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新标准
疗效评判标准recist1·1
疗效评判标准recist1·1
RECIST 1.1是癌症治疗效果评价的标准,它基于RECIST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于2009年在欧洲癌症杂志上发表。
在RECIST 1.1中,对于肿瘤负荷的改变评价是关键特征之一,包括病变最小大小的确定、对随访病变数目的建议(最多10个;每个器官最大5个)、一维而不是二维的使用以及肿瘤负荷的总体评价。
这些标准后来被学术团体、协作组和制药工业广泛采用。
总体疗效评价标准如下:
CR(完全缓解):肿瘤完全消失,并且该状态至少持续4周(对于先前存在肿瘤的情况)。
PR(部分缓解):肿瘤缩小超过50%,并且该状态至少持续4周(对于先前存在肿瘤的情况)。
SD(稳定疾病):肿瘤大小没有变化,或者缩小但未达到PR的标准,或者增大但未达到PD的标准。
PD(疾病进展):肿瘤增大超过25%,或者出现新的肿瘤病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随机试验中,需要确认PR和CR以确保所评估的肿瘤缓解不是测量误差导致的。
在随机试验(2期或3期)或以SD或PD为主要终点的研究中,不需要确认CR或PR,因为这对解
释试验结果没有价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可以查阅关于RECIST 1.1的文献资料获取更多信息。
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是指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一套评价肿瘤治疗效果的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用于评价肿瘤治疗的疗效,对于指导临床治疗和科研具有重要意义。
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疾病稳定和疾病进展四个方面的评价。
完全缓解是指在治疗结束后,所有的肿瘤病灶都完全消失,且持续4周以上。
部分缓解是指治疗结束后,肿瘤病灶有明显缩小,但未达到完全消失的程度。
疾病稳定是指治疗结束后,肿瘤病灶没有明显变化,也没有新的病灶出现。
疾病进展则是指治疗结束后,肿瘤病灶有明显增大,或者出现了新的病灶。
根据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医生可以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结合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除了对临床治疗有指导作用外,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还对科研具有重要意义。
科研人员可以根据这一标准对不同治疗方案的疗效进行比较,评估治疗方案的优劣,为临床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总的来说,肿瘤WHO疗效评价标准是一套科学客观的评价肿瘤治疗效果的标准,对临床治疗和科研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和科研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这一标准,以提高肿瘤治疗的效果,为患者的康复和科研的进步做出贡献。
肿瘤疗效评价新标准
修正的Ann Arbor分期
X :单个LN或数个融合LN最大直径10cm,腹
部巨大肿块是指单个LN或数个融合LN最大直 径在CT、MRI、淋巴造影、B超10cm,纵隔 巨大肿块是在后前位X片上T5/6水平上胸腔内 径1/3。
E:局限的结外病变是由有病变LN直接有限的播
散至横膈同侧邻近的LN外组织。
肿瘤化疗新的疗效评价标准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 ( RECIST )
背景
1979年WHO标准 (双径测量) 存在如下问题: • 没有区分可评价和可测量病灶
• 没有明确规定最小病灶的大小及病灶的 数量
• 没有明确PD是涉及单病灶还是全部肿瘤 (可测量肿瘤病灶的总和)
• CT、MRI等新的诊断病变范围的影像学 方法广泛应用
• 多年来造成各研究组之间疗效评价存在 差异难以比较导致不正确的结论
背景
• 1994年起EORTC、美国NCI和加拿大NCI 在回顾WHO标准基础上,进行了多次的 讨论交流。
• 1998年取得一致意见:RECIST采用单径 测量代替双径测量,但保留WHO标准中 的CR、PR、SD、PD。
• 1999年在ASCO和JNCI上发表
RECIST 24
0 4 19 1 17% 4%
Colon
WHO
31
1 6 15 9 23% 29%
RECIST 31
1 5 16 9 21% 29%
Sarcoma
WHO
28
1 4 13 10 18% 36%
RECIST 28
1 5 17 5 21% 18%
Ovary
WHO
45
0 7 19 19 16% 42%
• 肝侵犯:至少二个成像技术证实既不是襄性病 变也不是血管病变
肿瘤治疗疗效常用的评价观察指标
客观缓解率是指肿瘤体积缩小达到预先规定值的患者比例 。它反映了治疗对肿瘤的直接效果。
患者自我报告结局评价标准
健康状况
通过患者自我报告的健康状况,可以了解治疗对 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健康状况改善通常表示治 疗对患者有益。
