿补课提供宣传、组织等服务便利;
5.其他具有乱补课性质行为。

三、学校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乱补课行为:
1.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师纪建设责任书》等,明确行为规范;
2.加强日常教育警示,进行自查自纠;
3.利用调查问卷、电话随访、座谈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抽查调查,及时反馈信息,纠正违规行为;
4.发放告家长书(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监督。

四、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处理乱补课行为:
1.诫勉谈话。

适用于有苗头性的补课行为,或被举报乱补
课且初步证实但未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2.书面检查。

适用于被举报(或被发现)乱补课且证实收
取费用较多的,尚能退还的;
3.采用教育部教师[2014]1号文《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
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方式。

五、以下情形必须向学校申报备案:
1.直系亲属子女在其父母的要求下,请予在校外补课辅导的;
2.亲朋好友(含同事)特别要求为其子女在校外补辅导的,并提供书面补(辅导)协议的;
3.其他能提供书面证明不是有偿补课行为的情形。

关于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令

关于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令

关于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令一、禁止令的背景和目的近年来,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了教育公平,还可能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

为此,我国教育部决定自2023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以确保教育事业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本禁止令的目的是:1. 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平等的环境下接受教育。

2. 提高教育质量,防止在职教师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教育教学质量。

3. 规范教育市场,净化教育环境,消除不良教育风气。

二、禁止令的主要内容2.1 禁止对象本禁止令适用于我国所有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

2.2 禁止行为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1. 在校内外开设辅导班、培训班。

2. 为学生提供有偿家教服务。

3. 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有偿补课活动。

2.3 处罚措施对违反禁止令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行政处分。

2. 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3. 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如涉嫌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禁止令的实施和监督3.1 实施时间本禁止令自2023起正式实施。

3.2 监督机制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禁止令的监督实施,确保政策的落实。

2. 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举报违反禁止令的行为,建立健全举报制度。

3. 定期对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进行排查,确保禁止令得到有效执行。

四、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禁止令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充分理解禁止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和健康发展。

五、总结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是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教育市场的必要举措。

我们期待全体教育工作者积极响应,共同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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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乱订课辅资料乱收费行为责任书5篇[修改版]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乱订课辅资料乱收费行为责任书5篇[修改版]

第一篇: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乱订课辅资料乱收费行为责任书梁子湖区太和中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及乱收费等行为责任书为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树立我校教师良好形象,根据市、区两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情况,特立此责任状。

一、禁止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二、禁止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进行有偿补课等行为;三、禁止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或其他学生休息时间,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四、禁止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五、禁止组织或介绍学生到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六、禁止或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补课、辅导、办班的事;七、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或诱导学生订购、征订一切形式的教辅资料;八、禁止推销人员进入校园推销教辅资料,禁止教师代发代订教辅资料;九、禁止诱导学生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十、禁止教师以任何借口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

教师若违反上述规定,按照上级文件之规定进行处理: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退还全部违规所得,所有教辅资料费用教师买单,取消当年评先彰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定为不称职。

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处理。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梁子湖区太和中学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二篇: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责任书为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促进教育工作健康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立此责任状。

一、禁止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二、禁止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三、禁止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学生放学后或其他学生休息时间,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四、禁止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五、禁止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六、禁止或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补课、辅导、办班的事;七、禁止以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诱导学生订购、征订一切形式的教辅资料,报刊杂志等;八、禁止推销人员进入班级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禁止代发订单,禁止代分教辅资料,禁止代收费;九、禁止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及其它学习材料等,禁止以在指定的教辅资料上布置作业为由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
禁止
教育部关于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
偿补课的通知》,明确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
补课活动。

一、禁止内容
1.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有偿补课。

2.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
信息。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违规处理
1.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2. 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3. 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管,确保通知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2.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杜绝有偿补课现象。

3. 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持续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教育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以上就是关于教育部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家长和教师能够认真遵守,共同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
部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严禁进行有偿补课。

此规定旨在维护学生权益,保证教育公平,并加强教育质量管理。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定义:有偿补课指在正常教学工作之外,教师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付费补课请求,并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2. 禁止性质:有偿补课被视为一种违规行为,教育部将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的教师和相关机构。

3. 学生权益保护:有偿补课容易造成教育资源的差异化分配,加重学生之间的负担差异。

该规定旨在保护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的研究机会。

4. 教育公平:教育部鼓励学校通过提供充足的研究资源,确保学生能够在校内充分研究。

学校应加强自身教育质量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以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

5. 教育质量管理:教育部将通过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机制,对学校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于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和教师,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6. 家长监督责任:家长应积极履行监督教育的责任,不鼓励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家长应重视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能力培养,合理安排研究时间和课外活动。

教育部的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教师和家长都应共同遵守该规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平等的研究机会。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
的规定
一、背景
偿补课是指学生或家长支付费用,要求教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额外的教学服务。

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规范教育市场秩序,教育部决定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

