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外出进修应以提高业务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第四条医院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外出进修: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拥护医院发展方向,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进修:1. 近三年内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到处罚者;2. 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 近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4. 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5.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程序第六条医院人员申请外出进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审批;4. 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进修。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 向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进修手续;2. 按照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3.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效果:1.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外出进修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定期了解进修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2.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汇报进修情况;3. 外出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____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____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____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____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____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____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____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____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____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____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____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选拔与准入1. 选拔条件:(1)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2)临床科室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五年以上;医技、护理等专业要求中专或大专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3)所在单位推荐,同意选送。
2. 准入程序:(1)进修人员向医院提交进修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2)医院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医院医务科发出进修通知书;(3)进修人员凭进修通知书到医务科办理报到手续。
三、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旷工。
2. 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学术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进修人员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临床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有风险的诊疗操作。
4.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核,确保进修期间取得预期效果。
5. 进修人员需按时完成进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时间。
四、进修结束与考核1. 进修期满,进修人员需向科室提交进修总结,由科室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临床技能水平、医德医风表现等。
3. 考核合格者,由医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进修时间或终止进修。
1. 医院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2. 进修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除进修资格等处理。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六、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制度如有变动,以最新修订为准。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
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人员结业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规范进修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活动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充分学习、实践和交流。
第二章进修条件及要求第五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新成立的科室,因工作人员少,专业开展需要,进修不受职称限制。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第六条进修人员选拔标准:(一)品德优良,工作积极,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学习计划,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有科室和医院的推荐,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七条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人员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培训部推荐进修人员。
第八条医院审批:培训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确定进修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审批结果,由培训部协助进修人员确定进修单位。
第十条办理进修手续:进修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到进修单位办理进修手续。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医院科室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室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具备一定临床实践经验。
3. 经所在单位推荐,经医院审核同意。
4. 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院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分配1. 科室根据进修人员需求,提出进修计划,经医院审核批准。
2. 医院组织选拔,根据进修人员条件、科室需求和进修计划进行分配。
3. 选派有经验的医师(主治医师以上)担任带教老师,负责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四、进修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 带教老师根据进修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组织进修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临床实践。
2. 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3. 考核不合格的进修人员,经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和医院审核后,可延长进修时间或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人员的权益与义务1. 进修人员享有医院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等。
2. 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 进修人员应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4. 进修人员应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进修人员的离院与结业1. 进修期满前,科室应组织进修人员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医院颁发结业证书。
2. 进修期满后,进修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离院手续。
3.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有违反医院规定、发生严重医疗缺陷或医疗差错事故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科室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医院培养更多优秀的医疗人才。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____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____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____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暂行)
