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风险对保险公司经营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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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风险对保险公司经营影响分析
1 长寿风险研究意义
由于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技术进步等使得人们的预期寿命不断提高。从本世纪初我国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末全国总人口136782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05%,并且老年人口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初发于基本国情,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并不能切实有效的为不断增加的老龄人口提供充分的养老保障;另外,由于实施了长达2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家庭中的人数减少,结构呈现"4老2大1小”的特殊模式。再加上年轻人作为家庭中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激烈的社会竞争,依靠子女养老也存在难度。这都造成了老年人养老难的局面,为解决这种困境,人们越来越多的采取商业养老保险的形式为自己寻求保障。
商业保险中人寿保险的费率及准备金率都是根据相应的生命表,通过精算技术得到的。我国目前寿险所使用的生命表都是在对历史数据的静态总结分析上
得到的,其对于被保险人未来寿命的预测并不够精确。而被保险人的未来寿命恰恰是影响保险金给付、准备金提取的关键因素,如果对未来死亡率的预测不够准确,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及其稳定经营,又会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带来重大的风险。因此对于长寿风险的研究有利于提升对被保险人未来寿命预测的准确性。无论是对于保险公司还是被保险人都有重要的意义。
2 长寿风险对商业保险的影响
运用Lee-Carter模型和ARIMA(0,1,1)方法,并结合生命表计算各参数后,预测可得未来死亡率。然后再完善生命表,并进行以下计算。
以下案例在四种不同状态下分别计算并进行比较。
案例:某人40岁投保,于60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元,缴费期为20年的终身年金保险。
状态1: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2000-2003),预定利率2.5%;
状态2:2016年生命表,预定利率2.5%;
状态3:2020年生命表,预定利率2.5%;
状态4:2023年生命表,预定利率2.5%。
计算从投保到以后60年各年的责任准备金,结
果如图1。
长寿风险对于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影响并不是很大。而对于年金保险,长寿风险对于其责任准备金的影响就明显体现出来了,如保险公司按照状态1进行年金产品定价,其未来所面临的准备金缺口将逐渐增大,尤其是在保单的缴费期满当年,缺口可达到近10,000元之多。如果不能有效的控制长寿风险,势必要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严重的后果。
3 长寿风险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结构是以死亡类保险为主,而养老保险类的保费收入比例较低。长寿风险往往会使保险公司在死亡类保险获得死差益,而使保险公司获利。然而在面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增长时,保险公司的准备是不足的,在按照现行计算方法定价,会在将来面临巨大的保险金及责任准备金的缺口,这将严重威胁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并对被保险人的权益带来重大损害。
对于长寿风险,保险公司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管理。
3.1 长寿风险的自我对冲
前文对于人寿保险以及年金保险的对比可以发现,长寿风险存在自我对冲机制。人寿保险得益于被
保险人预期寿命的增长,其保险金给付的现值将逐渐降低,而年金保险的给付现值有增大的趋势,二者的相互抵消即实现了自我对冲。
长寿风险的自我?Τ逍枰?保险公司能合理安排两种类型保险的比例,改变只追求保费收入的增加而不顾风险增加的传统观念。然而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方面市场对两种产品的需求规模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又面临同行业的激烈竞争,这都使得完全依靠自我对冲是不能有效应对长寿风险。
3.2 风险的甄别与转移
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也是风险转移和分散的重要方式。然而长寿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难以分散。故通过再保险的方式难以解决长寿风险的。因此保险公司需要从其他方面进行考虑。例如,保险公司可以对年金产品的的投保年龄进行限制,由前文分析可知对于低龄人口,其未来的死亡率变化幅度较大且不稳定。因此投保年龄较低,其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就越大,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不利,故可以通过设置投保年龄限制来控制风险。
长寿风险证券化亦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把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另一方面,由于长寿风险证券的收益率与死亡率
密切相关,而死亡率又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收益率无关,所以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全新的证券组合选项,分散其风险。这对于长寿风险证券的提供者和购买者是双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