疲劳程度
疲劳是肿瘤患者常见的症状之一,通过评估患者 的疲劳程度可以了解治疗对患者的影响。疲劳减 轻表示治疗对患者有益。
从治疗开始至疾病复发或进展的时间。
总生存期(OS)
从治疗开始至死亡的时间。
02
RECIST评价标准
靶病灶的评价
01
02
03
靶病灶的基线测量
在开始治疗之前,对所有 靶病灶进行精确的测量, 包括大小和数量,作为基 线水平。
靶病灶的治疗反应
根据治疗期间靶病灶的变 化,将治疗反应分为四类 :完全缓解、部分缓解、 疾病稳定和疾病进展。
肿瘤标志物水平与肿瘤大小、浸润深度及淋巴结转移情况等 病理学指标相关,可反映肿瘤负荷大小。
肿瘤标志物水平升高提示肿瘤负荷增加,病情恶化,反之则 提示病情缓解。
血清肿瘤标志物与患者预后的相关性
肿瘤标志物水平与患者预后密切相 关,高水平表达往往提示预后不良 。
VS
通过监测血清肿瘤标志物水平的变 化,可评估治疗效果和预测患者预 后。
PET-CT检查评价
总结词
PET-CT检查是一种功能与解剖影像相结合 的检查方法,可评价肿瘤的生长代谢情况 和治疗效果。
详细描述
PET-CT检查通过示踪剂正电子发射断层扫 描技术,能够反映肿瘤内部的细胞代谢情 况。对于恶性肿瘤,PET-CT检查可显示肿 瘤的糖代谢异常增高。通过治疗后复查 PET-CT检查,可观察肿瘤细胞的代谢变化 情况,从而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
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一、肿瘤大小变化1.完全缓解(CR):所有目标病灶消失,无新病灶出现,肿瘤标志物正常。
2.部分缓解(PR):目标病灶体积减小,至少缩小50%,且无新病灶出现,肿瘤标志物正常。
3.稳定(SD):目标病灶体积无变化或缩小不足50%,且无新病灶出现,肿瘤标志物正常。
4.进展(PD):目标病灶体积增大,或出现新病灶,或肿瘤标志物异常。
二、生存期延长生存期是指从开始治疗到死亡的时间。
评价生存期延长的标准可采用总生存期(OS)和无病生存期(DFS)等指标。
OS是指从开始治疗到死亡的时间,DFS是指从开始治疗到疾病复发或进展的时间。
三、症状改善1.完全缓解(CR):所有症状完全消失,且持续时间超过2周。
2.部分缓解(PR):症状明显减轻,且持续时间超过2周。
3.稳定(SD):症状无变化或略有减轻,但未达到PR标准。
4.进展(PD):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症状。
四、血液学指标血液学指标主要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等。
在治疗前后进行血液学检查,以评估患者的一般状况和不良反应情况。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肿瘤,血液学指标也可作为疗效评价的参考。
五、病理学改变对于某些肿瘤,病理学改变是疗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例如,对于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病理学改变包括肿瘤细胞坏死、细胞凋亡等反应。
可根据病理学检查的结果进行疗效评价。
六、安全性评估安全性评估是评价抗肿瘤治疗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它包括对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评估。
不良反应可根据NCI-CTCA E等标准进行分级和评估。
安全性评估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治疗不良反应,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
七、生活质量评估生活质量评估是抗肿瘤治疗疗效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它包括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社会功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
生活质量评估有助于了解患者的生活质量状况和抗肿瘤治疗对患者的影响程度,为制定更加全面的治疗方案提供参考。
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肿瘤缩小程度:通过影像学检查,评估肿瘤的缩小程度。
常用的评估标准有RECIST(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标准和irRC(Immune-related Response Criteria)标准。
2. 生存期延长:评估患者的总生存期或无进展生存期延长。
通过比较治疗组和对照组的生存期,评估治疗的疗效。
3. 免疫细胞变化:评估免疫细胞的活性和数量变化,如
CD8+T细胞、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等。
可以通过免疫组织化学、流式细胞术等技术进行评估。
4. 肿瘤标志物:评估治疗后肿瘤标志物的变化,如癌胚抗原(CEA)、前列腺特异抗原(PSA)等。
一些肿瘤标志物的变化可以作为治疗效果的指标。
5. 免疫脱离反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免疫脱离反应,即治疗后肿瘤再次生长或出现转移。