二、目的
此规定的目的是:
1. 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有偿补课可能加剧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问题,限制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的有偿补课,有助于均衡分配教育资源。

2. 保证教育质量的标准化:教师有偿提供补课服务可能导致教学质量不一致,规定禁止有偿补课可以确保教育质量的标准化。

三、具体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具体规定如下:
1. 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补课服务并收取费用。

2. 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补课要求。

3. 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不得与培训机构或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四、监管措施
为了有效监管和执行上述规定,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监测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的监测和检查,确保他们不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2. 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教育部将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罚款、停职等。

3. 加强宣传教育:教育部将加强对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定的意识。

四、结论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这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规范教育市场秩序。

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教育质量的标准化。

小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管理制度

小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管理制度

小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凡是在校期间,任何教师均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第三条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是我校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条我校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的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禁止内容第五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等时间,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第六条教师不得在学校内、外租用场地、教室进行有偿补课。

第七条教师不得以个人名义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补习学生信息,不得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补习活动。

第八条教师不得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在学生家中进行补课。

第九条教师不得以推荐学生参加竞赛、考试为由,进行有偿补课。

第十条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推荐、介绍、宣传有偿补课机构。

三、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批评教育、责令检讨;(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降低职称等级;(四)调离教学岗位;(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将依法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将将其处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依据。

四、保障与监督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教师遵守本制度的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监督,对举报属实的,学校将给予奖励。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教育行业的发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日益严重,这不仅损害了教育的公平性,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

为了规范教育行业,提高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二、目标及原则(一)目标1. 确保在职教师不再进行有偿补课,消除不良影响。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3.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

(二)原则1.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严肃问责,严惩违规行为。

3.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引导教师自觉遵守规定。

三、整治内容1. 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 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 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 在职教师利用学校资源进行有偿补课。

四、实施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1. 通过校园网、家长会、板报等形式,加大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及家长的认知度。

2. 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打消侥幸心理。

(二)签订承诺书1. 每学期初,组织全体教师签订《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2. 承诺书要明确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等。

(三)严格监督检查1. 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学校和教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四)严肃问责1. 对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并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教师资格,调离教育岗位。

3. 对包庇、纵容违规行为的领导和教师,严肃追究责任。

(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1.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合理安排课堂教学,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教师有偿补课现象逐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有偿补课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影响了教育公平,还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违背了教育职业道德。

为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禁止教师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2.禁止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推荐、引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活动,不得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设备及学生信息。

3.禁止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举办补习班、辅导班等有偿补习机构,不得在学校以外的地方进行有偿补课。

4.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推介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和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5.禁止教师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任何有偿家教活动。

6.禁止教师在考试、评优、推荐等过程中,以有偿补课为条件对学生进行特殊关照。

7.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将禁止有偿补课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

8.学校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禁止有偿补课制度的教师,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9.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价值观。

10.学校要积极宣传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加强与社会、家长的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实施与保障1.学校要成立禁止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禁止有偿补课制度的实施。

2.学校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反禁止有偿补课制度的教师进行举报。

3.学校要严肃查处违反禁止有偿补课制度的教师,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形成震慑。

4.学校要定期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对禁止有偿补课制度的认识和自觉遵守意识。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一、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尊敬的家长: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教育质量,我校制定了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规定,现将其告知如下: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现象严重,不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而且给学生和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

为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我们决定全面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

二、禁止事项1. 教师不得利用班级、学校资源办理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2. 教师不得以学科辅导、考试补习、拓展教育等名义开设与正常教学无关的课程;3. 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培训班、集训营等商业活动;4. 教师不得私自与家长约定收费标准及时间,并进行有偿家教。

三、相关责任1. 学校责任: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全面管理,在教师入职前进行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培训,确保教师遵守禁止事项;2. 家长责任:家长要加强对校外教育机构的监督,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时间,防止贪图便宜和方便而放任教师违规办班补课;3. 教师责任: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通过违规办班补课谋取私利。

四、教师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严格的教师监督机制,由专门的部门对教师进行定期检查,若发现有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行为,将立即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附件1. 教师禁止违规办班补课责任书附件;2. 教育部《关于加强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指教师利用班级、学校资源进行与正常教学无关的有偿补习活动;2. 有偿家教:指教师以课外辅导、补课等名义从事学生个体化教育活动,并收取相应费用;3. 教育公平:指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所有学生享有相同的教育机会和权利。

二、有偿家教责任书尊敬的家长: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公平,我校制定了有偿家教责任书,以规范家长和教师的行为,现将其告知如下:一、背景介绍有偿家教是指教师以个人名义或通过校外教育机构为学生提供个体化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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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教师违规补课、乱发资料的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教学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二条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

第三条教师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收费和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任何学科教师不得将课堂所授新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家教或辅导。

第四条任何在职教师不准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

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条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习题汇编等资料,更不得和书商勾结,从中谋取暴利。

第十条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于参与者,没收违法所得,视其情节,分别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三年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凡因组织学生补课,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法泗中学党风兼政建设领导小组
201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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