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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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招标

文件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市粮食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YZBZZ2014-059#

招标单位: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印章)

监督单位: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

日期: 2014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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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市粮食局)业务用房

改造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市粮食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4]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市粮食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桂林市天元区泰山路(原市粮食局)

规模:本工程拟对原市粮食局3至5层普通业务用房进行一般普通装修,对服务大厅、业务用房按标准简单装修,并改建业务用房临街绿化带,扩建后院停车坪,增加便民停车位等,总改造建筑面积33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次装修装饰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50万元。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广西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要求。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工程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6、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于2014年 9 月 29 日至2014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桂林市牛家牌路111号)办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将统一提供电子版本。技术标专用资料由投标人在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设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3室的招投标协会获取。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投标人不来领取或不按期领取,并不影响澄清答疑文件的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0 月 27 日9时0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桂林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7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天元区韶山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1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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