以上是常见的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标准,具体的评价标准根据不同的肿瘤类型和治疗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肿瘤免疫治疗时,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评价标准进行疗效评估。
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的新标准_任秀宝
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http ://www.biother.orgChin J Cancer Biother ,Aug.2011,Vol.18,No.4DOI :10.3872/j.issn.1007-385X.2011.04.02·标准与规范·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的新标准任秀宝,于津浦(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暨教育部乳腺癌防治重点实验室,天津300060)[摘要]目的:肿瘤免疫治疗近年来发展迅猛,已被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所认可,并广泛应用于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
与传统的化疗不同,免疫治疗发生严重毒性反应的概率更低,患者耐受性更好,尤其对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作用更明显。
但遗憾的是,目前临床上采用传统的肿瘤治疗评价体系对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时往往不能令人满意,导致部分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免疫治疗项目最后以失败告终。
鉴于现有WHO 或RECIST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 )标准很难对肿瘤免疫治疗的临床疗效进行准确的解读和确切的评价,因此在2009年第23期的Clinical Cancer Research 上专门刊载了由纽约Me-morial Sloan-Kettering 癌症中心Wolchok 教授等撰写的论文———《针对实体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指南:免疫相关疗效评价标准》,深入探讨了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新标准的意义和应用前景。
本文以该论文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文献,对“肿瘤免疫疗效评价的新标准”这一肿瘤学界的热点问题作一介绍。
[关键词]肿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免疫相关反应标准[中图分类号]R730.5;R73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385X (2011)04-0351-0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No.30872986/H1611)。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o.30872986/H1611)[作者简介]任秀宝(1966-),男,天津市人,博士,主任医师/教授,主要从事肿瘤生物治疗的临床和基础研究。
肿瘤疗效评估新标准-mRECIST标准
谢 谢!
21
2004-RECICLrevised
2008-AASLD/JNCI criteria
2009-modified RECIST 2009-RECIST(revised)
传统RECIST标准已不适用于 肿瘤新疗法的评估
3
传统RECIST标准以最大直径为测量标准
传统RECIST标准以目标病灶最大直径总和(黑色箭 头)作为分级标准3(红色箭头为坏死肿瘤)
17
动脉期增强显影结果与患者生存获益一致
动脉期增强CT显示肿瘤负荷减轻的患者,其无复发生存时间延长
A:第一次射频消融后
B:第二次射频消融后
动脉期增强CT显示,第一次射频消融后1个月,病灶密度降低(A,黑色箭头),但仍存 在增强结节(A,白色箭头),提示仍有存活肿瘤存在;行第二次射频消融后,增强结节 消失(B),提示治疗成功。患者在治疗后,无复发生存时间为8个月
5.Marius Horger, et al.BMC Cancer 2009, 9:208 6.Maksimovic O,AJR Am J Roentgenol. 2010 Jan;194(1):5-14
6
射频消融术主要引起肿瘤坏死
HCC射频治疗前后:治疗前CT动脉期显示肝脏肿瘤强化 明显,行射频消融术6个月后,CT动脉期肿瘤无强化,提 示完全坏死,但并无明显缩小
12
mRECIST对整体治疗反应的定义
传统RECIST标准以肿瘤最大直径(包括存活肿瘤及坏死区域) 判断疗效,而mRECIST标准以“存活肿瘤”作为评估对象
传统RECIST
mRECIST
CR 所有目标病灶消失
所有目标病灶动脉期增强显影均消失
PR 基线病灶长径总和缩小≥30%
肿瘤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疗效评价标准肿瘤疗效评价是指对肿瘤治疗效果进行客观、科学、系统性评价的过程。
