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XXX公司章程总则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股东和公司管理机构的权力、义务及职责,保障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党委和纪委,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条公司名称、住所1、公司名称:XXX公司2、公司住所:XXXXX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根据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填写)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XXXX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
第四条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日期:1、XXX公司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XXX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出资日期XXX年X月XX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分之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9篇)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章程的场合不断增多,章程起着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行的作用。
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限公司章程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经贸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生铁、焦炭、钢材、润滑油的批发零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实收资本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五条、股东姓名: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4、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5、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6、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五章:股东出资情况第六条、股东出资的方式、额度、比例、时间:1、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2、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3、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XXX有限公司章程
XXX有限公司章程标题:XXX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XXX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多年的知名企业,为了规范公司运营和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章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XXX有限公司的章程内容,以便员工和合作伙伴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作规则和制度。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1.1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不得擅自更改。
1.2 注册地点- 公司注册地点为XX市XX区XX街XX号,不得擅自更改。
1.3 分公司设立-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但需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二、公司治理结构2.1 董事会- 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2 监事会-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3 管理层- 公司设有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
三、公司经营范围3.1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XXX,可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
3.2 附属业务- 公司可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附属业务,但需经董事会批准。
3.3 业务扩展- 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但需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四、公司财务管理4.1 财务报告- 公司每年需编制财务报告,并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
4.2 资金管理- 公司需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4.3 税务合规- 公司需遵守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税款,确保税务合规。
五、员工权益和福利5.1 员工权益- 公司尊重员工权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5.2 员工培训-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5.3 福利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
总结:通过对XXX有限公司章程的详细介绍,公司员工和合作伙伴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范围、财务管理和员工权益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运营,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十九条公司机构:1、股东会;2、执行董事会;3、监事会;4、经理。
第二十条股东会: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2、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召集;3、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执行董事、监事,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定公司的分红方案等;4、股东会的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以出资份额的比例表决通过;5、股东会的决议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会:1、执行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执行董事组成;2、执行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方案,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等;3、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全体执行董事以出席人数的多数表决通过;4、执行董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1、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2、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3、监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二十三条经理:1、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会任命;2、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等。
第九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的情况:1、公司经营期限届满;2、出现法定解散情形;3、股东会决定解散。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1、公司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在公司解散之日起XXX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3、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Article 19: The company'XXX and is the company's governing body。
教育有限公司章程(规范样本)
XXX教育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XXX教育有限公司,特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身份证号:)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出资总额:万元,出资方式:货币。
货币出资额占出资额的100%,出资时间:年月日股东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已经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八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作出上述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章程完整版范文
公司章程完整版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XXX市。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XXX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秉持公正、合规、稳健经营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
第六条公司理念:本公司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实现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的共赢。
第七条公司规模:本公司拥有注册资本XXX万元,员工人数XXX 人。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须经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公司组织机构: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等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承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收益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议:公司每年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公司股东进行决策的主要场所。
第十五条股东投票:股东会议决策采取股东递交书面投票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股东分红:公司按照盈利情况合理分配股东的红利,并及时向股东做出公示。
第十七条股东退出: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选择退出公司。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及审计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资金管理:公司通过合理的资金运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转。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利用,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市场营销:公司进行市场调研、产品定位和推广活动,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五章公司规章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用范文(正式版)教育培训学校公司章程
教育培训学校公司章程1.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本公司名称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名称/地质]。
2. 公司目标和业务范围本公司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帮助他们实现学业和职业发展的目标。
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生及入学测试•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开发和教材选用•教师招聘和培训•学生评估和成绩管理•学生咨询和辅导•校园管理和设施维护3. 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层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执行团队和各部门。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执行团队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董事会和执行团队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计划•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管理•对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并审核其绩效各部门的负责人由执行团队任命,并负责部门的运营和管理。
公司鼓励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效应。
4. 公司股权和股东权益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每股权代表一个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份额。
股东享有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决策权以及其他权益。
股东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和表决公司事务的权利•按比例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优先认购新股份的权利•转让股权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5. 公司财务和税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旨在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
公司的税务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申报税务,并缴纳应纳税款。
公司将合理规划税务筹划,减少合法税务风险,提高税务效益。
6. 公司社会责任公司认识到其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责任,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公司将通过方式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和公益项目•培养和奖励优秀教育人才,提升教育行业的整体素质•关注教育公平,为弱势群体提供教育援助7. 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必须通过董事会的决议,并经股东半数同意才能生效。
海淀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等]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会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八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或者由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完整版)
公司章程(完整版)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部分:总则1.1 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全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XXX Co., Ltd.。
1.2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公司为一家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法律许可的方式经营相关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1.3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注册资本为XXX人民币。
1.4 公司的宗旨和目标公司的宗旨是坚持诚信经营、稳健发展、服务客户,努力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公司的目标是成为行业内知名的领导者,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公司股权架构2.1 注册资本和股东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人民币,由以下股东共同持有:- 股东A: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XX%- 股东B: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XX%- 股东C: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XX%- 股东D: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XX%2.2 股东权益和责任每个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权、监督权和其他股东权益。
每个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公司章程约定、参与股东会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3 股东变更和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和章程约定,经过股东会议决定进行股权变更或转让。
任何股权变更或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及时通知公司。
第三部分:公司治理结构3.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议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团队等。
3.2 董事选举和任期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在董事选举中,每个持股人有权根据其持股比例提名和选举董事候选人。
3.3 董事会职权和工作规则董事会在法律和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董事会应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程序、议事决策程序、董事选举程序等。
3.4 高级管理层公司设立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委任。
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履行董事会授予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XXXXXX有限公司章 程
X X X X X X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请按此另行充实、完善和打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__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第三条合资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中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国__________(注:若有丙、丁等方,则依次类推。
)(注:境外合营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资各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_,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
