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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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混凝土
多孔砖
多孔率应先检测孔洞率(该项指标为多孔砖的定义性指标),每组5块.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混凝土
普通砖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按15万块为一批,不足15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每组12块.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饰面板(砖)
1、室内用花岗岩放射性;
2、粘贴用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抗冻性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剥离强度.
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按一批计,每组18块.
装饰材料
抹灰工程
水泥
凝结时间
安定性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够用了
取样材料
复检主要内容
取样方法(条件)
检验批
钢筋
热轧
带肋
钢筋
力学性能
弯曲性能
1、试件应从不同根钢筋中截取(圆盘条,应取自不同盘),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一根拉伸试样(力学性能),一根冷弯试样.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其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1、检测标准(1)强度: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 45 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迟于 65 小时,其他品种水泥不得迟于 10 小时。

(3)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2、取样方法(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材钢材在建筑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其质量检测不容忽视。

常见的检测项目有拉伸试验、弯曲试验等。

1、检测标准(1)拉伸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钢材标准。

(2)弯曲试验:根据钢材的品种和规格,规定了不同的弯曲角度和弯心直径,试验后钢材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

2、取样方法(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 60 吨。

每批取拉伸试件 2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切取。

(2)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 吨。

每盘取拉伸试件 1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每(任)盘中的任意一端截去 500mm 后切取。

三、砂、石砂、石是混凝土的主要骨料,其质量对混凝土的性能有很大影响。

1、检测标准(1)砂:主要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等。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览表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览表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览表
挤塑聚苯板(XPS)每5000m2为一批;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
外保温系统的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聚合物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内保温系统的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砂浆、挤塑聚苯板、耐水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第⼀节⽔泥取样⽅法⼀、主要⽔泥品种、标号、代号1、硅酸盐⽔泥分:42.5、42.5R、52.52.5R、62.5、62.5R、72.5R七个标号,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泥,代号P·Ⅰ,掺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泥,代号P·Ⅱ。

2、普通硅酸盐⽔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P·0。

3、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分为:275、325、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分别为P·S、P·P、P·F。

⼆、引⽤标准1、GB12573-90《⽔泥取样⽅法》2、GB175-99《硅酸盐⽔泥、普通硅酸盐⽔泥》3、GB1344-99《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

三、标志⽔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名称、⽣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泥和普通⽔泥的印刷采⽤红⾊,矿渣⽔泥采⽤绿⾊,⽕⼭灰和粉煤灰采⽤⿊⾊。

(注:⽔泥取样⽅法)1、安定性——⽤雷夹法或沸煮法必须检测合格;2、废品——凡MgO、SO3,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项不符要求;3、不合格——凡细度、终凝、不溶物、烧失量、强度任⼀项;⽔泥包装中⽔泥品种、标号、⼯⼚名称、出⼚编号不全也属于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批以同⼀⽣产的同⼀出⼚编号⽔泥为⼀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五、取样⽅法和取样数量⽔泥试验必须在同⼀编号⽔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在20点以上。

取得的⽔泥样品经充分混匀后,采⽤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六、⼀般试验项⽬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量。

七、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委托单位、⼯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品种标号、出⼚编号或出⼚⽇期或进场⽇期、要求检测项⽬、取样⼈、见证⼈、见证号等。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功能。

因此,对常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测,并遵循正确的取样方法,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指标。

强度检测:根据水泥的品种和强度等级,按照相应的标准制作试件,进行抗压和抗折强度测试。

凝结时间检测:分为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是指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到水泥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时间则是从加水搅拌到水泥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检测:通常采用沸煮法,检测水泥硬化后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取样方法:同一水泥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编号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 200 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 500 吨为一批。

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受力材料。

检测标准主要有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等。

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通过拉伸试验测定,反映钢筋承受拉力的能力。

伸长率:衡量钢筋在拉断前的塑性变形能力。

弯曲性能:检验钢筋在弯曲加工时的性能。

取样方法: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每 60 吨为一批。

在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各截取两根试件,分别进行拉伸和弯曲试验。

试件长度根据试验设备和标准要求确定。

三、砂砂是混凝土和砂浆的重要组成材料。

检测标准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等。

颗粒级配:确定砂的粗细程度和颗粒分布情况,影响混凝土和砂浆的和易性。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过多的泥会降低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和耐久性。

坚固性:反映砂在气候、环境变化或物理作用下的稳定性。

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先将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 8 份,组成一组样品。

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批。

四、石子石子在混凝土中起到骨架作用。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JG190-2006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0t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材料送检取样规范最新版