评价结果直接影响着临床治疗决策和患者的生存质量。
因此,科学的评价标准对于指导临床治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临床症状缓解。
评价肿瘤疗效的标准之一是患者的临床症状是否有所缓解。
这包括疼痛、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贫血等症状的改善情况。
通过对患者的症状进行评估,可以初步了解治疗的效果。
二、影像学检查。
影像学检查是评价肿瘤疗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包括CT、MRI、PET-CT等检查,可以直观地观察肿瘤的大小、形态、边界及与周围组织的关系。
通过影像学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肿瘤的缩小、消失或转移的情况,从而评价治疗的效果。
三、肿瘤标志物。
肿瘤标志物是评价肿瘤疗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常用的肿瘤标志物包括AFP、CA125、CEA等,通过检测血清中的肿瘤标志物水平,可以了解肿瘤的生长、扩散和治疗反应情况。
四、病理学检查。
病理学检查是评价肿瘤疗效的金标准之一。
通过病理学检查,可以直接观察肿瘤细胞的形态、结构及组织学特点,了解肿瘤的生长状态、恶性程度及对治疗的敏感性。
五、生存质量。
评价肿瘤疗效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因此,评价标准中还应包括患者的生存期、生存质量、生活质量等指标,从整体上评价治疗的效果。
综上所述,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需要结合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肿瘤标志物、病理学检查及生存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只有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肿瘤疗效,才能更好地指导临床治疗,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希望本文能对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有所启发,促进临床治疗的进步。
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新标准RECIST
治疗后病灶的测量
•基线及用药后应用同一种测量技术和方法 •治疗后特殊病灶的测量 病灶分裂:分别测量分裂后每个病灶的最长径,然后 相加,按一个病灶报告,并注明是分裂灶 病灶融合:测量融合病灶的最长径,并作为最长径的 总和记录
治疗后的疗效评价
•靶病灶:测量和计算最长径和最长径之和 •非靶病灶:记录变化情况 •按RECIST标准判定CR/PR/SD/PD •CR、PR、SD疗效确认 –CR者需要进一步进行肿瘤标志物的确认
a
WHO疗效评价标准的不足之处
•评价哪些病灶?所有的还是部分的? •界定可测量的最小病灶的大小? •判断PD的标准:单个病灶还是所有病灶? •过高评定PD(双径乘积增大25%,相当于体积增大43%),使 得一些病人过早地失去了治疗机会 •对已广泛应用的检查结果如CT和MRI并未提及 •临床试验疗效判断的偏差有5%-10%,是因为定义模糊和肿瘤测 量的误差引起
•常规技术(体格检查,传统CT、X片,MRI)≥20 mm, •螺旋CT ≥10 mm •治疗后病灶的最长径可以与治疗前处于不同轴 线上
不可测量病灶
•不可测量的病灶:除可测量病灶外的所有病灶,包括 –病灶最大径小于可测量病灶规定的大小(即常规技术测量<20mm,螺旋 CT<10mm) –骨病灶 –膀胱、胆囊病灶 –脑脊膜病灶 –胸、腹腔/心包积液/盆腔积液 –炎性乳腺癌 –皮肤或肺的淋巴管炎 –影像学不能证实和评价的腹部肿块腹部肿块 –囊性病变
RECIST标准与WHO标准对比
WHO疗效评价标准(1979年)
•二维(双径)测量•以最大径(a)及其最大垂直径(b)的乘积代 表肿瘤面积(a x b)ba
a b
RECIST(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标准
肿瘤疗效评价的新标准
RECIST 1.1就是传统的影像学评估标准。2009年,irRC(immune-related response criteria, irRC)首先问世,它是基于WHO的二维判断标准(即肿瘤的面积)。但是不同免疫治疗临床研究亦采用自己修订的irRC标准。
2013年,有研究者对irRC进行了简化,将原来的面积法仍改为类似RECIST标准中的一维长径评估方法,形成了irRECIST标准。但是irRECIST对所有新发病灶是否均需测量并未说明清楚,而且并未被广泛接受。
新的iRECIST标准提出后,法国学者随即开展了一项单中心的回顾性研究,应用RECIST1.1,irRECIST和iRECIST分别对患者的短期效疗效进行评价,对比三者之间的差别。
从2013年2月至2016年10月,共纳入160名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所有患者均接受PD-1单抗或PD-L1单抗治疗。共有20名患者(13%)出现了不典型反应(atypical responses):8例(5%)表现为假性进展(Pseduprogression,PsPDs),12例(8%)表现为反应不一致(dissociated responses)。这20例患者中,有13例患者出现临床获益。
