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客座教授聘请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聘请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聘请管理办法XX大学客座教授聘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校企合作和对外交流,加强和规范对客座教授聘请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校外专家在提高学校实践教学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聘请对象和条件“客座教授”是指被聘请到学校从事实际教学(含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学术职务,一般授予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成绩的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可聘请为我校客座教授:1.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在本人所从事的职业领域中已取得显著的成绩,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2.在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有较广的社会影响;3.能对我校的办学定位转型、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做出贡献或起较大促进作用;4.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二、岗位职责1. 正确把握和规划专业发展方向,跟踪发展动态;2.合作或协助申报省、市级或以上科研项目,大力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2─3.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提升我校相关专业在同类院校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4.开设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5.积极帮助建设教学实验、实训及实习基地,承担一定的专业建设的任务。

三、聘期客座教授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聘请程序学校相关部门应对有初步意向的授聘对象进行具体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递交学校党政联席会决定。

客座教授由学校举行授聘仪式,并颁发聘书。

五、待遇客座教授在我校工作期间承担实质性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按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适当的报酬。

六、管理客座教授的日常管理由学校校企合作部门负责。

1.学校应建立客座教授档案,制定来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与受聘教授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2─2.客座教授因各种原因不能为人师表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可予以解聘。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国际化水平,特制定本《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选拔和聘任1. 学校应当根据教学和科研需求,制定外聘教师的需求计划,并通过招聘、邀请等方式来完成外聘教师的选拔和聘任工作。

2. 外聘教师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面试、评估等方式来评价其教学和科研能力,并确保其符合担任相应岗位的条件。

3. 外聘教师的聘任应当经过学校的正式程序,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签订聘任合同。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管理1. 学校应当对外聘教师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并及时更新教师个人信息。

2. 学校应当为外聘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支持,包括提供办公场所、教学用具、实验设备等。

3. 学校应当组织外聘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培训,提升其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

4. 学校应当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评价,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对绩效不佳的教师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四章客座教授的邀请和管理1. 学校可以邀请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和专业知识的学者来担任客座教授,以丰富教学资源,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

2. 客座教授的邀请应当经过学校的正式程序,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签订合作协议。

3. 学校应当为客座教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提供住房、交通等。

4. 学校应当组织客座教授与学生、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促进学术成果的产出。

第五章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的权益和义务1. 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教学和科研的职责。

2. 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享有与其他教师同等的待遇和权益,并应当按时足额地领取工资、津贴等。

3. 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应当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泄露学校的教学和科研资料。

4. 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在教学和科研中应当积极履行教育教学的职责,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术指导。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客座教授是大学教育体系中一个重要的职务,在大学中担任学术讲座、研究合作以及指导学生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客座教授的特殊身份和职务性质,对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客座教授的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二、客座教授的角色和职责1. 学术讲座:客座教授作为外部专家学者,其拥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研究成果,可以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学术指导和讲座。

他们的讲座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还可以提升学术氛围。

2. 研究合作:客座教授可以与学校的教职员工开展合作研究,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提升。

通过与客座教授的互动合作,可以使学校的科研工作更加国际化,并带来更多的科研成果。

3. 学生指导:客座教授可以作为学生的导师,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并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他们的指导既可以加深学生对学科的理解,又可以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科研素养。

三、客座教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1. 选拔程序:客座教授的选拔应该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

学校应该设立一个客座教授的选拔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以及教职员工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资历和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选择合适的人选。

2. 管理权责:学校应该明确客座教授的权责,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客座教授应该承担起讲座、研究、指导等责任,并履行学校委派的其他职责。

同时,学校也应该为客座教授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 合同签订:客座教授与学校之间应该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应该包括工作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具体条款,并对双方违约、解约的情况进行详细规定。

4. 评估考核:学校应该设立客座教授的评估考核制度。

通过定期对客座教授进行绩效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客座教授是否延期合作或终止合作的重要依据。