材料送检取样规范最新版

材料送检取样规范最新版建筑材料及制品取样方法指南1、水泥:每批水泥不超过500T(散装)或200T(袋装),随机取样。

袋装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

散装水泥从不小于3个车罐中取等量水泥。

进行物理检验12kg,化学分析1 kg(存放期超过3个月必须进行复检)。

2、砂:每批砂为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

取样前先将表层砂铲除。

进行物理检验20kg,化学分析1 kg。

3、碎石或卵石:每批碎石或卵石为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在碎石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各5个部位上,取等量的15份,混均组面一组试样。

取样数量大于40 kg。

4、砼配合比:新进材料必须送检。

若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或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应重新送检。

配合比如下:普通砼:水泥1袋或20 kg,砂70 kg,石80kg(最大粒径≤31.5㎜)或120 kg(最大粒径>31.5㎜),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

抗渗砼:水泥1袋或50 kg,砂60kg,连续级配石60kg,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或大/小石80/60 kg。

水工/水下砼:水泥1袋或50 kg,砂60kg,连续级配石60kg,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或大/小石80/60 kg。

抗折砼:水泥2袋或100 kg,砂80kg,连续级配石140kg,粉煤灰10 kg,外加剂2 kg;或大/小石100/100 kg。

5、砂浆配合比:新进材料必须送检。

若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或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应重新送检。

配合比如下:1包或10 kg水泥,20kg砂,1kg石灰膏,1kg外加剂(石灰膏、外加剂为可选)。

6、轻集料:每批轻集料为同产地、品种、密度和质量等级,每200m3为一批。

取样前先将表层铲除并避免离析。

细集料取10L,粗集料取50L。

7、粉煤灰:每批粉煤灰以连续供应的每200T(按含水量小于1%的干灰的重量计)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造、修建、装修和装饰等与建筑物或者建筑基础设施有关的材料,如水泥、钢筋、瓷砖、玻璃、木材、墙体材料等。

这些材料在建筑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

而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是监管人员对于建筑材料质量进行监测的重要手段。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

一、取样地点建筑材料的取样地点要根据不同的材料进行区分。

通常来说,水泥、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在生产现场进行取样,而其他材料则根据使用地点进行取样。

例如,瓷砖和墙纸等装饰材料则在厂家或店铺内取样,沙和石料等则在采石场或者储备库中取样。

二、取样数量建筑材料的取样数量应当充分考虑到材料的质量、含水率和结构等因素,并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大多数建筑材料的取样数量应当不少于5kg,而对于比较大块的材料,取样数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取样时间建筑材料取样时间要根据材料的使用情况来确定。

例如,对于水泥、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随时抽样进行检查。

而对于瓷砖、木材等装饰材料,在销售前进行取样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而对于使用材料时,还需要进行现场取样检查。

四、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例如,对于粉末状材料,可以采用手动取样,将材料按照所需数量重新分装,具体方法是将材料箱翻验一遍,然后用木板隔板进行分装。

而对于较大的材料,如石墨轴承、砖头、建筑钢筋等,可以采用钳子或者切割工具进行取样。

五、取样温度建筑材料的取样温度应当充分考虑到材料的使用情况和特性。

温度太高或者太低都会对取样结果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在适当的温度下进行取样。

通常来说,在室温下进行取样是比较理想的。

六、送检标准建筑材料的取样送检标准处于不断演变和发展之中。

但总的来说,送检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同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的建筑材料制定相应的标准,如火灾标准、防水标准、耐腐蚀标准等。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的质量是影响工程品质和工程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采取取样检测的方法来进行监控和验证是必要的。

下面介绍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1.水泥取样检测方法:从不同产地、批次和规格的水泥中,按一定比例取样,在混合均匀后,取一定量的样品送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水泥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以及硫酸盐含量等。

2.混凝土取样检测方法:在施工现场,从混凝土搅拌车的卡车桶中,用混凝土均匀器取样,取多个点的样品进行拌和坍落度、强度、抗渗性、含气量等性能的检测。

3.检验批规定:对于水泥和混凝土,按产品生产合理的时间间隔、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样品,按检测项目进行检查。

一般要求检验批数不小于5个,样品数量不少于10kg。

1.钢筋取样检测方法:从不同规格型号和批次的钢筋中,按比例取样,在混合均匀后,取一定量的样品进行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化学成分分析等。

2.检验批规定:每500t钢筋或不超过5000t的钢筋应当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当抽样5根,并按强度分组选取检测样品,每个分组的样品数不少于5根。