按照RECIST1.1标准,37例患者(23%)评价为客观缓解或疾病稳定,123例患者(77%)评价为疾病进展。其中,有80例进展的患者适合采用irRECIST和iRECIST标准进行再评价,结果两种方法之间有15例患者的评价结果不一致,但仅仅只有3例(3.8%)不一致患者在理论上存在影响治疗决定。
表现为假性进展或者出现肿瘤治疗反应不一致的患者的总生存率明显高于那些真正进展患者。
上述研究结果显示,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大约13%会出现不典型反应。基于生存分析,RECIST1.1评价低估了约11%进展患者使用免疫治疗的疗效。对于RECIST1.1评估进展的患者,采用irRECIST和iRECIST进行评价,能真正影响治疗决定的不一致率仅为3.8%。
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新标准…RECIS演示精品PPT课件
RECIST标准与WHO标准对比
WHO疗效评价标准(1979年)
•二维(双径)测量•以最大径(a)及其最大垂直径(b)的乘积 代表肿瘤面积(a x b)ba
a b
RECIST(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标
准(2000) •单径测量法,以肿瘤最大径的变化来代表体积的变化
治疗后的疗效评 价
•靶病灶:测量和计算最长径和最长径之和 •非靶病灶:记录变化情况 •按RECIST标准判定CR/PR/SD/PD •CR、PR、SD疗效确认
-靶病灶
肿瘤疗效评价
•完全缓解(CR ) – 所有靶病灶消失,无新病灶出现,且肿瘤标 志
物正常,至少维持4周
•部分缓解(PR) – 靶病灶最大径之和减少≥30%,至少维持4周
•评价为SD的患者应在方案规定的间隔时间后重复评价确认 ( 一般不低于6-8 周)
与生存相关的疗效指标
•总缓解期(Duration of overall response): –从第一次出现CR或PR,到第一次诊断PD或复发的时间 •稳定持续时间 –从治疗开始到评价为疾病进展的时间 •肿瘤进展时间(TTP) –从治疗开始到肿瘤出现进展之间的时间 •无进展生存时间(PFS) –从入组开始到肿瘤进展或死亡之间的时间
a
WHO疗效评价标准的不足之处
•评价哪些病灶?所有的还是部分的? •界定可测量的最小病灶的大小? •判断PD的标准:单个病灶还是所有病灶? •过高评定PD(双径乘积增大25%,相当于体积增大43%),使得 一些病人过早地失去了治疗机会 •对已广泛应用的检查结果如CT和MRI并未提及 •临床试验疗效判断的偏差有5%-10%,是因为定义模糊和肿瘤测 量的误差引起
肿瘤疗效评价标准
癌症化疗新的疗效评价标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冯奉仪一.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RECIST ) 细胞毒化疗药是通过肿瘤缩小量耒评价其抗肿瘤作用,1979年WHO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确定了实体瘤双径测量的疗效评价标准。
20多年来,这个标准被国内外的研究者和研究组普遍采用,但WHO的标准存在如下问题:(1)由WHO确定可评价的和可测量大小病灶的改变混为一体,来判断疗效在各研究组间各不相同。
(2)最小病灶的大小及病灶的数量亦无明确的规定。
(3)PD 的定义在涉及单个病灶还是全部肿瘤( 可测量肿瘤病灶的总和)不明确。
(4)新的诊断病变范围的影像学方法,如CT和MRI己被广泛的应用。
因此,多年来造成了对于单个药物、联合化疗方案及治疗方法各研究组之间疗效评价存在差异而难以比较,往往导致不正确的结论。
针对以上问题,1994年EORTC ( European Organization for Research and Treatment of Cancer )、美国NCI (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 和加拿大NCI在回顾普遍使用的WHO疗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以后又相继的召开了多次会议,讨论和完成尚未解决的问题,直至1998年10月在包括学术界、企业、官方当局的会议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
在WHO疗效评价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采用简易精确的单径测量代替传统的双径测量方法,保留了WHO标准中的CP、PR、SD、PD。
RECIST首次在1999年美国的ASCO会议上介绍,并于同年的JNCI杂志上正式发表。
抗癌药物的疗效评价至少包括三个不同的目的:(1)在早期临床试验中,客观肿瘤疗效是试验药物或方案的预期目的,其结果是决定该药物或方案是否值得进一步研究的依据,体现在II期临床研究中。
[新版]recist评价标准
[新版]recist评价标准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
0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 )一(基本概念:只有那些在基准状态下有可测量病灶的肿瘤患者才可以被选择进入试验,这些患者的肿瘤治疗疗效做为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目的。
1.可测量病灶——至少在一个径线上可以精确测量的病灶(纪录为最大直径)。