5. 奖励机制:学校应该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客座教授进行认可和奖励。

奖励可以采取名誉称号、研究资助等形式,激励客座教授在学术研究和指导学生方面取得更加出色的成绩。

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XXXX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之间的学术交流,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水平,规范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聘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学科对应、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受聘专家能够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实际贡献,能够在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聘任范围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社会知名人士,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或社会事业中取得突出业绩,在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一)名誉教授是学校授予德高望重的国(境)内外知名学者的荣誉性学术称号。

(二)客座教授一般是担任或曾经担任有社会影响力的学术职务的国(境)内外教授、研究员或在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学者、或在大型企业担任高层管理、高级工程师的学者。

(三)兼职教授一般是品德高尚、学术成果突出、社会知名度高的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教授、研究员,或研究专长与学校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同时担任政府机构或智囊机构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一)指导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发挥本人在所从事领域的影响力,共同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二)协助指导和培养学校青年教师成长成才。

(三)讲授本领域的发展新动向,传授新理论、新技术等。

(四)积极向国(境)内外介绍、宣传学校,争取援助,推动建立各种友好合作关系。

四、聘任程序(一)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聘任人员范围,经与拟聘人员前期沟通并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可选择推荐在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学术声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是有利于促进学院事业发展的人选,并连同《XXXX大学聘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个人简历等材料报人事处。

客座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聘任及管理方法为了提升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更好地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院与社会的广泛交流,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实现人才资源共享。

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客座教授聘任及管理方法。

一、聘任对象客座教授是指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工作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聘请院外人士来院担任的学术职务。

为表达我院职业特色和行业特色,我院客座教授聘任对象为:1.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地位的专家、学者。

2.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企业家、创造者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行业技术能手、技术大师或特技人才。

二、主要职责.指导学院开展规划、课程开发、专业建设。

1.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

2.指导或参与学院相关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

3.与学院共同承当省部级重点教学研究工程或科研工程。

三、权利和义务1.客座教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的相关制度,如有违背者,学院有权予以解聘。

2.学院按规定为客座教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关待遇。

1.系部申请。

由各系(部)提出拟聘客座教授的,并说明其基本情况、所属行业、专业方向、业绩成果等,填写《客座教授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

2.人力资源处初审。

3.学院审批。

4.聘任。

经学院批准聘任的客座教授,由院长颁发聘任证书。

与学院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5.聘期客座教授聘期为三年,从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聘任期满前如未续聘,那么聘期自动终止;如客座教授提出提前解除聘约或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履行有关职责,学院可视情况提前结束聘期。

五、聘后管理-2-1.客座教授的教科研活动,应根据各专业特点及技能要求,充分考虑每位客座教授的专长与时间,灵活安排。

特别是在政策性、专业性、操作技能和专业建设指导等方面充分发挥客座教授的专长。

2.建立客座教授教学档案。

聘期内客座教授的每次活动,系部要及时填写《客座教授教学档案》。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加强,许多大学开始聘请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为学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提供支持。

然而,外聘教师和客座教授的管理问题逐渐浮现,并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其行为和权益保障。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他们的聘任与管理合规,保障其工作权益,提升学校教学和研究水平。

三、聘任程序1. 学校将根据自身需要和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专业背景进行招聘。

相关教学单位提出招聘需求,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和人才招聘渠道公布招聘信息。

2. 应聘者须提供详细的个人资料和教学、研究经历,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评审,综合考察其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

4. 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用的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权益保障1. 薪资待遇: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薪资待遇应与其教学和研究水平相匹配,具体待遇由学校与个人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工作时间:学校和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应明确工作时间和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以保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效推进。

3. 工作条件: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研究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等相关设备和资源。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也应合理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

4. 学术自由:学校应尊重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学术研究自主权,不得干预其学术观点和研究方向。

5. 评价考核: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评价考核机制,对其教学和研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以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

五、责任和义务1. 学校的责任:学校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薪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保障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权益。

2. 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责任: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应按时履行教学和研究工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确保教学质量和研究成果。

六、管理与评估1. 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的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聘用、绩效评估等环节。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管理办法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管理办法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管理办法为了促进xx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加强校内外学术界的交流,提高xx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一)兼职教授的聘任对象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教授、专家、学者。

其聘任条件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参与我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活动,对我院发展起较大作用。