1.砂浆取样检测方法:在施工现场,随机取样,包括砂浆的坍落度、抗压强度、吸水量等性能的检测。

2.砖瓦取样检测方法:从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砖瓦中,按比例取样,进行抗压强度、抗冻性能、吸水率等的检测。

3.石材取样检测方法:从大理石、花岗岩等不同材质和产地的石材中,按比例取样,进行抗压强度、耐候性、硬度等性能的检测。

4.检验批规定:对于砂浆、砖瓦和石材,每种规格或产地的不少于200t货物或数量不少于2000m²的货物为一个检验批。

每个检验批应当抽样5个陶土砖瓦和10kg砂浆,并按质量分组选取检测样品。

1.沥青混凝土取样检测方法:在施工现场,从不同批次和规格的沥青混凝土中,按比例取样,进行拌和坍落度、压实度、抗压强度等性能的检测。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概述建筑材料的取样送检是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应标准,以保证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标准和程序。

1. 取样标准建筑材料的取样应符合以下标准:1.被取样的材料应为合格的生产或现场使用材料;2.取样时不得对材料进行损伤或污染,应尽量保持其原貌;3.取样点应代表材料的整体性能,并且数量应足够满足检测的要求;4.取样点的选择应遵循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5.在取样过程中,应记录取样的位置、数量、时间等信息。

2. 取样程序建筑材料的取样程序如下:1.确定取样点:–根据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确定取样点的数量,以满足检测的要求。

2.准备取样工具和容器:–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准备清洁的容器,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清洁取样点:–将取样点周围的杂质清除干净,确保取样的纯净性;–如果必要,进行表面处理,以得到代表性的取样。

4.取样操作:–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取样时应遵循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5.封装和标识:–将取样材料放入准备好的容器中,并封装好,以防止样品的污染和损坏;–在容器上标识取样点的信息,包括位置、数量、时间等。

6.送检:–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填写送检单并提供相关信息;–将封装好的样品送交给指定的检测机构,并妥善保管送检单和样品的相关材料。

3. 取样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材料取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取样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2.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3.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损坏,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4.取样点的选择应尽量覆盖整个材料的性能范围;5.在送检前,应仔细检查样品和送检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6.定期对取样过程进行审查和评估,以提高取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 结论建筑材料的取样送检是确保材料质量和性能的重要环节。

建筑材料试验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检测试验项目分类(一)基坑监测(二)沉降观测:1、施工图纸上设计要求应进行沉降观测的;2、国家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规定应做沉降观测的。

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和GB/T50081-201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2、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其中每层楼不应小于 1 组;3、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两组试件留置之间浇筑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 1000m3;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5、冬期施工时,应增设不少于两组同条件养护试件,一组用于检查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而另外一组或一组以上试件用于检查混凝土拆模强度或拆模支撑强度或负温转常温后强度检查等;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关于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的一些详细内容。

一、总则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其目的是保证建筑材料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与可靠。

二、取样方式建筑材料的取样可以采用现场取样和实验室取样两种方式。

现场取样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或材料生产现场直接采集材料样品,实验室取样是指将现场采集到的材料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测。

三、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需要依据不同的材料特点和相关标准进行选择。

常见的取样方法包括抽样、切割、钻孔等。

抽样是指通过抽取材料的一小部分作为样品进行检测,切割是指通过切割材料的一小块作为样品,钻孔则是通过钻取材料的一小块作为样品。

四、取样点与数量建筑材料的取样点和数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取样点应选择代表性好、易取材、易保存的位置。

取样数量也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特点和标准要求进行确定,保证样品数量的充分性和代表性。

五、取样工具与容器建筑材料的取样工具和容器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一般来说,取样工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取样容器应具备密封、耐腐蚀、不释放有害物质等特点,以确保样品的安全和保持性。

六、取样过程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材料的取样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保证取样点的干净、无异物和无污染。

3.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避免样品受到外界污染。

4.在取样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产生火灾、爆炸等危险。

5.对于需要保存的样品,要做好标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样品的变质和损坏。

七、取样检测报告与结果分析建筑材料取样检测完成后,需要编制相应的检测报告,并进行结果分析。

检测报告应详细记录取样方法、取样点和数量、检测方法、结果及分析等内容。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而材料的质量检测取样是保证材料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检测取样工作。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规范,以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1. 确定取样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2. 准备取样工具,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现场勘察,在进行取样前,对取样点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取样点的环境和条件,为取样工作做好准备。

二、取样操作规范。

1.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和要求,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取样数量,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取样的数量,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3. 取样过程,在取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外界因素的干扰,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取样标识和保存。