常规检测条件下肿瘤最大径应?20mm,螺旋CT检测时肿瘤最大径应?10mm。
2。
不可测量病灶——其他病变,包括小病灶(常规检测条件下最大径小于20mm,或螺旋CT检测时最大径小于10mm)和真正不可测量病灶。
3。
真正不能测量的病灶——包括以下情况:骨骼病变、软脑膜病变、腹水、胸腔/心包腔积液、炎性乳癌、皮肤/肺淋巴管炎、未被证实或不能被影像学随访的腹部包块、囊性病变。
所有的测量数据使用标尺或卡尺测量并记录,记录结果用公制米制表示。
所有的基准测量应该尽可能在接近治疗开始前完成,绝对不允许在早于治疗开始前4周完成。
4.靶病灶—-如果一个器官内可测量病灶加起来多达5个或全身共有10个(要求描述累及器官),所有这些可测量病灶均应视为靶病灶,(最新版要求最多5个可测量病灶)并在基线状态进行测量和纪录。
靶病灶的选择要根据病灶大小(有可测量的最大径)和病灶是否适合准确的重复测定(临床或影像学)。
5.非靶病灶——所有其它病灶(或病变部位)视为非靶病灶,并在基线状态时纪录,但不要求对这些病变进行测量,只需在随访全过程纪录它们是存在或是消失。
二(具体测量方法和手段:对于每一个确定的和报告的病灶, 基线状态和随访时均应采取同样的测量技术和评估方法.如果影像学方法和临床检查同时用来评价抗肿瘤疗效,前者优于后者。
1.临床检查只有当病灶位于表浅部位时(皮肤结节和可摸到的淋巴结),临床检测到的病变才能认为是可测量的。
对皮肤病灶而言,推荐使用彩色照片来纪录存档,照片中应有比例尺来用来测量病灶大小。
肿瘤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疗效评价标准癌症化疗新的疗效评价标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冯奉仪一.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RECIST ) 细胞毒化疗药是通过肿瘤缩小量耒评价其抗肿瘤作用,1979年WHO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确定了实体瘤双径测量的疗效评价标准。
20多年来,这个标准被国内外的研究者和研究组普遍采用,但WHO的标准存在如下问题:(1)由WHO确定可评价的和可测量大小病灶的改变混为一体,来判断疗效在各研究组间各不相同。
(2)最小病灶的大小及病灶的数量亦无明确的规定。
(3)PD 的定义在涉及单个病灶还是全部肿瘤( 可测量肿瘤病灶的总和)不明确。
(4)新的诊断病变范围的影像学方法,如CT和MRI己被广泛的应用。
因此,多年来造成了对于单个药物、联合化疗方案及治疗方法各研究组之间疗效评价存在差异而难以比较,往往导致不正确的结论。
针对以上问题,1994年EORTC ( European Organization for Research and Treatment of Cancer )、美国NCI (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 和加拿大NCI在回顾普遍使用的WHO疗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以后又相继的召开了多次会议,讨论和完成尚未解决的问题,直至1998年10月在包括学术界、企业、官方当局的会议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
在WHO 疗效评价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采用简易精确的单径测量代替传统的双径测量方法,保留了WHO标准中的CP、PR、SD、PD。
RECIST首次在1999年美国的ASCO会议上介绍,并于同年的JNCI杂志上正式发表。
抗癌药物的疗效评价至少包括三个不同的目的:(1)在早期临床试验中,客观肿瘤疗效是试验药物或方案的预期目的,其结果是决定该药物或方案是否值得进一步研究的依据,体现在II期临床研究中。
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RICIST)目前采用RICIST(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RECIST,NCI,2000)标准:患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病灶作为判定客观疗效的起始依据,准确测量至少有一个最长径以常用方法≥20mm,或螺旋CT测量≥10mm,以上测量数据距开始治疗时间不应超过4周,判效时必须以同样测量方法评估,如治疗前用CT测量病灶大小,治疗完成后仍用CT测量。
在具体测量病灶时取最长径(longest diameter, LD),如果有多个病灶应测每个病灶LD,相加为所有病灶的总合,以此为治疗前的数据,与治疗完成后测的LD之和相比,得出缩小百分率。
完全缓解(complete response, CR):所有病灶完全消失。
部分缓解(partial response, PR):可测病灶(LD的总和)缩小程度为30%以上。
疾病稳定(stable disease, SD):未达到PR(缩小30%)又未增大到PD(>20%)的标准。
疾病进展(progressⅣe disease, PD):病灶LD总和至少增大20%以上,或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发病灶。
CR,PR,SD均不得出现新发病灶。
对于评定为PR或CR者,不少于4周后进行病灶测量变化的确认,方法与判效时相同,未确认者不能作为有效病例,应予删除。
肿瘤疗效判断的recist1.1标准