兼职教授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和指导学科、专业及教学建设工作,参与xx科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进行科研,参与和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并根据自身情况和xx教学需要,承担适量的教学工作任务(讲课或讲座)。

(二)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的聘任对象为在所从事的职业领域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的专家、学者或知名人士。

其主要任务是能积极参与我院专业建设和学生培养的指导、咨询工作,并开设讲座。

二、聘任程序(一)各系部、教务处按照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和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并填写《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与特聘教授登记表》。

(二)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由教务处审核并报xx批准,人事处备案。

(三)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

(四)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聘期一般为3年。

三、津贴费用由系部核算上报教务处,xx统一支付。

四、管理(一)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联络、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各系部要主动与其沟通交流,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使兼职教授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作用。

(二)聘期结束,各系部要对所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负责所有兼职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xx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xx《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xx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近年来,客座教授制度在许多高校中得到广泛应用,客座教授作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资源,为高校的发展和学术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客座教授资源,我校特制定了客座教授管理办法,旨在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客座教授的申请条件与资格评定我校鼓励优秀学者、专家和知名人士申请成为客座教授。

客座教授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有国际知名学术影响力;2.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备一定科研经历;3.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对科研工作有所贡献;4.拥有明确的研究项目和可行的科学研究计划;5.能够履行客座教授的职责和义务。

客座教授的资格评定将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专业评审团队进行审查评估,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学术成就、科研项目、指导学生等方面。

评审结果将作为选拔客座教授的重要依据。

二、客座教授的职责与权益客座教授是我校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特殊力量,其职责如下:1.参与教学活动:客座教授可以为我校学生授课、指导学术研究、开展学术活动等,积极参与教学环境的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

2.科研项目合作:客座教授与我校教师可以共同申请科研项目,共同开展科研课题研究。

客座教授可享受相应的研究经费和实验设备资源支持。

3.学术交流与合作:客座教授可以组织或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我校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客座教授的权益包括:1.薪酬待遇:客座教授将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工资标准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规定。

2.科研资源支持:客座教授享受与其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资源和实验设备的使用权。

3.教学及科研成果权益:客座教授按照学校相关政策享有教学及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三、客座教授的管理与绩效考核我校将建立完善的客座教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考核,以确保客座教授的工作质量和教学效果。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1.签订合同:学校与客座教授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模版

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模版

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模版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落实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作用,规范教授聘任管理,提高教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名誉教授聘任第一条名誉教授,是指对学术造诣卓著,曾在我院工作并为学术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经认真审查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荣誉称号。

名誉教授与本院的合作不再享受待遇和权利,其聘任不占用正式教师招聘计划。

第二条名誉教授的聘任由我院提出申请,经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名誉教授聘期为三年,聘书签字后正式生效,如有再次聘期可申请。

第三条名誉教授应当参加院级和校级重大活动和学术会议,可以和我院进行进一步的学术合作。

名誉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中的力量和影响力会影响到学院和本校,其言行举止要符合学院的形象,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章客座教授聘任第四条客座教授是指来我院工作的教授。

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和其他需要,根据有合理需求和批准的预算可通过我院招聘的职位成为客座教授,其在我院的服务期间应当执行我院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我院的形象。

第五条客座教授的聘任通常是由我院招聘小组评估,根据人员的资历、学历和经验进行审批。

客座教授的聘期以服务需要和经费预算为参考,可分别在每个学期或每个学年开始或结束时终止。

第六条客座教授应当做好与我院的合作关系,全面了解我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具体情况,加强与我院及其他相关学院的联系,增加学院的影响力。

第四章兼职教授聘任第七条我院教授队伍的合理化要求,我们可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积极引进优秀的外部人员,设立兼职教授。

第八条兼职教授是指在学院以外的单位工作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授,受聘后,按照与我院的工作安排和服务双方的同意,完成不同时间段和形式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

第九条与我院签订合作协议后,兼职教授也应当符合我院的形象标准,为学院争取更多荣誉,也增加了学校传播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的机会。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客座教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教学、科研和医疗水平,促进医院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权限1.医院客座教授的聘任、绩效评估、岗位调整等事项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