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_,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元。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合作各方出资如下:其中:甲方_____元,占____%;乙方_____元,占____%。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XXX登记注册,公司名称和住所如下:名称:(填写公司名称)住所:(填写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为永续经营。
第七条:公司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有(填写股东数量)个,具体情况如下:1、股东姓名或名称:(填写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填写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填写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2、股东姓名或名称:(填写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填写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填写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以王遥(以下简称甲方)和薄涛(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在北京成立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甲方乙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甲方:王遥男乙方:薄涛男第三条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宗旨对BOTAOJEASE服装品牌进行企业运做,提高市场知名度,全面促进BOTAOJEASE的发展。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各式服装;对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装市场的咨询服务;组织各种服装、服饰、及配套产品的展示,表演和国内的交流合作;国内外服装服饰的人才管理及交流。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六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相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注册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按其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注册资本及出资转让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整,与出资总额一致。
第九条甲乙双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占注册资本的60%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占注册资本的40%第十条出资个方按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一条出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双方出资证书。
出资证书主要内容是: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出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证日期等。
第十二条经营期内,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都须经其他各方同意及董事会批准;如果董事会批准其转让,公司的另一方有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X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XXX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规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社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体式格局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XXX有限公司章程
XXX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XXX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法定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股东权益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详细阐述XXX有限公司章程的五个主要部分,包括公司名称与注册资本、组织结构与管理层、股东权益与股东会议、公司运营与决策程序、章程修订与生效等内容。
一、公司名称与注册资本1.1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的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性质。
1.2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股东出资的金额,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设定。
1.3 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或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方式和比例。
二、组织结构与管理层2.1 公司组织形式:根据公司的规模和性质,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
2.2 公司管理层: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权限,并选举或任命合适的人员担任相应职位。
2.3 决策程序:公司内部决策应遵循一定的程序,明确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股东权益与股东会议3.1 股东权益保护: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投票权、知情权、分红权等,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2 股东会议: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议程、表决程序等,确保股东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股东会议决议: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条件和表决方式,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公司运营与决策程序4.1 公司经营范围: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方向,确保公司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
4.2 决策程序:章程规定了公司内部决策的程序和权限,包括董事会决策、经理层决策等,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3 内部控制制度: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确保公司的运营安全和稳定。
五、章程修订与生效5.1 修订程序:章程修订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召开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等,确保修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宗旨:公司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育人为本,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为目的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AA市AA区XX学校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AA市AA区XX路XX号第三章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第六条经营范围: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XX,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条股东缴纳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并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的章程;(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第十六条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每6个月定期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八条召开定期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随时通知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X人。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简单多数投票选举产生。第二十二条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二十七条本公司设经理一名,可以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八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教育教学和相关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六)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X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三十条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一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二条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三十三条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三十四条公司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符合设立党支部条件时,积极申请设立党支部,设专职书记1人并入选公司董事会。党支部在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并及时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政治任务。公司党支部的职责是: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按上级党委的要求在本公司教职员工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中共党员,组织好党课学习,教育和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教育活动,组织好民主生活会,提高党员素质。参与民主监督,教育党员带动群众支持校长的工作,参与民主监督,推动民主管理,实行自主办学。支持校长实现任期内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及校长对教育教学和其他方面工作的正确领导,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奖惩等重大决策,积极参与决策,并要监督执行情况。加强对全公司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领导,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督促和参与师德和学生德育的发展,促进师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保证公司安全和师生在政治思想方面的健康发展。廉洁自律,注重自身修养,抓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保持和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五条董事长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六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三)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第八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三十七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六)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有优先认购权;(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八)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八条股东的义务:(一)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四)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五)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六)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第三十九条股权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一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第九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四十二条为保障公司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负责公司教育教学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第四十三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四十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四十五条公司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公司应当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职工素质。公司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十六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七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四十八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五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五十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劳动用工制度第五十四条公司办学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 由公司自主决定。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行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后,应在15日内送交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五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第五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五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六十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六十一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六十二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六十三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四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和办学许可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向办学许可机关申请终止办学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办学许可和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办学许可机关备案。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六十五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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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作者:————————————————————————————————日期:ﻩ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建议文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为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办学。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六条招生对象和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选项:学龄前儿童、学生、成人),学习期限为,教学采用(选项:普通全日制教育、面授、函授、广播电视教育)形式。
第四章ﻩ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六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公司党建工作第二十九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本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条件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本公司应明确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条党组织是党在公司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履行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公司发展、参与人事管理和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第三十一条党组织设书记1名。
符合条件的党员出资人、董事长、行政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并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对未进入公司管理层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适当提高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交叉任职比例。
党组织党员人数7人以上应设立党的组织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涉及公司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
党组织对公司重要决策实施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公司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公司设立的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四条公司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五条公司依法与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并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一式 X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说明: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