肿瘤疗效判断的recist1.1标准肿瘤疗效评估是医学领域的重要课题,Recist1.1标准是国际上广泛认可的肿瘤疗效判断标准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Recist1.1标准的定义、适用范围、评估指标及具体评估方法,为临床医生提供参考。
一、Recist1.1标准的定义Recist1.1标准是一种用于评估肿瘤对治疗反应的医学影像评估标准,旨在通过影像学检查结果,对肿瘤治疗后的变化进行客观、量化地评估。
该标准适用于各种实体肿瘤的治疗效果评估,包括肺癌、乳腺癌、胃癌等常见肿瘤。
二、适用范围Recist1.1标准适用于各种实体肿瘤的治疗效果评估,包括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等。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中晚期肿瘤患者,对于早期肿瘤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影像评估标准,如CT、MRI等。
三、评估指标Recist1.1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指标:1.肿瘤大小:通过影像学检查(如CT、MRI)测量肿瘤的最大径,计算肿瘤体积变化。
根据治疗前后的肿瘤大小变化,可将疗效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和进展(PD)四个等级。
2.淋巴结状况:评估治疗前后淋巴结大小和数量变化,判断淋巴结是否转移及治疗效果。
3.病灶数目:记录治疗前后病灶数目变化,判断肿瘤是否出现新病灶。
4.临床状况:评估患者的一般状况,如疼痛程度、食欲、体力等。
四、评估方法Recist1.1标准采用客观、量化地评估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影像学检查:采用CT、MRI等影像学检查手段,测量肿瘤大小和数量变化。
2.病灶数目记录:记录治疗前后病灶数目变化,判断新病灶的出现情况。
3.临床状况评估:采用疼痛评分表、食欲评分表、体力评分表等工具,对患者的疼痛、食欲、体力等状况进行评估。
4.综合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结合患者的一般状况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对肿瘤治疗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五、结论Recist1.1标准是国际上广泛认可的肿瘤疗效判断标准之一,具有客观、量化地评估肿瘤治疗效果的优势。
实体瘤疗效评价新标准RECIST附件-V1
实体瘤疗效评价新标准RECIST附件-V1实体瘤疗效评价新标准RECIST 1.1(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in Solid Tumors)于2008年发布,现已成为肿瘤治疗临床试验中疗效评价的标准方法之一。
该标准主要应用于常见肿瘤,如肺癌、胃肠道肿瘤、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等实体瘤按照治疗前后判定疗效。
最近,RECIST附件发表,进一步明确了RECIST 1.1中各项参数的评估标准,更加简化和标准化了实体瘤疗效评价流程。
RECIST 1.1中,疗效主要通过测量瘤体的长轴、短轴、体积等指标的变化来评估,但存在一些缺陷,如无法识别新病变、不能反映肿瘤内部异质性变化等。
并且,该标准只能以肿瘤质量的变化作为判定标准,而非治疗效果。
而RECIST附件解决了该标准的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RECIST附件在RECIST 1.1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病灶的评估标准,即对治疗前未见的新病灶进行评估。
同时,附件还增加了一些实验性的评估方法,如纵向肿瘤质量的变化与总体生存率的关系等,使得RECIST标准更加完善。
其次,RECIST附件还规定了一些概念、参数和测量方法,如“非目标病灶”、“代表性病灶”的定义和测量方法等。
这些规定使得RECIST标准变得更加具体和标准化,避免误判问题的产生。
最后,RECIST附件还新增了一些图示和表格,清晰地呈现了不同情况下所需要测量与评估的参数,使得操作变得更加简单方便。
总的来说,RECIST附件的发布带来了更加全面和严谨的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未来,随着我们更深入的了解和研究,这一标准将会更加丰富和完善,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实体瘤疗效,指导临床治疗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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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IST标准与WHO标准对比
4
WHO疗效评价标准(1979年)
•二维(双径)测量•以最大径(a)及其最大垂直径(b)的乘积代 表肿瘤面积(a x b)ba
a b
5
RECIST(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标准
(2000) •单径测量法,以肿瘤最大径的变化来代表体积的变化
12
肿瘤病灶的测量方法