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暂行)1、进修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获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科室除外(如口腔、皮肤、美容、性病等)。
2、进修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来我院联系,在约定时间内来我院医务科报到,报到时应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由选送单位盖章的进修表及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如为我院协作单位,则须提供对外合作部出具的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的进修通知。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由选送单位事先与医务科联系。
3、来我院进修人员需自带口罩、帽子、工作服、听诊器等生活学习用品。
4、进修期从报到之日算起,到期即办理离院手续。
无特殊或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延长进修时间。
若要申请延长进修时间,必须由其所在医院在进修结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我院。
5、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及产假,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
不接待进修者家属来院。
事假:三天内由进修科室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三天以上由原单位证明,科主任签署意见后,医务科批准。
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假满未消者,按超假论。
病、事假累计一月以上者停止其进修。
因公请假,应出示选送单位院长批准的证明,经与医务科联系并同意后方可获准,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7、进修人员进修费用按医院规定缴纳(暂定为:120元/月,如为我院协作单位则按相关协议办理减免手续),务必于报到时一次付清。
如需在我院住宿则缴纳住宿费(暂定为:100元/月)。
因各种原因中途停止进修者,其进修费及住宿费一律不予退还。
8、按申请计划进修,进修临床科室时间最低为半年,医技科室为三个月至六个月,其中在各临床科室的轮转进修日程,须服从医务科的统一安排。
9、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爱护公物。
对犯有错误,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者停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0、积极参加我院政治与业务学习,加强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严防差错事故。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一、进修人员要有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____,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
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须由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
在各类手术操作中,无院领导批准,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六、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
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____爱尔眼科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中途退学者,需经双方____协商重新办理手续。
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八、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医院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医院基层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基层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进修的所有基层医务人员。
第三条基层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服从医院安排,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二章进修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整的医学教育背景,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在所在单位从事临床、医技或护理工作满一定年限;4. 符合进修科室专业要求。
第五条进修程序:1. 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进修申请表;2. 将进修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医院医务科;3. 医院医务科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进修名单;4. 医院医务科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期间的权利和义务;5. 进修人员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
第三章进修期间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报到后,医院医务科负责安排进修科室,并将《进修医师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发放给进修人员。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2. 积极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培训和学术活动;3. 认真完成进修任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不得私自更换科室、擅自离开进修单位;5. 不得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
第八条进修期间,医院医务科负责对进修人员进行以下管理:1. 定期了解进修人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2. 定期组织进修人员参加业务考核,确保进修效果;3. 对进修期间表现优秀的进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违反规定的进修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进修资格。
第四章进修结束与考核第九条进修期满,进修人员应向所在科室提交进修总结,经科室审核后报送医务科。
第十条医院医务科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水平提高情况;2.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情况;3. 参与科室业务学习、培训和学术活动情况;4. 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推动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确保外出进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选派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选派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循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以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选派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1. 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实践经验,工作表现优秀;3.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4. 持续关注医学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有强烈的求知欲望;5.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6. 科室及医院认为其他应选派进修的条件。
第三章选派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人员选派程序如下: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科室需求,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建议;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选派进修人员名单;4. 对选派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5.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进修。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持与科室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促进科室业务发展;4. 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5. 进修期满后,按时返回医院,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的各类进修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进修人员准入第四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4. 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医院审批同意。
第三章进修人员管理第五条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参加科室的日常工作和值班,不得推诿、拖延。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积极配合科室工作,认真完成科室主任和带教医师布置的任务。