2.医院客座教授的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由相关科室或研究所负责。

三、聘用程序1.医院客座教授由医院根据需要确定名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招聘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

2.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荣誉资料等,并接受医院组织的面试和考核。

3.医院根据应聘者的资历、能力和需求确定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职责1.指导医院相关科室和研究所的教学、科研和技术工作,提供学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2.组织或参与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活动,促进医院与国际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

3.开展合作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医院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4.参与医院的学术评审、岗位评聘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聘期与待遇1.医院客座教授的聘期一般为1-3年,聘期结束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调整。

2.医院给予客座教授一定的工作津贴、科研经费、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和其他福利待遇。

3.医院根据客座教授的工作业绩,对其进行绩效考核,给予相应的奖惩和岗位调整。

六、管理要求1.医院客座教授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服从医院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2.医院客座教授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医院客座教授要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利益,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

七、监督管理1.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对客座教授的聘用程序和绩效评估进行监督和检查。

2.医院相关科室和研究所负责对客座教授的日常工作和业绩进行考核和督导。

3.医院领导对客座教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检查和座谈,了解其工作情况和需求意见。

八、处罚与奖励1.医院客座教授违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医院有权解除其聘用合同或者减少待遇。

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企业高水平技术人员、杰出人才、优秀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等优秀人力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客座教授聘任和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政治关、师德关;2.严格按照“按需聘任、注重实效”原则进行聘任和管理。

3.由各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学院备案和监督,协助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二、聘任对象与条件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术水平或管理水平较高,并已取得较好的业绩成果。

3.从事的工作与我校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4.能够对我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一般不超过70岁。

6.原则上应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的教授、研究员。

(2)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社会活动家、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等。

(3)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

三、工作任务1.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2.每年至少来学校开展一次学术交流和讲学活动。

3.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操作与科研工作,指导教师、学生参加各种技术技能大赛。

4.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议。

5.指导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对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产学研合作、学生实习实训实践、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和帮助。

6.积极推进学校与所在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四、聘任程序与聘期1.在征得拟聘客座教授同意的基础上,由聘任教学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组织专家进行评议,与拟聘专家明确聘任期限和工作任务后,确定聘任。

2.签订《客座教授聘任协议》,并提供拟聘客座教授的详细简历和相关业绩成果目录,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客座教授的管理,充分发挥客座教授在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聘请的客座教授。

三、客座教授的聘请
1. 聘请客座教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其学术水平、临床经验和
社会声誉。

2. 客座教授的聘请期限一般为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聘。

3. 客座教授的聘请程序如下:
(1)由医院相关科室提出聘请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2)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与客座教授签订聘任合同;
(3)客座教授持聘任合同到我院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四、客座教授的职责
1. 参与医院学科建设,为医院学科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
2. 指导我院医务人员开展临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参与我院人才培养,为我院培养高素质医疗人才;
4. 参与我院科研创新,为我院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5. 参加我院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我院学术氛围;
6. 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客座教授的管理
1. 医院设立客座教授管理办公室,负责客座教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客座教授需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培训等,确保工作效果;
3. 客座教授在医院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规范;
4. 医院对客座教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学术贡献等方面;
5. 对表现优秀的客座教授,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客座教授,医院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解聘。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客座教授管理制度

客座教授管理制度

客座教授管理制度一、客座教授的选拔程序客座教授的选拔程序通常由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术委员会负责。

首先,学校会根据需要确定需要邀请客座教授的学科领域和专业方向,然后通过教师推荐、学术评审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候选人通常应该具备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声誉。

其次,学校会与候选人进行沟通,确定客座教授的任职期限、教学内容或研究项目、报酬待遇等具体事项。

有些学校还会要求客座教授提交简历、教学或研究计划、推荐信等材料,以便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成果。

最后,学校会在教务处或学术委员会的审批下正式邀请客座教授来校任教或任职,并签订正式的合同。

在确定客座教授到校任职后,学校还会安排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实验设备、为客座教授提供必要的学术支持等。

二、客座教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客座教授来校后,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在教学方面,客座教授可以执教本科生、研究生或博士生的课程,包括开设专题讲座、主讲课程、指导毕业论文等。