特殊病灶:
皮肤表浅病灶:只有可扪及的临床表浅病灶才能作为可测 量病灶,如皮肤结节及浅表淋巴结。可以拍摄照片(建议拍 彩色照)作为依据,为了正确测量和具有可比性,拍摄时应 有标尺在旁示意病灶长径
分裂病灶:分别测量,然后相加,作为一个病灶记录,注 明是分裂病灶
不规则病灶:应测量病灶2个最远点的距离,但这条线不应 穿出病灶外
灶 注:如仅一个靶病灶的最长径增大≥20%,而记录到的所有靶病 灶的最长径之和增大未达20%,则不应评价为“PD”。
18
肿瘤疗效评价-非靶病灶
•完全缓解(CR ) – 非靶病灶消失,肿瘤标记物正常。 •未达完全缓解(IR)/稳定(SD)– 非靶病灶减少,但一个或多 个非靶病灶存在;和/或肿瘤标记物高于正常;如病灶减少、 但肿瘤标记物不正常,可判断为SD。 •疾病进展(PD) – 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和/或非靶病灶明显 进展。
•常规技术(体格检查,传统CT、X片,MRI)≥20 mm, •螺旋CT ≥10 mm •治疗后病灶的最长径可以与治疗前处于不同轴 线上
11
不可测量病灶
•不可测量的病灶:除可测量病灶外的所有病灶,包括 –病灶最大径小于可测量病灶规定的大小(即常规技术测量<20mm,螺旋 CT<10mm) –骨病灶 –膀胱、胆囊病灶 –脑脊膜病灶 –胸、腹腔/心包积液/盆腔积液 –炎性乳腺癌 –皮肤或肺的淋巴管炎 –影像学不能证实和评价的腹部肿块腹部肿块 –囊性病变
肿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1
WHO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
2
RECIST标准对肿瘤测量的定义和疗效 评价标准(2000年)
• CR:全部病灶消失,无新病灶出现,肿 瘤标志物降至正 常,并至少维持4周; PR:肿瘤最长径之和缩小≥30%以上,并 至少维持4周;
• SD:肿瘤最长径之和缩小未PR,或增大 未达PD; PD:最大径增大≥20%,或出现新病灶。 但原病灶分裂不算在内。
缓解 进展
减少30% 减少50% 减少65% 减少50% 减少75% 减少87%
增加12% 增加20% 增加25% 增加30%
增加25% 增加44% 增加56% 增加69%
增加43% 增加75% 增加95定义–至少单径可精确测量, 并记 录最大径(LD)–病灶最长径符合以下条件:
8
RECIST标准的优点
•创建RECIST标准的理论基础
–肿瘤直径的变化较双径乘积的变化能更好地反映肿瘤 细胞数量的变化 •RECIST标准较WHO标准的优点 –更科学的理论基础 –简化测量步骤 –减少误差 –重复效果更好
9
肿瘤的直径(RECIST)、面积(WHO)变化 和体积的关系
直径
面积
体积
19
总体疗效评价(Overall Response)
评价依据:根据靶病灶、非靶病灶的变化情况和有无出现新病 灶来判定。
靶病灶
非靶病灶
新病灶
总体评价
CR
CR
无
CR
CR
IR/ SD
无
PR
PR
非PD
无
PR
SD PD 任何
非PD 任何 PD
无
SD
有/无
PD
有/无
PD
任何
任何
有
PD
20
疗效的确认(Confirmation Of Response)
22
谢谢 !
23
•评价为CR或PR的患者必须在至少4周后重复评价确认 •评价为SD的患者应在方案规定的间隔时间后重复评价确 认( 一般不低于6-8 周)
21
与生存相关的疗效指标
•总缓解期(Duration of overall response): –从第一次出现CR或PR,到第一次诊断PD或复发的时间 •稳定持续时间 –从治疗开始到评价为疾病进展的时间 •肿瘤进展时间(TTP) –从治疗开始到肿瘤出现进展之间的时间 •无进展生存时间(PFS) –从入组开始到肿瘤进展或死亡之间的时间
坏死区域。
15
治疗后病灶的测量
•基线及用药后应用同一种测量技术和方法 •治疗后特殊病灶的测量 病灶分裂:分别测量分裂后每个病灶的最长径,然后 相加,按一个病灶报告,并注明是分裂灶 病灶融合:测量融合病灶的最长径,并作为最长径的 总和记录
16
治疗后的疗效评价
•靶病灶:测量和计算最长径和最长径之和 •非靶病灶:记录变化情况 •按RECIST标准判定CR/PR/SD/PD •CR、PR、SD疗效确认 –CR者需要进一步进行肿瘤标志物的确认
融合病灶:测量融合病灶的最长径,作为最长径的总和记 录
13
RECIST—基线肿瘤评价
•判断可测量病灶和不可测量病灶 •确定靶病灶和非靶病灶 •测量和计算基线肿瘤最长径及最长径之和
14
最长径之和 Target Lesions Sum of Longest
Diameter(Shish Kabob)
治疗后如出现坏死、液化,则需重新划定经线,尽量避开
a
6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7
WHO疗效评价标准的不足之处
•评价哪些病灶?所有的还是部分的? •界定可测量的最小病灶的大小? •判断PD的标准:单个病灶还是所有病灶? •过高评定PD(双径乘积增大25%,相当于体积增大43%),使 得一些病人过早地失去了治疗机会 •对已广泛应用的检查结果如CT和MRI并未提及 •临床试验疗效判断的偏差有5%-10%,是因为定义模糊和肿瘤测 量的误差引起
17
肿瘤疗效评价-靶病灶
•完全缓解(CR ) – 所有靶病灶消失,无新病灶出现,且肿瘤标志 物正常,至少维持4周
•部分缓解(PR) – 靶病灶最大径之和减少≥30%,至少维持4周 •疾病稳定(SD) – 靶病灶最大径之和缩小未达PR,或增大未达PD •疾病进展(PD) – 靶病灶最大径之和至少增加≥20%,或出现新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