第九条进修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不得违规操作、滥用职权。
第十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医疗信息、患者隐私等。
第四章进修期限与考核第十一条进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1年,具体期限根据进修人员的专业、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进修期满前,进修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第十三条考核合格者,医院为其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延长进修期限或终止进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进修人员,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进修人员,医院可解除进修协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方法1、外出进修必须以医院技术建立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为原那么,择优选送。
2、外出进修方案由各科室于每年10月份提出,经科教科审核,报请院部批准,并签定《进修责任协议书》后实施。
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需重新上报。
3、进修单位原那么上由科教科统一联系安排。
经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个人联系。
优先考虑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单位。
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安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团结协作好,工作积极,学习努力,爱岗敬业,具有较扎实的理论根底知识和专业知识,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5、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6、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外出进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7、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8、进修期间每季度应向科教科书面汇报学习情况。
9、进修期满回院后,必须于2周内将所学的有关内容在科内作介绍或在院内作学术报告,并向科教科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10、进修回院1-2年内应积极开展1-2项新工程;每年度由科教科对其专业理论、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带教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
关于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的规定xx-11-04 15:33为标准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推进医院人才建立,特作如下规定:一、外出进修按照建立梯次结构和人才备份的原那么实行。
二、外出进修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两年以上在本院的工作经历,医生系列40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护士系列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医技系列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外出进修由个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同意后,报医务科或护理部审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由院长办公会审批。
院方可根据业务需要,直接选送相关人员外出进修。
四、院领导对每批次外出进修人员集体谈话,听取外出进修人员学习方案和要到达的进修效果。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持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护士或技师资格证书,并在所在单位工作一定年限。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从事医疗工作的能力。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医院进修工作要求。
三、进修人员选拔与分配1. 各科室根据进修人员条件,结合科室工作需要,提出进修人员选拔名单。
2. 医院人事部门对选拔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3. 进修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进修科室和带教老师。
四、进修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2.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参与科室工作。
3. 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关心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4.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和患者隐私。
五、进修人员管理1. 进修人员到岗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岗前培训,确保进修人员了解科室情况和工作要求。
2. 科室负责人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进修人员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3. 医院定期组织进修人员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进修人员业务水平。
4. 进修人员离岗前,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六、考核与评价1. 科室负责人对进修人员的工作表现、学习成果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进修人员。
2. 医院人事部门对进修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包括工作表现、学习成果、医德医风等方面。
3. 对考核不合格的进修人员,科室负责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进。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医院另行规定。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扎实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院外出进修人员。
第二条:外出进修必须以本院技术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为原则。
第三条:外出进修由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登记,最后由院委会审批。
院方可根据业务需要,直接选送相关人员外出进修。
第四条:进修人员签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院方医务科应加强监管不定期抽查进修纪律落实情况。
第五条:进修期间每月应向所在科室主任汇报学习情况。
第六条:外出进修人员医院发放全额档案工资。
第七条:进修期间产生的进修费用,经医务科审核同意,由院方、所在科室、进修个人三方平均承担。
第八条:进修期满必须参加医务科组织相关理论、能力、综合考核。
考核总分值为300分,考核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并且理论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1.回院入科前,进行理论考核。
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测试占70分,向院方汇报进修收获和成果占30分。
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通过。
2.回院入科后1个月后,进行能力考核。
采用随机抽查或现场演练业务技能的形式进行考核,评定结果为熟练掌握100分,基本掌握60分,部分掌握30分,未掌握0分。
3.回院入科满3个月,进行综合考核。
包括科室测评,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主任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40分、合格25分、基本合格15分、差0分;分管领导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
第九条:理论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立即停发室奖励绩效1个月,次月进行补考。
第十条:考核总成绩低于200分的,停发科室奖励绩效3个月。
第十一条:进修期满考核合格的,无违犯本办法进修期间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报销个人承担进修期间产生的费用。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均需遵守本制度。
2.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包括国内外进修、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等。
三、进修条件1. 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药师、技师: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培养计划,择优推荐进修人员。
四、进修审批程序1. 各科室根据进修计划,填写《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