1. 取样标识,在取样完成后,对取样进行标识,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保证取样的可追溯性。

2. 取样保存,对取样的材料进行合理保存,避免材料的污染和变质,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取样后的处理。

1. 取样送检,将取样送往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规范,希望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指南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指南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指南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指南1.引言建筑材料的取样和检测对于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旨在为建筑从业人员提供一份详细的指南,说明建筑材料取样和检测的步骤、要点和注意事项。

2.取样规划2.1 取样目的明确取样的目的,例如确定材料的质量、检测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等。

2.2 取样位置根据建筑材料的特点和要求,在不同的位置进行取样,并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2.3 取样数量确定取样的数量,根据建筑项目的规模和需要进行合理的数量设定。

3.取样工具和材料3.1 取样工具常用的取样工具,如锤子、钻头、钢针等,并说明它们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3.2 取样容器介绍适用的取样容器,如塑料袋、瓶子、石英瓶等,并说明其优点和缺点。

4.取样方法4.1 表面取样说明表面取样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如清除表面的杂质、保持取样区域的干燥等。

4.2 深度取样介绍深度取样的步骤和技巧,如钻孔取样、切割取样等,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5.常见建筑材料的取样和检测要点5.1 混凝土详细说明混凝土取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取样位置、取样数量、存储和运输等。

5.2 钢筋介绍钢筋的取样过程和检测要点,包括取样位置、取样数量、检测方法等。

5.3 砖块指导砖块的取样和检测,包括取样位置、取样数量、试验方法等。

6.取样后的处理和检测方法6.1 样品标识详细说明样品标识的要求,包括样品编号、取样位置、取样日期等,以确保样品的追踪和辨识。

6.2 检测方法常用的检测方法,如化学分析、物理测试等,并介绍其原理和应用范围。

7.结果分析和报告编制7.1 结果分析解释检测结果的意义和应用,对不合格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7.2 报告编制说明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包括结果表格、分析说明等,并提供报告编制的示例模板。

8.附件罗列出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建筑材料取样记录表附件2:建筑材料检测报告模板9.法律名词及注释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建筑法 - 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项目的法律责任和标准。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1.混凝土取样方法:
2.钢筋取样方法:
钢筋的取样应根据《建筑工程钢筋焊接连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1499.2-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现场取得的钢筋根据
需要分成若干根进行取样。

取样时应选择代表性好、表面无腐蚀、裂纹、
折叠等缺陷的钢筋。

3.沥青取样方法:
沥青的取样应根据《沥青和沥青混合料的试验规程》(JTGE20-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沥青储罐、输送管道或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取样。

取样时应注意保持样品的温度,避免过热或过冷。

4.石材取样方法:
5.水泥取样方法:
在进行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取样点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材料的整体质量。

2.取样器具要干净无杂质,避免对试样造成污染。

3.取样时要注意保持试样的原始状态,避免损坏或改变试样的性质。

5.严格按照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取样和处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总之,建筑材料试验的取样方法对于获得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非常重要。

只有在符合试验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取样,才能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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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 BJ107 - 87 )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 C .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 -94 )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 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 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 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 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 -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 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 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 〜500 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 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 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 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 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 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 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六)试件制作和养护根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 —2002 的要求,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按下列规定:1 试件的制作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1.1 成型前,应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GB/T 50081 —2002 的规定;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脱模剂。

在试验室拌制混凝土时,其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度:水泥、掺合料、水和外加剂为±% ;骨料为±l%。

取样或试验室拌制的混凝土应在拌制后尽短的时间内成型,一般不宜超过15min 。

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70mm 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 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官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圆柱体试件的制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混凝土试件制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取样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应至少用铁锨再来回拌合三次。

1)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岀试模口;b.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岀浆为止;不得过振。

2)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b.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 ;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

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c.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2 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 次;d. 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3)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岀试模口;b.宜用直径为$ 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10〜20mm且不得触及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岀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捣时间为20s。

振捣棒拔岀时要缓慢,拔岀后不得留有孔洞。

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2试件的养护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C,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C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标准养护龄期为28d (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3试验记录、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一)抽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 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

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 2 倍。

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

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

其尺寸为70.7mrm< 70.7mrr K 70.7mm。

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

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

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 不超过0.05mm ,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度。

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 ,长350mm 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 ,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

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 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

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 〜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岀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岀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1 )试件制作后应在20±5C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 ±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 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a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 ±3)C,相对湿度(60〜80)%。

b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 ±3)C,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

(3)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a 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60 〜80)% 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c 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为准。

三、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 -1997 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 - 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JC473 - 92《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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