客座教授的教学工作旨在为学生提供新颖的学术观点和专业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在科研方面,客座教授通常会与学校内的教师或学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包括撰写学术论文、申请科研项目、组织学术讨论会等。

客座教授的科研工作可以加强学校内外的学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学术成果的共享和创新,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研究水平。

此外,客座教授还可以参与学校内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讨论会等,与其他教师或学生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分享自己的学术经验和研究成果,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学术发展。

三、客座教授的益处和挑战客座教授制度在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推动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客座教授为学校引进了外部专家资源,拓宽了学校的学术视野和研究领域,提升了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其次,客座教授通过教学和科研工作,加强了学校与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合作和交流,促进了学科之间的互补和融合,推动了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创新。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学术影响力,提高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客座教授是指受我院邀请,在一定期限内来我院开展学术交流、指导工作、传授经验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第三条我院对客座教授实行严格的管理与服务,确保客座教授在我院的学术交流活动顺利进行。

二、客座教授的聘请第四条客座教授的聘请条件:1. 在医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知名度;2. 能够为我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实质性帮助;3. 具有良好的人品道德和职业素养。

第五条客座教授的聘请程序:1. 各科室向我院申请,提出拟聘请客座教授的人选及其专业背景、学术成就等资料;2. 我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聘请的客座教授名单;3. 我院与拟聘请的客座教授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客座教授的管理第六条客座教授在我院的学术交流活动主要包括:1. 开设学术讲座、研讨会、专题培训等;2. 指导我院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工作;3. 参与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

第七条客座教授在我院的学术交流活动由我院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

第八条客座教授在我院的住宿、交通、医疗等事宜由我院负责安排,并根据国家及我院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第九条客座教授在我院的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后,我院应向其支付约定的报酬。

四、客座教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客座教授在我院的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后,我院应对其进行考核与评价,内容包括:1. 学术讲座、研讨会、专题培训的质量与效果;2. 对我院临床、科研工作的指导作用;3. 对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贡献。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客座教授,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客座教授未按约定完成学术交流活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我院未按约定支付客座教授报酬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院。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客座教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客座教授的管理,提高医院学术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聘任的客座教授。

第三条医院客座教授是指在医院执业、教学、科研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的专家学者。

第四条医院客座教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履行教学和科研任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五条医院客座教授应当恪尽职守,不得利用其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对医院造成损害。

第六条医院客座教授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的学术交流活动,为医院的学科建设和教学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医院客座教授的评优评先、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第八条医院客座教授应当遵守医院的学术规范,不得违反医学伦理规范。

第二章聘任与资格第九条医院客座教授的聘任程序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医院领导签署聘书。

第十条医院客座教授的资格要求:1. 具有正规医学院校或医学研究机构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或者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2. 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3. 在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上有学术论文发表者优先。

第十一条医院客座教授的任期为两年,满期后可申请续聘,经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可继续任聘。

第十二条医院客座教授在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参与医院的学术交流活动,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医院客座教授享有如下权利:1. 参与医院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2. 提出对医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3. 享受医院规定的待遇,包括交通、住宿等补贴;4. 在医院执业、教学、科研等方面享有相应的权利;第十四条医院客座教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的管理和安排;2. 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医院的学术交流活动,按时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3. 不得利用其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4. 积极与医院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协助医院做好教学、科研工作。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暂行办法为增强x院办学实力,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办学层次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我院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请条件1、客座教授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

2、客座教授在符合专业对口、研究方向对应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全国或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和声望的专家、学者、较高威望的社会人士、政府要员及企业领导人;(2)学术造诣较深,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就;(3)在推进我院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士;(4)对我院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

二、客座教授职责1、承担紧缺课程的教学任务,定期来学院进行学术讲座,指导学术、科学研究,传递最新信息,介绍前沿成果,开阔师生学术视野,以导师身份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2、参与指导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3、对学院的发展与改革给予支持,提供咨询和建议;4.为学院教学、科研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或其它帮助。