2. 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批准进修申请。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人员应按时完成进修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4. 进修期间,医院按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六、进修成果转化1. 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医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2. 医院对进修成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进修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对进修人员进行管理的规定和流程。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录取:医院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进修人员的选拔标准,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估,最终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2. 进修人员的合同与档案:医院与进修人员应签订进修合同,并建立个人档案,记录进修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
3. 进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医院应根据进修人员的专业需求和学习目标,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等。
4. 进修人员的考核评价:医院应定期进行进修人员的考核评价,评估其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5. 进修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为进修人员提供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包括薪资、福利待遇、伙食和住宿等。
6. 进修人员的纪律要求:医院应对进修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明确处罚措施,确保进修人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并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
7. 进修人员的安全保障:医院应为进修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如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工作环境,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
8. 进修人员的职业发展:医院应为进修人员提供进修期满后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规划,根据其所学专业和能力水平,合理安排其工作岗位和职位晋升。
以上是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增加或调整相应的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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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科室和科教部(护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团结互助,不得在宿舍内留客和使用电炉,不得将特殊部门(ICU、手术室等)的工作服穿回宿舍。
住宿自理者,中途需申请宿舍者,医院视宿舍当时的入住情况,尽量给予安排。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护理及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同类级别),并由科室指派的医护人员负责带教。
2、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3、进修人员入科前经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岗前培训,并予以考核,合格者上岗。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老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我院受国家教委委托或与国外、院外的学术团体合作,每年要举办很多类型的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
五、进修人员的考勤和考核
科室有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考勤、考核。
进修结束时,由科室进行全面考核,
科室负责人填写进修人员考核考评表内,经科教部审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进修人员参与临床工作规定
1、进修医生
⑴、病房工作
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进修期间,各个级别的医生均授予本院“住院医生”的权限。
经科教部审核后授予处方权/医嘱权。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手术/操作,原则上不独立完成手术/操作,各级手术、操作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审批备案。
进入住院HIS系统开具医嘱,必须有上级医师的授权、审核,由授权的上级医师负责其所有的医疗问题。
终止授权:进修医师进修结束应办理离院手续,由科教部通知信息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中止授权,以保障医疗安全。
⑵、门急诊工作
资格认定:门诊:医学院毕业两年以上;急诊:医学院毕业三年以上,来院3个月以上;完成病房及相关科室的基础培训部分,经相关科室考核能够胜任门急诊工作,在老师带教下坐诊。
到门急诊办公室申请医保标识码、领取病历处方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签名留样。
按诊疗常规要求进行诊疗工作。
遵守会诊制度,有问题及时向本院医生请教。
按门诊病历处方要求做好病历和处方书写,病例合格率100%,处方合格率100%,三次确诊率98%。
熟悉并掌握门诊常用药物,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非治疗用药不得入方,控制处方单价在允许范围内。
自费药物及自费器械需向家长讲明并取得其同意。
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对病人认真、负责,服务态度亲切、和蔼。
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接待医药代表,杜绝收受药品回扣。
及时填写传报卡,漏报率为零。
2、进修护士
⑴、进修护士在本院所进行的护理操作需严格遵守上海市及本院制订的护理常规。
⑵、为确保临床工作的安全性,进修护士在专科带教人员的指导和示范下,进行操作,评价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方可独立执行护理操作。
(专科带教人员为具备带教资质的护理人员承担;专科导师为护士长、总带教或主管及以上护理人员承担)
⑶、进修护士在专科能力未得到确认前不得独立承担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需经护士长及总带教确认其专科能力达到独立操作的资格方可进行,如:身体评估、医嘱处理、给药、手术配合以及急诊病人处理等。
ICU进修护士由护理组组长带领;病房、手术室、急诊科进修护士由本院护士带领下方可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⑷、进修期间轮转科室2周以内者,只可进行临床观察;1个月以内者,不可独立当班。
⑸、进修科室护士长应告知进修人员,本院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如PALS、PBLS等课程并鼓励参加。
如有中夜班,由护士长安排调整班别使其尽量能够参加。
⑹、进修期间有突发事情,及时与护士长及总带教汇报与沟通。
⑺、评价反馈:
定期反馈:每2周与进修单位总带教或护士长进行沟通,每2个月与总带教反馈进修内容,科室有书面记录反馈,护理部组织进修护士座谈进行中期及终末反馈。
3、其他专科进修人员
⑴、专科进修人员指除医生、护士外的参与医技工作的进修人员。
如:麻醉师、药师、营养师等。
⑵、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⑶、进修人员应在本院相关人员的指导下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⑷、专业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备案。
七、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经科室推荐,科教部认可,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⑵、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发给奖状及物质鼓励,并通报原单位。
⑶、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苗子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⑴、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者,科室给予批评、教育。
⑵、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值班擅自离岗位,经教育后再犯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通报原单位,并限期改正。
⑶、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者,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⑷、进修半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15天或进修壹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者,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⑸、无故旷工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或在医疗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者,除全院通报批评及通报原单位外,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⑹、在医疗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酿成严重差错或事故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⑺、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制度,不得收受红包、药品和器材的商业回扣,一旦发现进修人员有违规行为,即与进修人员单位纪委通报,并终
止其进修。
如数目巨大,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置。
七、进修人员的待遇:
1、每位进修生每月有80元的伙食补贴费(免费进修者除外),由科教部负责每月制定发放名单,保障部(膳食)于每月10日晚上将80元的伙食补贴费加入饭卡中。
2、科教部购买一些专业书籍,发给相关专业的进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