三、聘请程序1.客座教授的聘请应由两名院领导或本专业负责人推荐,征得受聘者本人同意后,报主管副院长审定;2.由主管副院长审定后,签订协议,发放聘书。

四、聘期与解聘1、客座教授聘期: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友好协商具体聘期。

如需续聘,按聘请程序办理续聘手续;2、客座教授聘请的形式:短期指导和定期指导两种形式。

3、客座教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予解聘:(1)客座教授聘任期满而又未办理续聘手续;(2)客座教授触犯相关法律或对我院造成不良影响;(3)客座教授违反协议内容。

五、管理及其他事宜1、学院对客座教授颁发聘书,并协商确定聘期内的任务;2、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所聘请的客座教授保持经常性的密切联系,保证履行约定的义务;3、受聘人员来院工作期间,各相关部门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搞好各项服务工作;4、客座教授的待遇,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客座教授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客座教授的范围和条件(一)客座教授的范围客座教授是指从校外聘请的教授.分荣誉性客座教授和实质性客座教授。

(二)客座教授的条件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2、职务和年龄条件客座教授主要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取得教授或研究员技术职务,长期从事某一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省内外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在职或退休教授、研究员。

二、客座教授的任务和待遇(一)客座教授的任务和待遇1、荣誉性客座教授聘请荣誉性客座教授,其主要目的是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客座教授一般应该是知名教授,通过客座教授,宣传学校,扩大学校影响。

任务主要是学术讲座,指导学术研究,传递最新学术信息,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开阔师生的学术视野。

根据工作情况一次性支付适当报酬。

2、实质性客座教授实质性客座教授是指要实际地在我校开展工作。

此类客座教授的任务主要是集中一次性在我校工作(也可分学期到我校工作)。

原则上一次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为标准,其主要工作任务为:(一)指导我校教师申报(或吸收我校教师参与)纵向科研课题;(二)指导研究生;(三)指导学科建设(或指导新专业建设、指导我校教师发表高水平的论文、论著等);(四)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每学年做一次以上学术报告。

(五)发挥本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已有的影响,着力促进我校的建设与发展.实质性客座教授按实际在学校的工作时间、任务和贡献大小确定薪酬标准,按月发放。

三、聘任程序(一)各用人单位根据编制情况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需要,认真考核,严格把关,提出聘任人选,并附简历和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审核.(二)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决定。

(三)经学校同意后,正式通知或签发协议和聘任书等。

(四)客座教授由教学单位、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等相关单位,安排食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客座教授管理办法
客座教授管理暂行办法
为增强x院办学实力,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办学层次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我院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请条件
1、客座教授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

2、客座教授在符合专业对口、研究方向对应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全国或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和声望的专家、学者、较高威望的社会人士、政府要员及企业领导人;
(2)学术造诣较深,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就;
(3)在推进我院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士;
(4)对我院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

二、客座教授职责
1、承担紧缺课程的教学任务,定期来学院进行学术讲座,指导学术、科学研究,传递最新信息,介绍前沿成果,开阔师生学术视野,以导师身份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2、参与指导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
3、对学院的发展与改革给予支持,提供咨询和建议;
4.为学院教学、科研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或其它帮助。

三、聘请程序
1.客座教授的聘请应由两名院领导或本专业负责人推荐,征得受聘者本人同意后,报主管副院长审定;
2.由主管副院长审定后,签订协议,发放聘书。

四、聘期与解聘
1、客座教授聘期: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友好协商具体聘期。

如需续聘,按聘请程序办理续聘手续;
2、客座教授聘请的形式:短期指导和定期指导两种形式。

3、客座教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予解聘:
(1)客座教授聘任期满而又未办理续聘手续;
(2)客座教授触犯相关法律或对我院造成不良影响;
(3)客座教授违反协议内容。

五、管理及其它事宜
1、学院对客座教授颁发聘书,并协商确定聘期内的任务;
2、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所聘请的客座教授保持经常性的密切联系,保证履行约定的义务;
3、受聘人员来院工作期间,各相关部门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搞好各项服务工作;
4、客座教授的待遇,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六、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学院客座教授协议书
客座教授协议书
聘任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客座教授(简称乙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